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幸福之路
 
 

第九章 舆论恐惧症

 



  除非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对世界的看法在总体上被与他们有社会关系的人,尤其是那些与他们共同生活的人所接受,否则就很少有人会生活得幸福。这是现代社会的特色之一。在这个社会中,人们被分成各种等级,这些等级在道德观上以及信仰上都存在着深刻的差别。这种状况开始于宗教改革运动,或许有人会说,始于更早一些的文艺复兴运动;自此以后,分化更为显著。新教教徒和天主教徒,不仅在神学上,而且在许多更加具体的事情上都有着分歧。贵族所允许从事的各种活动,资产阶级却是不能容忍的,还有那些自由主义都和自由思想家,他们是不承认宗教仪式的礼拜的。今天,在整个欧洲大陆,社会主义者和其他人之间,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几乎在所有日常生活方面,都存在着深刻的差别。在英语国家,分歧也是多种多样。在一些阶层,艺术是一种享受;而在另一些阶层,艺术却是一种邪恶,只要这些艺术是现代的。在一些阶层,对帝国的忠诚是最高的道德;在另一些阶层,它被看作一种恶行;而在第三阶层,它甚至是一种愚昧。保守者认为通奸是极其邪恶的罪行,但是现在却有许多人认为这即使不值得赞扬,也是可以原谅的。在天主教里,离婚是绝对禁止的;但是许多非天主教徒则把离婚当作一种必要的对婚姻生活的缓解手段。

  由于上述这一切观念上的分歧,一个具有一定兴趣和信念的人,当他生活于某一社群中时,会发现自己实际上成了一个被拒绝的人;而在另一社群中,则又作为一个完全正常的人而被认同。许许多多的不幸,特别是那些青年人的不幸,就是由此产生的。一个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接受了一些流行的观念,却发现在自己生活环境中,这些观念是被诅咒的东西。于是这个青年很容易产生这种想法,即把自己熟悉的唯一环境当作整个世界的全部。他们很难相信,在另一个地方的另一个社群中,自己因为害怕被人认作大逆不道而不敢表露出来的观点会被当成普通常识而接受。由于对世界的无知,人们经历了太多不必要的痛苦,有时只在青年时期,而不少人整个人生都是如此,这种孤立无援不仅是痛苦的源泉,而且也使人在面对敌对环境时,为了保持精神的独立性,消耗浪费了大量的能量。这种孤立无援十有八九会产生使人不敢深入探究这种新思想并进而追溯它的逻辑结论的胆怯心理。一个人不应该长期处于这样的处境中,因为不管是疲劳、还是对于新思想的探求的胆怯,都是对于幸福的极大妨碍。勃朗特①姐妹在她们的书出版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与她们意气相投的人。这一点并没有影响到艾米莉,她勇敢而气质高贵;但却影响到了夏洛特,尽管她才华横溢,但她的世界观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家庭教师的水平。布莱克像艾米莉·勃朗特一样,生活在一个心灵极为孤独的环境中,也正象她一样,他的坚强足以抵挡环境的消极影响,因为他从不怀疑自己是对的,对手是错的。他对于公众舆论的态度从下面几行诗中可以看出来:

  我曾经知道的唯一的人

  他差点没使我呕吐恶心

  是富斯利:身兼土耳其人与犹太人的双重身份。

  因此,亲爱的基督朋友,你将如何面对他们?

  但是很少有人在自己的内心生活中拥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几乎对所有人来说,同情的环境都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对于多数人来说,他们所处的环境是富有同情心的。这种环境把流行的偏见灌注到青年人的头脑中,使他们本能地同到处都能接触到的信仰、习惯相适应。但是对于少数人,其中几乎包括了全部具有聪明才智、艺术才华的人来说,这种默认态度是难以认同的。例如,一个人生长于某一乡村小镇,在年纪很轻时就发现自已被一种敌对态度所笼罩,这种态度对一切有益身心发展的东西都加以敌视。如果他想读一些严肃正经的书,其他的孩子会瞧不起他,而老师则告诉他这些书籍是乱人心神的。如果他对艺术感兴趣,他的同伴们会认为他没有男人气概,而长辈们则认为他品行不佳。不管他向往的职业如何受人尊敬,只要在他生活的圈子里是很少见的,别人就会说他想出人头地,甚至会说,他父亲的老行当才真正适合他。要是他稍微流露出一点苗头,企图批评父母的宗教信仰或政治倾向,他很可能会遇L大麻烦。由于这种种原因,青春期,对于那些具有独特才华的大多数青年男女来说,都是一个不幸的时期。对那些显得更为普通的伙伴来说,这一时期却是一个高兴快乐的时期,但是对于他们自己来说,他们则希望学到一些正经严肃的东西,然而,在他们偶然地出生的特定社会阶层中,不管在长辈那儿,还是在同辈人那儿,这种东西都是遍寻不着的。

  当这些年轻人上了大学,他们可能会找到志趣相投者,并一起度过几年幸福时光。大学毕业后,如果他们非常幸运,就可能会找到一份在其中能寻到志趣相投的朋友、伴侣的工作。一个有才华的人,在伦敦、纽约一类的大城市中,一般都能找到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在那里他不必故作虚伪约束自己。不过如果他的工诈迫使他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尤其是这种工作要求他对普通的人表示出尊敬恭顺,比方说,一位医生或律师,他或许就会发现自己整整一生,都不得不在自己天天见面的人跟前隐瞒自己的真正兴趣和信念。在美国,由于土地辽阔,这种情况尤为普遍。在那些极为偏僻的地方,不管东南西北,都有那么一些孤独的人,他们从书本上得知,在别的地方他们不再会感到孤寂,可是他们没有机会去那儿生活,结果只是希望能有机会同人作一次志趣相投的交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比布莱克和艾米莉·勃朗特的气质稍显脆弱的人来说,真正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如果要使幸福成为可能,就必须找到某种方法,使舆论的独断专横得以减轻,或得以消除,只有这样,那些有才华的少数人才能相互了解,并从各自的社会交往活动中找到乐趣。

  在很多情况下,不必要的怯弱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有的人对舆论不置一顾;有的人则对之恐惧万分,因为对他们来说,舆论总是一种独断专横的东西。狗在人害怕时而不是对它表示蔑视时,叫得更凶,也更会咬人,人类社会也同样有这种特点。要是你害怕这个社会,你等于给了别人捕获你的机会,而要是你对它不屑一顾,它就会开始怀疑自己的力量,因而倾向于对你放之任之。当然,我并无意提倡极端的蔑视挑衅的态度。如果你在肯辛顿①持有在俄罗斯很流行的观点,或是相反,你就必须为这一后果负责。我想说的,不是这些极端的形式,而是那些相对温和的有饽于传统习俗的过失行为,如穿着不合潮流,不加入某一教派组织,不读某些智慧之书等。这类过失,如果不是意带挑衅,而是轻松随便、漫不经心地自发做出的行为结果,即使在最为保守的社会中也是会得到容忍的。这些行为也许会变成与精神狂乱症类似的行为,对于另一些人来说是不可原谅的行为,对他来说就是可接受的。这主要是一种善意与友好态度的问题。保守着对人们与传统决裂感到愤怒,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决裂是对他们自己的批评。如果一个不保守传统的人能够以友好的态度向他们,甚至向最愚蠢的人说清楚,他并不打算去批评他们,那么他们是会宽恕他的。

  但是,对于那些兴趣观点完全不可能得到大众同情的人来说,这种躲避非难指责的办法是毫无用处的。这种缺乏同情的状况使得他们内心不快,并采取一种挑衅的态度,即使表面上他们恭顺服从或尽力避免任何尖锐的冲突。因此,那些和自己的阶层群体的传统习惯不谐调不一致的人,往往显得很刺人,不安宁,缺乏广泛的幽默感。同样这些人,如果让他们处于另一个别人不因其观点不同而责怪他们的群体中,他们就会彻底改变个性特征;使他们从原来的严肃、怯弱和谦恭转变为愉快、轻松、自信;从顽固不化、刚愎自用转变为平易近人;从以自我为中心转变为善于社交、性格外向。

  因此,只要有可能,那些发现自己与周围环境不相适应的年轻人,在选择自己的职业时,应该努力选择一种能给他们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提供机会的工作,哪怕这种选择会给自己的收入带来很大的损失。他们常常很少知道这样做是可行的,因为他们对世界的了解非常偏狭,并且极易想像,他们在这里已经习惯了的这种偏见,全世界到处都有。在这方面,老一辈的人可以给年轻人很多指导,因为这需要相当多的社会阅历。

  在如今的心理分析时代,人们很习惯于假定,任何一个年轻人,他之所以与他的周边环境不相谐调,是因为某种程度的心理紊乱。我认为这完全是错误的。举例来说,有个年轻人,他的父母认为进化论是邪恶的,在这种情况下,使他失去父母的同情的唯一原因只是知识问题。不错,一个人与周边环境不相和谐一致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并不一定总是值得花一切代价去加以避免。当这一环境充满了愚昧,偏见和残忍时,与它的不和谐反而是一种优点。从某种程度上看,几乎所有的环境下都会产生上述情况。伽利略和开普勒有过“危险的思想”(在日本是这么说的),我们时代最有才华的人也是如此。以为社会意识应该变得如此强大,如此发展,以至于使得那些叛逆者对由他们的思想所激怒的社会普遍敌视态度表示恐惧,是不可取的。真正可取的是:找到一些方法,使得这种敌视态度尽可能得到减弱,尽可能失去其影响。

  在今天,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于青年人那儿。如果一个人处在了合适的职业和合适的环境中,他很可能会摆脱社会的迫害;但是在他还年轻的时候,在他的优点还没有经过考验的时候,他往往处于那些无知者的掌握中。这些无知者自以为能够对那些一无所知的事情作出判断,但是,当他们知道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竟然比自己这些阅历广泛、经验丰富的人懂得还要多时,不禁怒从心起。许多最后摆脱了这些无知者的独断专横的年轻人,经过长期的艰苦抗争和精神压抑后,感到痛苦失望,精神大受挫折。有这么一种颇为轻松的说法,似乎天才注定会成功,根据这种观点,对年轻人的能力的迫害就不会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充分的理由接受这种说法。这种说法就像那种说杀人者必露马脚的观点一样。很显然,我们知道的所有的杀人者都是已经被发现了的;但是谁知道到底还有多少杀人者没有被人发现?同样,我们听到的那些天才都是在战胜重重困难之后才获得成功的,但是没有理由说,许多天才并不是在青年时期夭折消失的。进一步说,这并不仅仅是有关天才的问题,还是有关于对社会同样需要的才能的问题。而且这不仅仅是个出头冒尖的问题,也是一个既出头冒尖,又不令人失望,不过分损耗能力的问题。如此看来,年轻人的成长道路不宜规定得太死板刻薄。

  老年人应该尊重青年人的愿望,这是可取的;年轻人如果也应该尊重老年人的愿望,这就不可取了。原因很简单,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考虑的实际上只有年轻人的生活,而并没有老年人的生活。如果青年人企图去干涉长辈的生活,如反对丧偶的父母再婚,这与长辈企图去干涉青年人的生活一样是不对的。无论老人还是青年,一旦他们到了不惑理智之年,都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如果必要的话,还有犯错误的权利。如果告诫年轻人在任何大事上都唯老一辈之命是从,这是错误的。例如,你作为一个青年人,很想学习舞台表演,但是你的父母都表示反对,其理由是表演不光彩或是社会地位低下,被人瞧不起。他们也许会施加种种压力迫使你放弃这一想法;他们说你过不了几年肯定会反悔的;他们会举出一连串的事例试图说明,某些年轻人因为轻率地作出自己的选择,最终落得个不幸的下场。他们认为舞台演出并不适合你,这当然可能是对的,因为你可能没有表演天赋、音色不佳。如果真是如此,过不了多久,你就会从演员身上发现这一点,这时,你还有足够的时间选择另一种职业。父母的意见不应该成为你自己放弃努力的主要理由。如果任凭他们怎么劝诫,你仍然坚持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们就会很快地转变想法,而且这一转变往往比你或他们自己料想的还要来得快些。另一方面,如果你听到那些内行的人不赞同你的想法,那就该当别论了,因为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种内行的意见往往是值得听取的。

  我觉得,一般说来,人们对除了专家之外的他人的意见太关注了,而且事无巨细都是这样。在不受饥饿、不进监狱这类事上,我们当然应该尊敬公众的意见,但是除此以外,在任何事上都对那种不必要的独断专横意见表示自愿屈从,这就很可能从多方面影响到人的幸福。以消费为例。许多人花钱的方式同他们自己的兴趣爱好大异其趣,这往往只是由于他们出于这种想法,即以为要赢得邻居的尊敬,办法只有看自己能否拥有一辆漂亮的小汽车,能否办得起盛大的宴席。其实,任何一个有钱买得起汽车的人,如果他宁愿徒步走路,或者用这批钱建造一个图书馆,比起他像大人那么去做的来,最终会受到人们更大的尊敬。当然,我们不必有意去嘲弄舆论,这样将被置身于一种更加混乱的情况之中。但是对它采取真诚的公允的冷淡态度,就会成为幸福的力量和源泉。一个由这样的人们组成的社会,他们对传统习俗没有过分的谦卑和顺从,这比起人人行动划一的社会来说,显得更加丰富多彩。当所有的人的个性都得到了发展,各种类型的特征都得以保留,这就使我们值得去会见各色新人,因为他们不是我们已经见过的人的复制品而已。这曾经是贵族阶层的一个待权,他们被自己的出身所决定,允许自己作出怪癌无常的行为。在现代世界,我们正在失去这种社会自由的基础,因此很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整齐划一的危险。我并不主张人们应该有意去做作出什么怪僻行为来,因为这同保守一样是毫无意义的。我只是说,人应该顺乎自然,只要他的自发的兴趣爱好不是反社会的,就应该让他自然地表现出来。

  在现代世界,由于交通的快捷便利,人们比以前更少依赖于地理意义上的近邻了c那些拥有汽车的人能够把任何一个生活于20英里内的人当作邻居。因此,他们比起早先来,在选择他们的伙伴上,有着更大的权力。在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一个人如果在方圆20英里内都找不到兴趣相投的朋友,那一定是很不幸的。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地带,一个人应该熟悉自己的隔壁邻居的观念已经消失,但是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这种观念现在已经显很愚昧了,因为在社会交往中已经没有必要依靠近邻了。现代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喜好,而不仅仅根据地理位置来选择朋友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幸福,随着志趣。见解方面相同的人们的交往,已经增进了不少。有理由期望,社会交往会越来越沿着这一方向向前发展,并且有理由相信,通过这种方式,现在尚在困扰着许多不墨守陈规的人们的孤独,必将逐渐减少,以至于最后消失。无疑地,这一定会增进人们的幸福。但是这对现在那些通过任意摆布人们来得到快乐的保守分子来说,这样做无疑会减少其虐待狂的快乐。然而,我不认为,这是一种我们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以便加以存留的快乐。

  舆论恐惧症,像其他形式的恐惧一样,是压抑性的,并对人的成长造成妨碍。如果这种恐惧感仍然很强烈的话,就很难取得任何伟大成就;并且根本不可能取得那种构成真正的幸福的精神自由,因为幸福的本质在于,我们的生话方式是出于自己心底的冲动,而不是出于偶然性的兴致以及那些偶然成为我们的邻居、甚至于亲友的愿望,对近邻的恐惧无疑比过去少了,但是现在又有了一种新的恐惧。即对报纸的恐惧。这同中世纪的搜捕行巫者一样令人可怕。当报纸刻意把一个也许根本无害的人当作替死鬼时,其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幸运的是,绝大多数人通过他们的湮没无闻摆脱了这一命运,但是随着宣传手段的日益改进和完善,这种新的社会迫害形式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这对于作为它的牺牲品的个人来说,绝不是一件只靠轻蔑鄙视就能解决的界情。我认为应该制订出一套比现存的诽谤罪更为严厉的法律来,不管人们如何看待新闻自由的原则,任何使无辜者的生活难以忍受的事情都应该予以禁止;即使他们的言行是偶然作出的,也不允许恶意地宣扬公开而使他们蒙受名誉上的损失。然而,医治这种恶行的唯一方法是,提高公众的宽容度。而提高宽容度的最好的方法又是,使这样一种人的数量大大增加,他们享受着真正的幸福,因此不会对自己的同伴进行痛苦的折磨以便从中获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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