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诏的闹剧



  在中国这样的泱泱大国中,为国家铲佞锄奸的例子会有很多,锄奸中常常能够显示出了一中对帝王忠心的境界,在三国这种时代,地方割据势力一多,很多人口中的“国贼”“汉贼”就出奇的多。其实那些所谓的“汉贼”们是不是真的要做贼,谁也不敢说是与否,但是”国贼“这种名词的出现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谁在朝廷里的势力相对较大,就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被冠以“汉贼”的美名。与其说汉贼们个个都是丧劲天良的恶魔,倒不如说在那个纷乱的时代里,他由于势力过大,权倾朝野惹了众怒倒是真的。有些人看不过去了,就开始研究一种叫做“同仇敌忾”的手段,为国家的前途担忧,一副”甘洒热血写春秋“的架势,甚至还可以借用一句很崇高的标语“国家的敌人就是我某某的敌人”。当然,忧国忧民的举动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下面这位爱国者不但爱国爱砸了,还赔进了不少人的性命……
  当年汉献帝遭李,郭之乱居无定所之时,多亏了国舅董承救驾,后经曹操迎驾到了许昌,当时曹操的势力不是大到了没有边际,是听了谋士荀域的建议“挟天子以令诸侯”。但是当时对于汉献帝这样一个毫无作为的君主,能有人让他坐上金銮殿就已经是很给他的面子了,在这这种情况下,董承和曹操合力满足了他这个本来在历朝历代都司空见惯的奢望,曹操后来又劝献帝迁都至许,自封为大将军武平侯,“从此大权皆归于曹操:朝廷大务先禀曹操,然后方奏天子”。曹操打了“天子牌”之后,就像一个深谙生意经的商家一样,利用他那本来就不微薄的本钱想方设法去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后经过伐张绣,讨吕布等大大小小十数战,获得了不小的威望,这时的曹操已经是一个政治和军事上的老手了,对汉献帝也自然轻慢。
  终于,在许田围猎时,曹操惹了众怒,天子三箭射鹿不中,命曹操射之,曹操讨天子宝雕弓,金枇箭,一箭而成。群臣皆以为献帝射中,都高呼“万岁”。当然其中不少人是明知其由而起哄的,这个很正常,曹操不念叨称帝时,有的臣子都比曹操着急,要曹操称帝。而最关键的是曹操的下一步举动,“纵马直出,遮于天子之前以迎受之”。这个举动可真的让“众皆失色”,连关羽都要催马去杀曹操,多亏刘备制止。献帝委屈是自然的了,因为无为归无为,但他还知道天子的利益不容侵犯。回去就对伏皇后哭诉此事,伏皇后就把一样曾经作为救驾功臣的董承推到了台前。伏完又出来个不是很高明的主意——让献帝把血诏书缝于衣带之内以赠董承,董承就真的必恭必敬地穿上这千斤重的衣服回了宫,还被曹操在路上强行检查了衣服,吓的不轻。董承回家发现了血诏之后,又得侍郎王服相助,取白绢书名画字。其实很多时候人的思维方式似乎很弱智,举事就要联名画押,生怕别人说你不忠心,但是往往很多事情坏就坏在了画押上,这等于是生怕别人不能一窝端,非要给对手留下全部的线索要对手轻易地尽数剿除,他们两个也一样,结果又拉来了种辑,吴硕,吴子兰和马腾,当然,有谁又能忘记那么忠君爱国的刘备呢?结果一个个上赶着画了押,留下了足够让曹操完美破案的证据。可想而知,在这个曹操一家“独倾朝野”的局势下,没有什么是可以瞒住的,太医吉平下毒失败导致事情全盘的败露,那本名册也被搜出,曹操此时要做的不是拷问,而是按名册里的名字灭一门圈一笔就可以了。事情非常顺利地平息了,除了刘备侥幸逃脱,马腾一家的悲剧留做了曹操心底的后帐,董承等人全被曹操揪出来灭了门。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回头再想想董承,这位当初为了献帝亲冒矢石救驾的功臣,在曹操扩充自己势力的时候,不知道他在那些时日做了些什么,也许是躺在“功臣”的摇篮里荒废了武功。总而言之,他没有上进,以至于《演义》中没有对他后来的行径做丝毫的介绍。在封建时代,本身就是个“家天下”,对天子来说,用人虽然不必惟亲,但宗族的自我保护能力是必须要过硬的!不然的话恐怕没有多少好日子供自己享受了。董国舅虽是外戚,但是在那个混乱不堪的时代,也不啻为皇帝身边的一棵救命稻草。而董国舅只做了一个忠臣,没有想到过什么好的决策去改变朝廷的现状。他虽然很爱国,但是在武略上,这个国舅做的太少了,曹操却深知武略治国的道理,近乎疯狂地扩充自己的势力,海纳人才,才有了后来的魏武帝。而董国舅呢?我个人猜想,他也许只是心里装着汉家天下,实际却无所适从的空想家;他和汉献帝一样,认为:乱天下者在于一人。其实这种思想是很浅薄的,正是有这种“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天子和臣下,汉朝后期才会屡次出现“前赶狼,后进虎”的局面,董卓之后是李,郭;李,郭之后呢?到了曹操了,杀了曹操呢?吴硕,王服会不会依样画瓢呢?这都很难说!还是那句老话,“人心隔肚皮”。在这种没有对错只有成败的年代,不是所有忠臣都“忠”,也不是所有烈士都“烈”,所谓的“讨逆”也许就是不同的人怀着各种各样的动机在从事着一件相对伟大的事情罢了。而且在这种懦弱的天子的领导下,任何一个有统治才能,有军事才能,有政治才能的臣子都有成为曹操的可能.在汉献帝这种档次的君主做参照物的情况下,有造反可能的人是杀不尽的。汉献帝和董承弄巧成拙导致的悲剧确实值得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