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释经学」是什么吗?它是一门研究如何解释圣经中的意义的学问。
就「释经学」为研究圣经意义的一门科学而言,圣经的手抄本惯常把它分为三个部门︰第一,阐述圣经中的不同意义;第二,说明如何去寻找一段圣经的真正意义;第三,说出怎样才可向人详细解释一段圣经中研含的意义,换言之,亦即是向人传达圣经讯息的方法。在这三个部门中,第一和第二就是我们所要讲述的:圣经各种不同的意义,以及释经上的原则;至于第三个部门则涉及现代学者的意见交流和圣经的宣讲,稍后我们将略为解释。
一般而言,若要断定一本着作的意义,必须先明瞭作者在写作时的意同,即作者愿意表达些什么。可是,圣经的作者,不论其所处的时代、表达方式、或者是思想形态均与我们相距很远,甚至对作者本身的定义,以及谁是作者等等亦与我们的想法很有差异,古代对作者的观念此我们现在广泛得多,不但只是执笔写书的人可称为作者,甚至,从未提笔写作的人也可把着作归在他的名下。在圣经中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例如梅瑟五书,今天学者们一般的意见都认为五书不是由梅瑟所写成;又例如先知书,其中有很多是先知的弟子记录下来的。由此,我们要在圣经中查出作者的意愿不是简单的事。此外,圣经书籍的编着有些曾经历两个世纪之久,一如依撒意亚先知书,其中不仅在先知死后有加插约篇幅,同时,后来的编者亦有因着某种目的和需要而修改原文,改变了作者原意的,在此情况下,为确定作者的意向就更为困难了。或许,更复杂困难的仍不是上述的问题,而是在于圣经本身的特殊形态?它有两个作者?天主和人;要明瞭作者的意向不能不追问天主这个作者愿意表达些什么?祂的意愿是否超过圣经作者所愿意表达的?为此我们须要研究圣经中各种不同的意义。同时,因为圣经是人的话,也是天主的话,所以,在释经时便要注意到一些文学上的原则,以及神学上的原则。
二、释经上的几个原则
(一)文学上的原则:
因为圣经是人的作品,因此,在释经上应遵守一般文学作品释意的原则:
1. 文法:我们应留意圣经每句话的文法结构;自然,这是指圣经原文(即希伯来文、希腊文及阿辣美文)而言,但对于译文中的文法亦不可忽略。此外,还须注意到句子中每个字的来源,即所谓的「词源学」;以及「字态学」?即名词、形容词和代名词………等各种词类的变化。每种语言都有它特有的风格,就如中东的语言,它常喜欢用具体的事物来描写,而忌用抽象的哲学名词。
2. 上下文:如果我们要知道一句话的正确意义,我们必须研究它的上下文,即研究这句话与前后句子的关系和结构;甚至应当看这句话在整段圣经中有何意义,决不可断章取义的来解释。在圣经中有时会发现一些字句意思不大清楚,那时我们就应参考圣经中别处相对的字句。例如要清楚(玛十一,18)的意思,则应参照(玛三,4)以及(路七,33)。
3. 惯用的成语和修辞学:研究圣经千万不可强解经意,应明白圣经所用的古代术语和成语,并且应有一般修辞学的知识,知道什么是反语法、喻意法、夸大法、讥讽语法等。有时虽是说同一句话,但如果用喻意法来表达就和用反语法来表达的意思完全不相同了。
4. 思想形态与文学类型:我们应知道作者当时对某个问题的观念和看法,尤其是应注意到同一的作者在不同的作品上所表达的一贯思想,譬如︰若要明白默示录中「婚筵」的意义,先该明白若望福音中的「婚筵」;或者,若要了解若望福音中「婚筵」的意义,则必须明瞭作者对古经中「婚筵」的看法。其次,圣经的每位作者,都是应用了当时当地通用的写作形式来表达,为此,圣经这都巨着便包合了各式各样的文学类型,有通俗的。亦有特殊的。要了解作者所传达的信息,必须研究作者藉以表达信息的媒介?文学类型。
5. 有助于寻找圣经意义的各门学问:最后,我们还须借助于历史学、考古学、地理学和心理学。因为,历史学能帮助我们了解圣经的政治和军事等问题;考古学能助人明白每个时代的家庭、社会和各宗教的背景与习惯;论及地理学,它帮助我们了解圣经所述各地的交通、气候、地势、以及出产等;心理学本来就是研究人的学问,它能帮助我们了解作者的见解、经验、思想和感情,也能帮助我们明白犯罪、悔过等心理过程。
(二)神学上的原则:
圣经既是天主的启示,我们便应遵守一些神学上的原则:
1. 以经释经:首先,旧约该在新约的光照下来解释,旧约预表新约,而新约是旧约的圆满。为懂得天主在旧约中所行的一切,必须在新约耶稣基督身上去了解,这样,我们才能在许多的历史事件上发掘出救恩的意义。其次,在解释圣经时,应尽量用圣经来解释圣经,例如用保禄来解释保禄;就是说我们应该认识保禄的整个思想及其神学。
2. 圣传和教父们一致的解释:在解释圣经时,应注意到教会一贯的信仰,即所谓的「传承」我们不但不可相反圣经明文记载的道理,同时,也不可以违反传承,因为,圣传和圣经都是来自同一天主的启示。其次,对教父们在信德和伦理方面对某经句的一致解释,我们亦应接纳,因为教父是圣传的传递人。
3. 教会的训导权:圣经由天主委托给教会保管和解释,因此,只有教会才有权解释圣经,我们信友应服从教会的指示。那么,我们如何才可得知教会对圣经的意见呢?通常可从三个方式知道︰第一,教会在大公会议中的积极肯定,就是:教会明白地说某句圣经应当如此如此解释;比方特利腾大公会议(一五四五?@五六三。正式说明了若望福音三章五节的意义?领洗的材料应当是水;用玛窦廿六章廿六节说明耶稣真实临在于圣体内;又用雅各伯书五章十四节证明了耶稣建立病人傅油圣事。第二,教会在消极方面的否定:就是说教会宣布某句圣经不含这个或那个意义;例如特利腾大公会议说若望福音六章五十四节不含有领圣体圣血的命令。不过,教会用上述的方式来决定经句意义的次数并不多。第三,宗座圣经委员会:教会于一九二○年成立了一个宗座圣经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定断并非是不能错的,但它委真是圣经研究的指南和灯塔,我们信友有义务服从它的训示。
4. 信仰上的类比(或类推):如果对某一经句有疑难,可看教会内一般信德道理的说法,因为圣经上的真理和教会内的信道都导源于同一的天主,所以在真理与真理之间不会互相矛盾。
三、圣经中各种不同的意义
天主愿意表达些什么?祂的意向是否超过人的意向?为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走进圣经中看看它各种不同的意义。在任何的书籍中,每一句话都有它一定的意义,但圣经的作者既是天主,所以圣经中除了圣经作者所硕意表达的思想即「字意」以外,还有一些更深的意义,即圆满意义和预象意义,这些意义唯有圣经才有,关于圣经的意义大概可分为(一)字面意义,(二)借用意义,(三)圆满意义,(四)顶象意义。
(一)字面意义:
字面意义简称之为「字意」,就是每个字在字典上所有的意义。例如耶稣说︰「我的内是真实的食品」,照字意来看,耶稣真的叫人吃祂的肉。字意可分为「本意」和「非本意」两种︰本意是说,话怎样说便怎样懂;非本意是说接字意来懂别的意义;例如「手臂」,在古经中是指天主的能力。非本意包括︰1「隐喻」?如翅膀是保护之意、2「比喻」?用一种故事的体裁来说明一端真理,如善心的撒玛黎雅人;比喻可能是编造的,亦可能是一件事实、3「寓言」?纯粹是编造的故事;例如把动物或植物当作会说话的人、4「象征意义」亦是非本意的一种,它藉行动或事物来表达一个思想,酱如耶稣说︰「你们去告诉这只狐狸」(路十三,32),在这里耶稣明明用狐狸来指黑落德王,而非指一只四足兽的狐狸;又例如阿希雅先知把新衣撕作十二份,象征南北国的分裂(列上十一,30~32),此外,圣经中的某些数目字往往亦含有象征的意义,譬如七和十是象征完满之意。
(二)借用意义:
所谓借用意义,即在某种情况下,有人借用了圣经的话来表达一个思想,而这个思想与圣经作者原来所要表达的不同,这「不同」不在话语的本身,而是在于借用这句话的人有别的意向,以及在读者的解释上。在圣人专用弥撒经文中可找到很多借用意义的例子,臂如圣师专用弥撒经文,其进台咏的开端是︰「(天主)在集会中,使他(本瞻礼日的圣人)开口发言,」这句话本来是德训篇十五章五节的「在集会中,(智慧)使他开口发言。」又例如在圣女小德肋撒瞻礼日的弥撒经文中,其领主咏说︰「天主引导她和教训她,保护她如同保护眼中的瞳孔,又如同老鹰伸展祂的翅膀,收容她在祂的翼下,祂把她背在自己的翼上,唯独天主亲自领导了她。」这段取自申命纪卅二章十至十一节的话,本来是描写雅威在旷野中对以色列民的照顾的,但在礼仪中却被巧妙地借用在圣女小德肋撒身上。借用意义虽非圣经的意义,但如果应用得好也很有价值。
(三)圆满意义:
所谓圆满意义,是指在字义下更深一层的意义,这意义在天主以灵感推动作者写圣经时已包含在经句内,它超过作者的理智,是作者在写作时未曾意识到或想到的。圆满意义须要在圣经的整体中来了解,部份且须要有新的启示才可懂得,例如依撒意亚先知书所描述的「上主的仆人」,作者在写作时也不知道这个「仆人」就是指新约中的耶稣基督,后来,启示一步一步的发展,到了初期教会才明确地看出来上主仆人乃指耶稣基督。又例如创世纪说天主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作者这样说可能是认为人有灵性,但在新约启示下的我们知道这句话的圆满意义是说人因着宠爱而得以成为天主完美的肖像。
(四)预象意义:
预象意义是指圣经中所说的某些人、事物、行动等除了它本身原有的字意以外,还指向另一个更高的事实;而这些人、事物、行动必须与这更高的事实之间有「相似」的关系。例如在「出谷纪」中,「玛纳」是以色列民的一种天降食粮,到了若望福音第六章,玛纳便成为了圣体的预象;又例如洪水是圣洗的预象;亚当是耶稣的预象;默基瑟德是耶稣大司祭的预象……等。无论如何,预象意义必然是因着两个事实之间的相同与相似而产生的,而且也只有圣经才有预象的意义。预象意义是真正的圣经意义,并非由人所编造,我们之所以知道旧约或新约中某经句有硕象意义是来自耶稣、宗徒、教父以及教会训论的结果,非由人推理得来。
四、如何向人讲解圣经
在此我们亦稍为讨论一些有关向人解释圣经意义或宣讲圣经的原则:
在给人讲解圣经时,讲解的人首先应把握住一段或一句圣经的「字意」,明瞭这段圣经的思想,它成书的背景等。由此,它要求解经的人具有一些专门的背景知识,譬如他应知道那一段圣经有原文的问题,那一句圣经的思想与别的圣经章节相同;如果在解释一段圣经时,能指出经上所记载的事情的历史背景和地理环境,则更能帮助听众了解这段圣经的意义。例如在讲解若望福音第四章时,若不说出撒玛黎雅人的历史背景和雅各伯井的来源,听众很难明白耶稣与撒玛黎雅妇人的对话;又如果人们想了解格林多书信中保禄的思想,他必须对格林多教会的问题有一点了解。最后,讲解圣经的人应按经句的字意把解释配合到人的生活上,使听众感到圣经的话与他们有切身的关系,不过,应当小心,不可把一段圣经过于主观地发挥,以致使人感到你不是在讲解圣经,而是在宣讲个人的意见。其实,圣经的话本身就富有生命和动力,在人心中,圣经的话有如种籽,若人努力寻找它的意义,有一天它必要发芽滋长。
对于学者们的意见及他们研究的结果,我们应明智地予以采纳或摒弃,注意教会对各种意见的反应和态度,但应避免过尤与不及;过尤就是不管教会的训示(自然,这些训示不是用不错权宣布的)凡新学说皆接受;不及就是故步自封,把一切合理的、有建设性的理论都摒弃于外。其实,圣经中的难题甚多,有待学者们的努力研究,以求解决,只要研究出来的结果并不违反教会的信仰,他们的贡献常有积极的价值。一九六四年四月廿一日宗座圣经委员会颁发了一个名为「福音的历史真理」训谕,是现代研究圣经的指南。
编着者︰中国天主教教友传教促进委员会
联合出版者︰光启出版社、先知出版社、华明出版社、
中国天主教教友传教促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