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诗就是生活

作者:向卫国




  一、生活:诗歌的另一个“自然”版本
  
  我大部分的文章都是先写好了,才想题目。现在写关于王小妮的这篇文章,我首先就敲下了这个题目。“诗就是我的生活方式”,这句话我听到许多人讲过,但我从来不信。这是一句普通的话,但对一个诗人而言,却是悬深奥的一句话,不可以随便说的。最近我在读王小妮的时候,这句话自然而然就出现在我的脑子里了。在我所知道的当代诗人中,只有王小妮给了我这样的印象。用这样一句平凡的语言来谈王小妮,可能会让很多人失望,但只能这样,因为谈的是王小妮。
  我没有见过王小妮;所谓的“读”王小妮,其实也只是读了她的一本书《世界何以辽阔》(2001年,百花版)。但我和王小妮在精神上是有着某种无法官明的内在联系的。1985—1989年四年间我在吉林大学中文系读书,住的正是王小妮当年住过的同一栋楼。虽然那时,王小妮、徐敬亚已经高校好几年了,但对中文系的学生而官,他们仍然是吉林大学的空气的一部分,就好比海子、骆一禾之于今天的北京大学。受着他们以及80年代整体时代气氛的影响,在校期间我也是诗歌的一分子,不算十分狂热,但也的确为之费神不少,熬过了无数的不眠之夜。可惜,后来的吉大中文系再没有出过王小妮、徐敬亚这样的人,有才华的人自然不少,或许是生不逢时吧。
  诗坛上的人都知道,好多年来,王小妮都偏居深圳一隅,似乎从来没有在任何媒体上露过面。1989年,我离开吉林大学之后,一直时断时续地关注着诗歌,但从来没听到关于王小妮的消息,只有一次,忘了是从一张什么报纸上知道,王小妮在湖南出了几本散文集,我一度以为王小妮已经像舒婷一样离开了诗歌了。直到2002年,我从广州诗人黄礼孩编的《诗歌与人——2002中国女性诗歌大扫描》上看到王小妮的长诗《会见一个没有了眼睛的歌手》才大吃一惊;接着又不知从哪里看到《我看见大风雪》这首长诗,即刻被彻底地震住了 (关于这两首诗,2002年我在《边缘的呐喊》一书中已较详尽地谈过我的看法,此不赘述)。作为一个吉大人,我同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自豪,原来中国的当代诗歌不只有北大、北师大,吉大仍然是存在的,只要王小妮还在,吉大诗歌就在。
  王小妮生活着,写着诗歌(也写着散文)。对她而言,诗歌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诗歌。诗歌,像生活一样随意,生活,像诗歌一样自由。所以她不用宣言/宣传,她没有流派/圈子,她不怕被遗忘,也不怕落后于潮流。二十余年来,诗坛上演了无数次“你方唱罢我登台”的喜剧,挥舞着无数涂满宣言、色彩缤纷的旗帜,但一切都与王小妮无关。她只有诗歌。她活着,她写字。她写的字,不管分行不分行,都是诗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人喜欢说自己是“写字的”,其实对大多数人而言,不过是一种无可奈何、以退为进的策略。只有王小妮说这两个宇时,最自然,最恰当,因为她就是写字的,写字对她而言已经变得像吃饭,像呼吸一样自然,从不刻意为之。有谁是先想好了道理然后才开始呼吸的呢?
  但是,生命就是变化。生老病死是变化,写字也是变化,是更为深刻的生命变化的轨迹。王小妮拒绝了外在的一切“喧哗”,却并不能拒绝(抑或是主动地追求着)内在生命的“骚动”。早在1986年,她最亲密的人,应该也是最了解她的人徐敬亚就写到了王小妮诗歌变化的内在轨迹:“在中国现代诗十年间的跨度中,王小妮一直保持着第一流诗人的气度与个性。……自1983年起,生存的残酷渗透,使她的诗增加了人的善恶意识。1985年后,她的诗由质感的人文,进入了冷漠的荒诞。1986年中起,呈现了神秘的平静。她以递进的姿态跨越了两个时期。在语言的操作上,始终保持了自己的艺术滋味。我知道,诗,是她生存中与外界少得可怜的接触点之一,是她这个人的支撑与希望。在今天的中国,为自己一个人写诗的人已经很少。”
  由于阅读有限,徐敬亚所说的王小妮诗中的“善恶意识”以及1985年的“冷漠的荒诞”,我没有感受到,但1986年以后的“神秘的平静”却保持至今。我手头上惟一的一本王小妮的书《世界何以辽阔》是一本诗文合集,全部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作品。另外较为集中的一部分就是黄礼孩转过来的王小妮2003年的39首诗。从所有这些资料看,用徐敬亚的“平静”二字来概括这些诗,是十分准确的。不过,我没有从中体会到“神秘”。
  王小妮自己是这样描述“写字”是怎么一回事的:“有人问我是怎样写散文的。这种事情很显然是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他我个人的标准:桌上一个碟子,碟子中一叠白毛巾,把这些东西交给作家,作家该有自信去把握这种无意义,把丝毫见不到内涵的一碟一毛巾随手写出来。”然后她说:“不经意,是事物的本来存在。把本来自然而然的东西,按所谓好文章的模式煞费苦心地写出来,只能去做一个工匠。”(《随手》)
  我的体会,碟子仍然是碟子,毛巾仍然是毛巾,并不因为诗而有任何的混淆。如果说“神秘”的话,仅仅是指那一点“说不清”的“不经意”之处。但这不是“诗”的神秘性,而是“写”的神秘性。说穿了,也就是古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那点技巧、那点语感。
  王小妮能够这么平静地谈“写字”的问题,她写出来的字当然也是平静的。首先,她的生活是平静的。比如,她的散文无数次写到菜市场,写她像一个最普通的家庭妇女一样买菜、做饭,看着徐敬亚和儿子吃下去,于是很满足。她写和徐敬亚一起买回来几斤土豆,吃了一半,种了一半在院子的空地里,等待着它们长出新的土豆。她说,“菜市场是一块自由之地”,“我怎么可能想象,今天我能有这样的自由。”
  买土豆,跟“自由”有什么关系?有的,只有王小妮这样自然的诗人才知道。一般的人,受着一种被哲学家称为“历史理性”的巨大的东西的支配,以为自由是多么神圣、崇高,远不可及的东西。只有诗人知道那种试图控制一切人的形而上学的东西是多么不可靠,因为“人和人注定产生分离,人间走满了岔道。神是最渴望进入每一个人内心的。他努力了几千年都没有进入,退缩回他的高位。”所以王小妮很自觉,“我只是悠闲地提着两斤土豆的平凡人,我不再关心别人,不想做什么警世惊人的作家。”(《我和他,提着两斤土豆走出人群》)
  但诗人不可能真的“不关心别人”,只是不再像“神”那样去关心而是像人那样关心罢了,不再动辄泪流满面而是“平静”地关心罢了。比如诗人的“目击疼痛”一组诗文,就记述了她在自己的一生中目睹的生命之痛,它们从60年代到70年代至90年代不绝,有的是诗人自己的生命经历,有的是别人的遭遇,但一样在诗人的笔下让读者感同身受。
  实际上,再也没有比目睹一个所爱的生命平静地呼吸更让人感动的了:
  在台风登陆之前
  徐敬亚这家伙睡着了。
  
  现在徐变得比一匹布还安静
  比一个少年还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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