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温暖》之于我,之于诗歌

作者:陆 健




  《34份礼物》、《田楼,田楼》、《枫叶上的比尔》和《洛水使阳》共同组成了我自2004年至2006年“纪实性诗歌”的四部曲。我把它们辑为一册,名为《温暖》。“温暖”是我从自己与亲人、故乡、第二故乡、我的学生们接触过程中得到的切身感受。我的经历算不上丰富,却也走了半个世纪的路,遇到过许许多多的人。我的感觉算不上敏锐,总有一些事情让我长久铭记,其中的一部分,必会刻骨铭心。我在生活中不是没有受到过伤害,但一定有爱、友情、关怀,成为我生命中宝贵的财富,温暖着身心。我想起弗罗斯特的话,“我和世界发生过一些情人间的争吵。”作为一个通过文字来求证个体价值的人,作为时代的一个见证者,我需要珍藏这温暖,把这温暖、这热,以及它们发生的过程记录下来。从而,形成一种“纪实性诗歌”。
  这里所谓的“纪实性诗歌”,讲究的是对于事物的原样呈现,如实记录;这样做的理论根据在于现象学思潮的“回到事物本身”;它的核心理念是“实到极致便是空灵”。
  历史地看,诗歌从来都是具有记录功能的。杜甫被称作“诗圣”,他的作品被誉为“诗史”。我随手从书架上拿出一本远方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典名著袖珍读本《杜甫集》”,翻开,第一首就是《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第三首是《赠李白》;李白的赠人之作也不少于几十上百首,《赠孟浩然》、《赠汪伦》,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但丁的《神曲》对许多当时的社会名流、要人进行了指名道姓、毫不留情的揭露、批判、鞭笞,这大约也是《神曲》力量所在的一个方面吧。我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对诗歌的记录功能颇感兴趣,曾学习前辈的榜样,写过48个现当代中国文化名人,1992年结集为《名城与门》出版;写过7位外国历史人物,同在1992年结集为《日内瓦的太阳》由台湾诗之华出版社印行。应该说这没什么,前贤领路,我辈续貂而已。
  所不同的是,它们是我根据“围绕同一题材,挖掘,延展,运用多种笔法”之创作理念完成的“主题诗集”。我所谓的“主题诗集”的创作,就是把一个系列组诗或称“一本诗集”当作“由多个片段组成的”一首诗来写。即多维度地呈现这同一主题之下的无穷意义的诗境,或者说是为人们进入这一主题的无穷诗境开辟多重的路径。“主题诗集”无疑也不乏先例,印度泰戈尔的《新月集》、当代诗人李瑛的《枣林村集》等等即属此例,数不胜数。但诗人们在多数情况下只是偶然为之,不曾将它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常态”的创作方法。我认为写作“主题诗集”的优势在于,可以就某一题材领域进行横向、纵向的对以往同类成果的扫描,对之进行全方位的深入研究和思考,根据自己作品的要求有目的有方向感地深入生活,寻找创新点。作品完成之后,“主题诗集”更便于我们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对它进行价值审视和判断,甚至对它挑剔。另外,这种对某一题材领域进行“集团式冲锋”的写作为诗人在创作方法上的尝试和风格的探索提供了较多的可能。就我个人来说,我创作的《名城与门》、《日内瓦的太阳》、《不存在的女子》、《非典时期的了了特特博士》及本书所收录的四个小册子均可以称作“主题诗集”。
  我对诗歌的记录功能这一特质所思考的第二个问题是:诗歌要、或者说主要应该记录什么?这八部诗集中,除了《不存在的女子》、《非典时期的了了特特博士》之外,其它六本都写了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事件和人物”。然而显而易见,《名城与门》、《日内瓦的太阳》和《温暖》中这些作品不同:它们虽然也描写了“真实”人物,但主观的或曰“想像”的东西较多,“资料”来源多是“二手材料”,它们不是“直接体验”的或曰“直接感受”的,而是“认知”的或曰“深切理解”的,总之主要是“智性引导感性”的而非“感性包容智性”的,多少带有写作学意义上的“刻意求之”。还有,《名城与门》、《日内瓦的太阳》中表现的均为“大人物”,即使我不曾用文字去惊扰他们,他们自身也已经有过引人注目的表现或被表现,他们的业绩、生平早已为历史所熟悉,他们的音容笑貌会在其他作家的生花妙笔之下显露痕迹。他们常常会在某些适当的场合用适当的方式“自己站出来说话”。那么这些题材内容就并非仅仅属于我一个人所有,谁都可以写他们,只是看别人想没想到来写他们,以及想到之后如何写。这就是说我写他们,并非是因为得到“命定的”或曰“历史的”指令。那么什么是、或者哪些题材内容是“非我莫属的”、我不去触动它们,它们就很可能永远湮没不闻的题材内容呢?也就是说,那些题材是我“自身体悟中本有”的呢?经过十年思索,十年封笔,我把笔锋转向了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小人物”,这便是我的“纪实性诗歌创作系列”,即《34份礼物》、《田楼,田楼》、《枫叶上的比尔》和《洛水使阳》四部“主题诗集”的开始。
  “小人物”指的是,不以个人的身份、能力与成就面对社会历史发生广泛的重要影响的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假如不被特殊关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将自生自灭,永沉于时间之海。那么对于文学创作而言,我所谓的“特殊关注”,自然包括田野调查,面对面的访问,包括通过散文、诗歌等文体的纪实方式,对置身特定环境下的他们的性格与命运的书写。
  这就又产生了一个问题:是否经过“特殊关注”,包括被书写之后他们就能够载入史册、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因而“永垂不朽”了呢?杜甫写《赠李白》,李白并非因为这首诗而不朽,他因自身而不朽;李白写了《赠汪伦》,这首诗不朽,汪伦则无所谓朽与不朽。在后人眼里,汪伦只是一个成就李诗之不朽的辅助性代码。当然,杜甫、李白也是代码,杜甫假如叫“杜不甫”,李白假如叫“李黑”,这两个符号依然不朽,因为这两个符号被特指为“唐朝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和浪漫主义诗人”。这是他们区别于其他任何人的特指,其“基本内核”。书写“小人物”,则必须开掘小人物身上最具人性特色、且与这个时代的特征有某些本质联系的部分。“小人物”、“真实感”因此产生价值。以小见大,一叶知秋,不就是我们常说的观察客观世界的方法以及“艺术手段”么?《阿Q正传》中的阿Q也是一个小人物,这个人物身上所反映出来的我们民族文化的特质还少么?不错,阿Q是一个虚构人物,但谁又能说“真实人物”无法承载同样的思想内容、达成同样的艺术功效呢?这就是中国古典诗学启示于我们的那种“大小一如”诗境,在小中自有大被包容。
  诚然,我不应该无知到把表现小人物的“发现权”攫为己有的程度,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平民立场、口语写作已成云涌之势,于坚、伊沙等诗人在书写普通人生存状态方面已经有过很多表现。我还特别注意到英国运动派诗人在二十世纪中叶的创作及其理论。据康奎斯特在《新诗行》的序言中指出,运动派的最重要的特征是“对现实的诚实”和“对真人真事的崇尚”;拉金也说:“诗是一桩理智的事,是如实看事物的事。”(以上转引自傅浩译《英国运动派诗学》译林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13页)运动派诗歌题材的主要特征是:个人性、英国性和当代性。主张“把一己的日常工作经验当作诗歌题材的一个主要来源”(引文同上第83页)所以除了少数作品属于“普遍性题材”之外,拉金的绝大多数作品的题材都在他个人的生活经验的范畴之内。他注重细节,追求“诗要像小说一样耐读”,诗歌和小说的区别在于“小说是写别人的,诗是写你自己的。”(引文同上第87页)。我发现十余年来中国相当一部分诗人似乎也在贯彻运动派的“诗学原则”,如我接触其文本较多的河北赵丽华、山东路也、北京朱零的作品,“我”字的出现率颇高,对现实生活细部的描写具有特色。而我在《温暖》系列作品中的观察与表现视角则有所不同,我的看法与做法是,小说是写别人的,诗歌当仁不让地也是可以写别人的。‘我’在其中主要充当配角。如果前者可以用王国维所谓的“有我之境”来标示,那么我这里主张的则是“无我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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