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哪些药后要避免接触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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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患者在服用了氟哌酸等药物后,出现了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等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这是药物引起的光敏性反应。出现光敏反应时,皮疹好发于躯体暴露区,包括颜面、肢体远端、颈部,尤其是肢体易接触阳光的部位。光敏反应包括光毒性及光变应性反应。

  光毒性反应,临床表现与日晒斑相似。致使光毒反应的主要药物有:胺碘酮、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司帕沙星等)、非甾体抗炎药(双氯芬酸、布洛芬、罗非昔布等)、噻嗪类(双氢克尿■)等。

  光变应性反应,临床上以皮肤湿疹样变及丘疹为主,皮疹不仅限于光照部位。致光变态反应的主要药物有:吩噻嗪类(氯丙嗪、异丙嗪)、奎宁及奎尼丁等。

  光敏反应发生率虽然很低,但还是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以免造成严重后果。患者就医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己有无药物过敏史,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再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长时间过度阳光曝晒和照射人工紫外线。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马上停药,必要时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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