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历史的确认:挑选与遗忘

作者:朱周斌




  洪子诚、程光炜先生编选的《朦胧诗新编》(下称《新编》)的出版,几乎刚好是在阎月君、高岩等编选的《朦胧诗选》(下称《诗选》)出版的20年之后。20年的距离对于诗歌来说不算长,但也不算短。它有足够的空间,使得历史形成它可资辨别的面目。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编》是对《诗选》所呈现出的是一种历史的再确认,而这确认则是由更新式的挑选与排斥性的遗忘所完成的。
  
  一、《朦胧诗新编》所体现出来的变化
  
  从数量上看,《诗选》收录了北岛、舒婷等25位诗人的190首诗作,而《新编》中入选的诗人只有16位,诗作则多达249首。从诗人的构成看,《新编》与《诗选》均入选的诗人只有北岛、芒克、舒婷、顾城、江河、杨炼、王小妮和梁小斌。其中,北岛在《诗选》中作品有27首,而在《新编》中则扩展为50首;芒克此前被收录的仅3首,而现在则有25首;舒婷也由原来的29首增为38首、江河由9首增为22首、杨炼由5首增至12首,顾城由此前的33首略为增多至39首。同他们的数量增多相比,梁小斌的诗作有较大的减少,由此前的25首减为5首。相比之下,王小妮被保留下来了,并且变更得不大,原来她入选的诗作有8首,现在则是5首。
  《新编》中增加的诗人主要有食指(7首)、黄翔(2首)、岳重(3首,长诗)、多多(28首)、方含(4首)、齐云(3首)、田晓青(4首)和林莽(2首)。在新列入的诗人中,食指是文革时便开始广为流传的地下诗人,一向被认为是新时期诗歌的先拓者;黄翔作为贵州“启蒙社”的诗人,在朦胧诗之前便开始来到北京,采用大字报的形式张贴自己的诗作,在这个意义上,称他为朦胧诗人也有一定的追认意味。此外入选的多多、岳重等人,或同白洋淀诗群、或同《今天》杂志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
  与此同时,《诗选》中收录而在《新编》中被摈弃的诗人为:傅天琳、李钢、徐敬亚、吕贵品、骆耕野、邵璞、王家新、孙武军、叶卫平、程刚、谢烨、路辉、岛子、车前子、林雪、曹安娜和孙晓刚。其中,车前子、王家新被同为洪子诚、程光炜所编辑的《第三代诗新编》(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出版)所收录。
  但是有必要指出的是,《新编》同《诗选》有着如此巨大的面目差异,却并非因为《诗选》是《新编》的编选者所刻意超越的对象。在《新编》的编选者看来,朦胧诗本来就是一个不断流动的概念,它在历史中形成并且将继续在历史中调整(“序”,第11页)。尽管如此,编者至少在这一个版本中还是毫不迟疑地强调了文革以来地下诗歌及紧跟其后的今天杂志为中心的写作群体的写作。换言之,在《新编》的编者看来,朦胧诗有一个相对严格的范围。
  编者自称“本诗选在朦胧诗概念上,取较宽泛的理解”,但这种“宽泛”仅仅是在如下意义才成立:“除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朦胧诗时期的相关诗人、诗作外,也包括与朦胧诗有关联的‘文革’期间‘白洋淀诗群’的作品。收入的朦胧诗诗人的作品,时间基本上以80年代中期为下限。”(“序”,第16页)。正是这种编选构想导致了目前这个版本面目的形成。一方面,它约定俗成般地保持了以往对于朦胧诗的代表诗人北岛、舒婷等人的地位,另一方面,又突出地将朦胧诗同文革地下诗歌联系起来,从而进一步突出了朦胧诗的诗歌流派的色彩,而这一流派又明显地同它所赖以产生的历史语境相互依附着。
  因此,这种编选构想的核心在于,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将朦胧诗看作是对于文革及其所代表的极端政治状况的反驳,这就等于从反面承认了文学同政治的关系、朦胧诗同当时的政治状况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被理解的朦胧诗,由此而获得了它的历史位置及文学位置。
  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妨将《新编》的编撰看成是对当时关于朦胧诗争论的一种历史性的评判。当时关于朦胧诗的论争的各方中,在以部分老一辈诗人为代表的那一方,无论臧克家关于朦胧诗脱离了人民的要求的指责(臧克家:“关于‘朦胧诗’”,参见姚家华编:《朦胧诗论争集》,75—77页),还是艾青闪烁其辞不鲜明做结论、但又斩钉截铁地指称朦胧诗的青年诗人:“他们为抗议而选择语言”( 艾青:“从‘朦胧诗’谈起”,参见姚家华编:《朦胧诗论争集》第167页),实际上都明确地指出了朦胧诗同政治的关系。他们的指责并不是针对朦胧诗人们不反映政治和生活,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年轻一辈所反映的政治和生活,不是老一辈诗人们所期待的和信仰的政治和生活。与此相反,朦胧诗的辩护者则从两个方面展开防御,一是强调青年诗人们对于政治和生活的这种反映自然有它的合理性,但是,他们更愿意从艺术的角度来论证朦胧诗的合理性。也就是说,反而是在朦胧诗的辩护者那里,朦胧诗同政治的关系是一桩不怎么愿意热烈讨论的话题。在这一点的分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深刻的一致性。
  也就是说,在历史的距离中我们返观,可以发现,在当时参战的各方,在争论着的大多数人那里,朦胧诗的“朦胧”不在于人们无法把握它们说出了什么,而在于它们说出了一套与信仰不太一致的东西。不管这种认识是非常清晰,还是比较模糊,但人们都一致真切地感受到了这种不一样的气息,不一致的仅仅是,如何对待这不一样的气息,在不同的人群中,产生了立场上的剧烈分差。朦胧诗的表达方式仅仅是表层的原因,朦胧诗成为一个争论的焦点,实质在于它同政治与生活的隐秘关系。可以说,臧克家、艾青等人作为老资格的诗人,在理解“朦胧诗”上毫无困难,而且正因为他们敏锐地意识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所以他们才会急切地对之作出批驳。也是因为理解了这一点,朦胧诗的辩护者们才选择了从艺术合理性的侧面,支持了朦胧诗对于它所发生的历史语境的反思态度。
  《新编》正是秉承了后一种立场,通过由时间获得的距离,确认了这一点。一句话,《新编》所界定的朦胧诗人,不过是已被广泛承认为朦胧诗的主要代表人物北岛等人,加上白洋淀诗群、加上今天杂志。因此,它确认的不但是朦胧诗,而且在深层次上,确认的是朦胧诗同地下诗歌的关系,确认的是朦胧诗同它所生长的历史环境的关系。在历史语境发生变化的2004年,朦胧诗的辩护者终于可以根据变化了的历史来突出这种确认了。它代表的是一种历史;这种历史不仅仅是一部文学的历史,同时它还是一部关于文学在历史中的历史。
  因此,《新编》所确认的朦胧诗,获得了其较为严格的历史定位。这一历史定位就在于朦胧诗产生于当时大的历史语境,并用自己的方式见证、记述乃至于参与了这一历史语境发生变化。当变化了的历史语境再回过头看朦胧诗时,它显示出新的面目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了。
  
  二、被忘却的历史:《朦胧诗选》分析
  
  与《新编》所代表的历史确认不同,《诗选》代表的仅仅是朦胧诗潮在论争开始明确、但却未最终定论之际,代表的是当下的历史对于自身的建构的一步。这同《新编》所代表的有距离的历史书写不同。作为一种当下的记忆与铭刻,《诗选》也分享了它所铭写的历史的荣光:从1985年11月到1986年6月的半年时间里,它就重印了第三次,印数总量达85500册。尽管“朦胧诗”是一个流动的概念,尽管《诗选》仅仅是众多书写与记忆中的一种,但它所分享的荣光足以值得再次去看看它的哪些记忆被忘却了。
  在被《新编》所剔出(或减少数量)的诗人中,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出于后来诗歌流变的状况,对诗人所属的位置重新进行归置,被 《第三代诗新编》收录的王家新、车前子即是其例。二是对于某些诗人在此种诗歌叙述下,并不能够具有突出的代表性,诗人李钢、孙武军、傅天琳、吕贵品、岛子等大概属于这个范畴。这类诗人如果按照《新编》编选者的眼光来看,一方面,他们的诗歌中确实回应了朦胧诗主要诗人们所代表的同时下的政治、历史的环境关系,但这种回应仅仅作为时下的回应才有意义,在拥有了历史的距离之后,它们显得仅仅是一种次要的表述,因而在记忆和叙述中可以被剔除;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后来的写作形成了自己风格的诗人,比如傅天琳,当她的诗歌更多地被看成一种母性色彩较浓的写作的时候,她就等于将自己从那种被较为严格限定的朦胧诗中剥离了出去。因为在朦胧诗越来越明确化地同当时的历史情境相联系的情况下,任何与此拉开了距离的写作的被剔除就是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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