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英雄本好色 父子如一人(2)



  郭嘉说:“‘归师勿遏’,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荀攸也说:“这种情形之下的士兵一般非常勇敢,一人可抵十人,像逼急了的兔子,我们应暂避锋芒,放他们进来慢慢收拾。”
  曹孟德一向同郭嘉、荀攸的看法相吻合,但他实战经验丰富,特别是作战时常挥刀跃马冲向敌阵的气概更使将士们口服心服。这次,曹孟德却有独到的见解。他说:“按兵法的常规模式的确应避开锋芒,勿与抗争。但是,如果袁尚军由大路赶回,表明他已决心死战,这时候我们最好避开。但如果他沿着西山小路回来,则正好可以让我们逮个正着。”
  袁尚军果然沿着西山小路回来。
  曹孟德对郭嘉、荀攸说:“他们既然如此小心翼翼,一定没有豁出去死战的勇气,力量也将大打折扣。”
  二人都暗自佩服。
  曹孟德决定全军迎战。
  袁尚大军驻扎于阳平城,摆出一副内外夹击的架势,他派遣主簿李孚化装成曹营人马,混入围城区,准备偷偷进城与审配联系。
  军士向曹孟德报告了这一消息,郭嘉便建议将计就计,下令放李孚进城,并派情报人员仔细观察袁尚及审配两方面的活动。
  果然不久,曹军发现袁尚军趁夜色点火为信号和邺城联系,审配军也立刻点火回应。
  曹孟德判断袁军即将出阵,于是下令曹洪全力抵挡审配军出城,自己则率夏侯惇和张辽军直接攻打漳河水旁的袁尚营寨。
  审配军一出城门,立刻遭到曹洪的箭雨和轻骑兵的冲杀,无法抵挡,只好再退回城中。袁尚见审配军退回城内,夹击的预谋失败,也无心和曹孟德会战,便主动退回漳水弯曲处的营寨,据险而守。
  曹孟德毫不放松,下令全军采用包围战术,封死袁尚军的对外联络。袁尚见大势不妙,心慌意乱,派人向曹孟德求降。
  曹孟德费了死力气征讨北方,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特别想起那些肝脑涂地的士兵,更是怒火万丈,他不允许袁尚投降,加紧围攻。
  袁尚明白了曹孟德是非置自己于死地不可,便趁夜色弃军团独自逃向祁山,连印授、衣物都没有带走。曹孟德便以袁尚的信物向邺城中的军民展示,邺城军民一时人心浮动。
  审配无力制止,只得安慰军民说:“密州刺史袁熙的大军即将到来,只要坚守死战,曹军长期远征势必疲惫。不久会自动撤军。”
  面对审配的摇唇鼓舌,邺城袁军及百姓见日渐涨高的水势,粮食缺乏,曹军又无半点回撤迹象,便人人自危,不思守城。
  夏侯惇几番想冲进城拼杀,都被曹孟德喝令禁止。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曹孟德不愿强行攻城,他在等待城内守军的自动崩溃。
  曹孟德为了鼓舞士气,同时也想摧毁邺城军民的士气,便经常穿着战袍,在邺城下巡视。审配看见了,下令弓箭手埋伏城墙上,伺机射杀曹孟德。
  一次,冷箭从曹孟德耳边擦过,曹孟德着实吓了一跳,但立刻镇定下来。在阵前的郭嘉和荀攸惊得失声大叫:“丞相,丞相赶快回来!”
  曹孟德的坐骑在原地打转,他在马上高声大喊大笑一通后才马鞭轻轻一抖回到自家阵营中。
  荀攸和郭嘉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
  曹孟德超常的勇武大胆,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摧垮了邺城军民的士气,连审配也叹道:“曹阿瞒的胆量是先主公不曾有的。”
  一天夜里,审配的侄儿审荣眼见大势已去,为了给审家留条后路,就偷偷打开自己防守的东门。事先在大门前的曹军立刻蜂拥而入。审配闻讯,下令侍卫队拼死巷战,自己也手舞宝剑与曹军拼杀,直至被俘。
  辛评煽动袁谭和袁尚翻脸时,辛评的家属全在邺城,因此也遭到了审配的囚禁,邺城陷落时,辛评身在曹营,立刻前往狱中营救家人,想不到辛家几十口人早已被审配集体杀害。辛评悲恸欲绝地返回曹营,正见到曹兵将审配捆绑押往曹孟德面前,辛评用马鞭追打审配,怒吼道:“可恶的老贼,这次你也落得如此下场。”审配头也不闪,更不回头,任马鞭密密落在自己头上、身上、腿上,还回骂辛评道:“狗辈,就是由于你们这些东西,曹贼才能破冀州!”
  曹孟德亲自审问审配,他笑着说:“那天我在城下,哪来那么多暗箭啊!”
  审配昂头而答:“只恨没能射中你!”
  曹孟德在审配面前踱着步子,用惋惜遗憾的口吻说道:“可叹啊,如此尽忠尽职的人!”
  审配说:“别装模作样,我审配已打定了死的主意,否则早就俯首称臣了。”
  曹孟德又劝道:“你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啊,识时务者为俊杰,袁绍貌似强大,却落得这般结局,你何必为他殉节呢?”
  审配依然昂头回答:“你可听说过伯夷、叔齐宁肯饿死于首阳山而不食周餐的故事,我堂堂一个袁主公老臣,岂能向你屈膝而辱主公名声!”
  曹孟德见审配壮烈成仁之意甚坚。加上辛评在旁痛哭,要求曹孟德为辛家报仇,便下令斩首。
  “你有什么要求!”曹孟德问审配。
  审配说:“面向北而死。”说罢把头转过去,昂头挺胸向北走去。
  曹孟德在原地久久地伫立。
  从轻风拂面,莺飞草长的春天征北到现在,已是炎炎酷夏的八月了。不错,决定性的胜利是握在了手中。可是有一个问题摆在曹孟德面前,那就是:袁绍拥有那么多的仁人义士,为何沦丧得如此之快。
  “可惜啊,本初不能用他们!”这就是曹孟德自找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