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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相亲 “郎财女貌”并不吃香 重门当户对

时间:2017-07-14 16:55:04来源:作者:点击数:
应天书院,yzqz.cn
  当下,相亲节目盛行,十几个女孩相看一个男人,或十几个男人围观一个女孩。一堆人对长相、衣着、性格、职业、身家、爱好品头论尾,或直言爱意,或语出惊人,更有“你看我怎么样,带我走吧”直爽之言,其大胆索爱,令人咂舌。与其说是相亲,不如说是娱乐。
  
  在古代,中国女子往往“生在深闺人未识,是妍是媸无人知晓”。经媒人说合后,男方往往提出看一看的要求。这种由男方在媒人的安排下到女家作初次访问的活动,称之为“看亲”。雅称“相亲”。
  
  古时人们如何相亲呢?
  
  相亲的日子是由媒人预先定好并通知男女双方的,因此,双方都要作好准备。男方要根据妇方父母的爱好,准备一点礼物;妇方要洒扫庭院,准备接待客人。作为当事人,男女二人都要打扮得尽可能有风度,有光彩一些,以便给对方一个好的“第一印象”。
  
  看亲是婚姻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环节,特别是男方,尤其要慎重要对待。礼物虽无非烟酒点心之类,并不在乎数量多,价值高,而一定要投其所好,切忌触犯对方父母的禁忌;衣着打扮要大方入时;言行举止要谦虚有礼。古时看亲时,男子只能由媒人创造机会偷偷看姑娘一眼,现在不同了,男女双方可以直接见面、谈话。双方都有机会对对方有一个初步了解。
  
  中国是个“礼义之邦”,讲究含蓄。看亲的结果往往并不直接表白出来,而用各种暗示来表现。很多地方都是在男方进门之后,女方父母先给小伙子倒上一杯热茶,小伙子看了姑娘觉得中意,就把这杯茶一口饮干;然后姑娘的父母同姑娘一起商量,如同意结亲,就留男方和媒人吃饭,不同意就任由男方告辞回家,有的父母甚至还托媒人将男方带来的见面礼带走。有些地区除了看亲之外,还有“察人家”的习俗。“察人家”其实也是看亲,是男方由媒人带领到女方看过姑娘后,妇方父母对婚事暂不表态,再由媒人带领,回方男家。祁阳一带则称为“看当”。看当时,男方父母应先奉上香茶一盏,然后和妇方父母交谈。妇方父母通过察看男家并与男方父母交谈,如果对婚事认可,就将香茶喝尽,男方父母立即以“亲家”相称,并盛情款待客人。否则,女方父母应起身告辞,男方不要勉强留客。
  
  在古代,男女本人对自己的婚姻根本没有话语权,一切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而且在婚姻嫁娶的环节中,并没有相亲环节,洞房之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在宋代以前,依照古礼,婚姻嫁娶要经过纳采(送礼、求亲)、问名(询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婚)、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等环节,古称六礼。到了宋代,据《朱子家礼》所述,六礼已减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但是,无论婚礼繁琐还是简洁,一概都不重视见面相亲。如果说像现在那样男女交往一段时间再结婚,在古代则属于雷人的事。
  
  当然,宋代礼仪相对灵活,并不完全拘泥于古礼。所以,也有重视相亲的。据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相亲时,男方的亲人或者母亲到女方家,如果看中了,就送一枝钗子插在女孩头上,叫做“插钗子”;如果不中意,就会留下一两块彩缎,给女方压惊,这亲事也就算了。从记载上看,男方对女方是有选择权的,起码男方家长看到了女孩的长相。而女方只能凭媒人三寸不烂之舌,稀里糊涂地把女儿嫁了出去。洞房之夜,女子“看见员外须眉皓白,暗暗的叫苦”,咒怨媒人“将我误了”(宋话本·志诚张主管)。
  
  在中国,凡大事或喜事必有酒。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如此描述相亲情节,“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意思是说,男方挑个好日子,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或者在园圃里,或者在湖上,双方见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两杯酒,以表示男强女弱。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这样被决定了。神马脾气秉性、生活习惯、才能爱好,统统都是浮云,全凭那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古代富豪选妻子,可不会这么简单草率,婚姻大事,岂能钱情交易当儿戏?而是要考虑诸多配置,比如是否符合门当户对、联姻策略、聘礼与嫁妆对等、女方识字率、品貌等原则,“郎财女貌”在古代并不吃香。
  
  看过香港女星佘诗曼主演的《金枝欲孽》的观众,可能对其中的皇帝选妃情节记忆犹新,细节再现堪称全方位。而近两年屡屡被曝的富豪相亲派对,其盛况其性质,与古代帝王选秀亦何其相似。
  
  那么,古代富豪又是如何相亲的呢?
  
  “霸权逻辑”不能使“鬼推磨”
  
  富豪的“霸权逻辑”乃是社会心理定式,不是今天才有的,毕竟拜金风也不是今天才呼呼刮起来的。
  
  在古装剧里,我们会经常见到富家公子于光天化日强抢民女,比如王老虎抢亲,比如《花田喜事》里的小霸王周通等,都是这种霸权逻辑的滥觞。《红楼梦》里呆霸王薛蟠也是个例子,他骄横跋扈,倚财仗势,强买英莲(即香菱)为妾,喝令手下豪奴打死冯渊。历史上此类富豪不在少数。西晋那位与王恺斗富的石崇,富可敌国,他可没少做欺男霸女的事。当然,富豪的霸权逻辑,在官员的霸权逻辑面前不堪一击。石崇在位时,赵王司马伦即相中了他的小妾绿珠。等他失去官职时,司马伦便明目张胆地派人向石崇索取绿珠,逼得绿珠跳楼自杀。
  
  这种逻辑不光是具体行为的用强,寻常婚俗里也有它的影子。
  
  如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里这样描写相亲:“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
  
  富豪不能绝对主导婚姻
  
  男尊女卑,固然是两千年封建社会的主流形态,体现在富豪相亲上,女性尊严被完全矮化。那么,古代真是这样吗?答案是,不一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定程度地削弱了古代婚恋自由,但女子在选择权上,也不是完全没有,男方想绝对主导婚姻,恐怕只是传说,否则也不会出现《列女传》了。有的时候,贵为天子的皇帝在选择后妃方面尚且不能做到随心所欲,商贾富豪安能?这是一个历史认知的盲点。
  
  一方面,古代男女之间其实没那么多禁忌。先秦时期,《周礼·地官·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政府非但不反对两性交往,还在春暖花开之际组织大规模的“相亲会”。秦朝之后各代,对男女之妨进行了立法,如“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授受不亲”等,但在每年的上巳节、元宵节和七夕节,政府并不反对女子抛头露面,游园聚会,包括“相亲”。另一方面,婚姻的选择,不仅取决于男方是否有钱,是否想娶妻,而在于女方或女方家长对未来女婿发展前途及其家族背景的研判,选择权是公平的。我发现,越是礼教笃甚的时期,这种现象越明显。
  
  比如北宋大儒程颐有个侄女,“幼而庄静,不妄言笑;风格潇洒,趣向高洁;发言虑事,远出人意;终日安坐,俨然如齐;未尝教之读书,而自通文义。举族爱重之,择配欲得称者。其父名重于时,知闻遍天下,有识者皆愿出其门。访求七八年,未
  
  有可者”,25岁还没出嫁。
  
  以二程的地位与名望,找个乘龙快婿该不是难事,但能否让侄女满意,却是个难事。其中,女子的权利自觉或许起了关键作用。
  
  曾巩在父亲死后面临着为9个妹妹找丈夫的重任,他坦言自己“大惧失其时,又惧不得其所归”。这已然是选择性纠结了,既怕耽误了几个妹妹的终身大事,又怕所选非人,让妹妹们未来不幸福。
  
  “郎财女貌”在古代并不吃香
  
  传统戏剧里,像牛郎织女、陈世美与秦香莲等,之所以均是悲剧,门不当户不对恐是根源。我无意贬低其中的真善美元素,只是就客观现实说一个道理,你让一个名门闺秀嫁给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夫,她会幸福吗?
  
  另外,儿女婚姻历来也是父母及家族的一种策略,上到皇帝用公主和亲,下到庶民“嫁娶先近邻”(白居易),无不体现了多种登对配置的重要性和策略色彩。实际上,官员与官员家族联姻,官员与富商家族联姻,以及“亲上加亲”或“累世婚姻”等,在历史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洪迈曾讲述黄左之的故事,黄左之1180年赴京城赶考,遇见一位姓王的富绅,二人成为好朋友,王不但供给黄左之生活费用,还许诺如果黄左之通过了考试,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为妻。黄左之后来果然中了举,得到新娘和500万钱的嫁妆。这个故事既寓意婚姻投资策略,又寓意聘礼(中举进仕途)与嫁妆的对等。有500万钱嫁妆作保证,起码可以使新娘子不会因为是商人女儿而被夫家瞧不起。试想一下,若一个富豪单以“女貌”选择应选女子,而不考虑其他配置,那么,他的婚恋观就很难被人认同。
  
  《新唐书》说:“敬宗饕沓,遂以女嫁蛮酋冯盎子,多私所聘。”“敬宗为子娶尉迟宝琳孙女,多得赂遗。”《大唐新语》说:敬宗“又纳资数十万,嫁女与蛮首领冯盎子及监门将军钱九陇(子)”。“九陇本皇家隶人,敬宗贪财,与之婚姻,曲为九陇叙其阀阅。”他将一个女儿嫁给富豪冯盎之子,又将另一个女儿嫁给本是皇家奴仆、后升监门将军的新贵钱九陇的儿子,为儿子娶的则是名将之后,动机虽说都是贪图钱财,但不排除有门当户对、联姻策略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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