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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一斗兄:

  大作与来信收悉。

  《采燕》读罢,浮想联翩。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有钱人家吃饭,那桌上摆着的都是一些驼蹄、熊掌、猴头、燕窝什么的。骆驼我是见过了,那肥大的驼蹄也许真好吃,但我无口福。我小时吃过一次二哥从生产队的死马腿上偷偷剁下来的马蹄子,自然没有名厨料理,由我母亲放在白水里加盐煮,吃肉没有多少,喝汤可以管饱。这顿马蹄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过年回家时兄弟聚会,还经常提起,好像那鲜美的味道还在舌尖缭绕。那是一九六○年,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才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吧。熊掌嘛,前年一个企业家请我吃饭,最末一道菜端上来一盘黑不溜秋的东西,东道极郑重地说:这是熊掌,刚托人从黑龙江弄回来的。于是便极兴奋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咂,感觉到黏黏糊糊的,不香不臭,与猪蹄子上的筋皮没有什么差异,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连说好滋味。主人挑了一点尝了尝,说:发得不好!然后又批评厨师不会做。我实在不知何为“发”,但又不好意思问。后来在北京请教了一位在饭店工作过的朋友,才知道“发”是怎么回事。他还告诉我,我吃到的是干制了的熊掌,所以要发。而新鲜熊掌是不需要发的。但制作亦不易,他说如得到一个新鲜掌,即要掘地作坑,用大块石灰铺底,把熊掌放进去,上面再用石灰盖好,然后往石灰上浇温水,使灰发热泛开,即可把掌上的毛根除尽。他说吃熊掌要耐心,因为熊掌煨得愈烂愈好吃,所以晚上吃掌,清晨即应上锅炖起来。这也太麻烦了吧。另外我记得我爷爷说过,熊冬天不吃食,饿了即舔掌充饥,所以熊掌是宝,这种说法我想大概没什么道理。至于猴头,原先我以为是猴子的头,后来才听说是一种树菌。这玩意儿我没吃过,但因胃病吃过不少“猴头菌片”。近日在火车上碰到一位制药厂的师傅,他说哪里去搞那么多猴头菌?弄点木耳、蘑菇的加进去就不错了。这使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药里也掺假,药里都敢掺假,还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后,该说说这可怕的燕窝了,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以前读《红楼梦》,看到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所以知道是好东西,一般人吃不起。但我根本没想到这玩意儿那么贵,我们辛辛苦苦工作半辈子,所发工资加起来还买不了几斤燕窝。看了你的小说,我这辈子也不要吃燕窝了,贵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太残忍了。我不是虚伪的“燕道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意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么多钱吃那脏东西,实在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何况还那般残酷地一次次毁坏了金丝燕的家,这已经不单是愚蠢的问题了。近年来——尤其是读了你的一批小说后,我发现咱们中国人在吃上真是挖空了心思,当然,有条件吃奇食异味的人,大多数不必掏自己的腰包,至于绝大多数老百姓,也不过是胡乱塞饱肚子罢了。这真是肉山酒海的时代,你小说中那些官僚们,比四川省大恶霸地主刘文彩那个专吃鸭脚蹼膜的小老婆神气多了。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前几年还有人在报刊上写几篇不痛不痒的豆腐块文章或是画幅漫画讽刺一下,现在连这些也没有了。

  话归正题,你的《采燕》我看还是政治意识太强,我想你应该把你那满腹激愤先排泄干净,然后把这篇小说重写一下。采集燕窝,这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会弄成一篇很好看的东西。强调一下:注意在神秘与传奇上下工夫。

  我去酒国的事,领导已基本同意。但我必须把手头这部长篇的初稿拉出来才能成行。我牢记着你们首届猿酒节的日期,不会错过的。

  稿子退给你,快邮专递,请查收。

  即颂

  笔健!

  莫言

  

  莫言老师:

  来信收到了,快邮专递过来的稿子也收到了。其实您完全不必多花这些钱,平寄挂号即可,晚几天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正在写一篇题为《酒仙》的小说,暂时不想改《采燕》。

  老师围绕着我的《采燕》发了那么多的感慨,并且因此而忆起了童年吃清水煮马蹄的往事,所以,《采燕》即使永不发表,也立下了赫赫功绩——如果没有它,您怎么会给我写这么长的信呢?

  正如您所说,燕窝的营养价值是被人们大大地夸张了的,我想,它不过是一种含有较高蛋白质的鸟类分泌物罢了,并没有那么神奇的功能,否则,那些日食燕窝三五个的人真要长生不死了。我只吃过一次燕窝,就像我在小说中写的那样。您来到酒国之后,我一定想办法搞点燕窝给你吃,当然,吃是次要的,增加一些这方面的经验是主要的。

  关于我的满腹激愤,今后一定想法排泄,在这种状况下,谁也无力挽狂澜,而且认真检讨起来,社会变成这样子,每个人都有责任,我本人也借着工作之便,喝遍了全世界的名酒,那些酒并不比燕窝便宜多少,一般老百姓恐怕连见都没见过。如法国的吉夫海·香百丹(Gevrey-Chambertin)、拉罗马奶、孔蒂(LaRomanee Conti),德国的泪酒(Lay)、朗中酒(Doktor),意大利的巴巴莱斯库(Barbaresco)、耶稣泪(Lacrima Christi)、格拉帕(Grappa)等等,都是酒中珍宝,不折不扣的琼浆玉液。老师,您快来吧,学生别的不敢吹牛,捣弄点名酒给您喝是小意思。您不要不好意思,您喝我喝总比让那些贪官污吏喝了好。

  反正您不久即来酒国,学生有满肚子的话,留到见面之后,你我兄弟对面举杯时再开怀畅谈吧。

  寄上我的新作《猿酒》,请老师批评。本来还想拉长点,但这几天实在是精疲力尽,便草草结尾了。此稿看完,不需邮寄,等您来酒国时带给我即可。我休息一天,即动笔写另一个短篇,然后再改《采燕》。

  即颂

  文安

  学生:李一斗

  

  《猿酒》

  猿酒=袁酒。酿造者是谁?是我的岳父袁双鱼,酒国市酿造大学教授。如果说酒国市是镶嵌在我们伟大祖国版图上的一颗明珠,那么酿造大学就是我们酒国市的一颗明珠,而我岳父又是我们酿造大学的一颗明珠——最璀璨的、最耀眼的。能成为他老人家的学生,进一步成为他的女婿,是我终生的荣耀。我的好运气让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在命题本文时,我曾颇费踌躇:是称谓“猿酒”呢还是称谓“袁酒”?考虑再三,暂用“猿酒”。尽管这样显得有些野兽派。我岳父学识渊博,人格清高,为了寻找猿酒,他甘愿到白猿岭上去与猿猴为伍,风餐露宿,栉风沐雨,终于获得了成功。

  为了能够让不喜饮酒的读者对我岳父的学识有个大概的了解,在此我不得不大段地抄录我岳父前几年给我们上共同课《酒类起源学》时发给我们的讲义。

  那时我还是个懵头懵脑的青皮后生,从贫穷的农家踏入酒的神圣殿堂,对酒的了解极少。当我岳父拄着文明棍、穿着白西服,风度潇洒地走上讲台时,我心里想,酒,不就是点辣水吗?看这老头儿能讲出个啥道道。我岳父站在讲台上,未曾开言哈哈笑,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拔开塞子,喝了一口,巴咂巴咂嘴,说:同学们,我喝的是什么?有人说:自来水。有人说:白开水。有人说:透明的液体。有人说:酒。我明知是酒——我嗅到了酒香——却低声道:尿。——好!我岳父用巴掌拍了一下讲台,说:说酒的同学站起来。一个扎着大辫子的女同学红着脸站起来,望了一眼我岳父,便低了头,玩弄着辫子梢——这是留辫子姑娘的习惯动作,从电影上学的——我岳父问:你怎么知道是酒呢?她用低得勉强可以听清的声音说:我闻到味道……——你的嗅觉为什么这样灵敏?我岳父问。姑娘的脸更红了,不但红,还发着烧呢。为什么?我岳父问。她用更低的声音说:我……我这几天嗅觉好……我岳父拍拍额头,恍然大悟般地说:好了,明白了,你坐下吧。我岳父明白了什么?你知道吗?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说有一些女孩子在例假期间嗅觉特灵敏,想象力也特别丰富。所以,许多人类历史上的重大发现,都与例假的周期紧密相连。说尿的那位同学站起来!我岳父严肃地说。我的双耳一阵轰鸣,眼前金星飞舞,仿佛当头挨了一棒。想不到这个老家伙耳朵这样好使。站起来,不要不好意思嘛!他说。我的窘态已经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自然也吸引了正来例假的大辫子女同学的目光——她名叫金曼丽,典型的女特务名字,我跟她的戏另文专论,她后来也成为我岳父的研究生——毁了,这张比狗屎还臭的嘴巴又一次给我招来了祸殃。李一斗啊李一斗,临行前爹娘是怎么嘱咐你的?不是让你少说话多听话吗?你呀?用膏药也糊不住的个嘴。啄木鸟死在树洞里——吃亏就在嘴上——我狼狈不堪地站起来,不敢抬头。——你叫什么名字?——李一斗。——怪不得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原来是酒仙转世。他的话引起了哄堂大笑。他用双手压下了笑声,喝了一口酒,巴咂巴咂嘴,说,坐下吧,李一斗。坦率地说,我非常喜欢你,你是与众不同的。

  我迷迷瞪瞪地坐下,看着我的岳父把酒瓶塞子塞好,用力晃了晃,举起来,对着门外射进来的明亮光线,欣赏着瓶中那些纷纷扬扬的泡沫,用优美的音调说:亲爱的同学们,这是一种神圣的液体,是人类生活中不可须臾缺少的液体,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它的作用越来越大,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它,振兴酒国就是一句空谈。酒,是阳光,是空气,是血液。酒,是音乐,是绘画,是芭蕾,是诗。酿酒的人,是集诸般艺术于一身的大师。希望你们当中能产生为国争光的酿造大师,到巴塞罗那万国博览会上去摘取金质奖章。前不久我听说,有人鄙薄我们的专业,认为酿酒没出息,同学们,我可以告诉你们,有朝一日地球毁灭了,酒精分子还会在宇宙中飞翔!

  在我们热烈的掌声中,我岳父高举着他的酒瓶,满脸神圣庄严,像电影中常见到的英雄亮相。我感到了惭愧,不该把如此严肃的液体亵渎为尿,尽管它迟早要变成尿。

  有关这神圣液体的起源,至今还是个谜。我岳父说,几千年的酒浆汇成了黄河,汇成了长江,但我们却找不到它的源头。我们只能猜想。我国的天文学家在分析宇宙光谱时发现外层空间存在着大量酒精分子,最近美国的女宇航员在航天飞机里突然嗅到了浓郁的酒香,并感到了阵阵快意,好像微醉一样。请问,那些酒精分子是哪里来的?女宇航员嗅到的酒香是哪里来的?是来自外星球?还是从我们酒国散发上去?同学们,展开想象的翅膀吧!

  我岳父说,我们的先人,把酒的发明归功神明,并且编织了许多美丽动人的故事。请看讲义——

  古代埃及人认为酒是由奥西里斯(Osiris)首先发明的,因为他是死者的庇护神,酒可以用来祭祀先人,超度亡灵,给它们插上翅膀,让它们飞到极乐世界里去。我们活着的人,喝醉后也有飘飘欲飞的感觉,所以,酒的本质是翱翔的精神。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人把酿酒始祖的桂冠戴到诺亚(Noah)头上。他们说诺亚不仅在洪水之后重新创造了人类,而且还赐给人类美酒以躲避灾难。美索不达米亚人甚至还确定了诺亚酿造酒浆的地方——埃丽坊(Erinan)。

  古代希腊人拥有自己的酒神,他的名字叫狄奥尼苏斯(Dio-nysus),是奥林匹克诸神中专与酒打交道的圣仙。他象征着狂欢,象征重重枷锁的纷纷落地,象征着自由精神的飞扬跋扈。

  信奉精神至上的宗教对酒的起源另有见解。佛教和伊斯兰教对酒充满仇恨,他们宣称酒是万恶之源。基督教却认为酒是耶和华的血液,是耶和华救世精神的物质表现。喝了酒就能与上帝心心相印、息息相通。宗教把酒当成一种精神,这是一种相当高明的见解,尽管我们知道酒是一种物质,但我提醒你们,一个把酒仅仅看成物质的人,是难成艺术大师的。酒是精神,不少民族的语言中,还保留着这种痕迹,英语把烈酒写作Spirits,法语把高度酒写成Spiritueux,这些词都跟“精神”词根相同。

  但我们毕竟是唯物主义者,强调酒是精神,仅仅是为了让我们的心灵展翅高飞,飞倦了,落下来,还是要从故纸堆里寻找酒的源头。这的确是一项妙趣横生的工作。印度最古老的宗教文献和文学作品集《吠陀》(Veka)中提到过一种名叫“沙摩”(Soma)的酒精饮料和另一种名叫“波摩”(Baoma)的祭祀酒品。希伯来人的《旧约全书》(Theold Testament)中屡次提到“酸酒”和“甜酒”。我国古老的甲骨文有云:“其酒□于大甲□□于丁”,意思是向死者大甲和丁供献祭酒。甲骨文中还有一个“鬯”字,汉班固在《白虎通义》中释之为:“鬯者,以百草之香,金郁合酿之成鬯。”鬯,美酒也。鬯同畅、痛快、尽情、无阻碍、不停滞、畅达、畅快、畅所欲言、畅通无阻、畅想、畅饮……酒就是这自由境界。在世界其他地区至今发现的有关酒的最早文字记载,当数在埃及发掘的史前古墓葬中找到的酒瓶塞子,那上边清晰地留下了拉玛西斯三世王苑酒坊的印记(RamsesⅢ,公元前1198~公元前1166)。

  有关酒的年代较早的记事文字,还可举出一些。如中文中的“醴”,是指一种甜酒;外文中“Bojah”,古印度语指一种谷物原汁酒;“Bosa”,埃塞俄比亚部族语指大麦酒;“Cervisia”,古高卢语,“Pior”,古德语,“eolo”,斯堪的纳维亚古语,“Bere”,盎格鲁-撒克逊古语,上述各种,都是这些民族古代啤酒的写法;奶酒,蒙古草原上的古代游牧民族称为“Koumiss”,美索不达米亚人称为“Mazoun”;蜜酒,古希腊人称为“Mclikaton”,古罗马人称为“Aquamusla”,塞尔特人称为“Chouchen”。古代斯堪的纳维亚人常用蜜酒庆贺婚礼,“蜜月”一词因而形成,沿用至今,通行世界。诸如此类的记载文字,在世界各古老民族的文化中比比皆是,不能一一例举。

  大段地摘抄我岳父的讲义,一定让你们感到了极度的厌烦,对不起,我也烦得要命,但没有办法,请忍耐一会,马上就完,马上就完了。根据文字资料来确定酒的起源,只能推溯到公元前十世纪左右,这不能不使人感到遗憾。酒的起源应当早于人类的历史,这个推论是完全正确的。大量考古发现,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证据。龙山遗址中的三脚陶酒壶,大汶口造型优美的尊、斝,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窟中的祭神奠酒壁画,等等,都证明了酒的历史超过一万年。

  同学们,我岳父说,酒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在大自然巧夺天工的造化下,可以自然生成。糖在酶的作用下变为酒精,再加上其他物质,便可化合成酒。自然界中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含糖物质,含糖量较多的植物果实很容易被酶素分解,如葡萄。假设有一堆葡萄被风、水或是鸟兽带到低洼的地方,适当的水分和温度就能促使葡萄皮上的酶素活跃起来,将果汁变成甜美的酒浆。我国素有“猿猴造酒”之说,古书《蓬栊夜话》中写道:“黄山多猿猱,春夏采杂花果于石洼中,酝酿成酒,香气溢发,闻数百步。”《清稗类钞·粤西偶记》记载说:“粤西平乐等府,山中多猿,善采百花酿酒。樵子入山,得其巢穴者,其酒多至数石。饮之,香美异常,名曰猿酒。”猿猴尚能采撷杂果于石洼中,胡乱酝酿成酒,何况人类祖先。类似猿猱造酒的说法,其他国家也有。譬如法国酒界普遍认为鸟类衔集果实于窝巢中,种种意外使鸟没将果实吞食,久而久之,鸟巢便成了酿酒容器。人之学会造酒,应当是受到了飞禽走兽的启示。酒的自然生成与地球上出现含糖植物的时间应该基本同步,所以我们说,在没有人类之前,地球上就已经酒香洋溢。

  那么,人又是何时开始酿酒?这首先取决于人类要在自然界中发现酒的存在。有不怕死的或是渴极了的人喝了石洼中或鸟巢中的酒,尝到了这种神奇液体的味道,感受到了饮罢这种液体后的巨大愉悦,然后,成群结队的人去寻找石洼和鸟巢,找光饮光后,酿酒的动机便产生了。有了动机,紧随着就是模仿,人们模仿着猴子,把果实扔到石洼中,但并不是每次模仿都成功。有时,石洼中的果实成了果干;有时,石洼中的果实烂成了泥。很多次,人类停止了跟猿猴学习酿酒的活动,但那液体的巨力又吸引他们再次鼓起勇气实验,就这样,经验产生了,靠自然之力的果酒酿出来了,人们兴高采烈,在点着火的洞穴里赤身跳舞。人类学习酿造与学习种植、驯养野兽同时进行,等到粮食代替兽肉鱼肉成为主要食物时,用粮食酿酒的试验开始了。触发这试验动机的,可能是偶然性启发,也可能是上帝的启示。当第一滴由蒸汽凝成的酒液在冷却器——甑上形成时,人类历史便掀起了壮丽的一页,辉煌的文明时代由此开始。

  下课,我岳父说。

  下课后,我岳父咕嘟嘟喝干了小瓶中的酒,巴咂巴咂嘴之后又巴咂巴咂嘴,然后把小瓶子装进怀里,夹起皮包,狠狠地、含义深长地盯了我一眼,便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地走出教室。

  四年之后,我本科毕业,考取了我岳父的硕士研究生。我的硕士论文题目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与酒品勾兑》。此文受到我岳父的高度赞赏,顺利通过答辩,并被推荐到《酿造大学学报》头条发表。随即,我岳父收我为他的博士研究生。我选定的研究方向是:酒品勾兑师的丰富情感在勾兑过程中的物理化学表现以及对酒品总体风格的影响。我岳父对我的研究方向极为赞赏,他认为我的选题角度新颖,非常有意义也非常有意思。他建议我在开始做论文前应泡一年图书馆,博览群书,积累材料,不要急于动笔。

  遵从着我岳父的教导,我一头扎进酒国市图书馆。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奇书《酒国奇事录》,上边有一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把这篇文章推荐给我岳父看,没想到,他立即着了魔,上了白猿岭,与猿猴为伍去了。现把那篇奇文照抄如下,愿看就看,不愿看跳过去。

  酒国孙翁,性喜饮,量颇巨,每饮必数斗。其家良田十顷,瓦屋数十间,皆随酒去。妻刘氏携子别嫁。翁浪迹街头,蓬首垢面,破衣褴衫,形同乞丐。见人沽酒,即跪前乞讨,磕头见血,状甚凄惨。忽一日,有童首白须老者,飘然而至,语翁云:“此去东南百里,有岭名白猿,岭上广有林木,林中猿猴,酿酒盈池,何不疾去畅饮,胜似在此乞饮耶?”翁闻言,稽首不言谢,如飞而去。三日后,抵岭下,仰见林木蕃茂,无径可通。即攀藤附葛而上。渐入林深处,见古木参天,遮阳蔽日,藤萝纠葛,鸟声如潮。一巨兽出,其大如牛,目光如电,吼声如雷,草木觳悚。翁大骇,急避,跌入深涧,悬于树梢,自思必死。忽闻涧中酒香扑鼻,精神大振,缘木下,循香去。灌木蓊郁,奇花异果,缀满枝头。有一白色小猿,撷一串紫色果,色如玛瑙,跳跃前去。翁尾之,忽眼前开朗,见一巨石,广数十尺,中有凹,深可盈丈。小猿掷果于凹中,迸然有声,如碎琉璃。酒香波涌。近前观之,凹中皆美酒也。群猿至,持团扇大叶,卷成碟状,掬而饮之。须臾,皆步态颠倒,龇牙弄眼,令人开颐。翁急至,群猿退丈余,啼声如怒。不顾,前仆,延颈入凹做鲸吸,良久方起。觉脏腑洞清,异香满口,飘飘如仙者也。遂学醉猿体态,跳踉叫嚣。群猿随之,相处甚善。此后流连石上,倦即眠,醒即饮,间或与猿嬉戏,乐不思归。村人皆谓翁死,口碑流传,幼稚皆知。数十年后,一樵子入山,见翁鹤发童颜,神清气爽,出自深林,疑为山神,惶然下拜。翁细察其容,曰:“子非名三仙者也?”曰:“然。”翁曰:“吾尔父也。”子少时即闻父为酒鬼,受人蛊惑,死于山中。今见,骇怪之。翁乃自述奇遇,又详言家中旧事,子方信,邀翁归里善养,翁笑曰:“汝家何有酒池供我鬯饮?”嘱儿稍候,攀藤逐木而去,矫若健猿。俄顷,携一大竹至,竹端堵以紫色花,馈子,曰:“竹中猿酒也,饮之,可益气养颜。”子携竹归,去封,倾入盆中,见色如蓝靛,浓香馥郁,人间罕匹。子纯孝,瓶装奉岳家公,公乃刘员外仆,转奉员外。员外见闻,大异,询来处,公即以婿言告。员外迭报抚台,抚台遣数十人入山寻找。数月,惟见山林莽莽,荆榛遍地,无获而归。

  我读罢此文,如获至宝,忙去服务处复印,捧回岳家,献给岳父。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傍晚,我岳父和我岳母正在饭桌上拌嘴。窗外正在下暴雨,电闪雷鸣。蓝色的闪电像一条条颤抖不止的长鞭,把窗玻璃抽打得哆嗦着贼亮。我摇着头,把头发上的水珠甩下去。暴雨中夹杂着冰雹,打得我鼻梁酸麻,眼泪汪汪。我岳母看看我,气哄哄地说: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什么问题你们自己解决,这里又不是民事法庭。”

  我一听就知道她误会了,刚想解释,却被一个大喷嚏冲断。于是我在鼻梁的神经质抽搐中,听到了我岳母阴沉沉的嘟哝声:

  “难道你也是个以酒为妻的男人?难道……”

  当时,我并不理解我岳母的意思,现在我自然是明白了。当时我只看到她嘟哝着,脸色红得发紫,心中仿佛充满了深仇大恨。她好像对我说话,眼睛却死死地,像蛇眼一样僵硬、专注、凝固、冷却地盯着我的岳父。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目光,现在回想起来还心中发凉。

  我岳父端坐在饭桌前,保持着教授风度,花白的头发在温暖的灯光里宛若蚕丝,而在窗外蓝色电光映耀下却像冷冷的、泛青的绿豆粉丝。他不理睬我的岳母,管自喝着酒,那是一瓶克利科·蓬萨旦寡妇香槟酒,酒液金黄,宛若洋妞光洁温暖的胸脯;细珠串腾,犹如洋妞喁喁的细语;果香优雅,悦人醒神,越嗅越长,真是美妙无比。看这样的酒,胜过看裸体的洋妞;嗅这样的酒,胜过和洋妞接吻;喝这样的酒……

  他一手亲切地抚摸着光滑的碧玉般的酒瓶,一手亲昵地把玩一只高脚玻璃杯。他那些瘦长的手指,柔情缱绻地在玻璃杯上、在酒瓶上移动着。他把杯子举起来,与目平齐,让明亮的灯光照着颜色温柔的液体。他观赏着杯中物,目光有些急。他把杯子放在鼻下嗅,嗅一下,屏住呼吸,嘴巴幸福地咧开。他轻呷一口酒,绝对地轻呷,仅仅把舌尖和嘴唇沾湿而已,兴奋的光芒从他眼里泄出。他大口喝干杯中酒,一憋气,不呼吸,酒含在口腔中,暂时不咽,两个腮帮子鼓起来,显得脸圆了一些,但下巴似乎更尖了。我惊讶地发现他竟然没有一根胡须,连一根胡须茬儿都没有,这几乎不是一个男人的嘴巴和下巴。他让酒液在口腔中流动着,那感觉一定美妙无比。他的脸皮上出现了一团团红晕,好像没涂匀的胭脂。他把一口酒含在嘴里久久不吞咽的样子让我生理上起了反感,好像有水在耳朵里响。窗外一道闪电,让房间里绿了一大片,在绿色的颤抖中,他把酒咽下去。我看到酒液怎样通过他的喉咙。然后,他用舌头舔着唇,眼睛湿漉漉的,仿佛刚刚哭过。我在教室里看过他喝酒,那还算正常;在家里喝酒他过分地含情脉脉,显得很不正常。我岳父把玩酒杯、欣赏酒液的一系列动作让我莫名其妙地联想到搞同性恋的男人,尽管我没见过搞同性恋的男人,但我觉得同性恋者在一起时的动作、神情应该跟我岳父对待酒瓶、酒杯、酒液的态度一样。

  “恶心!”我岳母把竹筷子重重地掼在桌上,没头没脑地骂一句,起身走进卧室,关上了房门,弄得我十分尴尬。当时我并不明白她究竟恶心什么,现在我自然知道她恶心什么了。

  我岳父的好兴致被打断了。他站起,双手按着饭桌的边沿,怔怔地望着绿色的房门,好半天不动弹,脸上的表情却迅速地变幻着,有失望,有痛苦,还有愤怒。当失望的表情出现时,他长出了一口气,拧好酒瓶盖子,坐到墙边的沙发上,像一堆没有皮肉的骨头架子。我忽然觉得老头儿很可怜,想安慰他,却不知该怎样张嘴。我想起了包里的奇文复印件,也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慌忙摸出来递给他。我没养成称呼“爸爸”的习惯,一直坚持称呼“老师”,对此我老婆很有意见,幸好他并不在意。他说还是叫老师自然些,舒服些,他甚至说闺女女婿称岳父为“爸爸”显得既虚伪又肉麻。我为他倒了一杯茶,水只有五十摄氏度左右,茶叶都在水面上漂着。我知道他对茶叶没有兴趣,开不开都一样。他用手掌压了压茶杯盖子,算是对我的感激。然后,他有气无力地问我:

  “又吵架了?嗨,吵吧,吵吧,一直就这样吵下去吧!”

  从他的几句话里我听出了他对两代夫妻关系无可奈何的感慨,凄凉的气息笼罩着他家小小的客厅。我把复印件递给他,说:

  “老师,今天我在图书馆发现了这篇文章,挺有意思,您看看。”

  我看得出他对此毫无兴趣,他对我这个站在客厅里的闺女女婿也毫无兴趣。看样子他极希望我走开,让他一个人瘫软在沙发上,沉醉在蓬萨旦寡妇的绵长回味中。仅仅是出于礼貌,他才没有赶我走;也仅仅是出于礼貌,他才伸出一只软塌塌的、仿佛纵欲过度的手,接过了我递给他的纸。我提醒他:

  “老师,这是一篇关于猿猴酿酒的文章,而且是我们酒国附近白猿岭的猿猴。”

  他听了我的话,很不情愿地把纸举起来,目光懒洋洋地爬上去,像两只蠕动在柳枝上的老蝉。如果他一直这样我就失望透了。那说明我不了解他。我了解他,我知道这文章会让他感兴趣,会使他的心情感到愉快。讨他欢心并不是我有求于他,而是我越来越感到,这个老头儿内心深处隐藏着一个皮毛光滑、短吻大耳、鼻尖鲜红、四肢短粗、非猫非狗、憨态可掬的小兽,而这只小兽,就像我的孪生兄弟一样吸引着我。这些感觉当然是荒诞无稽,莫名其妙。果然,他的双眼突然放出了光彩,软塌塌的身体也振作了起来,兴奋的心情通过他发红的耳朵、颤抖的手指表现出来,我仿佛看到那只小兽逃出了他的身体,在他头上三尺的虚空中,滑着一条条丝绸般的轨迹,跳跃,滑翔。我真是高兴,我真是愉悦,我真是欢乐,我真是欣喜。

  他又匆匆看了一遍那几张纸,然后闭上眼睛,手指下意识地弹着纸张,纸张发出啪啪的脆响。他睁开眼说:

  “我决定了!”

  “您决定了什么?”

  “你跟了我这么多年难道还猜不到我决定了什么?”

  “学生才疏学浅,参悟不透老师的玄机。”

  “陈词滥调!”他不悦地说,“我要到白猿岭上去,寻找猿酒。”

  潜意识里有一阵兴奋不安的情绪在涌动,我感到期待许久的事情即将发生了。平静如死水的生活即将掀起波澜,一个趣味盎然的佐酒话题很快就要传遍酒国,并因此使酒国市、使酿造大学、使我本人笼罩在富有浪漫色彩的文学与俗文学相结合的气氛中。而这一切,源于我在市图书馆的偶然发现。我岳父即将去白猿岭上寻找猿酒,而紧随着上岭的,是一批又一批寻找我岳父的人。但我还是说:

  “老师,您知道,这种文章多半是无聊文人的臆造,只能当成幻想小说看而不能认真。”

  他已经从沙发上站起来,抖擞着精神,宛若一位即将奔赴沙场的战士。他说:

  “我的决心已下,你不要啰嗦了。”

  “老师,这么大的事,您应该和我岳母商量一下。”

  他冷冷地看我一眼,说:

  “她与我已没有任何关系。”

  他摘下了手表和眼镜,就像走向床铺一样走向门口,毫不犹豫地拉开门,并且毫不犹豫地、重重地从外面带上了门。这层薄薄的板立即把他与我分割在两个世界里。在他开门的一瞬间奔涌进来的风声雨声闪电声、冰凉潮湿的雨夜气息伴随着关门声突然中止。我呆呆地站着,听到他的穿着拖鞋的脚与水泥楼梯上的沙土与废纸摩擦发出的嚓啦声渐渐减弱,直至消逝。我岳父的客厅因为走了他而变得空空荡荡,尽管我高大健壮地站在客厅中央,但我感到自己根本不是人,连一根水泥桩子都不如。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便像幻觉,但这不是幻觉,他的手表、眼镜还余温未消地伏在茶几上,那两张我亲手递给他的复印纸还错杂着贴在沙发上,他亲昵过、抚摸过的酒瓶与酒杯还孤凄地站在饭桌上,日光灯的镇流器还在发着咝咝的鸣叫,壁上的老式挂钟还在“卡嗒卡嗒”地转动。而且我还听到,虽然隔着一道门,我岳母在她的房间里,一定是伏在床上,脸贴在小臂上,用鼻子和嘴巴,发出唏嘘唏嘘的像农妇喝热粥一样的声音。

  我思考许久,决定应该把这件事情告诉她。于是我先是试试探探地、后来便是果断地敲打起门板来。在我敲打门板声的间隙里,我听到她的唏嘘变成了响亮的抽泣,并且还有擤鼻孔的声音,她把擤出来的东西擦在了什么地方呢?这个毫无实际意义的念头固执地在我脑海里跳动着,像讨厌的苍蝇一样拂赶不去。我明白她已经清楚地了解了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还是用极不自然的腔调说:

  “……他走了……他说他到白猿岭上寻找猿酒了……”

  她擤了一下鼻涕。鼻涕抹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停止哭泣。通过的声响我仿佛看到她已经离开了床铺,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门板,也许是望着墙壁,墙上悬挂着那幅我曾经欣赏过的她与他订婚时的照片。照片镶嵌在一架黑色的雕花木框里,宛若一幅供后人追忆的祖先遗照。在那幅照片留住的时光里,我岳父还是个潇洒的年轻人,翘起的嘴角表现出性格中的幽默与趣味,他的头发一分为二,中间那白线像一条锐利的刀疤,仿佛那头颅也曾被一劈两半过。他的脖子倾斜着,倾斜到我岳母头颅的上方。他的尖削的下巴距离她发丝平滑的头顶约有三厘米,这既象征着夫权又象征爱情。在必不可少的夫权和爱情的压迫下,她的脸是圆圆的,浓浓的眉毛,愣头愣脑的鼻子,结实的、朝气蓬勃的嘴巴。那时节我岳母颇像个男扮女装的俊俏小伙子,脸上还保留着不畏艰难、敢于攀登的采燕人后代的某些痕迹,与她目前的杨贵妃式的肉艳娇慵气派毫无继承性。她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他和她为什么会生出这样一个令中华民族脸上无光的丑女儿?母亲是牙雕,女儿是泥塑。我相信这个问题迟早会有答案的。那镜框那玻璃久不擦拭了,神出鬼没的蜘蛛在上边结了一些精巧的网络,网络上沾满白色的灰尘。我岳母凝目历史陈迹脑子里想什么?也许在追忆往昔的幸福岁月?但他们是否曾有过幸福岁月我可不知道。根据我的推论,一对能将夫妻关系保持数十年的人,一定是冷静的、能克制感情的人,这样的人终生体验的幸福顶多是一种类似黄昏的、缓慢的、暧昧的、苦涩的黏稠幸福,那幸福像酒梢子一样味淡色浊。而两个结婚三天便离婚的人,一定是两匹红鬃烈马,他们的感情像烈火一样熊熊燃烧,他们的感情能将他们周围的世界照得通亮,烤得流油。是正午的毒日头,是热带风暴,是凌利的剑,是猛烈的酒头,浓笔重彩,这样的婚姻是人类的精神财富,而前者却变成了黏稠的淤泥,既麻木了人类的灵悟,又延缓了历史发展的进程。所以我推翻我刚才的猜测:我岳母凝视历史照片时并不是在追忆她逝去的幸福岁月,而很可能在回忆我岳父几十年中让她恶心的一桩桩恶迹。事实马上就会证明我的猜测是准确的。

  我又敲了一下门板,说:

  “……您看怎么办好?是去追他回来,还是向学校领导报告?”

  她沉默了一分钟,绝对地沉默,连呼吸都屏住了,这使我感到不安。突然,她发出了尖利的哭叫,她的嗓音像削尖的毛竹一样,与她的年龄、她的身份、她的一贯的雍容华贵的做派极不相称,产生了巨大的反差,这使我感到恐怖。我担心她会想不开像一只煮熟的天鹅一样,赤条条地悬挂在房间的某个钉子上,是那个悬挂相框的钉子上?是那个悬挂挂历的钉子上?是那个悬挂帽子的钉子上?两个太纤细,一个既纤细又矮,都无法承担我岳母风花雪月的肉体,因此我的恐怖纯属多余。但她这种崭露头角的啼哭的确令我胆寒。我想我只有依靠频频敲门的手段关闭她的喉咙。

  我并没有单纯敲门,而是一边敲门一边说一些疏通开导的话,我岳母此时是一团纠葛不清的骆驼毛,我必须耐心地用节奏分明的敲门声和通经活络的五加皮酒一样的话语把她理顺。我当时说了些什么?大概说就是:岳父的夜奔白猿岭是他多年来的夙愿,他是个为了酒不惜身家性命的人。我还说他的出走与岳母无关。我还说他很可能找到猿酒,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使丰富的酒文化更丰富,开创人类酿酒史的新纪元,为国家争光彩,为民族长志气,为酒国创利润。我还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上猴山何觅猿酒?而且我相信,不管我岳父此行能否找到猿酒,他最终都会回来,回到您的身边与您相伴白头到老。

  我岳母尖叫着说:

  “我不稀罕他回来!我讨厌他回来!我恶心他回来!他最好死在白猿岭上!他最好变成一只遍体生毛的猴子!”

  她的话让我毛骨悚然,冷汗从我的所有的毛孔中沁出。在这之前,我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们俩生活不和美,有一些鸡零狗碎的摩擦,但绝对想象不到我岳母对我岳父的仇恨超过了贫下中农对地主的仇恨,也超过了工人对资本家的仇恨。于是几十年培养起来的“阶级仇恨重于泰山”的信条顷刻间土崩瓦解。一个人恨另一个人竟能达到如此强烈的程度,这无疑是一种美,一种对于全人类的伟大贡献。它多么像一朵盛开在人类感情的沼泽地里的紫红色的、剧毒的罂粟花,只要你不想去动它,去吃它,它就是一种美的存在,具有善良友爱之花所无法比拟的魅力。

  接下来我岳母开始倾诉我岳父的罪状,简直是字字血、声声泪。她说:

  “他能算个人吗?能算个男人吗?几十年来,他把酒当成女人,他开了用美女喻美酒的恶例,于是饮酒便具有性交的含义,于是他把自己的全部性欲施加到酒上、酒瓶上、酒杯上……”

  “李博士,其实我并不是你的岳母,我终生未生育——怎么可能生育呢——你的妻子,是我从垃圾箱里捡回来的弃婴。”

  真相大白。我如释重负般地长舒了一口气。

  “你是聪明绝顶的人,博士,眼里揉不进沙子去。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这一点你一定早有觉察。正因为如此,我想我可以跟你成为亲密朋友,对你倾诉衷肠。博士,我是女人,不是故宫大门外的石头狮子,不是房脊上的铁皮风信鸡,更不是雌雄同体的低级腔肠动物。女人的欲望我都有,可是我得不到……我的痛苦有谁知晓……”

  我说: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跟他离婚呢?”

  “我懦弱,我怕人骂……”

  我说:

  “这很荒诞。”

  “是荒诞,但荒诞的日子结束了。博士,对于我为什么不跟他离婚,我可以为你解释。因为,他曾专为我设计了一种名叫‘西门庆’的烈性药酒,饮下这种酒,能够产生种种幻觉,有时,甚至比实际的性爱还美好……”

  我听出了她的甜蜜的羞涩。

  “但是,自从你出现在我的面前后,这种酒的效力却突然神秘地消逝了……”

  我再也不愿敲门了。

  “有一个女人,像一只涂满各种香料的熊掌,在微火上炖了几十年,现在,她终于熟透了。她散发着扑鼻的香气,这香气你难道闻不到吗?我的博士……”

  房门突然大开,焖熊掌的香气像浪潮一样奔涌出来,我紧紧地抓住门框,像溺水的人抓住船舷……

  

  那个黑色的侏儒中了枪弹后,身体猛地往上一蹿,有腾空飞起之状,但灼热的弹头已迅速地击溃了他的中枢神经,使他依然活着的肢体陷入混乱。混乱的表现是:他并没有发挥出他体内潜藏着的神奇能量,像酒博士的小说《一尺英豪》中描写的那样,飞起来,贴到天花板上,像一只巨大的壁虎;相反的是,他的身体上蹿了几厘米后,便歪斜着从女司机的膝盖上滑落下来。丁钩儿看到他在地板上拼命地抻展着身体,股上的肌肉绷紧,好像一条条在寒风中发抖的高压电线。血和脑浆从他的头上溅出来,肮脏地涂在打着蜡的柞木地板上。后来,他的一条腿像脖子上挨了刀的小公鸡,有力地伸缩着,他的身体在这股力量的驱动下,相当流畅地旋转起来。旋转了大约有十几圈的光景,他的腿不蹬了,紧随着出现的情况是:侏儒身体拘禁,颤抖得十分剧烈。起初是全身颤抖,抖出索索的声响,后来是局部的颤抖,他身上的肌肉群像看台上训练有素的足球迷制造的浪潮一样,从左脚尖抖至左腿肚再至左股左臀左腰左肩绕过肩头至右肩右腰右臀右股右小腿肚右脚,然后再反方向颤抖回去。好久,颤抖也停止了。丁钩儿听到侏儒排泄出一股气体,拘禁着的身体突然舒展开来。他死了,像一条盛产于热带沼泽中的黑鳄鱼。在观察侏儒的死亡过程时,他一刻也没停止观察女司机。就在侏儒从她光滑赤裸的膝盖上滑落下去那一瞬间,她仰面躺倒在那张钢丝弹簧床上。床上铺着洁白如雪的床单,凌乱地摆着一堆奇形怪状的枕头和靠垫。那里边填充着鸭绒,因为当她的头砸在一只四周镶着粉红色花边的大枕头上时,丁钩儿看到几根细小的鸭羽从枕头上轻飘飘地飞起来。她的双腿劈开耷拉在床下,身体仰着。这姿势让丁钩儿心中的沉渣快速泛起,他忆起了与女司机的狂欢——紧追着来的是刻骨铭心的嫉妒,他用牙齿狠狠地咬住嘴唇,但胸中的邪火还是化作一丝丝痛苦的如同中弹未死的猛兽一样的呻吟声从牙缝里钻出来。他一脚踢开了黑色侏儒的尸体,提着青烟袅袅的手枪,站到女司机身边。她肉体上的一切都唤起了他对她的恋爱和对她的仇恨,他希望她死了更希望她仅仅是吓晕了过去。他捧起了她的头颅,看到从微微张开的柔软而没有弹性的双唇间泄露出来的那些贝壳般的牙齿闪烁出来的微弱的光芒。深秋的罗山煤矿的那个早晨的情景蓦然出现在侦察员的眼前,那时候他感到她霸蛮地贴上来的嘴唇“凉飕飕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弹性,异常怪诞,如同一块败絮”……他看到在她的双眉之间,有一个黄豆粒般大小的黑色洞眼,洞眼周围分布着一些钢青色的细屑,他知道那是弹头的细屑。他的身体摇晃着,又一次感到有一股腥甜的液体从胃里爬上来。他跪在她双腿前,“哇”地喷出一口鲜血,使她的平坦的肚腹上增添了色彩,他惊恐万分地想:

  “我把她打死了!”

  他伸出食指,触摸了一下她双眉之间那个弹洞。他感到那儿的温度很高,弹洞的边缘上翘着一些刺儿,咝儿咝儿地磨着他食指上的皮肤。那感觉很熟悉。他努力回忆着,终于回忆起儿时用舌尖舔冒出一半的新牙的感觉。紧接着他又想起自己批评儿子舔牙齿的情景:那个圆圆脸,圆眼睛,无论穿着多么干净的衣服也显得邋邋遢遢的小男孩背着大书包,脖子上胡乱系着红领巾,手里持一根柳条儿,用舌尖舔着牙齿走到了他的面前。侦察员拍拍他的头顶,他挥起柳条抽着他的腿,不高兴地说:讨厌!拍我头顶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拍头顶会使人变傻吗?他歪着头,弯着眼睛,一副认真的模样。侦察员笑着说:傻小子!拍头顶不会使人变傻,但舔牙齿却会使牙齿长歪……一股强烈的思念之情使他心中热浪翻滚,他急忙把手指缩回来,泪水涌出了眼眶。他低声呼唤着儿子的乳名,攥着拳头,狠狠地擂着自己的额头,嘴里骂着:

  “混蛋!丁钩儿你这个混蛋,你怎么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那个小男孩不满地盯了他一眼,转身走了。他那两条结实的小腿快速地移动着,转眼便消逝在穿梭般的车辆中。

  他想,伤了两条人命,死罪是难以逃脱了,但临死之前要见见儿子。于是他想起省城,那里遥远得像天国一样。

  他提着枪膛里只有一发子弹的手枪,跑出了一尺餐厅的大门。大门两侧的侏儒姐妹扑上来拉住他的衣角。他甩开她们,不顾死活,横穿车辆如水的大街。他听到身体两侧响起了一片难听的、嘎嘎吱吱的紧急刹车声。似乎有一辆车撞在了他的屁股上,他借着这股力量蹿到了人行道上。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尺餐厅大门附近噪声连天,人们在喊叫。他沿着铺满枯叶的人行道疾跑,恍惚感到是清晨时分,雨后初晴的天上布满血红的云霞。一夜的冻雨使地面滑溜溜,低矮的树枝上沾着一层毛茸茸的冰霰,树木变得十分美丽。似乎只是一转眼的工夫他便跑到那条熟悉的石头街道上。街道的排水沟里升腾着乳白色的蒸汽,有一些猪头肉、炸丸子、甲鱼盖、红烧虾、酱肘子之类的精美食品,漂浮在水面上。几个衣衫褴褛的老人用绑着网的长杆打捞那些食品。他们嘴上都油漉漉的,面孔都红润,显然从这些垃圾里汲取了足够的营养,他想。有几个骑自行车的人,突然把面孔歪曲得丑陋不堪,然后发出惊诧的叫声,狼狈不堪地、连人带车跌到道旁狭窄的水沟里去。他们的车子和身体破坏了水的宁静,把浓重的酒糟味道和动物尸体的恶臭搅动起来,熏得他直想呕吐。他贴着墙根跑,倾斜的路面使他摔了跤。他听到后面传来乱糟糟的喊抓声。他爬起来后回了一下头,看到有一群人在跳着脚喊叫,并没有人敢追上来。他的脚步慢了些,激烈的心跳使他胸腔剧痛。石墙那一边就是他熟悉的烈士陵园,那些宝塔状的常青树露出半截雪白的树冠,显得格外圣洁。

  他跑着想,我为什么要跑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能跑到哪里去呢?但双腿依然载着他跑。他看到了那棵巨大的银杏树,树下那个卖馄饨的老头儿像根棍子一样立在那儿,馄饨挑子冒着一团团的热气,老头儿的脸在热气中时隐时现,宛若一颗丑陋的月亮在薄云中穿行。他模模糊糊地想起那老头儿手掌里还攥着他一颗用来抵押馄饨债的黄澄澄的手枪子弹。他想应该去把那颗子弹要回来,但馄饨的味道从胃里泛上来,而且是韭菜猪肉馅的馄饨,初冬的韭菜味道鲜美,价格昂贵,他拉着她的手在省城的农贸市场里买菜,郊区来的菜贩子蹲在摊子后边啃冷馍馍,牙齿上沾着韭菜。他看到老头儿把手掌摊开,向他展示着那颗漂亮的子弹,雾中的脸上有一种祈求的表情。他想弄清楚老头儿在祈求什么,狗的吠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那条虎纹大狗像个影子一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面前。它的吠叫声似乎在遥远的地方、在远方的野草梢头滚动,在近处却听不到半点响声,在近处他看到它奇怪地点着很沉重的脑袋,开合着大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于是就产生了一种梦一般的、鬼鬼祟祟的效果。虽是红日初升的凌晨,光线竟也使叶片已相当稀疏的银杏树投下了斑驳陆离的淡影,在黄狗的身上罩上一些依稀可辨的网络。从狗的眼神里他感到它并没有与他为仇的愤怒,它的吠叫,不是示威,而像一种友好的暗示或者催促。他胡乱跟卖馄饨的老汉叨咕了一句话,话一出口就被小风吹散了。所以当老汉大声问他说什么时他糊糊涂涂地说:

  “我要去找儿子。”

  他对黄狗点点头,远远地避着它,绕到银杏树后去。他看到那位看守烈士陵园的老人紧贴着树干站着,怀里抱着猎枪,枪口斜指着树冠。从老人投过来的眼神里他同样感到催促和暗示,他激动万分地对老人鞠躬,然后抽身向前方的一片楼房跑去,那里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影。背后一声枪响,吓得他本能地扑倒在地,打了一个滚,将身体隐蔽在一丛枝叶凋零的蔷薇花后边。他随即又听到一声枪响,循声望去,一只黑色的大鸟像一块黑石头,从空中落下来。银杏树上的枝叶抖动,几片黄叶在橘红色的阳光中飘然而下,十分诗意,宛如深秋的音乐。看守陵园的老人紧贴银杏树干站着,一动不动。他看得到双筒猎枪里冒出的袅袅青烟。又看到虎纹大狗已从树的那边转过来,嘴里叼着被老人击落的黑色大鸟,跑到老人身边。狗放下鸟,蹲踞在老人身边,双眼被阳光映照成两个金色的光点。

  他进入楼群前先穿越了一个萧条的街心公园,看到有几个老人在遛鸟,有几个青年人在跳绳。他把枪藏在腰里,装出无事人的样子,从他们身边穿过去。一进入楼群,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这里竟隐藏着一个卖旧货的早市。有许多人,蹲在地上守着摊子。摊子上摆着古旧的钟表、“文革”中流行的毛泽东的像章和半身石膏塑像,还有老式的宛若一朵喇叭花的留声机,等等。但没有一个买东西的人,那些卖主们都目光炯炯地观察着稀疏的行人。他感到这是一个陷阱,一个口袋阵,那些卖东西的人,都是些便衣警察。丁钩儿凭着几十年的经验越看越觉得他们是便衣警察。他机警地退到一棵白杨树后,观察着动静。从一座楼房背后鬼鬼祟祟地转出了七八个青年,有男的有女的,从他们的眼神和体态上,丁钩儿断定这是一个从事某种非法活动的小团伙,而那个走在中间,穿一件长及膝盖的灰布大褂、头戴一顶红色小帽、脖子上挂着一串清朝铜钱的姑娘就是这个小团伙的头头。他突然看到了那个姑娘脖子上的几道皱纹,并嗅到了她嘴巴里的那股子外国烟草的辛辣味道。仿佛那姑娘就压在自己的身下一样。于是他开始端详她的脸,女司机的面目竟慢慢地从这位陌生姑娘的脸上显现出来,像蝉的身体从那层薄薄的躯壳中脱出来一样。而且,她的两眉之间那圆圆的弹洞里渗出了一线玫瑰红的血。那线血垂直地流下去,从鼻梁正中,把嘴巴中分,再往下,流经肚脐,再往下,然后她的身体就霍然分开,一大堆脏腑咕嘟嘟冒出来。侦察员大叫了一声,转身就跑,可是怎么跑也跑不出旧货早市。后来,他蹲在那个卖旧手枪的摊位前,装作买主,翻弄着那些红锈斑斑的破货。他感觉到那个分成两半的女人在自己背后正用一种绿色的纸带把身体缠起来,缠得非常快,起初还能看到有两只戴着米黄色塑胶手套的手在飞快地动作着,一会儿工夫,手就变成了两团黄黄的暗影,湮没在那些湿漉漉的、像鲜嫩的水草一样的碧绿纸带之中。那碧绿是一种超级的碧绿,碧绿出了蓬勃的生命力,于是那些纸带就自个儿飞舞起来,顷刻之间就缠紧了她的身体。他背后冰凉着,假装悠闲,抄起一支造型优美的左轮子手枪,使劲去转动那锈死了的转轮。用劲转,用劲转,怎么也转不动。他问摊主:有山西老陈醋没有?摊主说,没有山西老陈醋。他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摊主说:你仿佛是个行家,其实是个外行。我这儿虽然没有山西老陈醋,但我有朝鲜白醋,这种醋除锈的功能胜过山西老陈醋一百倍。他看到摊主把一只又白又嫩的手伸进怀里,摸呀摸呀,好像在摸什么东西。他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摊主粉红色的绣花乳罩里塞着两个瓶子,瓶子的玻璃是绿色的,但不是那种透明的绿,而是一种雾蒙蒙的绿,很多外国名酒的瓶子就是用这种玻璃制成的。这种雾蒙蒙的绿玻璃显得特别宝贵,明知是玻璃,但怎么看也不像玻璃,所以这种玻璃就贵重。他利用这个句式进一步往下推绎,得到了一个佳句:明知盘里是一个男婴,但怎么看也不像男婴,所以这男婴就贵重。反过来推绎又得到了另一个佳句:明知盘里不是一个男婴,但怎么看也是个男婴,所以这不是男婴的东西也珍贵。那只手终于从乳罩里拖出一个瓶子来,瓶子上印着一些曲里拐弯的字母,他一个也不认识,但他却虚荣地、拿腔拿调地说:是“威思给”还是“拔兰兑”,好像他满肚子外文一样。那人说:这是你要的朝鲜白醋。他接过瓶子,抬头一看,摊主的模样很像送他中华烟的那位领导,细看又不太像。摊主对着他笑,龇出两颗亮晶晶的小虎牙,显得稚气十足。他拧开瓶盖,一股白色的泡沫从瓶口蹿出来,他说:这醋怎么像啤酒一样?摊主说:难道这世界上就只有啤酒会冒泡吗?他想了想,说:螃蟹不是啤酒,但螃蟹也会冒泡,所以,你是正确的,我是错误的。他把那些冒泡的液体倒在那支左轮手枪上。一股浓烈的酒气散发出来,那支枪淹没在一堆泡沫里,噼噼地响着,像一只青色的大螃蟹。他伸手进去,手指却像被蝎子蜇着一样刺痛起来。他大声质问摊主:你知不知道,贩卖枪支是犯法的行为?摊主冷冷一笑,说,你以为我真是小贩吗?他把手伸进胸,把那个乳罩揪出来,在空中一晃,乳罩的外皮脱落,一副亮晶晶的、美国造不锈钢弹簧手铐现出来。摊主立刻变成了浓眉大眼高鼻梁,焦黄的络腮胡子,一个标准的刑警队长的模样。刑警队长捉住了丁钩儿的手脖子,把手铐一挥,“卡嗒”一声就扣上了,刑警队长把自己和丁钩儿铐在一起,说:咱俩现在是一铐相连,谁也别想跑——除非你有九牛二虎之力,扛着我跑。丁钩儿情急力生,轻轻一掮,便把那个高大的刑警队长扛在肩上。他感到这个大家伙几乎没有重量,像纸扎成的一样。而这时,泡沫消失,那只左轮手枪红锈脱尽,显出银灰色的本色来。他毫不费力地弯腰捡起枪,手腕子感到了枪的分量,手掌也感受到了枪的温度。真是支好枪!他听到刑警队长在自己肩头上赞叹着。他用力一甩,刑警队长便横飞出去,碰到一堵爬满藤蔓的墙上。那些藤蔓纠缠不清,有粗有细,好像墙上的花纹。有一些鲜艳的红叶缀在那些藤蔓上,十分美丽。他看到刑警队长缓缓地从墙上反弹回来,直挺挺地躺在自己面前,而那副手铐,竟像猴皮筋一样,依然连结着两个人的手腕。刑警队长说:这是美国手铐,你休想挣脱!丁钩儿急火攻心,把左轮枪口抵在那抻拉得几乎透明的手铐上,开了一枪,子弹出膛的强大后坐力把他的手臂弹起来,手枪几乎脱手飞走。低头看,手铐丝毫没受损伤。他又开了几枪,结果与开第一枪完全相同。刑警队长用那只没被铐住的手从口袋里摸出香烟、打火机,烟是美国造,打火机是日本产,都是一等货色。他说:你们酒国市的弟兄们消费水平蛮高嘛!刑警队长冷笑着说: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钞票满天飞,就看你捞不捞。丁钩儿说:这么说你们酒国市烹食婴儿也是真的了?刑警队长说:烹食婴儿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丁钩儿问:你吃过吗?刑警队长说:难道你没吃过吗?丁钩儿说:我吃的是一个用各种材料做成的假孩子。刑警队长说:你怎么知道那不是个真的呢?检察院怎么派你这种笨蛋来!丁钩儿说:老弟,实不相瞒,这些天我被一个女人缠住了。刑警队长说:知道,你杀了她,犯了死罪。丁钩儿说:我知道,但我想先回省城看看儿子,然后就投案自首。刑警队长说:这是个理由,可怜天下父母心。好,我放你走!刑警队长说罢,探头张嘴,把手铐咬断。那枪打不断的东西,在他的嘴里,竟像煮烂的粉条一样。刑警队长说:老兄,市里已下了死命令,要活捉你,放走你,我也担着天大的干系,但我也是一个男孩的父亲,完全理解你的心情,所以放你一马。丁钩儿一躬到膝,说:兄弟,丁钩儿九泉之下也不敢忘记你的恩德。

  侦察员抬腿就跑,他路过一个大门,看到院子里挤满豪华轿车,有一些衣冠灿烂的人正在上车。他感到情况不妙,慌忙拐进一条小巷。小巷里有一个修鞋的女孩坐在那里,目光呆呆地,好像在想什么心事。一家门口挂着彩色塑料条的小饭馆里,跳出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拦住他的去路,说:师傅,进去吃饭,进去喝酒,八折优惠。那女人说着就把身体贴上来,那张脸上洋溢着罕见的热情。丁钩儿说:不吃,不喝。女人拉着他的胳膊往里拽,说:不吃不喝,坐一会歇歇脚也好嘛。他发着横,把那女人甩了一趔趄。女人就势躺倒,哭喊着:哥哥,快来,流氓打人啦。丁钩儿一个蹿跳,想越过那女人,但双脚却被女人抱住了。他的身体重重地压在女人身上。他爬起来,恶狠狠地踹了女人一脚。女人捂着肚子打了一个滚。这时候他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左手握着一只酒瓶子,右手攥着一把切菜刀从小饭店里跳出来。他见势不好,拔腿就跑,自我感觉极好,宛若行云流水,跑得既轻松又优雅,没有心跳气促的感觉。跑了一阵子,他回头观看,看到那追赶的男子已停住脚,站在一根水泥线杆下,劈着腿小解。他这时感到了疲倦,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身上也冒出了冷汗。双腿疲软,实在是走不动了。

  倒霉透顶的侦察员嗅着味道靠近了一个摊煎饼的活动三轮车,一个小伙子在鏊子上摊饼,一个老太太站在旁边收钱,看样子像是母子俩。他感到饥饿,喉咙里伸小手,但无钱购买。有一辆草绿色的军用摩托车很冒失地蹿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煎饼摊子旁边。侦察员吃了一惊,刚要逃窜,却听到坐在摩托车斗里那个上士喊:掌柜的,给摊两张煎饼!侦察员松了一口气。

  侦察员看到这两个战士一高一矮,高的浓眉大眼,矮的眉清目秀。他们围着摊子,跟摊饼的小伙子聊天,头上一句腚上一句,跟胡说八道差不多。煎饼摊好了,抹上红红的辣椒酱,冒着一缕缕热气。两个人捧着饼吃,饼热,不停地倒着手,嘴里唏啦唏啦,吃得很香也很艰苦。一会儿工夫,两个战士各吃了三张饼。矮个子战士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瓶酒,递给高个子战士,说:喝口?高个子战士笑嘻嘻地说:喝口就喝口。他看到高个子战士嘴含住那只玲珑可爱的瓶口,夸张地嘬了一口,然后咝咝地往嘴里吸气,吸气后,又把嘴巴嗒得很响。然后说:好酒,好酒。矮个子战士接过酒瓶,仰脖嘬了一口,迷离着眼睛,极端幸福的样子,一会儿,说:真好,这他奶奶的哪里是酒!高个子战士伸手从摩托车斗里摸出两棵大葱,剥皮掐叶后,递给矮个子战士一棵,说:吃吧,正宗的山东大葱。矮个子说:我有辣椒。说着从大衣口袋里摸出几个鲜红的辣椒,不无炫耀地说:这是正宗的湖南辣椒,你要不要吃?不吃辣椒不革命,不革命就是反革命。高个子战士说:吃大葱才是真革命呢!说着,两个战士就动了怒,一个挥舞着大葱,一个挥舞着辣椒,渐渐地近了身,高个子把大葱往矮个子头上戳,矮个子把辣椒塞进了高个子嘴里。摊煎饼的小贩上来劝架,说同志同志别打了,我看你们俩都挺革命的。两个战士分开,都气鼓鼓的样子。那劝架的小伙子笑得腰都弯了。丁钩儿也觉得他们好笑,想着想着就嗤嗤地笑出声来。小伙子的娘过来说:你笑什么?我看你不是个好人!丁钩儿忙说,我是好人,绝对的好人!好人还有你这样的笑法吗?丁钩儿说:我怎么笑了?老女人一晃手,仿佛从空中摘下了一面小小的圆镜,递给丁钩儿,说:你自己照照看吧!丁钩儿接过镜子,一照,不由地大吃一惊,他看到自己的双眉之间竟然也有一个流着血的圆圆的弹孔。透过弹孔,他看到有一颗金灿灿的子弹,在大脑的沟回里移动着。他不由自主地惊叫起来,扔掉小圆镜,像扔掉一块烫手的铁。小镜子在地上滚动着,立着滚动,把一个亮亮的白点射到远处一堵褪了色的红墙上,那墙上涂着一些大字,细看竟是一条莫名其妙的标语:努力消灭酒与色!忽然他又明白了这条标语的涵意,便走上去,用手指触摸那些字,那些字滚烫,也像烧红的铁。回头看,那两个战士不见了,卖煎饼的小伙子和他娘也不见了,只剩下那辆摩托车寂寞地立在那儿。他走过去,看到车斗里还有一瓶子酒,提起瓶子晃晃,见无数的小珍珠般的气泡在酒瓶中沸腾,酒液碧绿,像用绿豆烧成的。隔着瓶塞他就嗅到了浓郁的酒香。他迫不及待地拔开瓶塞,含住瓶口,感到光滑的瓶口凉森森地插入热烘烘的口腔,产生了极度的舒适。那些碧绿的酒液像润滑油一样,连绵不绝地灌注进去,使他的胃肠像怀抱鲜花的小学生一样欢呼起来,使他的精神像久旱逢喜雨的禾苗一样振作起来。不知不觉地就把一瓶酒喝尽了。他意犹未尽地看了看空瓶,然后扔掉瓶子,踩着摩托,抓住手把,跳上车座,他感到摩托车兴奋不安地颤抖着,像一匹打着响鼻、弹着蹄子、抖擞着鬃毛、渴望着奔驰的骏马。他一松车闸,摩托车颠颠簸簸地爬上大路,然后便吼叫着跑起来。他感到胯下的摩托具有高度的灵性,根本无须驾驶,他要做的事就是坐稳屁股,攥紧车把,以免从车上摔下来。于是摩托车的轰鸣就变成了马的嘶鸣,他的双腿亲切地感觉到了骏马温暖的腹部,他的鼻子也嗅到了醉人的马汗味道。一辆辆明晃晃的车辆被甩在后头,一辆辆迎面开来的车辆大睁着惊恐的眼睛,乱纷纷地躲闪到路的两边去,好像破冰船把冰块撞翻到两边去,好像汽艇把波浪撞翻到两边去。这感觉让他陶醉。有好几次,他分明感到必定要撞到那些车辆了,他甚至听到那些车辆发出了惊恐的哭叫声,但最终是化险为夷;在针一样细的间隙里,那些明晃晃的东西,总是像柔软的粉皮一样,闪到一边去,为他和他胯下的骏马让出了道路。眼前出现一条河,河上没有桥,河水在深涧里轰鸣,冰凉的泡沫飞溅起来。他一提车把,摩托就腾空而起,他感到身体变得像纸片一样轻,强劲的风把他的身体吹得弯曲起来,硕大的星斗光芒四射,挂在伸手可触摸的高度上。这不是上了天了吗?上了天不就成了仙了吗?他暗暗地思忖着,感到原先想的十分艰难的事情真要实现起来其实十分容易。后来,他看到有一个团团旋转的轮子从摩托车下甩出去,一会儿又是一个,一会儿又是一个。他惊恐地叫起来,叫声在林梢上起起伏伏前进,像风从林梢上掠过。然后他就落在地上,没有了轮子的摩托丑陋地悬在树杈上,一群松鼠跳上去,啃咬那些钢铁部件。他想不到松鼠的牙齿是恁般锋利和坚硬,啃咬钢铁,竟如啃咬腐朽的树干一样。他活动了一下腿脚,竟然灵活如初,一丝一毫也没有受伤。他站起来,有些迷惘地往四周观望,见树木参天,藤萝高挂,大朵的紫色花朵缀在藤上,像用紫色的皱纹纸扎成的假花。藤上还结着一串串的像葡萄一样的野果,颜色有紫红和碧绿两种,都极其鲜润,宛若美玉雕琢而成。那些果实呈半透明状,一看便知汁液丰富,是酿酒的上好材料。他模模糊糊地忆起,好像是女司机,或是另一个不知姓名的漂亮女人说过,有一个白头发的教授,正在山中与猴子们一起酿造全世界最美好的酒,那种酒的皮肤比好莱坞的女明星的皮肤还要光滑,那种酒的眼睛比天使的眼睛还要迷人,那种酒的双唇比性感女皇的涂了口红的嘴唇还要性感……那简直不是酒,而是上帝的杰作,是真正的神来之笔。他看到那些从树枝间射下来的明亮的光柱,白雾在光柱中缭绕,猴子在白雾中跳跃,有的龇牙扮怪相,有的给同伴理毛、捕捉寄生虫。一个身材高大的公猴子,眉毛都白了,所以也是个老猴子,摘下一片树叶,卷成筒状,放到嘴里吹着,吹出“瞿瞿”的哨声,猴子们立刻集合起来,滑稽地模仿着人类排队的样子,站成三排,还稍息立正往左往右看齐呢!真好玩,侦察员想。他看到猴子们的腿都弯曲着,腰弓着,头颈前探,根本不符合步兵操典的要求,但他又想对猴子绝对不能苛求,人要走出仪仗队的水平,也要下半年的苦工夫,腿用绳子捆起来,腰用木板摽起来,夜里睡觉不许枕枕头。他想,不能苛求。他看到它们的尾巴拄在背后,像一根撑棍一样。许多果实累累的树木都用棍撑起来,以防止压断枝条。何况猴子,人老了也要拄拐棍,北京还有条前拐棍胡同呢,有前拐棍胡同就会有后拐棍胡同,胡同都要拄拐棍,前后都要拄,何况猴子,猴子只在背后拄,那些红艳艳的猴腚,上树时便暴露无遗。老猴子训话。猴子炸了营,攀着藤萝悠来荡去地摘那些紫红色和碧绿色的大葡萄,大葡萄,真大,粒儿都像乒乓球一样。他舔舔口唇,口腔里涌出很多苦涩的唾液。伸手去摘,却够不着,可望不可即。猴子们用头顶着野果,跑到一口井边,往井里扔,噗通噗通响。美女一样的酒香从井里涌上来,那味道像一团团黏稠的烟雾。他探头去井里,看到井底如一面铜镜,倒映出一轮金黄色的月亮。猴子们悬挂起来,一个连着一个,像故事里说的一模一样。绝美的景致,那些猴眉眼古怪,可爱得不得了。他想要是有架照相机拍下这动物奇观就好了。绝对能轰动摄影界,得国际性的大奖,奖金一百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八百万元,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都够了,儿子上大学娶媳妇的钱都有了。儿子的牙长出来了,很大的两颗门牙,中间还有一条缝,像个傻乎乎的丫头。突然,那些猴子一个接一个地掉进井里,砸破了水中月,金光四溅,嚓嚓有声,沾在井壁上,宛若黏稠的糖浆。井壁上生着青苔,还有两株金红色的灵芝草。飞来一只红头顶的白仙鹤,把灵芝叼走了一棵。那鹤伸着长腿,忽扇着翅膀,飞到天上的明月里去了。一定是献给嫦娥了。月球上有金黄色的松软沙土,上面有两行脚印,是美国宇航员留下的,能保留五十万年不消失。那两个宇航员活像两个幽灵。月球上的阳光照得人类睁不开眼睛。他站在月光下,果然满头银发,没有胡须,衣衫褴褛,脸上有很多伤口,他提着一个橡木桶,拿着一柄木头勺子,一勺勺舀桶里的酒,举得很高,慢慢地往下倒,连成一条半透明的蜜色的线,那些线在地面快速地凝成一种胶状物,像刚出锅的橡胶,一看就很好吃,他很想吃。他想问:你就是酒国酿造大学那位神经不正常的教授吗?他说我是站在明媚月光下的中国的李尔王,李尔王在暴风雨里咒天骂地,我在月光下赞美人类。古老的童话终究会变成现实,酒是人类最伟大的发现,没有酒,《圣经》是不会有的,埃及的金字塔也不会有,中国的万里长城也不会有,没有音乐,没有城堡,没有攻城的云梯,没有守城的檑木,没有核裂变,没有乌苏里江里的大马哈鱼,鱼类的洄游和候鸟的迁徙也没有。人在母亲的子宫里就嗅得到酒的味道,鳄鱼的皮肤可以制成一等的酒囊。武侠小说对造酒的艺术家有深刻的启迪。屈原为什么发牢骚?他没有酒喝所以发牢骚。云南的贩毒、吸毒活动很猖獗,原因是没有好酒。曹操颁布禁酒令说是要节约粮食,这是聪明人办了糊涂事,酒怎么能禁?禁止酿酒饮酒就像要禁止人类性交和繁衍后代一样是不可能实行的。这种东西,是比地球引力还要难以摆脱的东西,如果苹果往空中飞酒也就禁止了。月球的环形山多么像一只只精美绝伦的酒杯呀,罗马的大斗兽场可以改建成一个发酵原料的大酒窖。酸梅酒,竹叶青,状元红,透瓶香,景阳春,康熙醉,杏花村,莲花白……这些酒总体来说还不错,但是比起我的猿酒,那简直是将地比天。有一个混蛋说酒里可以兑尿,这是有想象力的表现。日本盛行饮尿疗法,每天清晨喝一杯自己的尿,可以防治百病,李时珍说童便可以清心火,很有他的道理。真正的高阳酒徒喝酒何用佐肴?金刚钻之流吃男婴佐酒是不会喝酒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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