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卷世界古代前期宗教史

  内容提要
  宗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世界任何民族中都存在。它源于原始人群的自发信仰,伴随着人类足迹走过了漫长的历史。该书以翔实的材料记载宗教初年原始人群从自然崇拜、生殖崇拜、祖先崇拜等自发信仰中产生的鬼神世界,以及氏族宗教、部落宗教现象,描述了原始人如何设置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主宰力量。
  该书的" 概述" 着重讲宗教初年世界各国相一致的宗教现象,探求它产生的社会原因和认识根源,之后分别介绍世界文明古国埃及、西亚巴比伦诸国、印度、希腊罗马和中国的古代前期宗教史。它从距今一万年前的中石器时代开始,到公元前奴隶制社会为止,讲各国和各地区宗教初年的基本形态。
  该书把文献材料、考古发现和经过研究的神话传说溶为一体,界说宗教初年的历史过程,表现世界古代前期宗教史的差异性和统一性。
  一、概述
  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摘自《圣经.创世纪》
  是人按照他的形象造神——反神学主义者费尔巴哈
  1.宗教的含义
  宗教是人类的迷误,但它是在世界文明史上起着重要作用的一种社会现象,一种文化现象。
  从广义讲,宗教由五个方面组成:(1)宗教组织。它是由信奉者联合起来的社会团体,如教会等;(2)宗教仪式。它是宗教的活动程序,如祈祷等;(3)宗教信仰。它是宗教信条,如上帝等;(4)宗教情感。它是宗教活动产生的心理情绪、体验,如" 上帝与我同在" 等;(5)宗教道德。它是宗教戒律及宗教徒的行为规范,如" 摩西十诫" 等。这五个方面相互联系,往往既有组织和仪式的要求,又有信仰和情感与道德的要求,每个方面都渗透着另外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主要的核心部分是宗教信仰与宗教观念,其它四个方面都是在它的要求下出现的,宗教信仰也是划分不同派别与不同形态宗教的唯一标准。因此,从狭义来说,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
  宗教这种社会意识形式同其它社会意识形式相同之处是,它也是对社会存在的解释,也是受社会生产水平和经济关系制约的,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范畴;不同之处是,它的基本原则是有一个超自然、超人间的世界,这个世界主宰着人间世界,即神的世界主宰人的世界。历史上自古至今,宗教派别林立,宗教形态高低不同,宗教信仰和宗教行为甚至于相互对立,但在本质上都是以虚幻的、颠倒的形式去界说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生的意义。
  2.宗教初年的历史范围
  作为社会现象的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经历着" 十月怀胎" 、婴儿、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变化过程。动物没有宗教,人类在 300万年以前由森林古猿进化为人类后的前 200万年里也没有宗教,宗教是后来产生的。宗教初年的下限终止于奴隶制社会,大体在公元前 8世纪至前 2世纪期间。它的上限可推到旧石器时代的中期,距今有 20-30万年以上。由于世界各地发展的不平衡,具体年代的差矩很大,有的地区是距今 2万多年以后的事情。
  确定宗教初年的绝对年份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上限。因为世界各地奴隶制的诞生和存留时间不一样;上古时代又没有文字,留给我们的只是遗骸化石、粗糙的岩石壁画、墓穴遗址和石器工具。一般来说,研究者认为距今50万年以前的爪哇猿人和北京猿人那里还没有宗教现象(关于这个问题也是有争论的,我们在下面谈到),而在尼安德特人中间有了宗教现象。可是在尼安德特类型的原始人究竟何时出现,何时消失等问题上其说不一,并且从推断来说他们的宗教现象也会有一个漫长过程,也不一定是宗教初年的最原始起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待于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进一步研究。本书讲的宗教初年从旧石器时代中期开始到奴隶制度产生和确立,属于原始氏族社会的宗教与奴隶制社会宗教。这时社会发展的节奏较慢,宗教初年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3.宗教产生的原因
  宗教产生是必然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社会历史方面的原因又有人类心理上的原因。总体来说是与当时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界能力的低下相联系的,是低下思维能力的产物。但也不能把这方面强调得太过分,否则就不能解释为什么人类在前 200万年里没有产生宗教。
  有一种广泛流行的、被众多著作所采用的观点,说" 原始的宗教是因原始人在和自然斗争时软弱无力而产生的" ,是因为" 他们无法使自然界服从自己".此论虽然是原始宗教产生的一个原因,但绝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根本的。因为:其一,宗教初年的问世,如果以尼安德特人为起点,人类在" 尼人" 以前已走过了 200多万年。" 尼人" 对周围自然界的斗争水平肯定高于中国猿人、爪哇猿人、非洲南方猿人,后者更为软弱无力,但至今未发现明显的宗教现象;其二,现代的人类还没有做到使自然环境完全服从自己,就是将来处于科学技术达到更高水平的人类恐怕也很难完全做到这一点。所以,只从人对自然界的软弱、无力和束手无策来解释原始宗教的产生是不全面的。原始宗教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诞生的:第一,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有了提高,产生了一般概念和较强的想象力。
  人脑是思维的物质器官,抽象思维首先依赖于人脑的发达程度。" 尼人" 的脑容量已经达到 1500 立方厘米,大于在他以前的所有类型的猿人,相当于现代的高加索人种,但脑形与褶纹不如现代人,后来的克鲁马努人的脑容量约等于现代人的平均值。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工具,没有语言不会有抽象思维。
  当人类刚刚脱离开动物界时只会发出单音节的声音,后来在生产劳动中出现了多音节的语言。人的意识是在大脑和语言的推动下出现的。" 尼人" 、克鲁马努人、山顶洞人可以用语言互相交流信息,表达愿望,概括反映事物。
  从他们的脑量大于以前的猿人来看,应该承认他们的抽象思维能力也会高于以前的猿人。宗教虽然是" 病态的幻想" ,但没有一种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就不能幻想出一个超自然的非人间世界,这就是在" 尼人" 之前没有宗教,之后产生了宗教的原因之一。
  第二,人的改造自然界的能力有了提高,能较多地向自然界索取到生活资料。非洲南部的猿人多使用粗糙的、取自现成的自然东西来作为生产工具;中国猿人有了较高的劳动技巧,知道制造多种工具和用火;尼安德特人有了石刀、矛头、石钻、刮削器;克鲁马努人和山顶洞人有了更多的工具和用具,不仅有石器还有骨器,出现了比较复杂的骨针、投矛、鱼钩、弓箭等等。这是一段原始人向自然界不断斗争并取得胜利的历史,初起的宗教观念不是在失败中而是在前进中诞生的,考察宗教的产生是不能把这一个方面的原因忘记的。
  第三,人的认识的迷误。当人对社会生活的遭遇无法解释时,当人的希望无法满足时,人就容易产生幻觉,在幻觉中得到解释和满足。宗教是在认识的迷误中出现的。
  让原始人百思不解的问题有三:其一,他们周围庞大而神秘的自然现象。
  太阳、月亮、星辰的升起和落下,白昼与黑夜的轮换,四季严寒酷暑的变化,陆地和河流海洋中成群的动物、林立的植物的成长与死亡,雷电、风雨、洪水、火灾的发生与灾害;其二,他们自身的变化莫测的成长过程。人的生、老、病、死,男女两性关系的欢愉、疲倦与新生命的诞生,人的食物来源丰富和欠缺;其三,神秘的精神现象。睡眠中的梦境、头脑中与死者的交往、想像中人物、记忆中的事情,诸如此类的问题可能在某些哺乳动物中也存在,但除人外其它的动物没有能力去解决。最初的原始人也没有这种能力,大约在旧石器时代中期以来,他们开始解决这些问题,而当时又不具备解决这些问题的条件,于是只能构想超现实的力量,设计人之外神秘世界。在这个过程中,原始人的思维从未脱离经验的表象发展到一般的、离开具体经验的表象,初步运用概念进行抽象思维。这时,人类的理智在抽象的过程中发生了迷误,错把自然现象人格化,认为有一个超自然体的存在;错把生理现象神秘化,认为有一个脱离肉体又支配肉体的存在;错把精神想象中的境界绝对化,认为除现实世界外还有另一个世界。
  以上三个方面是互相联系的,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的产生不可能只是一个方面的结果,它应是在多种原因的作用下出现的。从历史来说,它同其它社会现象一样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4.宗教初年的基本信仰
  宗教初年的宗教意识有一个从具体到抽象、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尽管不同地域的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平衡性,人们所处的具体环境千差万别,但宗教初年的基本内容有共同性。这是因为:社会历史过程有共同的客观规律;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人类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相似性;社会物质生活所遇到的自然条件有相同之处,即日月星辰的运转、春夏秋冬的交替、洪水猛兽的侵袭、暴风雨带来的灾害;初民思维水平都停留在具体性、直观性和初步抽象思维的程度;初民们有相同的物质生活能力等等。这些共同的条件造成了宗教初年的基本信仰发展线索是从自然宗教、拜物教演变出神灵妖魔鬼怪,又到拜神教。
  (1)自然宗教
  自然宗教是以自然事物和自然威力为崇拜对象的宗教。它有两个特点:其一,将自然事物和自然力视为具有意志的、感情的东西;其二,将自然事物和自然力视为具有威力的、能支配人或给人力量的神秘有生命的东西加以崇敬。初起还没有后来的神灵观念,只有畏惧性的敬拜,是初民们最早的宗教信仰,原始人后来讲的河神、海神、山神、地神、日神和月神,就是这种自然宗教的体现。它表现为:
  ①天体崇拜。视日月星辰为崇拜对象,认为它们有神秘的威力和变化莫测的力量,其力量影响着人世间的变化,预兆着人的命运,因而敬拜日月星辰。其中,由于太阳同人的关系最为密切,所以几乎所有原始民族都设置了不同名称的太阳神,并让它在诸神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古埃及称太阳神为赖神或拉神,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称为夏马西,古希腊人称之为阿波罗,古印度雅利安人至少有五个不同的神视为太阳神,古代中国称之为羲和、太昊。除此以外,月神、风神、雨神、海神,也是各原始氏族经常提到的神灵。
  一般来说,凡是在原始民族的生活中有威力的自然天体的现象,宗教初年都给之设置了一个神灵,让人焚香礼拜,祈求降福。
  ②动物崇拜。视某种动物同人有神秘关系,对人起保护作用,因而加以崇拜。原始人遗址的壁画往往有半人半兽像,某一种或几种野兽像。人类学家在法国南部得鲁瓦.弗雷尔山洞里发现了旧石器时代的" 兽主" 像,在小亚细亚萨克勤.许余克发现了雄牛和兀鹰壁画,古埃及的金字塔前方雕刻着狮身人面像,中国东汉时期(公元 1世纪初至 3世纪初)还绘制半人半鸟和人面蛇身像,也是远古时期动物崇拜的痕迹。
  ③植物崇拜。视某种植物有特殊神秘力量,可以赐福于人的生活,使生活有保障。古印度早期雅利安人崇拜一种山果汁酿成的酒,称之为苏摩酒,神喝了苏摩酒就会行善,人喝了苏摩酒就能活得长久。中国远古神话中说初民崇拜扶桑树、桃都树,今人虽对这两种树有不同界说,但总是与植物相联系。希腊和罗马古神话中的神是有吃有饮的神,认为由于他们吃仙家美食,饮琼桨玉液,所以长生不死。在植物中,特别重视农作物,可能是由于谷物是原始农业主要成品,所以几乎所有地区的宗教初年都设置了谷神。他们认为谷神管理禾谷,在播种和收割时加以祭典可以得丰收。古希腊人把禾谷之神称为得墨忒身谷母,源于小亚细亚的狄俄倪索斯(称为" 巴克斯")神,被古希腊人看作酒神、农业神。中国传说中的神农氏,一说为炎帝,一说为农业的和医药的发明者,作为神话中的人物,是人崇拜的神。
  自然宗教中的天体崇拜源于游牧时期,动物崇拜始于狩猎时期、植物崇拜产生于原始农业时期,他们都是人类石器时代的产物,体现了不同时期原始人物质生活的变迁。这三种崇拜互相激荡形成了后来的宗教观念。不过,自然宗教的范围很广,性器官崇拜也是自然宗教的一种特殊形态,这个问题因为同部落宗教又有联系,放在后面讲。
  自然宗教是把自然物神化的宗教,是把自然物和自然力视为有生命、意志、能力的对象而加以崇拜。当时还不会有明确的超自然观念,为宗教初年最原始的阶段。英国人类学家泰勒(1832-1917 年)曾提出一个" 万物有灵论" 的理论,认为最初的宗教形式是把一切动物、植物、河流、日、月等,都看作有生命、灵魂的东西。由于这个理论尚未得到考古发掘材料和对史前社会考察方面的验证,所以我们不采用此说。
  (2)拜物教
  拜物教是指把某种特定的物体当作具有生命意志和威力的活物加以膜拜的宗教。它与自然宗教相同的是此时人们也没有明确的超自然的观念,不同的是对象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人的产品,如工具、武器、衣物等,还可以是人联想出来的某一物件。它的特点是人把可感觉到的自然属性和想象中的超感觉属性融合在一起,放在一个特定物件上,把这个物件奉为神明,对之顶礼膜拜。
  拜物是原始民族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宗教形式,在文明社会以来的宗教中也有遗迹,如对" 圣衣" 、" 圣体" 的崇拜。该教是在原始人的观念日益发展并趋于复杂过程中产生的。古埃及人把顶端作环形的十字形叉架称之为" 安克架" ,古代西亚的亚述人、古印度人和古中国人和欧洲人都有十字形叉架,区别只在于后者顶端没有环形。一说此形状表示太阳光芒四射的意思,一说欧亚非的初民对此形状物奉为生命之意,非常崇敬。牛,是自然之物又是生产工具,宗教初年有的民族将其演化为有灵性之物加以崇拜,古埃及有雄牛神,古印度人以牛为神明,源于西亚并流行于世界各地的基督教经典《圣经》记载着犹太人的先祖游牧荒野时曾祷拜金牛像的故事,中国古代关于龙的传说,等等,这些东西或是自然物或是人的创造物,都是人们敬拜对象。
  (3)拜神教
  拜神教是相对于拜物教而言的。拜物教是指对特定的物件而言的,具体物件是它的崇拜对象,拜神教不仅离开了具体物件,而且在具体物件之上又设置一个精神体的主宰者,即神灵。它始于原始社会后期,文明社会以来的所有宗教都是拜神教。此时人们的抽象思维能力和从个别物件综合类概念的水平有了较大的进展。它的特点是有了各种性别的神灵及妖魔鬼怪,这些由人幻想出来的精神体又被认为能制约着人的生活,人对他们只能顶礼膜拜,不能有任何的不恭不敬。
  拜神教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依次有多神教、主神教、一神教。其中,一神教是文明社会以来的宗教特征,主神教是由氏族部落向奴隶制社会转变时期的宗教特征,多神教是氏族部落的宗教特征,在奴隶制社会初期,除了个别例外的民族外大都是主神多神教。
  ①多神教。指崇拜多种神灵,神灵之间无主宰的宗教。大约在新石器时代原始人从自然宗教和拜物教中逐渐升华出超自然体的神,如山神、水神、天神、地神、日月星辰神、女神、男神等,开始并没有在神界设置主宰神、统帅神,典型的多神教应该是指这种情况。不过在氏族部落社会里,一是本氏族部落的共同利益要求有一个地方神或本群体的保护神,二是氏族部落有首领类的人物,三是他们看到某种自然体或自然现象特别关系于他们的生存和生活。由此在多神中出现了大神、高位神,不过大神、高位神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并且其权力也是受限制的,这种情况在主神多神教中也有所表现。
  古埃及的太阳神原为众神中的一员,并不见有什么特殊的统率地位,《梨俱吠陀》中所表现的古印度初期时代是个多神论时期,神被分为天、空、地三界,每界众神汇聚,没有明确的藩属关系。古希腊传说中的神是宙斯、哈得斯、雅典娜、波赛冬等各管一摊,在宙斯神系中也是众神汇聚,各负其职,并且宙斯本人也不能违背命运三女神。中国让盘古神开天地、女蜗神补天,共工神怒触不周山形成天倾西北,这些神虽然威力很大,但对其他神也没有领导关系。大约多神教初期阶段,各神之间并不存在等级之别,是一个各负其职的神界,后来在众神中有大神、最高神,他们实际上是神界的召集人、主持人。
  ②主神教。主神教指在众神中有一尊神为主神,其他神都处于从属地位的宗教。根据英国宗教学家缪勒(1823-1900 年)的见解,在多神教向主神教过渡的过程中还有一个" 轮换主神教" 时期,即在不同时期,由于社会条件和社会结构方面的变化,众神中的主神不是固定在一尊神身上,而是几尊神轮换作主神。如印度教中的梵天、湿婆、毗湿奴之间,古希腊宗教观念中的宙斯、雅典娜、阿波罗之间,这些神都在相同地域里的不同历史条件下被人们尊为主神。在" 轮换主神教" 以后是" 单一主神教" ,指有固定主神的多神教,它发生在原始社会解体的过程中,是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过渡形式。
  如古代西亚希伯来人的早期宗教观念。《圣经.历代志》下卷二章五节的记载是:" 我们的上帝比诸神都要伟大。" 即承认众神的存在,同时又认为上帝耶和华为主神,在以后的发展中,古代以色列人禁止敬拜其它神灵。《圣经.列王记》下卷十七章三十五节说:" 不可敬畏别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献祭。" 所以,以色列人的犹太教" 单拜一神教" 也是从主神教发展来的。
  古埃及人在埃及归于统一时期,把太阳神尊为主神,其它神虽是各司其职,但处于从属地位;古波斯人的琐罗亚斯德教是善神阿胡拉一玛兹达为至高神;爱琴海域的米诺斯宗教主神为一位母神;在中国,一说古代的主神为太阳神。古代中国、印度、希腊、罗马,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约在氏族社会末期众神中有了主神。
  ③二神教。相信存在司善神和司恶神,并以这两种对立的神为崇拜对象的宗教。古波斯人的琐罗亚斯德教虽认为司善神对司恶神阿里曼的斗争终将胜利,但认为两个神几乎势均力敌,有人认为是二元神宗教。流行于罗马,略早于基督教的诺斯替教,伊朗古代的摩尼教等均属于二元神教,它的特点是否认一神为最高主宰者,认为神的世界是两个神管理的世界。
  ④一神教。一神教的特点是有一个敬拜的对象,这尊神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是世界的主宰者、创造者,因其它神是非创造者,所以只能称之为天使、魔鬼等。古代有犹太教,源于西亚流行于欧美诸大洲的基督教,产生于阿拉伯半岛流行于亚洲、非洲的伊斯兰教,都是典型的一神教。
  在拜神教中,由多神教向主神教的发展是氏族社会的要求,因为各个地域的初民由原始游牧群阶段随着原始农业的出现逐渐定居,形成具有个性特点的民族,在抽象思维能力增强的过程中,要求有本氏族部落统一的崇拜对象。主神教及与之相联系的轮换主神教、二元神教是向一神教过渡的宗教,它与多神教相联,又有一神教的某些特点。实际上,就原始氏族社会来说,某一地域的多神教并不排斥一氏族内部抬高某一尊神的地位,是主神教宗教。而且在氏族、胞族、部落基础上形成的民族,出现的阶级和国家,又推动着主神多神教向一神教的转化。
  自然宗教、拜物教、拜神教,它们既体现了原始社会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又相互交错共同构成宗教初年的历史。大体情况是:自然宗教、拜物教处于氏族部落社会早期,而拜神教处于这个社会的晚期,但在拜神教产生以后,自然宗教和拜物教的影响依然存在,而在早期的自然宗教和拜物教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多种神灵的观念。
  (4)鬼怪妖魔
  在宗教初年,除神外还有精灵、怪物、鬼、魔等。它们大体也是在自然宗教、拜物教基础上产生的,它们同各种各样神灵一起构成一个超自然体的非人间世界。其中," 精灵" 是指人与神之间的精神体,它的形象为人形,据说它们不住在神界或冥界,只在人间游荡,对人或作祟或相助,但其力量低于神和妖魔鬼怪。也有的研究者对" 精灵" 这种非神非人、非妖魔非鬼怪的观念在宗教初年是否存在,有没有普遍性意义提出疑问,而古代文化遗址中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的存在,所以我们很少提到他。
  鬼,即人死以后的幽灵,它存在于人世间和地下冥国;怪,即动物和植物或自己的" 修炼" 或自然力日月" 精华" 造成的有血肉身躯的自然体;魔,即具有神通的大鬼大怪。通常,以妖魔鬼怪称之。鬼与怪,就产生来说孰前孰后,还有待研究。鬼怪妖魔与神的观念不同:其一,它是作为人之外的神的对立面存在的;其二,它经常与神和人捣乱,往往败于神的威力之下;其三,它不居住在天国,而游荡于人间的洞穴、沟崖、森林、地下。
  宗教初年,鬼怪妖魔起初与神未加区分,在最初的多神教的发展过程中,可能是把崇拜之对象通称为神灵。古希腊荷马史诗时期还没有鬼怪妖魔的明确观念。他们承认人死以后还有人的幽灵存在,认为幽灵中的一小部分被神看中进入天国,大部分进入哈得斯地下冥国,而进入冥国的幽灵也不被称之为鬼,阴魂只是在冥界范围里继续生活。古埃及的冥神、繁殖神俄赛里斯,传说是曾受到邪恶化身塞托暗害,把他的尸体剁成碎块,后由它的妻子埃西斯神(或是他的妹妹)把碎块拼合起来,又复活继续治理国家,但死后又入地狱,成了死人的审判官,而塞托死后也没有成为邪恶之鬼。在印度人的灵魂转世思想里,虽认为灵魂可以升天堂,可以再生为人,但最初没有鬼为灵魂的化身,能作祟于人间。中国远古传说中的诸神个个具有神通,与之作对的传说的人物也往往以神命名,而没有视之妖魔鬼怪。因此,鬼怪妖魔的宗教观念可能是在神的宗教观念稍后出现的。实际上,从原始思维的进展来说,既然设置了神的观念,必然要设置一个鬼怪妖魔的观念,让超自然的非人间神界丰富多采起来。
  现代人的神对人特别优待,似乎人对神只要顶礼膜拜,必赐福于人。在宗教初年神的形象并非如此,古代西亚苏美尔有一个关于洪水的传说,即众神由于对人产生了妒忌,就决定用洪水淹死一切人,只是其中有一位神向一位地上的人泄露了消息,并教他造一只方舟救自己和其亲属。这种把神分为司善和司恶的观念是各个地域远古居民都有的宗教观念,不同之处只在于有的让一位神担任这个职能,有的把它们分给两位或几位神去担任此职能。可能是由于神的观念内在发展的要求,于是出现了神的对立面即鬼怪妖魔,后者虽然有时也可以司善,但往往对人是恶而不是善。
  在宗教初年,初民不仅敬畏神灵,而且也敬畏鬼怪妖魔,神界不仅是多位神而且还有多位鬼怪,在神的观念从多神教向主神教、一神教发展过程中,鬼怪妖魔的观念发展中也出现了众多鬼怪妖魔中的层次。古代西亚的苏美尔人有个地方叫谢屋尔,他们让鬼魂住在这里,还没有给予特殊的神通,把神通留给了众神;而古巴比伦人创造出了鬼怪妖魔,让之游荡于空中,对人恐吓伤害,使人由恐惧而崇拜,祈求不要受到伤害;在以色列人创立的犹太教里魔鬼还可隐形为蛇,能在天国伊甸园居住,专门引诱人犯罪,是上帝耶和华的对立面。古印度教里虽然没有魔鬼妖怪的地位,但我们在吠陀时代的典籍里也能看到人类受一群恶鬼的迫害,太阳神因陀罗(一说为战神)同蛇妖(旱魔)争战的场面。古代中国传说中有一座神秘的昆仑山,一说为今山东省的泰山,一说为今日西北之山脉,传说中的昆仑山是西王母神居住之处,一说西王母是死神,此说应该待考证,可是山上的奇珍异兽传说中都带有神力,这可从汉代出土壁画中得到验证,我们可称之为怪,《后汉书.礼仪志》说" 上有二神人" ," 主阅众鬼之恶害人者".总之,鬼怪妖魔乃远古宗教初年宗教观念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5.宗教初年的基本形式
  宗教初年的基本形式是氏族宗教和部落宗教。开始是氏族宗教,当氏族结为胞族和部落时也就出现了部落宗教。这种宗教形式是在旧石器时代末期随着氏族组织形式产生而出现的,部落宗教一直延续到奴隶制社会。在奴隶制社会里虽然还有部落宗教,但占主导地位的是国家认可的各种宗教组织形式,这种情况我们在下面各章里叙述,在这里只讲原始社会的宗教形式。
  氏族部落宗教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一,带有成员的整体性,即氏族部落所有成员有共同的崇拜对象和一致的宗教意识与宗教行为,这与奴隶制社会以后的宗教形式不一样,后者往往只限于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人;其二,带有自发性和直观性,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神学体系,依靠传统维持;其三,执行宗教礼仪的人物虽然已经产生,但没有专业化的、具有特权的神职人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表现:
  (1)图腾崇拜
  " 图腾" ,原为北美洲土族印第安语"totem" 音译过来的,意为" 他的亲属" 、" 他的标记".它可以是某种动物或某种植物、或其它自然物和想象物,一般以动物为主。图腾崇拜指以特定的物类为敬拜对象,有氏族图腾、胞族图腾、部落图腾、部落联盟图腾。特定的图腾表示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的所有成员之间共同的敬拜对象,原始人或认为图腾是他们这个群体共同祖先和来源,或认为是他们增加力量取得生活资料的源泉,或认为是他们能战胜自然界之物侵害和战胜敌对群体的保护者。
  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1818-1881 年)在 1877 年写了本《古代社会》,他发现美洲印第安土族各个部落的氏族都有一个图腾作为本氏族的标记。其中动物类的占 58.7 %,植物类的占 34.3 %,自然现象及自然物类、日用器物类等约占 7%;在动物类中,兽类约占 50 %,禽鸟类约占 30 %,海兽类约占20%。历史学家们对初民的研究结果是,图腾现象是世界各地原始社会里普遍存在的现象,远古时期尼罗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爱琴海和地中海流域、印度河流域和黄河流域,在这些流域生活的原始人,即现在所知的世界文明古老发祥地,无论他们之间发展有多大的不平衡性,都出现了图腾崇拜现象。如古代中国传说中的祝融部落或氏族是以火为图腾,以祝融部落或氏族形成的联盟把风作为图腾;黄帝部落或以蛇或以熊、以太阳为图腾,以黄帝部落为主体的大部落联盟是以龙(蛇、马、鹿、牛、鱼与虎、鸾的综合体)为图腾。古希腊克里特岛人创造了一头要求人们以童男童女去供奉的怪牛,阿喀亭人敬拜熊,阿菲欧琴人敬拜蛇,可能这些动物都曾是一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图腾。蛇、鼠、猴、牛等动物类和苏摩树植物类,在古印度典籍《婆罗门书》里把它们描绘为敬拜的对象,也是源于一些氏族部落联盟的图腾。
  为什么世界上各地的原始人会产生图腾崇拜呢.首先,图腾崇拜是同氏族这一社会组织的产生相联系的,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群体需要有自己的徽号或称谓,用来表示本氏族的特征;其次,在谋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十分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里,原始人渴望从某种动物植物及其它物件中得到力量和庇扩;再次,氏族社会的原始人的思维能力有了提高,已经开始思索人与外界物件的关系,希望依靠什么东西使原始畜牧业、种植业得到丰收,不受灾害或其它原始氏族群体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氏族与由氏族结成的胞族、部落就幻想出某种物类有神神奇的力量,由于自然宗教、拜物教、拜神教等宗教观念的影响,把图腾看作有灵性和神力与人相通的东西,由此产生了图腾崇拜这种形式。图腾崇拜既是氏族部落发展的要求,又对维护本氏族部落的团结和统一起了积极作用,使成员们有一个标帜,增强了为本氏族部落生存斗争的信念。后来,图腾可能演化出来了保护神。
  在图腾崇拜中,出现了关于图腾的神话和与图腾有关的各种禁忌、图腾祭祀。如有的氏族对图腾禁食、禁触,古印度以猴子、牛为图腾的氏族、部落,其成员把它们奉为神明,从不伤害。有的氏族食用本氏族的图腾物,并把它分给所有成员,说这可以增加各成员的力量,继承图腾物的优良性。北极圈内的拉普人每年冬季都要吃熊肉,而熊是他们的图腾。南非巴福肯人以野兔为图腾,一旦捉住一只野兔,全氏族的成员轮流咬野兔的耳朵。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承袭图腾物的智慧、技能。吃或不吃图腾物的各氏族都对图腾敬拜,向它献祭品,以某种方式取悦于图腾物,实际上把它当作神灵敬拜。
  (2)祖先崇拜
  广义他说,祖先崇拜是指对先祖亡灵的敬拜,祈求先祖亡灵佑助儿孙兴旺发达,这里讲的祖先包括父母辈上溯到能追忆起来的人;狭义他说,祖先崇拜是指对本氏族、本部落、本家族的开创者的崇拜,这个开创者可能是实有其人,也可能是传说中的人。大体在典型的氏族部落时期是指后者,他们相信本氏族部落有共同的祖先;在从氏族部落中出现个体家庭并向奴隶制社会迈进时是指前者,主要敬拜先祖们的亡灵。
  祖先崇拜的起因十分复杂,是各种社会条件和意识条件汇合的产物,归纳起来有三:其一是共同生存的要求。原始人必须以群体的形式共同生活,每个人离开群体极难存在下去,他们共同生活的习俗要求有一个把他们联系起来的人物出现,所以往往把图腾物或为本氏族立下大功的首领人物当作祖先。中国夏、商、西周三王朝的建立者本来都是氏族部落,他们一方面认为禹、契、弃分别为各自的始祖,另一方面商把契同玄鸟(燕子)、西周把弃同巨人足迹联系起来,这些动物和人可能就是他们的图腾和首领(氏族长或部落长);其二是生殖的要求。原始人虽对男女性交不理解,但生殖的事实使他们知道人是代代相传的,这使他们追溯原本生育之人。祖先崇拜的起始阶段其祖先多为女性,宗教初年出土的神像多为女神,正是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阶段的体现。人口繁衍是氏族部落兴旺的前提,很自然就要敬拜生育他们的先祖;其三是灵魂观念的产生。世界各地的初民发展到氏族部落阶段后都有灵魂可以离开肉体的观念,并认为灵魂既和神界相联系,又和人界相联系,这使他们也把先祖亡灵视为具有巡视子孙后代的功能。
  祖先崇拜中的祖先是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母系氏族公社初期的祖先大多是女性神,或叫" 地母神".这可以从埃及和西亚、中国和印度、希腊和罗马等地出土的女性小雕像、小塑像及岩壁上的绘画中得到说明;还可以从世界各地原初的神话传说中得到验证,例如从中国夏、商、西周三王朝都把自己的始祖追溯到女性生而养之,到希腊神话中宙斯主神也是女神生而养之,皆是女性。后来逐渐由女性变为男性祖先,这个观念的转化肯定盛行于父系氏族公社以后的历史,因为母系氏族公社以后的出土文物中的神像多以男性神为主体。再后,当个体家庭出现以后,他们供奉的祖先大体是父辈、祖辈、曾祖辈,至于原来的始祖被推到神界,让同一血缘不同家族的人氏共同供奉,实际上推给了社会。这时,后者是神,前者是鬼,或者根本不明确是鬼还是神,只是信奉先祖亡灵有神秘力量,可管治儿孙们的行为,儿孙们能从中得到启示。
  祖先崇拜有两种社会作用:一种是在本氏族部落及家庭内遇到重大事情,自己又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要求祖先给以支持帮助,这是佑助的性质;一种是本氏族部落及家族成员不能有越轨行为,否则祖宗不容,这是惩罚性质。
  因此,祖先崇拜起着维护统一和保护秩序的功效,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祖先崇拜作为宗教行为的一种形式,它要求信奉祖先亡灵不朽并有威力,能洞察并奖惩儿孙的行为;要求祭祀亡灵,举行祷告仪式,奉行祖先不喜欢的禁忌。在宗教初年祖先崇拜虽是普遍存在的,但重视的程度是有差别的,有的把它溶合于祭神活动中去了。
  (3)生殖崇拜
  生殖崇拜即性器官的崇拜。这本是自然宗教观念支配下的自然宗教一种形式,属于自然崇拜,但由于其有特殊的专门化形式,有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神灵及其特殊的禁忌与祭祀方式,所以我们把它放在宗教初年的基本形式中讲。
  生殖崇拜包括对动植物繁殖的崇拜,但主要是对人体生产的崇拜。人都是从女人肚子里呱呱落地的,但女人必须和男人发生性交,而异性之性交引起双方神秘的快感。与此同时,人丁兴旺是一个氏族或原始部落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他们渴望新生命的诞生使自己所在的群体繁荣,但这又决定于性关系后的生殖。摆在原始人面前的问题是:两性之间为什么会发生爱意,性关系后为什么有舒畅感,为什么不发生性关系不会有生命体出现.他们无法解释这些现象,而这些现象对他们又至关重要,于是产生了对性器官的崇拜,在神界设置母神、爱神、生育神,在宗教行为中隐含性器官的作用和性交后使人生息繁衍。
  新生命是在妇女体内生育出来的,这是个事实,而复杂的历史原因又使第一个社会组织形态为母系氏族公社,所以远古人类遗址的洞穴绘画和雕刻中多是妇女形象,阴部、乳房和小腹部特别突出,经研究应是生殖之神。后来出现了父系氏族公社,不仅在绘画和雕刻中有男性生殖器,而且还有两性交媾的场面。
  据考证和研究,这种生殖崇拜在原始社会里相当普遍。印度公元前 3世纪有一尊陶制母神像,母神头顶上的莲蓬象征子宫性器官,左右两鬓各有一蛙形饰物,蛙是生殖的象征。印度吠陀时代的经典《梨俱吠陀本集》、《奥义书》、《罗摩衍那》等著作,都以蛙象征女性生殖器,以花卉植物象征女阴生殖能力,赞美人的生殖能力。古希腊的女神赫拉是位孕妇保护神,对她的祭品有象征女阴的石榴,象征男生殖器的布谷鸟、孔雀和乌鸦。古罗马的女神维纳斯,职司为爱神,别名穆尔忒亚,意为" 山桃" ,是罗马初民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在埃及、叙利亚、印度,先民们制作的石柱、石坊,有的取男根形状,有的取女阴形状。古埃及人的酒神祭典过程中,在一种象征男性生殖器的长达一肘的东西,此长物象征男性生殖器,上面系一根绳子,让女人们提着,经常举起,象征男根性交过程。在史前文化中,非洲有阴茎形巨石、墓碑,亚洲有男根形石柱、女阴形石坊、男女两性交媾的绘画,欧洲有男根的神箭、男女两性相亲的雕刻,南北美洲和澳洲同欧亚非诸大洲一样留有男根、女阴的象征物遗迹。并且,世界各大洲先民们创造的神话传说中男女相交生子,都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有人考证《周易》一书八卦的基本符号,即阴爻" ——" 、阳爻"-",就是女阴、男根的表征。远古的彩陶鱼纹、蛙纹象征女性生殖器,鸟纹、蜥蜴纹象征男性生殖器;鱼祭、月神是对女性生殖力的赞颂,对花卉植物的颂歌表达了对女性生育的感激之情;彩陶上的鸟鱼并存、鸟卵纹、鸟啄鱼纹等为男女结合的象征。当然,这些说法在学术界还有不同意见,但就远古时期的出土文物来看,远古人物的泥塑像、雕刻像确实突出生殖部分。
  汉代有一幅石雕的人面蛇身像,题名为" 伏羲氏手执矩,女娲氏手执规" ,其蛇的下身互相绕在一起。伏羲、女娲是神话传说中的男神和女神,让他们互绕一起应是两性性交的体现。
  生殖崇拜虽然表现为对性器官的崇拜,但其根本内容不是性器官而是对人口繁殖能力的崇拜。人口蕃衍既是一个自然现象又是社会生活的要求,它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普遍最重要的一种现象。在原始时代,原始人或是由人的生殖蕃衍推及到动植物类,或是由动植物类的生长与衰亡推及到人自身,总之生殖及与生殖相关的问题是他们整个生活的重要问题。当时他们不可能对这个自然现象作出正确的回答,但又希望人和一些动植物的生殖能力强大起来,于是创造出了司管生殖的神,有了为蕃衍生殖的禁忌。在这种情况下,敬拜生殖神的仪式、生殖过程的禁忌,人体生长过程的礼仪,都是为了人丁兴旺。
  宗教初年当然不只这三种基本形式,在自然宗教、拜物教、拜神教中还有其它形式,但大体可归于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生殖崇拜,其它的宗教形式不如这三种形式带有普遍性,所以不再叙述。宗教形式不仅同宗教信仰相联系,而且同宗教禁忌和祭祀相联系,在信仰上相同或相似,其形式可以不同,因此我们把形式和内容分开来讲。
  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生殖崇拜可能在自然宗教、拜物教阶段是以萌芽状态存在的,在初期阶段是不可能有明确的超自然体的观念,后来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把崇拜对象抽象出超人间的神秘力量,有了宗教形式。
  一般的宗教史著作经常把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看作原始宗教的三种基本形式,我们没这么做的理由有三:其一,自然崇拜中的" 自然" 意义太宽泛,自然体都是自然,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原始人崇拜所有的自然体;其二,自然崇拜是一种观念,它本身不一定是宗教意识,可是图腾、祖先和生殖等方面的崇拜必包含着对于对象的神化,不神化对象不会有宗教,因此,自然崇拜本身并不是基本的宗教形式之一;第三,自然宗教、拜物教、拜神教是对几种宗教信仰的概括,还不是那一种具体的宗教形式,而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神化是宗教信仰的具体表现方式。按这个理解我们作了以上的处理,也许不一定合适。
  这三种形式(当然不止三种),在自然宗教、拜物教中多为图腾崇拜,在多神教、主神多神教中盛行祖先崇拜和生殖崇拜。这三种崇拜形式的发展是同原始氏族社会的发展相统一的,它们都是以氏族部落为单位的宗教形式。就历史的进展来说,当原始人把某个物件作为本氏族部落的图腾物时,他们一定是认为这物件能给他们生存的力量,能使他们本氏族部落人丁兴旺,这里已经包含着有一个共同保护神的内容,由此引发设置共同的祖先也是可能的;当原始人认定氏族部落有共同的祖先,成员都受祖先的佑助和监督时,他们也会寻找共同的崇拜物件;当原始人有了生殖崇拜时,他们首先关心氏族人口繁殖,也含有祖先崇拜。在历史长河中各种崇拜形式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的。
  6.宗教初年的基本行为
  (1)萨满教的争论
  人们现在所知的、最典型的,也是近代史前原始民族的、能体现初年宗教行为的是萨满教。关于它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这种宗教产生于新石器时代,流行于畜牧和农耕时代初期,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具有普遍性的宗教;一种认为在原始氏族社会里根本不可能产生带有世界性的统一宗教,所以只存在萨满职能的人物,不存在萨满教。这后一种意见也不否定萨满的宗教行为是宗教初年后期的一种带普遍性的行为。因此,我们在这里把萨满教行为作为宗教初年典型事例介绍。
  " 萨满" 一词源出通古斯语"saman" ,原意为" 因兴奋而狂舞的人" ,后为" 巫" 的别称,指能通神鬼并为人治病消灾的人,即巫师的通称。萨满教指以萨满为中心的宗教行为,原来流行于亚洲和欧洲的东北部,现代美洲土著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的宗教形态与该教相似。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认为世界有上、中、下三界,上界为天上,神灵居住,又分为七层(一说为三层或十七层),神居最高的层次;中界为人间,人类所居住,它立于水中巨兽鱼、龟、公牛或猛犸象背上;下界为阴间,魔鬼和祖先神(一说就是魔鬼)所居住,又分为七层(一说为三层),有大小魔鬼居住。上中下三界有高柱相通,神灵赐福,魔鬼给祸,中界的人世间受神鬼主宰。神鬼皆有善恶,人有灵魂,可以在水中看到自己的魂魄。(2)萨满是人间能通神鬼的人物,有多种神鬼(另一说法为一种神灵或只有多种神灵)佑护,是神灵选中的人间人物。因此,萨满主持各种祭祀,并为人们求鬼神治病和预卜未来吉凶,求生殖保人畜兴旺。(3)萨满所用的东西,凡是作为祈祷的大鼓、鼓棍、帽子、衣物、手杖皆为法器,萨满所唱的歌词,众人必须相随,以此通神鬼。(4)氏族部落都有自己的萨满,但称呼相异,在萨满死后,要采取" 神选" 的形式出现新的萨满,使本氏族与神鬼接通。
  萨满教没有共同的统一组织、统一经典、统一神灵魔鬼、统一仪式,它只是以萨满即巫师为中心的宗教现象,因此有人否认作为宗教组织的萨满教的存在不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但是,这种在亚洲和欧洲东北部的萨满教现象确实是古代原始氏族社会和现代土著原始氏族普遍存在的宗教行为。其行为特征主要为:第一,有较明确的神、鬼观念,并随着氏族社会内部等级和阶级的出现在神鬼界也产生了等级;第二,有较明确的执行人,联系人与神、人与鬼之间的关系向人说明由神鬼来的吉凶祸福。第三,带有宗教性的仪式是为本氏族部落人丁兴旺、狩猎与农耕丰收举行的,其目的为本氏族部落而不是为另外的什么目的;第四,萨满在执行宗教仪时有歌、唱、道白、舞和情节,参加仪式的人有合歌、合唱、合说、合舞,也可由萨满一人完成,或多人完成;第五,在萨满施行巫术的过程中,萨满往往先是表现为昏迷状态或精神极度兴奋状态,然后转入同神鬼交往状态,表示神鬼附身,再以代言人的身份出现。以上的行为虽在不同地域的原始氏族那里有所差别,但大体都有这些宗教行为。
  (2)祭献
  指向神和祖先亡灵(有时也向妖魔鬼怪)供奉物品的礼仪,是宗教行为中最重要部分。主要有:(1)人祭,即把活人杀死而作为祭品。被杀的对象可以是战争中的俘虏,也可以是奴隶,还可以是一般氏族成员和献祭者亲属,此种情况延续到奴隶制社会。《旧约圣经.创世纪》里有亚伯拉罕为了表示对上帝的绝对顺服要杀爱子以撒为燔祭的故事,这是西亚以色列人上古时代祭献的一种方式。西亚亚述和迦南人在宗教仪式中有时还要将儿童烧死向神祭献;古代埃及和近东、中国与东南亚等地区的考古发掘发现,曾出现过家族主人死去以后,主人家奴隶和财物有陪葬的习俗,这也是人祭的一种形式。
  美洲墨西哥史前民族阿兹台克人和纳瓦人认为人肉可以滋养太阳神,所以每年收获节日以活人献祭,甚至在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的人祭一直延续到现代。印度婆罗门种族(即早期的雅利安人)和古希腊人、古罗马人,都有以人祭向神表忠心的献祭方式。大体是狩猎时代原始人的人祭主要来源是战俘,在农耕时代人祭的来源可能还有本氏族的儿童和年长者,在奴隶出现以后奴隶就成了人祭的主要来源。(2)野兽、家畜祭。《旧约圣经》亚伯拉罕杀子献祭的故事,开始是上帝教他杀子表忠心,结尾是上帝又不让他杀子,亚伯拉罕杀死一只公羊来献燔祭,大概是以公羊之血肉向神表示亚伯拉罕是上帝的信徒,以此来祈求上帝的恩赐,不要降灾于他。用野兽或家畜作献祭物品在上古时期是一种普遍现象。并非所有的野兽飞禽家畜都可以成为祭品物,只有他们认为是神鬼喜欢的东西才能作为供品,所以各氏族部落的宗教所用的野兽和家畜也不一样。(3)植物、农作物的果实祭。其中各个氏族部落对天然植物有选择性,而对于农作物及其果实都可以拿来作供品,区别只在于不同农作物供奉不同的神,如谷是供奉谷神的供品。
  献祭分为燔祭和葬祭。燔祭是向天界神灵祭献,葬祭是向祖先亡灵祭献。
  古代犹太教和古希腊人、古罗马人主要祭献是燔祭。古埃及人主要祭献的对象是太阳神和死而生还的俄赛里斯神。古代西亚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不大关心死者亡灵的葬祭,近东和爱琴海流域的赫梯人和克里特人受古西亚人的影响很大,他们的祭献也不大关心伦理学上祖先亡灵的葬祭。古印度人和中国人,及古日本人和东南亚人大都关心祖先亡灵的葬祭,与神灵几乎是同等程度献祭。他们的侧重点虽然有不同,但大都分为对天神、地神、死者亡灵的献祭。
  献祭的目的不外通神鬼,祈求人世间不要有疾病、瘟疫、自然灾害、饥饿,以及赦免罪衍。祭献方式多种多样,设祭台或祭坛,举行严格的仪式。
  献祭的人,可以是有所求者本人,也可以是专门执行宗教仪式的人,通常是这两种人都有,而专门的献祭人多是巫师、僧侣祭司,由他们传达神谕。
  献祭分为定期祭和特殊祭。定期祭有日祭、月祭和季节祭,如在播种和收获季节向农业之神、太阳神等神灵献祭,人的死亡日、出生日、成熟日、结婚日举行献祭;特别祭指人遇到疾病、危难、战争、胜利和意外的收获向有关的神鬼献祭。
  献祭的祭品在名义上是让神鬼来吃来用,从而使神鬼知道献祭者的忠心,但实际上是献祭者吃掉用去,这可能表现神鬼与人同餐的意思,也可能吃供品为吸取神鬼的力量之意思。不过,也有的祭品不被献祭者吃掉,而是泼在地上或火化,这可能是为了上达神鬼通晓。如中国文明史以来有个鄂温克的民族,长期处于原始社会氏族部落时期,他们以熊为图腾,认为熊是他们的祖先,称公熊为" 合克" (祖父),母熊为" 恶我" (祖母)。在吃熊肉时,先把熊的大脑、眼睛、心、肝、食道取出,认为这是熊的灵魂所在,于是把它们联同部分骨头用树条按一定顺序捆好,由氏族成员送到葬所,放在两棵大松树中间横梁上,众人假哭致哀,然后放火烧掉。这叫祭熊,祭品熊身上不好吃或不能吃的东西用以祭熊的灵魂,而其余部分分成几小块,由氏族成员吃掉。这种图腾祭献中的" 图腾餐" 在宗教初年可能比较普遍,后来逐渐变成专职宗教人士占有祭品,而献祭者不再享有祭品。
  (3)占卜
  推算个人和社会各种事件的吉凶祸福之结果的方法。推算物或是天体的自然现象,如根据日月星辰的位置及其变化来预卜人世间变化,即占星术;或是通过人的行为引起自然物的变化结果,如把龟壳烧裂,根据裂纹预卜人的吉凶,即龟卜;或是以人所崇拜之物的变化来卜算人事,如以蛙、鸟、蛇等动物变化说明人事,即图腾卜;或是从人的生卒年月日、建筑物的方位、墓穴位置、人的长像等卜算。总之,推算物是多样的,推算方法是五花八门的,程序是不同的,结果都是问人事,希望由此避凶趋吉。
  今人把现代社会的占卜现象归于迷信范畴而不归于宗教范畴,有的国家如中国在法律上取缔迷信活动而允许宗教信仰自由。确实,现代社会的宗教派别大都不讲占卜,占卜只在民间迷信活动中发生,但也不是都不讲,如在中国的道教、在日本的神道教,他们的民间宗教活动中也有占卜活动。其实,今人的宗教和迷信虽有严格区别,前者以人对世界的信仰为核心,后者以妄断吉凶为核心,但二者都是幻想的产物,都是非现实的想象,所以必是相互渗透的。在宗教初年,宗教活动同迷信活动是混为一体的,今天看来迷信活动就是原始人宗教活动的一个部分。
  占卜是宗教初年的重要宗教行为,世界文明前史的初民都存在这种行为。如占星术,它在公元前 18 世纪西亚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就出现了,巴比伦人这个时期的楔形文字里就有关于天体预兆的记载,人们从日月星辰的变化预言人间变化。后来,从公元前 6世纪开始,埃及、希腊、近东与印度、中亚、中国、日本、南亚,以及美洲和澳洲的原始氏族社会里都有占星术。有的学者认为,占星术导源于巴比伦,其它地区的初民占星术都是从巴比伦以各渠道流传过去的。这个看法未必确切,因为中国在公元前 7世纪,即西周灭亡前后,有位人物叫伯阳父,他提出" 天地之气,不失其序" ," 山崩川竭,亡之微也".在这里,他虽没有讲日月星辰,但讲的是天体的变化与国家兴衰的关系,是从自然天体的变化预卜国家变化。可见,以天体变化为占卜工具(包括日月星辰)在一些地域的原始民族里是早就存在的,巴比伦人的占星术通过印度僧人传入中国是后来汉朝以后的事情。不过,当巴比伦人的占星术传入希腊以后,被希腊人发展了,他们以占星术预卜大至战争结局、生产的丰欠,小至个人性格、命运,并同神降恶降善联在一起;当希腊人的占星术传入埃及、印度和南亚诸地区时,这些地区的原始宗教结合原有的占卜方式,又使占星术成了几乎所有宗教仪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行为。
  占星术只是占卜的一种方式,宗教初年更为普遍的占卜方式是用被原始人选中的特殊物作为占卜工具。古中国殷商时代的人们以龟甲和蓍草为占卜工具。龟卜,是用火烧烤龟甲,龟甲上面出现" 卜" 字形裂痕,这是" 兆" ,卜者审察"兆" 的图象,判断吉凶。殷商时代主要是龟卜,在此以前居住在中国北部新石器时代的初民,最早是用动物肩胛骨占卜,在此以后西周时代的中国居民主要是用蓍草占卜。后者又称筮卜,据卜筮之书《周易》说用 50 根蓍草(实际是 49 根,有 1根不用),由卜者依次把蓍草分为 3组,形成不同名称的" 卦" ,再说明人事的吉凶。大体在欧洲、近东、北非的宗教初年,原始民族是把骨块刮净看自然纹断吉凶,在亚洲北部和中部以及美洲的宗教初年,人们用火烧骨头,制造裂纹卜吉凶。也有另一种情况,德国日耳曼部落爱用核桃筮卜,非洲莫西族部落爱用牛肠的血斑卜,北美鄂吉布瓦部落爱用鸟的自然飞行卜……
  在宗教初年,各地域的原始民族有不同的占卜工具和占卜方式,但占卜的前提是他们把自己的命运寄托神灵的安排上。在占卜的过程中同一宗教意识的支配下有相对固定的程序仪式,有执行占卜的卜人,对原始人来说是一种神圣的事情。
  (4)禁忌
  禁忌的行为在现代社会里当然不一定都是宗教行为,但它确实是与宗教的教义教规相联系的。凡是宗教都有禁忌。如基督教经典《圣经》,无论《旧约圣经》还是《新约圣经》都有" 十诫" ,即十种情况不能去作;伊斯兰教有严格的禁食制度,自死物、血液、猪肉和酒都是在通常情况下不能吃喝的东西;佛教对教徒有" 五戒" 、" 八戒" 的戒律。
  禁忌源于原始社会,现代社会的宗教戒律来自宗教初年的禁忌,宗教初年的禁忌在氏族部落之间五花八门、奇奇怪怪。大致可分为:
  ①图腾忌。原始氏族社会的氏族部落宗教皆有自己的图腾崇拜,由崇拜而来的禁忌又反过来神化了本氏族部落的图腾。如以狼为图腾的氏族部落不许叫狼的本名。欧亚以狼为图腾的氏族部落,科里亚克人叫" 老爷" ,阿布哈兹人叫" 幸福之口" ;以熊为图腾的欧亚氏族部落称之为" 祖父" 、" 祖母" 、" 舅父" 、" 朋友" ;以蛇为图腾的古中国的氏族部落称之为" 天龙" 、" 家龙" ;以苏摩树为图腾的古印度氏族部落称之为" 圣树" 、" 碧眼美女" 、" 月亮" ,以牛为图腾的称之为" 神牛".古埃及有条规定:如果一个人故意杀死一只" 圣兽" (可能是埃及氏族部落的图腾别名),就要处以死刑,出于是误杀,就要付出祭司规定的罚金;如果杀死了朱鹭和鹰,不管是故意还是误杀,一律处以死刑。世界古代宗教初年,有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伤害图腾物,有的对图腾物不许触摸、不许直呼其名、不许说谎等,有的以图腾物的状态判是非。这些禁忌在现在人看来是可笑的,而在氏族社会里确是氏族部落宗教之行为的一部分。
  ②生殖忌。无数事实证明宗教初年的居民远不像现代社会的宗教徒们,忌谈性器官和性关系,有的甚至规定神职人员不许过性生活。初年的居民创造出了神灵之间的性生活,以绘画雕刻等艺术形式表现性器官和性关系。
  生殖忌指生殖崇拜中的各种禁忌。这些禁忌包含着对女神的敬拜和对性生活的限制,以及对人口繁衍的崇敬。上古时代各地区的人类都创造出来一批女神,如埃及的涅赫布特、布陀,西亚的尼亚新娜、伊西埃,近东的弗里吉亚,印度的乌沙斯、实迦,希腊的阿芙罗狄蒂、雅典娜,罗马的米涅瓦、维纳斯、中国的女娲、嫦娥,等等。这些女神一般都负责繁殖与生育和异性结合,他们一般都有一位男性神作为丈夫,两人自由自在的生儿育女。因此,生殖崇拜的初期可能并没有什么禁忌,只要相爱就能以性关系进行生育。后来,上古时代的人类逐渐发现近亲之间异性的性关系生育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于是出现族外婚配和对偶婚配。而这还不能保证生育出来的儿女们是健康的人,可是人丁兴旺关系到整个氏族部落的安危,于是出现了生殖忌。它有生育过程和性交过程禁忌。生殖忌中最重要的是对神,特别是女神的敬拜,在生育过程中绝不能对神不恭不敬,除此以外还有一系列其它禁忌。
  在《旧约圣经》里有一个耶和华上帝与摩西订的契约,即" 上帝十诫" ,是古以色列人的法律,距今 3000 多年。其中" 除上帝外不可敬拜别的神" 、" 不可奸淫" 也是对以色列民族性关系行为的禁忌。印度古民有一种风俗:从坐胎到结婚要举行十二种圣礼,其中男性的" 入教礼" (即成年礼)必须佩戴一条象征男根的圣线,表示人已成年,可以同女阴性交;夫妻同房,一月的 5、7 、8 、9 、10、12、14、15、16日夜里的性交可多多生殖,而 11 、13日为不吉;头 4天性交应受谴责;多次性交而无子的夫妻应求告于神,这样做,会使女性怀孕而生子。这种成年礼的形式、性交佳期和求神授子的形式,在以色列人、中国人、非洲和澳洲人、欧洲和美洲人的宗教初年皆以不同方式存在。
  ③死亡忌和神鬼忌。死亡忌指葬礼和祭祀祖先亡灵时禁忌,如史前阿留申群岛的土著民族规定人死以后,须先暴尸一段日子,以后再将遗骨移入石窟中保存,这样,他们的死亡忌就是禁止人死以后立即下葬。澳大利亚北部的史前民族规定从人死到丧礼结束这段日子里,包括亲属在内任何人不许吃死者曾拥有的食物,否则就会给生者带来灾祸。北美的史前民族印第安人规定一座房子只能存放一个氏族的尸骨,同一氏族有着共同的墓地,禁止外氏族人的尸骨放在旁边。在宗教初年先民们在安置死者时大致都有与此相仿的禁忌贯穿于他们的葬礼之中。
  神鬼忌指对神和妖魔鬼怪的禁忌。初民信奉神和妖魔鬼怪有神奇的力量,于是产生许多禁忌,想以此取悦于他们。如西亚诸国和印度等国家都流行佩载护身符,上身神像、咒语、怪物,主要是避邪用的,由此而产生不许丢失、送人的禁忌。这方面的禁忌极多,如食物忌、节日忌、言语忌等等,我们将在下一题目中继续提到。
  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的宗教都有花样繁多的禁忌,在他们看来遵守禁忌可以带来吉祥,否则就会有灾难降临,这对巩固宗教信仰起着积极作用。
  (5)请神
  初民自有神灵观念以后,每遇事情必要请神相助,并把事情之成功归之于神,请神有一定仪式和程序,给神准备住所,使神降福于人间,主要的形式有:
  ①祝祷。祝祷即祈祷、祷告,是请神听听祷告者的愿望、感谢、报答、赞美,让神降福于求者。在公元前 8世纪以前,古希腊荷马时代有一段祷词:" 现在,我主,你要把你自己的计策定得十分健全,并且接受别人的忠告。
  我就有一个忠告在这里,想来你一定肯接受的。阿伽门农,把你的部下按照部落和民族重新编制一下,以使各氏族和各部落的人可以相互支援。……" (《荷马史诗.伊里亚特》)这是特洛亚战争中希腊主帅的祷词,时间大约是公元前13世纪。" 我主" 指主宰神、宇宙神,同古西亚希伯来人犹太教的" 我主耶和华" ,古中国人讲的" 帝" 是一个意思。希腊主帅首先赞美" 主" 是位能纳忠告的主,再讲自己的意见,最后再把这意见化为" 主" 的神意,使其畅通无阻执行。这种情况同《旧约圣经》记载的约公元前 12 世纪以色列人首领摩西制定" 摩西十诫" ,古印度雅利安人制定四种姓制度,以及古代埃及、西亚、印度、希腊、中国和罗马诸国的国王、贵族,及平民百姓在采取重大行动前都要向神灵祝祷一样,都是为了请神相助实现祝祷者的愿望。
  祝祷是为了让神给予恩赐,所以祝祷的内容是因人的要求而异的,如去病强身、消灾降福、生活安宁、生产丰收、战争获胜、恶人死亡、风调雨顺,等等,凡是人世间要求的都是祝祷的内容。祝祷的方式,可以有专职的神职人员代祷,也可以集体祷或个人祷;可以高声诵祷,也可以默祷;可以在特定场合祷,也可随时祷,跪拜站立均可。在宗教初年,祝祷中不仅要念念有词,说出自己的心愿,而且还伴随着某种行为,如宰杀某个动物、捆绑某种植物、跳舞唱歌等等,后者多为巫术活动。
  ②神住所。初民创立了天上的神,但又让他们在人间有个住所,这就是神庙、神殿、神龛、神坛等等。修建神住所是为了请神来主宰人事,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秩序。初民请神,隆重一些的大都在神住所进行,小一些的人事或特殊的情况也可不在神住所中举行,一般来说氏族社会首领和奴隶社会的统治者往往在神住所中请神,而民间百姓不一定都在神住所中请神。也有例外,古中国是在郊外请天地神。
  神住所有一个历史演变过程,开始只有神龛、神坛、神物、神山、神林等神住所,此后随着原始人为自己修建房屋,也就同时给神修造住所;再以后当人间出现了宫殿和宽大房屋时神也就住在了神庙、神殿。古印度人可能在公元前 7世纪以前还没有神庙,中国夏商西周时期只有金碧辉煌的家庙,祭天地之神还要到郊外设置神坛。古希腊的奥林匹斯山、中国的昆仑山、印度的森林,在传说中都是神住的地方。
  初民认定神灵是无所不在的,所以修神住所和在神住所中请神是重要的。家内也设神龛神牌,使家庭成员能就近请神。整个宗教初年,先民们并不深究天上或山上、地下之神什么时间到神住所来居住,他们相信无论何时到神住所去都会受到神的帮助。
  ③请神消灾去邪。请神主要是为了消灾去邪,获得自己想得到的东西。
  开始,初民们认为灾难也是神给予他们的。古埃及在公元前 13 世纪有一篇" 伊浦味陈词" ,里面说国中灾难是神给他们的,因为人行为不端,所以神要消灭人的种子和后代,制造了灾难,目的在于要恢复人对神的崇拜。西亚的古代神话里,也说神的嫉妒心使他们受到洪水的灾难。在宗教初年的起始阶段,开始的神灵观念里既有善神又有恶神,神可降善恶,请神是要求神不要继续降恶。
  把人的灾难归之于妖魔鬼怪,请神主要是驱妖魔鬼怪,即赶走妖魔鬼怪的邪气,这可能是宗教初年中稍后的事情。妖魔大概本是神的一类,后专与人或神作对,所以把他从神界开除,称之为魔。鬼的情况很特殊,他们住在由神管辖的地下阴界,但除西亚、希腊和罗马的古代人不大讲鬼外,古代埃及、印度和中国大都让鬼游荡人间。怪为世界各古代民族都有的,并是作为次神的对立面存在,如山有山神和诸山怪、风有风神和风怪。在古以色列人那里妖魔鬼怪之中有位叫撤旦的魔王," 犹太教" 里是众魔之王," 基督教" 里让他在世界末日受到火刑制裁。
  在宗教初年自妖魔鬼怪出现以后渐渐成了人间灾难的降临者,由于他们使人生灾难有邪气,所以要请神驱赶,让人消灾去邪。方法是多样的,有祷告神灵保佑驱、专门神职人员作法驱、向神献祭东西驱、禁忌某种东西驱,等等。受妖魔鬼怪作祟的个人、群体可请专门有神力的人驱,还可由自己驱,在氏族社会里往往发生的是全氏族成员由专门人带领集体以某种方式驱,在某个节日驱。一般来说,无论何种仪式和由什么人进行,都要说祈祷文和咒语,或念诵或默诵,以此表示驱鬼者的心愿。
  驱妖魔鬼怪的行为,在文明史以来的宗教里大都逐渐抛弃,可是在民间宗教和一些土著原始民族的宗教里依然存在,因此往往被人称之为巫术宗教。但是在原始氏族社会里,巫术宗教应是宗教初年的一个重要内容。
  (6)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指沟通人与神关系的宗教专门人士。他们是人,生活于人间知道人们的心愿和灾难;是人神的沟通者,知道神的启示而传达神谕,主持敬拜神灵的仪式和宗教活动,为人消灾。对他们的称呼各地域的居民都不一样,埃及、西亚、近东、欧洲大都称为祭司、僧侣,中国称为祝、巫(或太卜、太祝、太巫,或"巫祝"),美洲早期印第安人称为司礼,澳洲称为章噶巫,印度称为婆罗门、僧侣,欧亚东北部称为萨满。这些称呼是不断变化的,在公元前后形成的基督教称为神父、祭司,佛教称为和尚、僧人,伊斯兰教称为阿訇。并且随着宗教组织的发展,每种宗教内部人员的神职地位又是多层次的,每个层次的神职人员又有自己的称呼,如基督教中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依地位分为教皇、红衣主教(又称枢机主教)、总主教、主教、神甫(又称神父)、修士、修女。
  在宗教初年,其神职人员同后来的神职人员不同:第一,初起的神职人员或是氏族部落的首领一身二任,或是选举出来的。如美洲印第安人在一年一度的宗教节日里,都要选出一些" 司礼" ,男女两性都有,他们同氏族部落首领这些当然的" 司礼" 共同主持。又如欧亚东北部的萨满教,萨满这一职务是" 神选" 的人(实际就是氏族成员选举的人)担任的,当老萨满干不了时,经氏族成员看中的具有" 特殊品质" 的人,经老萨满在适当时期为之举行领神仪式而后就任。后来,随着氏族内部的个体家庭和私有财产的逐步产生,这种选举制度内部也逐渐开始世袭,但初起阶段仍然要经过氏族成员和氏族首领们的认可。如后期的萨满教中的萨满大都由老萨满的子女或亲属继任,但必须经过" 领神" 的仪式才能为全氏族所承认。一般来说,宗教初年的相当长阶段,各个氏族部落内并没有专职的神职人员,大都是氏族首领和临时选一些人担任,后仪式繁杂,出现一些较多从事这一职务的人物,于是有了专职人员,并且对专职人员的来源有了规定。如古代犹太教在圣殿中担任祭献职务的教士,定要由亚伦后裔担任,古印度吠陀时代的神职职务定要由婆罗门种姓后裔担任等等。再后,当阶级和国家出现以后,担任主要神职职务的人在官方宗教里大多为国王或国王重臣。第二,初起的神职人员没有任何特权,也不收人钱财为人消灾。如美洲印第安人的宗教节日,神职人员不会从中得到任何物质利益,人们不仅不用孝敬他们,反而女性司礼还要准备筵席,等结束以后使所有人在一起聚餐。现代社会在土著民族那里残存的原始宗教,如非洲南部的南非宗教、北美的爱斯基摩人宗教和夏威夷宗教、亚洲北部鄂温克和鄂伦春人的宗教,等等,其执行宗教仪式的神职人员都没有什么特权,他们都同本族的成员过着同样的生活,没有收取钱财的行为。
  其实,典型的原始氏族社会,本来是财产共有,执行宗教仪式的神职人员只会把自己的行为看作是应尽的义务。后来,神职人员逐渐有了特权,先是与部落首领,再是与国家的国王结合起来,发展为一个上下等级森严的特殊利益的集团。古印度的婆罗门本是神职人员,后来成了具有很大政治经济势力的婆罗门种姓,古埃及、古西亚等史前发达地区,神职人员都是既传达神谕又向居民解释律法,教训民众。当然此变化基本上是在阶级和国家形成和确立过程中开始的。第三,史前的神职人员主要的活动有向神灵祷告,主持祭祀,为氏族部落民作法术、占卜等,这个极广泛的职责和后来神职人员的职责有所不同。后来把施法术、巫术的人士称之为与神职人员相区别的" 巫师".宗教初年的神职人员,两性都可担任,开始与母系氏族社会相适应的可能是女性为多,后来男性才多起来。其中有一种类型的神职人员很特殊,这就是神娼。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约公元前 484-前 425年)记载:在巴比伦和塞浦路斯曾规定每个妇女一生应有一次进女神庙充任神娼,向异乡人卖淫,所得收入纳入对女神的供奉,在有的女神庙中还有的女神职人员长期服役专职神娼。这种神庙、神殿中由女神职人员充当卖淫妓女勾当的行为在远古时期曾流行于美索不达米亚、小亚细亚、印度(称为之" 庙妓"),以及其它地区。有趣的是,有的神娼认为自己是作女神应作的事情(小亚细亚的神娼大致如此),有的认为自己作为男神的妻妾理应如此(印度的" 庙妓"),当时的人类认为这样做是神圣的。
  以上的宗教行为,即献祭、占卜、祝祷、禁忌、神在人间的住所、请神和神职人员,并没有概括宗教初年的所有宗教行为,如墓葬、咒语、神物、法器、膜拜,等等。宗教初年的宗教行为是五花八门和名目繁多的,我们不可能以几种类型概括所有的宗教行为。
  以上的宗教行为是分门别类讲述的,有些分类也不一定确切,在理解时不可孤立地把握,其实各种宗教行为都是同其它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如对神的献祭是与祝祷、禁忌相联系的,请神是同献祭、法术、巫术等方面相联系的。这种分类的论述绝不意味着孰前孰后,它们大体是在相互作用中产生出来的。
  关于宗教初年的宗教行为,有人把它划分为法术和巫术,认为法术在前巫术在后。
  法术指原始人幻想以特定动作来影响或制约、控制客观对象。如把水泼在地上而求雨,模拟动物的动作跳舞而求狩猎时得到收获,等等。巫术指原始人幻想以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来影响或控制客体。如中太平洋诸岛土著原始民族宗教认为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可以让鬼魂、精灵、神灵能附在物件和人身上,使之能有特殊能力,从而给其他物件和人带来影响。与法术、巫术相联系的就是专门行法术、巫术的人,称为巫师。巫师能通鬼神,并借助法器、咒语驱使鬼神为之服役,保护本氏族、村社的人员安全,加害于敌对的氏族、村社,及自己不喜欢的人。这些现象确实是宗教初年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行为,但它们不是唯一的,特别不是奴隶制时期的唯一宗教行为,因此我们不把宗教初年的行为分为法术和巫术,而是把这两种情况统称为巫术,放在不同条目中讲。
  二、石器时代的宗教
  宗教不是新发明,它即使不是和人世一样古老,至少也和我们所知的人世一样古老。
  ——摘自麦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与发展》一书,第 3页。
  1.史前宗教的分期
  人们把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大体是奴隶制度以后的历史,称之文明社会,以前的历史称之史前社会,又称原始社会。文明社会源于史前社会,史前宗教虽无文字记载,但留下了绘画和雕刻、建筑遗址,以及优美的神话传说,从中可以看见那时宗教的概貌。
  史前宗教亦称原始宗教,是宗教初年状态。按照习俗,原始宗教这一概念又指在近代社会残存下来的原始民族的宗教,如南美洲的印加宗教、北美洲印第安人宗教、非洲南部的布须曼宗教。在文明社会里各大洲都有个别民族(或称土著民族、或称史前民族)由于特殊原因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基本上仍是史前宗教。不过这种民族大都受了文明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南北美洲、大洋洲、非洲的土著民族在近代深受欧洲白人殖民统治的影响,其宗教形态已经有所变化。我们在这里讲的史前宗教、原始社会宗教形态,有时引用土著民族原始宗教的材料是为从旁论证宗教初年。
  史前社会的主要历史是石器时代,以金属工具(铜器、铁器)为主的时代开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并向奴隶制社会逐步迈进。石器时代分为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史前宗教大致也可以划分这三个时期。由于中石器时代实际上是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初期,是两种石器工具的交替期,所以关于这个时代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也有和它的前后时代相混的情况,这在下面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来,当然我们尽量还是要分开论述,尽量勾画出史前宗教发展的三个阶段。
  2.旧石器时代的宗教萌芽
  旧石器时代开始于人类出现之时,距今 200多万年以前,结束于约距今1.5万年以前。大体从 200万年以前至 20-30万年以前为早期阶段;从 20 -30 万年以前至 5万年以前为中期阶段,从 5万年以前至 1.5万年前为末期阶段。这一时期的石器多是一些打制成的石片石核,原始人以此作为切割、刮削和砍砸工具,知道用火烧烤食物和取暖,先是过着原始游群生活,可能后来有了同辈人互为夫妻,不同辈份男女不能发生性关系的血缘家庭,两性之间是自然分工,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出现了母系氏族公社。在氏族公社里,财产公有,男女平等,妇女受到尊重,儿女辈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可能是一群体的男女只能从另一群体异性中找自己的配偶的习俗,氏族的世系只能按母系计算,所以称之母系氏族。一般认为旧石器时代中期有了宗教现象。
  (1)中国猿人的争论
  中国猿人亦称北京猿人。从 1927 年在中国北京周口店地区一个洞穴里发现猿人的下臼齿,到 1966 年共发现了 6个头盖骨、40个以上男女老幼的肢骨、牙齿等,10多万件石器,90多种动物化石和 40 米的灰烬层。经测定,距今有 40到 60 万年(有人说有 60 至 70 万年),属旧石器时代早期阶段。
  中国猿人遗址是目前已发现的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猿人遗址,是研究距今 50万年旧石器文化材料最丰富的遗址。其中有两项材料引起宗教史研究者的注意:第一项是遗址中中国猿人头盖颅骨化石有带孔的伤痕,经研究这可能是为了嘬取死者的脑髓而采取的;第二项是遗址中有的巨大肢骨上有许多疤痕。
  第二项有人解释为骨占,即用肢骨的疤痕来占卜吉凶,持此说的人极少,而且占卜之术应是有了神灵观念以后的产物。第一项即猿人吸取脑髓现象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啄脑髓是为了给自己增加神奇的力量,说明这时候人类已经有了初步的宗教意识,他们把某物视为对人有特殊作用的东西;一种认为这种现象没有任何宗教意义,它可能是猿人用死者脑髓加餐的食人之风,也可能根本不是为了食脑髓,颅骨上的伤痕大概是猿人用头盖骨作装水工具所致。两种看法孰是孰非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证,即使按第一种看法推测人类在距今 50 万年以前也没有宗教意义的意识和行为。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们在非洲坦桑尼亚和埃塞俄比亚发现的人类化石,在印度尼西亚发现的爪哇人(早于中国猿人),在德国发现的海德堡人(晚于中国猿人),从发现地没有看到任何有宗教意义的现象。
  (2)" 尼人" 的宗教意识
  " 尼人" 指德国杜塞尔多夫城附近尼安德特河谷的一个洞穴里的人类化石,亦称尼安德特人,是 1856 年发现的。" 尼人" 的体质较之北京猿人有了较大进展,脑容量大约 1530 立方米,相当于现代人,但脑形与褶纹不如现代人发达,骨胳上还有猿类的特点。这种类型的人类化石遍布欧亚非三洲,在法国、印尼、巴勒斯坦、中国、罗得西亚等地都有尼人化石,中国叫河套人、丁村人、长阳人等,巴勒斯坦叫卡麦人,各地都以发现地取名。" 尼人" 阶段出现了氏族社会的萌芽,欧洲有法国的穆斯特文化,中国有河套文化和丁村文化,非洲有罗得西亚型文化等。有人说这种文化距今有 20-30万年、有人说 10 万年、有人说 2.5万年,大概这种类型的人在时间跨度上有 10-20万年,基本上属于旧石器的中期阶段。他们已有了初步的宗教意识,主要表现在对死者的安置上。其一是有简单的墓穴,已经不像中国猿人那样把死者随意乱丢;其二是让尸身以某种姿式、躺在墓穴里;其三是尸身及尸身周围被撒上红色右粉末,并有石器工具放在旁边作为随葬物。当然这三种情况并不是同时同地出现在欧亚非三大洲发现地,但在尼人类型的人类中间已经有这种现象,这说明他们在思考人死以后的情况,并且构想了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人的世界,也许这个时候已经有了灵魂观念,也许是认为人死是到另一个世界继续过生前的生活。
  在" 尼人" 阶段比较典型的宗教现象大都是欧洲上古文化遗址中发现的。
  如法国穆斯特的一个洞穴里," 尼人" 的死者头枕一块燧石,身旁有 74 件石器,周边用石板相围成墓穴;意大利罗马城附近一个山洞里," 尼人" 的死者头部用石头相围;德国尼安德特河谷的山洞里,尸体及尸体周围被有意撒上红石粉末,随葬物中除石器外还有骨制的装饰物,尸身以一定方式安放在墓穴里。经分析,红色粉末表示光明和温暖,可能与红色的火焰相联系;随葬的器物表示死者也要继续进行物质生产,可能还没有欢乐天国的概念;用石板、石块围成的墓穴表示不让尸体毁坏,可能是认为尸身毁坏后就不能再继续生活。所以,这时的宗教意识是对" 死" 的不理解产生出来的,大概对于死后的世界设想为还能劳动谋生的世界,还没有抽象出神灵鬼怪。
  (3)" 克人" 的宗教意识
  " 克人" 指法国多尔多涅附近一个叫克鲁马努洞穴里的人类化石,亦称克鲁马努人。他比" 尼人" 在体质上更发达,脑容量相当于现代人,处于母系氏族公社初期,距今 2万年左右,属旧石器时代末期阶段。这种类型的人分布在世界各大洲,如欧洲德国阿伯加萨人、俄国科斯钦基人等,非洲阿尔及利亚的阿尔法卢人、马里阿萨拉人等,亚洲中国山顶洞人、印尼瓦贾克人等,美洲美国明尼苏人、墨西哥特佩佩克斯洋人等,大洋洲科休纳人、凯洛人等。由他们创造的文化在世界各地以发现地取名,欧洲习惯以奥瑞纳文化统称,中国叫山顶洞文化,等等。
  在以" 克人" 类型的人类中间,其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在" 尼人" 基础上又推进了一步。以欧洲奥瑞纳文化为例,人们发现墓穴里有较多的工具、武器、装饰品等多品种的随葬物;墓壁上有雕刻图案,多为动物;尸身染色,双臂交叠在心上。显然,这时原始人已经较明确的给死者安排了另一个世界,可能已经有了灵魂不朽的观念。在法国的拉塞尔山洞里有一幅右手拿牛角,左手摸腹部,乳房突出的女雕像,距今有 2万年;尼奥斯山洞里有一幅壁画,画着一头带几支箭的野牦牛,还有几幅相互重叠的猛犸像,身上有长矛刺中的横断面,以及狩猎中捕捉驯鹿的情境,画像的周围还有妇女的小雕像,距今有 1万多年。据分析,手拿牛角的妇女可能是在执行宗教仪式,而画野兽受伤的情况可能是为了获取更多的野兽,大约这时候已经有了" 感应巫术" 之类的行为,在捷克维斯顿尼遗址里,发现有一堆古象牙、两个火炉、女雕像和动物的烧像,以及骨器、石器、装饰品,还有一支骨笛,以及死人的尸骨,距今在 1万年以上。经研究这个遗址可能既是一氏族的居住地又是他们死后的安葬地,大约这时候有了咒语等巫术活动,有了神灵的崇拜仪式。
  与欧洲奥瑞纳文化相似的宗教现象也在世界各大洲的旧石器末期人类遗址中存在。如西亚挖掘出许多被晒干或烧制的女塑像,巴勒斯坦地区挖掘出一男、一女、一小孩为一组的泥塑像,及载歌载舞的狩猎画,等等。其中,在中国挖掘出来的遗址特别多。北京地区山顶洞人对死者实行墓葬,随葬物除工具外还有制作精致的大批装饰物,给尸体涂上或撒上红色粉末,周围还有染有红色的石珠,石珠一面平光,三面有圆形凹入,应该是加工而成的。
  除此以外,在遗址中还有带孔的小砾石、穿孔之兽骨牙齿,有的研究者说穿孔带彩色的小砾石是原始巫术使用的东西,相当于欧洲" 克人" 用的" 珠灵卡".归纳起来,当人类社会发展到旧石器时代末期时,以" 克人" 为代表的上古人类有了神像,第一批神像是与母系氏族公社相联系的女性神,后来演化为" 地母神" 之类的神灵;有了较明确的来世观念,首先是关于人死后还能继续生活并能继续用生前的物品;有了" 感应巫术" 之类的行为,认定精神意识能感应行为结果。总的来讲,他们的宗教意识还没有超脱对自然体、自然现象和现实生活的体验,没有抽象出主宰神的观念,但这是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的初起阶段。
  就世界史的发展来说,历史学家们把中国猿人类型的人看作" 晚期猿人" 直立人的代表,把" 尼人" 看作" 早期智人" 的代表," 克人" 看作" 晚期智人"的代表。也就是说,人类形成以后 200万年来还没有宗教现象,从旧石器时代中期阶段以后经过几万年逐渐出现了宗教这一社会现象。
  3.中石器时代的宗教现象
  距今约 1万年左右的历史称之为中石器时代,以弓箭的发明和普遍使用为标志,有了细石器的生产工具。当时的社会结构是母系氏族公社,主要过渔猎生活,但有了原始畜牧业和农业,有些原始氏族建造房屋进行定居生活。
  经过百万年的发展,此时人类的足迹不仅遍及世界各大洲,而且在体质上出现了种族的差别。这一时期人类社会的发展十分不平衡,较快的地区有西亚、小亚细亚,中国有的氏族大约一万年以前就进入新石器时代,有的较晚,特别是美洲和大洋洲的原始人发展比较缓慢。
  中石器时代是新石器时代的前奏。西亚沙尼达和耶莫两处遗址处于新旧石器时代的交替时期,已形成农业的氏族公社村落。沙尼达人有公共墓地,死者无论男女大小皆为屈身葬,以赭土(红色土)、小珠项链、石器等为随葬品,经考证约是公元前 9千年左右;耶莫人有女性像,是母神,经考证约是公元前 7千年。巴勒斯坦地区的耶利哥人有神像,有的人头骨全部涂泥,眼珠镶以贝壳;小亚细亚南部沙塔尔人有狩猎场面的墙画,猎人是舞蹈状,这两座遗址都在公元前 7千年左右。中国的中石器文化遗址在北方多处发现,其中以黑龙江的昂昂溪史前遗址为代表。他们男女的墓葬有不同的随葬品,男性有打猎用的投枪、刀等兵器,女性有刮削器和装饰珠;尸身头边有一个球形的陶罐,脚底有一个带把的陶罐;墓穴里有鹿肉等物品。在内蒙古林县出土了一尊石雕女神像,距今有 8千年以上,像高 35.5 厘米,有孕妇特征,下半身埋在地里,上半身露出地面,可能是为接受人们的供奉。欧洲中石器文化以丹麦的马格尔莫斯人为典型,大约在公元前 6千年分布在自波罗的海沿岸至英法诸国沿岸。他们有用树皮包卷尸身的习俗,以石器、骨器为随葬品;在穿孔的鹿角上雕刻人物,在垂饰物上刻上人形图案,人体以仰望天空状;有些彩绘砾石上绘制男女人形图案。
  中石器时代原始人的墓葬仪式、女性雕像、男女图案、绘制狩猎场面等等,都是在一定观念信仰支配下的宗教文化行为。经分析,共同的墓地(西亚沙尼达人)和特殊改制人头骨(西亚耶莫人)说明他们有了祖先崇拜,可能把祖先奉为神并供奉敬拜;尸身或屈身葬(西亚沙尼达人)、或头脚各有特殊物件(中国昂昂溪人),或树皮包身(欧洲马格尔莫斯人),及各地盛行的以石器工具和装饰物为随葬品,他们肯定为死者设想了另一个可以生活的世界,有了灵魂不死的意识;小雕像塑像,多数为女性,有的绘制在日常用品上,表明他们有了神像,开始为女性神,即母神;狩猎的绘画,特殊物品上的人形图案,猎人的舞蹈画等等,说明当时应该有了巫术之类的活动。
  生殖与死亡、战胜灾难和取得生活资料,应是他们思考的中心问题,各种材料表明发展到中石器时代,原始人已经有了祖先崇拜,发展了旧石器末期的神灵意识和巫术活动。
  4.新石器时代的宗教
  (1)社会历史范围
  继中石器时代之后是新石器时代,它的主要特征是磨制石器、陶制器物、原始农业开始流行,是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时期。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世界各地原始人进入新石器时代的年限不同。其上限,上溯到公元前 8千年以前,有的地区可推到公元前 9千年以前。西亚的巴勒斯坦和两河流域、埃及的尼罗河流域、中国的黄河流域可能是最早进入新石器时代的。其次是南亚次大陆的印度河流域,再次是希腊半岛和爱琴海流域、意大利罗马地区。
  大洋洲和美洲地区要晚一些,他们的发展比较缓慢。其下限截止到金属工具的制造和应用,各地区的情况也不完全相同。这是根据考古学的推测,还有待于新的发掘,当时没有文字,极难确定具体年份,而且新旧石器、新石器与金属工具也有一个交错时期。
  新石器时代末期出现了金属工具,但并没有因此代替石器,这是金石并用的时期,最早使用青铜的可能是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埃及,其次是印度和中国,希腊和罗马。世界各地都是经父系氏族社会在金属工具时代才建立了奴隶制国家。
  新石器时代原始畜牧业和原始农业得到了大发展,农业氏族部落定居在某一个地方,形成村落。经过千年的发展,源于旧石器时代的渔猎时代逐渐被农业和畜牧业代替,后来畜牧业与农业、手工业和农业发生分工,氏族成员族外婚的群婚制演变为对偶婚、家长制家庭,并出现了私有财产和家庭奴隶,在新石器时代末期原始社会开始解体。由于各地社会条件不同,解体的时间、方式和过程也不一致,埃及和两河流域的居民早在金石并用时代就开始并率先进入阶级社会,其次是印度和中国。中美洲的墨西哥虽在公元前 6千年以前就有原始农业,但后来的发展比较缓慢。
  (2)女性神与男性神
  ①女性神灵。在西亚,考古学家在上古遗址中发掘出许多女性像,确定为" 母神".她们身态相异,拉格什那个母神像赤身裸体,而乌尔的这个母神像头部有图像,可能是氏族的图腾,身上有一定数量的泥丸,可能表示她所保护的氏族内的家族数或部落内的氏族数,完全是一位具有神力的女氏族部落首领的形象。经研究后一尊像属于欧贝德文化晚期。欧贝德文化(以欧贝德和埃利都古代遗址而得名,距今有 4300-3500年)也有男性神像,其中之一是身上有泥丸,按一定顺序排列,手里拿一小杖,可能是一种权力的表示,男根生殖器明显,有人说这是一尊军事首领的形象。这种神像既不同于旧石器时代又不同于阶级社会以后的神像,他有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力,是人把人的关系复制到他的身上,因此这时候肯定出现了拟人性的神灵观念。此种寄托原始人母系或父系的社会状况的人物像,出现在庙宇、墓穴、家庭等遗址里。西亚地区大多是陶制的;埃及的神像是雕刻在墓穴墙壁上;印度的装饰物上也有小雕像,古代印度人喜佩戴在身上;中国神话中的西王母神,原形象为豹尾虎齿之妇女形象,也是母系社会创造出来的一位女神。根据神话传说和文献记载,此时的神灵有三个特点:即一是以氏族部落男女首领们的形象塑造神,如西亚诸地区的小雕像;二是以半人半动物的形象构造神,如中国神话中蛇身人面的女蜗、伏羲形象、中美洲原始宗教中的半人半鸟形象;三是突出神形象中的生殖部分,如希腊早期诸神多为赤身裸体,生殖器官清晰。有的还有男女神灵交媾形象,如秘鲁南部的马加宗教里让司繁殖的女神与他神交媾,其形象绘制成图,让人膜拜。这三种情况几乎存在于所有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当中,基本以女性神灵为主体。
  ②男性神灵。男性神灵究竟在何时出现是很难考察清楚的,从道理讲有女性神也应该有男性神,因为就是在母系氏族公社里世系虽然以女性计算,首领人物可能多为女性,但男女是平等的,没有性别上的统治问题。后来父系氏族社会代替母系氏族公社,有了父权制的专偶家庭,男性神灵地位提高,女性神的地位下降。考古发掘出来的塑像和神话传说都表明了起初的主神可能为女性。这方面的证据由于后来女性地位的沦落极难找到直接的材料,但间接材料还是不少的。爱琴海的克里特岛米诺斯人、希腊半岛的迈锡尼人(也在克里特岛居住)的主神为母神,男性神退居其次。希腊神话中主神为宙斯,但他是在瑞亚、阿玛尔忒等女神的养育下成长起来的,并始终听从命运三女神,不能违抗,即使宙斯的地位确定以后,另一位女神雅典娜也特别受希腊人器重,把战争的胜利归功于她的保佑,为她建宏大庙宇。如希腊这样的神话和女神庙在世界各地各民族都有所表现,大体称之为地母神、繁殖神、生育神、智慧神等等。
  以女性为主神的多神教观念随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逐渐被以男性为主神的多神教取代。埃及的太阳神赖或拉和生长繁殖死亡神俄赛里斯、波斯的玛兹达善神和阿里曼恶神、印度的风雨电神因陀罗、希腊的宙斯、罗马的朱庇特等等,皆为男性神。以男性神为主神,相配以众多的女性神和男性神,让女性神生育和养育男性神,这是新石器时代生长出来的主神多神教的特点,后来的宗教对性交生育之道有的遮遮掩掩,有的提倡禁性欲,或把性欲看作恶,绝不会有男女神性交的场面。
  (3)亡灵与祖先
  人除了肉体外还有灵魂,人死之后,死者亡灵仍然存在,并继续与生者来往,这个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末期的观念在新石器时代得到了极大发展。此时,以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氏族部落普遍有自己共同的墓地,在埋葬亡灵之前要举行隆重的仪式,亡者身躯有严格处理方式并有贵重的随葬品,之后还要按一定日期祭祀亡灵。这时他们肯定有天神界和地狱界的简单区分,众多的亡灵为地狱界之鬼,个别的首领人物为天神界之神,有人死后受地狱之神的惩罚,有人受到奖励又回到人间。他们这个观念究竟明确到何等程度,现在无法一一确定,但从祭奠亡灵和祭奠神灵的情况与普遍施行的墓葬来说,这种宗教观念与宗教行为肯定存在,而且成了氏族部落的凝聚力。美国的人类学家摩尔根(1818-1881 年)在研究美洲印第安人和希腊人、罗马人的氏族部落时,都指出他们有共同的墓地,而考古发掘也证明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近代社会遗存的一些原始土著民族的调查材料证明,他们安置亡灵的仪式相当隆重,都进行祖先崇拜活动。北美和非洲的土著民族在狩猎、种植、战争之前都祭奠祖先,保佑丰收与胜利。
  (4)巫术与神住所
  洪水猛兽的侵袭、疾病和贫困的折磨与风调雨顺的丰收、强壮体魄和平安生活,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于是产生神灵和妖魔鬼怪。如雨有雨神,久旱不雨,是雨神发怒,而疾病缠身与狩猎未获或种植物受灾,是神降恶或妖魔鬼怪作祟,于是就有了祈祷文、咒语、法术、占卜,这些被后人称为巫术或法术的东西在新石器时代已经普遍流行。近代北美史前民族印第安人在狩猎时相信有一个"动物之主" 主宰着动物,在农耕时相信有" 地母神" 主宰着农作物的生长,经常举行祭神灵的仪式,献祭品,以此讨好神灵;念咒语驱赶鬼怪,祈求人健康,生产获得丰收;祈祷和施法术,请求神灵保佑他们平安而不受侵犯。研究者认为,北美印第安人是近代美洲最原始的土著民族,当欧洲人踏入美洲以前还处于渔猎和农耕交错期,当属于新石器与金属工具交错期。
  神住所是神灵呆的地方。原始人一方面认为神灵们在天上、空中和地下,另一方面又认为他们在巡视人间时也要有个呆的地方,这就是神龛、神坛。
  多数史前民族已经有了形态各异,性别清楚的神像,也有的原始民族不设神像而以" 圣物" 代替。有的民族在山洞里的壁龛上作一神龛,如爱琴海克里特岛的米诺斯人,研究者在多个山洞里发现有神龛;有的在氏族部落居住地和大家庭居住地设置神龛、神位、神物;有的在山上或森林里设置一块神地,修建神住的地方。大约这几种情况在新石器时代都是存在的,特别是山洞和居住地,人们多处发现有神住所的遗址。神住所又是人们敬拜神灵的地方,实际上是把神拉向人间,神庙是从神住所发展来的,可能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出现了当代人看来是简陋的神庙,但这对于远古人来说一定是规模宏大的建筑。
  (5)祭祀
  有神灵观念必有祭祀活动,而以崇拜和祈求为核心的祭祀仪式很有可能在神灵观念萌芽状态就已经存在。考古发掘出来的神像周围还有当时人们使用的工具、装饰品,以及动物骨、人骨、植物等,在神龛、神坛、神像前面有容纳祭祀的空场。这一切说明祭祀神灵是新石器时代所有原始民族普遍采取的宗教形式。从这个时期初期出土的众多的女神小雕像来看,开始的祭祀对象(或者说主要对象)应是女神,也许主要是生殖女神。本世纪 80 年代中国在河北省滦平县一遗址出土 6种女性石雕,最大高 36 厘米,最小高 6厘米,形态除双足皆相连之外,有盘腿坐状或蹲踞状,举手作蹲踞状,似进行蹲踞临产,孕妇临产形鲜明。他们距今有约 7千年,表明当时的神灵主要为女性,属于中国新石器时代初期。西亚、印度、希腊、法国等地的女神像(或雕刻、或陶制、壁画)说明他们起初阶段主要是祭女神,祈求人畜多多繁殖,保佑本氏族人丁兴旺。
  祭祀的供品除农作物、生产工具外,还有动物和人祭。农产品和工具可能是让神鬼享受人的生活;而动物祭可能让神保佑他们狩猎丰收,不受动物精灵的侵害;以活人为祭品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发展起来的,开始是杀死战俘祭奠本氏族部落的保护神,后来是家庭中的奴隶及其他人。新石器时代普遍存在血族复仇现象,每一氏族有自己的保护神,共同信奉保护神赐福于本氏族,当然要杀死侵害本氏族的外族人,以祭奠自己的神。
  祭祀方式。当时,氏族内部已经有了执行宗教仪式的人士,这些人士有专门的称呼,肯定在祭祀中起着重要作用,但一般应是氏族首领主持全氏族的祭祀。史前社会没有文字记载,但我们可以从文明社会的原始土著民族看出他们的祭祀方式十分繁琐,其中包括禁忌等一系例严格规定的活动。如北美的印第安人在向神奉上供品以后要举行全氏族人参加的仪式,其中行舞者需禁止吃某种食物,有时还要割自己的肉献祭。北美印第安人较拉丁美洲印第安人更为原始,没有发现杀人祭祀的现象,祭品常用烟草和蔬菜,血祭现象不多。拉丁美洲的印加人的祭祀仪式很复杂,有庙宇但常在露天场地举行,他们把神像以及原首领人物的干尸抬到广场上,献祭品,常以某神庙的一名妇女作祭品,有祭司并分等级,这时已经在氏族社会内部出现了阶级社会的特征。
  从祭祀对象来说,新石器时代可分为图腾祭和天地神灵祭。其中,图腾祭逐渐发展为祖先祭,因为把动物类和植物类的某种当作本氏族部落的共同崇拜对象时,实际上又与本氏族的起源相联系;天地祭开始祭雷电风雨、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等神,后来逐渐升华为天神地神祭。也有的地区在天神地神之外又创造空气神,古埃及叫苏神,欧亚东北部的史前民族萨满教把神灵分为天、地、空三部分;还有的地区过程中在后来的发展把天作为神的别名或几尊神居住地,古中国奴隶社会时期这两种情况都存在,或认定天即神,或认定天有" 四帝" 或" 五帝"共管,这一认识大概也源于中国新石器时代对天神的思索。大体的情况是在新石器时代原始人的祭祀已经分类,沿着生育自己的和养育自己的思路去祭图腾和祭天地神灵。
  在新石器时代以后是金属工具时代,社会进入父系氏族公社,家庭内有了奴隶,这时的宗教现象出现了新的变化,我们将在下面几章分别阐述。
  三、古埃及的宗教
  祈求吧……
  祷告自己的神明。……
  记着要为寺庙的旛旂建造旂杆,
  要在祭台上雕刻铭文,
  要让僧侣给寺庙净秽。
  神的宫殿要用洁白如乳的石头来铺砌。
  ——摘自中王国末《伊浦味陈词.号召恢复宗教祭祀》,引自《世界古代史史料选辑》(上)第 33 页。
  1.社会历史范围
  自约公元前 3000 年上下埃及统一美尼斯第一王朝建立,至公元前 525年波斯征服埃及第 27 王朝覆灭前后为古埃及奴隶制时期的宗教。在公元前5000年,埃及人已经开始定居的农业生活,后在金属时代由氏族公社转为农村公社,再由村社逐渐组成相对独立的州,各州有自己的图腾和州神,祭司、军官和州长是上层的统治者,州之间经常战争。这时候埃及没有统一的王朝,没有统一的宗教,历史上称为" 前王朝时期".从公元前 3000 年左右上下埃及统一起到公元前 525年,史称" 王国时期" ,埃及有统一的宗教信仰和宗教行为,及与国王相抗衡的祭司集团。其中,公元前 3000 年至前 2100 年是古王国时期,历经 6个王朝,尊太阳神赖或拉为主神;公元前 2000 年至前1575年是中王国时期,历经国家分裂、外族入侵,主神太阳神的名称转换,尼罗河神(又为繁殖神)俄赛里斯的信仰兴起,主神或是太阳神或是尼罗河神;公元前 1584 年至 1071 年是新王国时期,主神在太阳神和尼罗河神之间互相轮换,有时又各负其职互不干扰,同时盛行巫术、占星术、墓葬文等。
  历史学家关于古埃及的历史分期意见大致相同,只是在年代上略有出入,我们只采用一说(以下叙说上古时代各国历史时也存在这一问题,不再另注)。它的特点有二:一是埃及各州地方祭司集团的势力特别强大,经常同中央政权抗衡,以自己的主神名称改变原来主神名称,如" 太阳神赖" 、" 太阳神拉" 等," 赖" 与" 拉" 原是地方祭司集团对太阳神的称呼,后或是由这个集团的人当了国王,或是国王信仰这个集团的主神,所以改变原有称呼:二是外族入侵,主要来自西亚和北非的一些国家,在埃及王国强大时也侵略邻国,为了土地和财产经常相互征伐,外族人一度征服埃及。由于这两个原因,所以在古王国与中王国、中王国与新王国之间又有一个长期的纷争时期,史称" 中间期".从第 21 王朝以后,史称" 后王朝时期" ,埃及陷入分裂局面。外族利比亚人、努比亚人等先后在埃及建立了第 22 至 25 王朝。从西亚来的亚述人曾以武力征服埃及,在此期间,埃及底比斯阿蒙神庙大祭司之子建立 23 王朝、赛斯城在祭司集团支持下建立 24王朝,与外族人建立的王朝相对峙,形成南北对立格局。公元前 6世纪,随着亚述帝国的灭亡,赛斯城的统治者借助外籍雇佣军的力量使埃及重归统一,但到公元前 5世纪下半叶,又被从中亚细亚来的波斯人征服,后又受到希腊人、罗马人的统治。
  2.神界观念
  古埃及的宗教是主神多神教。由于他们的主神具有轮换倾向,又称轮换主神多神教。它从约公元前 3000 年第一王朝开始,直到公元 4世纪末(公元384 年)占领者罗马帝国以武力宣布基督教为埃及的国教,以后古埃及的宗教逐渐衰微。
  在" 前王朝时期" 埃及的氏族部落流行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民族。在自然崇拜中,有天神努特、地神格伯、空气神苏,以及太阳神、尼罗河神等自然神。按神话传说,天神与地神的结合生出诸神,尊天地二神,这二神的形象较模糊,天神为女性,应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影响下制造出来的。在图腾崇拜中,他们偏爱某种动物,如蛇、牡牛、狮、鱷鱼、鹰、朱鹭等天上、地下和河流中的动物,这些动物可能原来都是氏族部落的" 标记".在神界观念的发展中,他们把图腾崇拜物升华为有名称的神,把自然崇拜中的神具体化为可见的动物,使两个方面相互结合。如鹰为鹰神,名叫荷鲁斯,又以荷鲁斯表示太阳神;月神托特(后来托特的身份起了变化)呈飞禽朱鹭状。大约这些源于氏族部落的具体的神先是部落的后是各个小的城邦国之保护神,后来在各小国统一成一个大的奴隶制国家时,逐渐有了全国统一敬拜的主神,原来的神有的被淘汰,有的成了次神,有的融合在主神里,主神由男姓担当。
  (1)主神界
  埃及" 王国时期" 有两位主神,一是太阳神,一是俄赛里斯神(亦称" 奥西里斯")。太阳神体现光明和温暖,给人以光和热;俄赛里斯神体现繁殖和复苏,给人和植物以生命。这二神产生较早,只是后来才升为管辖众神和主宰人类命运的主神。按神话传说,埃及人之所以认定他们是主神,是因为他们主持正义、善良、诚实,太阳神给人带来光芒,俄赛里斯神职掌审判灵魂,他们驱赶妖魔鬼怪,让行恶者受到惩罚,使埃及人繁荣昌盛,人丁兴旺发达。
  古埃及的两位主神之间从不发生不和,但他们之间也没有统属关系,似乎是和平相处,并且俄赛里斯的儿子荷鲁斯,相传是鹰神,太阳神的另一别名,或与太阳神相联系的神。可是在太阳神和俄赛里斯神各自神谱体系中确有争斗。在太阳神谱系中,各地方祭司集团都以特殊内容的名称称呼太阳神,如赖、拉、阿蒙、阿吞,他们互相贬低对方抬高自己;在俄赛里斯神谱中,争斗表现在亲属之间,相传他本是一位国王,后被弟弟赛特害死,肢解后扔到尼罗河里,由他的妻子爱西斯神找到尸体,又死而复活,由他的儿子荷鲁斯在地神格伯帮助下替他报仇。所以,这位神又被埃及人尊为冥神、尼罗河神。
  二位神在古埃及的王国时期不同阶段上有高低,但都是敬拜对象。一般来说,古王国时期太阳神是主神。由于王朝的更替和占统治地位的祭司集团的变化,通常情况管太阳神叫赖神或拉神,有时在赖或拉前面加一个前缀,如阿芒一赖神、阿蒙一赖神、阿吞一赖神等,前缀实际上是指地方神,如阿芒神指底比斯的地方神,不过在这里是同赖神相混为一神。
  在中王国时期,巫术思想开始盛行,人们对死后受审判感到恐惧,于是抬高了冥神的地位。这时连年不断的战争与祭司集团之间的争权夺利,使人们对太阳神的主神地位开始动摇,所以太阳神与俄赛里斯神几乎平起平坐,人们在不同的事情上让二神各自主管某一方面,为这一方面的主神。在新王国时期,巫术活动已经成了从国王到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们相信善恶终有报,希望在死后能顺利通过审判进入天国,很自然的抬高了俄赛里斯的地位,大约在这时候这位神先是民间主神,后与太阳神轮换作主神。
  古埃及的主神不仅是世界万物的创造神,还是维持人间秩序的保护神。
  他们有妻有儿女,形象为人形,同威严国王的形象基本相似,是拥有权力并主持正义公道的代表,给人间降善而不降恶,是惩恶扬善之神。相比较而言,古埃及人更崇拜太阳神,而对俄赛里斯神有些恐惧感,所以太阳神的主神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俄赛里斯神只在某个时期具有主神地位。因此,有的研究者认为古埃及的宗教具有一神教的倾向。
  (2)次神界
  古埃及人有诸多神灵,每位也是各司其职,有的神灵既可降善又可降恶。
  总的来讲,当时次神界的许多神灵还以动物的形象表示,说明有的神灵可能来自图腾崇拜;此外,次神界的神灵有的分属于太阳神赖和繁殖神(冥神,尼罗河神)俄赛里斯,说明他们的神灵界有不同派别。其中,影响较大的神有:
  ①哈托尔。苍天女神之一,一说为苍天之母、太阳神的女儿,主管爱情和欢乐;一说为太阳神的眼睛,主管人类的毁灭。形象为哺育法老的母牛。
  ②何露斯(即" 荷鲁斯")。苍天神之一,一说是哈托尔之女儿,属太阳神;一说是俄赛里斯的遗腹子,是男性。形象为戴王冠的鹰形,鹰头人。
  ③努特。苍天女神之一。据说她同地神格伯是亲兄妹,都是空气神苏和水神特夫内特的儿女,由空气神把努特和格伯分开,一为天,一为地,从而形成了人所在的宇宙,即有天地的世界。天地结为夫妻生出了俄赛里斯等众神灵,再由他们来主宰人间的事务。努特的形象为二,一是拱盖下地,镶嵌日月星辰的巨大女人;一为母牛。她的绘像往往在棺材的底边或盖上,以保护死者的身魂。
  ④盖特(即" 格伯")。地神之一。他同努特苍天女神既为兄妹,又为夫妻,可交配生诸神,形象是鹅形神。
  ⑤埃西斯。尼罗河神俄赛里斯的妻子,是她把俄赛里斯神死后的肉块寻找在一起使之复活的,并生下俄赛里斯神的遗腹子何露斯神。因此,她是温情妻子、哺乳女人的形象,在古埃及的丧礼仪式中经常出现。
  ⑥赛特。恶神之一。他杀死了兄弟尼罗河神俄赛里斯,主管沙漠、风暴等灾难,后被荷鲁斯神战胜,一说被杀死,一说仍是一位神王。
  ⑦安娜特。形象为裸体女神,性器官突出,主管生殖,为" 天后和众神之女主".
  ⑧安努毕斯神。主管称量死者心脏主神,是死者通往阴间的引路神,因此是坟墓神之一,形象为豺头人身。
  ⑨透特。智慧神。他不仅主管安努毕斯神称量死者心脏的记录,还管文学艺术、雕刻等事项,形象为鹗头人身。
  ⑩阿慕恩。隐蔽神。主管空气和风,形象为羊头人形,同月神柯恩斯是父子,与女神穆特是夫妻。此神的地位在新王国时期曾一度上升为国家神,与太阳神相合。
  ⑾贝斯。形象为奇形怪状的矮人,突出男性生殖器部位。他保护人间免受灾祸,与之同一性质的女神叫贝塞特。
  ⑿阿匹斯神。牛神。形象为雄牛,主管牛羊畜群的繁殖。
  ……
  (3)神学特点与孟菲斯神学
  有主神以下的名称繁多的次神界,是所有主神多神教的特点。从古埃及" 王国时期" 的神界观念中可以看出这样几种情况:第一,上古时代氏族部落时所创造的天神努特、地神格伯逐渐退位,代之而起的太阳神和俄赛里斯神已经完全人格化了,如俄赛里斯头戴双重王冠,手杖王权标志,名称繁杂的太阳神也是位威严国王形象,显然是从现实的国王形象去构想" 神王" ;第二,除主神外,有些神是人兽合体,男女性器官突出,有大批女神及一批冥界神,大概他们的神界观念还存在图腾崇拜和生殖崇拜的残余,特别重视人的永生问题;第三,古埃及的奴隶制王朝是以各州地方集团为基础的,各州地方祭司集团的主神随着中央政权的衰微,地方主神也能上升为全国的主神。这个情况在太阳神谱系里经常出现,如阿图姆、阿吞、阿蒙等原来都是地方主神,后来在地方祭司集团强大以后都成了与太阳神相混的主神。因此,他们的神界创世说有多个,各个地方祭司集团都有自己的神创世说。这是一个矛盾:全国有一个统一的政权、统一的主神,地方又有自己的主神,在中央政权强大时以央央主神为主,衰微时以自己的主神为主。在这方面孟斐斯神学学说很有代表性。
  孟斐斯城的地方神叫卜塔,本是工匠和手艺人的保护神,又被视为坟墓神。该城信奉卜塔为创世之神,在古王国美尼斯王朝时由于国王同孟斐斯城关系不错,卜塔神同当时的主神阿图姆- 赖神还相安无事,后来关系恶化,孟斐斯的祭司们说,阿图姆只是卜塔的代表,他与何露斯、透特等神都是卜塔的表现形态,只有卜塔才是最高创世神,这就是有名的孟斐斯神学学说。
  此学说可见于石碑的碑文记载,亦称夏巴卡石碑,夏巴卡是新王国时期的一位国王,石碑是按他的命令刻的,他可能是孟斐斯城人士。当时,孟斐斯城的势力不如日城,所以用卜塔代替阿图姆的企图没有得逞,但这个学说表明古埃及人的主神远没有达到至尊至上的地步。
  古埃及的神界观念是不断发展的,在发展过程中让众神灵融合在两个主神的神系,又让这两位主神的神谱互相交叉,使神界走向统一。孟斐斯的卜塔神作为一个地方的创世神,后来的地位逐渐沦为属俄赛里斯谱中的坟墓神,而俄赛里斯神谱中何露斯神又转为太阳神的女儿。两位主神,古埃及人让阳光普照之地为天国,漫长黑夜为冥国,在这里既承认太阳神的威力,又承识只有俄赛里斯神才能作出每个人升天国入冥界的审判。由于古埃及" 王国时期" 纷争不断,所以并没有产生统一的、系统的神界创世说理论,其神界观念比较杂乱,有时相互矛盾,甚至像何露斯这样的大神是男是女也没有一致定说。在中王国以后,特别是新王国时期,古埃及人的神界观念转向死后安排和巫术,主要是祈求人死以后灵魂不受折磨而升入天国。
  3.宗教制度
  古埃及人的宗教组织程度较高,有专门从事宗教事务的祭司集团、政权与宗教相结合的组织系统、严格的宗教仪式等等。
  (1)政教合- 制度
  " 法老" 是古埃及国王的尊号,意为" 宫殿" 、" 陛下" ,他是中央政权和宗教的最高领导人。他自称是主神的儿子或使臣,是神在人世间的代表。
  古王国的六个王朝,每个王朝的国王即法老,都自视是太阳神之子,自己的家族有神的血液,所以不能与外族人通婚,免得沾污了神的血统。由法老即国王任命大臣和各州的州长,赠与神庙财产。大臣和各级官吏作为法老的臣属,也是神的臣属,执行法老的旨意即是执行神的旨意。当时," 王国时期" 的埃及是政教不分,法老是最大的祭司,被尊为神意的代言人,各州州长是次一等的祭司,他们既管行政又管宗教事务。在一位古王国大臣梅腾(约公元前 2900 年前后人氏)的墓室铭中写着法老给与他的各种职务、荣誉和赏赐,其中包括他死之后的陵庙,及陵庙所享受的祭品(每日一百块面包),即他的亡灵所享受的份额。这个情况表明古埃及人相信死后有亡灵,亡灵分为等级,还要受法老的管辖。另一位古王国大臣,叫乌尼(生卒年月不详),他向法老请求在死后能得到孟斐斯一地出产的石棺,于是法老下令让" 神的司库" (即法老的大臣)率领人员渡过尼罗河把石棺给他送来,他感到十分荣幸。后来,这位大臣又给麦然拉法老修建金字塔,尊法老为" 我主" ,说麦然拉王的威力" 比之一切的神还要堂皇……和伟大得多".国王被称为神,他既管生前也管死后之事。古埃及的法老石刻像和壁画像,总是头戴王冠,手持王杖、神态威严,并有神鹰、神蛇在头顶和身旁相伴,完全是一尊巨神像。他的言行即神意,大臣拜见要以胸贴地,嘴吻法老脚前的尘土,如在神庙中敬拜神灵。法老集中央政权和宗教于一身,各州的州长集地方政权和宗教为一身,中央的大臣和地方的官吏与神庙中的祭司一起执行法老和州长的命令,形成政教合一的体制。
  (2)神庙制度
  古埃及人有宏伟壮观的神庙、神殿。古王国时期人们主要是为法老修建金字塔陵墓,由于法老是神之子,他的巨大宏伟的陵墓也可看作神庙;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主要是为神修造壮观的庙宇。最著名的大神庙是卡纳克神庙和卢克索神庙,其中卡纳克神庙长约 1300 英尺,可见所占面积相当大。从遗址来看,神庙有粗大的圆柱,有的高达 70 英尺,直径 20 多英尺,圆柱上有怪兽、人物、神灵及花鸟草木等物的浮雕,顶端为一圆盘,有人估计可容几十人站立;有塔形的或长方形的庙门,门墙与雕刻兽面或人面像;庙里有雕刻的神像、法老像。
  修建神庙早在古王国时期就非常流行,只是那时的神庙不如后来的规模大。神庙有庙产和奴隶,有管理神庙的祭司。它不仅仅是祭祀神灵的地方,而且也是古埃及的一种经济制度。埃及现存一块" 帕勒摩石碑" (" 帕勒摩" 是意大利博物馆名称,石碑因放在此地而得名),它是埃及古王国前五个王朝的年代记。按碑文所记有太阳神庙、哈托尔庙、荷鲁斯庙、……,有大小庙宇 30 多座,每座庙占有土地不等,但每天都必须有数量相当多的面包和酒。如为了纪念第五王朝的萨胡拉王,必须给 12 座神庙以面包和酒,有的还要增加土地,其中最多是伯身涅塞女神庙给 4800 份面包和酒,给太阳神庙达2000斯塔特土地。这大概是国王的赠给,还不包括原有的庙产。据新王国的初步统计,这时神庙占有全国 1/7 的土地,可见神庙财产之巨,庙中人数之多,祭司们势力之大,实际上形成了神庙经济制度。
  不同的神庙供奉不同的神,各个州地方的神庙主要供奉本地区的保护神。如孟斐斯城是卜塔神、底比斯城是阿慕恩神、日城是阿图姆神,等等。
  每座州城市都有关于本城保护神的神话和礼仪,都为他建造了巨大的神庙,并形成了州长领导下的祭司集团(州长为本州的最大祭司)。他们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特殊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依靠神庙经济制度,成为强大的地方势力,从而同中央集权发生矛盾。古王国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地方神庙祭司集团和中央以法老为代表的祭司集团互相争斗的结果,在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这种争斗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也大大削弱了古埃及人抵抗外族入侵的力量。
  (3)埃赫阿吞宗教改革
  古埃及" 王国时期" 的法老即国王同地方各神庙祭司集团的矛盾由来已久,法老们虽以各州之上的神之子自居,但他赠与财产、任命中央官吏时总会有所偏重,而地方祭司集团有着强大的寺庙经济和自己的地方主神,这很自然与中央的法老产生矛盾。斗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祭司集团干预王事,特别是法老的继承问题;二是国家主神的名称,即太阳神赖神的前缀是那个祭司集团的主神名称,这不仅关系法老的尊号,而且也关系到祭司集团的地位。这种法老同祭司集团之间的争斗在古王国、中王国时期一直存在,到新王国时期又表现为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改革上。
  新王国时期的矛盾大概早在图特摩斯二世、三世时期就开始了。当时,神庙祭司们担任高级世俗职务,引起了法老和世俗贵族的不满,而神庙占有大量土地、奴隶和农民,排挤了中小奴隶主的发展,所以他们支持法老同祭司贵族的斗争。改革在政治上表现为法老从中小奴隶主阶层选拔官吏,经济上表现为财产的再分配,宗教上表现在对阿蒙神的不恭。
  阿蒙神是底比斯祭司集团的主神(亦" 阿慕恩神"),图特摩斯三世曾在拉蒙神庙当过祭司,后在这个神庙祭司集团的支持下当了法老,又在这位法老的支持下阿蒙神与太阳神相混,俗称" 阿蒙- 赖神" 或" 阿蒙- 瑞神" ,成了国家的主神。到图特摩斯四世,为了摆脱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的控制,有意抬高阿吞神(太阳神的另一别名,意为" 太阳的光盘" ,引申为" 太阳背后的权力" ,可能是从瑞神演化来的,原为日城的神,后移到底比斯城),说埃及人对西亚人的军事胜利应归于阿吞神的佑助。
  在阿蒙霍特普四世继位以后,他决心彻底打击底比斯阿蒙神庙的势力,实行宗教改革(公元前 1424-前 1388 年)。他撤换阿蒙神庙高级祭司担任的世俗职务,把阿吞尊为国家主神和宇间的唯一神;命令凿掉公共石碑上的传统神祇的名字,没收阿蒙神庙的财产,把反对他的祭司赶出神庙;创造《阿吞颂诗》肯定阿吞为" 大地之主" ,赞颂阿吞太阳神的威力;他把自己的名字阿蒙霍特普改为埃赫阿吞霍特普,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宗教信仰,信奉阿吞太阳神。埃赫阿吞的宗教改革最后在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及其支持者在反抗中失败了,埃赫阿吞霍特普四世去世后,阿蒙神及其神庙祭司们又恢复了原来的地位。
  4.冥界与来世
  古埃及人相信人除了肉体以外还有" 身魂" (即" 灵魂"),人死以后要到冥界受审判,通过审判的亡灵有两个去处,一是死而复生,一是在冥界受折磨。这个冥界和来世的观念可能源于古王国时期或更早的年代,不过古王国时期着重于为法老修造金字塔陵墓和大臣贵族们的墓园,大概是认为法老死后为神,仍主宰事务,大臣贵族们死后仍可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的生活,他们当时肯定有来世的观念,但不一定有系统的冥界受审判的思想。大约在中王国时期兴起了冥界受审判的来世观念,到新王国时期形成了一整套的理论和巫术活动。
  冥界之王是俄赛里斯,相传他是位死而复活之神。公元前 2400 年金字塔文记载死去的法老葬礼中要模拟俄赛里斯" 死而复活" 的仪式,以求得到永生。到中王国时期,他成了死者灵魂的主审官。据说在他下面,安努毕斯神用天平秤量死者的心脏,透特神记录称量的结果,最后由俄赛里斯宣判,行善者可进入天国,死而复生,行恶者会打入黑暗地狱,永世挨饿受渴,再也看不见阳光。相传所有的死者亡灵都要经过这个审判,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祭司们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进行巫术活动,编造能使人顺利通过审判的祷文、咒语、画册,以此骗取钱财。
  祭司们说人死以后人的" 身魂" 依然会存在,身魂既可以依附于肉体,也可以独立游荡于空中,只要身体不腐坏,身魂又会同肉体合为一体,使人死而复生,来世仍为人。基于这种看法,在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古埃及人特别重视对尸身的处理,出现了木乃伊制造工艺。木乃伊是干尸的一种方式,目的是保存身体不腐烂,让身魂与身体有朝一日重新结合。这个工艺早在公元前 26 世纪古王国时期就有了,后来不断改进并有一整套宗教仪式相伴随。
  相传,包括采集药材在内到对尸身处理的宗教仪式结束要用 70 天,必须让死者" 睁眼" 和" 开口" ,这是为了让死者看到和吃到供品,能让他在墓室中继续活下去。
  为了使死者既能在另一个世界上继续生活又能有一个顺利的来世,他们重视坟墓的营造。他们深信冥界有坟墓神,专管给亡灵引路;坟墓上空有死者的身魂,专等机会同亡灵身体合一。古王国时期历代国王都修造宏伟巨大的金字塔式王陵,历代大臣贵族都修宽大的大石墓式的陵园,并且是生前就利用权力动用人力物力尽心营造,企求亡灵继续有权势和富贵。金字塔底座为四方形,愈上愈窄,直达塔尖;塔内有巨石叠架的隧道,直通墓室;塔内墓室里有贵重物品为随葬物,内室有墓室文,或是个人业绩或是祷文、颂诗;塔外有高官贵族的石墓,第四王朝法老塔旁还有一座巨大的人面狮身像。最早的金字塔出现于公元前 2700 年以前,在古王国灭亡以后法者们虽不再建金字塔,但他们仍然重视陵墓的营造和安葬仪式。
  5.巫术与随葬文集
  自中王国以后,特别是新王国末期,安葬死者的巫术活动逐渐占了上风,祭司们编造了两部有影响的随葬文集,一是《生命书》,一是《死者书》。
  《生命书》是记载人死后命运的书册,主要讲冥神对死者的各种评判规定,指出凡是通过检验的可进入欢乐天国,凡是从心脏看出一生行恶没有通过检验的死者都到挨饿受渴的黑暗之地。从《生命书》对俄赛里斯的说法和对人生的伦理观念来看,此书的基本思想应属于古埃及中王国时期。
  《死者书》是指从第 18 王朝(公元前 1580 年)开始放置在死者墓穴中的一种书册,因此,此书册基本上是属于新王国时期的一部宗教书。据说这些书册放在墓穴里可以保证死者能顺利通过俄赛里斯的评判,避免各种厄运,在冥国过幸福生活。在公元前 2400-前 2200 年间,古王国日城的祭司们为了使国王平安进入另一个世界,能在将来有朝一日重新复活,就编辑整理各种丧葬仪式礼、制作木乃伊的法术和仪式,以及流传在社会上的神话、诗歌、巫术、咒语、祷文等,并把它们刻在安放遗体的金字塔内壁。后来在中王国时期(约公元前 2100-前 1800年)又把金字塔的作法推广到一般墓穴的安放进程中,在木棺外面书文,称之"两条道路文" ,并附有去冥国的向导书。《死者书》继承了古王国的金字塔文和中王国的棺文,又加进一些新的内容,以法术的口气写成文章,附上" 称量心脏" 的图画,分为不同篇目。
  新王国时期在祭司们的倡导下,人死以后由祭司作法术制成木乃伊,安葬时尸身下面放一个圆体状的东西作为护身符,尸旁放符录、《死者书》等,每个方面都有繁琐的仪式。在安葬结束以后,除了固定日期祭祀亡灵外,又做一个死者的护卫灵,据说死者的身魂可以依附在护卫灵上,由生者供奉,直到死者复活为止。这时,埃及传统的宗教意识受到冲击,围绕着死者亡灵的巫术活动弥漫于整个社会,太阳神的主神地位下落,俄赛里斯这位冥界之神升为主神。
  古埃及人的巫术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他们认为人有善恶报应,人能死而复活,俄赛里斯神虽惩罚行恶之人但又是宽容的,允许改过,巫术不仅可使人逃避惩罚而且使人尽快复生。
  古埃及的宗教后来虽然被罗马基督教代替了,但在当时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公元前 16 世纪埃及人征服巴勒斯坦,在这个地区生活的以色列人(即希伯来人)的宗教观念受到冲击和影响;再后希腊人和罗马人在征服埃及的过程中也接受了埃及人的部分神灵观念;其灵魂不死、善恶报应的观念可能影响了与之有过交往的许多国家的宗教意识。
  四、古西亚的宗教
  我在山项祭祀,
  我将祭器七个七个排列
  下面我堆着芦苇、柏香木、及番石榴木。
  诸神闻味,
  诸神闻香味,
  诸神像蝇子集在献祭者之身。
  ……
  ——摘自《吉加美什史诗.洪水的神话》,引自《世界古代史史料选辑》(上)第 65 页。
  1.社会历史范围
  古代西亚的宗教自公元前 3000 年苏美尔王国建立开始,到公元前 6世纪新巴比伦王朝,及公元前 5世纪的波斯帝国。在此期间西亚的主要国家有苏美尔和阿卡德王国、古巴比伦王国、亚述帝国、新巴比伦王国、巴勒斯坦以色列犹太国,以及属于中亚细亚的波斯帝国等奴隶制国家。西亚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是世界古代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两河流域的名称在希腊文里为" 美索不达米亚" ,通常又称之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从区域的民族来说,两河流域的北部又叫亚述地区,南部又叫巴比伦尼亚地区,东南部的北方叫阿卡德,南方叫苏美尔,这些民族的来源至今也没有都弄清楚,只知公元前 3000 年以前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居住着多种民族,各民族的社会状况和宗教信仰不同,经常发生争吵和战争,其中苏美尔人首先进入奴隶制社会,并一度建立了统一的王国,以后是别的民族先后强大起来,建立统一的王国,西亚和两河流域是不同民族的国家先后称雄。
  2.苏美尔宗教
  从公元前约 3000 年到前 2100 年是苏美尔王国的宗教,中间阿卡德人曾一度征服苏美尔,史称苏美尔——阿卡德文化期。
  (1)神界观念
  苏美尔的宗教是主次分明的多神教。在踏入阶级社会初期的城市国家里,他们仍然保存着原始社会宗教信仰的痕迹。神界以女性神为主体,叫" 母亲女神" ,用动物或植物的形状表征神的形象,如把天神制成牛身人面形。
  他们以人间的家庭关系设置神的关系。首先是让安努(天神)为家长,作"众神之父" ,职管神界;其次是让男性神和女性神互为夫妻,生儿育女,如繁殖神杜木兹是" 圣母" 印妮娜的" 真正儿子" ,爱情和丰收神伊西塔是月神辛的女儿,杜木兹和伊西塔结为夫妻;最后在首位神安努之下设置不同地位的神,如地神、水神、月神、日神、灶神、谷神,形成等次分明的神界。与此同时又让国王取得神性,认定国王生前是神在人间的代表,死后又归于神界,为他修庙建像,祭献供品,让天上的等级和人间的等级都主次分明。
  苏美尔人的主次分明的神谱体系有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大约公元前 23 世纪以前他们已经出现了各个独立的城市国家,形成列国争霸的局面,在这个世纪的中叶阿伽什城的卢伽尔王有统一的征兆,后因阿卡德人的入侵而中断,公元前 21世纪他们打败阿卡德人,由乌尔城的乌尔纳木王建立了第三王朝,统一了两河流域。在这个过程中,以" 母亲女神" 的退出为标志,女性神不居于高位神的地位,出现了以男性神为高位神的高低有序、职责分明的神系。
  安努、恩利尔、伊亚是苏美尔的三大神。其中;首位神叫安努(阿卡德人称" 阿努姆")。他是众神之父,但形象有些模糊不清,属于苍天神,似乎是神的会议召集人,配偶为女神安图姆,并不见他管什么具体事,但他的地位始终没有动摇过。
  高位神叫恩利尔。他是地神、" 呼吸之主" ,由他主宰具体事情,在经书里其形象有些可畏,天降洪水淹没大地是他决定的,而安努神虽同情人类可也无可奈何,大概是由他和安努共管神界。
  第三位大神叫伊亚。他是水神,相传人类和文化是由他创造的,又为智慧神,在天降洪水时他曾向人泄露过消息,对人是同情的。
  次一等的神有多位,主要是:夏马西。他原为两河流域闪族人的太阳神,苏美尔的太阳神叫巫杜,两位神相混,苏美尔人把太阳神称为战神,阿卡德人认为他给人以光明,能战胜一切黑暗。他的父亲叫欣,也是位苍天神,形象为长须老人,是月神。据说伊西塔是他的妹妹,有的庙宇里供奉这三位神。
  伊西塔(亦称印妮娜)。女神,据说她既是战神又是爱情和丰收之神,还具有医疗之神的性质。她被认为是月神欣的女儿、太阳神夏马西的妹妹、农业和春天神杜木兹的情侣。在供奉她的神庙里有一批向她献身的神娼,与外来人发生性关系,把卖淫的钱献给庙宇。此神的地位仅次于水神伊亚。
  杜木兹(亦称坦木兹)。农业和春天之神,兼具有医疗之神的性质。据说他曾被杀死,是情侣伊西塔神把他从" 阴间" 救回来的,在他死后大地生机停息,复活为神后大地才恢复生机。
  再次一个等级的神有:宁吉尔苏,战神和农业神;提拉什,可能是建筑神;巴乌,天神安努之女,宁吉尔苏神之妻,是长春神,为仁慈圣母;宁娜、水神伊亚之女,为河及泉水之神;伊拉,瘟疫与死亡神;阿达得,雷电雨及洪水之神;宁都,生育之神……
  这些神的名称和职责,以及他们之间的夫妻、父女、父子等关系,在神话传说和文献资料里有些混乱,这可能是因为城市国家各有各的不同职责的城市神,而统一时间又不是很长,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去淘汰一些相互矛盾的神名和神的关系。
  苏美尔的神谱对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诸国宗教神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古巴比伦制定的《法穆拉比法典》收集了这些名称的神,并把这些神当作崇拜的对象。
  (2)创世说与洪水神话
  像其他古代民族一样,苏美尔人也把世界万物归于神的创造,不过他们的神创世说比较粗糙、呆板,而且着重是讲神创造人,不大讲神创造自然体。
  在神创造人上有两种说法,一是关于洪水的神话里说神的女王" 生了我的民" ,即人是由女神创造的;二是在一些古代文献里说人由地神恩利尔创造的。由于人为神的创造物,所以人要取悦于神,为之修神庙,向神奉献一切,祭祀神灵的恩德。
  洪水的神话传说可见于苏美尔泥板文《洪水史诗》和阿卡德语泥板文《吉加美什史诗》第十一板。" 史诗" 记载了被洪水淹没的五个城,所以应该是苏美尔城市国家早期的产物。英国考古学家吴雷在苏美尔地区的发掘,发现了公元前 4000年至公元前 2800 年之间确实有洪水堆积物,并且地域广、时间长、次数也不只有一次。关于苏美尔城市国家洪水的传说,同历史上众多民族关于洪水的神话传说一样应是对洪水灾难的反映,而不是完全凭空杜撰。
  苏美尔人的洪水故事很简单。它说,神要毁灭人类,降下洪水,六天六夜狂风暴雨淹没大地,第七天才让风雨停息,但地上一片汪洋,人类除乌巴拉什的儿子及儿子之妻因事先得到消息,才携带财物、活物、亲人、匠人乘船逃生,后他们夫妻二人把鸽子、燕子、乌鸦各一只放出探侧洪水的涨落,在水退以后开始祭祀神,而他们自己后来也成为神。这个神话故事早于西亚犹太教的洪水神话传说,同后来的《旧约圣经》" 创世说" 的故事十分相似。
  后者讲的洪水也是神为毁灭人类而制造的,也是只有一家即挪亚一家乘船逃生,也是放出乌鸦和鸽子看看大地是否突出水面。但是,苏美尔的洪水神话传说和后者又有不同:《圣经》是上帝至高神决定,苏美尔人让众神开会集体决定;《圣经》是由上帝自己告诉挪亚逃生的,苏美尔是让智慧神伊亚泄露消息的,而这位神也没有受天神的惩罚;《圣经》中的神对洪水加给人身上的灾难没有丝毫同情,反而认为这是对人的由情欲升起的道德伦丧的惩罚,而苏美尔人的神对人类遭受洪水十分同情,有为此哭泣之声,是悲伤和怜悯的态度。因此,苏美尔人的洪水神话传说有点众神平等共议共决大事的倾向,完全不同于《圣经》上帝的至上性、独断性,但是苏美尔的洪水神话会对犹太教的神话产生影响,从而也成了《圣经》洪水神话的来源之一。
  (3)天国与来世
  苏美尔的天国是指神的世界。第一,他们认为天国的神是不朽的,众神有了大事要在天国里商量,如降洪水淹没大地、春天之神杜木兹被囚禁在" 阴间" 要不要救他出来,相传都要经过神的会议才定下来的。所以,他们讲的天国就是神开会的地方,而不是有琼浆玉液的地方;第二,除安努等苍天神之外,对大部分神灵来说也不是住在天上,而是或在天空中、山林里游荡,或聚集在供品旁、神庙里;第三,个别英雄人物虽被描绘成半人半神人物,但苏美尔人认为他们也是有生有死的,死后也不能到天国去。如《吉伽美什史诗》中的两位传奇人物,即吉伽美什(相传是一个城邦国的王)和他的朋友恩奇社(相传是野人,曾与神交媾)死后也没有升为天国中的不朽神。这样,天国和人间有了明确界限,无论何人都不能到天国去。
  他们有" 阴间" ,但不讲人死后阴魂是否在地狱里受苦受难,是否有善恶报应。大概他们认为人既不能到天国去,也不会一定到地狱去。可是在苏美尔王国后期很关注坟墓的修造。考古发掘在乌尔城(第三朝首府)发现了至少 2500 个陵墓。它有三种类型:一般平民坟墓很简单,随葬品极少;富裕者(可能是贵族墓)坟墓里有金盔、金碗、金灯等随葬品,但无人殉;王室陵墓有几座石或砖建的房间,随葬品除金银财宝外还有人殉,有的达几十人。
  据《吉加善什史诗》第二部分记载,死者的亲信、家臣,奴隶都是被殉的对象。可见苏美尔人认为死后还有来世,否则不会这样重视坟墓的营造,但他们可能还没有来世的具体图画。
  (4)神庙、神像
  历史学家们把苏美尔城邦国家形成前后划分为三个不同的文化期,即欧贝德时期(约公元前 3500 年)、乌鲁克时期(约公元前 3100 年)、捷姆迭将时期(约公元前 2900 年前后)。其中,奴隶制度的社会关系和城市国家开始于第二个时期,形成于第三个时期,但神庙在第一个历史时期就出现了。
  考古学家在欧贝德丘陵上挖掘出来的神庙,墙壁上有壁龛,可能是放神像的地方,出土的女性小雕像,可能是母亲女神像。在乌鲁克第二历史时期挖掘出一座大塔庙,塔庙的外形庞大,结构宏伟,最上层是神庙祭室,是祭神的地方,最下层有四层土台,分别涂上黑(代表阴间)、红(代表人间)、青(代表天堂)、白(代表太阳)四种颜色,每层都绘制奇花异草。这座塔庙叫" 埃安娜神庙"(可能是丰收和爱情之神),共有 18 层,每层有神龛等建筑,可能是放神像的地方。在捷姆迭特第三个历史时期,人们在不少古代城市里都挖掘出神庙建筑,卡法伊城的月神庙有 10 层,占地达 8000 多平方米,结构相当复杂宏伟。在神庙里有神龛、神坛,是祭祀神灵的地方;在神庙前面有一个很大的广场,既是民众宗教活动又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可能苏美尔人城市邦国的国王颁布政令、召集民众会议、欢送战士出征和庆祝胜利等节日,都是在神庙广场上举行,以此表示神意。
  苏美尔人有神像,神像是男女性别分明的小雕像,绘制在神庙墙壁和器物上。神像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天神、地神、水神、星神等,常以人形和动物形表示;二是祖先神,常以慈祥老人形表示;三是国王像,因为国王也是神。神像较呆板,以现代人看来身体各部位比例不合尺寸。
  (5)僧侣集团
  苏美尔人较早就修建了规模宏大的神庙,并且盛行占卜和观天象卜人事之术,神庙中祭祀神灵的空场大概是举行宗教活动的地方,有祭司僧侣一类的人物。最初,他们可能还没有专门的、固定的僧侣,约公元前 3000 年左右,城邦国的国王和柏达西在需要祭礼神灵时,要亲自到神庙里向神灵献祭,由宫廷的侍从兼任僧侣。随着对神灵崇拜和祭祀仪式的日趋复杂,逐渐出现了管理神庙的僧侣集团,并形成一个具有特权的僧侣阶层。僧侣们有一定分工,有的偏重于给人占卜、念咒、祈祷;有的偏重于整理巫术魔法和流行的民间宗教信仰,为国王制定宗教法规;有的偏重于培养新的僧侣。但是这些分工都是相对的,一般来说他们的宗教职能有三,一是主持祭神仪式,一是给人作驱邪消灾的法术、巫术,三是编造和宣讲神迹。他们主要在神庙里活动,其中上层僧侣实际上是奴隶主阶级的一部分,这些人管理庙产和执行国家的宗教仪式。当时,神庙里有奴隶和依附者,分有土地和牲畜,甚至有大量的女奴供僧侣役使。据记载,拉什有座女神庙,其奴隶和依附者多达 1200 人;贝城的女神庙给依附者一年只发放 4至 5个月口粮,但占有依附者创造出来的大部分产品。神庙中的僧侣们以神的代言人身份把贵族的地位、土地、权力都说成是神意的结果。有一块约公元前 2500 年的泥板文,上书" 神宁吉尔苏所爱之处,我,安那吐姆已为他把此地收回。" 宁吉尔苏是苏美尔的农业之神(一说是战神),安那吐姆是地方的名称,意思是我占有这块土地并不是为了我,而是执行了神的旨意。有块碑文上面记载着," 地神思利尔以神圣的统治权授于恩铁美娜,从 3600 名男子中确定他的权力。" 恩铁美娜是位管理3600名男子的人物,可能是个小的城邦王,恩利尔是地神,意思是恩铁美娜之所以拥有统治权也是由神派定的。这些说法大都来自僧侣们或经他们认可的记载,可见僧侣集团不仅主持宗教活动,而且还参与国家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
  僧侣集团为了聚集财富甚至于还创造了神婚制度,让下层的女僧侣在神庙里公开向外来人卖淫,把卖淫的钱奉献给神庙,说这是女僧侣向神献身的表现。当苏美尔人的各城邦和另外的民族发生战争并取得胜利时,还要向神庙献财物和奴隶,在安那吐姆碑文中多处有这样的记载。
  僧侣集团的财富和权力曾引起与王室的矛盾。在卢伽尔安达统治时期(约公元前 2384-前 2378 年),国王曾下令把神庙的土地划归王室所有,对僧侣要征收赋税,但是到乌鲁卡基时期(约公元前 2378-前 2371 年)又下令归还了神庙的财产,实际上是在僧侣集团的压力下屈服了,可见僧侣集团的势力已经达到了与王权抗衡的地步。
  总的来讲,苏美尔的宗教组织程度不高,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统一的教规;宗教观念系统性不强,还没有一个主神管理的欢乐天国和一个灵魂受审判的冥界世界。
  3.古巴比伦宗教
  公元前 19 世纪中叶至前 17 世纪末,两河流域起主导作用的是古巴比伦宗教。
  在苏美尔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受王朝统治的巴比伦城市的民族逐渐强大起来,到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以武力完成了两河流域的统一,建立了强盛的巴比伦王朝,史称古巴比伦。历史上习惯以古巴比伦建国之年(约公元前 1894 年)至灭亡之年(约公元前 1595 年)为古巴伦的历史。
  (1)主神马尔都克
  古巴比伦人和苏美尔人是两个民族,可能是由于苏美尔对巴比伦的长期统治和两个民族的互相融合,古巴比伦人基本上接受了苏美尔人创造的天神安努、地神恩利尔、水神伊亚和繁殖女神伊西塔等神灵观念,同时又对苏美尔的神灵世界进行改造,创造出了以主神马尔都克为首位神的多神教。
  主神马尔都克本是巴比伦城的地方神,职掌农业,后来随着巴比伦人以武力统一两河流域的胜利,此神变成了战神、胜利神、主宰神,成了唯一的大神。据神话传说,第一,巴尔都克本是水神伊亚的长子,后杀死大怪物提阿马特,并用怪物的身躯造出了人类和万物,应该受到人类的敬拜;第二,马尔都克的权力是天神安努、地神恩利尔、水神伊亚共同商议授权的,因为那些神可能是年令太大,已经不能保护人类和次神们的安全,所以才授权于马尔都克,让他成为众神之王和人类主宰。他们称马尔都克为" 伟大的统治者" ,天上与地下最高的" 君主".根据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主持制定的法典,国王是马尔都克的" 牧者" ,是神意的" 促成者" 和" 完成者" ,所以国王是" 常胜之王".马尔都克" 衷心喜悦"和支持国王的一切行为,帮助巴比伦人战胜敌人,让敌视巴比伦的人" 血染尘埃".当时巴比伦人除主神马尔都克外,还崇拜其他神。最高的一组神就是前面提到的天神、地神、水神,不过这组神不大管具体事情;次一组的神是太阳神沙玛什、月神辛、繁殖神伊西塔和植物农业神杜木兹,这组神也是来自苏美尔,他们经常管具体事情;在这两组神之外还有一位雷雨神阿迈德,特别受到巴比伦人的崇拜。他们非常重视对天象的观测,把天上的星辰也看作星宿神,并认为星宿神也职掌着人间的事情,如火星神涅尔伽尔管战争、疾病和死亡,水星神那布是智慧之神,管文字、计算等等。这些神中的大部分可能原来都是城市神,后来逐渐成了巴比伦人共同崇拜对象,由于巴比伦城的特殊地位,所以马尔都克成了最大的神。
  (2)寺庙、僧侣
  古巴比伦人修建宏伟的神庙和寺塔,大概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建筑,在寺庙里有雕像和壁画,可惜后来受到了破坏。这方面的文物发掘出来的也不多,我们现在知道有两件:一件是汉谟拉比国王的浮雕像,一件是汉谟拉比从神手中接受法律的浮雕,它们极有可能都是原寺庙中的建筑物,是人们供奉的对象。第一件说明当时的巴比伦人也把国王作为神去敬拜,第二件说明国王的法权来自神,即" 君权神授".古巴比伦王国有专门侍奉神灵的僧侣,他们的僧侣主管寺庙,不仅支配祭祀神灵的供品,而且与苏美尔人的僧侣一样,还有庙产,并从事高利贷活动。在僧侣中,有等级,有男僧和女僧,高级僧侣依靠占卜国家政事,直接左右国家事务,实际上是国家统治层的一部分,低级僧侣听从支配,作一些具体工作,所有僧侣都进行占卜、念咒和祈祷,及主持祭祀活动。其中,有的僧侣日夜要到寺庙顶层观察天象,记录星辰的变化,以此说明人间将要有什么发生。他们在寺庙里办僧侣学校,培养僧侣人才,同时也传授天文历法知识,从而促进了天文学和数学方面的发展。
  (3)神话、占星术、巫术
  ①神话。古巴比伦的神话较之苏美尔的神话有了栩栩如生的格局和个性鲜明的神灵与妖怪。
  一篇是主神马尔都克战胜妖怪提阿马特的故事,说提阿马特创造 11 个不同怪物,都是极有法术极有力量的凶恶之怪,有时还要欺负神。马尔都克驾起神驹,带着神箭,主动向提阿马特挑战,先是放出恶风吹她,她就张口吞食主神,主神发出神箭才结束她的生命。之后,在女神阿如孺的帮助下用她的身体各个部位创造了日月星辰、天地万物和人类,保护了年长的神,因此众神尊他为主神。
  另一篇神话源于苏美尔人的伊西塔神救情侣杜木兹神的传说,只是比前者多彩多姿。据载,地狱之王叫埃利什奇加尔,是位女性神,爱和繁殖之神叫伊西塔,植物、农业和青春长在之神叫杜木兹。这后两位神在苏美尔神话里是对情侣,前一位地狱之神可能是后来的,至于地狱的描述肯定是巴比伦人的创造。故事是:地狱之神把杜木兹关在" 有去无回的地方" 受折磨,伊西塔到地狱里去救他,但这位女神又被地狱之神关起来,受尽折磨,由于天神们害怕生命会因此失去爱欲和生殖而枯萎,于是由智慧之神伊亚派人救回了杜木兹和伊西塔。这个故事表达了古巴比伦人对" 阴间" 的看法,即地狱有位王在治理,里面有群鬼被关着,地狱有七重门,每道门皆有守卫。
  古巴比伦人有许多有趣的神话,这些神话大都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盛行于奴隶社会初期,曲折地表达了生活中思考的问题,体现了某种宗教观念。
  如马尔都克对妖怪的战斗,既体现主神马尔都克战胜敌人的气概又体现人们崇尚造物主的心理;伊西塔、杜木兹在地狱中受折磨后又回到神界,乃是人们对生与死的思考和死而复生的愿望。
  ②占星术。古巴比伦人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在计算季节和测定两河流域泛滥周期的推动下有了较为丰富的天文知识。僧侣们经常手拿喇叭形状的瞄准器到寺塔顶层观察天体的变化,记录观测结果。当时,人们已经知道日月蚀、慧星流逝、星体的运转等现象,并绘制星象图,给一些星座起名称,如天蝎、狮、巨蟹、双子等。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必然初步认识到天体变化同两河和动植物之间有某种对应关系,于是推动了占星术宗教意识的发展。
  最初,僧侣们认为天寰有三重,后来认为是七重,天神住在天上海洋里伸出的天堤上,太阳和月亮是神做的天灯,其它星体是天堤上的绵毛,太阳从东方之山的山门出来,运行一天,到西方之山的山门里进去。大地有三层,人住在上层,地上的所有东西在天上都有,并且主宰着地上的东西;下层是死者世界,有七重或十四重城围绕着一座宫殿,由女王埃利什奇加率领 600个地下精灵治理;中层是埃阿神的领域,为海洋。这种观念来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占星术宗教观念的发展,僧侣们把天和地看作一体,认为其区别只在于地上的东西反映天上的东西,天上的变化主宰着地上的变化,于是依据天体的星象来占卜人间的吉凶祸福,预测未来。
  ③巫术。古巴比伦人的巫术宗教远比苏美尔的巫术宗教盛行。苏美尔人有一尊瘟神,叫伊拉,亦称内尔格勒,原崇拜中心就在巴比伦附近的库图一地。在古巴比伦统一两河流域期间,瘟神内尔格勒成了专门寻找机会致人于死地的恶魔。除他以外,还有各种妖魔鬼怪四处作祟,伤害生灵。古巴比伦人的地狱是个" 有去无回" 的鬼的世界,那里潮湿寒冷、阴森可怕。他们害怕死后为鬼,对疾病和灾祸十分恐惧,于是,崇拜和祈求妖魔鬼怪的同时又让神界出现了一批新的保护神,如宁胡尔萨格女神、宁基什吉达神等等。在这种背景下巫术宗教到处流行,人们用咒语、法术来驱除妖魔鬼怪,用各种禁忌来寻求平安,用念咒和烧偶像去邪消灾。当时,巫术活动影响了国家的正常秩序,巫者以巫术骗钱和干预国家政事,所以同国王和高级僧侣们发生矛盾,古巴比伦法律曾一度限制巫术活动并对巫者进行制裁,但由于国内上下都相信巫术可以驱除妖魔鬼怪,巫术活动蔓延于整个社会,根本无法遏止,这也是古巴比伦王国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
  4.亚述宗教
  亚述位于两河流域北部底格里斯河中游地区,约公元前 3000 年,亚述逐渐形成一个以村社家族经济为基础的城市国家,苏美尔地区的人曾到这里建立商业据点。约公元前 1800 年亚述国王曾模仿巴比伦专制政权,号称" 天下之王" ,后被米坦尼人征服。几年后又一次强大起来时曾攻打巴比伦国,古巴比伦国灭亡后它也开始衰落,直到公元前 10 世纪亚述人再次强大并且不断发动战争,攻占周边国家,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军事帝国,约公元前 612年被新巴比伦和米底联军打败,亚述帝国灭亡。
  亚述帝国的宗教承袭苏美尔王国、巴比伦王国的宗教,其神界观念出现了主神阿苏尔,在宗教组织和宗教礼仪,法术和巫术方面与古巴比伦基本相似。
  (1)主神阿苏尔
  亚述帝国是主神多神教。其主神叫阿苏尔,原是位雨神、农业神、阿苏尔城市的保护神,在亚述帝国的兴起过程中,亚述人把他与苏美尔的地神恩利尔之威力混同,与两河流域流行的" 天崖" 神话联系起来,在萨尔岗二世(公元前 722-前 705年在位)正式确定为亚述的主神、战神、胜利神。他的形象常以带翅圆盘来表示,可能是威力四射的意思,亚述人军队的军旗上绘制这种图案,象征战争胜利。
  阿苏尔神是亚述帝国唯一的保护神,在神话中他同安莎儿神混同。安莎儿是" 天崖" 男性神,其孪生妹妹是" 地极" 女性神吉莎儿,他们相交于地平线上,是原始大海提阿马特与原始甜水阿卡苏的子女(或他们的子女的子女),之后"天崖" 与" 地极" 配为夫妻,为苍天神安努的父母。这个原始创造神的神话很早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传播。苏美尔王国时期,其第三位大神伊亚杀死了提阿马特,自己成了水神中首位,亚述人让阿苏尔与" 天崖" 结合,意味着他们的主神高于苏美尔的首位神安努,应该代替古巴比伦的主神马尔都克。
  按亚述人的说法,阿苏尔是" 众神之主" ,是世界和人类的创造神;国王是阿苏尔神在人间的代表,违背国王的意志即是违背了神的意志;军队出征是实现阿苏尔的愿望,在出征前后都要向神提出书面报告(实际是向国王),征战的过程中要向阿苏尔祈祷,保佑胜利归来。除阿苏尔神外,还有许多次神,据说共有150 多,大体与苏美尔、古巴比伦的次神界相同。
  (2) 神庙、僧侣
  据说亚述人有 50 多尊神有神庙,有的类似王宫。神庙和王宫的入口处雕刻着人面牛、人面狮,为守护神。内部墙壁和圆柱上的浮雕大都是关于战争、狩猎、俘虏、胜利品和宴饮庆典,以及对阿苏尔神的颂词,庙宇中央供奉神像;祭司、僧侣们管理庙产,主持崇拜仪式,为求告之人唱颂祷词,传达神谕。一些大僧侣还利用这一点控制国王,干预政事,影响国家事务的处理。
  (3)巫术
  亚述帝国盛行巫术宗教。据他们说神有司善神和司恶神,只有司善神才帮助人,而司恶神和恶鬼精怪专门与人作对,让人生出许多疾病和灾难。也许是出于对恶神恶鬼的恐惧,也许出于害怕死亡,在所有亚述人身上都佩戴着形状相异的护身符,经常祈求它的保佑,有泥制的或金属制的、石头制的,上面或是神像或是咒语,挂在脖颈上或带在身上,用以避邪气保佑生活顺达。
  僧侣们大都会作法或施展巫术,被人们称之为法师,国王被认为是造福国家的大法师。
  巫术宗教在亚述人的生活中占据着特殊地位,日常生活中几乎是每一件事情都要向法师请教。亚述人辟建的动物园里有时把动物屠宰后去掉毛、内脏、四肢,做成可以保存的胴体,其目的不是为了研究,而是为验证僧侣们所讲的关于怪兽的预言。当时的僧侣大都从事医生这个职业,可是他们给人看病时必用巫术魔法,一边念着咒语,一边毁掉用泥土、树脂、蜡浆、树木做的病魔偶像,认为这可以消灾除邪,使病人安康。亚述士兵出征打仗,重要官吏的任命、重大事件的处理、国中大事等等,均由大法师身份的国王亲自主持仪式,僧侣们念咒语,以特定方式讯问神的旨意。他们有着许多清规戒律和诸多的禁忌," 举手投足,莫非神命" 的观念深深扎在亚述人脑海里。
  5.新巴比伦宗教
  新巴比伦王国的建立者是迦勒底人那波帕拉沙尔(公元前 626-605年),所以史书又称新巴比伦王国为迦勒底王国(公元前 626-538年)。公元前 612年亚述帝国灭亡,巴比伦国经过战争重新掌握了西亚的领导权,当时叙利亚人、巴勒斯坦人、以色列犹太人一度都是新巴比伦王国的臣民。这些被压迫的民族虽然在政治上丧失了国家的独立性,但在宗教信仰方面并没有改换门庭,有的还有所发展,从主神教发展为一神教,产生了系统的宗教体系,对后来的宗教发展起了极大影响,在这方面,以色列犹太人是个突出的事例。
  (1)战神马尔都克的新形象
  在亚述帝国时期,亚述人以阿苏尔神代替了马尔都克神的主神地位,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强大并最后打败了亚述帝国,马尔都克神重新成了众神之主的主神,认定只有他为天地万物的创造神。
  新巴比伦人对马尔都克又为主神作了新的解释,据一种经文里讲:这位伟大的主神曾经有段时间被禁闭在地下王国,引起了地上人们的不安和骚动,这时马尔都克的妻子" 巴比伦的圣母" 到地下王国用众神的生命水使马尔都克复活,又为众神之王。这个故事显然是把苏美尔和古巴比伦的伊西塔女神救情侣社木兹神的传说,又移植到马尔都克身上,但新巴比伦由此使马尔都克神的形象更加高大,让诸神的力量都融合在一尊神身上。如智慧神伊亚是" 智慧的马尔都克" ,月神辛是" 夜光的马尔都克" 等等,实际上各种神的力量都被说成是马尔都克的分身,这体现了新巴比伦的宗教从主神多神教向一神宗教的转变过程。
  (2)神庙、僧侣与祭祀
  新巴比伦给马尔都克神建造了规模宏大的神庙。巴比伦城的大神庙有座高达90米的梯形塔,顶端四角有镀金的小庙,其中供奉马尔都克金身像。祭祀活动相当庄重,有严格的仪式。每年的主要节庆安排在尼桑月 1至 11 日,首先唱颂词,歌颂马尔都克战胜恶魔,创造世界;接着由僧侣宣读马尔都克受难、复活的神话。这时还要有国王扮演受难的马尔都克(有时由别人代替演出,但必须以国王的名义),国王要跪在地上,丢掉王笏、王冠,接受大僧侣的抽打,然后国王表示敬神,大僧侣停止抽打,又向国王祝福,把王笏、王冠交给他,才结束第一个仪式;第二个仪式是演义马尔都克神和" 巴比伦圣母" 结婚的场景,有歌舞相伴,僧侣主持,他们念祷文祈求神的保佑,以某种动作行为表示神意;第三个仪式由僧侣抬着各地的神像,如日神、月神、水神………等诸神像,到巴比伦城朝见马尔都克主神。马尔都克是头戴金冠,身穿缀宝石的盛装,其他神依次相伴,由僧侣主持举行众神胜利游行,最后来到马尔都克神庙的大厅里举行神的会议,由僧侣占卜问神对本年度的神谕,再由国王引导,沿着" 圣道" 离开神庙,游行到城郊的节庆之宫,表示国王同神一体,是马尔都克神的代表,显示王权的神圣。
  节庆仪式隆重繁琐并相杂有法术、巫术。据新巴比伦的规定,国王只有通过宗教仪式才是合法国王,如果不能按期举行就被认为国中有灾难降生。
  当时,巴比伦城的僧侣集团利用宗教仪式干扰国家的活动,同国王的矛盾日益尖锐,在那波尼德国王(公元前 555-538年)时期终于爆发那波尼德国王为了巩固自己政权所进行的宗教改革。他首先抬高哈尔兰地方神月神辛的地位,其次是自己离开巴比伦城到到铁伊玛城居住,最后是把各城市的神像集中在巴比伦城。这样做既冲击了巴比伦城僧侣集团势力,又打击了地方僧侣的势力。他有意不参加一年一度的庆典,也不搞登位的庆祝活动,想以此削弱各僧侣集团的权力。这自然引起僧侣集团的激烈反对,他们不承认那波尼德的合法地位,甚至于投靠巴比伦的敌人波斯国,借助其力量反对国王,宗教改革终于以失败告终。
  据记载,当时的巴比伦城有 53 座大神庙、55个祭大神的神坛、300 个地神神坛、600 个天神神坛、380 个其他神的神坛,巴比伦城实际上成了宗教城。
  僧侣贵族同军人集团、商人奴隶主一起极力搜集古巴比伦的宗教文献,恢复旧的礼仪和庆典,盛行法术、巫术,新巴比伦实际上变为宗教国。
  6.犹太教
  (1) 犹太教的产生与发展
  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以色列犹太人创造的犹太教是一种较完备的、对后来宗教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的一神教宗教。
  犹太人古称希伯来人。约公元前 3000 年他们还是游牧部落时就从阿拉伯半岛迁徙到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古巴比伦时期,他们信仰部族神耶和华(当时的耶和华神可能是" 永远存在" 的意思),后来可能是同古巴比伦的马尔都克神宗教信仰发生冲突与沉重的民族压迫,在部落首领亚伯兰的带领下迁徙到迦南地区定居。为了同当地的迦南人分开不被同化,又把耶和华说成是" 万能的神" ,并说希伯来人是他的" 选民" ,还和他们定了" 圣约" ,赐福于他们,而他们的男性婴儿在出生后第 8天都必须施行割礼(见下文),以作为向耶和华神定约的标志,这时犹太教的萌芽状态已经有了初形。亚伯兰死后,他的两个儿子以扫和雅各分裂又和好,这时出现了以色列的名称,据说是雅各和神比赛摔跤并取得胜利,是天神让雅各改名为以色列。后来因迦南地区大旱灾,雅各带领人们到埃及定居。约公元前 1300 年,以色列人不堪忍受埃及国王的压榨,在摩西这位部族首领的带领下从埃及迁徙到巴勒斯坦定居下来。摩西为统一希伯来人的宗教,声称耶和华神在西奈山上授给他十条戒律,并把它刻在石板上,规定希伯来人必须遵照执行,与此同时,他又规定了主要宗教节日。至此," 摩西十诫" 标志犹太教正式诞生。
  公元前 11 世纪,迁徙到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建立了犹太王国,开始了奴隶制社会的历史。约公元前 935年王国分裂,南部仍为犹太王国,北部为以色列王国。公元前 722年亚述人征服以色列王国,公元前 586年新巴比伦王国征服亚述,灭犹太王国。新巴比伦把犹太人的贵族、工匠和一部分贫民掳到巴比伦,强迫他们做苦役,即所谓" 巴比伦之囚".从此犹太国不复存在,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并称为同一民族。但是,由他们创立的犹太教对后来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产生和发展起了重大影响,在宗教史上占着极重要的地位。
  被押到巴比伦去的犹太人,一方面过着当牛作马的亡国奴的生活,绝望中又希望得到解救;另一方面巴比伦人的神界观念又影响了他们原有的神界学说,特别是新巴比伦人的马尔都克神的至高至尊地位更会使以色列犹太人重新设置自己的宗教观念。
  纵观以色列犹太人的宗教即犹太教的发展轨迹,大体为:亚伯兰时期基本上是主神教,摩西时期是一神教,到新巴比伦时,宗教观念有了新的发展,一是耶和华神变成了宇宙神,即" 天地间唯一的最高神" 、天国与人间的" 上帝" ;二是上帝要派遣弥赛亚(即救世主)来拯救犹太人,复兴犹太国(后来基督教中的弥赛亚指拯救灵魂,而不是" 复国救主" 的意思)。因此,新巴比伦时期的犹太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以色列犹太人寻求摆脱苦难的呼声。
  (2) 犹太教主要经典、节日和礼仪
  犹太教的主要经典是《希伯来圣经》。基督教诞生以后把它作为《圣经》中的一部分,即《旧约圣经》。" 约" 指上帝耶和华与人订的" 契约".犹太教和基督教认为人与上帝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作为立约的一方即人遵守规定,另一方即上帝就会降福于人。因为上帝先同犹太人亚伯兰、摩西订过契约,所以基督教把这叫作《旧约圣经》。
  《希伯来圣经》,一说是公元前 19 世纪至公元前 9世纪之间的作品;一说除《摩西五经》和《先知书》以外,其余各卷是公元前 9世纪至前 2世纪中叶陆续成典的。这些说法都有待进一步考证,大体说来这部著作体现了从以色列人出走埃及到新巴比伦王国、波斯帝国、罗马帝国依次统治犹太人的历史和宗教信仰,是在不同历史阶段上不同祭司手中编纂整理而成的文献。
  《希伯来圣经》(指《旧约圣经》)共 39 卷,929 章(篇)。有《创世纪》,讲宇宙和人类起源;《出埃及记》,讲犹太人出走埃及国的经历;《利末记》,讲摩西在西奈半岛同反叛者的斗争;《民数记》,讲犹太人在西奈沙漠和迦南地区的生活;《申命记》,讲摩西所规定的律法。以上五卷为" 摩西五经" ,称为正经,它是《希伯来圣经》的主体部分。其中," 摩西十诫" (亦" 上帝十诫")成文最早,见于《出埃及记》,有的说该故事发生在公元前 15 世纪,有的说是公元前 13 世纪,成文于公元前 7世纪以前。它既是古以色列人的法律,又是他们的基本宗教思想,由此奠定了统一的犹太教神学体系。它规定了除耶和华外" 不可拜别的神" ," 不单单敬拜耶和华的,必须处死" ,以及节日和戒律。《摩西五经》是在这基础上经过不同历史时期逐渐形成的。在" 五经" 之外,还有" 先知书" 和" 圣录" ,各又分为若干卷,或记上帝的" 默示" ,或记先知、圣者们的言行,例来研究者对故事发生的时代和成文的时间说法不一,大体是"先知书" 是在以色列人成为" 巴比伦之囚" 时期整理的," 圣录" 是在以后整理的。
  犹太教的主要节日有:逾越节:为纪念耶和华上帝佑助犹太人胜利逃出埃及,在犹太教历尼散月(公历 3~4 月间)14日举行,庆祝 7~8 天。住棚节:为纪念犹太人在西奈沙漠住帐篷的艰苦岁月经耶和华的指点渡过难关,每年犹太人教历提市黎月(公历 9~10月间)15日举行,庆祝 7至 9天。五旬节:为庆祝农作物的收获节日,每年开镰收割小麦之日起,连续 7周庆收获,又称七七节。除上述三大节日外还有许多,如安息日:每周第 7天。说耶和华上帝创造世界万物时用了 6天时间,第 7天休息了,所以人们在这一天也不要工作,专事敬拜上帝;安息年:6 年种田,修理葡萄园,第 7年不可耕作,让土地休息。
  上述每种节日都向上帝献供品,如宰杀公羊羔、烧烤羔羊肉、吃苦菜和无酵饼等方式向耶和华上帝献祭,表忠心,而犹太人在神面前要尽情欢乐,尽情吃喝。
  犹太教的礼仪有:割礼:用刀割损诞生第 8天的男孩生殖器阴茎包皮,表示向耶和华立约,不受割礼的男人要从犹太教中开除。祈祷:平常念" 巴比伦之囚" 的哀歌(《诗篇》第 137篇),在节日里念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后对耶和华赞歌(《诗篇》第 126篇),平时每天早晨、下午和晚上祈祷,节日到特定地方祈祷。
  食物禁忌:不许吃分蹄不反刍(指猪)和反刍不分蹄(指兔)、无鳞无鳍(指鱼的一种)和地上爬行(指蛇、壁虎等)的动物,因为它们都是不洁之物。
  献祭的目的在于向神赎罪或求平安,可用规定动物进行血祭,也可以用农作物产品进行素祭,献祭人必须把手按在祭物上面(动物指头上),表示自己的罪恶转嫁给祭物身上,一部分祭物烧掉,另一部分留下作为祭餐吃掉。犹太教的礼仪较多,还有婚礼、丧礼,不一一例举。
  7.波斯帝国的琐罗亚斯德教
  (1)琐罗亚斯德教的产生
  波斯帝国是中亚伊朗高原的国家,早在公元前 2000 年以前就有人类居住。从公元前 550年至公元前 330年马其顿人征服波斯,是波斯帝国的宗教,即琐罗亚斯德教。公元前 9世纪居住在札格罗斯山地区的米底人社会内部产生了阶级,并在公元前 7世纪末形成国家,征服伊朗各氏族部落,同新巴比伦一起打垮了曾统治过他们的亚述帝国。这时,伊朗各部落的宗教崇拜中没有偶像,没有寺庙,但各部落都有祭坛,信仰战神的威力,以一柄铁剑表示战神。在居鲁士消灭米底后,他的继任者冈比西斯(公元前 529-523年)以武力统一伊朗,出兵征服埃及和西亚诸国,建立横跨亚非的波斯大帝国,在这个时候,宗教信仰上出现了主宰宇宙的天神,即最高神阿胡拉.马兹达。
  继冈比西斯之后的大流士王把自己的一切行为都说成是秉承神的意旨,并把琐罗亚斯德教奉为国教。
  琐罗亚斯德宗教的创始人是琐罗亚斯德,该教以他得名。" 琐罗亚斯德" 在古波斯语中又为查拉图斯特拉(希腊语就是这样称呼的),意为" 像老骆驼那样的男子" 、" 骆驼的驾驭者".关于他的生卒年代不详,一说为公元前 6世纪早期的人。根据传说琐罗亚斯德诞生于波斯西北部米底亚区的一个名叫斯比泰玛骑士家庭,早年从事祭司职业,20岁弃家过隐遁生活;30岁创建琐罗亚斯德教,但信教者不多;42岁得到大夏国王的支持,该国宰相之女嫁他为妻,在王族大臣的纷纷加入下,琐罗亚斯德教兴旺起来;他晚年在同" 异教徒" 的斗争中和一批祭司一起被杀,活了 77 岁。此种说法不可全信,可能是后人编排出来的。但从波斯古经《阿吠斯塔》的内容来看,其教义可能源于伊朗高原原始社会后期,因为该教的一位主神即阿胡拉.马兹达是同火的崇拜、太阳神和阿姆河女神联系在一起的,它可能发源于中亚细亚南部,以后传到伊朗各地。由此推断,琐罗亚斯德可能是该宗教派别的最后完成者,而并非始于他。
  (2)教义与经典
  琐罗亚斯德教全然不同于埃及、西亚诸国、地中海沿岸诸国的宗教。它的基本内容是:有两尊善恶相对立的最高神,属二元主神多神论宗教。其一是阿胡拉.马兹达神,属善,绝不作恶,代表火、光明、清净和生;其二是阿里曼,属恶,绝不作善,代表黑暗、恶浊、不净、破坏和死。人在善恶两种的争执中有自由选择决定自己命运的意念与权力。但是,该宗教虽然认为人有选择权,可是人死后善神阿胡拉.玛兹达将对所有死者审判,根据死者生前的言行通过" 裁判之桥"把善者送上天堂,让恶者到地狱受苦。并且,善恶二神通常是势均力敌,当世界末日来临时阿胡拉.玛兹达就打败了恶神阿里曼,这时正直的人就会享福,坏人被判入地狱受大火焚烧。在世界末日前夕,会出现一位救世主神,他会把一切工作作好,只等善神阿胡拉.玛兹达最终胜利。因此,它要求人们忠诚、正直、至爱互助、从善避恶,欢迎弃暗投明,其道德箴言是" 善思、善行、善言".由此,又有人认为该教属于主神多神教。
  琐罗德亚斯的经典是波斯古经《阿吠斯塔》,是公元前 4世纪阿契美尼德王朝末期编辑成的,其内容可以上溯到公元前 6世纪以前久远的年代。该书在希腊亚历山大入侵波斯时被焚,仅存一卷,后来公元 3至 7世纪又重新编纂,用东波斯语写作,现存《阿吠斯塔》就是这时的版本。该经典共 21 卷,主要记叙琐罗亚斯德的生涯和教诲,是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全书可分为六部分:(1)耶耶那:对神的赞歌,其中《雅什特》、《伽提》是该书最古老的部分;(2)维斯柏拉特:小祭仪书;(3)维提吠达特:驱魔书;(4)耶耶特:对神祗(指次神界)和天使的颂歌;(5)库尔达:短的赞歌或祈祷书;(6)伊朗民族的起源、神话传说和英雄史诗等。
  (3)拜圣火、节日、礼仪与组织
  该教的初期形态的主要行为是礼拜" 圣火".它的祭司阶层的人物称之为麻葛,火是阿胡拉.玛兹达善神的象征,代表光明。拜" 圣火" 时由麻葛组织,通过专门的仪式,向善神敬拜,表示得到了光明。
  该教在发展过程中又十分崇拜密特拉神。密特拉是太阳神,原为阿胡拉.玛兹达神的辅助神,是小神。或是因太阳与火相近,或是因人们的宗教观念中对主神产生了不信任感,反正稍后的波斯人又把密特拉作为一位最崇拜的神。由此开始把每年 12 月 25 日看作密特拉的" 生日" ,把一周的星期日看作密特拉赐福的时间,信徒们在每周星期日向密特拉神献祭品,进行祈祷仪式,每年 12 月 25日要举行盛大的节日庆典活动。
  琐罗亚斯德教的主要礼仪有:天葬:人死之后对尸体的处理方式。波斯人没有棺木,不造墓穴,没有随葬物品,琐罗亚斯德教视水、火、土为神圣的东西,所以反对水葬、土葬、火葬,而实行" 天葬".形式是在山丘等地建造一座" 寂没塔" ,塔顶安放一块石板,周围用石或砖砌成围墙,塔中央设天井,塔分三层,分别放置男、女和小孩的尸体。当尸体送来后,先放在石板上,让秃鹰啄食尸肉,留下尸骨,等晒干后放入井内。此举可能是象征通过秃鹰能到天空的光明之地,而尸骨有一个安息之地。新生礼:琐罗亚斯德教规定人到 10 岁时要举行聚会,会上由祭司授予" 圣带" 和" 圣衣" ,并且必须终生穿戴,表示是真正教徒。
  琐罗亚斯德教的组织:该教初期阶段可能是没有寺庙,只有神坛,后来在奉为国教的前后也有大量神庙出现,在初期的神庙中只设置没有偶像的崇拜物,后来才出现拟人化的神像。主持祭祀的神职人员叫" 麻葛" (祭司),意为" 从神那里得到恩惠或恩施的人" ,是神与人的中介人物。他们一般来自圣职家族,并世代相传。祭司阶层的组织人员有大祭司长、祭司长、助理和事祭司长的一般祭司等等级区别。祭司们领导并组织日常的和节日的祭典活动,传达神谕,为人们作祈祷和巫术,拥有解释神意的权力,因此祭司们的权力很大,在公元前 522年大祭司高墨达曾想自立为王,发动反对冈比西斯的叛乱,后被大流士王镇压下去。
  琐罗亚斯德教在公元 7世纪阿拉伯人征服波斯后,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在波斯本土逐渐衰落,以后在南亚次大陆,中国有一定影响。
  西亚地区及波斯的古代宗教,就两河流域的国家来说虽属于不同民族和不同时期,但基本上承袭了苏美尔的宗教,只是神灵界的主神发生转换,在亚述帝国和新巴比伦王国的巫术更为盛行,寺庙的建筑越来越巨大。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教和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都不同于两河流域,他们重视人的解救,讲世界末日。
  五、古印度的宗教
  他(婆罗赫曼)为了世界的繁荣,用自己的口、双手、双腿与双脚相应地创造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与首陀罗。
  ——摘自《摩奴法典,姓别》第 1条
  1.印度河文明
  据考古发掘材料表明,印度河流域是世界最为古老的文明地之一,在约公元前 2000 年以前这个区域的人就同西亚两河流域的人有来往,人们在两河流域发掘出来印度式的印章和器物,约是公元前 2350 年的东西。
  (1)印度河文明的地理范围
  印度有两条发源于喜马拉亚山的大河,一是印度河,一是恒河,其中恒河流域文明发展较晚,但它后来成了这个区域政治、经济、宗教的中心。通常讲的印度河文明,或印度河一恒河流域文明包括现今巴基斯坦(印度河流域主要在该国)、印度、孟加拉诸国家,实际是指南亚次大陆地区的古代文明(简称" 次大陆")。
  (2)印度河文明的历史范围
  在旧石器时代次大陆就有人类居住,新石器的文化遗址几乎遍及整个次大陆,大约公元前 3000 年印度河流域率先进入青铜时代。这时在印度河盆地居住的是达罗毗荼人,他们是最早印度河流域上古文化的创始者。之后大约公元前 2000年中叶以后,属于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部落一批一批从西北部进入次大陆,他们同原土著民族展开长达几个世纪斗争并占领了印度河上游,中游和恒河流域上游,后又扩展到恒河下游和纳巴河流域,最终在公元前1000年初期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实行严格的种姓制度,奉行与这种制度相适应的宗教,即婆罗门教,在公元前 6世纪初,次大陆有 16 个大国和诸多小国,形成列国争霸局面,直到约公元前 4世纪孔雀王朝政权建立才逐步统一起来。孔雀王朝覆灭后,次大陆又陷入分裂局面,这时奴隶制走向瓦解,封建制开始逐渐发展起来。
  关于印度河流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如达罗毗荼人和雅利安人的来源、轮回转世之说是不是婆罗门教的原始教义、吠陀时代" 梵" 的含义、僧侣阶层的出现及形成等等问题,一直有争论。南亚次大陆的上古文化史称印度文化。印度奴隶制初期和中期的宗教,上限大约在公元前 1000 年前后,即雅利安人城邦国家形成前后,下限大约在公元前 600年前后,即列国争霸开始。
  从公元前 1000 年至前 600年是印度吠陀时代后期,我们讲的古代印度宗教也包括从公元前 1000 年上溯到前 1500 年前后,即吠陀时代早期,因为在这个时期已经出现了奴隶社会的萌芽。
  古印度的宗教同种姓制度联在一起的,种姓制度亦称" 瓦尔那" (颜色、品质的意思)制度,实际上是奴隶制度的变形。约公元前 1500 年,雅利安人把自己称为" 高贵者" ,把被征服者称为" 达萨" ,以" 达萨" 和" 达西" 称呼男女战俘即奴隶。后来在雅利安人内部又产生了不同等级,形成了四种姓制度。即婆罗门种姓,主管宗教祭祀、占卜、念咒,史称僧侣阶层,他们解释吠陀经典,干预社会事务;刹帝利种姓,充当武士,国王也属这个种姓,主管军事和行政;吠舍种姓,一般雅利安平民,多数从事手工业、牧业和商业,也有富裕者,但没有任何特权;首陀罗种姓,主要来自被征服者,也有少数雅利安人,其中除奴隶外还有接近于平民的贫穷者,他们在法律上和宗教上失去了受保护的权利。前三个种姓是雅利安人,是" 再生族" ,后一个种姓是" 非再生族".根据婆罗门教创造的神话和《摩奴法典》四种姓是世界之祖婆罗赫曼(一说为普鲁沙,他们可能为一个人)以口、双手、双腿、双脚创造出来的,所以他们都有特定的职业,不可混淆界限。古代印度的宗教主要是婆罗门种姓创造的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
  当时印度河和恒河流域除雅利安人外,还有土著民族和波斯人、希腊人等外来民族,印度次大陆的居民是非常复杂的,但占统治地位的是雅利安人和婆罗门教。在公元前 1000 年前后,相传恒河流域有月种王朝和日种王朝,但不见诸历史文献,大约这时有了奴隶制城邦国家;在公元前 7世纪至 6世纪印度河和恒河流域城邦国家林立,相互征服,出现列国争霸局面。在列国争霸的形势下旧婆罗门教逐渐衰微,公元前 6世纪以后兴起了" 六师外道" 、耆那教、佛教等新的宗教派别。
  (3) 哈拉巴文化之谜
  在雅利安人文化以前,有哈拉巴文化,即公元前 2300 年至 1750 年之间的印度河流域居民创造的文化,它分布在南亚次大陆西部和北部的广阔区域里。
  当时,哈拉巴文化圈的人发展程度高于迁移来的雅利安人,他们有了青铜工具,出现了奴隶制小城邦国。考古发掘中没有发现有神庙建筑,这一点很像早期雅利安人,但在石、陶、象牙制成的印章上发现有野兽的图案和神灵图案,与雅利安民族完全不同。到公元前 17 世纪中叶,哈拉巴文化突然中断,原因不详,可能是地震、水灾和外族入侵,至今对这种文化的了解知之甚少,只知在它衰亡后没有再复起,以后就是由雅利安人开创的吠陀时代的文化,其宗教文化带有神秘的思辩性。
  2.吠陀时代的社会性质和著作
  吠陀时代即雅利安人在印度河和恒河流域生活、战斗、建立奴隶制国家的历史。印度历史学家习惯用宗教的或其他的文献典藉划分历史时期,如吠陀时代、史诗时代、佛教时代等等。
  (1) 吠陀时代的社会性质和分期
  " 吠陀" 是雅利安的圣书。从广义来讲,吠陀时代包括雅利安人在印度的整个古代史,有" 早期" 和" 晚期" 之分。早期吠陀时代孕育着婆罗门教的形成,晚期盛行婆罗门教。" 吠陀" 原意是学问、知识,婆罗门是雅利安人的第一种姓,婆罗门教就是这些所谓最有学问的人讲的和实行的宗教意识与宗教行为。
  吠陀时代的社会性质是从原始氏族社会解体到奴隶制城邦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早期吠陀时代,史称王政时代,指公元前 1000 年以前的历史,是奴隶制城邦的初期,还处于原始氏族社会末期;晚期吠陀时代,相当于奴隶制城邦国时代,指公元前 900年至前 600年间,延续到公元前 4世纪以后。公元4 世纪出现的新婆罗门教虽然也尊吠陀著作,但汇合了其他教派的观点,通常称之为印度教,它不在本书的范围之内。
  (2)吠陀著作的内容和分期
  吠陀著作是印度婆罗门教、印度教最古老的经典,相传是古代仙人、圣者受神的启示而作,实际上是上古时代印度西北地区的文献总汇。它是印度雅利安人的" 圣经" ,对整个印度古代宗教意识及政治、哲学诸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
  吠陀著作的基本思想源于公元前 1000 年以前的历史。从广义来说,吠陀著作包括《吠陀本集》(" 吠陀赞歌")、《梵书》(" 婆罗门书")、《森林书》、《奥义书》等著作。每部书都是由几部著作组成,文献浩繁。从狭义来说,吠陀著作指《吠陀本集》,它包括《梨俱吠陀》(《赞颂明论》)、《夜柔吠陀》(《祭祀明论》)、《沙摩吠陀》(《歌咏明论》)、《阿闼婆吠陀》(《禳灾明论》)等四部著作,每部书又分为若干卷。其中,《梨俱吠陀》是最古老的本集,也是" 圣书" 中的经典。一说形成于公元前 2000 年中叶,成书于公元前1000年中期。全书共 10 卷,收集了对自然神的赞歌和祭祀祷文共 1028 首,10552颂歌;《沙摩吠陀》中大部分对《梨俱吠陀》的赞歌配上曲调,是部祭祀用的歌曲集,共 1549 首;《夜柔吠陀》是讲如何应用《梨俱吠陀》进行祭祀的集子,分《黑夜柔》和《白夜柔》二类;《阿送婆吠陀》是巫术、法术、咒语的汇集,共 20 卷,讲驱除病魔、恶神及灾害,祈求战争的胜利,这些著作形成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
  《梵书》、《森林书》、《奥义书》是对《吠陀本集》的解释和发挥,形成较晚,大约在公元前 900年至公元前 600年间,部分《奥义书》到公元前后才成书。由于吠陀各派别的解释不同,所以这些书的思想也不是统一的、一致的。其中,《梵书》讲祭祀的起源、目的和方法与赞歌、祭词的意义,包括宗教神话传说、巫术、咒语和哲学观点,涉及到社会生活和自然科学中的一些问题。经考证,不仅四部《吠陀本集》都有自己的梵书,而且各派吠陀也有自己的梵书,流传下来的梵书有 14 ~15种版本;《森林书》可能是因为信奉吠陀的人在森林中修行和传授知识而得名,它在讲祭祀的仪式和方法时,侧重于讲人为什么进行祭祀,以及人与自然、灵魂、神的关系,涉及到对宇宙和人生之奥秘的探讨;《奥义书》成书年代最晚,大约是在公元前 6世纪,到公元 2世纪还有新的《奥义书》问世,这是一部很特别的著作。" 奥义" 的梵文是 Vpanisad ,原意为" 近坐" 、" 秘密相会" ,引申为师生相传的" 秘密教义" ,又为" 吠陀的最高意义".流传下来的《奥义书》有 200多种,讲人的本质、世界的本原,人和神、自然、灵魂的关系,人死后的命运等等宗教性质的哲学问题,它与其它吠陀文献有明显的区别,表现为抽象性、思辩性和系统性。
  吠陀著作分为早期和晚期:早期吠陀时代又称为吠陀教,指公元前 1000 年以前,以《梨俱吠陀》为代表的《吠陀本集》为经典著作;晚期吠陀时代又称婆罗门教,指公元前 900年到公元前 600年前后,一般截止到耆那教、佛教的兴起,以《梵书》、《森林书》、《奥义书》为经典著作。
  吠陀文献的分期是相对的,吠陀教与婆罗门教的划分也不是截然的。第一,早期和晚期、吠陀教和婆罗门教,都尊《吠陀本集》对神的赞歌、祭词、颂文、咒语和巫术、神话,都讲驱除病魔、恶神,战胜敌人,祈求繁荣与顺达,使研究者极难把某种宗教观念划分为哪个历史时期;第二,婆罗门教实际上是对吠陀教的解释和发挥,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基本相似,都把婆罗门种姓神圣化;第三,早期吠陀教和婆罗门教都和后来的印度佛教组织形态不一样,他们不建造神庙、神殿,虽有严格的种姓制度但没有上下相统一的宗教组织。婆罗门种姓在早期吠陀时代就产生了,婆罗门教与吠陀教都是这个种姓所形成的宗教行为;第四,人们至今对公元前 6世纪以前的印度史的认识还有些模糊不清,有待于考古发掘和文献的进一步考证,所以对早期吠陀时代的具体宗教行为仍需研究确认。
  3.吠陀教
  (1)神灵观念
  吠陀教指早期吠陀时代的宗教,它是由公元前 2000 年左右古印度西北部雅利安人游牧部落的信仰逐渐演化而成的,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反映了约公元前1000年以前城邦奴隶制形成时期的社会。
  早期吠陀时代的神灵观念是具有主神倾向的多神教。有三界神:天神指伐楼拿、苏利耶(太阳神之一)、乌莎斯(黎明神)等;空界指因陀罗(雷神)、伐由(风神)、帕阇尼耶(雨神)等;地界指阿耆尼(火神)、婆罗室伐底(河神)、苏摩(酒神)、弟克罗(马神)、毗湿奴(这时候为牛神)
  等。此外,还有闰罗(鬼神)、罗刹(魔神)、阿地底(无限神)、伐尸(语言神)等神灵,弄不清他们属于哪一界神灵,也许就叫冥界神灵。
  在诸神灵之中大部分是自然神,如雷神、雨神、风神、马神、牛神等,少部分是抽象神,如闰罗神、恶神(即魔神)、无限神等,这些神可能原都是氏族部落的保护神。《吠陀本集》中的《梨俱吠陀》及其它吠陀著作对以下三位神特别偏爱。第一是天神伐楼拿,被认为是" 宇宙大王" ,描绘的形象是以火神阿耆尼为面、太阳神苏利耶为眼、风神伐由为呼吸器官,以星为使者,常骑马巡视于太空;第二是雷神因陀罗,《梨俱吠陀》的颂文有 1/4 是赞颂他的;第三是火神阿耆尼,说他是由两块木条放在一起摩擦而生,可以驱散黑暗,给人带来光明和财富。相比较而言,按《梨俱吠陀》的描叙,早期吠陀时代特别尊敬雷神因陀罗,说他打死了危害人类的蛇妖(旱魔),把被恶神或魔神切断的的水放出来浇灌土地,给太阳光创造了闪电使之能普照大地,在豪饮苏摩汁酒以后击杀妖魔和" 黑皮肤" 敌人。在神灵观念的发展过程中,因陀罗实际上取得了主神的地位。
  在吠陀教时期神灵的形象大部来自雅利安人的生活和氏族部落首领。如雷神因陀罗,身躯高大,肤色为荼褐色,这大概是雅利安人自己的肤色;手中执金钢杵(青铜铸造),这是部落首领们的权力象征;经常站立在两匹马拉的军车上,车后面有风神伐由和暴风神摩录多作为扈从相随,这大概是雅利安首领们出征时的情景。神之间经常发生争斗,据说天神伐楼拿和因陀罗因小事就展开一场激战,最后也许打了一个平手,也许天神伐楼拿主动认输,反正他们之间又平息下来了,这实际上是部落之间战争结局的写照。早期吠陀时代,神灵的形象从面部来说是人形;从手、脸、头的个数,往往又是多手多头多脸面的;从关系来说,往往是有配偶有子女有亲属关系的;从表现来说,有怒有喜,有司恶司善或司善恶不同的行为。
  在早期吠陀时代,开始时等级界限并不明确,雷神、天神、火神这些大神之间并没有统率关系,雷神因陀罗也是大神中的一员,后来逐渐寻求统一,首先是把因陀罗、伐楼拿、阿耆尼之间互相联系起来,如" 因陀罗一阿耆尼" ," 因陀罗一伐楼拿" ,逐步使神界有了上下的等级,如大神旁边有受其管辖的次神等。但从总的来讲,《梨俱吠陀》时代是众神丛生,各司其职,《沙摩吠陀》等三部著作虽经常提到因陀罗神,可还没有把这尊神上升为唯一的创造神,他们还处于多神教阶段,各种神灵大体都是自然现象的抽象化、神秘化,如雷、雨、风、河、语言等等神灵。
  (2)僧侣和种姓制度神话
  早期吠陀时代已经有了从事阐释吠陀著作和主持祭祀事务的僧侣阶层,不过这时的僧侣不是常住神庙的神职人员,他们还没有神庙、神殿。僧侣阶层是指雅利安人中间通晓吠陀、立志修行、懂巫术会咒语、有资格主持祭祀的人。他们常被看作有知识有学问的人,所以受到人们的尊敬,与后来的僧侣阶层有所不同。
  种姓制度可能早在公元前 2000 年间就已经存在,开始主要是雅利安人与被征服民族之间的区别,当僧侣阶层出现以后,这个阶层的人创造了四种姓形成的神话。《梨俱吠陀》说,有一个叫普鲁什的原始巨人,诸神以他作为祭品,在祭祀中创造家畜和野兽,出生母牛、母山羊、母绵羊等雌性之动物繁衍后代,在肢解普鲁什的时候,诸神又把他的口变成了婆罗门种姓,手变成了刹帝利种姓,腿变成了吠舍种姓,脚变成了首陀罗种姓。在《吠陀本集》中其他著作里,普鲁什的形象有所改变,一般是把他描绘成一个横卧在大地上的人物。在上古印度铭文有婆罗赫曼化身为四种姓。在婆罗门教中普鲁什和婆罗赫曼为一个人。《摩奴法典》里婆罗赫曼是有目的创造四种姓的,而不是被肢解的。早期吠陀时代一是强调诸神共同制造出四种姓,二是强调诸神也要进行祭祀(没有讲祭祀的对象,所以这里的祭祀有创造的意思),三是强调诸神首先创造的动物为母性。按照这个神话,种姓制度及每个人从事的职业、生活的贫富、地位的高下,都是神造成的。
  (3)祭祀与祈祷
  早期吠陀时代有灵魂的观念,有墓葬的习俗,但祭祀的对象主要是各种各样的神灵,还不是死者的亡灵。据研究,他们这时候可能还没有" 三世轮回" 之说,还不用对亡灵加以特殊的祭典。
  他们没有神殿,也不认为神是在某一个地方长期居住。这时,他们在森林空场和水源河流旁边选一块地方,临时搭一个棚子,修造一个土墩子,作为祭神的场所。在场所里,没有神像,人站在土墩旁边,面向大森林和水源举行祭祀仪式。祭祀时要向神献祭,以农业物和植物的果实为供品,有时也以活人为供品,每次必备的供品是苏摩汁(或叫苏摩酒)。苏摩是一种蔓草的名称,摘其茎加牛乳、麦乳等发酵酿制而成,据说具有神力。祭祀的日期一般选择在国王继位、播种和收获日期、战争开始和结束之日等。在祭祀时,由婆罗门种族的专门人士(即后来的僧侣)念祷文,唱颂歌,并配以歌舞。
  祭神的场所可根据需要加以变化,可几尊神一起受供奉。祭祀的目的并不是寻求来世如何,他们可能在这时候还不大关心来世,而是特别关注现实,主要是为了祈求今世幸福。
  早期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十分重视祈祷,不仅祭祀时念祷文,而且遇事都念祷文,《吠陀本集》的所有著作绝大部分是由颂歌、祷文、咒语构造的。
  祈祷主要是为了得到永生,在他们看来,不仅人会生老病死,就是神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如大神因陀罗也不能逃脱劫数,当新的一劫来到时,新的因陀罗就会代替旧的因陀罗。因此,祈求消灾去病和让人得到现实的永久幸福,是祝祷的基本内容。此外,他们讲的鬼都是恶鬼,所以虽承认有鬼但不明确人死以后是否为鬼(鬼在他们那里有精怪的意义)。他们讲的神几乎都为宽厚的仁慈神,即使可使人生病的神也能给人治病,所以认为有罪的人向神祈祷可以免除罪过,有难的人通过祈祷能消除灾难。祈祷的方式可站立可跪拜,可自己祷告可由婆罗门人士代祷。
  吠陀教的观念和仪式同后来的婆罗门教有所差别,他们的组织非常松散,还没有一个宗教中心。
  4.婆罗门教
  以公元八九世纪商羯罗的宗教改革为界,前期为古婆罗门教,后期为新婆罗门教,通常把前者称为婆罗门教,后者亦称印度教,二者虽都以吠陀文献为经典,但教义不完全相同。
  婆罗门教形成于公元前 7世纪,源于公元前 900年,是早期吠陀时代的宗教思想发展的结果,是最古老的宗教之一。在公元前 6世纪佛教和耆那教兴起以后,该宗教虽继续流传,但其主导地位让位于佛教,直到新婆罗门教即印度教产生。一般把古婆罗门教称为吠陀时代后期,简称婆罗门教时代。
  婆罗门教在教义、组织形式、仪式和道德准则上不同于" 早期吠陀时代" ,是印度奴隶制度、" 瓦尔那" 种姓制度神秘化、绝对化的产物。第一,早期吠陀时代虽有执行宗教仪式的僧侣祭司,但还没有固定在一些人身上,没有正式形成一个专门的僧侣阶层,而婆罗门教中婆罗门就是一个有一定人数的、具有种种特权的庞大僧侣阶层:第二,早期吠陀时代的宗教文献对人与神的关系在论证方面着重于" 是什么" ,较为粗糙,而婆罗门教的宗教文献着重于" 为什么" ,论证繁琐、系统、富有哲理性;第三,婆罗门教接受了早期吠陀时代的众神,但对诸神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加以调整。
  (1)婆罗门教的基本教义
  ①梵与梵天神、阿特曼。" 梵" ,是梵文"Brahman" 的省略,原文为清静、寂灭、无欲、无求等意思,它是婆罗门教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但是从该教的教义中极难找到梵的明确定义,他们讲的梵是指不生不灭、无所不在、永恒常住而无差别、无缩无减、无限的、不依赖于任何东西而又为所有事物存在原因的东西,它是人生追求的目的,修行的最高境界,世界万物的最高实体,可是人又指不出哪件具体东西是梵。因此,婆罗门教的梵具有神秘主义的神祇意义。
  不过,梵不同于基督教中的" 上帝" ,佛教中" 佛" ,伊期兰教中" 真主" ,这些最高神皆有一个有形的形象,梵不是这样。它虽然在本性上不依赖于人们的认识而存在,但它不具有任何属性和任何形式,人只能意会,不能用文字去表述它是什么。《奥义书》中说:" 噢!迦尔吉!这就是婆罗门所称的不灭者(指梵——引者注)。它非粗、非细、非长、非短、非红(火)、非湿(水)、无影、无形、非风、非空、无粘着、无味、无嗅、无眠、无耳、无语、无感觉、无热力、无气息或口、无量度、无内、无外。它不食何物,也不为何者所食。" 另一种说法是:" 这就是梵,这就是因陀罗,这就是生主,一切诸天神,地水风火空五大,一切细微者、混合者,所有这或那的种子,卵生、胎生、湿生、热生、芽生、马牛人象,无论是有气息者、能走者、能飞者和不动者都在识之上,为识所指引。世界安立在识之上,为识所指引。……识就是梵。" 在书中,经常把" 识" 、"智" 、" 爱乐" 、" 有" 、" 无极" 、" 妙乐" 等这些无形无像的概念说成是梵的别名。
  总之,梵在婆罗门教那里,即是神,即是" 生主" ,是" 全世界之主" 、"天地万物的护持者" ,但它无形无状、无语无言,又为宇宙万物之主。人对梵的领悟、追求、崇拜是该教教义的基本出发点。
  与梵相联系的高位神,是有形有像的梵天、毗湿奴、湿婆。其中梵天神为梵文"Brahma"(" 婆罗贺摩")的音译,是由梵的概念衍化出来的创造之神,毗湿奴是由太阳神衍化来的保护之神,湿婆是毁灭之神,这是婆罗门教的三大神。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次神,早期吠陀时代的大神因陀罗已降位在次神之例,或退居为原初大神。
  梵天神的出现可能是因为婆罗门教的僧侣们认识到梵讲的太神秘,人们应该有一个与梵相联系的崇拜对象。在婆罗门教中梵天神(亦称" 婆罗赫曼" ,另一说这是两个神,婆罗赫曼是原始巨人普鲁沙,我们采用前者)的地位高于其他神,《摩奴法典》说他用自己的口、双手、双腿、双脚创造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种姓制度,由他的儿子摩奴编制法典,确定" 应有的次序".据《摩奴法典》说,梵天神来自梵卵(" 金胎"),把卵分为两半,出现了天和地,然后有 10 位" 生主" 来创造万物。梵天的形象有 4张脸,象征东南西北四方;4 只手各拿 4部吠陀,象征他的教诲与神谕或该教的信仰;4 个种姓,象征由神定下来的人间秩序。其中,手中除吠陀经典外,还有莲花、匙子、念珠或钵。他威严地端坐在莲花座上,由 1只或 7只天鹅拉着座车。
  在神话传说中,只是说由梵卵里创造出 10 位" 生主" ,没有确定梵天神究竟是 10 位中的 1位,还是另有 10 位;还说他本来是 5张脸或 5个面孔,被湿婆神毁去一个,所以只剩 4个。从这些传说中可以看出梵天神还不是至高神。但是,又在神话传说中说他创造了神、魔鬼、灾难,在《摩奴法典》里称他为" 自在之神" ,由他创造人类,由他的儿子规定人间的秩序,应说他的地位是较高的。后来他的地位逐渐下降,几乎被毗湿奴神和湿婆神完全取代,当佛教产生后,他被吸收为护法神,其形象为手持白拂的侍者,这可能反映出婆罗门教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其宗教神的崇拜对象不断变化。
  与梵相联系的一个概念叫阿特曼,大体指灵魂、自我、神秘力量等。
  阿特曼(梵文为 atman)是婆罗门教的一个概念和原则,有人只把它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去研究,这恐怕有些失偏,因为在《森林书》和《奥义书》中这个概念同梵这个概念经常联系在一起构成婆罗门教的思辩性的神学。
  阿特曼有时指躯体器官或呼吸,有时指生命或灵魂,有时指本质或自我。
  一般来说,可以把阿特曼理解为一种神妙的力量。它渗透在万物之中,是万物创造的原则,所以它是自我、灵魂、躯体、呼吸、本质等,是与梵相联系并具有等同意义的概念。婆罗门教认为,阿特曼即是我心中的灵魂,它住在肉体之中,最先只有阿特曼,由阿特曼自我创造一切,一切的本质就是自我,即灵魂。阿特曼(自我、灵魂、本质)小者如米粒或麦粒,大者如天地,它是神妙的主宰力量,它是存在于万有之中又在万有之上的、具有无限力量的,不可言状的东西(实际上是指神秘的精神),也可以说就是梵。
  ②主要理论
  a.梵我同一说。这是婆罗门教主要理论之一。简单来说,人生的最高意义和终极目的是达到" 我" 和" 梵" 结合为一种无差别的状态。
  梵我同一的理论在《梵经》(亦称" 吠檀多经" 或" 广博经")有详尽的阐述。该书编辑成书的时间可能较晚,但这个宗教思想是婆罗门教的一个主要思想,是吠陀文献《奥义书》灵魂解脱学说的系统发挥。
  《奥义书》认为," 梵的形象有二:一为有形体的,另为无形体的;一为有生有灭的,另为无生无灭的;一为静持的,另为游动的;一为此有的,另为彼有的。" 这样,有形体、生灭、静持、此有为万物具体形态,这是显相;无形体、生灭、游动、彼有(这里是指大家都有,或你我皆有之意),这是真相。换言之,梵是本质,具体东西为现象。就人而言,人的本质不是别的,就是灵魂(即" 阿特曼"),而真实的自我即阿特曼,灵魂也不是别的,就是梵,梵同阿特曼("灵魂")在本性上是同一的,是一个,而不是两个。但是,由于人的无知(" 无明"),对情欲的眷恋和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迷惑,所以陷入世俗的生活,错误地把它们看作两个东西,在自我(即" 阿特曼")之外又去追求别的,不知道让灵魂(即" 阿特曼")的清静,不懂得人生的目的就是梵我同一达到无欲无烦恼无差别的境界。
  婆罗门教的梵我同一讲的很思辩,很神秘,同其他宗教讲的人之外有一个天国世界在形式上也不同。但实际上,他们仍然是认为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之外有一个另外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人最高最后最欢乐的世界,即不可言状的梵的世界。由此,婆罗教主张,人必须摈弃现实的社会生活,抑制感官的欲求,过苦行生活,认识自我,知道" 我就是梵".在他们看来,梵是大宇宙,是万物的本体,而阿特曼(自我、灵魂)是小宇宙,认识小宇宙包摄大宇宙,达到" 神我" (即梵我同一)的境界即是人生的根本途径。因此,凡是有形体的东西有生有灭,梵是无生无灭,所以人生不要追求世俗的情欲和物质享受,而要认识" 你就是梵" ,达到梵我同一。《森林书》里有一个故事,说一位父亲在一杯水里撒了一把盐,盐味溶化在水里,儿子只能感到水有咸味,但不能看到已溶化的盐。父亲是以水比喻人的身体,以水中咸味比喻梵与阿特曼,想说明正如盐溶化在水之中使其成了咸水,同样梵或阿特曼在你的身体里,使你成了" 你自己" ,所以你要认识"你就是梵" ,即自我的灵魂阿特曼即是梵。按照此说,认识梵我同一就成了人的目标和愿望,达到梵我同一就成了人的最高境界。这确实有点哲学的思辩性,但他们的梵是同灵魂的阿特曼相联,而自我的阿特曼又是梵的化身,让人追求身体之外的另一个世界,这就成了带有思辩性的宗教理论。
  b.业报三世轮回解脱说。这是婆罗门教的另一个重要理论,它同" 梵我同一说" 一起构成该教的基本教义。
  " 业报" 即指对人的行为回报," 三世" 即指前世、今世、来世," 轮回"即指" 三世" 的互相转换," 解脱" 即指不受轮回之苦。这四个方面密切相联,又生出许多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其中,业报是前提,三世轮回是过程,解脱是目的。总的来讲,它是指一个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职业、地位、身份是由于前世行善或恶的结果,而今世如何又决定了来世会是怎样的。据他们说,一个活着的人由于感官欲求,在情欲和物欲的驱使下,会有种种磨难,而又由于今世如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来世也不会好,有的要沦为畜类,轮回不是快乐的事情,所以要修行求得免受轮回之苦,达到超越轮回的解脱。
  在这个看法中既有悲观主义色彩,因为人有轮回的苦难,又有乐观主义色彩,因为人可以通过修行取得解脱。
  婆罗门教的业报三世轮回解脱说究竟产生于何时还有待考证,自它出现以后对印度及整个南亚次大陆的宗教史产生了巨大影响,佛教、耆那教、印度教等都接受了这一理论。
  他们讲的修行可以使人解脱,在理论上是让人认识到" 我就是梵" ,达到梵我同一境界,实际上婆罗门教的轮回之说有明显的种姓制度的性质,他们的行善行恶完全取决于是否忠实奉行每一种姓的义务。如首陀罗(奴隶)
  必须终生服劳役而且毫无怨言的劳动,没有资格学吠陀经典,否则就会得到业报,沦为兽类和草木。吠舍、刹帝利、婆罗门三种姓可以学习吠陀经典,但吠舍只能从事畜牧业、商业的工作,作为统治者刹帝利要知道没有婆罗门的帮助是不能幸福的,只有婆罗门与刹帝利巩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现世和来世幸福。《奥义书》中说," 依照人的行为,决定那个将来要成什么样,行善的成善,行恶的成恶。" 如果崇信吠陀经典,奉行吠陀的规定,来世可被投入" 天道" (即神的境界)。差一点的将被投入" 祖道" ,根据虔诚的程度或是婆罗门、刹帝利或是吠舍,在这个三个种姓中是根据" 业" 发生" 业报" 转化的。如果不崇信吠陀,不按婆罗门教的规定去从事活动那会再来世被变成次一等种姓或畜生。按《摩奴法典》的规定首陀罗种姓最好的职业就是为婆罗门服役,因为除此以外都不会得到好的" 业报".这样,以奉吠陀为宗旨的业报三世轮回学说就与四种姓制度联系起来,让人尽心尽力在自己所属种姓范围内活动。
  研究古婆罗门教的教义的极大困难在于:
  第一,古婆罗门教并没有如别的宗教那样有严格的组织(至少在该教的早期是如此),当时一般情况是把信奉吠陀经典并进行修行,给人祈祷、占卜或作巫术的人统称之为僧侣或祭司。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具有相对固定性,但又不是以寺庙、神殿为活动中心的集团,在公元前 6世纪前后该教没有神庙,只有流动的祭坛和修行地,这就造成了他们的派别林立,教义的内容繁杂。
  第二,古婆罗门教和新婆罗门教(即印度教)虽有不同,但其教义又相似,流传至今,对他们之间教义的区分在某些方面是极困难的,而且各派别的理解又不一样。
  第三,古婆罗门教的教义核心是梵的理论,梵我同一说与灵魂解脱说是与梵主宰一切说相联系的,在论证时又加进种姓制度,对于梵的描述缺乏拟人性的人格化,使人只能意会不能指出" 它是什么" ,具有神秘的思辩性,这加深了研究者的困难。
  如果问婆罗门教什么是梵.他们爱说的话是" 不是这个,不是这个。" 如果进一步问梵究竟是什么.他们会回答这是诸天神诸万物的" 生主" ;再进一步问我和梵是什么关系.他们会说,自我、灵魂是梵的阿特曼,由于受物欲和尘世生活的束缚一般人不知道这一点,但经过个人的努力,自己的小宇宙(自我、灵魂)会与大宇宙(梵)统一起来,这就是人的最高目的;如果问我为什么是这样受苦受难,他们说这是业报三世轮回,是你前世造就的,不可妄为——这就是婆罗门教的基本教义。
  (2)神谱
  婆罗门教的神谱基本上继承了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的神灵,与此同时又吸取别的民族宗教观念中神的观念,重新创造和改制了神灵的形象位置,基本上属于三大主神为谱系的多神教。
  前面提到的梵天、湿婆、毗湿奴是三大主神。其中梵天神的拟人性程度不高,《摩奴法典》把他称之为" 自在之神" ,为创造神,其妻子为娑罗室发底,在《梨俱吠陀》时代为河川之神,能除秽,给人以财富、子孙;在《梵书》中是语言之神,后为梵天之妻(一说是女儿),是艺术之神。
  湿婆是毁灭之神。他是由" 吠陀" 中因陀罗神发展来的,在《梵书》、《奥义书》中有他的记载和颂词,可看作婆罗门教的重要神之一,后在新婆罗门教中才发展为主神之一。据说他有很大的降魔能力,额上的第三只眼能毁灭一切,梵天有张脸就是被他砍去的。以后信奉他的人逐渐形成一派,叫湿婆教。其妻子为雪山女神,其形象是五个头、三只眼、四只手,手拿三股叉、水罐、神螺等,坐骑是一条大白牛。
  毗湿奴神是位既能创造又能降魔之神,此神与太阳和大海相联系,可能是海中太阳神的衍化。他的形象为皮肤深蓝,有 4只手,手拿法螺、轮宝、仙仗和莲花,躺上巨蛇身上,漂浮在海上,肚脐生有一朵莲花,上坐梵天,据说他三步跨过大地,十次下凡救世,有百般变化。在婆罗门教文献里,他的事迹多次出现,有时也称他为" 世界之主" ,其地位高于湿婆神,低于梵天神,其妻子为吉祥天女。
  在这三大神之外还有摩西,他是神话中的人类始祖,为梵天神的儿子或孙子,同洪水相联的神。据说他有 14 世,每世 432年,每世为不同名号的神;俱毗罗神,为财富的守护神,与罗波那魔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楼陀罗神,为善恶神,可伤害也可降福于人,据说出生在梵天神的前额部分。
  除神以外还有恶魔,如罗刹,可变幻各种形体,专门残害人命;夜叉,有时是其他神的随从,有时又为恶魔伤害人畜;等等。
  婆罗门教的神极多,有人统计说有 1000 多位;与此相伴的是恶魔也很多,多到让人很难一一例举;有趣的是半善半恶神也不少,如毁灭之神湿婆,他们认为毁灭和再生是一起的,所以又把此神作为创造之神中的一尊神。
  婆罗门教的神谱与早期吠陀时代相比较来看,它不仅出现了梵天神,而且大都把神的形象描绘为几张脸面,几只手,有坐骑有工具的神,想像与抽象程度高于吠陀教。
  (3)经典
  波罗门教的主要经典有:
  ①吠陀文献。吠陀文献中的《吠陀本集》前一部《梨俱吠陀》属于早期吠陀时代的经典,后 3部《夜柔吠陀》、《娑摩吠陀》、《阿闼婆吠陀》和注释与阐发这 4部吠陀书的《梵书》、《森林书》、《奥义书》,这些都是婆罗门教经典。其中特别是《梵书》和《奥义书》尤其重要,它们集中反映了婆罗门教的思想。《奥义书》中的《广森林奥义书》、《歌者奥义书》等7 部书成书于公元前 6至 5世纪,《石氏奥义书》等 3部成书公元前 3世纪以前,《慈石奥义书》等 3部约成书于公元前 2世纪前后。此外还有《随闻经》、《家庭经》、《法经》等,统称吠陀文献,其中关于祈祷与宗教仪式书称《婆罗门书》。婆罗门教规定这是" 再生族" 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三种姓的人修行和求知识的经典。" 一生族" 即首陀罗种姓的人是没有资格阅读的。
  ②《梵经》。亦称" 吠檀多经" 或" 广博经"." 吠檀多" 是婆门教后期的一个有影响的派别,相传创立人是跋达罗衍那(约公元前 1世纪人氏),《梵经》为他的著作。不过据考证,《梵经》的成书时间约是公元后 2~4 世纪的作品,跋达罗衍那不可能活这么大年纪。《梵经》全书分 4篇 16 章,共 555经。该著作进一步发挥《奥义书》的思想,一认为梵是最高存在,其它的一切现象都是梵的" 幻现" ,不是实在的;二认为个体灵魂即" 我" 要同梵结合成一种无差别状态,从" 合一" 中使灵魂得到解脱。这一思想大体是公元前 1世纪前后至公元后 2-3世纪期间,婆罗门教基本思想的延续。
  ③《摩奴法典》。亦称《摩奴法论》,它既是古印度法律方面的经典又是婆罗门教的法典。该书自认是梵天神之子摩奴神编制的,由摩奴神的后代波利怙传到人间。研究者认为成书于公元前 2~1 世纪,它所反映的时代还要上推几个世纪。其内容是关于梵天神的创造和派定,婆罗门的地位和礼仪成规、生活和修行规范、祭祀和业报、国王职责和种姓制度,基本上属于吠陀时代后期的习俗、惯例和法律条文与宗教规范,所以可以把它看作婆罗门教的一部经典著作。
  (4)礼仪和节日
  ①祭祀礼仪。婆罗门教祭祀礼仪源于早期吠陀时代,经祭司僧侣们的不断补充,到《奥义书》时代已趋复杂繁琐。按规定祭祀由祭司僧侣主持,主持人叫祭官,有主祭官和副祭官,对不同对象的祭祀请不同的祭官。在祭祀中,赞词颂句等内容大都来自规定的吠陀文献,请神和祈求神的佑助过程有严格的程序,祭祀时设祭场,祭场是流动的,布置也较为简单,祭祀礼仪有家庭祭和城邦祭。
  第一,家庭祭。亦称供养祭。祭品为农作物类和家畜类,对象是神灵、神物和祖先,由家长主持,家内成员参加,地点在家内特别设置的地方。主要的形式是:a 置火礼,是在新婚夫妇满月日举行;b 火祭,信奉家内有三火,即家主火、祖先火、供养火,这三火使家内平安顺达,每天早晚祭;C 新满月祭,新的一年开始正月初六举行,祭神灵保佑一年兴旺,不要降灾祸;d 初穗祭,一年夏、春、秋三季开始祭神灵和祖先,夏季献竹、春季献麦、秋季献米;e 四月祭,1 年每隔 4个月举行 1次,春分向所有神灵祭、雨季向天神伐楼拿祭、秋分向娑罗室伐底女神(这时可能是河神)祭;f 供兽祭,以羝羊为供物祭因陀罗、阿耆尼、苏利耶等神;g 塞达办摩尼祭,专门向因陀罗神献祭。其中,最后两种没有专门的日子,可能是根据需要举行。
  第二,城邦祭。雅利安人走出家门集体祭神灵,供品除植物类和动物类以外,还有以活人作祭品的习俗。据婆罗门教的规定有 100多种人都可以作为人祭的对象,奴隶、妓女、偷窃者等皆能活活烧死来祭神灵。在婆罗门教后期,人祭的现象渐渐以动物代替。受祭者的神灵开始主要是因陀罗,后因陀罗的地位衰微,三大神及阿耆尼等神也是献祭对象,或笼统地提向" 生主" 献祭。其主要形式有:
  a.马祭这是古印度人的大型祭祀活动,主要内容是以马为供品来祭祀" 生主" 和雷神因陀罗,一般情况要由国王亲自主持,婆罗门教认为一位国王能举行100 次马祭可成为神之主。马祭时,有 4位祭官和 12 位副祭官参加,先把马(1 匹或100 匹不等数的马,但每次无论用多少匹马只计算为 1次马祭,由于马祭的时间前后有 1 年多,所以一位国王实际上作不到搞 100次马祭)洗净,祭官边洗边念咒语,然后由人跟随马匹到田野上四处游荡 1年,期满系于祭柱,等王和后来到之后,婆罗门僧侣(即祭官)行法术诵咒语,旁边有一位或几位首陀罗种姓的人扮作魔鬼待立在周围,首先杀死或烧死一头野羊,作为马见天神的导引,再烧马,礼仪结束。在这里,马是作为有神妙功能的动物,它能直接见天神,所以马祭即是向神献祭。这个礼仪相当隆重,关系于神对国王、城邦的佑助。
  b.苏摩祭这是古印度人的另一大型祭祀活动,以苏摩汁做的酒为供品而得名,因陀罗和祖先是受祭者。相传由 4位祭官和 12 位副祭官来主持苏摩祭,首先是婆罗门僧侣唱吠陀赞歌、颂文,请神到祭场;再咏歌祈求苏摩酒神给人降神秘力量;第三步是让祭者带着妻子并低诵吠陀祷文到祭场,说出自己的心愿;第四步是由祭官称颂因陀罗的威力,念祷文颂歌,至此结束礼仪。
  大概每个雅利安人都可采用苏摩祭,而马祭只有国王才能采用。这时雅利安人肯定还有一些城邦祭形式,可惜文献记载不多,其中的苏摩祭是为让雅利安人受到因陀罗神的保护,所以把它列在此条目中。
  ②修行礼仪。婆罗门教主张雅利安人都按照固定礼仪进行修行。这些礼仪即是婆罗门教对教徒们的规定,中心是学习吠陀经典、实行吠陀指出的道路、舍弃世俗的各种欲望。最主要的规定有:
  第一,四种姓之间各自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职业,道陀罗种姓不许同其他三种姓通婚,不许学吠陀著作。前三种姓可以诵读吠陀经并参加宗教祭祀,在修行中遵守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等戒律。
  第二,全祭。离家为僧侣要把自己的财产和妻子布施给婆罗门教,到森林中修道,表示舍身修行。
  第三,入法礼。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三种姓的人在少年期到婆罗门教老师那里学吠陀经典,带 21 束柴作学费,穿新衣到老师那里举行入法仪式,师生共同围绕" 圣火" 边唱颂歌边舞蹈,祈求火神、雷雨神、太阳神赐给有知识和力量的生命,标志从此是位正式婆罗门教徒。
  ③主要节日。婆罗门教的节日很多,每个节日都有一尊神受到敬拜。在节日里或是祈求消灾降福,或是请求赎罪,或是表示受到神的恩惠,都有固定的目的和要求。从程序来说,除了祈祷、献祭、禁忌等一系列活动外,还要有群众性的歌舞活动。其中全国性的节日有:
  a.娑罗室伐底节印历的磨佶月或星月(公历 1月、2 月)举行。娑罗室伐底是梵天之妻子,据说是梵语与天城字母的创造者。为文艺、智慧、语言、雄辩之女神,一说又为河神。在节日为她造像,其形象为白脸色,4 只手,手持琴、书稿、念珠、莲花,坐骑为天鹅或孔雀,举行此节日可能是为了得到知识。
  b.洒红节(亦称好利节)
  印历颇勒寠努月(公历 2月、3 月)举行。内容是祈求一年得到丰收,形式是信徒成群结队载歌载舞,跳篝火,向人群撒红粉或红火。开始可能是为了求太阳神的佑护,后来印度教专门在此节日里祈求毗湿奴的第八化身黑天神,在每年公历 8月 8日举行,节日里信徒不吃饭,在河中沐浴、油身,并礼拜诵经、布施,命为" 黑天生日节". C. 其他位于印度与孟加拉国境内的恒河被婆罗门教视为"圣水" 、" 福水" ,一说为从毗湿奴的脚尖流出,经湿婆把它分为几条支流;一说湿婆神在与梵天神战斗时把梵天的一张脸面或一个头砍下,在恒河中游左岸赎罪并得到解脱。与恒河相联系的节日有" 除十节" 、" 沐浴节" 等节日,恒河中游左岸是" 圣地" ,每年均有百万人来此朝拜、祈祷、沐浴、撒亡者骨灰等。这些节日和宗教行为虽盛行于印度教、佛教,但可能是在这些宗教的前身即婆罗门教的后期出现的。
  (5)修行阶段
  古婆罗门教没有神庙神殿,教徒们的修行是在流动中进行的,并且修行的途径和方式是过苦行僧的生活。修行的主要内容是信奉吠陀,并把吠陀作为知识的圣典去学习和实践。
  修行分 4阶段(即" 四行期")完成:第一阶段是在少年和青年期,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不同年岁段向婆罗门教的导师行入行礼,表示从此作个婆罗门教徒。离家同导师相住,在导师指导下学习吠陀著作和教规,时间或长或短,直到导师认可才是合格教徒;第二阶段是青壮年期,从导师那里返回家园,娶妻生子建立自己的家庭,成为一家之主、一家之父,主持一切" 家庭祭" 的仪式,这种仪式日日、月月、年年都要举行,有人统计共有 20 几种。同时,修行的教徒作为一位有学问者,不仅可以从事各种职业为家庭聚积财富,而且既能为家庭成员又能为别人举行宗教仪式;第三阶段为中老年时期,需要弃家出走,在山林等地游荡,找人对话辩论,继续学习吠陀,主持各种祭祀活动;第四阶段为老年时期,它同第三阶段分得不十分清楚,有人把这个时期的特点概括为苦行,前一阶段为退隐,实际从第三阶段开始就云游四方,以乞食为生,不计生死,只求解脱。
  婆罗门教的修行有严格规定。首先,每个教徒必须走完 4个阶段,否则不仅没有好的" 业报" 而且会从原来的种姓沦为下一个种姓;其次,修行要严守" 五戒" ,要祈祷诵经举行祭祀活动,不可有任何懈怠;最后,以自愿苦行的生活去获得神通,领悟梵的真义,让自我的情欲物欲受到净化,达到" 梵我同一" 境界,使自己免受轮回之苦。在他们看来,这种苦行僧的生活是每个婆罗门教徒的必经之路,是最高的圣洁行为。
  5.两部史诗的宗教意识
  (1)史诗的内容
  《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是古印度的两大史诗。《罗摩衍那》成书于公元前 3世纪,由蚁垤(一说为神人,一说为语法学家)编辑而成。《摩诃婆罗多》是在公元初定型并加上广博(传说中的" 圣人")的名字。但是,这两部史诗所反映的时代大约是公元前 6~5 世纪以前的事情,甚至于更早。
  相传《罗摩衍那》的作者蚁垤为古印度最早的诗人,并接受了梵天神的神力,而广博作为古印度的圣人,还是《吠陀广博》的作者。推断起来,这两部史诗的成书时间较晚,但内容基本上是吠陀时期,也有人把它们归之于吠陀文献,所以我们把它们看作古印度的宗教意识。
  《罗摩衍那》共 7篇,约 2.4万颂词,主要讲传说中罗摩王子的故事,即由于王后吉迦伊的嫉妒,王子被放逐 14 年,妻子悉达和弟弟罗什么曼那随行,在森林中魔王抓住悉达,送往锡兰,后罗摩在猴王的帮助下夫妻团聚,经千辛万苦又恢复王位;颂词主要是歌颂罗摩王子的英勇和悉达的贞洁。
  《摩诃婆罗多》共 18 篇,附录 1篇,有 10 多万颂词,主要讲传说中潘达瓦一家(亦" 斑族")同考拉瓦一家(" 俱卢族")的战斗。黑天神(可能是毗湿奴的化身之一)支持潘多瓦族,亲自为一个王子驾车参加战斗,结局虽然以潘达瓦族胜利告终,但冲突的双方基本上全部阵亡,幸存的潘达瓦五兄弟带着一妻一狗到喜马拉雅山去寻找天国,很有点凄惨。
  两部史诗都尊毗湿奴神,罗摩王子被视为此尊神的化身之一,潘达瓦族的胜利也是他支持的结果。这两部史诗就其情节来说是早期吠陀时代的事情,《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体现原始社会末期部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状况。据研究,罗摩王子家族的人物为雅利安人,他被抓到锡兰去意味着雅利安人由北向南的迁移,以及征途中的困难。潘达瓦和考拉瓦两家大战可能就是公元前 1400 年前后在现今德里附近的一场战役,而潘达瓦五兄弟共一妻的风俗并不是当时雅利安人的婚姻,可能是蒙古人种进住印度。不过,故事在长期流传过程中已经渗透了后人的思想,反映了公元前 6世纪前后一些人对神的看法和与婆罗门教有差异的宗教观念。
  (2)史诗的宗教观念
  从总的来讲,两部史诗的情调较为悲观。罗摩王子的爱妻悉达在夫妻团聚回国以后,丢下王子被大地吞没,在吠陀文献里她先是以农业女神,后是以吉祥女神出现的;潘达瓦虽然战胜了考拉瓦,但最后只剩下五兄弟共一妻、共一只狗,悲凄地离开战斗过的地方。在宗教意识方面,它们推崇毗湿奴神,但否认这尊神的神力是万能的。罗摩王子为此神的化身,可是他必须在猴王的帮助下才从魔王那里救出悉达,潘达瓦族受到此神的全力支持,但除五兄弟及妻子外全部阵亡。所以,这种宗教意识不是乐观的,而是悲观的。
  《摩诃婆罗多》史诗第 6篇《毗湿摩》,后来演化为《薄伽梵歌》,这是后来新婆罗门教的经典之一,其主要思想又被后来佛教所吸取。全书共 18 章,约公元初成书。该书尊黑天神,认为他是宇宙大神、" 最高的宇宙精神" ,而因陀罗神怀有嫉妒之心。据说黑天神本为毗湿奴神的第八化身,幼年为一牧童,先杀死国王派的妖魔,后在兄长罗摩的帮助下又杀死国王,救出被囚禁的父母,夺回被别人霸占的爱人,受到湿婆神的尊敬而为大神。黑天神曾与一位军事首领人物阿周那有段对话,探讨战争、生与死、修行之路等问题。
  黑天神主张,打仗是作为武士种姓人的义务,人修行的最低一级就是尽这份义务;生与死都是短暂的,只有灵魂是不灭的,生命和肉体不一样,生命即灵魂,他是杀不死的;灵魂是不受约束的,较高一级的修行是虔诚崇拜、躬身反省,完全不受" 祭司的训戒的干扰" ,不考虑报应;最高一级修行是放弃自我,使个人的灵魂和宇宙灵魂" 梵" 相结合,超越生死,达到涅槃境界。
  " 涅槃" ,是《薄伽梵歌》的最高理想,后来佛教接受了这一思想。这个概念的意思是" 灭" 、" 灭度" 、" 寂灭" 、" 无为" 的意思。《摩诃波罗多》以此为最高境界的人生目的,实际上放弃积极进取的精神。
  这两部史诗与古婆罗门教教义的区别在于,它不重视业报和追求解脱灵魂轮回之路;它讲" 梵" 但不大讲梵天神,而将黑天神置放在古婆罗门教的诸神之上,对婆罗门祭司僧侣的教义持怀疑态度,这表明当时人们对婆罗门教开始不满。
  6.反婆罗门教的宗教意识兴起
  大约在公元前 6世纪初,南亚次大陆出现了列国纷争的局面,持续了两个多世纪。当时印度思想界十分活跃,在宗教意识方面有两股大思潮:一为传统的婆罗门教及其不同派别,一为非婆罗门教的思潮,史称" 沙门思潮". "沙门" 原意为" 努力的人" ,意指" 勤劳" 、" 劬劳" 、" 净志" 、" 息恶" 、" 修道" 等,佛教专指僧侣,在这里指反婆罗门教正统学说的各种宗教观点和宗教派别。在沙门思潮中有政治、哲学、法律等社会意识形式,其中宗教社会意识形式中具有代表性的是" 外道六师" 、耆那教和佛教。
  (1)" 六师外道"
  这个名称来源于佛教,佛教兴盛时把其它的宗教学说统称为外道、邪道。
  " 六师" 指 6位宗教思想家,他们的生卒年月不详,约是公元前 6世纪至前4 世纪期间的人氏,稍早于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诞生,其思想可见于佛经《长阿含经》卷 17 、《增一阿含经》卷 32 、《摩诃止观》卷 10 ,这些经卷一是来自后人,二是把他们的思想视为邪说而加以贬低。实际上" 六师" 的思想在当时动摇了婆罗门的教义,具有较广泛的影响,对后来中国和东南亚一带的佛教宗教史有一定影响力。
  " 六师" 宗教理论究竟代表社会那一部人的要求不十分清楚,一说是富裕工商阶层,一说是城市贫民和破产自由民,还有一说为被压迫的奴隶阶级。
  他们的学说比较杂乱,宣传怀疑论、不可知论、命定论和偶然论,某些方面还有婆罗门教的影响,宿命论的观念也比较突出。他们组织僧侣集团,四处云游,到处辩论,是当时十分活跃的宗教学说。
  " 六师" 的基本宗教理论是:
  ①富兰那.迦叶。据说出身于奴隶。他认定世界万事万物" 无因无缘" ,生前无论罪恶、布施、祭祀和在恒河南北两岸有何行为,都不会得到" 罪报" 和" 福报" ,否定因果报应的学说和主宰神的存在。
  ②末迦梨.拘舍罗。据说是公元前 388年以前的人氏。他否认后世报应之说,主张" 无有今世,亦无后世,无父无母,无天无化,无众生".不过,他承认灵魂的存在,又认为灵魂虽存在于自然现象之中,可是各种原素的结合,已是" 无因无缘" 的;他主张命定论,苦与乐" 流转轮回" ,人要乐天听命。
  ③删阇夜.毗罗伲子。据说他有 250个弟子,因大部分人后来归依佛教他气愤而死。他认为业报之说" 此事非异非不异" ,是一种怀疑态度;" 道" 不是修行来的,而是" 经八万劫自然而得" ,具有" 无为" 的思想倾向。
  ④阿耆多.翅舍饮婆罗。被认为是古印度" 顺世论" 的先驱者,佛教称之" 现世涅槃论" 者。他认为一切的东西" 皆无因生,自然而有" ,从而否认了主宰神的存在;灵魂离不开肉体," 身坏命终,断灭消失,一无所有" ;幸福在于今世,无轮回业报,不必祭祀苦行。
  ⑤婆浮陀.伽旃那。他认为生命和一切东西都是由地、水、风、火、苦、乐、灵魂等 7个方面组成,即" 七士身" 或" 七事身" ,灵魂即是命,是永恒的存在,而这七种原素是" 非所作" 、" 非所创" 是" 无因无缘".耆那教称之为"无作用论" ,佛教称之为" 常住论".(6)尼乾子.若提子。被认为是耆那教的始祖,他认为灵魂存在于动植物和地、水、火、风等东西之中,人所造" 业" ,必得果报,修道" 不能中断". "六师" 的宗教意识虽然是各有主张,但大体是不再讲梵及婆罗门教所尊的大神,其中阿耆多还有无神论和非宗教的倾向,除尼乾子.若提子一人外,其他人对轮回业报之说,或持否定态度,或持怀疑态度,大都关注人们的现实生活;对祭祀占卜和苦行等宗教行为,一般都持不同意见;在怀疑主宰神的存在的同时,提出了各自关于世界万物形成的看法,对古印度哲学思想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冲击了婆罗门教的教义理论。
  (2)耆那教的兴起
  ①耆那教的历史和教义。耆那教兴起于公元前 6至公元前 5世纪。" 耆那" 是指" 胜利者" 、" 完成修行的人" ,故该教又称" 胜利者的宗教".相传耆那又是创教人筏驮摩耶的称号。筏驮摩耶,佛教称他为尼乾子.若提子,意指"离系亲子" ,是" 外道六师" 中的一位人物。耆那教尊称他为大雄,相传是公元前 6世纪至公元前 5世纪间的人,属刹帝利种姓,30岁出家修行,传教 30 余年。该教自称是最古老的宗教,有 24 位祖师,其中 23 位叫巴湿代那陀,大约是公元前 8至 7世纪的人,当时婆罗门教还是兴盛期,相传他娶阿踰陀国王的公主为妻,曾率兵打仗,30岁出家修道,经 83 天就修炼成道。在他以后就是筏驮摩耶,耆那教的这两位人物均是历史人物,另外的祖师是传说中人物。不过由此可以看出,早在公元前 8世纪前后,耆那教作为婆罗门教的" 邪道" 已经潜伏存在。
  耆那教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到公元前后发生分裂,有天衣派和白衣派。
  天衣派亦称" 裸体派" ,主张教徒不可有私财,连衣服也不能有,要以天为衣。白衣派穿象征清白的白衣,重修行,主张男女平等。以后这两派又分各个小派,逐渐衰微,但在印度史上至今仍有一定影响。
  耆那教的基本教义:命、非命、三宝、五戒、苦行,是该教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中心问题是灵魂如何解脱的问题。
  " 命" ,即灵魂。耆那教认为,人与动物等生命体(也包括神、魔鬼在内)有动的" 命" ,地、水、火、风等无生命有静的" 命" ,灵魂附在物质上就会受物质的束缚,这就要求有一个不受物质束缚的灵魂(即解脱的灵魂),从而达到人生的最高追求。
  " 非命" ,即非灵魂,指有形物质和无定形物质。耆那教认为,灵魂、人、有形和无定形的物质构成了" 充实的空间" ,他们的根本属性是在空间这个条件下运动和静止,除此以外还有一个" 虚空的空间" ,这是摆脱了肉体、物质之后的灵魂的活动场所。
  " 三宝" ,是指耆那教讲的灵魂解脱的三条道路,即(1)正智,学习该教的经典和教义;(2)正信,信仰该教的经典和教义;(3)正行,实行该教的教义和戒律。" 五戒" ,即正行的五种禁忌,有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恋感官享受(不奸淫)、不畜私财(" 无所得")。" 苦行" ,即正行的修行方法,分内外两种:外苦行指节食、斋食、限食、不食珍馐美味、独坐、忍受身体之苦痛等;内苦行是赎罪忏悔、节制言行和思想、禅定、舍弃身心烦恼、勤于正智正信等。按耆那教的说法,人这样做了,也就使自己的灵魂解脱了怒、骄、贪、惑等" 业" 的束缚,从而获得了" 无涯智慧" 、" 无限信仰" 、" 无量力能" 、"无尽欢愉" 四种" 至善".
  耆那教与婆罗门教不同,其一是它舍弃了吠陀经典中诸神,创立了自己的崇拜对象,即 24 位祖师,特别是大雄祖师;其二是它的业报轮回的灵魂解脱说同婆罗门教的主张也不一样,其中" 不杀生" 、" 不畜私财" 和人们的灵魂经修行都可得到解脱的看法,应是针对婆罗门教而言的。
  ②耆那教的经典和寺院组织。耆那教奉《十二支》为经典,总计 5部25种,有分支、付支、杂记各经卷,实际只有 11 支为真传,第 12 支散佚。
  它是公元前 3世纪根据筏驮摩那的教义整理而成的(一说为公元前 5世纪编集而成的)。后来,白衣派把它奉为不可更改的至理名言,而天衣派认为 12 支不完全,又把自己的文献补充进去。该教除了上述经典以外,还有大量关于哲学、逻辑、文法、历史、教理方面的著作。
  耆那教的起初阶段反对婆罗门教的诸神和祭祀,可能是既没有至高神又没有寺院,后来把教祖大雄看作全知全能的最高神,创造出了各种神话,并建立寺院庙宇,吸取和改造婆罗门教的诸神形象,出现了偶像崇拜及各种崇拜形式。
  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现代社会的三大宗教,它发源于公元前6 世纪至 5世纪,从此开始了佛教时代。
  古印度的吠陀教和婆罗门教虽然维护种姓制度,但还是倡导在种姓范围内多作善事。该教重视个人修行,不重视坟墓营造,也不搞神庙,其" 梵我同一" 和来世业报学说流传极广,直接影响了南亚次大陆宗教文化的发展。
  六、古希腊的宗教
  等到圣美的曙光上达天庭向宙斯和其他神报告白昼来到,阿伽门农就命令他那声音清亮的传令兵们,把长头发的阿开亚人召集来开会。
  ……
  凡是君主都是神圣的,而且都有他们的自尊心,因为他们都得到主谋神宙斯的支持和宠爱。
  ——摘自古希腊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卷二,第 48 、183 页。
  1.社会历史范围
  希腊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与爱奥尼亚群岛。根据考古发掘材料和人类学家的研究,希腊半岛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居住,约公元前 4000 年至公元前 1000年以前,这个地区的居民先处于新石器时代,后处于青铜器时代,希腊半岛的居民还过着氏族部落生活。在此期间,小亚细亚和欧洲多瑙河流域的居民曾经分批地迁徙到这里居住,各个部落和每个民族的发展也不平衡,处于先进水平的是爱琴海流域的克里特岛的米诺斯人,稍后是迈锡尼人,希腊文明是在米诺斯- 迈锡尼文明的基础上吸取了西亚和埃及诸文明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通常古希腊文明又称爱琴海文明,它是世界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与古代罗马一起被人们看作西方文化的摇篮。
  爱琴海是地中海的一部分,在地中海流域有欧亚非诸大洲的居民,其中北非的埃及、西亚和小亚细亚的一些地区都早于希腊而进入奴隶制国家,爱琴海的克里特岛的居民比希腊其它地区较早地进入奴隶制社会。上古时代希腊的宗教文化大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克里特岛上的宗教文化,史称米诺斯- 迈锡尼文明,其中迈锡尼人居住在希腊半岛南部和克里特岛上;第二阶段是希腊半岛的荷马时代宗教文化。
  2.米诺斯宗教
  米诺斯文明的宗教指约公元前 2000 年至前 1500 年间的宗教。在约公元前2000年前后,克里特岛米诺斯人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开始是一个个小国,经过战争约到公元前 16 世纪初在该岛建立了统一的米诺斯王朝,约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克里特岛各地都遭到毁灭性破坏,原因不详。米诺斯人以线形文字记载事情(克里特岛语),但未破译成功,我们只能根据英国考古学家伊文斯等人的发掘研究他们的宗教。
  (1)母神主神多神教
  米诺斯的主神不是男神而是女神。在米诺斯王宫、墓穴、洞穴和镌刻印章上,再三出现女性形象,在庄严的女性旁边有侍从(可能是祭司与信徒)、有两座雄狮拱卫,有的女性头戴一顶冠冕、或冕状头巾,这显然是一尊女神。
  女神旁边也有男神,但男神不能和女神处于同等位置,可能是女神之子或女神的情人。在米诺斯晚期的女神像中,有的双手各拿一条蛇,或被蛇缠绕在臂膀上,而对蛇的崇拜往往是与土地联系在一起的,在后来希腊神话中都有男神和女神被蛇缠绕的形象。经过研究者分析,被蛇缠绕的" 米诺斯持蛇女神" 是" 冥府女后" ,而头戴冕巾或冠冕的女神是" 母亲女神" ,是天、地和大海的主宰者。
  除女神外,米诺斯人还有其他神怪。" 公牛" ,特别是公牛角在壁画、指环、印章里经常出现,有些绘画还画出人们捕捉公牛和一个年轻人正在公牛背上翻斤头的场面。当然,究竟公牛是神还是向神献祭的物品,这个问题还有待考证,不过他们对公牛角的宠爱,应该包含有宗教崇拜的意义。在遗址文物中,克诺索斯王宫里有一座" 绿色的埃及雕像" ,可能是阿蒙神,这一方面说明他们同埃及有频繁的交往,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或是不反对或是也崇拜太阳神阿蒙。" 三角叉" 是希腊神话中海神波赛冬的权仗,在米诺斯王国的中后期,经常作为象征海洋的标志。" 鹰头狮身长翅的大怪物" 在国王" 御座之室" 的长墙壁画上出现,这个怪物确定的象征我们还不十分清楚,它的底色是浅蓝色的海洋,应该具有保护神的意义。类似上述情况的绘画和塑像在多处发现,所以米诺斯人不可能是一神教的宗教意识,只能是主神为" 母神" 的多神教的宗教意识。
  (2)祭祀与圣殿洞
  在克里特岛的群山中有不少" 神圣" 的洞穴,岩洞底部被挖掘出不同时期的陶瓷碎片,洞壁有壁龛。其中最为著名的洞穴叫" 狄克梯安洞" (亦叫" 普西克诺圣殿洞"),考古挖掘者们先是发现了公元前 500年以前的希腊和罗马的遗物,后来发现了数百件插在岩石缝里的物品,有刀子、双面斧、装饰品等,壁龛前面有小空场,女性小雕像(也许是从壁龛掉下来的),据分析,这些东西距今有 3000~4000年以上,当属于米诺斯- 迈锡尼文化期,有的应是米诺斯人的作品。经研究壁龛应是置放神像的神龛,空场应是祭神的地方,众多的物品应是朝拜者带去的供品。大概在米诺斯时期,人们认为洞是神灵所在的地方,有到洞中朝拜和祭祀神灵的习俗。
  克里特岛米诺斯时期的" 王宫" (有的是王宫,有的可能是王族别墅,或祭祀神灵的神殿——待考)遗址,有的建筑在山顶上层,修的宏伟宽大,里面有壁画,人物画多数为妇女,但形象不像古代希腊人,常是站在看台上,周围有一群拥挤者的面孔;花草鸟兽画中有" 双面斧" 的标记。在一座" 王宫" 里还发现有一个" 收获者" 瓶、一付石棺,和绘有" 拳击者" 的一块滑石。一座很大的" 王宫" 里发现有一间房子,墙壁中央有座位,两旁有石凳,座位前方通向一个方形小坑,墙壁上有一幅蹲着的两只鹰头狮身长翅的怪物。除此之外,还发现了米诺斯人修建的坟墓、刻有女性像的印章等等。据分析,他们的女性像即是女神像,王宫中的那间特殊的房间是专供祭祀神灵的地方,双面斧的图案表示一种神奇的力量,怪兽可能是神兽,石棺和坟墓说明他们可能有了来世观念。
  这个时期米诺斯人正处于青铜和铁器时代,从出土文物来看他们可能有了相当复杂的祭祀和朝拜神灵的宗教行为。
  我们至今对米诺斯王国所知不多,但有两点应该肯定:一是米诺斯王国的宗教意识是古希腊宗教意识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后来荷马时代的主神宙斯神系就是从克里特岛提坦诸神中分化出来的,相传宙斯本来是在该岛一个山洞里被瑞亚女神养育长大的,海神波塞冬住在爱琴海海底的金宫中,他手中的三股神叉来源于米诺斯的海上王权的标志,二是米诺斯王国曾是一个强大的王国,势力一度曾扩展到希腊半岛的雅典城,在宗教文化方面深受古埃及王国时期和小亚细亚赫梯王国的影响,埃及的太阳神神像、印章的图案,赫梯王国的主神暴风神(手执双面斧)的形象与母性神灵,可能都流传到了米诺斯。
  3.迈锡尼宗教
  生活于克里特岛、希腊半岛中部和南部的迈锡尼人约公元前 1450 至前1100年建立了奴隶制国家。约公元前 12 世纪初,他们渡海远征小亚细亚的特洛耶城,经过十年战争虽攻陷该城,但从此也衰落下来,后被希腊多利亚人所灭。
  迈锡尼人可能早就在克里特岛居住,米诺斯王国克诺萨斯时代后期的泥版文书是用迈锡尼文写的,这种文字已被识读,但文献材料太少,对他的了解主要依靠考古发掘。迈锡尼人原住在希腊半岛南部,约公元前 1450 年前后迁徙到克里特岛居住的迈锡尼人取得该岛的统治权,半个世纪后不知是什么原因又退出该岛,在希腊南部和中部继续奴隶制统治。
  (1)提坦诸神
  古希腊荷马时代有一个住在希腊半岛奥林匹斯山的宙斯神谱体系,根据公元前 8世纪希腊诗人赫西俄德写的《诸神谱系》一书,在宙斯神谱以前还有一个提坦诸神,为" 先期之神".研究者认为,奥林匹斯山诸神为印欧族希腊人的神,提坦诸神是早期爱琴海地区原居民的神,大体应该是米诺斯- 迈锡尼文明时期的神。当然,这一说法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不过从提坦诸神的神灵形象来说应该早于后来荷马时代的神,从宙斯神谱同提坦诸神的关系来说他们之间有一个先期后期关系。
  迈锡尼人的城邦统治者有大批奴隶,其中有一种类型的奴隶叫" 神的奴隶" ,他们可以占有一小块租来的田地,与一般奴隶不同,这表明迈锡尼人的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他们在米诺斯人基础上创造出提坦诸神的神谱完全是可能的。
  " 提坦诸神" 是天神乌利诺斯和地神盖娅及其子女们的总称。他们究竟有多少位子女其说不一,有人说是六男六女,有人说有多个;天神地神之间的结合,一说地神由天神分出来的,一说天神由地神生出来的。相传乌利诺斯是第一代"神王" ,他为了维持" 王位" ,把子女们打入地下,引起盖娅神不满,支持儿子克罗诺斯反抗父亲,成了第二代" 神王" ,妻子是瑞亚。
  同样,克罗诺斯为了维持" 王位" ,吞吃自己的儿子们,瑞亚支持儿子宙斯起来推翻父亲的统治,成了第三代" 神王" ,并从克里特岛迁徙到希腊半岛的奥林匹斯山居住,还把提坦诸神囚禁起来。
  提坦诸神的神谱一是以男性神为神王,女性神充当了神王的养育者和支持者,但她们自己并没有当神王;二是以儿子推翻父亲的统治为内容,这两个特点说明该神谱只能来自米诺斯- 迈锡尼的王国时期。因为当时希腊半岛的多利士人还处于氏族社会,他们不可能创造出争夺王位的神话来,而在后来的荷马时代希腊人只让神界不和和争吵,不让儿子推翻神王。
  (2)男神主神多神教
  迈锡尼人的主神可能不是女性神而是男性神(也有人认为仍同米诺斯人一样是母神主神多神教)。在提坦诸神的神谱中第一代" 神王" 和第二代" 神王" 皆为男姓,而他们的妻子盖亚和瑞亚支持儿子抗争神王,但在取得胜利后仍由儿子作" 神王" ,这说明男姓神的主神地位已经确立。
  相传荷马时代的主神宙斯降生以后,其父克罗诺斯因预知有一个儿女将要把他推翻,因此把孩子们都吞进肚子里,其母瑞亚为了救宙斯,用布包了一块石头送给克罗诺斯,然后把宙斯藏在克里特岛的埃盖翁山的山洞里,由女神阿玛尔忒亚用羊奶养育。宙斯长大后,先迫使父亲把吞食的儿女吐出来,后来兄弟姐妹们联合起来,在祖母盖亚的帮助下,经过 10 年战争才战胜克罗诺斯提坦巨神,由宙斯和兄弟海神波赛冬、冥神哈得斯共管天下,把不顺从的神囚禁在塌塌如斯冥界,后来择其改过者让他们投胎再生。在这个神话里女性神生养哺育了男性神,但她们并不是主神,可见女性神的主神地位也退居下来。有一种看法,认为迈锡尼人" 不识" 米诺斯人的精致优美的文化,但从迈锡尼人在克里特岛上营造的坟墓来看他们的技艺并不在米诺斯人之下,所以这种" 不识" 极有可能是宗教意识的差别造成的。提坦诸神可能源于米诺斯人或更早,但必是经过迈锡尼人整理改造重新设置的。当迈锡尼人在希腊称雄时,他们以男性主神代替了女性主神,出现了宙斯传说,后在荷马时代被确定下来。
  迈锡尼人还没有大神殿,而是在墓壁、陶器、印章、装饰品上绘制神像,有小雕像、神龛,还有" 独眼巨人" 、狮身人面兽等怪物,神像男女均有,当有多神多怪的观念。
  (3)坟墓及来世观念
  在克里特岛上考古学家发掘了 16 座迈锡尼人坟墓,有公主和国王的,也有其他人的。墓碑是直立的石板或石柱,雕刻文字和图案,国王墓碑上没有国王的名字。墓区有围墙,同一墓穴里往往置放着男女老少多个尸身;墓内有装饰性的人物及兽类画,大量的贵重器物和装饰品。德国考古学家施里曼发现墓中婴儿尸身裹扎黄金带,有的墓穴尸身覆盖黄金铠甲,脸上有金面具等现象,将此看作"黄金的迈锡尼" 现象。有一座介于公元前 1500 年至前1300年之间的王室坟墓,即" 阿特柔斯宝库" ,是一座拱状形的突出物,周围有一条通向坟墓的石路,路两边也用石块精工垒砌,进墓的石门门梁重达120 吨左右;墓顶有一块很大的石板,墓厅高达 45 英尺,底面直径为 50 英尺,石梁上有两块没有头的浮雕,墓穴有几个相距不远的尸身;墓的城墙同周围的石灰岩融为一体;墓主人以武器和贵重装饰物、生活品作为随葬物,都是黄金、青铜、大理石制品。
  迈锡尼人的坟墓,规模之精巧巨大,随葬品之豪华贵重,方式之肃穆庄重,不仅超过了米诺斯人,而且也是后来荷马时代所不及的。分析起来他们肯定有来世观念,认为人死以后亡灵还会到另一个世界里生活,对国王王陵的安排与北非埃及古王国法老陵墓有相似之处,坟墓门口是狮子形状门、墙壁绘制" 独眼巨人像,显示国王王灵的威势,让他生前和死后都能享受权力的荣耀。以黄金装配尸身的习俗,也许不仅有让死者亡灵有一个豪华生活而且有让死者尸身不腐烂之意。坑墓的墓碑和墓壁不刻国王的名号,碑石和墓区镌刻驾驭战车的图案,墓内房间里横放着多个尸身,有填满木片的" 铜箔小匣子" 及刻有"8" 字形的匕首、利剑,等等。这一切当然不会是毫无意义的,他们的墓可能是家族墓,也许是相信同一家族不仅有共同的祖先而且死后还会专门到一个地方,灵魂的世界不仅是继续生活的世界而且也是继续战斗的世界。
  (4)祭祀
  迈锡尼人有祭祀亡灵和神灵的习俗。坟墓周围有动物的血迹,他们大概是以动物的血肉祭奠亡灵,墓穴上面覆盖着巨大的石板可能是为了定期到这里祭祀;在迈锡尼人住过的房子里有的是壁画装修,画面为神兽及男女像,有"8" 字形盾牌之室和" 狮身人面室" ,这当然不一定是祭祀的地方,可是对神灵、神兽的崇拜及由此而来的祭祀礼仪也是会存在的。
  迈锡尼文化是以希腊半岛伯罗奔尼撒古代城堡城市而得名的,该城市相传是荷马史诗中阿迦门农王的故乡。按荷马史诗的叙述阿迦门农王崇敬主神宙斯,在领导希腊人攻打小亚细亚特洛亚城市时多次祭祀神灵,推断起来这应该是迈锡尼城堡的原居民孕育出来的。
  由于材料的缺乏我们现在对迈锡尼人知之不多,他们在灭亡以后其文化并没有中断,从宙斯的传说来看后来的希腊人是有所继承的。
  4.荷马时代的宗教
  (1)荷马史诗与荷马时代
  ①荷马其人与赫西俄德其人。荷马,相传为公元前 9世纪的希腊诗人,四处行吟的盲歌手。荷马诗人留给我们两部著作《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一说是他根据民间流传的叙事诗和歌谣加工整理而成的,定型于公元前 8世纪。由于史诗是讲英雄的遭遇,所以又把荷马时代称为" 英雄时代".赫西俄德,相传为公元前 8世纪的希腊诗人,因在丧礼上当歌手而知名。
  他的著作《劳动与日子》有许多教诲和警世格言,被称为教诲诗之父。另一部著作《诸神谱系》(一说不是他所作)是讲英雄和神灵的来源,并追叙到比荷马史诗更早的神话传说。
  荷马和赫西俄德的著作是研究古希腊宗教的重要文献资料。
  ②荷马时代。约公元前 11 世纪至 8世纪,史称荷马时代、" 英雄时代" ,又称" 黑暗时代".约公元前 12 世纪,生活于希腊西北部的多利亚人向南迁徙,逐渐占领了希腊南部、爱琴海诸岛屿和小亚细亚的西南角,早先进入奴隶制国家的迈锡尼、派罗斯等小国完全被吞没。当时,多利亚人过着氏族部落生活,其生产力和文明程度低于米诺斯- 迈锡尼,其语系也不同,他们的大迁徙淹没了爱琴海文明,古希腊历史出现了曲折。所以,有人又把这个时期称为" 黑暗时代".在荷马时代,青铜器和铁器的使用使生产有了较大发展,父系氏族社会内部出现了奴隶和氏族显贵,社会结构产生了奴隶制和部落联盟,实行军事民主制。这时军事首领不仅统率军队作战,而且掌管宗教祭祀,逐渐由选举变成了世袭,体现了" 王权".由于当时还有议事会和人民大会并存,还要通过形式上的会议讨论通过,所以叫" 军事民主制".在公元前 8世纪左右,希腊先后建立了许多奴隶制城邦国,各城邦间互相吞并。
  荷马史诗讲的是迈锡尼人的特洛亚战争和" 英雄" 奥德修斯回国经历,从中体现了古希腊奴隶制社会的形成过程。
  (2)荷马史诗的宗教思想
  ①荷马史诗的基本内容
  (a)《伊利亚特》
  据考证,这部史诗描述希腊迈锡尼时代,约公元前 13 世纪末或 12 世纪初开始长达 10 年征服小亚细亚西北部的战争故事。特洛伊是当地一座中心城市,希腊人久攻不下,最后用了特洛伊木马计才攻下该城。
  在史诗中,历史和神话交织一起。一种说法是,主神宙斯与丽达生一美丽女儿海伦,嫁给斯巴达王为妻,后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诱劫,引起特洛伊大战。另一说为海洋女神忒提斯的结婚典礼没有请另一位女神厄里斯,厄里斯有意在婚宴上投了一只书写" 赠给最美丽者" 的金苹果使雅典雅、赫拉、阿佛罗狄忒互相争夺,宙斯不能解决,帕里斯神评判给阿佛罗狄忒,而后者为了报答,找一美妇海伦作为酬谢。为了夺回海伦,在阿伽门农王率领下同特洛亚人展开大战,双方的" 英雄" 、神都参加了进去。据荷马说,在阿伽门农答应把女儿菲革亚向阿耳忒弥斯神献祭以后,希腊人才顺利到达特洛亚海岸,由于没有听从阿波罗神的意见,所以希腊人屡遭挫折,后来在阿喀琉斯及其母海洋神忒提斯、其子涅俄普托勒的帮助下,并偷了特洛亚神庙中的保护神像,才取得胜利。史诗只叙述到罗克洛斯和赫尔托克的葬礼,后面如阿喀琉斯之死等情节不是史诗的内容,只是荷马时代的传说。
  (b)《奥德赛》
  《奥德赛》史诗的中心人物是神话传说中奥德修斯,相传是伊塔卡王或西叙福斯之子,应阿伽门农王的邀请,带 12 只战船参加对特洛亚的远征,特洛伊木马计是他建议的,战后返回家乡。《奥德赛》主要描述他返回家乡以前 10 年飘泊生活和与妻子佩涅洛佩的团聚。在飘泊中,他同伙伴经过食枣人国(据说在北非,吃枣子的人会忘记家乡)、独目巨人族(据说在西西里岛西海岸,独目巨人是吃人的大怪物)、风神居住的浮岛(据说西西里岛北岸)、戈涅斯巨人国(据说意大利南部)、太阳神女儿居住的海岛、海妖西王居住的岛屿、卡律布狄斯怪居住的海峡、太阳神神牛的牧区,后来又与女仙卡吕索、海神波赛冬发生纠纷,最后在贵阿喀亚岛国王的帮助下回到故乡。在故乡伊塔卡,他的妻子对他忠贞不二,拒绝一切求婚者,奥德修斯在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帮助下,父子相认并共同商定除掉敌人的方法,战胜家族内部的叛乱,夫妻团圆。在后期的史诗《忒勒戈尼亚》中,还有奥德修斯同女神喀耳刻同居生下儿子忒勒戈尼亚,儿子误杀父亲,喀耳刻使他复活并与之重新结婚,而儿子取父亲原配妻子佩涅洛佩为妻,使之应荷马史诗的预言,即" 奥德修斯应死于海,但并非在海上".
  ②史诗中的神界特点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及其稍后一点的史诗《埃涅伊德》、《忒勒戈尼亚》史诗,让古希腊几乎全部的神怪粉墨登场。
  根据赫西俄德所著《诸神谱系》这些神应是在提坦诸神之后的神系,大约是多利亚人、米诺斯- 迈锡尼人和小亚细亚西北部人的诸神混合体。它是古希腊宗教神界,体现了迈锡尼王国灭亡之后,较为落后的多利亚人由氏族联盟到奴隶制城邦国的形成过程的宗教观念。当时,古希腊多利士人实行军事民主政体,有类似国王的" 王" ,《伊利亚特》中的阿伽门农就是这种性质的" 王" ,《奥德赛》中的奥德修斯是较小城邦的" 王" ,他受制于阿伽门农王又有自己的独立性,整个社会从诸国纷争正在走向统一,组织结构上还保留有氏族部落联盟的共商大事的会议形式,王的权力还受人民会议的制约。
  荷马史诗中的神界是主神多种教。宙斯是唯一的主神,被称为" 众神之父" 、" 神王".宙斯神系由宙斯的兄弟、儿女、妻子与情人等构成,他们住在希腊半岛北部奥林匹斯山,经常巡视人间,遇大事在山上召开会议,有时会上争论不休。总的来讲,宙斯神系是世界秩序的维持者,该神系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所有的神,其性别男女分明,夫妻情人儿女齐备;其形象大体为老中青三种人形,也有" 牛头宙斯" 及其怪状怪形神,为数很少。宙斯通常是位容貌威严而慈祥的老人形,雅典娜、赫拉等女神通常是美貌的端庄女子,波赛冬等往往是有风度的青年男子;其行为有喜怒哀乐,有情有欲,不是住在天上,而是生活在人间。因此,古希腊的神与人同性同形,只是具有比人更高的能力,可赐福降恶于人,从而享受人的献祭。
  第二,宙斯及其诸神不是至高至尊" 法力无边" 的神。以宙斯为例。《伊利亚特》中阿伽门农在攻打特洛亚受挫时竞对宙斯发生怨恨,说这位克洛诺斯的伟大儿子宙斯曾向他保证不攻陷特洛亚城就不开船回家,可是" 现在他变了心,使我感到惨痛的失望,竞吩咐我带着我这已经丧失了一半的军队含着忍辱退回阿耳戈斯去了".尽管对这位" 残酷的神" 有怨恨,但他还是号召希腊人" 让我们只有一个司令,只有一个君主,由那乖僻的克洛斯的儿子宙斯下来统治我们".在说到特洛亚战争的起因时,一说为宙斯不能判断金苹果究竟是给雅典娜,还是给赫拉和阿佛罗狄忒哪位女神,不得不让帕里斯去评判,而帕里斯又诱劫他的女儿海伦,从而燃起战火。古希腊的神各管一摊,但又互相干扰,很像一群能力非凡的顽皮孩童。" 众神之父" 的宙斯服从命运女神,他有一位" 天后" 赫拉为妻,但不满足,又与别的女神及人间美色女人生儿育女。奥德修斯在海上漂泊中战胜许多困难,其中也包括以自己的智慧计谋战胜某些神加给他的灾难,以自己意志力从哈得斯的冥界又返回人间。在他们看来,神是可敬拜的,可降祸福的,但不是威力无限的,宙斯不同于基督教中的上帝,他不是唯一的至尊神。这个情况曲折地反映了从氏族社会末期向奴隶制社会迈进的社会状况,氏族部落正从联合走向国家统一的进程。统一要求有一个主神,但还没有形成专制的国家,自然对神的权力加以限制。
  第三,以宙斯为主神的众神界在特洛亚战争中分为两派,各支持一方。
  宙斯是支持希腊人的,另一位重要神祇阿波罗相传是宙斯和女神勒托之子,但当勒托分娩时,天后赫拉不允许他在陆地上出生,宙斯听从这位妻子的意见,让勒托在海岛上生出阿波罗和阿耳忒弥斯女神。可能是由于这历史上的原因,阿波罗在荷马史诗里借口他的祭司受到侮辱,给希腊军队降下瘟疫,使进攻特洛亚城受挫。可见,荷马史诗中的神既是统一的又是相对独立的,这可能体现了当时希腊社会既有一个统一的王又有相对独立的城邦国,互相发生争执的状况。
  (3)奥林匹斯山诸神及其他神怪
  米诺斯- 迈锡尼时期的神居住在海岛天空中,这个时期的古希腊神已经从爱琴海克里特岛移居到希腊的海拔 1万英尺的奥林匹斯山顶。根据公元前8 世纪诗人赫西俄德的《诸神谱系》,印欧族的希腊人主神宙斯杀死克里特岛的主神克洛诺斯以后,把爱琴海的诸神囚禁在" 冥间" 牢狱塌塌如斯,然后在奥林匹斯山顶重新开辟了众神的居住地。按神话传说,爱琴海的提坦诸神代表混乱,而以宙斯为主神的奥林匹斯山诸神代表秩序,宙斯不是创造天地,而是维持天地的自然秩序。
  奥林匹斯山究竟有多少位神,恐怕是极难统计清楚的,总该有千位神之多。其神谱,第一位是" 众神之父" 宙斯,第二位是智慧女神雅典娜,掌管战争、文艺、技艺,据说是从宙斯头脑中跳出来,并且一直没有夫君,保持着女儿身,她管事很多,荷马史诗中英雄奥德修斯是在她的支持下才夫妻团聚的。第三位神可能要属阿波罗,他是男姓神,掌管音乐、弓箭、预言、医药、畜牧,被认为是希腊文化的守护神,一说为宙斯与女神勒托之子,一说勒托是位与奥林匹斯山诸神相敌对的提坦女神,其父不详。有些神话里说他是太阳神、光明神,荷马史诗中太阳神为赫利俄斯,称他为神通广大的光明神,可能阿波罗原本不是太阳神。还有几位神很特别,究竟居住何处也无从深究,可能不属于奥林匹斯山神谱。如赫利俄斯,当时的神话传说多数以他为太阳神,说他每天驾太阳车在天空中由东向西急驰,夜间乘一巨杯在冽冽北风的海洋中航行,希腊罗得岛人视其为主神,后来才被阿波罗神代替。又如狄俄倪索斯,掌管酒、水果、葡萄之神,即酒神和农业神,人们以纵欲、狂热舞蹈,甚至极度兴奋时撕碎儿童和动物吞吃,来庆祝他的节日,与奥林匹斯山诸神的崇拜仪式极不相同,可能也不属于宙斯谱系。大概当时除以宙斯为主神的奥林匹斯山神谱外,还有其他的神谱,只是因为宙斯神谱流传和影响极大的缘故,才淹没了其他神谱。
  在宙斯神谱体系中,宙斯是位家长,诸神或是兄弟,或是儿女、情人,遇事还要召开会议商讨,最后宙斯拍板。其中,海神波赛冬、冥神哈得斯,都不住在奥林匹斯山,也不见他们参加会议,而且有时还同其他神发生争执;赫拉、得墨忒耳、阿瑞斯、阿佛罗狄忒等诸男女神是分工有序的;雅典娜、阿波罗似乎权限特大,也特别受古希腊人的推崇。
  早期古希腊的神祇互相之间频繁争吵,具有七情六欲,要求吃饭和睡觉,与人间异性经常交往,可按自己的愿望和人对他的态度行善恶,其神性中人性味极浓重。
  此外,古希腊人的神除拟人形象外,还有三种情况:一是把家畜与神联系起来,如" 牛头宙斯" 、" 羊头阿波罗" 等;二是有一种半神人,或是指神同人间之异性生的儿女,或是指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他们的不同之处是有生死,如特洛亚战争中的英雄阿喀琉斯为海洋女神同人间之王生的儿子,他的行为似人似神,但不能避免死的命运,就是其母对这个结局也毫无办法;三是非神类的怪物,如英雄奥德修斯在返回家乡的中途遇到吃人的独目巨人、卡律布狄斯的妖怪、海怪斯库拉等,他们危害人的生命和安全,但不是恶魔,希腊人还没有如基督教中恶魔撤旦的观念,各种怪物只在有限范围内作崇,对奥德修斯这样的英雄人物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
  (4)冥界与命运
  古希腊人认为人死以后还有阴魂,大部分人的阴魂是到冥界去。不过他们的冥界不同于其他民族的观念,在冥界里不惩罚人的阴魂,而只是一个阴魂继续生活的归处,有些不安分的神也被囚禁在这里。当时古希腊人可能还没有欢乐的天堂和折磨阴魂的地狱,也没有明确的因果报应的观念,这些宗教意识是后来出现的,荷马时代只有一些零星的模糊看法。
  荷马时代的希腊人崇拜英雄,重视现实的生活。在荷马史诗中绝大部分英雄都在战争中死亡,大英雄阿伽门农返乡后也被妻子的情夫害死。史诗歌颂他们的英勇、高尚,然而除阿伽门农少数几个人后来被一部分希腊人尊为神以外,绝大部分人是死者安息,害人者也不受特殊惩罚。当时的希腊人有一个地下的冥国世界,冥王是宙斯的兄弟哈得斯。荷马史诗说他是" 断然无情" 的神,但这位神的爱情之火极高,只要是被他看上的女神,如明托、琉刻等女神及神的女儿,他都或把她变成地下生成的东西,或让她在冥国居住下来,以此占有她们。可是,并不见他主动审判哪位死者,也不设置刑具。
  相传英雄人物奥德修斯曾到过冥国,还同亲人的亡灵交谈过,英雄赫刺克勒斯还从冥国夺回了阿尔刻斯提斯,但终究是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人死后就在那里呆着,不会有轮回和再生的机会。哈得斯有三条看守冥界门口的恶犬,它不允许冥界的灵魂随意跑出大门,只放进不放出。
  那时的希腊人对人死后如何是淡泊的,只是认为人死后灵魂(或称" 幽灵" 、" 幻影")可能还会存在一段时间,大概是等着神的挑选,然后就到冥国长住下来。
  荷马时代虽对死后如何不大在意,但对命运的信奉十分虔诚。他们有三位命运女神,认为在命运面前,宙斯主神和众神都不能违背,人生的历程当然更要受其主宰。不过,在这个时代的后期,命运之神变成了宙斯的女儿,专管人类。"命运" ,他们称之为" 摩伊赖".有三位摩伊赖女神,即职掌命运之线的克洛托,职掌命运之线长短、命运的盛衰枯荣的拉刻西斯,职掌切断生命之线的阿特罗波斯。据说,每个人都有摩伊赖,所以不必怨恨生活的磨难,不可求命运没有的东西。
  (5)祭祀与神庙
  向多位神灵表示忠心,请求佑助和恩赐是古希腊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由此生发出来祭祀与神庙、祭司阶层。
  ①献祭。古希腊人盛行向神灵献供品请求神的帮助。史诗《伊亚利特》说阿伽门农为了从迷路中寻求到登陆的目标,于是把自己的女儿作为女神阿耳忒斯的供品,由于女神可怜这个姑娘,不让阿伽门农杀死女儿,允许他以杀死一头赤牧鹿来代替供品,阿伽门农才得以把女儿送回家乡。这个故事说明古希腊人原本有人祭现象,后来不采取人祭,以动物代替,在荷马时代供品为动物、水果和农作物的果实,未见人祭现象。另外,古希腊人也不大关心对祖先和亡灵的献祭,他们只是依据神的性质献祭品,在献祭时第一要由献祭者讲自己的心愿;第二要祈求神灵相助,可自己祷告,也可由祭司代祷;第三根据需要献祭,可随祭。
  ②神庙、神像。古希腊人有神庙、神殿,神托所,一座庙供一尊神像,命名为这位神的神庙,如雅典娜神庙、波赛冬神殿等。如一座神庙里有几位神,其中一位是大神,一座城市有几座庙,其中一座庙的神为该城的保护神,流行一神一庙。他们特别重视神像,大概认为神像比神庙重要。荷马史诗中说,希腊人为了尽快结束特洛亚战争,派人从该城雅典娜神庙中偷出了神像,才使" 木马计" 得以成功。
  有多种形象的神像,神的塑像或端庄高雅,或威严中透出慈祥,有趣的是有一部分神像是赤身露体,有的还突出生殖器部分,有的手拿各种器具。
  在古代希腊遍布各地的是神托所,即神龛,这是传达神意的地方,也就是比较简陋的神庙。神庙都是神托所,高级的神庙不允许人们向神发问,一般神龛允许人向神发问。希腊人在神庙、神托所里祈求神的启示和祈求病体安康,有的还要在神庙里住宿,看看神在夜晚会告诉他们什么,这叫神宿。
  ③祭司与祭祀方式。荷马时代把专门掌管祭神活动的人叫祭司。起初没有专职的祭司,城邦中任何一个希腊人都可以担任,男女、大人小孩均可,或是以选举的形式或是以抽签的形式来确定,祭司有数位男女担任,一般是一至数年。后来有极少数的人可以担任终身祭司并可以世袭,有的还可以用钱买到祭司职务,这时祭司开始专业化,专门主持神庙中的祭祀活动,传达神谕。对祭祀的生活以不同性质的神加以限制,如掌管祭祀海神波赛冬的祭司不许吃鱼,而俄耳科墨诺斯的阿耳忒弥斯女神的祭司必须是童男童女。
  祭祀神灵的活动有严格程序。特尔斐城的人向阿波罗神祭祀活动,首先由城邦代表到神庙祈求神谕,由一名女祭司主持,奉上神的供品,然后说出自己的要求,再由女祭司回答或宣布预言,这就是有名的" 特尔斐神谕".一般来说,祭司只能占有一部分祭品,并且没有其他报酬。但神庙有庙产,有的拥有相当多的财物,如特尔斐神庙的祭司们不仅是富有者,而且在政治上也有较大影响。在荷马时代后期希腊的主要神祇庙宇,如雅典娜神庙、阿波罗神庙、宙斯神庙等,其祭司阶层的来源大多世代相传,逐渐形成一个特殊的社会集团,干预城邦事务。
  祭坛指祭神用的台子,是用石头、泥土筑起来的。祭坛分神的祭坛和英雄的祭坛,前者比后者高。神的祭坛可设在庙宇、广场、院落、田野,上面可有屋顶建筑也可以是露天的,规模可大可小,可长期用也可短期用,没有一定之规。英雄的祭坛较少,一般不在庙宇里。
  祭祀活动可分为个人祭、家庭祭和城邦祭,前两种是由个人负责,如不在神庙里进行可不用祭司,后一种或在庙宇中或在田野中的祭坛上进行,一般是由祭司主持。城邦祭相当隆重,往往伴随着载歌载舞,一般一年举行一次或几次。由于各个城邦的保护神不一样,所以城邦祭的日期视城邦神的情况来定。在祭祀的过程中,希腊人还举行体育竞赛、演剧和音乐会等活动,向神表现自己的健壮体魄和对神的敬意。
  荷马时代是一个创造神和神话的时代,他的诸多性格鲜明的拟人神,生动活泼的祭神形式,吵吵闹闹的神的生活,在公元前 8世纪以后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逐渐起了变化,但那些优美动人的神话被人们继承下来,世代流传,对社会生活发生着极大影响。
  七、古中国的宗教
  帝令雨足年。
  今二月帝不令雨。
  ——摘自《殷虚书契前编》
  周公朝至于洛,……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
  ——摘自《尚书.召诰》
  1.社会历史范围
  1987年 2月,考古学家在中国云南元谋地区挖掘出古人类牙齿化石 41 枚,距今约 250万年,被命名为" 东方人".1927至 1966 年,人们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洞穴中多次挖掘出古人类的牙齿、头盖骨、肢骨、生产工具等,史称" 中国猿人" 或" 北京猿人" ,距今 50 万年。
  约公元前 21 世纪中原地区的居民率先进入阶级社会。由此开始,相继建立了夏、商、西周 3个王朝,并形成了前后相继又各具特色的宗教文化。其中,夏王朝的材料缺乏且零乱,从夏王朝开始到公元前 770年西周灭亡、东周开始,这是中国的奴隶制社会时期。东周王朝衰微,诸侯国纷争的春秋时期(公元前 770-476年)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时期,七国争雄的战国时期(公元前 475-221年)是封建社会开始。中国古代宗教主要讲夏、商、西周奴隶制社会的宗教,旁及春秋时代的宗教思想和远古时期的原始宗教。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人类考古学家发现的" 中国猿人" 属旧石器时代中后期,山顶洞人、河套人属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初期。华夏民族最早是从黄河流域中游一带发展起来的,有人称之为" 黄河文化".相传黄帝(姬姓,号轩辕氏)是华夏族始祖,实际上他可能是生活于黄河中下游流域的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首领人物,另一位首领人物叫炎帝,中国人往往以" 炎黄子孙" 自称。与炎黄部落联盟互相争斗的另两个强大部落联盟是东夷集团和苗蛮集团,他们主要居住地是黄河下游和长江流域的下游地区,其首领人物太昊、少昊、蚩尤、伏羲、女娲等,在传说中也被尊为" 圣人" 、" 帝" ,有的成了神话中的神。其中女娲,相传曾经" 补天" 使人生活于天地之间,而且人也是由她" 抟黄土为人" ,实则是" 人类之母" 的地母神形象。这些神话传说见诸于文字记载的著作大都是东周以后之人所作,但其历史的渊源可追溯到西周以前或上古时代,大概夏、商、西周三王朝流行着和创造着这些神话传说。
  中国在由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的过渡时期有尧、舜、禹的传说。这三位人物是同一个部落联盟中不同氏族和不同历史时期的首领人物,也是与神相联系的" 圣人".他们之间以" 禅让制" 的形式依次被推举为联盟的领导人,到禹时已经具有发号施令的" 国王" 特征。禹死之后,其子启继位,建立夏王朝,形成世袭王权的" 家天下" ,中国正式跨入奴隶制社会。
  2.夏代的宗教
  夏王朝是中国文明史以来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关于它的具体情况还知之不多,有关记载经考证都为夏之后人所写,我们只能根据这些记载和近几十年的考古发掘材料论述这个朝代的宗教。从夏王朝之后的商王朝浓厚的宗教气氛来说,该王朝一定有引发后人的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如天有意志,可降吉凶祸福于人,以及祭祀和占卜。因为所有文化都有继承性,宗教文化也不可能例外,夏商西周三王朝的宗教文化是依次承继和依次改造制作的。
  (1)天是百神之长
  夏的开国国王叫启,启的父亲是禹,禹因治水有功当了黄河中游一个叫黄帝部落联盟的首领。实际上从禹开始已经大大加强了" 王" 的权力,为启建立专制的奴隶制国家奠定了基础。
  夏代崇信天命。他们讲的天是有意志、有人格的天,是作为" 百神之长" 的天。即是说天不仅是天神的总称,而且是众神之首的神。当时,禹和启都以" 天命与之" 的代天行命身份征伐不服从管理的氏族部落。在禹的时期有一个叫有苗的氏族部落反对禹,禹召集其他氏族部落的人,说要率领他们对有苗" 用天之罚" ;启称王的时候遭到了有扈氏部落的反对,启要征伐,说自己下的" 剿绝其命" 来自天,他不过是实现了天的意志(" 惟恭行天之罪")。
  禹和启的意思是他们征伐别人是天命使之,别人受到惩处是天的意思,自己的行为是奉天命而行之。西周时期有人在总结夏王朝得失时说" 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以上引文均见《尚书》" 甘誓" 、" 立政" 篇)即是说夏王朝之所以统治数百年之久是因为他们遵循天之命令,之所以后来灭亡是因为他们不讲德。据夏王朝以后的古文献记载,禹时就" 致孝乎鬼神" (《论语》);启时对有扈氏部落的征伐是" 用命尝于祖" (《尚书》);夏人祭黄帝、颛顼、鲧、禹,认为这些人物是他们的祖先(《礼记》);相传颛顼是位" 依鬼神" 搞祭祀的人物(《史记》)。
  这些记载可能有后人的附会,但大体反映出夏代是多神多鬼,敬拜祖先、信奉" 天" 意,以" 天" 为百神之长,国王是" 天" 在人间的代表,王命即天命。
  (2)事鬼神、造神物、祭祖先
  据《尚书》、《史记》等有关的古籍记载,夏王朝有祭鬼神、搞占卜等活动。《史记》说"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孔甲是夏王朝的第 13 位国王,"好方鬼神" 之术肯定不是始于孔甲;桀为夏王朝最后一个暴虐的国王,相传有位叫终古的太史令(史官、巫官)曾向桀" 出其图法" (已失传,可能是占卜或观象的图解)求桀改弦更张,不要再施暴政,否则按图所表示的夏将亡,桀不听,终古投奔商汤。夏有占卜,考古挖掘出一些文物说明夏代大概主要的是骨卜,多为动物骨。据《礼记.檀弓上》说:" 夏后氏尚黑,大事歙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 这里讲的崇尚什么颜色,大事与戎事(即国中主要活动和战争)用什么东西是讨吉利之事,当属巫术之类。
  夏代有特殊的墓葬方式。据《礼记》记载,在夏之前的有虞氏部落以瓦棺埋葬死者,之后的商代人是用棺槨,夏以堲周的方式处理尸身。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这种方式的具体情况,可能是在尸身周围置放器物的一种埋葬方式,但这说明他们可能有了来世观念。如果联系到夏的鬼的观念,这种方式也是事鬼魂。
  夏王朝处于青铜时代,曾经铸神鼎。据《左传.宣公 3年》记载:夏强大时曾" 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使之神祇."该鼎相传为神器,后为商周推崇,夏也许只把它看作权力的象征,但联系到国王以" 天命与之" 自居,他们造的鼎应有神圣之意。
  夏代祭祖先,夏族对禹、鲧(禹之父亲),以及上推到颛顼,再推及黄帝(据《史记五帝本纪》说颛顼是黄帝之孙,名高阳氏,是传说中的人物)
  等四位人物,进行祭祀。他们自认是颛顼后代,在祭鲧时要到郊外作郊祭,在祭禹时在家内作家祭,对颛顼和黄帝大概是郊祭,可能规模大一些。
  这些记载虽然出于后人,但基本线索是可信的,其记载中的祭祀、墓葬及其它也不会都是后人编造的。
  3.商代的宗教
  商原是居住在黄河下游的一个氏族部落,祖先契曾助禹治水,后受封于商(今河南商丘县),在夏王朝末年逐渐强大,到了汤为国王时期,汤出兵灭夏,建立了一个以黄河中下游中原地区为中心的庞大王国。它的文字为甲骨文。因商的第 19 位王盘庚把都城由奄(今山东曲阜,在盘庚以前有 4次迁都,这是第 5次)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又称" 殷商时代".商的宗教观念是把至高无上的天称为" 帝" 或" 上帝" ,把天视为有意志的人格神,同时又奉行祖先神,崇拜祖先十分虔诚。他们遇事往往以占卜的形式求告" 帝" 和祖先的意志,具有二元神崇拜的倾向。
  (1)神权政权合一
  商代的宗教组织与国家政权合而为一,不存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强大的僧侣集团。它有三个层次分明的方面:第一个层次是国王本人,他拥有行政的和宗教的绝对权力。首先,他把自己的祖先推到" 天帝" 身旁,说自己的政权是" 天帝"给的。《诗经.商颂》说," 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这即为古中国人讲的"君权神授" ,国王自然就是神的人间代表;其次,他把自己的行为推到" 天命"神意,说违犯者就有灾难。国王盘庚告诫反对他迁都的臣民,说上天降灾难,先王不敢恋旧都,现在不降大灾,非迁都不可,谁反对迁都就要受惩罚。第二个层次是由国王任命的职掌宗教事务的官吏,称太史、史官、祝官。他们首先是官,不同于僧侣,其次又行祭祀、占卜,干着僧侣们的事情,所以虽可解释一些现象,但并没有最后决定权。国王是通过他们管理宗教事务,传达神意即国王之意。第三个层次是民间的卜者、巫者、祝者,在国家政权里没有地位。甲骨文里" 祝"为一个跪在祭坛前面的字形," 巫" 一般指行法术、巫术能够为人消灾解难之人。殷商时期" 祝" 可能指在政权中有官职的祭司,主要是祈祷、占卜," 巫" 可能指没有官职而行法术、巫术之人,不过他们都是通神意,知征兆的人,而且一人既是祝者又是巫者的情况也会存在。当时,商代国王不仅听别人传达神意,而且自己也搞占卜,他对" 祝" 和" 巫" 有生杀之权。政权中的宗教官吏服务于国王,自己并没有一个独立活动的庙宇场所,他们还没有形成一个特殊权力的集团。
  (2)家庙、祭祀及人祭
  商代只有家族庙和临时性的神坛,可能没有专门供奉神灵的庙宇。祭祀可分为天地祭和祖先亡灵祭,主要是祭天祭祖先。在家庙中,内设祖先和死者亡灵的牌位,可能还没有画像或塑像,祖先与" 天帝" 相联,祭祖先和祭天相联。" 天" 可能为主宰神或神的总称,大概这是个较模糊的观念,不设神像。祭祀有一定日期、程序,遇事也可以随时祭,求祖先和" 上天" 的保佑。大概在固定日期里十分隆重,可惜这方面的史料欠缺。祭祀时,祭祖宗是在家庙中进行,祭天是在城外进行,后者叫郊祀。郊祀是在野外选一块地方,设置高台,在这神坛上祭天。祭祀分等级,郊祀可能是王一类人物的专利。商王、大臣、诸侯们在祭祀时,由" 祝" 负责具体事务,自己祷告" 天" 和祖先的佑助,奴隶们没有自己的家庙,一般百姓大概是自己在家内祭。祭品有植物类、动物类和活人。我们至今还不知他们祭祀的具体形式,只知他们曾以活人祭天、神灵、祖先和死者亡灵。
  人祭的形式在商代以前就应该存在,因为在上古时代有许多地区的原始民族都有此风俗,不可能源于商代。在商以后,两周也有人祭,秦汉以后才逐渐消失。商代的人祭有两种情况:
  一是人牲。在祭祀时杀死一个或几个活人,以此供奉神灵和祖先,求告神助。开始的对象可能是战俘,后来也有奴隶和其他人。杀死战俘可能主要是在战争的起始与结束,以此表示自己的能力和神灵佑助;杀死奴隶表示祈求主人财富增加,可能是在奴隶制诞生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在商代的卜辞中,以活人为祭品与以牛羊豕等牲畜为祭品的记载基本一样,当时奴隶与战俘同牲畜没有本质的区别。
  二是人殉。在埋藏死者时以活人作为随葬物品的葬礼形式。主人的尸身以棺槨安置在墓穴里,作为随葬品的活人有的被砍头,有的被活埋,有的跪形,有的站立守卫形。人殉的对象大都是同主人有过联系的人物,做仆役的奴隶及妻妾、侍卫亲信、陪臣等等,男女老少都有。已发现的商代王陵、王族与大臣的墓穴和贵族的坟墓,都有人数不等的活人随葬,有的王陵多达 300 -400 人。据统计,殷虚侯家庄 1001 号墓殉人总数达 400人,武官村大墓群的南侧发现主人旁边有200 个祭祀坑,共有 1200 具尸骨,都是几个主人墓的随葬物。
  以活人作为随葬品不仅是权势的象征,而且也是宗教意识的表现。他们认为人死以后仍会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主人死后仍要享用奴仆。殉人过程有一定规定程序,殷虚侯家庄的王陵是,陵寝门旁或门前开几个小坑,埋人守卫,卫者均站像,有戈、盾、狗等随葬物置放;墓内厢房后面有长方坑,殉人的数目较多,大都被砍头,有牛羊兽作为随葬物,杂埋其间;正房之前为四列葬坑,有儿童和觚爵车舆等,五列葬坑有 20 人骨架,两人跪顶鼎、献等 8种器具,5 人有刀、戈等器具。这样,商代的人殉墓就给死者准备了一个供应有序,使用有物,征伐有人的另一个世界。
  (3)占卜
  殷高时代盛行占卜,遇事以占卜问吉凶,国中大事情,如战争的征伐,都城的迁移,自然界的变化,灾害和丰收,颁布法令等等,无不进行占卜。
  商代流行以龟甲兽骨进行占卜,并记载占卜的结果,史称甲骨文。不过,甲骨文还记载国家的政事、自然界的变化等,但主要是记占卜的结果,故甲骨文又称为卜辞,它是中国现在知道的最早文字。商代末期已经出现铜器铭文,但主要是甲骨文。
  占卜的方式是取乌龟的骨壳或动物的胛骨,弄干净后在上面凿几个凹糟,之后用火烧烤,龟甲或骨块上出现裂痕,根据颜色和长短不一的裂纹来判断吉凶。这个风俗可能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原始氏族社会里就出现了,到了商代就达到了全盛时期,商灭亡后甲骨占逐渐衰微。商代把进行这个工作的人称为" 卜人" ,具有宗教专业性质。卜人的职责有三:一是讯问占人所问何事;二是主持占卜仪式;三是解释占卜的结果并负责在甲骨上记载占卜的缘由和结果。由于占卜的过程较为复杂,所以当时可能是有主卜者,还有副卜者,为几位卜者共同完成;若是国王占卜,还有朝庭史官记录整个占卜过程。
  商代除用龟甲兽骨占以外,还用蓍草占,商亡后,蓍草占渐代替了甲骨占,在商代主要是甲骨占,特别是王室,可能在民间还是流行蓍草占。
  占卜实际上是一种宗教行为、巫术活动。首先他们认为甲骨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寄托着神灵的意志,此时商代人是把龟甲兽骨看作神秘之物;其次是" 卜者" ,被人视为人神之间的沟通者,他们有超人的能力,可向问卜者传达神意," 卜者" 与" 巫者" 为一类人物;最后是以卜者的解释定吉凶祸福,信奉神明的" 预兆".
  4.西周的宗教
  西周源于陕甘地区渭河中游的一个氏族部落,在商代是一个地区性王国。在商朝末年,他开始强大,先是周文王在尊商旗号下讨伐周边小国,后是周武王举兵灭商,在镐(今陕西西安市西南)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周王朝。
  公元前 771年周平王被迫迁都于雒邑(今河南洛阳),史称以后的历史为东周,以前为西周。西周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期,东周是列国争霸时期,奴隶制走向瓦解。
  西周的宗教承袭商代,同时又对商代的宗教进行了改造,形成了自己的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关于" 天" 的看法。他们都认为" 天" 是有意志的,有人格的,以" 天" 为最高主宰," 天命不可违" ,但周王朝认为要"以德配天" ," 德" 也是天的要求,天只帮助有德之人。
  (1)天命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西周权力结构的特点,宗室是西周社会结构的基本组织单位。西周统一全国以后,周王把土地和人口分封给家族成员和外姓有功之人,这些人建立藩国邑地,称为诸侯国。受封之诸侯国有 71 个,其中,国王亲属占 53 个。国王为各诸侯的" 共主" ,各诸侯国听命于周王。周王的王室为大宗,诸侯王的王室为小宗,而诸侯王在自己的封地又为大宗,受诸侯王分封的诸庶子又有自己的更小封土,又是小宗。按周朝的规定,嫡长子继承王位,他的宗室即是大宗,庶子不能继承王位,称之为士,其宗室是小宗。每个宗室内部是以长子为主干的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组成,分属这个宗室的庶人、奴隶受其奴役,没有血缘关系,同姓宗室之间有旁系的血缘关系。周王朝就是通过这种宗法制度进行统治的。
  周朝的宗法制度是天命宗法制度。首先,周朝的国王以" 天" 之子自居,臣属以" 天子" 称之,王权是受命于天。周代的文献材料多次讲到" 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 (《大孟鼎铭文》)等类似的思想,把周文王、周武王看作有德之王,所以打败了商纣王,这是天命使之。按此说法,周王就成了受天之托主宰人间一切。"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小雅》)"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下出。" (《论语.季氏》)周王作为" 天子" ,当然就有权分封诸侯;其次,国王家族的始祖相传是弃,姬姓,与谷神稷为同一个人,又从弃推到传说中的黄帝之曾孙帝喾,也是位神异人物,并创造了姜嫄践巨人迹生弃的神话。这样就把国王家族成员神圣化;第三,西周王朝制《周礼》(相传为周公所作),这是一部刑律,保障了周朝以天命自居的上下尊卑的宗法规定。
  (2)宗庙制度
  宗庙指各宗室供祖宗之庙,西周王朝可能只有宗庙而没有神庙,宗庙制度指建庙和祭祀的一系列制度。
  有两种人没有宗庙,一是奴隶,二是庶人。庶人可能指" 持手而食" 的一种类型的人,他们完成主人分给的小块田地的劳动,用以养家糊口,向主人交纳贡物,而主人可随时收回田地。西周的庶人无姓,只在采邑里有相对永久性的住处,按照规定不能有宗庙。在西周,能建宗庙的人只有士以上的人,庶人、工匠等都没有资格建宗庙,但有自己家庭的墓地,强于奴隶。
  宗庙的大小多少在西周都有严格的规定。据《礼记.王制》说,"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昭指周昭王、穆指周穆王,这个规定肯定是周穆王死后的规定,说明宗庙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和祭祖的方式都有严格等级限制。宗庙一方面是敬拜祖宗的恩泽,另一方面也有祈求祖宗保佑自己不要丢掉地盘的意思。他们之所以分为等级,完全是为显示各自的地位高下,体现尊卑有序。
  西周的宗庙制度是把" 敬天" 和祭祖有机统一起来。首先,周王朝开创者周文王是位受天命的人物,半人半神,为" 大宗" 之庙必供奉的对象;其次,祖宗亡灵皆有神性能保佑宗室兴旺。所以,祭祖中包含着敬天,谨遵祖命即是谨遵天命。
  (3)祭祀制度
  向祖宗和神灵表示敬拜,祈祷他们去灾降福,让社稷永远牢固,这是祭祀的基本目的。西周是多神教,山川河流有山神、河神、农作物有谷神稷,天上有"四方神" 或" 五方神" ,地上有土地神,地下有冥神,以及游荡于人间和山林的鬼怪。除此以外,还有祖先的亡灵,至于亡灵是神是鬼,他们并不深究,周王室的先祖亡灵一是文王、二是武王,依次排到父辈亡灵;还有" 圣人" ,周朝的圣人是指传说中的如黄帝一类的人物,是半神半人的性质,多与祖先相联系的。这些方面都要求祭祀,每种祭祀都有特定的要求和程序,从而形成祭祀制度。
  西周的祭祀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是祭祖先,第二类是祭社稷,第三类是祭天地。其中,周王室的祖先指从文王以来的历代国王的亡灵,诸侯王室和士大夫的祖先指自己的父辈、祖辈之灵;天地既指笼统的人格化的天与地,又指从自然物中抽象出来的具体神,如山川河流等诸神;社稷是指国家、江山的保护神。关于社稷的情况至今还没有弄得太清楚,一说" 社" 是土地神,即保护一方平安的神灵;" 稷" 是周人的始祖弃,弃号为" 后稷" ,相传为谷神、农业神,按这种看法应该是两尊神,西周人应是以这两尊神为保护神。
  作为统一的农业国,这个看法不是没有道理的。一说社稷是国家概念的另一种表示,不具有神的意思,周王朝的保护神就是祖先神和有意志的天,除祖先与天地之神外没有一个或两个社稷神。这两种看法还有待于考查。西周时期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社稷庙,他们是向" 天" 和祖先祈求社稷永固,地点是在宗庙中和郊外举行仪式," 社主" 可能不是指那一位天神,而是指土地神社。
  西周的祭祀方式和内容有极有严格的等级规定。《礼记.曲礼》记载:"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偏。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偏。大夫祭五祀,岁偏。士祭其先。" 《礼记》是秦汉之际的儒家作品,不过自东周以来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各路诸侯国已经不遵守周礼的约束,《礼记》中的有祭祀内容的规定应是西周时的规定。其中的" 四方" 为东南西北四方神,西周时尊四方神," 五方神" 可能是后来的,每方皆有" 帝" 有佐神," 帝" 为神的头;" 五祀" 为门、户、井、灶、中霤等五位神。相传其规定" 士" 这个阶层的人在一年终了只祭祖先," 大夫" 阶层为五祀," 诸侯" 阶层不能祭天地只能祭社稷," 天子" 职掌祭天地的专有权,在这里等级森严,不可逾越一步。东周刚开始,诸侯国鲁国的国王曾祭天地,后人指出这是周王室衰微的表现,是" 非礼".《荀子.礼论》说到他以前的祭礼制度时,认为是" 郊止乎于天子,而社止于诸侯,道及士大夫,所以别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 这个看法与《礼记》相同,证明西周人的祭祀是严格等级的,以人的尊卑确定能祭那一方神,形成尊卑有序的祭祀制度。
  西周的祭祀形式与商一样也分为两种,一种郊祀,即在城市郊外选或建造一土丘,名为" 祀天寰丘" ,来祭天祭地。大概祭" 四方神" 或" 五方神" (" 帝")以及山川河流等自然神都是采取此种方法;一种为家祭。对于" 士" 以上等级的人在宗庙中祭,对有家室的庶人在家内祭。家祭又分两种,一种是祖先的亡灵,家庙是祭祖先的场所,一种是家庭神,即户神、井神、灶神、中霤神等,在家内祭。
  祭祀的日期既是固定的又是不固定的。固定指一年之内有几个固定日期,如一年终结十二月末等日子是必须举行的;不固定是指遇重大事情,如新国王登基、迁移新都城、战事等皆要祭神祭祖先。西周时代每一年有三大节日:(1)春社,进行" 祈谷" 祭祀,求丰收;(2)秋社,庆丰收,向神和祖先" 报功" ;(3)蜡月祭,每年十二月末,欢庆过去了的一年,衷心祈求来年为丰收之年。春秋时代的人氏子贡说这一天" 一国之人皆若狂" ,大概春社、秋社和腊月是举国上下的节日,也是从" 天子" 到" 士" 祭天地、祭祖先和祭各种神祇的固定日期。相传在这三大节日里庶人可以吃到一点酒肉,人们集中在固定地方,酒肉及其它食品均分给每个在社之人,先祭神和祖先,然后尽情喝酒吃肉,经常是大醉而归家,所以有举国皆狂的情形。
  祭祀过程中可能没有专门化的祈祷文,但一定有祭者发自心愿的祷告,对于国王来说这种祷告也是向臣民和诸侯们的告诫。西周的青铜铭文有许多这种性质的告诫文。周成王在向洛邑迁都的前夕,先到天子的宗庙里进行" 福祭" ,然后把家族后生们召集到宗庙里,告诫他们必须建立新的功劳,效忠于他,才能继续有自己的宗庙,等成王的" 诰训" 结束后,又给予赏赐。
  祭祀的供品除植物类和动物类外,西周也有人祭,但已不如商代盛行,大概这个时期已经用杀死牛羊等活的动物替代,但商代人殉的遗俗仍然存在,只是此时以活人祭祀死者亡灵的形式不占主导地位,并且规模也不如商代。西周人用活牲畜祭祀,其数目之多是非常惊人的。据《尚书.周书》说,用了 504头大牲畜祭" 天" 和谷神稷,用了 2701 头小牲羊豕祭百神。这个数字是否确实,现在还无从考查验证,但即使打了折扣也十分惊人。文献材料未发现西周时代以战俘或奴隶等活人作为祭祀的供品,但在西周的墓葬遗址里发现有以活人为随葬品的零星材料,如河南濬县辛村的西周墓有一御夫,两手背缚、俯身,置于马车旁边;另一墓也有一人,身份不明,屈肢,与犬同葬一起,可能是牧犬人,大概这是让死者继续使用他们。
  (4)占卜与《易经》
  西周承袭了商代的占卜术,遇事问卜,卜有卜者和卜辞,所不同的是商代占卜主要用龟甲兽骨,也用蓍草,西周的占卜主要用蓍草,也有用骨块的,大概殷商与西周之际,有一段是二者并用时代,后以蓍草占卜得以普及。西周的占卜术及其内容主要表现在《易经》这部著作里。
  《易经》即《周易》。现在流传的《周易》一书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六十四卦的卦辞和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辞,叫做《易经》;一部分是由彖、象、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组成的《易传》,是解说" 经" 的文字。研究者认为在汉王朝以前" 易" 和" 传" 是各自分开的,并且他们都不可能出于一人之手,应是历代逐渐编辑而成,其中" 传" 是西周以后,而" 易" 大约编于殷周之际或稍后,基本上反映了西周以来的占卜宗教观念,通常又称《周易》。
  《易经》是一部占筮用书。相传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伏羲氏作八卦" 以通神明之德" ,西周王朝奠基人周文王重卦,由八卦演化为六十四卦,周公作爻辞,为" 三圣秘籍".据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的说法是" 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 伏羲时代是传说中渔猎时代,当时即使有占卜之术也是极简单的,不可能作八卦;周文王时代人们极迷信占筮之术,并且已经积累了占卜之术的经验,所以此时有人(包括周文王、周公在内)
  汇集整理为书是有可能的。
  《易经》中的" 易" 是简易、变易的意思;" 卦" 指占卜未来的吉凶祸福方式;卦象指卦的图象;卦名指卦的名称;卦辞指整个卦象的解说;每一卦的象有六行,每一行叫一父,爻辞是爻的解说。它的两个最基本图形,一为长道"-" ,称之阳爻;一为两短道" ——" ,称之阴爻。这两个符号的来源及其意思,研究者还不十分清楚,一说为男姓的性器官和女性的性器官的象征,来源于生殖崇拜。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是两种相互对立的自然现象与自然力量的象征。有一点应该肯定,这两种符号及其所用的蓍草棍都被认为是神奇的东西,都同宗教性质的崇拜相联系。
  由"-" 和" ——" 组成八种基本图形,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称为八卦。这八种图形依次表示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八种自然物。其中乾卦为天,坤卦为地,是父母,其它六卦为" 六子" ,是乾坤二卦重合变形而成的。流传下来的八卦象征八种自然现象,其内部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这也许是后人的附会,也许西周时代的人就是这样看,还有待考证。
  《易经》为六十四卦,是由八卦相迭演变而成的。如乾卦为■、坤卦为■、屯卦为■等卦象。每卦为六爻,一爻叫初爻,依次叫二、三、四、五、六,第六爻叫上六。因"-" 属阳," ——" 属阴,根据各卦的不同情况一爻又称初六、初九,六爻又称上六、上九。卦辞大体讲此卦在总体上是吉是凶是利,爻辞大体讲应该如何采取避凶求吉。其中有生活经验的积累和概括以及历史事件,含有变易的思想,特别是物极必反的观念十分突出。在爻辞中,无论这个卦是吉还是不吉,适合所问之事还是不适合,其爻辞总有多方考虑,这一爻可能不利,另一爻就会给人以希望,让人注意什么事情,所以卦辞和爻辞实际上又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以乾卦■为例。卦辞为" 元亨,利贞" ,即此卦为元始亨通,利于问卜。爻辞中,第一爻(" 初九")为" 潜龙勿用" ,即神奇动物" 龙" 处于潜伏期,不可采取行动;第二爻(" 九二")" 龙" 出现在田野上,有利于去见高位之人,即见官陈述自己的意见;第三爻(" 九三")君子经常是白天勤勉工作,晚上警惕,虽然有危险之事,但对自己不会有灾害降临;第四爻(" 九四")" 龙" 跳到深水里,表示没有灾害;第五爻(" 九五")" 龙" 飞跃上天,表示迟一点去见位高之人,会有好处;第六爻(" 上九")" 龙" 飞到极高,表示物极必反,不要做什么过头之事,否则会有凶;" 用九" 为群" 龙" 盘在一起,不见其首,表示吉。该卦的卦辞是说占到此卦说明人在这个时候有利于作占卜的事情,基本上属于吉卦(因占卜的动作在时间上有吉有凶,有时候不利于搞占卜之事);该卦的爻辞以神奇动物" 龙" 的表现说明人干事情的程度,让人不要把事情作过分。其它的卦也大致如此。
  关于《易经》历来有这样或那样的评价和争论。有人强调它的物极必反思想和由一到二、由二到一的推演方式,有人强调它的天命神学观念。就《易经》的思想来说,它的信念是:其一,相信由蓍草按一定顺序摆出的卦象含有" 天命"的预示(即神的预示),这是信奉在人事之外有主宰者,人不能违背只能遵守;其二,相信人事的变化会影响到" 天" (即神)降吉凶祸福,这是信奉人事天道相互感应学说;其三,相信历史上发生的事件是" 天" 意(即神意)的结果,这是信奉神秘的必然性;其四,不仅给蓍草赋予灵性,而且把各种自然现象也赋予神性。因此,《易经》一书虽有生活经验的提炼,如物极必反的思想,但总的来说是一部占筮之书。
  (5)五行说与《洪范》
  " 五行" 指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形态,是说这五种物质相互作用构成万物。" 五行说" 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推断起来应该源于西周时期并是西周神学思想的一部分。西周末年有位太史官叫史伯(一说就是伯阳父),他在论述五行说时,第一把" 天" 搬了出来,认为"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西周末代之王不知" 天" 是以金木水火土" 杂以成百物" ,只知听好邪幼稚之人的意见,"天" 要夺取智慧,西周不能不灭亡;第二把" 先王" 搬了出来,认为先王知" 杂以成百物" 的道理,建成" 九纪" 德性、百官的统属、定出品位等,所以才有广大的土地与和谐的生活。这两点,一是不否认" 天" 的意志性,二是不否认祖先之德,与西周开始的" 以德配天" 宗教观念基本一致,区别只是把" 五行" 的关系看作天的要求和祖先们的行为准则。史伯曾在西周灭亡以后同春秋时代第一位霸主齐桓公讨论西周为什么灭亡,他是从" 五行" 的变化征兆说起的,讲的是以自然现象感应人事,以人事感应自然现象,宣传相互感应的宗教神学思想。
  把" 五行说" 纳入宗教神学范围突出表现在《洪范》这部著作里。《洪范》与《易经》一样,其中也有合理的思想,如关于水、火、木、金、土相互作用的看法,但基本上属神学著作,有一整套神学理论体系。《洪范》是《尚书》中的一篇,《史记.周本纪》说,它是周武王同商朝遗老讨论天道和人事关系的一部书。按传统之说是西周时期的作品,今人有人认为是战国时代的作品,这里采用传统一说。
  《洪范》的特点是把天命、自然界变化与人事结合起来。据它说,社会秩序是天安排的,违背天意就会引起天的震怒,而天的意愿通过自然物的变化表现出来,所以自然的变化预示人事的变化。" 天" 把洪范九畴赐给了禹,使世界有了秩序," 九畴" 即九种天道和人道的行为秩序。第一项为" 五行" ,即水、火、木、金、土的物质形态的秩序,它们各有顺序性的作用和变化,如水润下、火炎上、木曲直、金从草、土爰稼穑,人不可违背;之后的五项为人事,讲五事、八政、五纪、皇极、三德;再后三项为事感应,即" 穑疑" 是讲占筮," 庶征" 是讲君主是否有德对自然界变化的影响," 五福" 是讲人的福气和六种灾难的威胁。这样,《洪范》就建构了一整套天道与人事相统一的神学理论体系。
  《洪范》的占验吉凶祸福的思想是西周宗教理论的一部分,其中包含的" 五行说" 被后人抽出来论述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形态相互作用形成万物,为万物之本,这是无神论思想,但这是《洪范》作者所没有想到的。
  (6)《诗经》的天命论思想
  约公元前 6世纪以前诗歌总集《诗经》的神学思想较为特殊。商周的甲骨文、金文、《周易》、《尚书》对人间之上的" 上帝" 、" 天" 十分敬拜,唯恐违背帝、天的意志,可是《诗经》里不仅有对暴君、贵族的控诉,而且有对帝、天的怨恨。如《小雅.节南山》说," 昊天不庸" (即" 老天爷不公平")、" 昊天不惠" (即" 天不仁慈")、" 弗躬弗亲" (即" 啥事你都不动手")、" 不吊昊天" (即" 不做好事的天")等。对" 天" 的不恭、不敬,甚至于批评和指责,散见于《诗经.小雅》。经研究,对天的怨恨是殷商百姓口气,对天的歌颂赞美是贵族们的口气,《诗经》的作者群有贵族,也有百姓,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作者的作品。它承认天是有意志的、有主宰力量的,是既可司恶又可司善的,自然现象的变化是天意的征兆,天道管着人道,人道影响着天意。不过,它强调天命" 靡常" ,应该以德配天命,这是它的突出特点。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风" 为民间流行的乐调、" 雅" 为西周朝廷之音," 颂" 为宗庙祭祀的乐调。从总体上来说,它体现了西周人对祖先、意志" 天" 的歌颂,以及天人之间互相感应的思想。
  5.夏、商、西周的天命宗教
  (1)天命宗教的特点和演化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宗教是天命宗教。它始于夏王朝天为" 百神之主" ,经殷商" 天命与之" ,到西周" 以德配天" ,形成具有特色的天命论宗教。
  夏代文献资料待考证,商代出土了甲骨文,称之为殷虚文字,是极简单的卜辞;周王朝有金文,有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反映了从西周初到春秋末期(约公元前 11 世纪至前 6世纪)之间的社会状况;古代夏商西周史料汇编里有一部《书经》,成书年代不详,其中有后人的,但基本上是商周的思想。
  从这些著作里可以看出天命思想是一条主线,它仿佛是一根骨架支撑着人们的血和肉,当时王朝的兴衰、战争的起因和结局、社会的政治生活与精神生活和个人的行为规范,无不从天命界说。
  夏、商、周的天命宗教中的" 天命" 与古埃及、古希腊的神意虽在实质上相同,但在形式上有很大差异。后者的" 神" 有一个拟人的形象,如希腊的宙斯是个有眼耳鼻头身、长发浓须、威严慈祥、手执神杖端坐王座和多妻多子女的人物,而古中国的" 天" 是浑沌的、模糊的,只说" 天" 是有意志,可赏罚于人,但没有创造出一个像宙斯那样的人物。
  古中国的" 天" 是和" 帝" 联在一起,合称为" 天帝" 、" 上帝".商代《卜辞》中," 天" 的字形为一个大的头形与一个鞍形,鞍形可能象征大地,头形在上可能象征大地之上的天,说明它宇盖四方;帝在《卜辞》中字形像花蒂,表示辐射四方。二字相合为天帝,这在殷虚甲骨文已经出现,殷商经常以帝、上帝命令如何如何表示意志" 天" ,不描述天的具体形象。西周时期经常直呼天、上天,说上天的天命天意如何如何。夏代的文献多出于周代,是直呼天。
  天命宗教具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天有意志、有选择,能降祸福,它在地之上,管着地上的万物,即" 天命不可违" ,人要谨遵天命、天道;第二,天让国王管理人事,国王的位置和权力是" 天与之" ,是天在人间的代表,违王命即是违天命;第三,国王家族的祖先出自天,商王族说"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周王族说" 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 ,所以拜祖先即是拜天,敬天祭祖是相统一的;第四,天无形无像,但它是至上神,能够洞察一切、规定一切、主宰万物,天有天道,人有人道,人道服从天道。这些特点有一个历史过程。商代上承夏代。
  夏代的统治者说:" 有夏服(受)天命" (《尚书.召诰》)。商灭夏,商王朝的解释是因为"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尚书。汤誓》)。西周灭商,西周的解释是" 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 (《尚书.周书.召诰》)。可见,夏商西周皆从天命去寻找统治的根据。周朝时代的《诗经》多少反映出了一些被压迫者的心愿,他们对天的施惠不均发生怨恨,但也不否认有意志的天命存在。它在讲到西周王朝时说:" 受天之祜,四方来贺。
  於万斯年!不遐有佐!" (《大雅.下武》)意思是周王朝的福禄来自天命,四方诸侯都来祝贺,愿我王的国家千万代,不断出现贤良的辅佐!至于对天的怨恨,是认为" 天" 有私心而不公平(" 昊天不平"),有不仁慈而给百姓降灾难(" 昊天不惠"),仍然承认人间的灾难也是天命之使然。
  自夏至西周其主导思想虽然都是天命宗教,但西周王朝在总结商王朝灭亡的教训基础上又给天命宗教注入新的内容。西周开国大思想家周公(姬旦,即周公旦,文王之子,约死于公元前 1095 年,生年不详)说:周朝是受了天的使命替代商朝的,因为" 天命靡常" ,天并不是总保佑商王朝。他告诉商朝的俘虏和投降的贵族们" 非我小国,敢戈殷命,惟天不界" (《书经.多士》)。意思是天不佑助你殷王朝," 天所不与" ,我周王朝作为一个小国才推翻了你们。在周公看来," 天惟时求民主" (《书经.多方》),"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左传.泰誓》)。这就是说天是关怀下民,为民作主,天命是可变的。又说"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书经.周书》)," 天命不于常" (《书经.康诰》)。意思是" 天" 没有亲疏,并不常住在一个地方,天命只给有德行的人以佑护,因此应该" 敬德保民"." 德" ,在商代甲骨文里已经出现,大致是指道德的含义,当然是指统治者的道德准则。
  周代讲的" 德" 除了道德的含义外(即统治者的行为准则),还认为" 德"是" 天" 之所" 命".《尚书.康诰》说"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
  闻于上帝,帝休。" 《毛公鼎铭文》说" 丕显文武,黄天弘氒(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大命。" 这里的意思有三:其一,周朝开国先王朝" 明德" ,这是上帝(即" 天")知道的;其二," 黄天" (即" 天帝" 、" 上帝")
  发扬" 德" 并把德配给周文王、武王;其三,周王的" 有德" 是" 天与之" ,即是天命。自周公开始,西周的思想家把" 天命" 和人的行为" 德" 联起来,既赋予" 德" 宗教意义,即" 天命与之" ,又赋予" 天命" 道德意义,即天有道德的品性。这就叫" 以德受命" 、" 以德配天" ,使天命有了拟人的道德属性,让人以德" 享天之命".西周的" 以德配天" 的理论从西周初年到末年逐渐演化为"人道" 和" 天道" 与" 天人合一" 的观念,这是夏商以来天命宗教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它对后来的宗教、哲学、伦理道德、政治法律诸意识形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夏、商、西周的神祇
  以天命为主导的天命宗教是主神多神教。不过夏、商、西周的宗教信仰中都把祖先亡灵放在保护神的位置加以敬拜,所以他们的天命主神多神教是敬天祭祖相统一的多神教。
  " 天" 为主神、至高神,他至尊、至大,有主宰一切的能力,这是夏、商、西周时期的基本观念。商代的甲骨文、西周时代的青铜铭文都记载着他们所敬拜的主要神灵是天,而不是其他自然体神灵。今人有的研究者说,古文献《尚书》、《诗经》等著作中讲的" 丕显大神" 、" 明德" 是对太阳神的尊称或颂扬之词,是" 一元的日神信仰" ,这恐怕有待商榷。如果是从字面讲" 丕显" 是指大而显耀光辉," 明明德" 是指" 光明之德" ,但要说就是指太阳神恐怕不确。因为周代的《诗经》是把天、皇天、皇父与太阳、月亮等自然体分开的,后者是指天中的一个具体的自然体。《诗经.小雅.十月之交》说,在十月初一辛卯时辰月亮把太阳吞下去了,所以这一年是凶年,这一方面说明周朝人已经知道了月食这一自然现象,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并没有把太阳神看作是唯一至高神。从《尚书》的" 丕显" 一词前后文来看很难说是太阳神,而" 明德" 是指光大道德之意,也不会是太阳神的尊称,应是指天命之德。
  天命宗教是多神论而不是一神论,它是从上古中国多神教神话传说中演变来的。在多神中尊" 天" (帝、上帝、天帝等)为最高神,以天命为至高命令,是夏、商、西周统一王朝发展的必然产物。
  古中国的神祇大致有四类:第一类为最高的天神类。其中至高神是" 天" ,所以称为" 帝".他有意志和道德属性,具有人格,但夏商西周时代他不是一个有性别、有五官、有年龄的神的形象。《诗经》里以" 昊天" 、" 上天" 、" 天"等,《尚书》里是以" 上帝" 、" 天帝" 、" 帝" 等称呼他。其他的大天神有:西王母。神话书《山海经》(成书年代不详,是最早的神话书)的形象为虎齿、豹尾、蓬乱头发插着一支玉胜的人形,是执掌瘟疫和刑罚的神。《穆天子传》(成书年代不详)的形象为彬彬有礼、脉脉多情,曾同西周穆天子相会的女性神。书中说西王母神住在著名的昆仑山,此山为" 百神所在" ,有各种奇珍异物。今人有人考证昆仑山即山东省泰山,根据先秦文献,传说中的黄帝(相传为中华民族的祖先之一,实则是夏代以前的一位部落联盟首领)曾在泰山会鬼神(《韩非子.十过》)、休息居住(《庄子.至乐篇》)。
  据研究者所说,泰山既是神住的也是鬼住的地方,既是天堂又是地狱。神秘的昆仑山在西汉以后逐渐西迁,而在先秦人心目中是在天地正中。具体的山当然不能西移东迁,这只能是传说中的山。泰山为中国中原一带的大山,有可能昆仑山不是指现在的昆仑山,而是泰山。西王母女神是泰山诸神鬼的主神,先秦文献关于她的神话渊源于夏商周的神话传说,当是西周以前的一位大天神。
  五帝。相传为西周思想家周公所作的《周礼.天官.大宰》有" 祀五帝" 之说。殷商甲骨文有四方神之说。《礼记》是西汉人编辑的书,反映秦汉之际的思想,但其神话性质的传说应早于秦汉,可追朔到商周。根据《礼记.月令》和其它西汉以前的文献," 五帝" 为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
  这些人物皆为传说中的上古时代氏族部落首领,在这里是作为天神出现的,由人间人物变为天神必经过一个漫长发展过程,其中有夏商周三个朝代宗教观念的演变。这五尊天神各管东、南、中、西、北" 五方" ,称之" 五方神" ,主春、夏、长夏、秋、冬五时。" 五帝" 各有配神,依次为勾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经考证其中有的是远古氏族部落的首领,有的是氏族部落的图腾,在神话里这" 五佐神" 是各司其职,如勾芒神主生死寿命,等等。
  大概商代只有" 四帝" ,即白、青、黄、赤帝,后到西周演变为" 五帝" ,并与" 四帝" 说同时流行,直到西汉初年才确定为" 五帝" 为天上之" 帝".女娲。为女神,人头蛇身,相传她有三大功劳,一为用黄土泥巴创造人,二是用五色石补天,三为断鳖足、杀黑龙、止淫水。据说她是伏羲神(" 帝")
  的配偶。今人有人考证说她是月神,同嫦娥为一尊神。不过,让这位功劳显赫的女祸神同向西王母要不死药的嫦娥合为一体,即使有根据也是后来的事情,因为嫦娥奔月的神话是西汉以后见诸文字的,并且是和射日的英雄后羿相联系的,后羿相传是尧舜时代的人物,而女娲是和传说中的伏羲氏相联系的,汉代的画像砖上他们是连体交尾,同是人首蛇身,伏羲氏相传是日神的另一称呼。因此,女娲应是上古时代至夏商周时代的一位大神,是" 人类之母" 神。
  从与夏商周相联系的神话传说来说,他们的最高天神的来源有两种情况:一种由远古氏族部落中有影响的人物演变而来,如" 五方神" 和" 五佐神" ,女娲神也可能属于这一类,还有曾同炎黄二部落联盟交战的蚩尤,虽战败仍被传说为战神;另一种由对天的神秘化、拟人化而演化为至高神" 天" (亦" 天帝")。神话中," 五帝" 虽位高但不是所有天神的主宰者,而是各据一方;西王母也是一方神;传说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也不是众神主宰者。可见,这些神都不能与" 天" 划等号。《尚书》和《诗经》有时直呼" 天" 、" 昊天" 、" 皇天" ,有时以神代天,直呼神,这时神相当于" 天".第二类是次等级的,他们也属于天神,但职掌的范围限于自然现象的一个方面,可是同人的生活更为密切。如风神箕伯、雷神雷公、电神电母、雨神屏翳或毕宿、河神河伯、冯夷等,以及蚕神马头娘、土地神等等,都是一些小神。这些神在先秦文献中有所记载,当应看作基本上是西周前后流传的次神。据《韩非子.十过》中讲," 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之上……风伯进扫,雨师洒道" ,看来在神界没有很高的地位。
  第三类是夏、商、西周三王朝的祖先,其始祖们都有神性,夏族为黄帝之孙颛顼,商的家族为黄帝曾孙帝喾,周族为谷神稷;具体的来源大都追溯到女性神的身上,夏禹的母亲是修,修吞月精受孕而生禹,商族是简狄吞玄鸟卵生契,周族是姜嫄践巨人迹而生弃;其开国的国王大都为受天命的半神人物,他们各自也被后人奉为佑助自己的神灵。
  第四类是鬼。古神话和文献中经常是神鬼并提,神鬼曾在神话里作为黄帝的随从游泰山,西王母可能既管神又管鬼。在初期阶段鬼可能属于次一等的神,后来逐渐使神鬼分开,鬼指人的阴魂,并分为善恶,具有神通。按照神话著作《山海经》说法,幽山是关鬼的地方,这里是烛龙神的领地,这尊神合眼为黑暗,睁眼为光明,鬼生活在不见日的北方。战国时代楚国诗人屈原(约公元前 340- 前278 年)也说这个地方极寒冷,长年积冰。以此说法,这种鬼是被关在受惩罚的地方,不过西周以前讲的鬼大都指具有特殊力量的人物,实际上经常管人间之事。
  夏商周三朝代在天命主宰一切的前提下创造出大小神灵鬼怪,虽然在每位大神之下有许多小神,但有许多小神又是受几位大神共同支配的,形成上天诸神共管的神界。在神界里,除无形无像的" 天" 主宰万物外,其他的神都不是万物的创造神。他们建家庙,在文献材料和考古发掘中未见专为神建神庙,汉初有" 五帝" 全祠。《史记.封禅书》中说,汉高祖曾问" 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 有人回答是" 四帝" ,有白、青、黄、赤帝之祠,汉高祖说他听说有" 五帝" ,于是又加一个黑帝祠,建" 五帝" 全祠。由此推断,可能秦汉之际人们认为天有" 四帝" 或" 五帝" ,并建立神祠。大约具体神祇的神庙是在西周以后发展起来的,大大晚于祖宗家庙。
  八、古罗马的宗教
  我也信阿波罗禅谕认为最智慧的那个人所主张的,他对一般问题虽然有时这样主张,有时那样主张,但对于灵魂是神圣的这一点是始终如一的,灵魂离了躯体可以归到天府……
  ——摘自罗马神学家西塞罗《论友谊》
  1.社会历史范围
  古代罗马国家建立在意大利半岛,很早就同希腊半岛的居民发生联系,并创造了灿烂的希腊罗马文化,习称西方文化的发祥地。
  古代罗马的宗教其上限是" 王政时代" (约公元前 8至前 6世纪),下限为早期罗马共和国衰亡(约公元前 510- 前 146年)。其中," 王政时代" 是从氏族社会末期转向军事民主制时代,罗马人步入奴隶制国家门槛;早期罗马共和国即早期奴隶制国家,它的最高行政权力由任期一年的两个执政官掌握,有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实权在奴隶主贵族的元老院。
  罗马位于意大利的中部。据考古材料证明,从公元前 2000 年左右罗马地区的居民先后进入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主要居民有拉丁族、萨比利安人、伊达拉里亚人、威尼提人等几十个部族,有的是本地原始民族,有的是从外地迁徙来的,他们既混合杂居、相互融合,又互相发生争夺战争。
  2.罗马城起源的神话传说
  约公元前 8至 7世纪,生活于罗马地区的拉丁族人建立了一些城市,罗马是其中之一,相传它是王政时代第一代王罗慕洛修建的(一说为公元前 753年,一说为公元前 747年或 814年)。
  关于罗马城的出现有一段神话传说:公元前 12 世纪末希腊人征服小亚细亚的特洛亚城以后,该城一部分人在伊凡亚率领下从海上漂泊到意大利中部海岸拉丁平原,伊凡亚之子在阿尔巴山上建了一座城市。传到侬米多尔,他的弟弟阿穆留斯以阴谋手段夺取了王位,杀死他的侄子,强迫他的侄女西里维亚去作火神(又是灶神)维斯塔的女祭司。后来,西里维亚生了一对孪生子,他命令女奴把两个孩子仍到台伯河里淹死,女奴把装孩子的篮子放在河的岸边,河水不断上涨,但篮子被树枝挂住了。洪水退后,到河边饮水的一头母狼救了他们,以狼奶喂养着,一直到有位牧羊人把他们领回家扶养。他们长大以后领导人民起义推翻了阿穆留斯的统治,把王权还给了外祖父,并决定在幸存下来的地方建一座新城。由于罗慕洛和勒拿兄弟争夺以谁的名字给该城命名,罗慕洛杀死勒拿,以罗马的名字称呼新城,并作了罗马城的第一代" 王".根据这个古老的、有血腥味的神话传说,人们铸造了一尊母狼哺乳婴儿的青铜像,表示罗马城的建设者们是在母狼的保护下成长起来的。母狼,可能原是罗马地区罗慕洛部落的图腾;西里维亚当女祭司,说明王政时代初期有了祭司和神灵;维斯塔女神是早期王政时代的重要神灵,也许是罗马城初期的保护神,后来此神的地位下降。
  神话中罗马城的创建者罗慕洛是王政时代的第一个" 王" 他死后也被古罗马人视为神。关于他的传说极多,其中之一是他诱劫萨宾少女的故事。罗慕洛为了使罗马人口增殖,派人向近邻的萨宾部落求婚,被萨宾人拒绝,他们表示" 我们根本就不愿意跟亡命之徒和强盗有什么联系".于是罗慕洛用计在罗马城举行盛大的节日庆会,周围的萨宾部落和其他部落的男女赶到罗马观看游戏节日,当人们正被精彩节目吸引住时,罗慕洛发出信号,罗马青年男子冲到来宾人群,每人捉到一个姑娘,带回自己家里,为他们生儿育女。
  受辱的萨宾人在首领塔提乌斯的率领下冲向罗马城,他们在两个山岗之间的峡谷中展开交战,正在激战时,一群被掠的萨宾妇女怀抱婴儿,又哭又叫,祈求自己的父兄和丈夫停止厮杀。此举感动了双方战士,战斗停止,签订和约,两个部落联合,罗慕洛管理帕拉丁,塔提乌斯管理卡匹托尔。塔提乌斯死去以后,罗慕洛为唯一的王,在位 37 年,创立罗马城邦国。相传罗慕洛在生前就为天神之一,他的神名叫奎里努斯(一说奎里努斯是从萨比涅传入罗马的,为另一位大神)。
  这个抢劫少女的神话传说表明当时的罗马是许多部落的聚居地,各部落之间互相抢劫财物和奴隶,罗慕洛为一部落联盟的首领,不断以武力扩大罗马的范围,罗马城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建设起来。而罗马人为了提高自己的尊严和威力,统治周围的部落,逐步地把自己的首领人物罗慕洛奉为天神。
  考古发掘资料和文献资料证明,在公元前 8至 7世纪罗马地区居住着拉丁人、萨宾人和伊达拉里亚人等几个部落,他们在帕拉丁、厄斯奎林、凯里乌斯山的山岗上建立村落,各氏族结为胞族(" 库里亚")、胞族之间联为部落(" 特里布斯"),部落首领为" 王" (" 勒克斯")," 王" 是军事统帅。当时的罗马人只是意大利居民中的一支,属拉丁族的一部分,他们较早进入铁器时代,逐渐强大,崇尚武力,罗马城是他们集中居住和召集元老院与库里亚大会的地方,后逐渐发展为规模巨大的城市。就古罗马城的神话传说和共同的墓葬群落与生活方式而言,此时罗马城的居民正处于原始氏族社会末期,其宗教观念中除了图腾神(" 母狼" 及其它)外,还相信有一个共同祖先及各种各样神灵,特别崇拜火神,有祭司一类的人物。
  3.王政时代的宗教
  (1)前期王政时代的宗教行为(约公元前 753- 前 616年)
  王政时代前期相传有四个王统治,王为拉丁族人和萨宾族人,实权职掌在由氏族首领们组成的元老院,即氏族长老会议。在罗马公社内部实行军事民主制,所有罗马成年男子都有资格参加胞族的库里亚大会,讨论宣战和媾和问题,并选举包括" 王" 在内的公职人员。其内部有奴隶,大部分为战俘,族内有贫富差别,王可以把族中成员出卖为奴,出现了奴隶制的经济关系。
  它的宗教观念与宗教行为有:墓葬。分为火葬、土葬。火葬是以陶制瓶罐置放骨灰,在村落四周的山岩中凿几间屋子,瓶罐排列在壁龛之中,这种形式较早;土葬是在村落周围空场上挖一条长方形的壕沟置放尸身,这种形式较晚。火葬可以把几个装骨灰的陶瓶置放在一个茅屋形的陶罐里;土葬是一条壕沟埋一个尸身,以陶制物品和工具为随葬物。相传有葬仪,在葬仪上和每年的一定日子里要祭典亡灵,说明他们已经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
  祭神。前期王政时代的罗马人是多神教,有女性神和男性神。如他们的家室房屋是用茅草和泥巴、树枝搭盖的,每间房有 135尺左右,中间有火灶,灶有男女灶神,每日用餐全家都要向女灶神威斯塔和男灶神佩那威斯献祭,把家内之神奉为一家之保护神。威斯塔女神又是罗马城的保护神,建造神庙,但不设神像,是以长明之火为威斯塔的象征,职位高的公职人员要到威斯塔神庙中祭神,每年6 月 9日罗马的有身份的名媛赤足朝拜威斯塔女神,祈求降福。又如维纳斯女神,后为爱神,原是果园的丰收女神,叫穆耳忒身或穆身客亚,是" 山桃" 神,每年收获季节要祭这位丰收女神,祈求保佑丰收。
  前期王政时代也有天神,天神多为男姓,他们虽受到尊重,但平日所祭的大都是女姓神,以及生活中的神,多与农作物有关。
  神职人员。前期王政时代有无专职的祭司一类的神职人员,研究者们其说不一,但从威斯塔女神的祭祀情况及此神的演变和神话传说来看,他们应当有相对稳定的神职人员的存在。相传威斯塔神庙中的女祭司必须出身于名门,还要父母双在,年岁应在 6至 10 岁之间,开始要保持贞洁,年长以后也可以结婚生儿育女(约是 30 岁以后)。女祭司被奉为神明,污辱神明者要处以死刑,而死囚如果在路上遇到她,可以赦免罪行。
  节日。祭神的节日有每年的户神节,为 12 月底 1月初,祭户神;孤鬼节,为 5月 9日、11日、13日;农神节,为 12 月 17 日,等等。在节日里罗马人除向神献祭品外,还有歌舞相伴。如七丘节,每年 12 月 11 日举行庆典(此节日可能是为了纪念居住在 7个大山岗上的氏族部落结为联盟,后来对这个节日赋予宗教意义,要进行祭神活动),在这一天全体罗马人都从家里出来,广场上有两组人跳" 胜利舞蹈" ,进行体育竞赛活动,演以神话为题材的戏剧等等,全城罗马公民一片欢腾。
  (2)王政时代后期的宗教行为(约公元前 616- 前 509年)
  王政时代后期是伊达拉里亚人为" 王" 的统治时期,它使罗马由氏族部落聚居地变为城市国家,进入阶级社会。
  伊达拉里亚人可能是从爱琴海一小亚细亚地区迁移来的,带有东方型文明,发展水平高于拉丁人和萨宾人。公元前 7世纪,他们在生活居住地区建立了 12个城市,组成城市联盟或 12 公社;以女神伏尔通娜(可能是生殖神、欢乐神)的神坛为中心,选举主僧来主持祀活动。伊达拉里亚人先后征服并占领了波河流域、科西嘉和撒丁岛、罗马整个地区。相传他们对传播希腊文明起了重要作用,意大利人是通过他们学会希腊字母的,使希腊的神界观念传给了罗马人。
  王政时代的后三王,即路克乌斯.塔克文、赛尔维乌斯.士利乌斯、小塔克文,特别是第二位王(王政时代的第六位王)实行以区域和财产来划分居民的改革,完全打乱了以血缘为纽带的 3个氏族部落联盟的秩序。
  伊达拉里亚人和伊达拉里亚王朝统治时期的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有:主神多神教。一说主神为丁尼亚,可能是风暴神,地位相当于希腊的宙斯;又一说主神为朱庇特(即" 丘必特"),也是雷、电、雨之神,这二位可能是不同时期的主神名。除此以外,还有朱诺,是朱庇特的妻子,相当于希腊的赫拉神,职掌生殖的职能。工艺女神弥涅耳瓦,相当于希腊的雅典娜。
  农神和战神玛尔斯,男性;女性战神贝娄娜。爱神维纳斯,此神原为意大利的古老女神,一说丘必特是维纳斯之子,为小爱神。伊达拉里亚人不大讲维纳斯神系,特别尊崇前四位神,这可能是为了保持自己独立的神谱体系,因为当时希腊人的神谱已经传入罗马地区。
  神殿。王政时代后期伊达拉里亚人在罗马建有大神殿、大神庙。有朱庇特、朱诺、弥涅瓦耳或朱庇特、弥涅瓦耳、玛尔斯" 三姓神庙" ,也有某一尊神的神庙,而且有的规模还相当巨大,神庙里有神的偶像,以及神职人员祭司。
  祭祀。有家庭祭,由家长带领,在家内或神庙中进行;公众祭,由祭司官主持,在神庙和神庙周围进行。祭祀有一定的严格仪式和严格的禁忌,不可违犯。前面讲到的王政时代的祭祀日期,也许是延续到后期继续如此,也许是在这个时期才固定下来。
  墓葬。罗马考古发掘的公元前 650年左右的墓葬,发现有战车和甲胄为随葬物,在伊达拉里亚人的墓穴墙壁上发现有彩图,常是恶鬼的可怕形象,表明他们认为人死为鬼,而鬼的世界能干预人事。据文献记载,他们的坟墓是房舍式的,其丧葬仪式相当隆重,在丧葬结束以后,还要有人使用丧葬面具,在空场上进行竞技和角斗,以祭亡灵,显示生者的勇猛;并且给亡者立碑,许多墓志铭都指出死者的母系氏族。不过,在文献材料里未发现他们有因果轮回学说,也许另有一说,也未可知。
  占卜。伊达拉里亚人喜占卜,他们常以动物作祭品,认为动物的肝脏和雷击之物身上有神意的征兆。把动物杀死以后肝脏自动流出,根据它的流向和形状确定吉凶,从雷击之物的形状和程度确定神的喜怒。
  组织。伊达拉里亚人的宗教事务由国王直接管理。在王政时代末期已经抛弃了原来的主僧选举制,国王担任最高的祭司,任命管祭祀的官吏,主持民众的宗教活动。各地区神庙中的大祭司都有奴隶和财产,形成奴隶主贵族的一部分。
  当时伊达拉里亚人曾着力修造罗马城,建广场、剧场、旅店、神庙、商店等,使罗马真正成为一个商业、交通、宗教、娱乐的中心。在小塔克文的统治被推翻以后,其宗教文化并没有中断,它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继承和发展。
  4.早期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宗教
  公元前 510年,罗马废除王政,伊达里亚人逐步退出罗马城和拉丁姆地区,独立后的罗马实行共和制,由选举产生的两个执政官(先称力行政长官)
  职掌最高权力,不过由于执政官任期只有一年,而两执政官彼此牵制,国家的实权实际上落在贵族垄断的元老院手中。在这种形式的奴隶制国家里除了贵族和奴隶以外,还有为数众多的平民,平民要求提高自己的地位,同奴隶主贵族展开长期的斗争,公元前 451年前后制定的" 十二铜表法" 就是这种斗争的表现。与此同时,罗马出兵征服意大利北部、中部和南部各个独立的城市国家,到公元前 3世纪中叶除高卢人占领的波河流域外都已经被征服了。之后,罗马寻求海上霸权,与北非迦太基人为争夺西西里诸岛领土,发动布匿战争(布匿是罗马人对迦太基的称呼),后又征服马其顿、希腊和小亚细亚,成了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地中海大霸国。公元前 1世纪,国内奴隶起义不断,罗马共和国在起义浪潮中灭亡,之后就是罗马帝国。
  早期罗马共和国的宗教基本上承继王政时代的宗教,但同时又吸取希腊和埃及等地区宗教观念,使自己的神灵世界和宗教行为更加复杂化、神秘化、抽象化。
  (1)神灵的演变和宗教行为
  在王政时代前期神灵和祭祀带有农业生产和家庭的特征,神是具体的又是多样的,祭祀虔诚频繁而又以日常生活为限,神的形象虽有拟人性但与人又不是同形的。他们的主要神灵是:(1)家神拉瑞斯和佩那忒斯。他们的神像都放在靠近炉灶的地方,每天都在吃饭时向他们献供品,供品为所吃东西的一部分,区别只在于佩那忒斯要紧随户主移动,而拉瑞斯不仅能保佑户主外出还能保佑户主的原住宅;(2)灶神维斯塔,其形象为一团长明不熄的火;(3)谷神罗比顾斯,其形象为一只红毛狗和狐狸;(4)冥神马涅斯为本氏族的灵魂,形象不清,修一座石头盖的地窑供他居住。职能上拉瑞斯和佩那忒斯主要负责与家庭相联系的居住地的保护,其他的神灵,如维斯塔、罗比顾斯、瑞穆斯、米尔特等主要负责保佑家庭生活平安。每尊神都有自己的祭祀方式和祭祀日期,如冥神,要以动物和人献祭,受祭的对象主要是家庭神。
  在王政时代的后期,外来部族伊达拉里亚统治下的罗马,神灵是按人的形象供奉在神殿里,并且在神界出现了主神朱庇特、" 三姓神" ,及各司不同部门的城市国家神。朱庇特为总管,国家的城门、战争、和平、农业、手工业等和人的情、欲、生、死等,均有不同神管理,原有的家庭神虽然依然存在,但已被贬在次神的位置,受祭的对象主要是朱庇特神系。
  早期罗马共和国时期仍是以朱庇特为主神的多神教。这时,主神朱庇特的形象已经完全代替了伊达拉里亚人早期主神丁尼亚的形象;给予战神玛尔斯特殊地位,设置神庙和专门的祭司;原来的灶神威斯塔上升为火焰神,设置神庙和选拔处女终身担任祭司;原来的果园神后来的美神维纳斯受到普遍的敬拜;原来的谷禾女神刻瑞斯与远古的大地女神混同,在罗马城阿文坦山上建神殿。早期罗马共和国的神灵观念大致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意大利罗马地区土生土长的宗教神灵,是本地区原始氏族群体创造的;一是外来氏族群体伊达拉里亚人设置的神灵;三是共和国对内对外的需要而创造的,他对前两种神灵作混合和升降的调整,产生适合自己要求的神灵。
  早期罗马共和国的宗教行为和宗教组织来源于王政时代又有所发展:(1)神殿。伊达拉里亚人在罗马修建大神庙,共和国初期也修神庙,后来修建不多,这是宗教活动中心;(2)祭司。早期罗马共和国有庞大的、自成系统的祭司集团,祭司长有权力规定日历、解释法律和主持祭祀、拥有奴隶,祭司内部有上下等级;(3)祭祀。由祭司主持,有祈祷、献祭等,祭神与竞技联系起来,大大发展了伊达里亚人的祭祀形式。
  (2)外来宗教的影响
  古罗马人的宗教观念不断受外来宗教观念的影响,爱琴海地区的希腊宗教,尤其是一度作为罗马城统治者的伊达拉里亚人给他们带来的爱琴海宗教观念,已成为古罗马宗教的一部分。
  早期罗马共和国的贵族们已经看到这种影响的不利方面,元老院一再下令罗马人不许信奉外来的神,但收效不大,罗马的神随着罗马共和国在地中海的称霸过程,其形象不断受到希腊、埃及、中亚等国家的影响,其神名也在不断引进。如埃斯枯拉皮俄斯本是位名医,在荷马史诗里只是一位会治病的英雄,他死以后演变为医神,这是后来的事情,而罗马共和国人约在公元前 291年在一个岛上为他建庙,奉为罗马神,并深信有病在他的庙里睡一觉就可健康如初。爱赛斯是埃及的生育与繁殖神,可是罗马在和北非迦太基打仗时,庞培的士兵特别喜欢这位女神,祈求她的佑护。公元前 2世纪在外来宗教观念的冲击下,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下令全城庆祝阿波罗节(来自希腊)、地母节(来自东方弗里基亚人)、谷神节(罗马有谷神,但这位谷神已经混合了外来宗教文化),原来的朱庇特、维斯塔等大小神纷纷同外来的神混同为一。
  这种宗教神灵观念的转变对于一个战胜国来说既是悲哀的又是有深刻原因的。当时,罗马的男性罗马人多数在征战过程中,而且死亡惨重,握有家产的富裕妇女过着奢侈生活,城内有文化知识的奴隶为数众多,个别人从事着秘书、教师、医生和音乐师等工作,这无形之中就把外来宗教文化带到了罗马,产生强大的影响。
  (3)罗马共和国宗教的特点
  尽管罗马共和国的宗教文化受外来因素的影响很大,但他仍然保持着自己的特点,这就是:
  ①他们的神界同希腊荷马时代的神不同,诸神之间不吵不闹,更不去教唆罗马人之间互相残杀。罗马的大神弥涅耳瓦相当于希腊的雅典娜女神。雅典雅这位智慧女神在希腊与海神波赛冬争夺城市,支持狄墨得斯射伤战神阿瑞斯,而弥涅耳瓦女神虽被视为战神,但同时又是手工业和艺术的保护神,从不与其他神发生格斗。凡是希腊神一旦到了罗马似乎都开始安静下来,他们的职能只有保护而没有争夺了。罗马共和同国从伊达拉里亚人那里接受了" 三姓神" 的观念,把三位互相有关系又各自独立的神放在一起各司其职,互不干扰,这种情况在希腊神界是绝不存在的。
  ②他们的冥界不同于埃及、印度等东方国家的冥界,承认人有灵魂,但对来世因果报应之说似乎不感兴趣,看重人间的物质和娱乐享受。马涅斯为古罗马的冥神,早期罗马共和国的文献有关于他的记载,但没有神判的记录。
  罗马人有一个哭灵人所唱的哀歌神,叫涅尼亚,他只管哀歌而不管其他。在公元前 4世纪中叶制定的《十二铜表法》里不客气地制定出不许在城内埋葬或焚烧死尸,这固然有城市建设方面的原因,可也体现对死者的处理态度。
  这一点同古希腊人差不多,都没有建筑规模巨大的地下坟墓,只在地上建富丽堂皇的神庙和娱乐场,让罗马人尽情拜神和享受。
  ③他们的神庙里有较多的祭司,并形成了一个全国有组织的祭司阶层,求神和占卜等事项由祭司完成,但祭司不听忏悔,不赦免罪恶,这又同古代东方诸国的僧侣们不同。
  早期罗马共和国发展到公元前 2世纪前后,罗马城内的富裕罗马人和贵族过着奢侈生活,军队也开始腐化堕落,占卜和预言吉凶成风。在这个背景下秘传宗教开始抬头(秘传宗教指在少数人中间秘密传授的宗教,有入会礼、教规、教义,信教者不许外泄,曾流行于地中海沿岸),在罗马出现了密特拉教(始于印度和伊朗,公元前 67 年传入罗马)、诺斯替教(可能也始于印度和伊朗,公元前后传入罗马)等,神秘主义的宗教理论和占卜术、占星术相结合。
  (4)西塞罗的宗教哲学
  西塞罗(公元前 106- 前 43 年)是罗马共和国元老院元老,公元前 63 年为罗马执政官之一,后因支持旧的元老院制度被杀身亡。该人在哲学上没有什么创见,属于折衷主义派别,但在宗教神学理论上有一整套神学体系,对后来的罗马宗教产生了影响。他的主要的宗教著作为《论神之本性》,主要观点有:
  ①神是永恒的、最高的主宰。他认为具体的万物有生灭,但神没有开始和终结。神的世界是" 天府" 世界,神在天府中主宰人和万物,神道即是天道,要遵天道领" 神恩" ,只有在神那里才能找到幸福;
  ②灵魂是不朽的、最高的智慧。他反对灵魂离不开肉体的观念,认为灵魂离开肉体还会继续思想,才有纯粹的光明,所以人的最高智慧在于灵魂摆脱肉体的桎梏,能自由自在察知未来,这才能有真正的美德;
  ③死亡是神的旨意,是为了允许灵魂摆脱肉体牢狱。他认为,灵魂本是天上的东西,降落下来住在肉体里,受肉体的束缚,所以神让灵魂和肉体分开,使人有死亡。
  ④肉体的快乐会妨碍心灵活动,所以人要控制自己的欲望,不计较肉体的享受,这会使死后的灵魂顺利地升天。
  西塞罗的中心思想是告诫人们要敬神,奉神为主宰,让灵魂直升天府。
  他反对肉体欲望,主张禁欲,并把这看作是灵魂升天的前提,实际上是让奴隶和平民安于现状,听从安排。他虽有灵魂升天的看法,但没有地狱的观念,只是说人追求享受会堕落为兽。
  总起来说,古罗马的宗教哲学不如古希腊宗教哲学发达,也不带有思辩性。
  九、世界宗教初年的异与同
  神学的秘密就是人学,神学的历史早已后天地予以证明和确定了。
  ——反神学哲学家费尔巴哈语,见《基督教的本质》一版序。
  1.初期的宗教文化圈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文化。它臆想出来的神秘力量、神秘境界,无论是神界还是鬼怪妖魔界,都能给人以滋补、止痛、慰藉,虽起麻醉作用但总有一种说法与寄托,这大概就是宗教的魅力、宗教的活力;它虽然是颠倒的" 病态的幻想" ,但仍是人对人生意义、社会生活的记载和解释,所以近代德国哲学家说宗教神学的秘密就是" 人学" ,是人创造了神学的历史。
  作为人学的宗教文化,当是在社会历史中产生、变化和发展的,在相似条件下有相似的宗教现象,不相同的条件有不同宗教现象。世界各地都产生了自己的宗教文化,都具有沉淀下来的特色和影响。宗教文化圈是指产生较早的和影响力较大的地区和国家的宗教辐射圈。因此,人类初年的宗教文化圈与世界文明的发祥地是一致的,它是指尼罗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印度河和恒河流域、黄河流域、爱琴海和地中海流域,在这些江河湖泊居住的人类形成世界文明古国,即埃及、西亚诸国、印度、中国、希腊和意大利罗马等国家。以这些地区和国家为中心的宗教产生的时间较早、影响力较大,虽互相影响但各自保持着独立性,形成有特色的宗教文化圈。
  当然,世界其它地方的上古时代也有自己的宗教文化,但影响力不如这几个国家。
  从现代人的东西方文化观念来划分,希腊与罗马属于西方文化,是西方宗教文化的发祥地,埃及、西亚、印度、中国属于东方文化,是东方宗教文化的发祥地。在上古宗教初年,希腊与罗马的宗教虽有差别但不是很大,他们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基本相似,只是对神灵关系构想上有些不一样;而属于东方的埃及、西亚诸国、印度和中国的宗教虽有相似性但在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上差别很大。如古印度婆罗门教的业报三世轮回的思想十分突出,西亚地区国家有冥界但没有三世轮回说;中国夏、商、西周奴隶制社会是天命论的宗教思想,以有意志的"天" (又称为" 帝" 、" 天帝" 等)为众神灵之主;印度的奴隶社会在早期讲"梵" 和" 生主" 、" 梵天神" ;埃及人奴隶社会古王国时期以太阳神赖和繁殖神(又是冥神)俄赛里斯轮换作主神,特别是太阳神的名称不断更替;西亚的巴比伦和亚述人以战神为主神。这些情况使属于东方的一些地区国家又可划分为不同宗教文化圈。为了叙述东西方宗教文化的差异,我们将东方国家各个宗教文化圈作为整体,重点讲他们与希腊罗马的差异,同时也涉及到他们之间的区别、联系和统一。
  2.宗教初年的可比性及其意义
  就本质而言,所有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都信奉一种超自然、超现实的神秘境界和神秘力量,可比性当然不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实际上从此出发既不能作比较又不能揭示各地区国家宗教文化的特点。另外,这也不是在同一年代时期的比较。埃及和西亚早在公元前 3000 至 2500 年间有了奴隶制国家,中国是公元前2100年夏王朝建立,印度是公元前 1100 年出现了瓦尔那种姓制度的萌芽,而希腊与罗马在公元前 1000 年左右还处于原始社会,他们的城邦国家建立大约是公元前 800年前后,远远落后于东方国家。最后,比较应该从中石器时代或新石器时代开始,因为宗教自旧石器时代末期萌芽以后,在各个地区便以自己的特色形式发展,但实际上这种比较因受考古发掘材料的限制是没有可能作到的,而且从远古时期人类未开化的原始思维状况来看,在中石器时代以前的宗教意识还没有多彩多姿,处于这个时代的世界各地居民大体都是相似的。因此,宗教初年的比较实际上是指从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社会这一历史时期。
  比较宗教初年的宗教文化并不是要分出优劣高低,也没有必要找一个统一的参照系来衡量。因为宗教如同别的社会文化现象一样,优劣高低取决于它是否推动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在这方面很难在世界宗教初年确定一个统一标准。当然,这样说也不否认各地区国家在宗教初年的组织程度有高低、人格化神灵观念有先后、宗教行为有侧重等等方面的差异,但不能由此得出世界文明发祥地的宗教有优劣。如中国的" 天命" 、印度的" 梵" 、" 生主" 等与希腊罗马的主宰神宙斯相比,他们之间人格化程度有高低,但没有优劣之分,在总体上也不好说谁比谁更高或更低。
  比较宗教初年的宗教文化是件有积极意义的事情。第一,它使我们更准确地、更深刻地认识世界文明发祥地的特征,全面地把握文明古国的发展线索;第二,它使我们更清楚、更全面地认识东西方文化及世界各国文化发生差异的原因,有助于理解和把握当今世界各国观念上的特点;第三,它使我们更深入地研究人类如何从原始的直接思维到抽象的概括思维,如何在有限的生活中追求超自我的。
  3.世界宗教初年的异中同
  相同性质的物质生产水平和社会结构,如都处于石器时代和原始氏族社会、青铜与铁器时代和奴隶制社会,应该具有相似的宗教文化。人们的意识是人的社会存在的反映,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离开一定的社会条件去建构自己的意识。尽管宗教文化带有虚幻性,但它仍然是物质条件和人与人关系的体现,仍然是在社会存在的演变中变化的。
  世界宗教初年的相同性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方面是宗教神灵的变化。从神灵地位来说,开始是无等级的多神灵观念,后有了高位神、大小神,再后是等级分明的主神神谱体系。这个转变的具体年份很难确定,在奴隶制社会初期都完成了这个转变。西亚巴勒斯坦地区的以色列(希伯来人)在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已经出现了一神的犹太教,在此以前也经过多神教发展期;从神灵性别来说,开始是以女性神为主,后来是以男性神为主,在世界各地考古发掘出来的中石器时代的塑像多为女性神,远古时代的神话传说或者女性神为人类的保护神,或者女性神为男性神的养育者。后来在主神多神教时期,在高位神中虽然有女性,但主神大都是男性。如古希腊在米诺斯一迈锡尼时代,他们崇拜母神,在荷马时代主神宙斯是男性,而雅典城的保护神雅典娜只能处于高位神中的大神。古中国的女蜗、西王母是女性大神,在神话传说中始终没有取得天上" 四帝" 或" 五帝" 之一的身份;从神灵世界的类别来说,大致可分为四类。即,(1)
  自然体和自然现象之神,如太阳神、风雨神、山川河流神;(2)生殖现象之神,如地母神、繁殖神、爱神、谷神、灶神等;(3)死者之神,如瘟神、冥神等;(4)妖魔鬼怪,妖怪来自某种自然物的" 修炼" ,鬼指人的阴魂,他们原本是同神在一起的,后来变成了专与人或专与神作对的神的对立面。这四种类型的神灵,在不同地方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名号,但世界各地原始社会末期都存在。
  第二方面是宗教行为的变化。从宗教组织来说,开始的形式是氏族部落宗教,内部既不可能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也不可能有独立的宗教组织,祭司或僧侣集团是原始社会末期以来出现的,之后有了不同派别的宗教团体;从宗教建筑来说,开始是简单的神龛、神坛,在这个基础上出现了神庙、神殿;从宗教活动来说,开始是模仿动物、植物或日月星辰的感应巫术,之后有了祈祷、占卜、献祭、咒语、法术与巫术等。
  以上两个方面的变化是世界各地宗教初年共有的变化,区别只在于时间上有先后、程度有高低、名称上有不同。大体在世界各地宗教初年都有这几种现象,即氏族部落有共同的崇拜对象、墓地、祖先、保护神、惩罚神、祷词、咒语、法术与巫术、礼仪、天神与地神,等等。
  4.世界宗教初年的同中异
  世界各地宗教初年的相异性与相同性一样,也是由社会生活和社会历史造成的。
  (1)差异的必然性
  宗教初年,世界各地的民族和国家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必然带有本身的特殊性。这些条件有:
  第一,不同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是该地居民赖以生活的前提,自然环境的不同生发出来的宗教行为在侧重点上有了区别。如古埃及宗教是生活在尼罗河流域的大峡谷居民创造出来的,河水的升降和阳光的照射程度对大峡谷居民尤为重要,于是有了两个地位很高的神,即太阳神和尼罗河神。中国和印度的古宗教是在河流冲积的大平原地带的居民创造的,管河流的神灵一直处于次神地位,中国以天为主宰,印度先以暴风神后以梵天神为大神。古希腊人的河神也是次神,海神波赛冬是大神。西亚和波斯的古代居民不大讲海神、河神,巴比伦人和亚述人崇拜战神,波斯人讲善恶二神,这大概是海洋还不是他们活动的场所所致。自然环境虽不决定宗教观念但其影响是客观的。
  第二,不同的社会组织特点。古希腊荷马时代实行的是军事民主制,他们的" 王" (" 巴赛勒斯")原则上由选举产生(实际上后来是世袭,但又通过选举的形式),有常设的议事会,遇大事要讨论通过,还有全体成年男子参加的人民大会,参加者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当然这两个权力机构都是贵族把持,奴隶们没有资格参加会议,一般的希腊人也没有实际权力,但" 民主" 的形式直到荷马时代结束后也存在。贵族奴隶主在议事会和人民大会上互相争吵,最后以投票的方式通过决议。与此相适应的是荷马时代的神界也是众神吵吵闹闹,主神宙斯对有些事情也不能不作出让步,有时还要求助于别的神去裁决,就是自己的女儿海伦也被人诱劫。古罗马人在" 王政时代" 和" 共和国时期" 也有个权力很大的元老院和人民大会,情况同古希腊人差不多,他们的神虽然不吵不闹,但神是各司其职,主神的权力也受到限制。
  与西方社会结构不同的是早在公元前 2500 年以前埃及古王国的国王、在此前后西亚诸国的国王已经完全抛弃了氏族社会的社会组织机构;中国早在公元前2100年建立的夏王朝推翻了氏族社会的" 禅让制" ,印度在公元前 1000 年前后形成了严格的种姓制度,除奴隶以外其他的人也分为 3个等级。比较而言,东方国家文明发祥地的奴隶制社会比西方早几个世纪,氏族社会的社会组织结构残余较少,而西方国家文明发祥地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发展较晚,氏族社会的社会组织结构残余存在的时间较长,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他们对神界的设置和原始宗教的组织程度。
  第三,不同的社会生活方式。他们虽然都经过旧石器、中石器、新石器和金属工具时代,但在每个历史时期所达到的水平和经历的问题很不一样。
  在奴隶制社会时期,埃及人已经有较高的天文、数学、冶金等方面的知识,埃及、中国、印度等东方国家着重于农业生产,西亚诸国在狭长的有限地域里各个民族国家之间经常征战,希腊罗马人着重于地中海区域的争夺,这也是产生宗教差异的一个因素。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差异的客观性。
  (2)神形象的相异性
  神有人格、有性别,因为他只是人的创造物,除此之外,神的形象很有差异。希腊的神其形象就是人形。他们性别清楚、年龄有老中少、情感有喜怒哀乐、需要吃喝与睡眠、有嫉妒报复之行为、有食欲与色欲、手中拿的东西皆是人生活中的东西,其形象与人无二。主神宙斯长发到脖项,与胡须相联,面部与一位饱经风霜的步入老年的人相同。他端坐宝座,手执神仗,王座旁有一神鹰;他有位妻子,为赫拉神,可他经常偷情,有神界和人界的情人,与情人生儿育女,儿女们或受他的庇护,或受他的教训,或被弃之不理,是位有情、有怨、有嫉、有怒、有喜、有愁的神王。女神雅典娜,相传是从宙斯脑袋里跳出来的,为宙斯之下的儿女辈,但不大听宙斯的命令,经常与别的神发生争斗。她的形象是一位饱经风霜的端庄中年妇女,身穿古希腊流行的长衫、左手或执投枪或执盾牌或二者皆有之、头戴战盔、右手托胜利女神的小雕像,相传她有宙斯的威力和墨提斯的智慧,由海神抚养长大(指特里海神),长大后与宙斯的兄弟海神波赛冬(海神中的大神)争夺城市的管理权,同其他神发生征战;她没有丈夫,是手工业、艺术、战争、医术等方面的保护神。
  古希腊荷马时代与奴隶制城邦时代(从公元前 11 世纪至前 6世纪)的神界形象大致如宙斯和雅典娜,只是能力不如他(她)们,因此人们以希腊神与人同性同形同情的形式来表达这个古代国家神的特点。当然,宙斯和雅典娜等诸神的原始形象肯定不是如此,宙斯原意是" 明亮的天空" ,荷马在《伊利亚特》中称他为" 明亮的闪电和黑云之神" ,可能是指有意志的天。
  与古希腊奴隶制城邦时代前后的神形象相比,罗马王政时代和共和国时代(从公元前 8世纪至前 2世纪)深受希腊宗教的影响,也创造了与希腊大体相当的神,如朱庇特与宙斯相当、维纳斯与阿芙罗狄爱神相当等,在后来的西欧和西南欧的神话世界里希腊罗马的神形象起着重大作用。不过罗马的神形象,第一是神之间较为安静,似乎和睦相处;第二是形象古板一些,没有古希腊神那么多风流事。
  古埃及的奴隶制国家比古希腊早了 2000 多年(从公元前约 3000 年开始)。他们有天神努特(呈妇女状或妇女的乳房状)及形象不清的地神格伯等,王国时代的主神太阳神拉神、繁殖神或尼罗河神俄赛里斯神,也是与人同性同形,特别是拉神,就是一个国王的形象。但是,埃及的神形象威严而不活泼,既不让神灵与异性之人通婚配,又不让在神界互相争权夺利,只让他们等级森严。与埃及几乎同时的西亚诸国的诸神同埃及神界有一点是一样的,即神界是等级分明,不过苏美尔人的主神苍天神安努,其形象模糊不清,他有配偶女神但不见具体体形,其首位神的地位后被收集在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里。巴比伦人尊战神马尔都克,亚述人尊战神阿苏尔,其形象是人的变态,同性而不同形。
  古中国的奴隶制社会早于希腊 1000 多年(公元前 21 世纪),他的主宰神是" 天" ,相传天有" 四帝" 或" 五帝" ," 帝" 都有人的形象,并与季节、方位相联系,但" 天" 确不见形象,只说他是有意志的、主宰万物的。
  这个情况同古印度(在恒河流域早于希腊 500-600年进入奴隶制社会)的"梵" 和梵天神有类似之处。印度婆罗门教讲的梵是指无所不在的最高主宰,可他又是无形无像的,梵意谓着" 不是这个,不是这个" ,但又是诸天神和万物的"生主" ;梵天神与湿婆、毗湿奴为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三大神。但是印度和中国古代的神形象有很大差别:第一,古印度的神形象往往是有坐骑、多脸面、多手臂、身上生出一些奇形怪状物,而古中国神形象与人不仅同形,还可能就是相传中的氏族部落首领演化而成;第二,古印度的神形象不仅有神话相伴,还有一套思辩性的神秘理论,而中国的神形象直接明了,就讲神主管何事,神秘而不思辩。
  各个地区和各个国家经过原始氏族社会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氏族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都创造出了本民族、本国家的神形象,体现着不同地区宗教意识上的差异。
  (3)来世观念的相异性
  宗教既关注今世又关注来世,关心人死以后的事情,由此演化出冥界以及灵魂向何处去的学说,是宗教初年的一个特点。但是,他们对来世的构想在程度上很不一样。
  古埃及人深信来世世界,认为人死之后要经过冥神俄赛里斯的审判,方式是用天平称心脏,看你是否生平诚实、为善,然后根据情况或到天国或到永世挨饿受渴的黑暗地狱。天堂地狱说及人生前善行可长生不死的观念是古埃及人首先提出的,富丽堂皇的金字塔陵墓,墓穴中有祈祷文、符篆,把人的尸身千方百计制成木乃伊,相信灵魂永存,这些都是对人的来世的构想和准备。
  与古埃及人相比,古印度人和古中国人也对来世设置了框架,所不同的是古印度人明确提出灵魂轮回的思想。他们认为人有前世、今世、来世,三世世界互为" 业报" ,即今世之所以为贫贱富贵的种姓是因为前世积德与否,人死之后的来世究竟属于哪个种姓取决于今世是否修善业,这叫灵魂转世或三世轮回学说。古印度的旧婆罗门教重今世修行为来世升为更高一个级别的学说,不大讲地狱天堂,在他们之后的佛教才讲三世轮回和极乐天堂世界与地狱。古中国截止到西周还没有三世轮回学说,但有今世修德可以得到上天的报应,修恶会得到惩罪。中国古代奴隶制时期天堂地狱之说比较模糊,大概是各王朝的统治者都把自己的祖先奉为神之子或同神相交住的人物,死后当然为神,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一般人的魂魄去的地方,可能叫作黄泉、幽都,即鬼的世界。至于魂魄在鬼的世界受到审判,今世修善为来世再变为人等轮回学说可能是后来人们的创造。
  西亚诸国的古代人与埃及、印度、中国又不一样,但也不同于西方的希腊罗马。苏美尔人承认人死后还有鬼魂的存在,至于鬼魂能存在多久,今世能否得到来世的报应等等,他们并不大关心,更没灵魂轮回转世的思想。巴比伦人和亚述人、加勒底人,其来世轮回的思想都十分淡泊,他们更加注重人的现实物质享受和军事胜利,至于死后是升天堂还是入地狱,这似乎不用他们考虑。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不同的波斯人的琐罗亚斯德教认为人死以后等到世界末日来临,有一位救世主会降临,他审判死者的灵魂,使善人死而复活,使恶人到地狱受大火焚烧,让他们改恶从善,最后都步入永恒的天国;巴勒斯坦希伯来人的犹太教关心人在现实的今世如何受耶和华上帝(" 雅赫维")的佑助,至于来世的天堂地狱说是后来犹太教分裂以后一派的看法。
  西方的希腊人和罗马人有点类似美索不达米亚人,不过在荷马史诗里已经出现了天堂和地狱,地狱之王是哈得斯。但是,他们的冥界与埃及、印度、中国的地狱有相同之处,都是人死之后,大部分死者阴魂去的地方,是阴魂世界。不同之处是这地下之国不仅关着人的阴魂,而且也关着被宙斯和哈得斯看不上眼的神,大概凡是不听冥王哈得斯命令的次神都可能被关在地下之国,相传宙斯把克里特岛的提坦诸神囚禁在这里。冥界没有刑具,也不设阴魂的审判官,只有神犬把门,让阴魂在这里继续生活。古希腊人不讲生前善恶是否在冥界受奖赏或惩罚,似乎英雄和卑鄙之人死后都会到这里,没有三世轮回之说,在他们看来除个别人和神能死而复生外,大部分人的阴魂只能在这里呆着。至于升入天堂的阴魂,也不是因为生前有什么英雄事迹就必然是死后为神,荷马时代和城邦国家时代许多被人称为英雄的人死后无声无息,只有受到神的宠爱的人才死后到天堂,与生前的业绩没有多大关系。
  相比之下,希腊、罗马和西亚的美索不达米亚人不大关注来世,阴魂充其量只能在人间存在一个暂短时期,之后大部分都去了同一个地方,由此影响到他们的来世观念远不如埃及、印度和中国。
  (4)神与人的关系的相异性
  神是人的异化,人创造出神,又让神去主宰自己,这种人神关系在宗教初年末期已经完全确定下来。在这个前提下东方诸国与西方的希腊与罗马等国家的理解也有差别:
  其一,埃及、中国、印度强调人的行为影响着神的决定。如周王朝提出要" 以德配天" ,统治者没有德治," 上天" 就要再选择别的人进行人间统治;埃及人和印度人也强调人的行为重要性,神是根据人的行为降吉凶祸福的。而希腊人和罗马人虽然也不否定人的行为对神的影响,但重视人自己的决定,把这个决定就看作是神意,当这个决定在现实中受挫,那也是神改变了主意。如荷马时代相传中的阿伽门农率希腊人攻打特洛亚城时,他从不为自己的受挫表示忏悔,而是抱怨神为什么要改变原来的决定,这同古中国人的" 以德配天" 不同,希腊人很少表示忏悔或赎罪。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人在对迦太基人的布匿战争中也几次受挫,同样也从不向神忏悔战争中的失误。大概在他们看来对自己的神只有庆祝胜利,不存在忏悔的问题,因为自己的决定就是神意的体现,没有必要去赎罪。向神忏悔和赎罪、灵魂轮回、地狱受苦受难的观念在希腊罗马那里是后来的事情,并源于东方一些国家。
  其二,亚洲国家认为家族祖先与神相联系,具有神奇力量,在家庭中祭祖先。古中国夏商西周三王朝,国王和大臣都有自己的家庙,遇事都要到家庙中祈祷祖先,实际上是把祖宗的亡灵看作保护神。印度吠陀时代虽然不一定有家庙,但在家庭中设祭坛、学吠陀经典、讲种姓血统。古埃及人重视本地区的保护神,经常以地区神的名字加在国家主神太阳神后面,作为后缀,实际上是对主神形象的改变,体现地方家族的要求。古希腊罗马不是这样,他们的国王是神的帮助对象,重视城邦神,遇事向城邦神祈祷,不是向祖先祈祷,而且他们的主神,希腊的宙斯、罗马的朱庇特一旦确定下来,其地位不大更动。中国的家庙中除祖先神之外还有其他先祖们的亡者灵牌,这种情况在希腊罗马是不存在的,他们不大关心祖先亡灵。
  其三,在神对人的决定中,东方古代国家一般情况是主神(或大神、苍天神、天帝)的意志为最高的命令,人是执行者,其他的神从不会有任何干扰。如埃及的太阳神赖、俄赛里斯神,印度的梵天神、湿婆、毗湿奴三大神、中国的" 天帝" ,都具有至尊不可反驳的形象与地位。但是,希腊的主神宙斯却不一样,他还受命运之神的制约,(这在包括西亚神在内的东方神是不可想象的),容纳另外的神对他的不恭,如宙斯让哈得斯送回农神得墨忒耳的女儿,可哈得斯确阳奉阴违,只让这位女儿间隔性的返回看望几次。所以人在执行神的旨意时,古希腊人要说出是哪一位神的命令,有的还要讲讲这尊神为什么下这样一条命令,这在东方国家并不多见,特别是印度和中国。
  其四,在人的灾难问题上,他们虽都认为神灵可司善恶,但希腊和罗马不大讲妖魔鬼怪降灾难,而着重讲神灵们的矛盾及神对自己不喜欢的人降灾难。希腊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本来就把神分为不同派别,各自有自己的支持对象,由于希腊人怠慢了阿波罗神的祭司,所以阿波罗神给受自己保护的人制造麻烦。而东方一些国家,如中国、印度和埃及不讲神之间有什么不和,只讲人的行为有什么不端引起神降灾难,并且往往把灾难又归于妖魔鬼怪。在中国从不讲神界有不和,印度毁灭之神湿婆虽曾砍去梵天神的一张脸但后来表示了忏悔,埃及的主神太阳神和俄赛里斯神从不发生争吵。他们认为,灾难或是人的行为引起的,或是妖魔鬼怪加给的,神界是统一的。所以,东方一些国家盛行向神诲罪、请神驱妖魔鬼怪,在希腊荷马时代这种情况不多见,他们的诲罪说和魔鬼撒旦都是后来的事情。
  宗教初年的差异性是相对的,特别是西亚、埃及与希腊和罗马由于不断发生交往,所以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又有相同之处,但是正由于它们的相异性才形成了不同的宗教文化。
  5.美洲和大洋洲的史前宗教
  在上古时代美洲和大洋洲的发展缓慢,我们讲他们的史前宗教是要说明初期宗教的异与同。约 2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末期,欧亚地区的人类曾陆续有一部分迁徙到这两大洲。人类学家的研究证明美洲印第安人属于蒙古人种,不过这两大洲的发展比较迟缓,当欧亚和北非的一些国家已经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时他们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当西欧的" 白人" 进入以后,原有的土著民族有了各种变化,其宗教文化受到外国的冲击,但土著民族仍基本上保留着史前宗教的状况,人类学家在这方面的研究说明美洲和大洋洲的史前宗教同欧亚北非的史前宗教也是有异有同。
  (1)美洲的原始宗教
  ①拉丁美洲的史前原始宗教。指 16 世纪初欧洲一些国家未到美洲以前的宗教,亦即拉丁美洲地区土著民族的宗教。该教分布于墨西哥、危地马拉、秘鲁等国。当时,这些国家的史前宗教正处于向阶级社会宗教的转变时期。
  有阿兹特克宗教:尊大地女神,信奉谷种、沃土、繁殖、食盐、药材、战事、性交等皆有特殊的神灵;拜神礼仪十分隆重,设神坛,在宗教节日(也是庆耕作、狩猎的日子)且歌且舞;有神庙和祭司,祭司男女皆可担任,但必须先经过训练,他们可帮助人们向神表示悔罪;高位神叫俄默特德,为男女合体。马加宗教:该教早于阿兹特克宗教。人们认为天上之星体为神灵,尊地母神,形象是一个巨大的蟾蜍,有东方、南方、北方神和雨神、农作物神,建大型神庙和神像,多为女性神,其中北方神主管死亡,玉米神主管农耕。
  印加宗教:该教是秘鲁地区的宗教,印加人有国家雏型的政权组织。他有一位主神性质的创造神,称之韦拉可卡,神像为金制。除此以外还有日、月、星、雷、雨等神和地母、海母,其中日神又为祖先神和农作物的保护神。他们的神界有诸多的等级,神庙里同时供多位神像,男女皆有,祭司具有一定权力,有人祭现象,在祭司中等级分明,各级禁司还可充任官职。
  ②北美印第安人原始宗教。在欧洲人于 17 世纪初进入北美以前,北美的印第安人还处于狩猎与农耕交错时期,他们的氏族部落宗教的特点是:信奉动物有一位" 动物之主" ,土地由" 地母" 管理;氏族部落有共同的墓地、共同的崇拜对象即图腾,图腾可为动物或抽象的图腾柱;相信人有两个灵魂," 游魂"可离开身体使人有知觉," 命魂" 住在身体之中使人有生理特征,人死之后有的灵魂能转世为人,有的灵魂要到另一个世界去继续生活。氏族部落的祭祀相当隆重,大都选择在狩猎和农耕前后的日子里进行,用意是让" 动物之主" 和" 地母" 降福气,祭品为农作物,没有血祭和人祭(有的研究者认为有少量血祭,待考查);有" 鬼" 的观念,认为鬼是人死之后的灵魂;有祭司,可能是选举产生出来的。
  (2)大洋洲的原始宗教
  ①澳大利亚土著宗教。澳大利亚的土著民族在同文明社会接触以前,比美洲印第安人还要落后,尚不知使用弓箭。他们的神同人是" 父兄" 的关系,所以只是尊重而不是顶礼膜拜。其中阿兰达语氏族部落认为," 大父" 克纳里特加的脚为鸸鹋飞禽形,有许多妻子和儿女;天地之间开始是有联系的,后来又断绝了,再后由地下生出日月星辰和动物、人类,人类的祖先为名叫章噶巫的兄妹,妹妹受孕有了人的生息繁衍。宗教节日主要是" 繁殖礼" ,由妇女们手持" 朗噶" (男姓生殖器模型)作舞,男女皆有自己的礼仪。相信人有两个灵魂," 永魂" 在天上或海外,最终要回到原地为人," 游魂" 游荡于天地海中,危害人世生活。动植物和人都可为图腾物,模拟动物图腾的动作和吃" 图腾餐" ,是为了获得力量;对死者尸体作反复处理,不是为了崇拜亡灵,而是害怕死者的" 游魂"回到人间作崇;有巫师一类的人物,他们主持祈求神助,并且为人们作法术去病消灾。
  ②新西兰诸岛土著宗教。新西兰诸岛屿的原始民族在与文明社会接触以前的波利尼西亚土著宗教,有高位神坦噶劳,据说生于海贝,由他在另一新海贝中创造出大地和诸大神,之后退隐,由大神们活动,大神之下有次神和精灵。人死后的灵魂按生前的地位和品行或升入神的乐土,或成为次神,或到苍天之上大海之下渐渐泯灭;有祭司或巫师一类人物,被视为人与神的中介,他们主持宗教礼仪;没有明确的图腾,他们视某些东西为不可接触的神圣之物。新几内亚的土著宗教视自然物有灵性,认为人死灵魂为鬼,对鬼魂既尊重又惧怕,有用人的头颅和吃敌人尸身增强自己力量的习俗;在庆丰产的礼仪中祭神灵,有图腾祟拜。新西兰岛土著人是毛利宗教,信奉高位神伊俄,光和天父朗吉、地母帕帕都是由他创造的,他本身无形无象、高居十二层天之上,只有氏族部落的首领们才与他发生联系,诸神都是他的儿女辈;人有灵魂,首领们死后灵魂升天,一般人死后灵魂要越过大地和海洋流到大洋下面。
  除美洲和大洋洲外,亚洲、欧洲和非洲的土著民族也有自己的宗教,基本上是大同小异,不一一例举。
  6.宗教初年的交流与发展
  宗教初年的交流与发展是与世界上古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相联系的。
  在新石器时代以前,人类社会发展比较缓慢,也谈不上交流,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还处于萌芽状态;之后,农业和畜牧业、手工业和农业发生分工,出现了氏族部落之间的物品交换,产生了上古文明的交流。其中,中美洲的原始游牧在公元前 2000 年形成定居农业,不过中美洲、大洋洲的发展比较迟缓。从公元前3000年至前 1000 年之间,埃及、两河流域的国家、印度、中国和爱琴海地区克里特岛的米诺斯人、希腊半岛的迈锡尼人、小亚细亚赫梯人、地中海东岸的腓尼基人等等,随着私有经济的产生与金属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先后出现了奴隶制国家,成了世界最古老文明的发祥地,世界文明史初年的宗教,以本国和本地区的特色发展起来。
  从公元前 1000 年至前 600年之间,新出现了伊朗高原的波斯帝国、希腊的雅典国、罗马王国等国家。这些国家和先前形成的国家,以及在这些地区居住着的一些强大的游牧民族的氏族部落不断发生交往,或是经济往来或是战争征伐,使各国各民族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相互影响、相互冲击,形成宗教文化的交流,从而促进了各地区宗教的发展。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迁徙而来的部落,民族带来宗教的变化。部落、民族的大迁徙原因也许是为了寻找适宜生存发展的地方,也许是由于自然条件和地区性的战争,不得已而为之。公元前 2000年前半期出现了亚欧游牧部落大迁徙,主要是操塞姆语的南方游牧部落从阿拉伯半岛进入两河流域和地中海东岸地区;操印欧语的北方游牧部落分别进入小亚细亚、希腊、意大利。这些迁徙者不是同一民族,只是在语言上属于同一语系,其中印欧语系的游牧部落究竟源于何地,还有待考证。公元前 1000 年左右,操印欧语的雅利安人部落南下,进入伊朗高原、印度河流域和中国西部地区。
  迁徙者在部落首领的率领下进驻新的居住地,生息繁衍,有的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如亚述帝国、腓尼基邦国、波斯帝国、雅利安人城邦国、迈锡尼王国,他们把被征服者作为奴隶的同时,宗教文化也受到当地人的影响,而当地人也不能不受他们的影响。实际上,上古时代许多奴隶制国家的宗教就是这种互相融合的结果。
  (2)各国之间频繁的战争带来宗教的变化。在上古时代战争十分频繁,奴隶制国家之间、各个城邦国家之间、强大的游牧部落与周边部落和国家之间,不断征战。战争是为了扩大地盘、掠夺财富和奴隶。而由另一个国家来的奴隶,同时也给战胜国带来另一种宗教意识,在一定条件下就会发生作用。如罗马共和国在攻占希腊、迦太基、两河流域、埃及,成为地中海强国的过程中,他们的神灵从名称到职责也起了变化,特别是希腊人创造的神深深扎在罗马人的脑海里。
  (3)经济交往带来宗教的变化。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分工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并不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商人阶层。商人为了在经济活动中赚取金钱,他们的足迹遍及众多部落和众多国家,有的长途跋涉几千里、几万里,随着这种流动,也把自己的宗教意识从一地带到另一地。如埃及与两河流域、伊朗高原的波斯、印度、希腊诸国家,都有这种商业往来。古代南亚次大陆的哈拉巴文化和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化相隔千里之遥,可是在两地的文化遗址中发现了相同相似的印章、珠子和陶器,这大概是商人经济文化交往的产物。
  宗教文化一旦产生,对本部落、本地区、本国家来说,虽然具有排他性的保守意义,但它绝不是可以完全封闭的,封闭的民族、国家及其文化只能等着灭亡——原始人和上古时代的国民当然不可能有这个认识,但他们的现实生活必然给自己的宗教文化带来交流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