应天故事汇 >> 林语堂文集·吾国与吾民 第二部分 生活·第七章 文学生活
小说

  从前,中国的小说家们总是害怕别人知道自己会堕落到去写小说的地步。试以较为晚近的作品《野叟曝言》为例,该书的作者是18世纪的夏二铭,他能够写出较有独创性的文章和优秀的诗篇,还写过不少游记、传记等等,就像所有的正统文人那样。这些作品都收在《浣玉轩集》,但他也写了《野叟曝言》,这一点可以由收在集子里的诗文来证实。然而1890年秋,他的一位孝顺的曾孙为使夏名垂千古而重印《浣玉轩集》时,却不敢或者不愿,不管怎样终究没有把这部小说、这部无可辩驳的最佳作品列入文集。就连确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件工作也只是到了1917年才由胡适博士完成。曹至此才被认为是中国最伟大的白话散文家——至少是最伟大的白话散文家之一。我们至今不知道《金瓶梅》的真正作者是谁,也搞不清楚《水浒传》的作者究竟是施耐庵,还是罗贯中。

  《红楼梦》的起首与收场,代表了这种对待小说的典型态度。有个道人发现一块巨石,上面刻着一个故事。这块巨石是女娲补天时仅剩的一块。蜗皇氏当时只用了36500块巨石去补天上那个由“奥林匹亚”巨人恶战所造成的大洞。此石高12丈,宽24丈。道人将这个故事从石头上抄了下来,后来,故事到了曹雪芹手中。他修改了10年,五易其稿,分出章回,并题一首五言绝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故事结束时,一场最为深刻、最富有悲剧意味的人生活剧正在演出。主人公遁入空门,他那个曾给他带来聪慧、使他堪以承爱情所带来的痛苦的灵性,又回到了几千年前女蜗补天未用之石那里。这时,那位道人又出现了。据说这位道人又将这个增加了许多话头的故事抄录下来,并在某一夭来到作者的书房,示看抄本,并问作者何以认得贾雨村,曹雪芹笑道:“既是假语村言,但无鲁鱼亥豕以及背谬矛盾之处,乐得与二三同志,酒余饭饱,雨夕灯窗之下,同消寂寞。……似你这样寻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这位道人听了之后仰天大笑,随即把抄本掷在桌上,飘然而去。边走边说:“果然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据说后人看到这本传奇之后,曾在上面题了四句诗: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但这些荒唐之言却是那么悲伤感人,真是一个绝妙的故事。由于这种文学是为快乐和自娱而作,它的创作便纯粹出于一种真正的创作冲动,而非出于对名利的喜好。又由于它被排斥在正统文学圈子之外,故而可以不受那些经典的传统标准的影响。但是,小说创作非但不能为作者带来金钱和荣誉,反而会危及他的人身安全。

  在《水浒传》作者施耐庵的故乡江阴①,至今流传着一个故事,讲作者如何摆脱《水浒传》的创作所带来的危险。据说施耐庵有先见之明,他写了这部小说之后,就退居乡村。拒绝为明朝服务。一天,皇帝与刘伯温同来江阴。刘伯温曾是施耐庵的同窗,那时是皇帝的左膀右臂。刘伯温在施的桌子上看到了这部小说稿,发现了他超人的天才,于是暗起谋害之心。时值新朝代江山未尝坐稳之际,而施耐庵的小说却宣扬四海之内皆兄弟,包括盗贼在内,这显然是极危险的思想。因此有一天,刘伯温据此奏明天子,宣召施耐庵进京受训。圣旨到达之际,施耐庵才发现手稿被盗,方知死期将至,于是从一位朋友那儿借来五百两银子去贿赂船工,要他尽量在船上拖延时间,推迟到京的日期。因此在去南京的途中,他迅速写了一部奇幻的神怪小说《封神榜》(该书作者实则何人,至今不详),以使皇帝相信他的疯癫。在疯癫的遮掩下,他得以死里逃生。

  ①江阴(Kiangyin),原文如此。

  小说就这样潜滋暗长着,像路边的野花,只能对孤独的路人投以一瞥,以朔取悦。它就像野花引人注目地生长在顽石绝隙之中,没有人培植。它给予,但并不期望回报。它依靠的只是一种纯粹的内在创作冲动。有时,这种花要隔上四分之一个世纪才开放一次,但这是何其芬芳的花朵啊!它的开放看起来恰好证明了它存在的合理性,它耗尽生命之血尽情开放,然后凋谢。一切优秀的故事和小说都是这样起源的。塞万提斯和薄伽丘写小说,也都是出于纯粹的创作快感。金钱与创作没有必然联系。即使是现代,有了版税版权的保障,金钱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再多的金钱也无法使一个不具创造能力的心灵讲出一个动听的故事来。安逸的生活为人们的创作提供了条件,却并非决定性的条件。安逸生活本身不会创造出任何东西。金钱把查理·狄更斯送上了去美国的旅途,但金钱无法制造出《大卫·科彼菲尔》。我们的故事巨匠,像笛福、菲尔丁和施耐庵、曹雪芹,他们之所以写作,是因为他们有个故事要讲,是因为他们生来就是讲故事的人。造化把曹雪芹先生放在一个豪奢之家,厩而又使他穷愁潦倒,晚年变成了一个困苦的儒生,生活在一个破败的茅舍之中。于是他就能像一个刚从梦中醒来的人那样,把梦中的故事回忆起来。他在自己的想象中再现了这个梦境之后,便感到要迫不及待地把它落在纸上,我们随即称之为“文学”。

  笔者认为,《红楼梦》无愧为世界名著。它的人物刻画,它深切而丰富的人性,它炉火纯青的风格,使它当之无愧。它的人物生动形象使我们感到比自己生活中的朋友还要真实,还要熟悉。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语言风格,我们能一一加以分辨。总之,优秀小说该具备的它都具备:

  它有惊人瑰丽的中国式亭台楼阁,有一个庞大的官宦之家,四个小姐和一个公子,他们正在长大成人。还有一些漂亮的、年龄相仿的表姐妹,过着善意的椰榆戏谑的快乐生活。一群十分迷人而聪明的婢女,有的工于心计,有的急躁真诚,有的则悄悄地爱上了自己的主人。一些仆人的妻子不忠实,常常牵涉进家庭中发生的小小嫉妒和流言之中。一位老爷常年出门在外为官,两三个媳妇把家政家务管理得井然有序,其中最能干、最有天赋、最饶舌、最受人爱戴的,是凤姐,但她却根本目不识丁。主人公宝玉正值青春年少,十分聪明,却又总喜欢钻在脂粉堆里,正如书中所言,是被仙界遣送下凡历劫,以参透情缘便是魔障的幻境,他像中国所有大家庭中独嗣子那样,颇受祖母这个家庭权威的过分宠爱,但他又极为害怕父亲,十分受堂、表姐妹们的喜欢。几个蝉女照顾着宝玉的衣食住行,甚至还通宵守护照看他的睡觉。他爱着表妹黛玉——这个寄居在大家庭里的孤儿,害着肺病,靠喝燕窝汤度日。她的美貌和诗才都使别人大为逊色,但她却太聪明了一点,以至不能像那些比她傻的人们一样过幸福的生活。她用少女的纯真和激情,热烈地爱着宝玉。另一位是表姐宝钗,也爱着宝玉,但性情更为爽直,头脑更为实际,被长辈视为更合格些的妻子。最后的一次欺骗行为是:几位夫人在宝黛两人全无知晓的情况下,筹办了主玉与宝钗的婚礼。黛玉直到婚礼举行前夕才得知此事,这个消息使她歇斯底里地狂笑一阵之后就香消玉陨了。宝玉则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婚礼举行的那个夜晚,才发现父母的骗局。于是他变得半痴半呆,魂不守舍,最后遁入空门。

  所有这些事件都发生在一个大家庭兴衰的过程之中,在故事的最后三分之一部分里,家庭的灾难接二连三地发生,使人大为惊讶,就像埃德加·爱伦·坡的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所描绘的那样。它快乐的全盛期已经过去,倾家荡产的气氛四处弥散。我们听到的不复为中秋月下酒宴上的欢笑声,而是寂静庭院中怨鬼的哭声,漂亮的姑娘都已长大成人,并嫁到不同的人家,命运也各不相同。宝玉的贴身婢女们都被遣发殆尽,各自嫁人去了,其中最为忠实的晴雯,带着贞洁和真诚归西。幻境消逝了。

  如果像中国的有些批评家所说的那样,《红楼梦》可以丧邦,那么中国早就被毁掉了。黛玉和宝钗成了讨整个民族喜欢的人,此外还有一些别的类型的人:急躁的晴雯、温柔的袭人、浪漫的湘云、贤淑的探春、饶舌的凤姐和聪明的妙玉。她们性情各异,代表不同的类型,供读者去选择取舍。发现中国人脾性的最简易的办法,是问他在黛玉和宝钡之间更喜欢哪个。如果喜欢黛玉,他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如果喜欢宝钗,他就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如果他喜欢晴雯,他也可能会成为一个优秀作家;如果他喜欢湘云,他会同样欣赏李白的诗篇。我本人喜欢探春,她兼有黛玉和宝钗的品质,幸福地缔结了婚姻,成了一位好妻子。宝玉的性格十分懦弱,远不足以成为年轻人崇拜的“英雄”。不过,无论喜欢与否,中国的男男女女,大部分都把这部小说读了七八遍,一门学问也由此发展起来,称为“红学”。其学术地位的高贵与研究卷帙的浩繁完全可以与莎士比亚和歌德的评论著作相匹敌。

  从各方面讲,《红楼梦》都可以说是代表了中国小说艺术的顶峰。但同时它也是一类小说的代表。简单说来,小说可以根据其内容划分为以下几类,每类中著名的代表作附后:

  1.侠义小说:  《水浒传》
  2.神怪小说:  《西游记》
  3.历史小说:  《三国志》
  4.爱情小说:  《红楼梦》
  5.淫秽小说:  《金瓶梅》
  6.社会讽刺小说:《儒林外史》
  7.理想小说:  《镜花缘》
  8.社会现状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当然,严格的划分是困难的。比如《金瓶梅》虽有五分之四篇幅的淫秽描写,但它却是最好的社会现状小说,它既无情又生动地描绘了一幅幅丢姜众生的画像,描绘了乡绅土豪的嘴脸,特别描绘了明代中国妇女的状况。除了这些严格意义上的长篇小说之外,我们还应该提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大小故事。它们具有十分久远的传统,最好的代表作有《聊斋》和《今古奇观》,后者是世代流传的各种通俗故事的最佳集选本。

  我大致上以这些小说在公众中的影响程度大小为它们排了队。从街上那些“流通图书馆”图书借阅的情况来看,最流行的小说,当首推冒险小说,汉语叫“侠义小说”。在一个侠义勇敢的举动常被老师和家长所训斥的社会里,这种现象自然是很奇怪的,然而从心理上来解释则一目了然。在中国,侠义的子孙常会使自己的家庭陷入与警察和地方官吏的麻烦和纠纷之中,故而常被赶出家门,流落下层社会。而行侠仗义之士,常常大具有公众精神,一定要干预别人的事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于是被逐出社会,赶往“绿林”。因此,如果父母不把他们“击碎”,他们就会击碎这个家庭。这也是由于缺乏宪法保护的缘故。在一个正当行为得不到宪法保护的社会里,一位执意要为社会上的穷苦人和被压迫的人主持正义的侠客,就一定得是一位“硬派英雄”。显然,那些安分守己地呆在家里的人,呆在上流社会的人,是不配麻烦别人去“击碎”的。于是,这些中国的“优秀公民”便十分欣赏绿林豪杰,就像无助的妇女欣赏脸庞黝黑、胡子拉茬、胸毛蓬蓬的魁梧大汉一样。有什么比一个结核病人躺在床上看《水浒传》,欣赏李逵的力气与业绩更容易令人兴奋和畅快的呢?应该记住,中国小说总是躺在床上读的。

  奇幻小说或曰神怪小说,涉及到妖魔与神仙的斗法,包罗了传统民间故事的很大一部分。这种传统与中国人的心灵非常接近。在《中国人的心灵》那章里,笔者已经指出,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超自然的东西总是与现实纠缠在一起的。《西游记》曾由田·蒂莫西·里查兹博士译出一个轮廓,书名为“A mission to Heaven”(《天国求经记》),故事描述了玄奘法师去印度取经的业绩以及途中所遭遇的危险。同行的还有三个极为可爱的半人半兽的人物: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这个故事并不是由作家首创,而是以民间的宗教传说为依据写成的。最为可爱、最讨人喜欢的角色自然是孙悟空,他代表了人类精神中最顽皮的那一部分,永远在做着一些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吃了天堂里的禁桃,就像夏娃吃了伊甸园的苹果一样;他后来又像普罗米修斯那样被锁在大石底下达500年。满期之日,玄奘恰巧路过,将他解救出来。他需要一同上路,并担负与各种妖魔鬼怪作战的任务,以期将功折罪。但他恶作剧般的性格却还保留着。这个人物的发展过程,正好代表着不甘约束的人类精神与神圣的行为规范之间的冲突。他头上有一个铁箍,每当他行为越轨,违反戒条时,玄樊就可以念紧箍咒,铁箍就会缩紧,使他的脑袋疼痛难忍,几欲爆裂。而猪八戒则代表人类的动物欲望,但这种欲望在宗教的旅程中逐渐得到遏制,得到净化。所有这些欲望与诱惑所引起的冲突发生在如此奇怪的旅程中,由这样一些并不完美但却颇具人性的人物参加,于是便造就了一系列滑稽的情节和令人兴奋的打斗场面。打斗时还借助于超自然的武器和魔力,孙悟空耳朵里藏着一根小棒,可以随心所欲地放大。他还具有拔下腿上的猴毛使之变成无数个小猴去骚扰敌人的能力。他还可以变成一只水老鸦、一只麻雀、一条鱼儿或一座庙字——眼作窗,嘴作门,舌作佛像,时刻准备把踏入庙门的妖怪吞进肚里。孙猴与妖怪的这种打斗,互相都可以变化无定,追来逐去,上天入地或潜入水中。这种战斗,使所有的儿童和那些还没有老到不欣赏米老鼠的成年人,都大感兴趣。

  这种对神怪的喜好,不仅志怪小说里有,还可见于其他各类小说,甚至诸如《野叟曝言》这样的第一流作品的力量也都部分地被这种喜好冲淡了。这是一部描述冒险与天伦之乐的小说。这种对神怪的嗜好又使得《包公案》这样的悬念故事逊色不少,使侦探小说的发展成为不可能,后者的原因当然还在于中国人科学推理的缺乏,生活的贫乏等等。因为当一个中国人死了的时候,通常的结论是死了就是死了,如此而已。中国的侦探家包公本人也是一个法官,总是通过梦境来解决迷惑和谋杀,而不是运用福尔摩斯那样的推理。

  在情节上,中国的小说则像D. H. 劳伦斯的小说那样松散;在篇幅上,它像俄国的托尔斯泰和陀恩妥耶夫斯基的小说那样冗长。中国小说与俄国小说的相似之处是十分明显的,二者都使用极为现实主义的技巧,都十分爱好对细节的详述,在叙述故事时,他们都不喜欢西欧长篇小说常有的那种主观性。虽有丝丝人扣的心理描写,但倘若要作者再由此往前走一步,发挥一下自己的心理学知识,则很困难。小说的主要任务是讲故事。《金瓶梅》在对纯粹腐败堕落行为所进行的详尽描写上,与《卡尔玛卓夫兄弟》相比,毫不逊色。恋爱小说的情节通常都是最杰出的。社会现状小说在近30年来很是时髦,但其情节松散,进而成为一系列互相没有多少关联的趣闻轶事,尽管故事本身都很有趣。短篇小说这种形式本身甚至都没有出现,直到近十年来现代作家读了原版的或翻译的西方文学,试图写一些类似的东西之后,它才初露端倪。

  总之,中国长篇小说的发展步伐很好地反映出了中国生活的发展步伐。它规模宏大,错综复杂,从不急急匆匆。长篇小说生来就是给人消磨时光的,这一点是公认的。当作者有足够的时间可供消磨,读者又不急着去赶火车的时候,没有理由急急忙忙地写完或读完。中国的小说是要耐着性子慢慢读的。路边既有闲花草,谁管路人闲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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