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卷世界古代后期生活习俗史

  内容提要
  本书是关于公元前3 世纪至9 世纪间世界古代居民生活习俗历史的通史性著作。主要介绍和论述罗马、西亚、北亚、印度、北方草原、中国等地区和国家居民的生活习俗情况。以叙述和介绍居民社会组织形式、经济形态、饮食结构和特征、建筑与民居、服饰文化、丧葬习俗、宗教与信仰、婚姻与家庭、交通与商业为主,另外还涉及到了中西生活习俗文化交流,并适度对世界各地居民生活习俗的特点进行了对比研究。作者在参考本学科有关文献的同时,还较多地参考了考古、民族、地理、历史方面的资料。此书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叙事条理,深入浅出、语言活泼生动。
  一、概述
  世界古代后期,大约相当于公元前3 世纪至公元9 世纪之间。在欧洲南部,这个时期相当于罗马帝国存在的时期;在亚洲中部,相当于安息王朝与萨珊王朝存在的时期;在亚洲东部,相当于中原的汉唐时期。在这个时期,除了以上国家之外,欧洲的盎格鲁人、撒可逊人、日耳曼人、法兰克人、哥特人和斯拉夫人,亚洲的东胡人、匈奴人、柔然人、突厥人等也都比较活跃。
  另外,其他许多民族也为世界文明的形成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一则限于资料,二则限于篇幅,在这本小册里,我们只准备介绍其中的一些国家或民族的居民的生活习俗情况。
  1.罗马居民的生活习俗概况
  公元前8 世纪前后,一支操着特殊的拉丁——法里斯奇语的部落出现在意大利,在罗马这个地方建城,并称该城为罗马城。这是罗马历史的开端。
  罗马帝国是在罗马王政和罗马共和国的基础上形成的。罗马帝国存在于公元前1 世纪后半段至公元5 世纪中叶。罗马帝国享有极高的文明,帝国版图包括了欧洲南部和亚洲西部。罗马居民的生活习俗情况是这样的。
  罗马帝国的居民生活在等级制度之下。罗马帝国时期,居民分为好几个等级,比如元老、骑士、平民、释奴、奴隶等。由于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思想意识不同,他们的生活习俗自然也就有着许多不同。
  罗马帝国居民在饮食方面以面食为主。近些年来的考古发掘证明,罗马人主要生产小麦,另外还有大麦、稻子和大豆。他们将这些农产品加工之后来作为自己的主食。他们种植的油料作物是橄榄,可以用其榨油。橄榄油是罗马人炒菜时所使用的主要油料。罗马人很早就掌握了种植葡萄的技术,而且用其来酿酒。葡萄酒不但是本国贵族和平民喜欢的饮料,而且是罗马帝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种植果树,取其果实来制作各种甜酱,是罗马人的重要佐餐品,直到今天,欧洲许多国家的居民还在使用这种佐餐品。
  罗马帝国服饰方面的资料是比较丰富的。居民所穿服装主要是用亚麻来制作的。亚麻是一种纤维很长的植物,可以用来纺纱和织布。在我们这个时期的欧洲,居民主要穿亚麻布制做的衣服。除了亚麻布之外,罗马人还穿丝绸和棉布衣服。丝绸是公元前2 世纪之后才兴起的一种新布料品种,它是罗马人通过印度、西亚从中原得到的。欧洲人使用棉布应当是更晚一些时候的事情。罗马本地并不生产这种纺织品,他们从印度进口这种布料。罗马人的衣着款式显然受到希腊人的影响,其衣服形式主要有内衣、长袍、背心、鞋子、袜子和腰带。
  罗马人有着繁荣的商业。罗马史料谈到,罗马城内每八天就有一次商业集会,所有的手工业者都来集市出卖自己的产品,然后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
  罗马帝国境内的商贸活动,主要是在集市里进行,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比如,神庙附近也举行规模较大的集市与商业贸易活动。罗马最鼎盛时期,商人往往伴随着远征队伍深入到各地去,以方便兜售自己的商品。在我们这个时期,罗马向北通往北欧、向南通往非洲、向东通往亚洲的陆路交通都是畅通的。
  商业的发展刺激了货币的发展。在罗马帝国之前,罗马人与其他地区居民一样,流行以物易物的商贸活动。到了我们这个时期,随着商业的发展,罗马帝国形成了自己的货币系统。罗马帝国时期的金属币可以分为铜币和银币两种。罗马货币的质量为阿斯(相当于一斤)、谢米斯(半斤)、翁启亚(十二分之一斤)等。罗马帝国的货币形态曾给世界各地的货币形态产生过深刻影响。
  仅就现在资料,罗马帝国时期的建筑可以分为要塞、神殿、宫殿、果园、剧场、凯旋门、居民、人头柱、道路、桥梁、水道建筑等,而与居住建筑有关的则是宫殿建筑、民居建筑和要塞建筑。罗马帝国的居住建筑,承系着三重文化传统:其一:原则上接受了古代意大利居民的居住意识和建筑学说;其二,接受了希腊建筑文明中的许多成份;其三,大量周沿少数民族融入罗马帝国,比如日耳曼人、哥特人、叙利亚人、匈奴人、突厥人等等,所有这些民族都将自己的文化带入罗马,他们的居住文明对罗马居住文化有一定地影响。
  罗马人的宗教生活,与它的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程度发展是相适应的。从大的方面讲,罗马人的宗教信仰历史,可以分为早晚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早晚两个发展阶段有关联,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深浅不同的两个发展阶段:前期较多地保留了原始宗教某些东西;后期批判地接受了基督教。
  罗马帝国享有极高的物质文明,同样,受这种大的气候的制约,罗马帝国也享有较高的精神文明生活。罗马人在文学、艺术、音乐、娱乐等领域,都为人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目前所知的文学艺术形式有诗歌、散文、小说、戏剧、颂文等,尤其是诗歌与戏剧,对后世影响极大,出现了好几位文学巨匠。
  罗马人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而来,民族文化保持着旺盛的活力,这使他们有兴趣于体育和竞技;罗马人自从建立了帝国之后,经济一直处于较为优越的地位,悠闲的经济生活使得他们有精力和财力来从事体育和竞技活动;在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中(同样也在对敌作战中),罗马人认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从爱护身体出发,他们愿意参加一些体育锻炼。由于这么多的因素,罗马人很乐于参与各种娱乐和竞技活动。罗马人最常见的娱乐和竞技形式有竞技、赛马、角斗、赌博等。
  2.西北亚居民的生活习俗概况
  公元前3 世纪至公元6 世纪前后,西北亚地区的政治局势较为复杂。继亚述帝国、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相继崩溃之后,西北亚地区出现了" 诸侯" 争雄的局面。在罗马帝国和波斯萨珊王朝的周沿一带,相继出现了阿尔沙克王朝、科尔希斯王国、伊比利亚王国、阿尔巴尼亚王国、博斯普鲁王国和卡尔利等王国。
  迄今为止,有关上述地区的古代历史,文献记载得比较少;同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相应的考古发掘工作做得也不充分。资料贫乏为我们复原这个时期的居民的生活习俗增加了难度。仅就目前资料,要想比较完整地复原这一时期的居民的生活习俗,困难是相当大的。在这一章中,我们只想就有限的资料来复原阿尔沙克王朝、伊比利亚王国和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生活习俗概况。
  (1)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的生活习俗
  阿尔沙克王朝是在阿尔明尼亚境内建立的古代国家。阿尔明尼亚位于西亚北部地区。它的正北是高加索山,西北是黑海,东北是里海,因境内有阿尔明尼亚高原,故名。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的饮食,受自然经济地理因素制约,分为南北两种情况。南阿尔明尼亚地区以农业经济为主,主要种植小麦、豆类等,其居民主食则是小麦和豆类;北阿尔明尼亚地区以游牧经济为主,其居民的饮食则与我国古代草原民族接近,以食肉为主,食菜(野菜)为辅,少量食用面食。
  据现有资料,人们知道,阿尔沙克王朝境内的菜蔬品种有韭菜、黄瓜、冬瓜等。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还从罗马人那里知道了油料作物,故而南部居民在烧制菜蔬时,通常使用植物油。北方居民则用动物油脂来烹饪。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的服装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三类:夏季服装、春秋季服装和冬季服装。服饰文化受到民族传统文化至深影响。长期以来,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主要受到波斯文化的影响;后来,他们又受到希腊和罗马文化的影响。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居民服饰自然而然地拥有双重文化影响。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首饰的款式很多,目前可知的有耳环、指环、鬓饰、鼻饰、额饰、项饰、胸饰、腕饰、臂饰、足饰等。通常,这些饰件是佩戴在妇女身上的,然而男性公民也带首饰。女性居民的首饰大多是金质的,少量是银质的,有一部分是钻石的。这里很少见到玉石质首饰。
  阿尔明尼亚地区自古以来就与地中海沿岸国家接壤,因而有较多的机会与善于经商的地中海居民接触。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从很古老的时候起,这里的居民就使用了与地中海居民同样的文字,比如腓尼基文字等。在我们这个时期,居民主要使用希腊文字。
  阿尔沙克王朝时期兴建了许多宏伟的建筑,目前仅保留下来了伽尔尼城堡。通过这座地堡,可以清楚地知道,在建筑、艺术和绘画等许多方面,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较多地吸收了希腊和罗马文明的东西,而较少保留波斯人文化的东西。
  (2)伊比利亚居民的生活习俗
  伊比利亚位于现今高加索山一带。这里的政治归属,在公元前的几个世纪里曾经发生过几次重要变化。最初,这里是萨迦人的领地;稍后,这里成为斯基提亚人栖息的地方;希腊人崛起之后,向东北方向发展,将自己的势力发展到了这个地方;罗马帝国时期,这里是罗马帝国东北部边防重地。公元1 至2 世纪,原臣属于罗马帝国的伊比利亚人开始谋求独立。2 世纪末叶,这个国家成为相当强大的国家,其版图扩拓到了南高加索山地区和北高加索山地。
  伊比利亚国家居民的成份比较复杂,主要是本地人,因而民族文化包容了大量斯奇提亚人文化的东西;由于这个国家与波斯人相邻,在历史上长期接受波斯的政治统治,因而这个国家的文化又有大量古代伊朗文化的东西;随着希腊城邦和罗马帝国的崛起,公元前4 世纪以后,这里的居民又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希腊罗马文化的东西。这是伊比利亚国家文化方面的总的特征。
  伊比利亚较晚进入阶级社会。公元前2 世纪以前,高加索地区的古代居民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军事民主制社会制度之下,至公元前2 世纪,随着罗马文化大量渗透,加上中西交通的主要干道经过这个地方,这里的居民开始出现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一些人在中西交通中发了横财,有了钱,买了地,成为上等贵族,或者进入到掌权的祭司阶层行列;其他一些人,则因没有权力,或者经营不善,破了产,失去了土地,成为没有财产和土地的自由民,甚至沦为奴隶。
  伊比利亚国家地处高加索山一带,受自然地理条件制约,经济是农业和牧畜业并重。这种经济结构直接影响到居民的饮食文化生活。南高加索一带以农业作物为主,因而其主食以麦面、豆面等为主;北高加索山一带是畜牧业经济,其主食则以肉食为主。据一些零星资料,伊比利亚国家的贵族经常种植葡萄园,并以其为自己的精耕作物之一,可以肯定:这个国家盛产葡萄,并用葡萄酿酒。葡萄酒是其日常消费或者待客的主要饮料之一。
  伊比利亚居民经常服戴的装饰品,从款式方面讲,有胸饰、项饰、耳饰、腕饰、戒指等,还没有发现鼻饰、足饰、鬓饰。这种服饰结构与印度居民的饰品结构是不一样的。从出土的饰件看,伊比利亚居民喜欢服饰,较多地吸收了罗马文化因素。
  就其经济结构而言,伊比利亚居民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而来,并没有强烈的发展商业的内在要求,然而,在当时中西交通的影响下,几条重要商道经过伊比利亚,这就使得伊比利亚较早地品尝到了商业竞争是怎么一回事。
  很快,伊比利亚居民就因为拥有中西商道的控制权,从而使得自己的国家财力有了很大改观。
  随着过境贸易的繁荣,伊比利亚境内的商业贸易开始发展起来,从而刺激了货币的发展。目前发现三种货币在伊比利亚境内较为流行。第一种是罗马帝国的货币,如奥古都斯的迪纳里币;第二种是安息帝国的货币,如安息王霍塔尔兹二世的四达拉克姆币;第三种是伊比利亚王国自己生产的货币。
  伊比利亚境内的货币以银质为主,偶尔见到少量金质货币,但是没有发现铜质货币。
  伊比利亚人比较完整地继承了古代萨迦人的丧葬习俗:实行石棺土葬;有家族墓地,家族墓地通常都选在较高的土圹上;流行春秋两季埋葬死者习俗;流行厚葬风俗。
  (3)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生活习俗
  公元1 世纪前后,里海北岸地区逐渐形成了两个臣属于罗马帝国的王国,其中一个名叫博斯普鲁。公元2 世纪前后,博斯普鲁王国逐步谋得独立,而至公元3 世纪初,在相继征服斯奇提亚人、锡拉克人和托鲁伊卡人之后,博斯鲁王国进入到鼎盛时期。
  博斯普鲁王国的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饮食以农产品为主,目前考古所见农产品有小米、小麦、二粒小麦等。博斯普鲁王国的居民掌握了酿制葡萄酒的技术,居民喜欢喝葡萄酒。
  在个别城市近郊,考古学家相继发掘到一批与服装有关的军备遗物,主要是盔、甲、长剑、弓和战袍。所有军装以及武器装备,其款式都与更北地区的萨夫罗马特居民的军装和武器装备接近,由此推测,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服装和装饰品,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更北居民服饰文化的影响。
  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出现了许多城市,有些城市的规模还很大,可以称之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有城垣,是用石块砌垒的;城垣上开有城门,以供行人出入;城门外侧和护城河内修筑有瓮城,瓮城可以起到加强防御的效果;在城垣外侧,距离城垣一定距离,还挖有护城河,河上架设吊桥。城市里有手工业作坊。另外,许多贵族也都生活在城内。
  由于商业关系,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出现了金属货币。目前发现的金属货币主要是罗马金属币,偶尔发现一些刻有本国国王名字的货币。关于后者的流通情况,学术界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
  在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官方主要流行希腊语,因为这里的居民长期受到希腊人的统治。用希腊语写成的大批铭文一直保持到现在,说明这个时期的博斯普鲁王国居民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
  在一些墓葬中发现了壁画,这是我们了解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绘画艺术的珍贵资料。从手法上来讲,博斯普鲁王国居民主要采用现实主义手法来表现作品的内涵;从技法上来讲,博斯普鲁王国的画匠较多地考虑到了黄、红、褐诸色彩的比例关系;就布局上讲,博斯普鲁王国的画匠喜欢在椭圆形或长方形的画框里作画,并用色彩将主题与底色分开。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绘画视野比较狭窄,主要是反映战争、宴会、神话,而以战争题材居多。一些专家研究过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壁画艺术作品之后,大都认为,这里居民的绘画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小亚细亚和叙利亚绘画艺术的深刻影响。
  3.古代印度居民的生活习俗概况
  公元前2 世纪至公元5 世纪之间,居住在恒河和印度河流域的各个民族和部落,大多都已进入到阶级社会。北印度的大部分地区,相继归属于几个封建性的帝国;南印度地区,阶级社会已经进入到较为成熟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印度相继建立起孔雀王朝、巽伽王朝、甘婆王朝、贵霜王朝、笈多王朝和厌哒帝国。
  (1)印度居民的社会组织
  与其他古老国度不同,印度进入封建社会以后,不但还继续保留着比较严格的种姓制度,而且有所发展。印度最初只有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到了这个时期,由于种姓的分化或者衍化,每个种姓又有进一步地分化,从而又出现了瓦尔那制度,也即形成了许多类似于亚种姓的种姓部落或姓氏。印度的种姓制度对居民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日常起居产生至深影响。
  印度古老社会是否存在着奴隶制度,奴隶在生产和生活中究竟占有什么样的地位.这一直是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关注和争论的重点课题之一。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就有人注意和讨论这个问题,而至本世纪5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曾就这个问题进行过较为热烈的讨论。近些年的研究表明:印度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俘、卖身为奴、债奴、罪奴和家生奴。除了低级瓦尔那以及边远一带的" 蛮人"之外,在社会地位相高的瓦尔那氏族中也有沦为奴隶的人;印度奴隶在社会生产和家庭服务劳动中都占有极重的比重。
  按照社会发展的性质,此时的印度与中国的古代有些相似,都是中央集权制国家(当然他们彼此之间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国王是土地最高的所有者。这种状况在孔雀、贵霜、巽伽等王朝时期表现的最为明显。
  印度农村公社长期存在,并给印度社会施加了莫大影响。它有力地保护了封建社会国有土地制度,严重地影响了私有土地的发展,进而巩固了封建地主阶级国家对于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从而妨碍了印度社会发展的进程。
  (2)印度居民的经济生活
  公元初期的几个世纪,印度的绝大部分地区,农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
  首先,农业技术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其次,农产品的品种较之以前更加丰富了。
  印度的土地虽然广阔,但是多沙地,少山地和坡地,因而没有理想的发展畜牧业的草场,这就使得此时的畜牧业经济在整个经济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在印度,家畜饲养业经济较为发达。印度居民饲养的牲畜有马、牛、羊、猪、狗、鸡、鸭、鹅等。所有这些是居民的肉食来源。
  这个时期,印度的手工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达,其中发展最快的是纺织业、金属加工、木器制作、建筑和造船业。首先,在这个时期,棉纺织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其次,冶炼业成为社会经济中的重要部门,此时的冶炼业主要是指冶炼铁和铜;其三,建筑行业正处在黄金时代;其四,造船业随着中西交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印度的造船业主要集中在印度东南部、南部和西南部沿海一带。
  此时的印度已经有了较为发达的商业贸易活动,可以用以下三句话来概括:印度各大城市之间交换频繁了;城市开始与农村发生商业贸易关系了;有着较为频繁的国际贸易活动。承袭历史,在这个时期,印度还在使用货币,而且使用量很大。印度各个王朝的货币主要是金质的,其次是银质的,根本不用铜质货币。这点与同时的中原王朝的货币完全不同。
  (3)印度居民的宗教生活
  这个时期,印度宗教有三个特征:其一,印度社会是专制独裁的社会,受其制约,宗教也是以一神教为主;其二,印度古代的三大宗教佛教、婆罗门教、耆那教,经过改头换面之后,在我们这个时期又成为最主要的宗教;其三,印度宗教内容相当丰富,理论相当深奥,体系相当庞杂。
  除了上述的三大宗教,据文献记载,这个时期的印度居民还信奉其他宗教,比如袄教、拜火教、摩尼教、景教等,因为时间、地域不同,各有自己的特点,并拥有自己的信徒。这个时期的印度居民对于宗教是非常虔诚的。
  (4)印度居民的饮食、服饰与丧葬制
  印度居民的主食以农产品为主:南方地区以食用大米为主,北方地区的主食以麦面为主;印度居民的副食品以豆类为主,目前可知的有青豆、红豆、江豆、豌豆、花豆、绿豆、黄豆等;印度人特别注重吃菜,菜蔬品种有韭菜、大白菜、卷心菜、青菜、芹菜、黄瓜、南瓜、冬瓜、丝瓜、扁豆等;除吃炒菜外,印度人还喜欢腌制咸菜;在印度的菜谱当中,还有几种辛辣菜蔬是很重要的,这就是大葱、大蒜和香菜。
  印度物产丰富,盛产各种香料。从功能上讲,印度香料分为薰香和食用香料两大类。这个时期,香料是印度出口的重要商品之一。印度每年通过香料出口,赢得大量利润。在这个时期,印度居民将香料运往非洲、欧洲、西亚、东南亚和中国。印度人自己也大量使用香料。
  印度居民的首饰以金银为主。妇女最常见的首饰是项饰、胸饰、鼻饰、指饰、手链、臂链、指环和耳环等,另外还有面饰。与我国古代西南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接近,这个时期的印度男性居民也戴首饰。男性居民的首饰以耳饰为主,主要是环铛,也有金质面饰。
  在这个时期,由于宗教信仰不同,文化承袭不同,印度居民的丧葬习俗呈现出多彩特征。总的讲来,在丧葬习俗方面,印度人不但相当多地保留了一些原始文化的东西,而且汲取了许多宗教意识方面的东西。这个时期,印度居民主要流行四种葬俗,它们是天葬法、水葬法、火葬法和土葬。印度居民于此时还没有形成严格的服丧制度。
  从很早时期起,印度有了法典,比如众所周知的摩奴法典,全称" 摩那婆达摩奢斯坦罗" 法典。摩奴法典开始编纂于公元前5 世纪,是印度各种习惯法的汇编。在这个时期,这部法典的主要精神还在起着作用。
  印度居民很讲究礼仪,并形成仪式制度,各个社会阶层都承认并使用这些礼仪。最为常见的礼仪形式有双手合十礼、侧身礼、跪拜礼、舔足礼和摩踵礼等。后面两种最为隆重。
  (5)印度居民的科学与文学
  在这个时期,印度哲学相当活跃。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哲学在世界古代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都是唯心主义哲学。在这个时期,印度出现了唯物主义哲学,其中斫婆伽学说最有影响力。除了婆罗门哲学、佛教哲学和研婆伽学说之外,在此时的印度,还流行着其它一些哲学流派,如吠檀多派、瑜伽派、弥曼差派、胜论派、正理派和僧法派等。眼界宽广、思维深邃是古代印度哲学的特点。
  印度的自然科学在这个时期有了很大发展。比如天文学,在希腊天文学的影响之下,印度形成了自己的历法;印度人已经知道,地球是圆的,并推测地球围绕着自身的轴旋转。古代印度人还在数学方面对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创造了10进位制,发明了零的概念,知道开平方和开立方的方法,能够准确地算出圆周率(3.1416),懂得三角几何的运算等。印度化学也很发达,能够生产出盐酸、硫酸、硝酸和各种盐,并能制造各种染料和化妆器。
  公元前3 世纪前后,印度居民已经拥有很发达的文字,这就是梵文。印度居民称其为提婆那伽书写体。这种文字在古代得到了广泛地应用。这个时期的印度文学得到了长足发展,出现了民间故事、寓言和童话集等。据现有资料,印度此时的音乐和舞蹈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并对中亚、西域居民产生过至深影响;同时,印度的音乐和舞蹈,还通过中亚和西域,传播到了中原,给中原的音乐和舞蹈注入了活力。在此时的印度,杂技和魔术等民间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也很有生命力。
  4.古代北方草原居民的生活习俗概况
  世界古代后期,北方草原的古代游牧居民相当地活跃。由西向东,它们依次是哥特人、匈奴人、突厥人等。文献对这些居民的生活习俗记载较少。
  近些年来,考古工作很有成就,使我们对他们的生活习俗有了更深一层地了解。
  (1)哥特人的生活习俗
  哥特人,也就是文献记载的哥托内斯人,或者称之为温底尔人。公元前1 世纪前后,哥特人栖居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稍后向南迁徙,先后越过了波罗的海、维斯杜拉河口和南俄草原,而抵达罗马帝国北鄙。进入罗马帝国后,因为定居地域的关系,开始形成东哥特人和西哥特人。
  哥特人有了司法制度,民事审判通常由部落人民大会的公共法庭执行。
  通常,主审官就是部落首领。处惩手段有吊死、淹死、罚款和处死等。在重大事务方面,哥特人流行自然神裁判法。为了处理各个部落或村社之间的矛盾,哥特人通常要组织一个庞大的陪审团,他们由自由民组成。陪审团拥有相当大的否决权。
  哥特人是游牧民族,饮食以畜产品为主。哥特人虽然不喜欢农业,仅仅为谋得酿酒原料,他们才从事一些与农业有关的劳动。通过狩猎获得生活资源也是他们谋食的重要途径。哥特人猎取的动物以麋鹿为主。
  哥特人始终都以肉食为主,而且都是熟食。早期,他们的烹调都比较简单,只要能煮熟,适宜于消化,他们就非常满意了。除了肉食之外,哥特人在早期岁月里,还食用采集来的果子、果子打制的果桨,以及乳酪等。进入到多瑙河流域之后,哥特人不再满足于仅仅糊口,他们开始追求美食。哥特人有一种饮料,有些类似于酒,是用大麦酿制而成的。
  哥特人的服饰,因为生活地域变化、社会经济发展有所变化,而有较大区别。哥特人还没有迁出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时候,流行一种服饰;迁居南俄草原时,又是一种服饰;进入罗马帝国后,他们的服饰又有了新的变化。
  进入罗马帝国之后,哥特人的手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考古工作者在哥特人生活过的遗址上,发现了许多冶炼遗址,说明他们已经知道冶炼业了。
  考古工作者在哥特人的遗址中首先发现了冶铜作坊,接着发现了玻璃。可以说,我们这个时期,哥特人的手工业至少有冶铜业和玻璃制造业。
  哥特人的商业经济不很发达,居民很少参加商业贸易活动。罗马文献中经常提到哥特人,但是很少提到罗马商人与哥特人经商做生意。哥特人的商业有所发展,大概是在罗马中后期。这时哥特人的遗址中,经常发现一些" 泊来品".哥特人的居室有两种典型形式,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不同的阶段。一种名叫篷车,这是早期的形式。来到罗马帝国后,哥特人开始向农业经济过渡,为了适应这种形势,哥特人又有了种新的居处形式——较为固定的木质小屋。哥特人的木质小屋是用原木建盖的。屋顶篷用树枝棚盖,屋壁涂抹亮晶晶的白泥。
  哥特人禁止与异族人通婚,他们希望自己的部族保持较纯的血统。总体讲来,哥特人实行一夫一妻制,然而一些出身高级贵族可以同时拥有几位夫人。哥特妇女对婚姻很严肃,一旦嫁入夫家,她便不再关心其他任何男人。
  她们对自己的丈夫相当地忠贞。
  哥特人拥有私人财产。依照习俗法,遗产都由子女继承;如果没有子女,就由叔父和伯父继承;如果没有叔父或伯父,就由舅舅家里的人来继承。哥特人很重视家族团结,任何一位哥特人只要生活在家族里,就没有什么可以耽心的了,尽管他没有子女,到了年老的时候,还会有很多人来关心他。
  哥特人的葬俗与经济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最初,还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时,哥特人流行世界上最简单的火葬;进入到阶级社会以后,虽然还是火葬,但是与以前的火葬已经有了某些区别;死者的家属,根据死者的社会地位,以及生前的财产,按规定去选择必须的几种柴草,然后将死者火化。
  哥特人的意识形态,还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上,这不仅表现在他们信奉的宗教上,也反映在与意识相关的思想、文化、艺术等方面。在宗教方面,他们信奉沃敦神。哥特人坚决反对偶象崇拜。他们反对把诸神塑成人型;反对将神圈围在城垣里面。在哥特人当中,卜筮十分流行,而且深受人们欢迎。
  公元4 世纪后期,哥特人与基督教徒再次发生接触,开始普遍信奉基督教。
  他们信奉的是阿利安教派。这个教派与罗马教廷信奉的教派不同,故其没有得到罗马教廷的承认。
  (2)匈奴人的生活习俗
  匈奴人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的一支,最初居住在阴山一带。公元前3 世纪建立了匈奴帝国。匈奴帝国在漠北草原横行了近6 个世纪。在东汉王朝打击下,匈奴帝国崩溃,向西迁徙来到欧洲。匈奴西迁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公元1 世纪,由漠北草原向七河流域方向迁徙;公元2 世纪前后,由七河流域向西亚迁徙;公元4 世纪,由西亚向伏尔加河流域迁徙;公元5 世纪,他们侵入到罗马帝国境内。
  匈奴人社会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畜群是他们的主要财富来源,是他们的基本生活资料,更是他们的生产资料。匈奴人的畜牧业,是以马匹为主,其次是羊和牛。马匹在匈奴人的生产和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狩猎业在匈奴的经济生活中不占特别重要的地位,只是作为经济生活的有效补充。
  匈奴人很早就有了手工业,而且享有较高水平,这在考古上有惊人发现。
  通过公元前7 ——3 世纪匈奴墓中的出土文物,可以知道,匈奴人的采铜业、铸铜业和冶铁业也是很发达的。除了基础手工业之外,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在我们这个时期,匈奴人还有制弓业、皮革业、制车业、毛纺织业等等。
  匈奴人很善于经商,这是由他们的生产结构决定的。匈奴人主要从事畜牧业,但是生活中却大量需要农业地区生产的手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由于想将畜产品换成农产品,以及副产品,匈奴就需要与农业部族发生商业往来关系。在历史上,匈奴人与东方的乌桓,七河流域的农业部族等都有频繁的商业贸易关系。为了赢利,匈奴人还参与丝绸贸易活动,并从中赢得了较丰盈的利润。
  匈奴部族有自己的法律和习惯法,并严格地执行着这些法律和习惯法。
  匈奴人很讲究相见时的礼仪。匈奴人的礼俗很多,尤其以杀敌庆功习俗最为奇特:作战时,若杀掉1 个敌人,单于将奖赏给你一杯酒,若杀掉了10个敌人,就奖赏给你10杯酒;与此同时,可以拥有被杀人的所有亲属、家眷和财产,并任意处治。
  匈奴服饰并不复杂。制衣的主要原料是畜皮,正所谓" 衣其皮革,被旃裘".衣其皮革,就是穿皮革制的衣服;被旃裘,就是铺皮毛制成的褥子、盖皮毛制成的被子。匈奴服饰主要有裤子、外衣、长靴、长袍、尖帽或风帽等。除此之外,匈奴人还穿丝织服装,用毡制做靴鞋。
  匈奴是被发民族,这一点和羌人相同。在诺颜山匈奴墓葬中,发掘到许多匈奴人骨骼,都还保留着头发。从遗迹看,匈奴人辫发有两种基本形制:一种是大束的辫发,即将头发辫起来之后,再梳到脑后去;一种是将头发辫起后,用绸袋装起,垂于脑后。
  匈奴人的主食是肉食,包括牛、马、羊的肉和狩猎所得野生动物的肉类。
  匈奴人的饮料是马奶。他们用特制的技术,将马奶脱脂,然后制成奶酪。奶酪是匈奴人平日最喜欢咀嚼的食品之一。
  匈奴是游牧部族,经济决定居处必须是简陋的,因而匈奴人无论贵贱,都生活在穹庐里。穹庐轻便,易于拆卸和组装,又保温防潮,所以成为匈奴人最理想的居处。据文献记载,小的穹庐能容纳二三个人睡眠,大的穹庐可以容纳上百人召开会议。除了穹庐之外,在一些草场好、水源足的地方,冬季不需迁徙,便有匈奴人建盖固定的房屋。目前发现的匈奴的固定房屋,都是半地穴式的。无论是穹庐,还是半地穴房屋,匈奴都愿意将房屋的门修在朝东的方向,这使他们清晨一出门,就能看到日出。有人说,这种修门方式与匈奴人崇拜太阳有关。
  匈奴人在婚姻上流行收继婚,并实行氏族外婚制。匈奴有几个大的氏族,如呼衍氏、兰氏、须卜氏和丘林氏,还有单于的氏族挛提氏。以上几个氏族经常相互通婚。匈奴人很重视婚姻与政治的关系。文献记载,匈奴通常利用婚姻来实现政治结盟。
  匈奴人的社会意识,特别是它的信仰习俗,既有较为原始的原始宗教的印迹,也有较高社会发展阶段的形式。匈奴人是多神崇拜者、他们崇拜天、地、太阳、月亮、星星、河流,崇拜潮起潮落,崇拜山间的一切自然现象,甚至就连树木,对于那些生得古怪者,也加以礼遇。匈奴人还流行祖先崇拜。
  匈奴人是漠北地区较早具有偶像崇拜意识的部族之一。文献记载,早在西汉时期,大约也就是公元前2 世纪前后,匈奴人已经有偶像崇拜了。
  匈奴人实行土葬,而且流行厚葬,目前发现的匈奴墓,大都有较为丰厚的随葬品,如铜器、陶器、铁器、丝绸、木器等。随葬品都比较精致。有的大型贵族墓,还有殉人现象。殉人数量有时多达数千人。匈奴人葬俗以仰身直肢葬为主,头大多北向,以象征自己来源于北方。
  匈奴人的艺术造诣很高。在匈奴人的墓葬中,发现了许多青铜饰牌。这些青铜饰牌上都镂刻或铸造有动物雕像,有鹿、马、虎、熊、狗、鹰等,都是动态,而且线条流畅,造型极美,感染能力很强。匈奴音乐艺术还很普及,他们最喜欢的乐器有胡笳、鼙鼓。匈奴人诗歌艺术达到相当高的境界,目前流传甚广的一首诗,相传就是匈奴人的。诗云: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3)突厥人的生活习俗
  突厥人是我国西北地区古代的少数民族之一。他们最初居住在阿尔泰山一带,以后向东发展,相继征服了丁零、铁勒和柔然,便成为漠北地区最强大的部族了。崛起后的突厥人,相继在漠北以及其它地方建立起了突厥汗国、东突厥汗国、西突厥汗国、北突厥汗国、阿尔泰突厥汗国、后突厥汗国、塞尔柱突厥汗国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等。
  突厥人的社会经济以畜牧业为主,而且相当发达。养马业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突厥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而且是重要的财源。羊的地位仅逊于马。羊繁殖快,能够使牧民们迅速地获得肉、油、毛皮和脂肪,是突厥人稳获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在突厥人的畜牲当中,牛的饲养占据着稍稍次要的地位。
  从总的方面来讲,狩猎业在突厥人的生产和生活中并不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但是也从来没有被忽视过。突厥人和匈奴人一样,一方面,将狩猎所得作为生活资料的有力补充,一方面,还利用大型围猎活动来锻炼部队的作战能力。
  突厥人的农业不发达,因为突厥人所控制的地区气候寒冷、土地贫瘠、无霜期短。然而,在一些适宜于农业发展的地区,突厥人还是很重视农业发展的。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获得一些必要的食粮和饲料。
  突厥人的手工业比较发达。首先,突厥人最精干冶铸。还在没有崛起之前,他们就是柔然汗国的集体锻奴,为柔然汗国打造铁器。在长期受剥削的过程中,突厥人培养出了高超的冶铸工艺。除了冶铁业之外,突厥人还有制毡业、制革业和食品加工业等。
  突厥人境内的商业贸易并不十分活跃,因为除了少许器具之外,大多都能自行制造。突厥人的对外贸易很活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突厥人要求将自己的大量牲畜卖给南方的农业民族,从中获得利润;其二,突厥人要求与南方人贸易,从中获得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盐、茶和食粮;其三,当时,突厥人控制着中西交通的主要交通要道陆路丝绸之路的中段,为了支持中西贸易,并从中谋得利益,突厥人很有必要发展商业贸易。
  突厥部队作战时,通常将部队分为三种作战力量。一种是侍卫,突厥语称其为附离,汉语的意思是狼,这是保护突厥贵族的亲兵卫队,人数不多,但是战斗能力极强,与中原的御林军有些相似;一种是斥候,这是侦察部队,他们的部队人数不等,有时几十人,有时数千人;最后就是直接参战的部队了,他们由突厥兵、异姓突厥兵、被征服的部族组成。
  突厥部队作战机动性极强,因为他们有家属随军同行,而且家属通常都负有后勤供应的重任。通常,突厥部队在前面开道,家属在后面赶着牲口。
  作战时,部队在前方打仗,家属就在后面忙活着杀牛宰羊。由于随军牲口多是马羊,能够驱赶着行军,所以突厥部队行军速度快,而且从来也没有军需给养不足的后顾之忧。
  突厥人除了注重以武力来征服异姓部族之外,还很注重利用法律来调解治下居民的各种矛盾。突厥汗国的法律条文比较简单,但也比较实用,都有针对性,而且很具体。突厥人的法律有处死和罚款两大类。
  突厥人所处的时代,要比匈奴人所处的时代进步,但是由于漠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而言缓慢一些,饮食结构本身又具有相对稳定性,故突厥人的饮食从总的方面讲,与匈奴人没有太大差别。马、牛、羊肉是他们的主要食物。除了主食之外,他们还有一些副食。比如,有饼饭、酥乳、石蜜、刺蜜、葡萄等。突厥人的饮料有两种:一种是马奶子,这是经过发酵之后含有酒精的饮料,多饮欲醉,且极难醒;一种是葡萄酒,这在西域和中亚常见。
  突厥人不分男女,都留长发,常将长发辫起来,梳于脑后。中原文献称这种发式为被发。突厥部族生活在漠北高寒之地,为了御寒,戴有护耳的帽子。突厥人还流行戴毡帽的习俗。毡帽有尖顶、圆顶之分。突厥人的衣与裳是分开的,这点和中原居民的服装不尽相同。就目前资料,突厥人的衣服可以分为上衣、下裤、靴靴、腰带、外套几大类。关于突厥人的作战服装,目前发现了一些资料。突厥贵族头上戴头盔,身上穿铁甲,胸前和后心处嵌缀护心铜镜。
  游牧经济使突厥人与匈奴一样,居住在穹庐里。突厥穹庐究竟是什么样子,文献记载很简约。《太平广记》记载了突厥人的穹庐情况。它说:" 穹庐为帐毡为墙".从字面意义来理解:突厥人的穹庐是木骨的,它以皮革为顶(防雨),以毡为墙(保温)。除了穹庐之外,突厥人已有城居生活。在突厥语中,城称之为" 汗八里" 或" 斡耳朵".文献可以见到许多突厥人城池的名称,如汗八里、别失八里、伊力八里、彰八里、仰吉八里等。
  突厥人与匈奴人一样,流行收继婚。除了政治因素必须使一对男女结合,以实现政治结盟的目的之外,突厥人允许自由择偶。值得注意的是,突厥人自由择偶的场合大都集中在死者的葬所。
  突厥人葬俗是很奇特的。突厥人死后,必须停尸于帐幕之内;死者子孙和亲属都要尽其所能,在死者面前屠杀羊马,并陈羊马于死者的灵前;死者家属在此之后要围绕着死者的帐篷哭着转七圈;举行丧礼时,需用锋利刀刃将脸上的皮肉割破,使其流下血来。突厥人实行火葬与土葬的混合葬法:丧礼完毕后,亲属将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和马匹,连同尸体一起火焚,然后将骨灰收起,小心地存放在一处,等待时机入土下葬。突厥人的规矩:春夏死去的人,要候到秋天才能入土下葬;秋冬死去的人,要候到春天才能下葬。
  入土安葬那一天,还像初次举行葬仪那样,要宰杀马羊、围绕尸体大哭、转七圈、用刀割面。最后,将死者入土,在墓前竖建石标,其石标的多少,根据死者生前杀人的多寡而定。杀一个人,就树一块石头,杀人十个人,就竖十块石块。突厥人为死者哀哭时,要以锋利刀子割刮脸面,以表示哀痛。突厥人的墓葬埋葬方式,前文说过,是先行火葬,然后再土葬。土葬的墓穴形制,目前有许多种说法。有的人说,突厥墓葬是石棺葬,即墓室是用石头砌起来的;有的人说,除了在墓内砌石头之外,还在墓表还砌有标识,如石封堆等;还有的人说,地表不是石封堆,而是围绕着墓的坟丘垒一圈石头,或称之为石圈墓。关于突厥人的墓葬形制,目前搞得还不是特别清楚。目前看到的突厥人墓葬以第一类埋葬形式居多。
  突厥人的早期信仰,与原始图腾崇拜有密切关系。文献记载,突厥人相信自己的先祖与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故深信自己的部族是深受狼庇佑的,故有狼图腾崇拜。突厥人在军旗上通常绣着狼头,而将大汗的近卫军都称之为附离,即狼。久而久之,人们将军中帅旗称之为狼橐。除了信仰狼图腾崇拜之外,突厥人还信奉萨满教、万物有灵、祖先崇拜等。后来,突厥人接触到其他一些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景教和袄教等,也同样有所信奉。突厥人信奉佛教大致是在6 世纪后半期;信奉袄教者是在征服中亚两河流域以后;信奉景教约在6 世纪前后;信仰摩尼教大约是在8 世纪前后;信仰伊斯兰教大约是在10世纪前后。
  突厥文字是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而发展起来,并不断完善的。突厥文大约是在5 世纪时创制的,但当时应用并不普及,多数仍然刻木以纪事。6 世纪下半叶,突厥人以粟特文为书面文字,因为当时粟特人常来突厥境内经商。7 至10世纪是突厥文宇形成并大力发展的时期。突厥文字,除突厥人使用之外,还在西伯利亚、蒙古、叶屁塞河流域、新疆、中亚地区广泛使用,是当时使用地域最广的一种文字。突厥文字既不是音素文字,也不是纯粹的章节文字,大致有40个字母。
  突厥人留下来的文献资料不多,仅发现几块碑铭。通过碑铭,可以看出突厥人早期的文学特点:文学结构比较完整;正文叙事清楚;语言词汇活泼、丰富、生动。突厥人的中期文学深受阿拉伯文化影响,目前保留下来的文献多是用回鹘文写成的,也有用阿拉伯文学书写而成的。这时最著名的文献有《突厥词大词典》、《真理的入门》、《福乐智慧》、《乌古斯可汗的传说》等。
  突厥人能歌善舞,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的舞蹈艺术,文献对此有较多的记载。突厥人还从中原输入音乐和舞蹈,并向中原输出音乐和舞蹈。突厥人的雕刻艺术也是很有名的,目前在漠北地区发现了许多石雕作品,都是属于突厥人的。突厥人的雕塑艺术以表现现实主义为主,线条古朴、用笔拙沉,很有沉重感,反映了突厥人朴实的民风。
  突厥人有许多游戏,比如赛马、踢毽和赌博等。《隋书》就记载说:突厥人中,男子很喜欢赌博,女子很喜欢踢毽子;如果玩累了,他们就取出马奶子长饮一番,大醉,相对而歌,相对呼喊。
  5.古代中国的生活习俗概况
  在世界史中,古代中国大约相当于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居民的生活习俗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时期,考古所见民俗资料渐渐多了起来;文献对这个时期的民俗有较多记载。
  这个时期,中国的服饰习俗丰富多彩,而以" 衣冠王国" 著称于世。在冠帽方面,有冠、冕、弁、巾和帻之分。冠的品种很多,据《后汉书》记载有19种,帻原是包发的头巾,后来演变为便帽形式,最后定型为介帻和平上帻两大类。这个时期的上衣种类十分繁多,可细分为长衣、短衣、内衣、外衣、单衣和夹衣等多种形式。下衣可以统称为裳,有裙、裤、蔽膝等形制。
  中国古代饮食习俗源远流长,丰富多彩,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的饮食具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等级区别和礼仪规定,人们通过饮食活动来辨明君臣、尊卑和长幼等。中国古代的进餐也有一套繁文缛节,重要贵族宴请客人通常伴以乐舞和百戏。中国北方古代居民主食以面食为主,南方古代居民主食则以米食为主。
  居住是社会风俗的重要环节和表现形式。从文献记载来看,这一时期的住宅上承春秋战国,变化不是很大,体现出某种相对的稳定性。在南方,民居形式以干栏式住宅。住宅附近通常筑建一些附属设施,如有厕所、鸡圈、猪圈、粮仓等。房屋里的家具有床、几、案、胡床、小床等。
  这个时期,我国居民的婚姻形式多种多样,据不完全统计有掠夺婚、转房婚、逆缘婚、交换婚、表亲婚、入赘婚、指腹婚、自主婚、和亲婚、冥婚、选婚、赐婚和野合而婚等。总的讲来,从形式上讲,这个时期,中国古代居民的婚姻形式,有着三个方面的特征:一些古老的婚俗还存在,在一些较为落后的地区还占着一定的地位;政治和经济对婚姻结构产生着影响;婚姻形式具有封闭特征。
  这个时期,中原居民还在流行厚丧习俗,但是晚期出现薄葬习俗,这个时期已经初步形成埋葬制度、服丧制度、陪丧制度等。
  二、古代罗马居民的生活习俗
  世界古代后期,在欧洲南部,是罗马帝国形成和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地中海的古老文明消亡了,爱琴海的文明衰落了,法兰克人和日耳曼人的文明正在蕴酿之中,只有罗马文明在闪耀着熠熠的光芒。
  罗马帝国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我们稍费笔墨进行概述。罗马帝国约形成于公元前8 世纪前后。这时,一支操着特殊的拉丁——法里斯奇语的部落出现在意大利,在罗马这个地方建城,并称该城为罗马城。这是罗马帝国诞生的开端。关于罗马建城,有许多动人的传说。现在看来,这些传说是靠不住的。考古资料证明:罗马城并非传说所言,是某人于某时所筑,而是通过几个公社合并而形成的。
  罗马城建成以后,帝国形成以前,罗马境内先后有过两个政权:一个名叫王政时期(大约存在于公元前8 世纪至6 世纪),前后存在了250 年;一个名叫共和国时期,大约存在于公元前5 至1 世纪后期,现有考古资料证明:罗马王政时期,并没有完全进入阶级社会,而是军事民主制时期;罗马共和国时期,相当于奴隶制城市形成和征服意大利的时期。
  在罗马王政时期、罗马共和时期的基础上,罗马步入帝国时期。罗马帝国存在于公元前1 世纪后半段至公元5 世纪中叶。这时是罗马历史上最为昌盛的时期,享有极高文明,帝国版土包括欧洲南部和亚洲西部。
  在第一章中,我们主要利用考古资料、历史学资料,对罗马帝国时期居民的生活习俗情况进行介绍。附带说一句,在这里,我们并不准备涉及罗马王政时期、罗马共和国时期,以及后来的拜占廷帝国时期的罗马居民的生活习俗情况。
  1.等级制度
  在罗马帝国境内,居民都生活在等级制度之下,因而等级制度是罗马居民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罗马帝国时期,居民分为好几个等级,比如元老、骑士、平民、释奴、奴隶等。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同,经济收入不同,服饰和饮食,以及世界观都不相同,因而有必要先将他们分清楚。
  元老这个等级早在王政时期就已出现,最初仅授于一些氏族长老,因为他们对组建罗马帝国立下了功勋。这是一个荣誉职务,是一个" 虚衔".稍后,在共和时期,元老所组成的元老院成为国家权力机构。这就由虚衔演变成实体。罗马帝国时期,元老院在罗马帝国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主要作用,军团最高指挥人员、执政官、行省总督和罗马城行政官员等,都由元老院通过选举而任命;元老院由两种人员组成,即资深的罗马帝国元老和对建设罗马帝国有突出贡献的贵族。担任元老院的元老,还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收入。
  只有当其资产达到100 万谢斯提(罗马货币单位)时,罗马贵族才有资格担任元老。元老是罗马帝国等级最高的贵族,他们拥有许多特权。公元194 年的一份资料表明:看戏的时候,元老们有权坐在骑士的前面;在服饰上,骑士所穿短外衣胸前有窄窄一条红彩道,元老的短外衣胸前则是宽条红彩道。
  骑土属于贵族阶层,但是地位次于元老。骑土阶层最初是由战斗人员组成的,后来又有商人和承包商加入到骑士行列。骑士可以担任各种职务,比如执政官、军团长、百人长、军团次长官、各行省总督、行省基层官员和秘书等。据文献记载,罗马骑士之间还有地位差别。地位最高的是埃及太守和近卫军长官。埃及太守是罗马帝国境内的权力最大的行政军政长官,管辖范围几达整个非洲北部。近卫军长官是罗马帝国最精锐的部队——近卫军(约9000人)的最高军事长官。担任骑士必须有两个条件:其一,他的资产必须达到40万谢斯提;其二,他必须出身于贵族。
  平民这个阶层与罗马城同时产生,但是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不同。罗马王政时期,平民是罗马城的当然主人,他们或者是公社成员,或者是氏族成员;共和时期,由于罗马城内阶级矛盾、社会矛盾、贫富分化加剧,平民的社会地位剧烈变化,有的上升为富翁,有的沦落为贫民;罗马帝国时期,平民虽然还是罗马城市里的主要居民,还是罗马军队的主要作战力量,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作用都明显降低了。平民由下述人组成:大大小小的手工业作坊主,小果园或菜园的土地所有者,店铺老板和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无产者。在上述人当中,无产者人数最多。据文献记载,奥古斯都执政时期,无产者人数达到20万人。
  奴隶罗马帝国是奴隶制国家,境内奴隶相当多。奴隶来源相当复杂:其一,原先的公社成员因为负债沦为奴隶;其二,在对外的作战中被罗马掳获。
  被掳奴隶来自各个地方,有的来自高卢,有的来自小亚,有的来自非洲,有的来自于哥特。罗马法律规定,奴隶可以释籍,即一些奴隶可以因功或赎身免去自己的奴隶地位。因此,罗马的奴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在服役的奴隶,他们以前或者不是奴隶,而是奴隶主,但因各种原因,此时沦为奴隶;一种是被释奴隶,他们以前是奴隶,但因为赎身或军功,现在已经不是奴隶了。
  正是服役的奴隶地位很低。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没有经济收入,就连生命也没有保证。罗马法律规定:奴隶参加起义,必须处死,不予宽恕;奴隶杀死奴隶主,包括正凶,凡在场的奴隶,以及听到呼救而没有前往驰援的奴隶,都将处以死刑。除了不服从奴隶主意愿的奴隶要遭到非人的待遇之外,就是没有参与对抗的奴隶,其生命也无法得到保证。文献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奥古都斯在位时,有一个好朋友,名叫维狄.波利翁,是个富翁。这位富翁有一个很残忍的嗜好,就是喜欢吃大海鳗,而这种大海鳗必须用奴隶的肉来喂养。他将所有犯错的奴隶,都投入特制的养鱼池内,去喂大海鳗,待大海鳗长肥后,他再将其杀掉食用。
  被释奴隶是罗马帝国境内社会地位特殊的居民。这些奴隶因为战功、积劳、得到主人好感,按照罗马帝国的法律,可以释去奴籍,成为平民。释去奴籍是有条件的。罗马法律规定:年龄不足30岁的奴隶不得释籍;没有筹足赎身资金的奴隶不予释去奴籍。被释奴隶不是奴隶,按照法律讲是罗马帝国的合法平民,但是他们与真正的罗马平民还是有区别的。罗马法律规定:他们不能成为罗马帝国的正规军士兵或者骑士,而只能在海军中充任士兵;他们不得与贵族同桌进餐。
  2.社会经济
  农业 罗马帝国时期,国家主要的经济部门还是农业部门。据各种资料,罗马帝国境内,谷物种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罗马人的谷物主要是小麦和二颗小麦,以及大麦、稻子,还有大豆。
  罗马人很早就有了油料作物和经济作物。他们种植葡萄用来酿酒,种植橄榄用来榨油,种植果树来制作各种甜酱,种植亚麻来发展纺织业。罗马帝国时期,葡萄酒不但是本国贵族和平民喜欢饮用的饮料,而且是罗马帝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罗马生产的橄榄油不但供应罗马,而且供应到意大利、希腊、西班牙等国去,成为这些国家居民的重要食用油;亚麻布的销量很大,除了罗马本土外,罗马亚麻布还畅销北欧、西亚和北非。
  罗马帝国时期,农业耕作技术较之以前有了很大进步;耕种土地所用的犁,已经不是整块木头削成的了,而进步为组装犁,而且犁体下方开始出现轮子,罗马居民在农业生产中还使用耙子、手锄、镰刀、大镰铲、草耙、锹、弯刀等。这些工具有的是用金属制成的,有的是用木头制成的。金属工具分为铜质和铁质两种。
  罗马人较早掌握了铁器运用,其时间大概在公元前7 世纪前后。在我们这个时期,罗马人使用铁器已经很平常了。仅就这一点,罗马人的生产工具比东方进步二三百年。
  罗马帝国境内的耕作技术也是比较进步的。已经能够用大粪来做肥料:他们先将大便聚在一起,经过发酵处理,然后再施到田里去做底肥。目前还没有发现罗马人施追肥的记录。罗马人知道,豆类很损伤土地,需要大量养份,为了使豆类单产能够提高,罗马人已经掌握了休耕法和三段轮种法。
  罗马人用牲畜耕地,最常用的牲畜是马匹,其次是驴和骡子,目前还没有发现使用牛来耕地的记录。罗马人用驴或马将粮食作物驮回,然后用马或驴子来打谷。关于后者是很有趣的:罗马人将驴或骡子赶到压得很结实的打谷场上去践踏摊在地上的谷子,或者让牲口拖拉着一块载有石块的木板,让其转绕着谷场转圈,利用重力来脱谷。
  罗马人的磨面技术比较进步。最初,他们使用磨谷器和石臼,而后出现了磨盘。磨盘分为手磨盘、畜力磨盘和水磨三种,水磨出现的稍稍晚一些。
  由于罗马帝国的农业经济作物构成中有大量的带壳作物,比如橄榄等,为了将其核与肉分离开来,罗马人发明了一种特制的磨盘。使用这种磨盘能将植物的肉和核很快地分离开来。罗马的经济植物中有葡萄和榄橄,为了能够取得榄橄油和葡萄汁,罗马人还发明了压榨器。
  由于经济进步,罗马帝国境内出现了区域性的种植业分工。加图《论农业》一书对罗马城附近的农业种植这么写道:" 如果你问我,哪一种地产放在第一位,我是这么说的:……第一位的是葡萄,如果它可以造好酒或者出产很多的酒的话;第二是浇水的菜园;第三是柳树;第四是橄榄园;第五是草地;第六是粮食地;第七是森林(可以割取树枝);第八是果园(蔓可以缠生在那里的树上);第九是可以取实的森林。" 畜牧业在罗马帝国本土,畜牧业经济不占重要地位,只有家庭饲养业。
  居民主要饲养马、驴和骡。最初,罗马人从北方贩买马匹,而后开始自己育养马匹;最初,罗马境内没有驴,与西亚交通之后,他们从西亚贩运来了驴;骡子是马与驴杂交而成,有驴骡子和马骡子之分。父驴母马的称驴骡子,而父马驴母的则称马骡子。利用配种技术,可以得到这两种牲畜。无论是驴骡子,还是马骡子,都是理想的耕地、长途运输动力。罗马人很早就从希腊人那里学到了杂交技术,并将其用于生产,从而获得了骡子。
  在罗马帝国边远地带,畜牧业经济占有重要地位。如高卢人、汪达尔人、哥特人、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马萨人等,他们的经济都是以牧畜业为主。
  这些居民主要牧放马匹,畜养牛羊,还从事狩猎活动。
  手工业罗马帝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以及将大量农业产品销往外地,从而形成商品经济。这就使得罗马境内的手工业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从文献记载来看,罗马帝国的手工业行业很多,比如有笛工、金工、铁匠、木匠、染匠、靴匠、皮匠、铜匠、纺织、建筑和陶工等。除此之外还有辅助行业中的管理人员、面包师、制点心工匠、理发匠、搬运夫、按摩师、漂洗呢绒工、染工、裁缝、音乐师、歌手、医生、助产士、艺术家等。值得一提的是玻璃业。这个时期,西顿的手工业者已经能生产出吹制的玻璃了,并以此来代替旧的铸型玻璃技术。
  罗马手工业分工很细。以皮革制作业为例,除了各种制靴鞋专业外,还有酒袋、马具、皮革初步加工等专业。再以纺织为例,除了毛纺织业外,还有丝纺织业、亚麻纺织业、织染业等。珠宝业可细分为宝石、项链、指环、金器、银器、金属器皿、绣金、金银带等部门。制陶业中,可以细分为造型、烘烤、绘画等专业。
  据圣奥古斯提努斯记载,除手工业各部门之间有较细分工之外,同一产品本身也因制作方便,出现了部件之间的区域分工。例如,一件吃饭时所用的长椅子,凳面由庞培生产,凳腿由狄罗斯运来;再如烛台,上部是在塔连图姆生产的,下部则是埃吉那生产的。
  由于分工更趋细密,出现了一些手工业制作中心。比如意大利北部的阿克维列亚和穆提那,是以生产陶土制品灯和瓦而驰名的;帕尔玛、米兰、帕杜阿和潘佩由是以生产毛纺织品出名的;坎佩尼亚的城市则把吹制的玻璃器皿供应给意大利;罗马成为珠宝业制作和出售中心。
  手工业技术进一步提高。这一时期的考古发掘品中,不但见到日常生活用品,比如器具、皮革鞣制等,而且还能制作艺术品,比如雕像、石刻、彩瓶等。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时的罗马人还能制作各种外科医疗器械。这些医疗器械都是比较复杂的精密仪器。
  手工业规模比较宠大。在特列尔附近奈马庚地方,发现了一座古墓,其时代在3 世纪前后。这座古墓里埋葬着一个罗马贵族。古墓前耸立着一块石碑,石碑上雕刻着精美的浮雕图案。其中一幅浮雕,是反映罗马帝国冶铸业的:画面正中是一座高高耸起的冶炉,冶炉旁边有位奴隶正在拼命地拉着风箱,火焰腾空而起;距离冶炉不远,坐着一位身材魁伟的铁匠,他一手持钳,一手举着榔头,正在锤敲一件器物,铁匠旁边陈放着一些已经打造好的器物,如铁钳、矛头、铁栓等。
  商业手工业逐渐与农业分离,促使了商业发展。罗马史料谈到,罗马城内每八天就有一次大规模的商业集会。到了这一天,所有手工业者都可以来到集市上出卖自己的产品,然后购买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或原材料;所有的农民都可以来到这里兜售自己的农产品,购买自己所需的手工业产品。最初,罗马元老院将集市安排在中心广场上,后来感到太过吵闹,又妨碍政务,于是便下令将其从广场迁走,而将其移到梯伯河上去了。罗马市场按着性质可以细分为食品市场、肉类市场、青菜市场和副食品市场等。据一些资料,肉类市场在梯伯河岸帕拉提乌姆以西地方。除了罗马城之外,其他一些城市也有市场,他们都是采用东方的星期制,即每七天进行一次集市贸易活动。
  罗马帝国境内的商贸活动,主要是在集市里进行,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比如,每逢一年祭祀诸神的时候,神庙附近都会聚集许多信仰者。信仰者们不但在这里要举行非常奢侈的祭神活动,还要举行隆重节日活动。这时,神庙附近是很热闹的。为了兜售自己的产品,罗马市民也在神庙附近举行规模较大的集市与商业贸易活动。和城市举行集市周期不一样,在神庙附近举行的商业集会都是一年一次。
  商人们对于易地贸易谋取差价是很敏感的。这个时期,在定点的集市上可以看到许多异地的产品。比如腓尼基和坎佩尼亚的玻璃制品经过了格都努姆,运到了莱茵和布列塔尼亚;卡普拉生产的青铜器,不但在罗马,而且在里海、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都有发现;阿尔列提乌姆生产的陶器,不但到达了莱茵河、布列塔尼亚、西班牙、摩洛哥,并通过一些渠道,深入到了高加索山一带;在穆提那,一些佛尔提斯作坊中生产的陶质红烛台,正在出口北阿非利加;葡萄酒是罗马境内最大宗的商品之一,这时,它正被人们源源不断地运往欧洲腹地。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期,区域之间的商贸活动,不仅仅局限于奢侈品,简朴的、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量器具也都被列入到商贸范围之内,比如厨房中各种器具、普通烛台、各类廉价葡萄酒和黄油等,都与价格高昂的青铜器具、玻璃器皿、丝绸一起进入商贸活动领域。
  罗马最鼎盛时期,商人往往伴随着远征队伍深入到各地。在这个时期,向北通往北欧、向南通往非洲、向东通往亚洲的陆路交通都是畅通的。
  罗马帝国大约在公元前1 世纪前后统治了高卢在内的欧洲地区,这次远征是由杜路苏斯和提贝里乌斯完成的。当时,这两位将领带领着罗马军团一直打到了莱茵河下游地区。然而,很久以来,这里只是一条军事道路,没有商人经过这里。尼禄统治时期,一位罗马商人急需一批琥珀,以输往东方,便冒险进入波罗的海沿岸,寻找到了由卡尔农图姆到多瑙河中游,再至维斯杜拉河的商业河道。自那以后,沿线的商业活动就比较频繁了。考古工作者在欧洲北部相继发现了卡普阿青铜制品,在西里西亚、波兹南和瑞典的一些岛屿发现了公元2 世纪的许多罗马钱币,说明确实这种商业关系存在。
  公元前1 世纪末叶,罗马帝国征服了埃及,并通过埃及征服了埃及周沿的许多地区。罗马与埃及的交通况状大大改善了。这时,横渡地中海,往返地中海南北岸,对罗马居民来说,已经是很稀松的事情了。罗马人正在筹划一个新的计划,这便是通过埃及、突尼斯,或阿尔及利亚,或者摩洛哥,寻找一条越过撒哈拉沙漠,深入到中非以南地区的古代道路。他们的尝试很有成绩,因为就在这个时期,索马里的香料已经定期地被输送到罗马城;为了保护将阿非利加的谷物运至罗马,罗马皇帝康莫都斯甚至组建了地中海船队;公元1 世纪,阿非利加的油料作物无法在罗马市场立足,罗马人都认为其色差质劣,公元3 世纪,阿非利加的油料已经将罗马的油料排斥出罗马。
  罗马帝国与东方的商贸活动总的说来是比较顺利的。首先,在奥古都斯时代,有位名叫吉帕尔的人(他很可能是亚历山大里亚的希腊人)在出海的过程中,发现了固定的季风往返于红海与印度之间。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其意义不次于15世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自他之后,罗马与亚洲的海路商贸活动便变成了一件很轻松的事。商人们可以从罗马起航,先行到达红海,然后再由红海去波斯湾,再由波斯湾抵达印度,最后由印度通过马六甲海峡抵达南中国海。这个航线的开通刺激了罗马帝国的国际商业贸易活动。
  就在这个时期,另外一条通过中亚腹地进入东方的陆路大道也在紧张地寻找过程中。这时,东汉王朝统一了塔里木盆地,并通过塔里木盆地,越过帕米尔高原,向西展开政治和商业活动。东汉王朝组织了两条商路:一条经过梅尔发,另外一条通过巴克特里亚。东汉使臣甘英于公元97年,带着西域都护班超的信件,向西试图访问罗马,虽然没有成功,但是毕竟到达了叙利亚(推测是安提奥启亚)。接着,一位叙利亚使臣通过另外一条陆路商道(西南夷丝道)来到了洛阳,受到了东汉皇帝的接见。
  在这个时期,罗马与东方各国有频繁的商贸活动。罗马帝国与阿拉伯世界、印度、中国作生意。据文献记载,多米提亚努斯当政时期,罗马帝国在奥斯提亚修建了一座特别仓库,被用来存放胡椒。这些胡椒都是从马拉巴沿岸运来的。与胡椒同时进口的还有大量的生活方面的奢侈品。根据当时人所写的《自然史》的统计,每年,罗马帝国要花费将近一个亿谢斯提到东方各国去交换各种奢侈品,比如辛辣物、香料、丝绸、珠宝等。这本书同时写道:当商人们从印度获得这些商品的时候,就将他们运到罗马来,然后在罗马帝国境内出售。商人们可以从中获得超过一百倍的利润。东西方之间的贸易是如此地巨大,致使《自然史》的作者普利尼哀叹道:这么多的巨款都因为进口奢侈品而流失掉了," 奢侈和妇女使我们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罗马人对于这种被动的商业贸易局面很头痛,并努力进行纠正。罗马帝国此时正在努力地用自己的产品,如铜、锡、葡萄酒、玻璃器、毛织品来支付输入的奢侈品,以减少大量货币的流失。他们的努力应当是比较成功的:当时中国的文献经常提到,罗马人经常向东方输出琥珀、珊瑚、玛瑙等奢侈品。
  罗马人还向西与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在爱尔兰东岸,相继发现过图拉真时期和阿德里亚努斯时期的钱币。在特列尔附近奈马庚的一块公元3 世纪的墓碑上,雕刻着一件浮雕作品,题为" 在摩塞尔河上用帆船运输葡萄酒" 的浮雕。浮雕主体是一艘独木舟,舟中坐着六位桨手和两位司船,他们正将一船(雕刻出来四大桶)葡萄酒从意大利运往西班牙。
  金属货币商业发展刺激了货币发展。罗马帝国之前,罗马人流行以物易物货的商贸活动。比如文献记载,罗马帝国之前,罗马居民通常使用牡牛来做" 硬通货" :  1 头牡牛等于   10头羊,或者等于100 斤青铜块。罗马帝国初期,以物易物的贸易形式有所变化,青铜块成为居民最方便的兑换券。
  最后,青铜块被真正的货币代替了,并且在商贸领域里起着更大的作用:商人之间用货币结帐;国家征收赋税使用货币;居民购卖物品持货币。
  目前,在罗马帝国版土上,大量发现罗马帝国时期的金属币。罗马帝国时期的金属币可以分为两种。首先是铜币,其仿希腊货币而来,圆廓,有一定重量,上面打有印记。罗马货币的重量为阿斯(相当于一斤)、谢米斯(半斤)、翁启亚(十二分之一斤)等等。最初的金属币图案是这样的:相当于一斤的阿斯正面是双面神雅典娜的头像,反面则是一只船的头部。其次是银质,这也是仿照着希腊银币的方式铸造的。据记载,这些银币都是在坎佩亚地方的城市里制造的。银币也是圆形,上面打有"Romano"或者"Roma"字样。这些银币在罗马帝国南部地区最受欢迎,是最为流行的货币。
  3.衣着服饰
  公元2 世纪,罗马人加图写了一本书,名叫《论农业》。在这本书里,他写道:" 在罗马购买贴身衣、长袍、背心、补缀的袜子和木鞋。" 通过这段记载,我们至少知道了,公元2 世纪前后,罗马人身上穿着一些什么样的衣服。近几十年来,考古学者们相继在意大利、法国和希腊,以及整个色雷斯地区,陆续发现属于罗马时期的文物,其中一些与服饰有关。通过这些文物,可以大体复原公元3 世纪前后罗马人的服饰。
  质料在罗马人生活过的地方,近些年来发现了一些古墓,还有一些遗址。
  通过这些古墓和遗址出土的文物,可以肯定:罗马人的衣服质料以亚麻为主,其次是丝绸质的,最后是皮革的。在稍早的文化遗存中,没有发现棉质衣服。
  欧洲盛产亚麻,用亚麻织布的历史可以追溯至欧洲原始社会末期。在我们这个时期,除工艺有所进步之外,织布原料没有发生太大变化。鞣制皮革,使其柔软以制成成衣,也是原始社会的重要发明之一。罗马人在冬季还喜欢穿皮革制品衣服。大约在比较晚的时候,或说是公元前3 世纪前后,罗马人通过希腊人得知印度,并从印度进口棉布,从那以后,罗马人才开始穿棉布服装。罗马贵族,最爱穿的是丝绸。
  丝绸应当是公元前4 世纪前后才在欧洲出现的一种新布料品种。公元前6 世纪前后,中原开始形成外销丝绸的能力,作为一种新产品,丝绸最初传入漠北地区。公元前5 世纪前后,阿尔泰巴泽雷克古墓出土了一批中原生产的丝绸,应是由中原先输出至漠北,再由漠北输至阿尔泰的。稍后,公元前4 世纪的欧洲文献,提到中国生产丝绸,并称这是一种质地很好的面料。推测,在这个时期,罗马人通过西域、中亚或者印度从中原得到这种布料。到了我们这个时期,从中原进口丝绸已经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了,许多罗马贵族都喜欢穿中原生产的丝绸。进口丝绸的价格是很高的,而且在罗马很好销。
  波斯人看中了罗马市场,不想让罗马商人经销中西方的丝绸买卖,一度因为丝绸的缘故,封锁了由罗马通往东方的道路。除此而外,波斯人还试图用野蚕丝代替蚕丝,用以生产丝绸,但是没有成功。波斯人只好从东方进口丝绸,而后再向罗马出口。
  常服罗马人的常服主要有内衣、背心、长袍、鞋子、袜子和腰带。
  内衣是穿在长袍里面的衣服,与现今的长衬衣没有什么区别。它的款式是这样的:大多数内衣为圆领,束口袖(也即后来的箭袖),下摆稍宽稍长,可以掖束在腰里。一般情况下,人们都用亚麻布制作内衣,因为它的价格低廉,质地柔软,不沾汗,易洗,是理想的制做内衣的原料。
  背心是贴身穿的衣服。从形状上来讲,罗马人的背心很像现在居民所穿服的马甲,但是没有开襟和纽扣。从功能上讲,它很象现代男性公民所穿的背心,或者女性所穿的" 小背心".无论贵族或平世,还是奴隶,罗马人都喜欢穿着这种款式的衣服,因为罗马所在地区,昼夜温差明显,风硬,不穿贴身衣服是很容易得病的。最初,罗马人的背心都是由亚麻布制作的,而后改用棉布。
  长袍是罗马人的常服之一,几乎人人都穿长袍。罗马人的长袍分为好几种式样。这些式样在罗马图拉真圆柱的浮雕上,在特列尔附近奈马庚墓碑的浮雕上,在特列尔附近伊盖尔地方墓碑的石浮雕上,在突尼斯乌提加附近拉贝里乌斯镶嵌画上相继出现。概而言之,罗马长袍与中原同期的居民所穿" 短褐" 、" 长褐"没有太大区别,可以分为四大类:长式长袍,过膝;矮式长袍,至膝;披肩式长袍,散披于外;斗篷式长袍,有专门的可以篷蒙头部的斗篷。长袍最初是用亚麻布,而后绝大多数都用丝绸面料,因为丝绸面料很有垂感。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现罗马人袜子的实物,仅在一些浮雕作品中看到罗马人所穿的袜子式样。这是一种半高腰的,似有底,高约齐踝的布质物。
  从功能上讲,这种袜子遮土,不使脚部皮肤直接与较硬的鞋靴接触,以避免将脚磨破。这种物件是很实用的。
  罗马人常服中的鞋靴,就质料而论,有好几种,如有皮革质、草编织和木鞋等。罗马人所处的时代,还没有发明高跟鞋,所以罗马的鞋靴都是平跟的。罗马人鞋靴还可分为高腰、矮腰和中腰几大类。不同季节穿不同的鞋靴。
  罗马的夏季很炎热,而且,罗马深受希腊文化影响,故而罗马还流行长披帔。这种款式的服装我们在古代浮雕和壁画中时常见到。比如,较为有名的突尼斯苏萨地方别墅墙壁上的壁画(公元1 世纪)、奥古都斯" 和平祭坛" 上的浮雕(公元前1 世纪末叶)、格涅乌斯祭坛浮雕(公元前1 世纪后半叶)
  上都有。这种衣服原是一块布,幅很宽,人们从左向右,斜着将其披在左肩上,然后穿过掖下,将其束在腰间。披帔长过脚面,几乎拖在地上。
  男性发式罗马平民百姓的发式大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短头发,与现代小平头发式有些相似。比如公元1 世纪末叶所画的蜡画" 发胖的成年男子肖象" ,男主人公的发式就是这样的。再如,公元2 世纪初期的伟大罗马皇帝图拉真的雕像,同样也是这种发式。一种是齐项长发,大都齐肩,发向后梳,然后用发卡将其别住,比如伊盖尔附近墓穴里出土的石雕作品上的人物,都是这种发式。
  妇女服饰妇女服饰一向都是居民服饰中的重要内容,因为它们的内涵相当丰富。奥古都斯" 和平祭坛" 上的浮雕(公元前1 世纪末叶)当中,有一件浮雕作品,名为" 意大利的幸福" ,上面雕画了三位妇女:上身都没有穿内衣,裸露胸脯,乳房高耸;胸以下围着一件长裙;赤裸双足;头上扎着丝带,带结朝前,在额上方打结。这种服装裸露部分过多,或许不是居民常服,而是某种特定场合才穿的服装。
  突尼斯 苏萨境内发现了一幢罗马人时代的别墅。在这幢古代别墅的墙壁上有一幅壁画(公元1 世纪),题名为" 维吉尔和诗神" ,其上画着两位女性。女性都穿着及踝的长裙,小束肩,长补贴,头上束戴着花环,部分头发散披于后。这种服饰应是很大众化的常服之一。
  军服罗马人的军服由头盔、头饰、上衣甲、长袍、腿绷带、腰带、鞋靴所组成。头盔为青铜质,椭圆形,前有前檐(护眉脊),后有弧翼(护后颈),两边有耳(护耳廓),两耳有穿可以系带,以勒下腭(起固定作用)。罗马军盔顶部通常都有盔饰。常见的盔饰有三种式样:一种稍短,就象马鬃一样,高高耸立;一种稍长,拖在盔后,非常华丽;一种是缨穗,高高耸起,中间起铁尖,就像一支向上耸起的标枪,在其柱体上捆扎缨穗。罗马人的上衣甲齐膝,由长条形青铜片甲纵向缀连而成。罗马胸甲通常没有袖子,护甲之下穿长袍。长袍长度因兵种不同、地位不同而略有区别。步兵的长袍稍短,主要是为了方便行军;骑兵的长袍稍长,主要是为了遮御两膝;高级将领的长袍最长,颇似披风,以显雍荣华贵。目前保存的很好的几件古罗马浮雕作品,或可反映罗马士兵军服的情况。比如,格涅乌斯.多米提乌斯.阿介诺巴尔布斯祭坛浮雕上的" 调查登记" 反映了公元前1 世纪后半叶罗马服装情况;特列尔附近奈马庚的墓碑上的浮雕" 全副武装的近卫军" 、罗马图拉真圆柱上的浮雕" 达契亚人围攻罗马堡垒" 反映了公元2 世纪初期罗马军团的军服情况等。
  4.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顾名思义,就是居民用以生活起居、饮食栖息的建筑。罗马帝国时期的文献很少涉及这个问题,目前发现的遗址也很有限,因而这方面的资料显得比较贫乏。
  罗马帝国时期的主要建筑可以分为要塞建筑、神殿建筑、宫殿建筑、果园建筑、半圆形剧场建筑、凯旋门建筑、民居建筑、人头柱建筑、道路建筑、桥梁建筑、水道建筑等等,而与居住建筑有关的则是宫殿建筑、居居建筑和要塞建筑。
  罗马帝国的居住建筑承系着三重文化传统:其一:罗马帝国从罗马共和国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它原则上接受了古代意大利居民的建筑意识和学说;其二,罗马帝国存在时期,欧洲最为文明的区域是古希腊地区,罗马人征服希腊后,很快就接受了希腊建筑文明;其三,大量周沿少数民族融入罗马帝国,比如日耳曼人、哥特人、叙利亚人、匈奴人、突厥人等等,所有这些民族的居住文明对罗马居住文化有一定的影响。
  建筑特点罗马建筑,总的风格是务实的。在任何地方,对于任何一种建筑,都很强调它的实用性。这是罗马居住建筑的总的特点之一。罗马建筑,用材上深爱意大利古老文化的影响。自从迈锡尼文化以后,南欧地区广泛流行石建筑,比如希腊就是如此。罗马承系了这种古老的文化因素,建筑上主要采用石材。这可以算作是罗马居住建筑的第二个特点。罗马建筑,承重用石材,封顶也用石材,很少用木材,为了解决封顶的承重问题,罗马人较早地使用了拱顶法,而且将这种建筑技术发挥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可以算作罗马建筑上第三个特点。罗马城位于意大利半岛的中部。由于意大利的地理特征是由北向南缓缓低落,河流由北向南而流,故罗马民居大都南向。这可以算作罗马建筑的第四个特点。
  宫廷建筑罗马宫庭建筑一般都在地势较高的山上,设计者依据地势,将重要建筑都建盖在山顶上,然后再环绕着山顶,利用地势修筑不同风格的辅助性建筑。宫殿建筑的平面布局,总的讲来与平民住宅相同,由前庭、前室、中庭、正房、柱廊、走廊所构成。罗马人与希腊人相同,极为重视中庭的建筑。中庭以承重柱为核心,墙上镶嵌大理石,地板铺着镶嵌细工,在承重柱前后左右是宽间。与平民住宅相比,宫殿区的住房规模都比较大,所用石材都比较讲究,而且厚重。
  民居建筑罗马城市里的居民建筑,是从农家住宅发展而来的,主要有两种布局,两种布局的房屋显示出时代的不同,而且在文化承系上也不同。
  第一种布局的房屋最常见,是稍有地位的富人的房屋。住宅平面呈长方形,由前庭、前室、中庭、正房、柱廊、走廊组成。中庭位于住宅中部,这是个大的公用房间,整个家庭的重要活动都在这里举行。中庭设有祭物台。
  中庭的正中位置设了一个灶,它是用来取暖和作饭的。炉灶上方,也即中庭的顶部设一个天窗。天窗的功能有两重:做饭或取暖所排放的烟灰,要从天窗中排出去;外边的光线和空气又需从天窗里进来。中庭前面为前室(颇似中原的过廊);前室前面为前庭(颇似中原的住家门楼),前庭面临大街。
  中庭后面是正房,这是住宅主人的起居屋。正房两侧各有一个小走廊通往柱廊。柱廊是一整组建筑,由露天小院、列柱、小池和小花园,以及其它一些房间,如工作间、寝室、餐食、厨房、浴室、下房、库房等等所组成。考古工作者在庞培古城中清理出了一个外科医生的住宅,房屋布局就是这样的。
  2 世纪以后,罗马城内出现了多层建筑。这种建筑以一个高坡地为基础,先在最下边起建房屋,然后再利用这些房屋背后的高坡壁,起盖更高一层房屋,余此类推,再建第三排、第四排,乃至第五排房屋等。考古学家在罗马古城朱里奥.罗曼诺街发掘了一处多层建筑,经过复原,共有五层。
  在住宅里面,罗马人喜欢在石质墙壁上涂抹白泥,然后再将白泥墙涂上彩色,最后再在彩墙上绘画。绘画内容包括神话、重要史实、风景、写生等。
  除此之外,罗马人还喜欢在石壁上雕琢浮雕。浮雕多为浅浮雕,内容与壁画内容大体相同。
  要塞罗马帝国在边境地带大量兴建军事堡垒,并允许罗马军团的将士携带家属,故而要塞同时又具有民居性质。公元2 世纪前后,多瑙河流域的游牧部族开始对罗马帝国构成威胁。为了防御游牧民族,罗马帝国将12个军团布置在多瑙河流域。根据文献提供的线索,考古工作者对多瑙河一带进行了考古调查和发掘,想发掘其中的一些要塞。但是很遗憾,迄今为止,考古工作者还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本世纪初叶,一支考古学家队伍进入罗马,在罗马附近发现了一个大理石圆柱。圆柱最初作为列柱之一,耸立于大殿之上,数千年后,随着大殿废弃,它被埋在深深的地下。考古学者从深土层中将其清理出来,并对其上的浮雕纹饰进行清洗,结果,竟然发现了一组要塞布局图案。这成为我们研究罗马要塞的重要实物资料。
  通过这幅浮雕,我们知道:罗马人将要塞建在多瑙河岸边。这么做是处于多重考虑:其一,当时的罗马军队是靠多瑙河来运输军需的,只有将要塞建筑在靠近河岸的地方,才能确保后勤粮草能够到位;其二,要塞一边临水,三面居于高地,这样利用强化防御;其三,用水方便。
  要塞四周用原木筑起栅栏,栅栏约高1.5 米,这就是西方所谓的城垣。
  这种城垣以及其筑构方法与东方截然不同。东方城垣通常为石土结构,要求城垣很高很厚,以达到上面可以从事防御的目的。西方人注重野战,不注重城防,所以并不刻意去营建要塞城垣,只用原木加修城垣。
  要塞里的居住建筑都是用块石砌成的,窗户很小,门向不定,屋顶为人字坡形梁架,它们一组一组地,有规律地排列着。居住建筑不高,也就是2 米左右,这和临时建筑的性质是基本吻合的。
  贫民居住建筑罗马平民和奴隶,都居住在低矮的,不透风和没有光线的小平房里。这些小平房大多离开城市中心,而在偏僻的街区。房屋也用石头筑盖,房间通常也是南向。
  关于罗马帝国奴隶的住宅,《论农业》一书有过粗略的记载,它记载道:"为自由行动的奴隶安排的住处,必须是向南的;对于锁着的奴隶,如果他们的人数多的话,就应当安排在有地下室的屋子里……屋子里应当有小窗,可以透过光线,然而窗户不能太大,高度也要注意,不要低到可以用手达到的地方。"
  5.饮食文化
  罗马居民的饮食文化具有相当浓郁的希腊文化传统。罗马人拥有这种文化传统,大概与罗马共和国时期频繁与大希腊各部族接触有关。
  配餐制在家庭里,居民如何分配自己的口粮,我们不得而知。通过一些资料,我们知道,在军队和庄园里,罗马人实行配餐制,即按份分配食物。
  实物多寡不由地位和饭量决定,而由体力、劳动强度和他所做的贡献决定。
  主食罗马农民主要种植小麦、大麦、二粒小麦,以及豆类;考古工作者们又在罗马境内相继发现了大量的磨面工具,如水磨、手工磨、大磨。可以肯定,罗马人以吃面食为主,而且在正常情况下,是将麦子磨成粉面之后再加以食用。
  罗马人如何食用麦面,这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献对这个问题没有作过记载。考古工作者在许多遗址试图找到答案,但是情况并不十分理想。
  在许多遗址当中,学者们没有发现平底锅和尖底锅,以及用于烘烤烧饼的炉灶。可以肯定,罗马人虽然是食麦面,但是与亚洲人食用面饼或食用面条不同,他们主要将面粉经过发酵,然后烤制成面包再食用。文献记载,公元4 世纪前后,在罗马城中,共有171 个面包作坊,它们的工作就是烤面包和点心。
  副食罗马人喜欢吃零食,而以吃水果为主,这在许多文献里都有记载。
  一个稍有经济财力的人,吃完饭后,都注意吃上一些水果。这是他们的饮食习惯。正是因为这个,除了酿酒的葡萄外,他们很注意种植其他果树。罗马人的果树品种比较多,有苹果、桃、核桃、杏,以及扁桃等。
  菜蔬与其他欧洲人相比,罗马人比较注意吃菜,这从罗马城里发现许多菜园子便可得出结论。文献多处记载:一个稍能自立的家庭,除了必须的农业耕地之外,还必须安排一块可以种植菜蔬的园地。加图在《论农业》一书中,将土地播种的次序作了安排,第一位是先种葡萄,第二位就是安排种菜,直到第六位时才安排种粮食。由此可见罗马人对于吃菜蔬的重视程度。
  油料罗马人显然吃炒菜,而且是吃用橄榄油烹烧的菜蔬,这就使得罗马人格外重视油料作物——橄榄树的种植。许多文献都提到橄榄树的种植情况,比如加图的《论农业》一书便将种植油料作物放在所有种植物中的第四位。罗马人最初爱吃自己家乡生产的橄榄油,反对从外地进口橄榄油,特别是从北非进口的橄榄油,称它难以下口,然而,公元2 世纪以后,随着北非油料制作技术的提高,其价格又比较便宜,罗马人不再反对外地的橄榄油了。
  肉食罗马人以食猪肉和牛肉为主,也食用其他肉,如家畜中的马、羊和驴;狩猎所得野味等。罗马人显然吃鱼,因为一首诗里提到养鱼和吃鱼的事。
  这首诗创作于公元4 世纪。在这首诗歌中,诗人向大众发问:品种最优良的鱼应当在哪些地方喂养呢,怎样才能找到这些地方呢,将鱼喂养大了之后,又该怎样去捕捉它们呢,以及建议捕鱼者用一些特殊的方法将其运回罗马,以保鲜味。
  饮料罗马人的饮料是葡萄酒。上自贵族,下至奴隶,罗马人都很喜欢喝葡萄酒。罗马人的葡萄酒分为两种,一种名叫醇酒,一种名叫淡酒。前者不兑水,后者是兑水的。罗马人最初喜欢喝兑水的葡萄酒,后来才改喝不兑水的葡萄酒。文献记载,罗马最伟大的皇帝之一奥古斯都就是一个酒徒。除了奥古斯都之外,尼禄、安东尼等著名罗马皇帝也都是酒徒。安东尼甚至因为酗酒,打输了一场关键战争。
  餐具罗马人通常以手撮着吃饭,或者在热食时用刀叉吃饭。罗马人没有使用筷子的记载,也不知筷子为何物。除了餐刀之外,罗马人因为饮料多,爱喝稀的或者汤汁的东西,故食具中较多壶、罐、盆、盘之类的器物。在罗马人的遗址当中,尤其是在经常吃饭的中庭内,考古工作者没有发现直刃的刀,而是发现了大量尖状的削刀,或者两刃的匕首。可以推测,他们通常不切菜蔬或者肉类,而是将煮熟的肉拿来削着吃。罗马人的这种吃法,与其更北的游牧民的吃法是完全一样的。
  炊具罗马人的炊具目前仅知有壶、罐、釜,另处,在许多居址内的中庭发现了灶。罗马人的灶膛很大,是从更为原始的篝火形态发展而来的:用石头砌垒灶壁;没有灶面;没有良好的排烟管道。罗马人使用这种灶,原先的目的就是两重作用:既可用来烧饭,还可用来取暖。罗马灶的多种功能本身,严重影响了它的专业功能的发挥:使用这种灶是无法实现煎、熬、炒、烧、溜、闷、蒸等烹调工艺的。这种灶只能发挥炖、煮、炙等烹调功能。灶膛的形制决定了罗马人的饮食结构:他们只能吃炖汤、煮肉和烤制的发面饼,以及烤肉。
  吃饭姿式这是一个很少有人涉及的课题,但也是一个很有趣的课题。通过这个课题,可以看出罗马帝国居民的文化如何受到希腊文化的影响,同时也可看出罗马人颓退的程度。最初,罗马人和现在西方人一样,是坐在桌子旁吃饭的。大约从罗马共和国时期开始,罗马人大量接受希腊的东西,自然而然地,也将希腊人躺着吃饭的习俗继承下来了。到了罗马帝国时期,躺着吃饭的习俗更为流行。他们躺在一种专门的卧椅上吃饭。罗马人选用这种姿式吃饭,并不是为了有利于消化,也不是因为这种吃饭姿式能使饭菜更加香甜可口,而仅仅是想摆出一种奢侈的姿态而已。许多古代文献都对罗马人的这种奢侈颓退行径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6.宗教信仰
  宗教是当时社会意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折光反映。罗马人的宗教,与它的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程度发展是相适应的。从大的方面讲,罗马人的宗教信仰历史,与一般意大利人的宗教信仰一样,可以分为早晚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早晚两个发展阶段有关联,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深浅不同的两个阶段:前期较多地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习俗;后期接受了基督教。
  ①前期宗教信仰概况
  原始的多神教在早期罗马人的概念中,每一件物体,每一种现象,都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神。例如,罗马人深信:每一条河流、森林、道路、十字路口、门、绳索、房屋、门坎等都有自己的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本命神、保护神;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女灶神;每一个生命过程都有自己的神。
  罗马人非常辛苦地设想:庄稼生长的不同时期,应有自己的不同的神。例如,撒入田地的谷物,是由撒图尔努斯神管理;成长着的谷物是由凯列斯女神掌管;茂盛地成长着的谷物是由佛洛拉来管理;成熟的谷物则由康苏斯来管理。
  罗马人深信,人的童年时期,应当有43位神:婴儿第一声哭泣的神、初生婴儿的知觉的神、第九天的神、走第一步的神、摇蓝的神等等。罗马人的早期信仰,反映了早期罗马人不善于抽象思维的特征。
  诸神形象早期的罗马人不善于抽象思维,还反映在罗马诸神的形象都具有原始性。比如,代表生长着的谷物的女神凯列拉,模样就是生长的谷物模样。再如,战神玛尔特,因为罗马人作战的主要武器是矛头,所以它的模样就是长枪。还如,丘比特是弓箭之神,他的模样就是一枚石簇。
  罗马人将有关的神,与原始物分开,而给他们赋以人的形象,以及从诸神当中分化出一些地位高于其他神的神,则是较晚时候的事情了。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阶级矛盾的激化,社会分化的进一步加重,以及等级制度的进一步森严,大概在稍晚一些时候,在埃特鲁里亚——希腊人文化的影响下,罗马诸神才有了人的形象;罗马的诸神中才出现了最高的神。
  罗马地位最高的神名叫优庇特,他的化身是玛尔斯和克维里努斯,其地位相当于希腊诸神中的宙斯神;罗马诸神中仅次于优庇特的是朱诺,相传她是优庇特的妻子,有化身米涅尔瓦,她的地位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雅典娜,是手工业的保护神;在罗马诸神中,地位稍高,与希腊诸神无法对应的大神之一是狄亚那,她是一位纯粹的拉丁神,在罗马诸神当中,她是一般妇女的保护者。然而,随着希腊文化的渗透,这位大神无法保证自己的" 清修" ,到稍晚一些时候,她具有了希腊神阿尔台米的神通,成为丛林和猎狩女神。
  祖先崇拜在宗法制度、氏族制度、家族制度的社会环境下,罗马人无可选择,只有接受祖先崇拜的事实。在罗马人那里,氏族、家族和家庭还在起着作用,故而罗马人有家神、守护神和祖神。必须指出,翻阅过许多资料,就是罗马人自己,也很难将这三种神截然分开,或者化分得很清楚。
  神人契约众所周知,宗教本身是带有功利性的,越是原始的宗教,这种功利主义的成份也就越大。在早期罗马人那里,神人之间是有契约的,被称之为神人契约。神人契约的主要内容就是:我给神奉献一定的食物,是为了向神索取相应的或者更多的" 实惠".这种宗教思想在东方那里是没有的。
  在罗马人的思维中,神人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深渊。人可以与神对话,人可以与神交流,人可以与神达成某种协议。罗马人深信:如果您与神达成了某种契约,那么神就您的请求、虔诚程度、贡品多寡,来决定是否保佑您。
  祭祀组织如何与神对话,让神来了解您的思想,这是罗马人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在历史的长河中,罗马人逐渐形成了人神对话的窗口:举行宗教仪式。针对不同的神,应当举行不同的宗教仪式;针对不同的神,要说不同的话。罗马原始宗教中的诸神那么多,它们的权限又是那么具体,要想让一个普通人了解每一个宗教仪式的方法、程序、内容,这是相当困难的,因而也就产生了祭祀团。罗马人信奉的诸神众多,比如,谷物生长之神有5 位,人的童年生命过程之神有43位,房屋之神有20余位,等等,故而,罗马人的祭祀团也就特别地多。与希腊祭祀团相比,罗马祭祀团数量更多,级差更为明显,威信也更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影响也就更大。
  从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经常出现的祭祀团有大祭祀团、占卜祭祀团、贞女祭祀团、预言者、沙里伊、阿瓦尔兄弟会、鲁佩尔库斯等等。
  大祭祀团由大祭祀组成。大祭祀(pontifices)一词起源是有争论的,人们一般认为它与罗马古词pons(桥)有关。这是可能的。桥的初意是联结河的两岸,祭祀的任务就是沟通神界与俗界。在功能上,祭司的任务与桥的功能相同,都是沟通。罗马帝国时期的祭司权力相当大,在政坛上也相当活跃。对于宗教的仪式,大祭司享有最高监督权,他们解决神圣法和家庭法中有争议的问题,他们从事历法修正,主持年代计算。大祭祀团的主席,也即祭祀长,是全体罗马祭司的首脑。
  占卜祭祀团的地位仅次于大祭祀团。占卜在罗马宗教里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这一点与它的原始性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罗马人那里,所有的重要国事,都需要先去请示神的旨意,然后才能进行,而向神灵请示,就得通过占卜祭祀团。占卜团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据鸟类来进行占卜,故而占卜师(augur)一词起源于avis(鸟)。占卜师是这样工作的:占卜师和官吏走到空地上,想象着将苍天分成四部分,然后再看天上每一部分出现的鸟的数量,最后再根据不同区域鸟的数量来判断事务的凶吉。占卜师的占卜对象还包括鸡。他们通过鸡的行为(啄不琢食)来判断事务的凶吉。
  预言者没有在罗马构成特殊的团体,他们都是乌合之众。预言家大都出身于埃特鲁里亚家族,他们根据动物的内脏,特别是肝脏来进行占卜或预言。
  预言家还对一些异常的自然现象进行解释,并从中悟出神的意愿和人类的凶吉。比如他们对雷电、可怕现象、难以置信的现象等都加以思考,并从中悟出神的旨意。
  贞女祭祀团是敬奉维斯塔女神的女祭祀,她们是国灶的守护神,基本任务是维护女神灶上的火,使其不致熄灭。贞女祭司不允许结婚,她们需连续为宗教服务30年。如果她们违背了自己不结婚的誓约,或与某人有私情,她们的合运是很悲惨的:她们将被活活地埋掉。正是因为罗马的贞女祭司们具有独特的奉献精神,故其在社会上得到了俗界的极大尊重。贞女祭祀拥有独立处理财产的权力;执政官遇到她必须让路绕行;如果处以死刑且被押向刑场的犯人遇到了她们,经她们请求,便可赦去死罪;一些罗马人常常将重要的文件,如遗嘱等交给她们妥为保存。
  沙里伊(salii)原意是" 舞蹈者" ,这大概与原始的宗教舞蹈有关,因为罗马更早的原始宗教与萨满教有些相似,是通过跳神来沟通人神思想的。
  沙里伊是战神玛尔斯的祭司,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每年在城内组织盛大的游行。
  阿瓦尔兄弟会(Fratres  Arvales)一词最初源于 Arvalis (原野的),它是祭祀大地女神的祭司。大地女神(Dea  Dia)是一位相当古老的女神,她负责大地的正常存在和运动。鲁佩尔库斯则是森林保护者和畜群保护者法乌努斯的祭司。
  必须指出,罗马祭司并不是一个封闭的阶级或阶层,而是开放的。严格地说起来,他们和所有罗马各级官吏一样,都是民政官吏,而且需要通过任命才能行使自己的职权。他们中的一些人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有的是由大祭祀长任命,有的则是互选而成。所有祭司一经选出,就终身拥有此称号,并不改变。除了担任宗教职务之外,祭司还可同时担任民政官吏或军事长官。
  比如后三头之一的列庇都斯,不但是一位大祭司,而且还是罗马军团重要的领兵长官。
  ②后期宗教信仰概况
  罗马帝国后期,社会矛盾相当地复杂和尖锐。作为被压迫的异族人,面对罗马人的强大,他们屡次起义,都被无情地镇压,在其内心深处,充满了绝望。作为统治阶级的罗马人,已经感到自己以前的宗教不再起作用了,而且,面对此起彼伏的,越来越高涨的奴隶起义和治下各督省的日渐脱离倾向,他们深深感到惶恐不安,希望帝国再生。就在这种思潮(前者想让帝国灭亡,后者希望帝国再生)下,一个新型的,经过改造的宗教——基督教便在罗马境内消消地兴起了。
  基督教教义的形成,以及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有一个相当复杂的历史过程。基督教最初是被压迫人民的宗教,反映了罗马帝国东部居民反对罗马帝国的思想情绪。后来在其形成的过程中,谋求向西发展,开始适合于罗马帝国的口味。公元313 年,正式被罗马帝国承认为合法宗教。基督教从受迫害的宗教变为罗马帝国国教,从" 战斗的宗教" 变为" 胜利的宗教" ,前后历时三个多世纪,经过三次较大的教义、思想内容方面的重大变更。就在罗马帝国承认它的同时,经过修改的基督教已经不是原先的原始的基督教了。
  罗马帝国承认基督教合法,是有一定政治原因的。当时,罗马帝国社会矛盾尖锐、社会秩序不稳,而当时的基督教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能够稳定民心的宗教,它拥有了帝国居民百分之十的信徒,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为了得到人们的支持,罗马帝国开始支持基督教。君士坦丁堡政权谋求给基督教提供许多特权,以求得基督教教会支持自己。这些特权包括:基督教教会有权接受遗产和赠与;教士免除徭役;主教仲裁法庭和国家仲裁法庭处于同等地位;主教享有释放奴隶的权力。
  得到罗马帝国的大力支持,基督教大力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至公元4 世纪中叶,罗马帝国境内的绝大多数居民都已经成为基督教的坚定信徒。基督教为了巩固自己的宗教,组织了教会,组建了宗教法庭,形成了严密的教会机构。基督教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有效的、能够影响群众的、非常巩固的,即有宗教功能,又有行政功能的权力组织。
  发展壮大了的基督教曾经引起罗马旧宗教的反对,但是起不了太大作用。基督教宣布这些宗教都是异教,并声称要对他们进行讨伐。于是,在基督徒的围攻中,所有的旧的宗教形式,都在被大众视为" 异教" 的呼喊声中烟消云散了。到罗马帝国灭亡时,基督教已经成为罗马居民,甚至欧洲居民独一无二的宗教形式了。
  7.文学、艺术、禁忌、娱乐
  罗马帝国享有极高的物质文明,与其相适应,帝国居民也享有较高的精神文明。这些精神在文学、艺术、音乐、娱乐等方面都有反映。
  ①文学
  罗马帝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复杂,社会组织形式复杂,受这种结构的影响,文学艺术的体裁也显得比较丰富多彩。在文学中,目前见到的文学体裁有诗歌、散文、小说、戏剧、颂文等多种形式。
  诗歌罗马人的诗歌直接承系于古代罗马文化,同时,它深刻地受到了希腊诗歌的影响。诗歌体裁有史诗、叙事诗、讽刺诗等多种形式。在即将进入罗马帝国时代,或者说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目前所知的著名诗人有三位。第一位罗马诗人名叫李维优斯.安德罗尼库斯,他出生于塔壬同,是个希腊人。
  公元前273 年被俘来到罗马。他首先用萨图尔尼乌斯诗体将希腊的名著" 奥德赛" 译成拉丁文。与他同时代的、享有同等声誉的诗人,名叫格涅乌斯.涅维优斯,他在诗歌中详细地描绘了第一次布匿战争的过程。第三位较为有名的诗人名叫恩尼乌斯,他的诗作名叫《年代纪》,这是他初次在罗马文学中使用六步韵律法写作诗歌。
  除了上面的三位诗人之外,在罗马帝国初期,罗马出现了著名诗人路卡努斯、玛尔提亚里斯、优维那里斯等。路卡努斯作有长篇史诗《论内战》。
  在这首长诗中,作者呕歌了已经过时的共和国体制。玛尔提亚里斯的诗歌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短小精悍,而且都是政治讽刺诗。优维那里斯的政治讽刺诗在他的文学创作中不占主导地位,他在文学创作中最有影响的是讽刺论文。在他的讽刺论文和诗歌中,奢侈无度的皇帝、娇生惯养的荡妇、习于懒惰的罗马平民、发了横财的释奴、狗仗人势的家奴、奸狡讨好的希腊哲学家都是他笔下的讽刺对象。
  在奥古斯都时代,最伟大诗人要属普布里乌斯.维吉尔.马罗。他生于公元前70年,死于公元前17年,最初,他出生于北部意大利曼图阿城附近的一个农村里,以后在克列摩那、麦狄奥拉努姆和罗马学习。诗人最为有名的大作是" 布科里克" 、" 盖奥尔吉卡" 、" 埃涅伊斯"." 布科里克" 是十首田园诗的总集,语言相当优美。据说,这首诗发表后,曾经引起了屋大维的注意。" 盖奥尔吉卡"是根据麦凯纳斯的愿望写成的,从政治观点看,这是在为振兴日渐凋零的意大利农业而呐喊。这套叙事诗共分为四卷。据说这首诗发表后,引起了巨大震动,就连屋大维也非常喜欢这首诗。他从阿克提乌姆返回罗马时,路上行走了四天,为了解闷,就下令连续为他朗诵这首诗。" 埃涅伊斯" 是一首由12首诗歌组成起来的叙事史诗,诗人作这首诗用了将近10年。这首诗尚未完稿,他已病入膏肓。临死时,诗人留下遗嘱:烧毁这首诗。然而,罗马皇帝奥古斯都下令:发表这首诗,以纪念这位伟大的诗人。
  在奥古斯都时代,还有一位较为名的诗人,名叫荷拉提乌斯。他所写的都是比较短小的作品——讽刺诗、名为颂歌的抒情诗、书信等。他的诗篇多种多样,都很优美。他把从希腊诗人那里学来的各式各样的新韵律,巧妙地应用到拉丁语中。除了文学上的成就之外,荷拉提乌斯的诗篇还对社会有较深刻的揭露。他的诗中提到:耕作土地的人厌倦土地;女奴虽然还有生育能力,但是不想生育,因为生下的小孩还将是奴隶;他揭露富人的吝啬和不学无术的暴发户。
  罗马帝国后期,也就是公元4 世纪前后,诗歌作者中最为有名的是高卢贵族奥索尼。他曾经是格拉齐安努的教师,相继写过史诗和风景诗。尤其是以书信方式所写的介于诗歌和散文之间文学作品,深受人们喜爱。相传,他的作品与黄金等价。
  散文罗马帝国时期的散文不少,然而精品不多。目前能够保留下来的有加图的《论农业》。这本书的内容相当广泛,不仅是指农业,而且在治家、烹调、配方、便用奴隶等方面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散文方面,还应当提到罗马皇帝凯撒,他的散文,行文十分简单,思路异常清楚,不使用任何修饰词,不特别地使用有韵律的语言,具有极强的说理性和思辨性。
  戏剧罗马帝国时代的戏剧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同样也是在年终收获季节里才开始表演。罗马戏剧分为三种:滑稽剧、哑剧和阿铁拉剧。滑稽剧起源很早,在罗马帝国时期还有生命力。参加这种剧的演员成份复杂,戏剧内容虽然简单,但针对性很强,都是针对时政的。哑剧是罗马剧种中较早的一种,它主要用动作来表达戏剧内容,这些动作不但包括走路、手势、摆弄道具,而且还杂有相当多的舞蹈成份。铁拉戏是一种小型滑稽剧,剧情相当简单,没有固定脚本,里面充满着粗暴的讽刺话和开玩笑的语言。表演者通常都是手工业者。
  罗马帝国前期较为有名的剧作家是路克优斯.阿克优斯。他模仿希腊悲剧作家(主要是埃斯齐洛斯、索佛克列斯和优里庇底斯),写了大量悲剧,大概有50种。此外,他还创作了两个以罗马为题材的长袍剧,名为《布鲁图斯》和《埃尼阿德》。前者以塔尔克维纽斯被放逐为题材;后者以戴克优斯.穆斯在森提努姆战役中的自我牺牲精神为题材。
  罗马帝国后期较为有名的剧作家是塞内加,他留下了八个悲剧:" 美底亚" 、" 埃狄普斯" 、" 帕埃德拉" 、" 阿伽美姆侬" 、" 凶猛的赫邱里斯" 、" 埃塔山上的赫邱里斯" 、" 特洛伊女人" 和" 提耶斯特斯".塞内加的剧作在形式上模仿希腊悲剧,内容和5 世纪的那些伟大的雅典悲剧作家的题材来源一样,同样是从希腊神话来的。他的悲剧浸透了恐怖和绝望;他常常攻击专制制度、国君和暴君。他的悲剧给近代戏剧发展产生了强烈影响。
  ②艺术
  雕塑罗马帝国的雕塑艺术是在希腊文化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最初,罗马军队开进希腊城邦,征服了那里的人民,掠夺了那里的大批艺术品,其中就有石雕像。罗马人用这些雕像来点缀罗马广场以及公共建筑物和私人住宅。
  以后,罗马人创造了新的雕刻风格——现实主义雕像。这种风格发展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罗马人的雕塑艺术,最突出的是半身塑像。这种塑像在罗马雕塑中最为常见。
  绘画罗马人的绘画艺术也是在希腊文化的影响下发展起来。最初,为了装饰墙壁,罗马人开始作画;以后,除了在墙上作画之外,罗马人开始在许多场合下作画。罗马人的绘画艺术与雕塑艺术的发展方向完全一样:罗马人的绘画艺术,特别是与绘画相关的镶嵌艺术,也是沿着现实主义的方向发展的。公元1 世纪后半期的一幅蜡画,画得是一个短发的成年男子肖像,那完全是用现实主义的手法绘成的。发现于罗马帕拉提乌姆山上的李维亚家中的壁画《伊奥、阿尔克斯和赫尔美斯》,作于公元前1 世纪末叶,无论从造型、构思,还是从染料、风格,都值得注意,它为我们了解欧洲早期的油画起源提供了资料。
  杂技从远古时期起,杂技艺术就在罗马受到热烈欢迎。公元前254 年,初次举办角斗竞技。自那以后,与角斗总是同台表演的杂技就成为罗马居民特别喜好的娱乐活动之一。
  ③禁忌
  在与自然界接触的过程中,罗马人形成了一些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禁忌意识,这些意识现在看起来是比较荒唐的,但是在当时是被严格地遵守着的。目前知道以下一些:听天由命罗马人一直相信,得病是因为医神埃斯库拉帕在作崇。医神埃斯库拉帕一直住在梯伯河附近的一个岛上。如果一个奴隶得了病,稍事医治,无效,便将其送至这个岛上,让他在那里自生自灭。如果这个人在这个岛上死了,那么就被认为是埃斯库拉帕有意让他死去;如果他得以生还,奴隶主就得宣布他成为自由人,因为他得到了医神的庇护。为了使得这种习俗得以贯彻执行。罗马帝国还颁布了克劳狄乌斯敕书。这是一个法律文书。
  ④娱乐与竞技
  罗马人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而来,民族文化基因中保持着旺盛的活力,这使他们好动;自从建立帝国以来,罗马人的经济一直处于较为优越的地位,悠闲富裕的生活使他们在客观上具备从事娱乐与竞技的条件;在与自然界(同样与敌人)作斗争的过程中,罗马人认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如此等等。罗马人很乐于参与各种娱乐活动。
  竞技方面,罗马人有时定期,有时是不定期的举行全国性的竞技大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举行运动会;各个罗马城市,也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竞技活动。罗马不但有全国性的竞技场,比如罗马就有弗拉维优斯半圆形竞技场,各个罗马城市也都有自己宏伟壮丽的竞技场。
  罗马人在竞技场上主要举行赛马活动。赛马是罗马人竞技当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赛马活动实际上就是赛车。通常,选手们站在战车上,齐聚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发令后,大家一起向终点冲刺。比赛过程中,道路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地形也比较复杂,大家在一起比毅力,比智慧,比体力。文献记载,公元1 世纪中叶的罗马皇帝盖乌斯.凯撒,绰号卡里古拉(原意是军靴),非常醉心于赛马,他甚至将自己参赛的马匹封为执政官。
  除了赛马之外,罗马人在竞技场上还举行掷铅饼、投掷、射箭、游泳、摔跤、拔河、长跑等活动。举行竞技会时,与会期间,所有的罗马人都争着参加大会。奥古都斯在位时,曾举行了一次百年竞技大会(在公元前17年),几乎所有的罗马人都赶来参加,有的甚至来自遥远的北欧。这次竞技大会一共开了三天。与会期间,整个罗马城都沸腾了,奥古斯都特令荷拉提乌斯作了一首百年颂歌,由贵族家庭选出的少年男女组队合唱。
  罗马人所从事的娱乐活动当中,最为残忍的就是角斗了。角斗起源于希腊,而在罗马时代达到了鼎盛。罗马帝国时期,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罗马人(不管他是贵族,还是奴隶),都喜欢这种富有刺激性的娱乐活动。罗马人的角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人与兽角斗;二,人与人角斗。前者是将人与某种猛兽关在一起,让他们厮杀,从中寻找乐趣;后者是将角斗两方推到角斗场上去,让他们各执武器,进行厮杀,罗马人从中取得刺激或找到乐趣。通常,直接从事角斗的人都是奴隶。如果他们在角斗中获胜,他们可以获得自由。
  罗马人除了喜欢较为刺激的娱乐活动外,还喜欢从事较为文雅的娱乐活动,如齐聚剧院看戏,聚在亲朋家中听诗歌朗诵,罗马人还定期地举行音乐会、各种聚会和郊游等。罗马人业余文化生活是比较充实和丰富的。
  三、西北亚居民的生活习俗
  公元前3 世纪至公元6 世纪前后的西北亚地区,政治局势较为复杂。继亚述帝国、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相继崩溃之后,西北亚地区出现了" 诸侯" 争雄的局面。在西北亚地区,较为有影响的国家是阿尔沙克王朝、科尔希斯王国、伊比利亚王国、阿尔巴尼亚王国、博斯普鲁王国和卡尔利等。
  到目前为止,有关上述地区的古代历史,文献记载得比较少;同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相应的考古发掘工作做得也不充分。资料贫乏为我们复原这个时期的居民的生活习俗增加了难度。仅就目前资料,要想比较完整地复原这一时期的居民的生活习俗,困难相当大。在这一章中,我们只想就有限的资料来复原阿尔沙克王朝、伊比利亚王国和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生活习俗概况。
  1.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的生活习俗
  阿尔沙克王朝是在阿尔明尼亚境内建立的古代国家。阿尔明尼亚位于西亚北部。它的正北是高架索山,西北是黑海,东北是里海,因境内有阿尔明尼亚高原,故名。
  阿尔明尼亚的早期历史,与整个西亚的早期历史基本相同。公元前10世纪,亚述人称雄西亚,阿尔明尼亚成为亚述帝国的臣属国;公元前6 世纪,波斯在西亚崛起,统治了整个西亚地区,乃至中亚地区的一部分,阿尔明尼亚成为波斯帝国的臣属国;亚历山大大帝率领希腊人和马其顿人,横渡爱琴海峡,摧毁了波斯帝国,在印度、伊朗高原和西亚组建了亚历山大帝国,这里成为亚历山大帝国通往东方的重要通道;罗马帝国崛起后,东征,控有这个地方,这里成为罗马帝国的行省。
  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理解,阿尔明尼亚夹在东方波斯文化和西方希腊罗马文化两个版块之间,经常遭到或者东方,或者西方的军事威胁和武力征服,以及政治统治。由于这些原因,阿尔明尼亚居民在政治和文化结构上,保持着二重性特征:一方面,本民族文化的东西还在保持着,主体没有受到动摇;一方面,他们的文化时刻受到来自东方或者西方文化的侵蚀。
  阿尔明尼亚地区最早建立的民族国家名叫阿尔沙克王朝。公元1 世纪中叶,罗马帝国与伊朗高原的强大国家安息王朝就西亚的归属问题发生了冲突,在卡雷附近大战,战争以安息人胜利而告终。卡雷大战后,罗马在阿尔明尼亚的政治地位有所动摇,阿尔明尼亚本土势力趁势宣布" 独立" ,脱离罗马,建立了自己的国家——阿尔沙克王朝。
  饮食  阿尔沙克尔王朝的社会经济,从地理上讲来,可以分为两个地区,即南阿尔明尼亚地区和北阿尔明尼亚地区。由于气候、自然环境、物产不同,南北阿尔明尼亚居民的饮食结构和方式存在差异。
  南阿尔明尼亚地区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小麦、豆类等,受物产结构及资源影响,居民主食以小麦和豆类为主。阿尔沙克王朝居民在制作主食方面,方法与中亚居民很接近:他们将麦子磨成面粉,然后用面粉制作面饼、面包、面条和点心;这里的居民多数将豆类也磨成面粉状,或掺在麦面里食用,或将其挤压成粉条,或者直接用豆类熬煮稀饭成豆粥食用。
  考古工作者在阿尔明尼亚境内,发现了许多同时代的遗址,遗址出土了大量文物,有些与饮食文化有关。比如深口锅、釜、高足釜、平台型炉灶、三支架炉灶等。然而,有趣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平底锅和蒸篦。可以肯定,此时的阿尔沙克王朝居民还没有掌握用平底锅来烤制烧饼、用蒸篦来蒸包子之类的烹调技术。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与中亚居民有些相似,不太注重吃菜蔬,因而其境内的菜蔬品种有限。这个时期,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种植的菜蔬品种仅有韭菜、黄瓜、冬瓜等。当地居民烹调菜蔬也是很奇特的:他们不是将这些菜蔬放在锅里炒着吃,而是放在釜类器物里煮熬着吃。阿尔沙克王朝居民吃菜蔬,主要是为了调解生理功能,并不追求味道和口感。由于他们没有较好的烹调技术,所以他们制作不出味道极好的菜蔬;反过来,由于他们烧制的菜蔬不十分可口,所以他们就不喜欢吃菜蔬。
  在副食品方面,可以肯定地说,虽然他们盛产豆类,但是他们不会制作豆腐。豆腐制作技术虽然在当时的东方已经形成了,但没有随着丝绸之路的西延传播到阿尔沙克王朝来。当时东行的罗马或者希腊商人,来到东方后,都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收购丝绸方面,而不太注重生活习俗方面的文化传播。中国的制作豆腐的技术,是在很久以后通过印度传到西亚的。
  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在罗马治下生活了很长时间,从罗马人那里知道了油料作物,所以南部农业地区的居民,烧制菜蔬时,通常是用植物油,而很少使用动物油脂。
  阿尔沙克王朝的南部农业地区的居民,肉食以猪肉为主,其次是家畜肉类,如鸡、鸭、鹅、狗、鱼、兔等,偶尔也能吃到野味。烹饪肉类的方法与制作面食的方法基本相同,通常采用煮熬法,而不使用炒、焖技术。令人奇怪的是:这里的居民与很多欧洲居民一样,通常是不喝肉汤的。他们从釜或锅中捞出熟肉,然后就将肉汁倒掉。这和东方截然不同。如果有人想喝汤时,他们就去设法制作蔬菜汤。这种生活习俗影响欧洲和西亚好几个世纪。
  受饮食结构以及制作技术的局限,西亚的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的饮食器具是相当简单的。食具只有勾挑菜蔬和面食的叉子,以及割切熟肉和面饼的小刀;饮具只有杯、碗;盛具只有盘、碟、罐、盆等。
  对于阿尔沙克王朝居民使用的灶具,我们所得到的信息十分少,即如何烧制菜蔬和肉类,其炊具是什么样的,我们一直不太清楚。考古工作者在属于阿克沙克王朝的版图上,发现了数以百计的古代遗址,然而很令人沮丧:迄今为止,我们没有发现类似于中原的那种具有抽风、排烟、支锅、控制火力功能的深膛灶。在许多遗址当中,我们经常发现房屋居中位置有一片范围很大的烧结面。我们一直怀疑:这时的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一直是在使用非常简陋的炉灶,比如三块石头支起的炉灶等。
  北阿尔明尼亚地区是游牧居民理想的栖居地,这里多山,天凉,草丰,水美,很适宜于畜牧业经济发展。阿尔沙克王朝居民在山坡草场上牧放马匹和牛羊,还饲养骆驼、骡子、驴等。受生产结构影响,北阿尔明尼亚居民的饮食,与我国古代草原民族的生活很接近:以食肉为主,以食菜(野菜)为辅,少量食用面食。
  服饰  阿尔沙克王朝的疆域主要在现今亚洲西部地区。这里冬季时间长,天气较为寒冷,春秋两季昼夜温差较大,而夏季却十分地炎热。在这种自然气候条件下,居民通常穿三季服装:夏季服装、春秋季服装和冬季服装。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在服饰文化方面严重受到周沿民族服饰文化的影响。阿尔明尼亚地区长期以来,主要受到伊朗高原政权的政治统治,故较多拥有波斯文化的东西。后来,希腊和罗马的政治势力进入到这里,服饰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也有反映。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的冬季服装以长袍最为普及,其形状很象中国古代的长褐,其左边开襟,下沿过膝,衣体宽大,袖为直筒型。从一些零星资料看,除去领子,整个长袍由六幅布面(或者皮毛)拼成。冬季长袍分为两种基本款式:一种是毛翻在外,以皮毛的自然革色作面,以毛作里;一种是自然革面向外,毛在内,并在皮革之外,另用亚麻布或丝绸制作罩面。
  皮质长袍上通常都安设或缝制皮领。皮领质料有狐皮、狗皮或者狼皮等。
  为了御寒,还用牛皮制作皮带,将皮带束扎在腰间。目前发现的属于阿尔沙克王朝居民服用的皮带都很宽,上面可以悬挂长剑、插背箭囊,甚至插别战斧。
  阿尔明尼亚境内的冬季寒风凛烈,没有皮帽是无法过冬的。居民通常戴有护耳的皮帽子,少量人用羊毛线织就的尖顶毛线帽子。皮帽子用四块皮革缝制:帽顶、帽体和两个护耳。
  春秋季服装分为外套和内衣两部分。外套通常是毛布质料的,这是用山羊毛织就的。中世纪的许多地区都流行这种布料。阿尔沙克居民已经懂得了织染技术,能用采来的各种矿石,经过压磨成粉后,再充染料将毛布染成花色。目前最常见到的花色为黄、白和灰色。山羊毛织品质地细密,平挺,御寒效果极佳,是西亚居民喜欢穿服的衣料之一。亚麻布料是理想的制做内衣布料,因为它质地柔软,吸汗。这种布料很受当地居民喜爱。内衣式样很多,最为流行的是竖领长袖衬衫、圆领长袖衬衫、内长裤和短裤等。
  夏季服装以亚麻质为主,随着中西交通的频繁,居民开始穿丝绸面料的衣服。文献记载,官服通常是用丝绸制成的。夏季服饰的款式与秋季没有太大区别。夏季服装较秋季服装颜色鲜艳,这是阿尔沙克王朝居民夏季服装的基本特点。另外,阿尔沙克妇女的服装以上衣下裙为主。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的装饰品很多。男性公民的装饰品以戒指和耳环为主。阿尔沙克王朝的每一位成年男性,都拥有一枚戒指(有的地方称其为指环)。指环用金或银制成,正面镶上色泽和质料不同的珠宝。有的男性居民的指环上并不镶嵌宝石,而是刻凿成古怪的图案,并将其作为自己印信的标志。阿尔沙克王朝的男性居民,每人还拥有一对耳环,他们将耳环吊缀在耳廓下沿。耳环以银质居多,少量是金质的。
  妇女装饰品在品种、款式方面都多于男性,目前已经知道的有耳环、指环、鬓饰、鼻饰、额饰、项饰、胸饰、臂饰、足饰等。这些饰件中的相当一部分是在出嫁时由女方陪嫁的,少量是男性婚娶时为新娘购办的,另外一些是婚后夫君为巩固婚姻、讨好妻子而为妻子陆续采购的。阿尔沙克王朝女性居民的装饰品,大多是金质的,少量是银质的,有一部分是钻石的。西亚妇女几乎不用珠玉之类的饰件,如玉石、玛瑙等。
  阿尔沙克王朝居民很爱清洁,将洗浴视为自己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点与罗马人有些相似,或是受到了罗马文化的影响。阿尔沙克王朝居民为了洗浴,不惜投资大量资金来修建浴室。比如在伽尔尼的宫殿建筑群中,就发现了一间浴室,其由内外两间房屋组成。里屋是用来洗浴的,设有洁白石头铺砌的椭圆形澡盆。外屋是脱衣间,地板用方形砖,砖缝镶银;壁上绘彩画,彩画内容丰富,制作精美。
  文字阿尔明尼亚地区自古以来就与地中海沿岸国家接壤,因而有较多的机会与善于经商的地中海居民接触。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从很古老的时候起,这里的居民就使用了与地中海居民同样的文字,比如腓尼基文字等。在我们这个时期,居民主要使用希腊文字。在阿尔明尼亚境内,考古学家发现这一时期的许多铭文,它们有的刻在石壁上,有的刻在青铜器上,有的刻在陶器上,有的写在羊皮纸上。这些文字都是用希腊文字写成的。这些铭文和其它一些文书的内容,涉及到了阿尔沙克王朝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是我们了解阿尔沙克王朝居民生活习俗的重要资料。
  阿尔沙克王朝所处的时代,西亚居民还没有掌握更为先进的书写技术,同样也没有先进的书写材料。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如果感到很有必要抒发自己的情感,就将树枝的一头削尖,将其当笔,醮上矿石粉调成的颜料,在鞣制好的羊皮上行文写字。这一点和古代中国是不同的。与其同时,中国已经发明了纸张,并有书写文字的毛笔,以及用碳调和成的墨汁,中国古代居民用毛笔醮墨,在纸上记录事情或抒发情感。
  教育 阿尔沙克王朝独立前后,一直与罗马帝国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个缘故,阿尔沙克王朝便将自己的子女送到罗马帝国教育。为了使自己的政权将来在阿尔沙克王朝中有发言权,罗马帝国也对义务教授阿尔沙克王朝的居民报有极大的兴趣。另外,罗马还与阿尔沙克王朝达成协定:阿尔沙克王朝国君在继位之前,必须到罗马帝国去接受文化教育。
  建筑与艺术 在历史上,阿尔沙克王朝建有许多宏伟的建筑,目前保留下来只剩伽尔尼城堡了。这座城堡位于现今埃里温约30公里的地方,是当时阿尔沙克王朝的首都。这座古城建在一座山上,城垣用长方形的大石条砌垒起来。城垣砌得是那样好,以致经过近两千年的人为破坏和自然蚀化,部分城垣还是那么高大宏伟。一些地段的城垣合缝还是那么紧密,以致小刀都不易从块石之间的缝隙间插入。
  这座昔日的首都,由于人为的破坏,城内布局已经不清楚了。目前保留下来的古代遗迹,主要是宫殿建筑。宫殿建筑的墙壁上都绘有壁画,地板上也绘有图画。所有的图画都是用现实主义手法表现的,比如人物画像是按照人物头像与身躯的比例进行作画,再如鱼,鳞、尾、眼等栩栩如生。图画的内容以神话为主,而且是以希腊或者罗马的神话题材为主。在一处地板上,考古学者还发现画像线条当中镶有银丝,使壁画成为银镶画。由此可以肯定,在建筑、艺术和绘画方面,阿尔沙克王朝居民较多地吸收了希腊罗马文化的因素。
  2.伊比利亚居民的生活习俗
  伊比利亚位于现今高加索山一带。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国家之前,伊比利亚相继被周沿的强国所控有。公元前7 世纪以前,这里是萨迦人的游牧地;公元前7世纪前后,这里是斯基提亚人栖息的地方;公元前4 世纪前后,希腊人崛起,向东北方向发展,将势力发展到了这个地方;罗马帝国时期,这里是罗马帝国东北部边防重地。公元2 世纪,利比利亚人开始谋求独立,而至2 世纪末叶,这个国家成为相当强大的国家,其版图扩拓到了南高加索山地区和北高加索山地。
  在新近独立的伊比利亚国家附近,当时有好几个强国,如东边有安息王朝,东南有阿尔沙克王国,南边有阿尔巴尼亚王国,西边有罗马帝国。除了这些农业强国之外,在伊比利亚国家北边和西北部,还有一些游牧部族或者国家。他们时时威胁着新近独立的伊比利亚王国。
  为了确保领土不被周沿邻国侵吞,新独立的伊比利亚王国在对外政策方面采取了与罗马帝国合作的政策。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罗马帝国时期的许多文献都称伊比利亚为" 罗马人民的朋友和同盟者" 和" 恺撒的朋友".有罗马帝国作后盾,伊比利亚国家政治趋于稳定,经济逐步发展,成为高加索山地区较为强大的国家之一。
  伊比利亚国家居民成份比较复杂,文化也就呈现出多彩特征。居民主体是本地人,因而民族文化内包容了大量斯奇提亚文化的东西;这个国家与波斯相邻,历史上长期接受波斯的政治统治,因而这个国家的文化又有大量古代伊朗文化的东西;随着希腊城邦和罗马帝国的崛起,并侵入这里,这里的居民又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希腊罗马文化的东西。这是伊比利亚国家文化方面的总的特征。
  社会制度
  伊比利亚较晚进入阶段社会,公元前2 世纪以前,高加索地区的古代居民还处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即军事民主制时期。公元前2 世纪,两个外力因素促使这里的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其一,罗马文化大量渗透此地;其二,这里成为中西通道的枢纽。在这两个因素的制约下,这里的居民开始出现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一些人,或在罗马帝国的扶持下,或利用中西交通的过境收入,发了财,有了钱,买了地,成为上等贵族,或者进入到掌权的祭司阶层行列;其他一些人,则因没有权力,或者经营不善,破了产,失去了土地,成为没有财产和土地的自由民,甚至沦为奴隶。
  伊比利亚的贵族阶层是比较特殊的。最初,这里的贵族与其他地区一样,都是从氏族贵族衍化而来的;稍后,因为军功,一些氏族成员社会地位提高,得以晋升到贵族行列;进入到公元之后,一些商人开始步入贵族的行列。商人步入贵族行列,并逐步扩大自己的权力,这与当时的中西交通有关。公元前后,中西交通的商路有了重要变化,原先经过波斯帝国而至罗马帝国的商道,因为波斯人反对,不再畅通,罗马人开辟了经行伊比利亚地区的商道。
  伊比利亚的商人,得利于中西商道,大发其财,从而开始进入到伊比利亚贵族的行列。
  军队构成
  伊比利亚军队由三部分人组成:贵族组成重装甲骑兵,这在当时是作战主力;一些还没有破产,或者尚能维持富足生活的自由民组成了轻装甲步兵,他们是作战的辅助部队;破产的自由民组成不穿装甲的步兵。国家根据各人在军备方面的投入不同,各兵种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不同,适度给各种兵种以各种不同的经济补贴。
  饮食
  受自然地理条件制约,伊比利亚经济以农业和牧畜业并重。这种经济结构直接影响居民的饮食文化生活。当地的居民,在主食方面:南高加索一带以农业作物为主,如麦面、豆面等,烹调以煮、烤为主;北高加索山一带,则以畜牧业产品为主,如羊肉、牛肉和马肉为主,烹调以炖、煮为主。
  伊比利亚的经济作物有葡萄,而且盛产葡萄,并用葡萄酿酒。当地居民喜欢喝葡萄酒,并将其作为日常消费或者待客的主要饮料之一。
  服饰 伊比利亚王国所处海拔较高,既使是在夏天,昼夜温差也是很大的。由于气候的缘故,居民服饰以毛质和皮质品为主。居民服装款式以长袍为主,多数长袍如中国的" 褐" ,及膝,腰间系皮带。居民所穿鞋靴,以高腰为主,质料以牛皮为主(这里牲畜以牛为主,牛皮资料非常丰富)。据目前所得到的资料,伊比利亚居民所穿的皮鞋,多是平跟的,几乎没有高跟鞋。
  伊比利亚居民经常服戴的装饰品,从款式方面讲,有胸饰、项饰、耳饰、腕饰、戒指等,目前还没有发现鼻饰、足饰和鬓饰等。这种组合和结构,与印度居民的饰品结构是不太一样的。从出土饰件的款式看,伊比利亚居民喜欢的饰件,较多地受到罗马文化的影响。本世纪初,考古学家在阿尔马济峡谷(隶于姆茨赫塔)发现了一座伊比利亚王国时期的墓葬,墓中出土了一件饰牌,为胸饰种类,其款式就具有浓厚的希腊罗马文化风格。
  国际商业通道
  伊比利亚居民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而来,就其经济结构而言,并没有强烈的发展商业的内在要求,同时,也还不具备发展商业的经济基础。然而,在我们这个时期,伊比利亚境内确有大批商人,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与当时的中西交通有关,与罗马帝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关。
  我们这个时期,罗马帝国的社会经济还在以较高的速度发展着。随着国内社会经济的发展,罗马帝国居民对生活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服饰上,他们喜欢中国的丝绸;在饮食上,他们需要印度的香料。为了满足国内各个阶层对东方商品的需求,罗马帝国迫切地要求与东方进行商业和文化方面的交往。
  公元2 世纪以前,罗马帝国东行的商道主要有两条。
  第一条是海路。这条道路的大致走向是:罗马人从地中海沿岸出发,经行波斯人控制的阿拉伯海、波斯湾,进入到印度洋,来到印度;在印度取得淡水或者食粮之后,再乘船向东行,进入到缅甸沿海;在缅甸沿海,他们弃船上岸陆行,先后经过我国的云南省和四川省,最后进入到当时我国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长安(西安)和东都(洛阳)。这条道路就是现今学术界所称之为" 西南夷丝道".文献记载,公元2 世纪中叶,一支罗马帝国的使团出现在中国,就是经行这条商道。文献还记载,与罗马商人同行,还有一些杂技艺术通过海路进入中国。
  第二条是陆路。这条道路的大致走向是这样:由罗马人控制的地中海沿岸出发,向东,进入到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再进入到伊朗高原,最后从伊朗高原翻越兴都库什山脉进入到中亚两河流域;在中亚两河流域,商人们雇佣各种突厥人,再向东行,越过帕米尔高原,路经现今的新疆和甘肃,进入到中原腹地。
  简而言之,通过上文,可以看出,罗马人东向通往印度和中国的商道,无论是陆路,还是海路,都要经过波斯人控制的地区。公元1 世纪以前,这两条商道都是很畅通的。公元1 世纪以后,随着波斯人想独擅丝道利益,与罗马人又有地区霸权之争,波斯人不允许罗马商人从事过境贸易,罗马东向的商道便变得不畅通了。就在这时,东汉王朝的一位使节,名叫甘英,接受西域都护班超(相当于西方的总督)的命令,准备前往罗马帝国。中途受到萨珊王朝人为阻挠,使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便是罗马东向商道不畅的明证。
  受人为原因制约,罗马人无法取道萨珊境域交通东方;本国经济发展和消费又强烈要求有东西交通,在国内压力之下,罗马政府迫切要求新辟一条新的、能够避开萨珊王朝的通往东方的道路。罗马人经过艰苦努力,终于发现了一条新道,这就是越过高加索山而东行的商道。
  越过或经行高加索山的商道,其沿线大致经行状况如下:商队由罗马帝国出发,经过伊比利亚控制区,绕过咸海南北岸,然后在戈壁上穿行,依次经过中亚两河流域、兴都库什山脉,分别抵达印度和中国。
  文献记载,在伊比利亚王国内,也即在高加索山一带,东西向的商道有若干条支道。罗马人发现的这条陆路通道,是我们这个时期欧洲与亚洲东部交往的主要通道。近些年来,在中国和日本国境内,相继发现一些古罗马玻璃制品,如长江中游流域的古鄂城,原是三国时代东吴的首府,一个遗址中就发现一件玻璃碗。这些玻璃制品就是通过这条线道东来的。
  商道开通对伊比利亚的经济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伊比利亚王国就着这条丝道安置了大量就业机会,获得了大量关税,谋得了大量财富。伊比利亚的贵族们纷纷投身于商道的各项建设,并谋得了大量利益。
  货币
  随着过境贸易的繁荣,伊比利亚境内的商业贸易开始发展起来,从而有了货币。目前发现三种货币在伊比利亚境内较为流行。第一种是罗马帝国货币,如奥古斯都的迪纳里币;第二种是安息帝国货币,如安息王霍塔尔兹二世的四达拉克姆币;第三种是伊比利亚王国自己的货币。前两种货币在伊比利亚王国内受到大众欢迎,而第三种货币在国内发行量不大,似乎没有受到商界的足够重视。伊比利亚王国生产的货币,在外形上与上述两种货币的形状没有太大区别。伊比利亚境内的货币以银质为主,少量金质货币,没有发现铜质货币。银质货币外形为圆形,正面为国王的正面或侧面头像(头顶戴王寇),背后刻有文字,文字多为颂扬国君伟大之类的词颂。
  丧葬习俗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伊比利亚人比较完整地继承了古代萨迦人的丧葬习俗:实行土葬;葬具为是石棺;有家族墓地,家族墓地通常都选在较高的土圹上。伊比利亚人在高圹的原野上择好了墓地之后,便依族属为死者砌好石棺,并在春秋两季埋葬死者。伊比利亚人盛行厚葬,在死者的" 居室" ——石棺中随葬很多物件,如吃穿用住行中的所有东西。值得注意的是,在伊比利亚富贵人那里,盛行随葬银盘。银盘敞口、浅底,带着一个小圈足。
  盘底正中通常都刻有一些图案,以头像居多,也有刻着祭坛前立走马的形象。
  3.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生活习俗
  里海北岸地区,公元前16世纪起就生活着一些文化比较进步的部族。公元前7 世纪,这里的本土居民已经进入到文明时代。古代文献称公元前7 世纪前后定居于里海北岸的居民为萨迦人,或称之为斯奇提亚人。然而,从现有资料看,当时,除了统治者(也即征服者)是斯奇提亚人之外,还有大量本地土著居民。
  公元前6 世纪,从商业角度出发,希腊人深入到这个地方,在这里筑建了一系列堡垒和要塞。伴随着军队,希腊文化和商人进入到这里。考古发现,就在这个时期,大量的希腊产品,比如葡萄酒、油料、手工业产品等,都从雅典或其他城市,纷纷运到这里,向当地居民倾销。
  希腊人的商业" 北征" 给当地的社会经济、社会政治结构产生了至深的影响,同时,这种北征还在文化方面留下深刻的烙印。最初的征服者斯奇提亚人,以及本地土著居民,在这个时期都希腊化了。罗马人继希腊人之后,成为里海周沿地区的最高统治者,自然而然,其文化也就进入该地。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即罗马统治时期,具体说,就在公元1 世纪前后,里海北岸地区逐渐形成了两个臣属于罗马帝国的民族王国,其中一个就是博斯普鲁王国。2 世纪前后,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奋斗,博斯普鲁王国初步谋得独立。3 世纪初,相继征服了斯奇提亚人、锡拉克人和托鲁伊卡人之后,博斯普鲁王国成为里海北岸地区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博斯普鲁王国著名国君列斯库波里德三世(210-227年)在位时,开始称自己为" 全博斯普鲁王和托鲁斯——斯奇提亚人的国王".饮食习俗
  博斯普鲁王国的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这里的农业较为发达,尤以种植小麦为主。考古工作者在涅亚波利斯城堡的城垣下,发现了一个储藏小麦的窖穴,经过测算,发现其可以容下4 吨谷物。这个窖藏的发现,或可说明这里盛产小麦的程度。受这种物产结构的影响,当地居民的主食,自然而然是小麦为主了。居民将小麦磨成面粉,然后经过加工食用。关于博斯普鲁王国的居民如何使用麦面来制作食物,是像中亚居民那样将麦面烤成饼类,或制作成汤面片那样来食用的呢,还是像罗马居民那样,将麦面制成面包来食用呢.目前没有得到相应的资料,不敢断言。
  博斯普鲁王国的居民也有饮料,同样也是葡萄酒。在一些博斯普鲁王国的城市里,发现了许多葡萄压榨器,都与作坊遗址同时出现,说明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存在着大量的酿酒作坊。葡萄酒是当地居民最主要的饮料之一。
  服饰
  在一些近代城市的近郊,考古学家相继发现属于这个时期的墓葬,并出土大量遗物,其中许多都与当时的服饰有关。然而,由于年代久远,这批资料已经无法复原了。令人欣喜的是:与此同时,出土了一批与服装有关的军备遗物,如盔、甲、长剑、弓和战袍,是我们间接了解当时居民服饰的重要参考资料。所有的军装以及武器装备,其款式都与更北地区的萨夫罗马特居民所拥有的军装和武器装备接近,由此推测,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服装和装饰品,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更北居民服饰文化的影响。
  城市与商业
  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已经出现城市,有些城市的规模很大,具备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功能。博斯普鲁王国城市筑有城防设施,如城垣、城门、护城河、吊桥等。城垣是用石块砌垒起来的;城垣上开有城门,城门外侧修筑有瓮城;城垣外侧,距离城垣一定距离,还挖有护城河,河上架吊桥。
  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商业不太发达,这和本地的农业经济形态有关。当地还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在希腊、罗马、安息诸帝国的影响下,这里开始出现了一定比例的商业关系。比如在布匹、武器、马匹、手工业机械等方面,博斯普鲁王国与周沿国家存在着互利的商业交换关系。
  博斯普鲁王国境内的金属货币以罗马金属币为主,偶尔使用刻有本国国王名字的货币。关于后者的流通情况,学术界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博斯普鲁王国使用本国货币的时间很短,大概只在公元1 世纪前后流行过一段时间,而后就不再使用本国货币了。这些学者的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目前只见到过国王法尔佐伊和伊尼斯麦的货币,还没有其他博斯普鲁王国的货币。这两个国君在位的时间都在公元1 世纪前后。
  宗教协会——菲亚斯
  博斯普鲁王国境内有一个宗教协会,名叫菲亚斯。
  这个宗教协会崇拜被称为" 最高" 、" 万能" 、" 慈悲" 的神,这个神的最初形象是博斯普鲁人信奉的古神,而后又有了新的形象。由于没有相应的文献,我们不知道怎样称呼这种神。从功能上讲,这种神有希腊大神宙斯和犹太教大神耶和华神的一些功能,从遗物上看,他还具备了一些东方大神的特殊功能。参加菲亚斯宗教协会的人主要是一些贵族。由此可以说,在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居民已经开始试图摆脱原始宗教,而进入到一神教。
  语言与文字博斯普鲁王国境内,官方主要流行希腊语,因为这里的居民长期受希腊人统治。用希腊语写成的大批铭文一直保持到现在,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然而,就在这个时期,一些非希腊语的地名不断出现。关于这些非希腊语言所拼写的文字,目前还没有人能够释读,其词源、词义都还不清楚。正是因为如此,人们还无法确切知道它们的真实语言族属。有人从其字母结构与萨尔马泰图章上的标志有些近似,从而判断其与萨尔马泰语有些接近。某些学者认为这是当地文字的萌芽,不过还无法做出结论。
  绘画艺术
  墓葬出土的壁画,是我们了解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绘画艺术的珍贵资料。从手法上来讲,博斯普鲁王国居民主要采用现实主义手法来表现作品的内涵;从技法上来讲,博斯普鲁王国的画匠较多地考虑到了黄、红、褐诸色彩的比例关系;就布局上讲,博斯普鲁王国的画匠喜欢在椭圆形或长方形的画框里作画,并用色彩将主题与底色分开。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绘画视野比较狭窄,以反映战争、宴会、神话居多。一些专家研究过博斯普鲁王国居民的壁画艺术作品之后,大都认定,这里居民的绘画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小亚细亚和叙利亚绘画艺术的影响。
  丧葬习俗
  博斯普鲁王国的居民,在很大程度上承系了萨尔马泰人的丧葬习俗。博斯普鲁王国贵族与萨尔马泰人贵族一样,使用武器和马匹殉葬;在墓前常竖墓碑,碑上用线刻手法将墓主人镌刻成骑兵模样;墓中通常镶嵌或者涂绘壁画,壁画内容以墓主人骑战马、穿盔甲与敌人作战为主,还有死者贵族在冥世与家族亲朋宴会的图画,以及一些神话题材。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壁画,我们可以看到安息与罗马文化对博斯普鲁王国居民丧葬习俗的影响。在一些反映神话题材的壁画中,考古工作者发现了罗马神话和安息帝国神话的题材;在一些高级贵族的墓葬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与安息高级贵族同样的丧葬习俗——在死者脸上蒙盖金质面具。
  四、古代印度居民的生活习俗
  公元前2 世纪至公元5 世纪的七百年间,居住在恒河和印度河流域的各个民族和部落大多数都已经进入到了阶级社会。北印度的大部分地区,相继归属于几个封建性帝国;南印度地区,阶级社会已经进入到了较为成熟的阶段。
  北印度绝大部分地区,在这七百年间,相继被几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所统有,他们依次是孔雀王朝(公元前4 至前2 世纪末叶)、巽伽王朝(公元前185-前73年)、甘婆王朝(公元前73- 公元28年)、贵霜王朝(1 世纪中叶至5 世纪下半叶)、笈多王朝(4 世纪初——5 世纪末叶)和笈哒帝国。
  在我们这个时期,南印度地区已经形成了国家形态,它们都位于印度的南部最极端,这就是珠利耶、般荼和鸡罗。珠利耶的首都是卡维里帕提那姆,般荼的首都是马都拉,鸡罗的首都是提鲁迦鲁。据文献记载,这三个国家分别由两个民族建立,兴建珠利耶般荼的是坦密耳族,兴建鸡罗国的是马拉雅拉族。除了这三个国家之外,在南印度的历史上,还有过三个强大的国家,它们是4 世纪上半叶的强国帕拉瓦(首都是建志),稍晚兴起的国家伐卡塔卡斯,和位于伐卡塔卡斯稍南位置的鲸伽国。本书以介绍北印度地区居民的生活习俗为主,适当介绍南部印度诸国居民的生活习俗情况。
  1.印度居民的社会组织
  种姓制度进入到封建社会以后,印度还继续保留着奴隶社会时期的种姓制度,并对其有所发展。种姓制度最初是氏族、部落、出身的含意,进入到奴隶社会时,种姓制度赋于社会制度的涵义。印度最初只有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到了我们这个时期,由于种姓的分化或者衍化,每个种姓又有进一步地分化,从而又出现了瓦尔那制度,也即形成了许多类似于亚种姓的种姓部落或姓氏。印度的种姓制度对印度居民政治生活、经济生产、日常起居影响至深。奴隶制度与其他国家的奴隶制度相比,印度奴隶制度有许多共性的东西。如印度奴隶的来源与其他国家相同,或来源于战俘,或来源于卖身为奴,或来源于举债为奴,或来源于犯罪为奴,或来源于家生奴。与其他国家的奴隶制度相比,印度奴隶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如印度法律规定:除了可以将社会地位低鄙的低级瓦尔那或者边远地区的" 蛮人" 沦为奴隶外,印度社会还可以将社会地位相高的瓦尔那氏族中人沦为奴隶;印度法律规定,低一级的瓦尔那不得以高一级的瓦尔那为奴隶;严禁贩卖未成年的雅利安人为奴隶,否则将要处以罚金;印度不但国君、贵族,以及商人可以拥有奴隶,就连农村公社也同样可以拥有奴隶。农村公社拥有的奴隶属于公社的整个财产,奴隶在公社里主要从事与公共事业有关的繁重体力劳动。公社有权鞭打奴隶,有权将其处死,有权将其出卖。
  据各种资料,印度奴隶主要在国王的农庄、较为艰苦的水利工程、手工业作坊,以及家庭中从事劳务活动。家务劳动包括在地头碾谷打稻、在作坊里制作乳酪、在油坊榨油、在家畜圈里照管家畜、以及编席、纺纱、织布等。
  奴隶出入印度所有的生产行业,成为最主要的劳动力之一。除了在上述诸行业从事生产劳动外,相当数量的奴隶还在服务行业从事劳动,如做饭、洗衣、修理花园、充当保姆等。这些奴隶的工作,多与直接生产无关。在这些行业中,女奴人数要比男性奴隶人数多。
  此时的印度虽然已经过渡到了封建社会,但是还有大量奴隶存在,这是印度社会的一个特点。这种特点在东方国家多有反映,比如在中原地区,到了南北朝时期,封建地主也在家里蓄养许多奴隶。这些奴隶虽然在生产中占一定比例,而且其数量不在少数,但是并没有改变整个社会的经济性质和社会性质。
  农村公社按照社会发展程度和社会性质,此时的印度与中国的古代有些相同,是中央集权制国家(当然他们彼此之间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国王是土地的最高的所有者。如《摩奴法典》就称:印度国王就是大地的主人。塞琉古王朝的使臣美伽斯蒂尼也说:印度全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王的。
  国王和贵族直接占有的土地在全国的土地中所占比例并不大,在相当多的土地上,印度农民都是生活在农村公社里。农村公社是由氏族发展而来,还没有完全摆脱原有的氏族关系,但是已经由血缘关系转化为地缘关系。在农村公社里,广大的农村公社社员彼此之间地位平等,他们集体劳动,平均分配产品,并集体成为国王或封建贵族的剥削对象。国家或者贵族,大都对农村公社实行租税剥削,即将收成的六分之一,有时是四分之一用于租税。
  印度的农村公社长期存在,对印度社会产生很大影响。它有力地保护了封建社会的国有土地制度,严重地影响了私有土地的发展,巩固了封建地主阶级国家对于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妨碍了印度社会发展的进程。
  2.印度居民的经济生活
  农业公元初的几个世纪,印度的绝大部分地区,农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首先,农业技术较之以前有了很大进步。据不完全资料,这时的印度居民已经掌握了有关土壤的基本知识:已经学会了分辨土壤,将土壤分成水浇地、旱田、肥田、贫脊土地、休耕地、荒地几大类。印度居民还掌握了轮作技术和施肥:他们将贫脊的土地分出不同等级,然后根据地力分成三年休耕地、二年休耕地等;为了使庄稼长得茂盛一些,印度居民已经掌握了用草木灰肥作底肥,用发酵过的粪便当作追肥的技术。
  其次,农业作物的品种较之以前更加丰富了。据不完全资料,这时的农作物品种有水稻、旱稻、小麦、二粒小麦、大麦、黍、豆、甘蔗、芝麻、花生和胡麻等。
  这个时期,印度居民的农副产品丰富了,比如果树、蔬菜、瓜豆等,都较以前品种增多。大量文献证明,这个时期,印度居民已经开始种植香蕉、苹果、梨、桃子、葡萄、杏、核桃、扁桃、樱桃、芹菜、韭菜、豆角、蕃茄、土豆、江豆、南瓜、冬瓜、黄瓜等。
  畜牧业印度的广阔土地较为平坦,较少山地和坡地,没有理想的发展畜牧业的场所,故而此时的畜牧业经济,就像历史上的许多时期一样,在整个经济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在印度,虽然没有大规模的畜牧业经济,但是却有较为发达的家畜饲养业经济。印度居民饲养的牲畜有马、牛、羊、猪、狗、鸡、鸭、鹅等。
  手工业这个时期,纺织业、金属加工、木器制作、建筑和造船业都有发展。首先,与农业经济直接相关的手工业经济,比如棉纺织业、榨油业等,率先得到发展。
  印度是生产棉花最古老的国度,这个时期,印度的种棉业发展很快,与种棉业配套的棉纺织业也有很大发展。文献记载,这个时期出现了鸯伽、羯陵伽、迦尸等棉纺织业中心。除了城里的手工业工场之外,印度农村手工业中有纺纱和织布。他们生产的布匹质料虽然不如城市,但是完全可以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的需要。
  除了利用棉花织布以外,印度居民已经使用棉籽榨油。棉籽油不但富有油类所需的所有物质,而且具有香味,是印度居民喜用的食用油之一。印度居民还用芝麻、菜籽和花生榨油。
  冶铁业是新兴的手工业部门,同时也是发展最快的手工业部门。印度居民何时使用铁器,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考古学家在印度境内发现了公元前1 世纪前后的遗物,说明印度人至少在公元前1 世纪前后已经知道使用铁器了。文献记载,印度居民掌握冶铁技术是间接从中原人那里学来的:中原的汉王朝与中亚的古代国家在西域一带发生了战争,中原部队失利,一些汉人被俘;中亚古代国家通过这些俘虏知道了冶铁业,并掌握了冶铁业;中亚古代国家再与中原的汉王朝作战,失利,向南迁入印度,就将这种技术传到了印度。印度虽然冶铁技术起步较晚,但他们迎头赶上。在印度境内,考古学家们相继发现了许多属于5 世纪前后的冶铁作坊,同时在德里发现了5 世纪的巨大铁柱。这一切都说明,印度冶铁工业在这个时期得到了快速地发展。
  印度有着丰富的铜矿资源,而且从公元前15世纪起就开始使用铜器,这就使得印度居民对冶铸铜器十分地熟悉。在这个时期的遗址中,考古工作者相继发现了许多铜器,从生产工具到饮食器具,应有尽有,说明印度的采铜冶铜铸铜业是比较发达的。
  建筑行业此时正处在黄金时代:阶级分化加剧,富人们需要建盖华丽的殿堂;佛教兴盛,大量佛教寺院有待建盖;社会经济发展,许多公众设施需待改建。和西方完全使用石材不同,印度古代建筑并不完全使用石材。印度居民有着自己特点的建筑学和建筑物。印度此时的大型建筑很多,这在唐代高僧玄奘《大唐西域记》里有生动的记载。近些年来,考古学者在印度做了许多工作,发现了许多遗址,比如摩揭陀的首府华氏城,城垣长达15公里,宽约3 公里,城墙上共建了570 多座城楼,反映了印度建筑业的发达。还有商质的佛塔(公元前1 世纪)、德里的铁柱、那西克地方的宏伟的庙宇,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印度古代建筑业的发达。
  印度造船业是随着中西交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印度的造船业主要集中在印度东南部、南部和西南部沿海地带。主要是生产海船。印度海船运载能力相当强,不但可以一次乘载旅客数百人,而且续航能力极强。印度船只漂洋过海,向东,可至中国沿海的南部海域,与沿线的缅甸、老挝、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发生商贸关系;还乘着季风,漂越印度洋,向西,来往于埃及、非洲中部、地中海、欧洲和印度之间,与当地居民发生密切的商贸关系。中国有位著名佛教高僧,名叫法显,是位与唐代高僧玄奘齐名的历史人物。4 世纪末,他由陆路进入到印度,去学习佛法,而后,在若干年后,他又伴随一些漂洋过海的商人,取道海路,由印度南部海岸乘船返回中国。
  印度手工业有一个与他国不同的特点,即所有的手工业,原则上控制在国家手中。国家投资兴建手工业作坊;派遣官吏管理手工业生产,以官价买走手工业产品。与国家手工业作坊相比,农村辅助性的手工业经济在印度手工业经济中并不占主导地位。
  城市与前一段时间截然不同,这个时期,大城市开始出现了,并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中国古代城市完全相同,印度城市并不完全是在手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个时期,印度最为繁荣的大城市就是华氏城。这座城市方圆约45平方公里,整个城垣由木质城垣环围。除了华氏城之外,在印度境内,还有好几十座规模很大的城池。印度大城市内,手工业虽然发达,但是其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市场,而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的消费,故而城市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印度的诸大城市内,主要聚居着统治阶级和官署衙门,还有为他们服务的手工业者。
  商业贸易此时的印度已经有了较为发达的商业贸易活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各大城市之间交换频繁了,出现了一系列专营某种商品的手工业城市,如专门纺织的城市,专门制做酒的城市等等;城市开始与农村发生商业贸易关系了,城市向农村推销自己的手工业产品,比如布匹、酒水、铁铜制品、盐、茶等,而农村开始向城市提供手工业必须的原材料,以及其他农产品,如粮食、棉花、油料作物等;印度城市还与国际上的发达地区保持着密切的商业关系。
  印度商业具有深厚的官办性质,通常都由国家出面组织和严格管理。国家投资某些商业部门;国家派遣市场管理人员进驻商业机构;国家委任官吏专门经营商业,如矿产品、盐、酒等,这都是专卖商品;国家经营主要的对外贸易。
  这时的印度有着较为频繁的国际贸易活动。文献记载:这时的印度已经与中国、印度、中亚、西亚两河流域、埃及,以及非洲南部地区的商业城市有着频繁地交往。在乔底利耶《政事论》第二卷第十二章中曾经提到,印度境内已经出现了中国的大量丝绸。那时的印度人称中国生产的丝绸为" 支那帕塔" ,即中国丝之意。印度的商船曾经进入到非洲中部的东海地区,将中国的产品运到那里,然后再由那里运往非洲的其他地方。印度还通过阿拉伯、波斯诸地与欧洲发生商业关系。
  货币通过考古资料,我们知道,印度至少流布孔雀王朝、贵霜王朝和笈多王朝时期的货币。印度各个王朝的货币主要是金质的,其次是银质的,根本不用铜质货币。关于后者,则与同时代的中原王朝的货币质料是完全不同的。印度货币的外形深受希腊文化影响,为圆形或圜形,面为国君造像以及其他一些图案。目前发现的印度此时的货币,质地都很好,而且制作都很精美,反映了此时社会经济的富强和稳定。除了金银货币之外,印度人与欧洲古代居民一样,还很喜欢收藏珠宝,并以此作为货币的一种价值单位。印度的珠宝主要来自锡兰,有些来自缅甸和尼泊尔。
  3.印度居民的宗教生活
  我们这个时期,印度宗教有三大特征:其一,印度社会是专制独裁的社会,受其制约,宗教以一神教为主;其二,印度古代的三大宗教,即佛教、婆罗门教和耆那教,生命力极强,进入封建社会之后,经过改头换面,在我们这个时期还是最主要的宗教;其三,印度宗教内容相当丰富,理论相当深奥,体系相当庞杂。
  婆罗门教婆罗门教是一种古老宗教,相传产生于最初雅利安人。雅利安人原是北方的古老民族,约于公元前1500年前后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本土。婆罗门教最初只是原始宗教,后来才遂渐形成为代表奴隶主利益的宗教。
  婆罗门教教义认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几位大神,还有好些位小神,这些神主宰者芸芸众生的命运(这里即有中央集权制的折光反映,还有氏族社会多神崇拜的反映)。为了求得众神保护,人民大众必须将自己所得的相当大一部分拿出来奉献给诸神,由此,婆罗门教是讲究供奉的。婆罗门教规定,众百姓无法与诸神沟通,居民想与诸神沟通,只有请求专门为诸神服务的祭司,祭司是诸神在人间的代言人,这就使得诸神的祭司在世俗社会里享有极大的权力。婆罗门教教义明言,人世间是有等级差别的,存在着种姓方面的差异,婆罗门种姓是最高等级,其次是刹帝利,再其次是吠舍,最后才是首陀罗;人类这种等级差异是终身的,是永久的,是无法更变的。可以看出,婆罗门教是一种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宗教。
  佛教在奴隶制占有统治地位的时期,婆罗门教作为一种维护统治阶级的思想,在奴隶社会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到了我们这个时期,尊崇部落之神的,理论上显得较为支离破碎的,总的讲来是表现关门主义的宗教思想,已经不能满足于大的封建主义的专制国家的需要了。印度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需要一种新的思想基础。于是,一种新的,比较发达的,经过改头换面的,反映封建地主阶级的宗教思想——大乘佛教就应运而生了。大乘佛教是佛教的一支,其教义与原始佛教和小乘教的教义略所区别。佛教大约形成于公元前6 世纪前后,相传是由释迦牟尼(意为释迦部落的遁世者)创立的。
  大乘教的教义认为,只要能够认真修行,此身便能修到成佛的境界。
  耆那教 大约与佛教形成同时,在印度广大人民当中,又兴起了一种新的宗教,这就是耆那教。许多史籍都记载,耆那教的创始人是大雄,他的生平竟然与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相似。耆那教与佛教一样,承认每一个人通过修行,都能使自己的灵魂达到解脱地步,即达到脱离轮回的地步;耆那教同时也否认婆罗门教当中的那一种众多的神、祭司、祭祀,以及在宗教上神化的种姓制度。耆那教教义与众不同,就是它承认灵魂的永存,因此耆那教的" 解脱" 含意,就是使灵魂达到永恒的极乐世界。这种教义较之佛教,就有了更进一层的现实意义。仅仅由于这个宗教要求人们摆脱现世的物质追求,摆脱性欲和物欲,摆脱一切物质享受,而去深山荒原中苦苦修行,这是每一个稍稍贪恋物欲和色欲的俗世人们所难以承受的,因而没有佛教那么拥有众多的信徒。
  除了以上三大宗教,据文献记载,这个时期的印度居民还信奉其他一些宗教,比如袄教、拜火教、摩尼教、景教等,因为时间、地域不同,各有自己的特点,并拥有自己的信徒。
  这个时期的印度居民对于宗教是非常虔诚的。他们已经习惯于让宗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用宗教来衡量行为的是非,让宗教来影响自己的思想。印度居民因为对宗教十分地虔诚,故而宗教文化达到了相当深奥的程度;亦因为他们对宗教十分地虔诚,所以他们的思想、行为受其制约,致使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一直滞留于较为缓慢地发展阶段。
  4.印度居民的饮食、服饰与丧葬制度
  这个时期,印度居民的服饰,由以下三个因素制约,与前期相比,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三个因素是:整个社会进程发展较为缓慢,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影响和制约人们服饰的重要因素之一——气候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外来文化(包括军事和政治)对印度社会经济和文化没有对印度此时的社会构成至深的影响。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来介绍此时印度居民的饮食服饰制度情况。
  (1)饮食文化
  主食 居民的主食以农产品为主。由于地产不同,气候不同,印度各地生产的粮食品种不一,各地饮食稍有差异。南方地区雨水充足,空气湿度大,气候炎热,适合水稻生长,因而南方居民主要以食用大米为主;北方地区,特别是印度河流域,地势平坦,地域辽阔,居民主要种植小麦,居民主食则以麦面为主。
  主食的烹饪,相关资料不多。中国有一套很有名的书,名叫《大藏经》,里面记载了许多印度和尚的事迹。在记载印度诸多和尚的事迹时,偶尔记载了他们的饮食情况。通过这些零星的记载,我们从侧面可以了解到印度居民的主食制作情况。
  据《大藏经》介绍,印度南方居民,主要是将大米熬成稀饭,然后用碗盛着吃。印度人将这种稀饭叫糜粥。糜粥的种类是很多的,最常见的是白米粥,即将大米放在锅里直接煮,里面不放任何其他东西,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大米稀饭。除了大米饭外,此时的印度人,还喜欢在煮粥的时候,再加煮一点豆类,比如煮粥时加上一些具有清凉功能的青豆,加上一些具有甜味的红豆,或者将各种杂豆都放上一点,煮成佛教上所谓的" 八宝粥".南方的印度人,包括一些中部的印度人,尤其喜欢喝" 八宝粥".这种烹调主食的方法,直到今天还时常见到。比如佛教信徒过佛教节日时,要喝" 腊八粥" ,就是我们这个时期的所谓的糜粥。
  印度南方居民还经常食用干饭,也即将大米放在锅里,煮或蒸成干饭吃。
  如何将生的颗粒状的大米煮成干米饭,还有许多环节是未知数。据现有的考古资料,在这个时期,印度居民还不知道蒸篦。可以肯定:这个时期,印度居民还没有掌握蒸饭技术。我们推测:此时的印度居民,是将大米直接放在锅里,兑足了相应的水后,点火焖煮,将大米蒸煮成干饭。
  印度居民不会使用筷子,也很少使用勺子,他们通常是用手指撮着米饭送入口中食用。印度人通常一次将蒸煮的米饭做得很多,够吃好几顿的。一次食用之后,就将剩余的干饭晾干,用布袋装起来,留至下一次食用。由于印度人通常都是用左手去干一些比较脏的活,所以他们严忌用左手,而用右手撮米饭往嘴里送。
  北方居民吃麦面,通常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吃麦饭,即将麦粒直接放在锅里煮,煮熟后,就像储存大米干饭一样,将麦饭装在袋子里,食时拿出来捧着吃。这种麦饭干硬,不易消化,多用于旅行时。第二种是吃麦粥,即将麦粒简单地磨一下,磨成片状,然后将它放在锅里煮成粥,很有点像是大米粥。这种饭吃起来很香,但是煮饭时花费的时间很长。第三种是将麦子磨成面粉,然后再制成各种式样进行食用。我们这个时期,绝大多数都是采用最后一种食用方法。
  麦面的制作方法很多。最常见的是制作面饼,中国古代文献称其为" 胡饼".其次是制作面条,即将麦面擀薄饼状,再将其切成条状,放入沸水中煮熟食用。印度人最喜欢吃的麦面是烤点心。印度人制作点心很出名,有悠久的历史。我们这个时期,印度居民用牛奶、羊奶,或者酥油一类的东西,将面和好,然后加上糖,最后烤制成各种甜点心。印度人待客时,或者休闲喝茶时,都喜欢上些甜点心。印度人的麦面制作技术,对于古代西域,以及唐代前后的中原的面食制作,产生过一定影响。
  副食 印度此时的副食食品,以豆类为主。印度盛产各种豆类,如青豆、红豆、江豆、豌豆、花豆、绿豆、黄豆等,故而这方面的食品是很多的。印度人主要用豆煮稀饭。除在主食中使用豆类外,印度人还在菜蔬中使用豆类。
  据我们所知,此时的印度人已经会制作豆腐了。制作豆腐是中国人的发明之一,早在西汉时期,中国古代居民就已经会制作豆腐了。由于中西交通和丝绸之路的繁荣,以及大量佛教僧侣东来西往,中国制作豆腐的技术由东向西,经过西域和中亚传至印度。
  印度居民还会制作豆豉。豆豉是这么制作的:将挑选好的豆子放在锅里煮成七八成熟,然后将其从沸水里捞出,稍稍沥晾,然后趁热拌入一些调味品,将其包蒙起来,让其生霉发酵,待生霉的豆类长出寸许的白毛时,就将其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干。煮熟了的、充分吸收了调味品味道的、经过发酵处理的、最后晒干的豆子就变成了豆豉。豆豉有多种吃法。或者干吃,这是喝稀饭时的最佳菜肴;或者将其拌以肉沫炒食,这是吃面食时最理想的佐食品。
  菜蔬 印度人注重吃菜。菜蔬品种有韭菜、大白菜、卷心菜、青菜、芹菜、黄瓜、南瓜、冬瓜、丝瓜、扁豆等。印度人吃炒菜,还很重视腌咸菜。在印度菜谱当中,还有几种蔬菜也是很重要的,这就是大葱、大蒜和香菜。
  肉食 印度居民吃肉以猪肉为主,还吃牛、羊、马、驴、鸡、鸭、鹅、兔等牲畜的肉。由于印度缺少草原,故而与草原经济有关的牲畜肉类是很少的。
  相对而言,印度的肉食结构,以家禽肉类为主。如在许多印度古代文献中,多次提到用鹅鸭肉来招待尊贵的客人,就是对这种肉食结构的折光反映。
  油类 印度居民的饮食生活离不开油料,如炒菜时需用油,制作点心时需用油。印度油类品种比较多。印度很早就掌握了种植棉花的技术,其境内棉籽货源充足,这是理想的榨油原料。印度人很早就开始食用棉籽油了。印度盛产花生,又叫落花生,这是一种产油量很高的植物果实。印度人用花生来榨油。在北印度地区,居民还种植油菜,而且产量很可观,当时居民便用油菜籽来榨油。动物脂肪也用来作油料。
  调味品 印度物产丰富,盛产各种香料。印度香料有两大类:其一是用来作薰香的;其二是用来作调味品的。印度的两大类香料资源都很丰富,是当时印度出口的重要商品之一。印度每年通过香料出口赢得大量利润。我们这个时期,印度居民将香料运往非洲、欧洲、西亚、东南亚和中国。印度居民喜欢使用这些香料。
  (2)服饰文化
  夏季服装 印度古代居民的服装分为夏季服装和冬季服装两大类。印度夏季很炎热,居民穿得都比较单薄。夏季服装的质料以棉布为主,因为这里盛产棉布;其次,丝质面料服装也很受欢迎。当时印度与中原有着频繁的商业交往关系,得到这种布料很容易。
  印度男人穿得是长袍。袍色以白色居多,其次为浅灰色,基本不见黑色服装。长袍没有襟扣,以贯头衫为主。妇女穿得是丽纱。丽纱是印度妇女独有的一种服装,这是一块长条形布帛。印度妇女将丽纱由肩到膝,多层裹在身上。海得拉省阿旃陀石窟里的部分壁画作于5 世纪,对此时印度居民夏季服装的款式有所反映。
  印度居民夏季通常不穿鞋靴(天气太过炎热),他们赤裸双足去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印度僧侣穿鞋和穿袜子,这是印度僧侣服装的重要特征。印度僧侣的鞋靴为平底、方口。
  冬季服饰 印度居民的冬季服装,在款式方面较之夏季没有什么变化,但其质料是不同的。居民大都穿服质料较厚的棉布服装,或者穿夹层衣服和皮质服装。南部居民主要穿夹层衣服;稍稍偏北的居民穿棉衣(在印度发现了两层棉布夹一层棉絮的遗物,可说是目前所见到的最古老的" 棉衣" 了);在更北的地区,印度居民穿皮毛服装了。
  发式和帽饰 印度居民发式有男女之别。印度男性居民一旦进入成年,大多是将头发拢于头顶,在头顶扎起一个高大的发髻;由于头发很多,而且长度不一,除开拢起的头发之外,在头的四周还有一些余散的头发,印度男人将这些头发剪短,然后促其卷起。
  印度妇女发式比男性简单些。未婚之前,妇女多为披发;已婚妇女,则将头发拢于脑后,用绳索扎住。在日常生活中,南部印度妇女头上一般不带帽饰;外出郊游时,少妇或者少女,喜欢在自己的脖子上套一个花草编织的花项圈。花项圈上扎白花、红花或黄花,十分地好看。北方妇女最初没有帽饰,受伊朗文化影响,他们大多头蒙纱巾。自■哒人进入印度西北部之后,一些时髦的妇女开始在头顶上扣戴帽饰了。以目前所见的资料,妇女帽子主要以珠宝为饰,其次以金银为饰,再其次就是丝绸织物了。
  首饰 印度居民的首饰以金银为主。妇女最常见的首饰是项饰和胸饰,多以金、银、珍珠为缨络;其次是鼻饰,即在鼻孔上夹戴一个金银质的饰件;再其次是指饰和腕饰,如有手链、臂链、指环等;最后是耳环,通常分为垂耳环和吊耳环两种。印度妇女还流行面饰,就是在脸、颊、额等处贴粘饰物。
  面饰多以黄金叶为之,也有金泊者。印度男性公民也戴首饰,以耳饰为主,主要是环铛,也有贴金泊于面颊者。
  (3)居住条件与丧葬习俗
  民居建筑 印度南北气候差异较大,地域也很辽阔,因而在我们这个时期,印度古代民居各地之间存在着差异。
  南方地区 气候炎热,多雨水,居民的居处环境多以要求避雨为主,较少考虑御寒功能(冬季也适当考虑这个因素)。因而,居民在建筑房屋时,并不太重视房屋的御寒建设,而只强调防雨功能。因为只考虑防雨功能,所以南方居民房屋建筑相对而言要简单地多:在稍稍高敞的地方,将稍粗的木材削成木桩,打入地下,数十根木桩组成所谓的地基;在数十根木桩上平铺木板,然后再在木板上树栽支架建盖房屋的栋梁,并在栋梁的基础上拴绑檐、椽;在檐椽上铺垫茅草;房屋三壁有齐腰的矮墙,正面不建墙,整个房屋不设门窗。这种房屋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干栏式房屋。
  北方地区,印度人多以土坯来建盖房屋的(比如哈拉帕文化的居民就是如此)。在这个时期,或者稍稍早一些,在北方文化的影响下,开始出现石质房屋。此时的房屋,从设计上讲,不但追求房屋的宏伟壮观,而且要求房屋的建材高档。正是由于如此,近些年来,考古工作者在印度境内相继发现了一些较大规模的房屋建筑遗址。
  佛教建筑 这个时期,印度居民主要信仰佛教,境内有大量佛教建筑。佛教建筑所使用的建材以石质居多,如使用石材来建盖礼拜殿堂,建盖修行的禅室,建盖下榻的僧房等。印度居民兴建的佛教礼拜殿堂外观上呈下方上圆形式,四周修有回廊。回廊都是石质,通常还在石壁上浮雕或浅浮雕一些佛教故事。印度佛教建筑对于西域早期佛教建筑,以及中原早期佛教建筑都有深刻影响。
  丧葬习俗 这个时期,由于宗教信仰不同,文化承袭不同,丧葬习俗呈现出多彩特征。总的讲来,在丧葬习俗方面,印度人不但相当多地保留了原始文化的东西,而且吸收了许多宗教信仰文化。
  这个时期的印度居民,主要有四种埋葬死者的葬俗。
  其一,天葬法。一些印度居民相信:人的躯体与灵魂是二体世界,即灵魂与肉体是不相干的。灵魂只是寄居躯体之内。由于这种思想意识,印度居民流行天葬法:亲人死后,将尸体置于原野上,任往返奔突的野兽或禽鸟撕扯食肉。这种丧俗源于印度遥远的古代时期,而后在印度东北部地区长期流行。这种葬俗对与其相邻的西藏地区的古代居民有过至深的影响。至到今天,西藏境内的一些不太发达的地区,还保留着这种葬俗。
  其二,水葬法。印度居民相信:在物质世界当中,水是最为洁净的,因而,将尸体沉入水中,任水中的鱼鳖食其腐肉,则是最理想的埋葬亲友的方法。这种方法产生的时代也很古老,而且是亚洲许多古老部族共同享有的葬俗。我们在北亚草原、南亚鱼米之乡、西亚深山老林之中,都能发现这种丧俗的存在。关于这种丧俗的传播情况,目前还不能理出一个清晰的线索。
  其三,火葬法。在亚洲许多古老部族当中,有一种共同的认识:在所有物质当中,火是最为纯洁的,因而火葬则是最为隆重和圣洁的葬法。大约从公元前500年开始,印度古代居民就接受了火葬习俗。火葬习俗首先是在婆罗门教中得到认可,接着在佛教的教义中得到了认可。大概受佛教文化影响至深,在我们这个时期,印度的僧俗世界,都喜欢使用火葬。印度居民的火葬习俗是这样的:亲友去世以后,先是将尸体洗净,然后将尸体架于一堆干柴之上(由于地位不同,干柴的品种是不一样,地位越高,干柴的质量就起好。干柴的质量是以其能够产生的温度来衡量的);纵火焚烧尸体之后,再从火烬之中拣取未烧尽的骨骸,将其存放在盖好的灵塔之内。
  其四,最简单的埋葬死者的方法——土葬。这种方法虽然简便易行,但是在印度似乎并不十分流行,文献对这种葬法很少反映。考古家发现的土葬居民,其社会地位都不太高,或能反映土葬流行的社会阶层。应当说,在印度古代时期,土葬是下层居民实行的葬法之一。
  与中国古代居民完全不同,印度居民在亲友去世以后,通常不为死者服丧,当然也就不存在与其紧密关联的服丧制度了,比如守灵制度、服孝制度、守陵制度、哭陵制度、守孝时的服舆制度等等。印度与中国有着频繁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交往,而其丧葬习俗彼此之间从不产生相互影响。这种现象说明两个国度有着不同的、都是较为成熟的丧葬习俗和制度。
  (4)法律、礼仪与禁忌
  印度是一个古老而又享有文明的国度,其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些反映自己民族特色的文化传统。这些传统潜移默化地反映在印度古代的法律和禁忌当中。
  法律 成文的法律是调解和制约各个社会阶层居民利益的根本标尺。早在我们之前,印度已经形成了较为严密的,业已形成文字的法律,比如众所周知的摩奴法典,全称" 摩那婆达摩奢斯坦罗" 法典,就是其中的一部。摩奴法典开始编纂于公元前5 世纪,是印度各种习惯法的汇编。在我们这个时期,摩奴法典还在编纂的过程中。多数专家都认为:摩奴法典最后编定于公元前后。
  我们这个时期,印度的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的宗旨就是镇压农民的反抗,维护自己的即得利益。印度法律规定:凡是反对现实政权的人,必定要处以死刑(印度的死刑只有砍头一种);印度的法律没有蹲监狱这一处罚,如果犯了小罪,就实行罚款制度(这一点与中原古代政权不同,而更接近于西方古代法律制度);印度与古代中国相似,存在摧残性的体罚制度。
  如果对长者,以及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表现出不恭敬,法律规定可以处罚,处罚的程度和方法视其情节轻重决定,可以处以断臂、刖足、割鼻或割耳处罚等。和欧洲,特别是与地中海古代国家的法律相近,印度有流放的处罚(中国没有这种处罚),如果一位印度居民,无论是什么身份,犯了某些印度法律,印度政府有权将其流放到国外去,不允许犯法的人返回本土。
  礼仪 印度居民有严格的礼仪制度,各个社会阶层都承认并使用这些礼仪。平等男性相见,最为普通的行礼仪式为双手合十礼;道上,社会地位低的居民遇到了社会地位高于自己的人,必须垂手侧立道旁,待对方走后,才能继续赶路;印度还流行舔足和摩踵的礼仪方式,这是最为隆重的礼仪形式,只有在对对方表示最大的尊重时才行此礼。
  禁忌 印度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些禁忌。禁忌涉及到了印度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反映了印度古代居民的思想感情和世界观。印度居民对于宗教是很虔诚的,对于有些亵渎神灵的行为,印度居民是无法忍受的。印度居民尊右而鄙左,并在行路、让道、坐席、会客中严格遵循这一习俗。印度居民比较封建,而且男尊女卑,妇女通常不出远门,若必须出门,则需用面纱将面遮住,以防生人去瞅娇容;印度居民等级制度森严,不同等级居民彼此之间交往有严格的限制,如种姓不同,或者地位不同,他们通常是不能坐在一起的。印度习俗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隔一个等级的居民不能在一起就餐,不能皮肤相接触,更不能彼此通婚。印度居民当中有一些贱民,他们通常于白天不能上街,若是必须上街,就需在脖子上系一个可以发出声响的铃子,以警告过往行人。印度居民很讨厌撒谎,他们在各种条文中都对此事做了规定,这种习俗影响到了佛教,于是佛教最简单的五条戒律当中,就有不打逛语一条戒律。
  (5)科学、文学与娱乐
  科学 印度各族人民在我们这个时期,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文化水平发展阶段,因而产生了较高的科学和技术。
  首先,在这个时期,印度的哲学是相当活跃的。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哲学都在世界古代的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们都是唯心主义哲学。在这个时期,印度出现了唯物主义哲学流派,其中斫婆伽学说最有影响力。除了婆罗门哲学、佛教哲学和斫婆伽学说之外,此时的印度还流行着许多哲学流派,如吠檀多派、瑜伽派、弥曼差派、胜论派、正理派和僧法派等。眼界宽广、思维深邃是古代印度哲学的特点。古代印度哲学对于许多古代民族的哲学观点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古代哲学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印度哲学,特别是印度佛教哲学的影响。
  其次,印度的自然科学在这个时期也有很大发展。比如天文学,在希腊天文学的影响之下,这个时期,印度形成了自己的历法;印度人将一年分为12个月,每月30天,而后每逢5 年又加上一个闰月(即第13个月);这个时期的印度人已经知道:我们生活着的这个地球是圆形的,并推测地球是围绕着自身的轴旋转的。古代印度人还在数学方面对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们创造了10进位制;发明了零的概念;已经知道开平方和开立方;能够准确地算出圆周率(3.1416);懂得三角几何的运算。印度的化学也很发达,能够生产出盐酸、硫酸、硝酸和各种盐,并能制造各种染料和化妆品等。
  文字与文学 公元前3 世纪前后,印度居民已经掌握了很发达的文字,这就是梵文。印度居民称其为提婆那伽书写体。这种文字在古代得到广泛地应用。使用这种文字的民族很多,但是其语言彼此之间有很大的差异。
  我们这个时期,印度文学得到了长足发展,出现了民间故事、寓言和童话集等。其中最著名的是" 潘查檀多罗(五卷书)" 和" 希多波迭沙(有益的教训)".印度戏剧在这个时期也诞生了,它是由哑剧发展而来的。最近一段时间的研究表明,印度戏剧没有受西方影响,而是独立发展起来的。印度的诗歌在这个时期也很活跃,出现了伟大的诗人迦梨陀婆(公元5 世纪)。
  他是一个抒情诗人,还是一个剧作家。佛教本生故事除了说教之外,还在文学上占有一定地位。
  据现有资料,印度此时的音乐和舞蹈已经达到了较高阶段。印度的音乐和舞蹈对中亚古代居民、西域古代居民,并通过中亚和西域古代居民,传播到了中原,给中原的音乐和舞蹈注入了活力。除了音乐和舞蹈之外,此时的印度,杂技和魔术等民间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也很有生命力。
  五、古代北方草原居民的生活习俗
  世界古代后期,北方草原古代游牧居民相当地活跃。由西向东,游牧民族主要有哥特人、突厥人和匈奴人。这些游牧部族拥有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部族文化高度发展。崛起之后,向南发展,给南部农业世界增加了军事压力。
  这个时期,是北方草原居民最活跃的时代,是北方草原居民文化最为发达的时代,是北方草原居民给世界文明增添绚丽色彩的时代。
  1.哥特人的生活习俗
  哥特人,也即哥托内斯人,又称温底尔人。公元前1 世纪前后,哥特人数量不多(约数万人),生活和栖居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这个时期,哥特人还处在原始社会时期,他们使用木器或者青铜器。
  稍后,哥特人与南方世界发生接触,为追求文明,便谋求向南迁徙,以靠近罗马文明。哥特人南迁,简要地说,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公元前1 世纪,哥特人开始离开自己的祖居地,向南迁徙。他们越过了波罗的海,来到了维斯杜拉河口。这是他们南迁的第一站。公元2 世纪初期,哥特人筹足了力量,开始向南俄草原渗透。当时,罗马人控制南俄草原的南部地区,萨尔马提亚人则控制着南俄草原的东部地区。哥特人好战,作战顽强,颇具威慑力,他们冲破了罗马人和萨尔马提亚人的重重防线,赶走了萨尔马提亚人,与罗马人修好,在南俄草原定居下来。这是他们南迁的第二站。与罗马人频繁接触,向罗马人学习先进的文化和技术,使得哥特人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开始举行第三次迁徙。第三次迁徙以松散的自由的方式进行,有的部落迁居于多瑙河东岸,有的部族越过多瑙河。3 世纪中叶,哥特人的三四十万大军,频繁进攻罗马,对罗马人进行掠夺。他们在色雷斯境内打败了罗马军团,杀死罗马皇帝,进入到罗马帝国腹地。这是哥特人西迁的第四站。进入到罗马帝国之后,因为定居地域的关系,哥特人形成东西两支。东哥特人生活在德涅斯特河以东至顿河流域之间;西哥特人生活在德涅斯特河至多瑙河下游之间。4 世纪,哥特人与西迁的匈奴人相遇,遭到严重打击,被迫举行第五次南迁(一部分实际上是西迁)。在西迁的过程中,东哥特人在南欧建立了东哥特王国,西哥特人在地中海南岸建立了西哥特王国。
  (1)哥特人的社会经济
  游牧经济 哥特人的社会经济以游牧为主,这在恺撒时代的一位史学家的调查报告中有所反映。恺撒时代,恺撒想利用哥特人,于是便派遣了一位史学家充任使节,前往哥特人的营地,去了解他们的经济和生活情况。史学家去了哥特人那里,对哥特人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了解,而后带着调查报告返回。报告说:哥特人不喜欢从事农业劳动,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罗马人说:哥特人的牲畜主要是羊,其次是牛,再其次是马;哥特人的牲畜没有良种,或者个头小,或者样子长得难看;哥特人的马匹不会奔跑,都是一些走马;哥特人的牛没有犄角,有很肥厚的膘。
  农业耕作 哥特人虽然不喜欢农业生产,但并不是没有农业经济。近些年来,考古学家在其境内发现了许多农田,说明哥特人有农业经济。哥特人耕种土地,具有临时性质。他们种植农作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获得酿酒的原料——谷物。他们的农业耕作是粗放性经济:开荒采用烧荒法;妇女从事农业劳动;每块土地都只耕作一年,随后便放弃。
  狩猎经济 哥特人对狩猎倾注了极大兴趣。一则想从其中悟得实战技术;二则通过狩猎获得一些生活资料(肉食和皮毛)。哥特人猎取动物,以谋得糜鹿为主。这种动物的外形和斑纹有些象山羊,但是个头比山羊大点。其次,哥特人经常猎取的动物是野牛。野牛个头稍小于大象,外形似黄牛,行动敏捷。哥特人狩猎的方式以集体行猎为主。哥特人的狩猎方法很有特点:他们不像其他北方草原民族那样实施围猎,而是用心思设陷井,静静等候野兽掉入陷井,最后群起而攻之。
  手工业 哥特人的手工业目前已知的有冶炼业和玻璃制作业。考古工作者在属于哥特人的遗址中,首先发现了冶铜作坊,接着发现了玻璃。在哥特人的遗址当中,大量发现铜质剑、长枪和短矛,但是没有发现铁质工具。推测:哥特人还不会制作当时在南欧已经相当普及的铁质兵器和铁质工具。除了冶铜和玻璃制造业之外,哥特人的金银加工业相当地发达,在其境内发现了镀金的金属片,以及镜饰、珐琅和细丝制品。
  商业 哥特人很少参加商业贸易活动。罗马文献经常在关于战争的部分里提到哥特人,但是很少在经商的篇章里提到哥特人。哥特人的商业发展是在后期,那时,哥特人的生活中开始出现" 泊来品" ,如青铜碗、尺子、杯子、容器、烹饪器、滤器、匙子、剪子、勺子等。另外还有少量金银容器、粘土灯,以及妇女装饰用品,如罗马人生产的颈饰、头饰、手镯、指环、胸针、扣饰、梳子、镊子和耳挖子等。有趣的是:考古工作者在哥特人的后期遗址当中发现了调味品,说明通过罗马人,哥特人已经开始与东方交往了。
  罗马人向哥特人大量输出手工业产品,而从哥特人那里主要输入畜产品。哥特人出卖畜产品始终处于" 赤字" 状态,因为罗马人给牲畜估的价太便宜了,根本无法抵偿用于购入罗马手工业产品的价值。为了避免太多的入超,保持正常的贸易平衡,哥特人便干起了令人恐怖的奴隶贸易勾当。他们或将族内负债人充当奴隶卖给罗马人,或者发动战争从邻近部族掠夺奴隶。
  哥特人的这宗" 生意" 一直很红火,持续了很长时间。在哥特人看来,从事奴隶贸易是一件很体面、很光荣的事。
  (2)哥特人的社会组织
  领袖 军事民主制时期,哥特人的领袖是由部落大会选举产生的:选举国王时,部落大会要核检候选国王的出身,只有那些社会地位比较高的家族成员才有可能当选为国王;选举军事领袖,则看竞选者在战争中的表现,主要是勇敢程度。国王的权力是有限的,每逢重大决策,国王只能提出方案,没有决定权。部族中发生大事,必须通过部落代表大会。军事首长在战争中没有杀伐之权,他们通常是以以身作则来赢得大众们的支持和拥戴。
  亲兵 这是后人根据自己的想象,给哥特作战员所" 赐" 的封号。哥特人孔武有力,喜爱战争,认为参与战争很荣耀,故而,在哥特人当中,青年人不喜从事生产,而喜欢投靠一些军事领袖去充作他们的侍卫。久而久之,在哥特人当中,形成了亲兵制度。军事领袖走出部族,去各地寻找可以从事战争的" 活计" ,然后返回到本部族招兵买马,组成雇佣军团。雇佣军团中,军事首长负责士兵的经济生活和收入,并协其配备武器装备;领了军饷的士兵,则离开家园,进入布防区,去实现军事首长的意图。亲兵与军事领袖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战场上,官兵一致,军事领袖往往以身作则,冲在队伍的最前面;亲兵则紧跟在军事首长的身后,负责保卫军事首长的安全。
  盟会 每逢遇到战争、媾和、土地分配和对外交涉等重大事件,哥特人便召开全部族大会,以讨论结果。召开大会的时候,所有部族成年男性公民都需全副武装出席大会,在祭司的安排下,他们坐到自己固定的座位上去。盟会的程序是固定的:首先,大家可就所议之事尽情地发表意见,而后大家投票表决,以形成定议。定议形成之后,无论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包括国王和军事领袖。讨论时,如果提议好,大家就举起武器表示赞同;如果提议违忤众意,大家就发出啧啧声表示不满。
  司法 司法制度是一个民族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罗马帝国前后,哥特人已经形成了司法制度。哥特人的民事审判通常都由部落人民大会的公共法庭来裁决。通常,部落首领是执法人。哥特人的法律规定:犯有叛逆、逃亡罪行的人,被视为十恶不赦之罪,罪犯必须在树上吊死;怯阵和厌战者,以及犯有极为丑恶罪行的人,通常要装入树枝编织成的笼子,然后投入沼泽之中;犯小罪的人可以实行罚金制度。罚金是这样分配的:如果打架斗殴,受害人可得到罚金的一半作为补偿,另外一半充公。
  哥特人流行自然神裁判法。如果一个人有意伤害某人,而事实又有些不清,哥特人便使用自然神裁判法,将被告置于一个危险地方,任其动作,以逃避即将到来的灾难。如果他顺利地躲避了所有的灾难,那么就说明他没有罪,一切就可以不予追究;如果他因危险而死亡,那么他就是罪有应得。
  在执行或决定一些重大事务时,尤其是刑事案件时,部落大会往往组织庞大的陪审团。陪审团总数为100 人,陪审员由自由民组成。陪审团是审判长官的顾问,有相当大的否决权。东哥特王国和西哥特王国时期,两个王国都形成了成文法典,如4 世纪末,西哥特国王尤里克编纂了哥特人历史上的第一部法典。尤里克死后,他的儿子阿里克里二世又编成了《阿拉里克法典》。
  这部法典正式编成于506 年。
  (3)哥特人的饮食、服饰、婚姻及葬俗
  饮食 受物产和经济结构限制,哥特人主要以畜产品维持生活,他们用畜肉来充饥,用动物皮毛御寒,喝动物的奶汁。哥特人是熟食部族。早期,他们仅仅满足于煮熟,并不追求味道,稍后,进入罗马帝国后,他们对香料的依赖性极大。除了肉食之外,哥特人还食用采集来的果子、果子打制的果桨,以及乳酪等。哥特人的饮食器具和炊具,相对而言是比较丰富的,目前在其文化遗存中相继发现了青铜碗、青铜杯、青铜容器、青铜烹饪器、青铜过滤器,以及青铜匙子等。
  哥特人的饮料有些类似于酒,是用大麦酿制而成的。哥特人在其他方面有许多禁忌和限制,唯独对饮酒不予限制。可以说,哥特人是嗜酒如命和主张狂饮的民族。哥特人认为:人类平日都很狡滑,不肯说真话,但是酒醉的时候,他们的心地都是很坦诚的。基于这种逻辑,哥特人每逢处理重大事务,比如调解民族纠纷,协议婚姻日期,调解内部冤仇等,他们都大摆酒宴,在喝得醉醺醺的时候,才提出正事,进行认真地磋商和讨论。塔西佗写了一本与哥特人有关的书,名叫《日耳曼尼亚志》。在这本书中,作者记载道:哥特人一向纵恿同桌人狂饮,并认为喝醉不是什么丑陋的事。
  服饰 哥特人的服饰,因为他们生活地域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有所变化。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时候,天气寒冷,社会经济不发达,人们的思维还比较幼稚,哥特人的服饰是比较简单的。哥特男人终日都围在火炉旁,身上仅披一件轻便的亚麻质外衣。外衣用钩子束紧。如果没有钩子,就用韧性较好的树枝别住。严寒季节,哥特人穿经过简单揉制的皮革或毛皮过冬。这时的妇女,也穿着与男人们基本相同的外衣,只是上身束口,以护双乳,但胳膊和肩头都是裸露于外的。如果说有什么特别地讲究之处,那就是妇女将亚麻布染成彩色,然后再缝镶在衣服的边缘上。
  妇女服饰发生显著变化,是在进入罗马之后。这时,在哥特人生活过的遗址当中,相继发现妇女服饰用品,如胸针、颈饰、头饰、手镯、指环、胸针、扣饰和梳子等。当时,哥特人还不会制作这些器物。妇女所需装饰品需从罗马进口。
  居处 哥特人的居室有两种典型形式,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不同的阶段。一种名叫篷车,这是早期形式。篷车的大体形状是这样的:车底是四个可以由畜力驱动的大轮;车厢由原木棚盖;车厢宽大,可以纵向睡下二三个人;车厢四周钉皮革充作屋墙;篷车通常后面开门。通常,哥特人将所有的生活用具都装在车上,比如餐桌、碗筷、卧具、炊具等等。篷车一动,整个家也就搬动了。篷车使用的时间很长,进入罗马境内之前,哥特人一直使用这种式样的篷车。
  哥特人进入罗马帝之后,开始向农业经济过渡。为适应这种经济方式,哥特人居处有了新的模式,出现了较为固定的木质小屋。哥特人的木质小屋四壁为原木拼合,屋顶用树枝棚盖,四壁还涂抹亮晶晶的白泥。哥特人木质小屋四周,通常都设一块比较宽阔的空闲地,一则是为了预防火灾,二则是为了防御外族人入侵。在宅地里,哥特人通常挖一两个窖洞,其上棚盖一层厚厚的粪土。据研究,这种地窖用途有二:其一是用来备份避寒保暖的燃料,或者用于贮藏谷物;其二是为了战时躲藏,如果地面上的东西遭到了来敌的破坏,地下窖藏可保无虞。哥特人不喜欢邑居生活,诸家之间的屋舍通常相距很远。这种建筑布局意识和刚刚摆脱游牧生活是有关系的,因为当年的篷车就是这样布局的。
  婚姻 哥特人严厉禁止与异族人通婚。他们希望自己的部族始终都保持较纯的血统。哥特人大体上实行一夫一妻制,然而并不绝对,一些贵族可以实行一夫多妻制。哥特妇女对婚姻非常严肃,一旦嫁入夫家,她便不再关心其他任何男人了,而一门心思去伺候自己夫君。哥特妇女非常看重贞操,她们认为:一个女人只有一次生命,也只能属于一个男人。这是她们经常说的话。
  哥特男性对于妇女不贞,处理相当严酷。当妇女不贞时,丈夫有权剃光妻子的所有头发,剥去其身上穿着的所有衣服,并可当着她的亲属的面,将她毒打一遍,最后将其驱逐回娘家。社会赞许这种行为。哥特妇女对夫君的忠贞,还表现在其他方面。比如,当遇到危险时,她们通常都与自己的夫君在一起,生死相随,共赴艰险。
  哥特人的婚俗大概是这样的:男子需向求婚女子的父母交纳彩礼,女方父母或亲戚将对彩礼进行鉴定;彩礼包括一轭牛车、一匹勒缰的马、一面盾牌和一柄剑;彩礼被确认后,他们就完成了定婚仪式,并可以举行婚礼了。
  妇女出嫁,通常要陪一些嫁装,而其最主要的嫁装是一副盔甲。
  继承权 哥特人流行的继承权反映出哥特人保留着较为古者的民俗:甥舅之间的关系远远比叔父之间的关系来得更可靠。这是母系氏族社会风俗的遗留。如果两个部族发生冲突,为了取信对方,在交换人质时,哥特人通常向对方索要外甥或舅舅为人质。
  哥特人的私人财产,通常是由子女继承的;如果没有子女,可由同室或同族的叔父和伯父继承;如果没有叔父或伯父,就由舅家人继承。哥特人有很浓厚的家族意识,不管原先是否赡养过晚辈同族,年老时,若没有子女,族人有义务进行赡养。
  在继承权方面,还有另外一种东西也必须继承,即死者在世时所结下的恩怨。当一个人去世时,生者可以继承死者的所有财产,与此同时,也必须继承死者在世时的所有恩怨。如果前辈留下来的是恩,继承人可以毫无愧色地享受;如果是怨,继承者必须无怨地承受来自怨家的各种袭击和责骂。哥特人的血债恩怨是可以通过赔偿进行清理的。如果继承人发现自己所继承的财产中有一些是仇恨或血债,他可以通过调停人向对方致意,然后赔偿若干财物,以实现化干戈化为玉帛的目的。通常,一条命价也就是若干只羊,或者若干头牛。一旦两方结清赔偿费,双方之间的仇恨也就化为乌有了,大家又是" 铁哥们" 了。
  葬俗 哥特人的葬俗,与经济发展的程度密切相关。最初,还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时,哥特人流行世界上最简单的火葬:生者为死者准备一堆干柴,将死者架到干柴上焚烧成灰了事。生者对死者是否" 孝顺" ,要看尸体焚烧的程度。都焚烧成灰了,则是孝顺,还留有骨渣,则是不孝顺。在他们那里,焚烧成灰是吉祥用语(这与中国不同)。为了使死者尸体都焚烧成灰,哥特人很讲究焚烧死者的干柴的质量。
  进入罗马之后,虽然还是火葬,但与以前的火葬有了一些区别。法律为死者的家属规定了不同性质的干柴。不同地位的死者,只能择取相应的干柴,而不能越权随意选择干柴。在焚烧的柴堆上,可以不陈放任何寿衣或香料,但是必须陈放死者生前使用过的铠甲。有时,为了表示对死者尊重,死者生前乘骑的马匹也必须随之火焚。火葬尸体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便是为死者营建坟丘。坟丘或墓穴是十分简陋的,没有雕饰,没有墓碑,只需挖个小坑,将骨灰埋下,然后再在墓上营建一个小草坡便可以了。
  哥特人曾经有一段相当辉煌的历史,他们打垮了神圣、强大的罗马帝国,并将罗马人变为自己的奴仆。随着哥特人进入罗马世界,他们开始接受罗马人葬俗中的许多东西。考古工作者在后期哥特人的墓葬中,发现了许多器物,如随葬的铜器、玻璃器,以及金银制品。
  风尚 哥特人来自草原,有着草原居民的性格和世界观。在哥特人看来:"可以用流血的方式获得的东西,如果用流汗的方式得到,未免显得太无味了" ,因而他们嗜武如命,喜欢在所有场合用武力。
  哥特人有许多禁忌,其中最大的忌讳便是他人触摸或者没收他的盾牌。
  哥特人深信:没有武器的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人不可以不拥有武器!哥特男子长到成年时,部族首领就会在一次非常庄重的场合,授给他一面盾和一支矛。在哥特人那里,您可以取走他的任何东西,但是最好不要设想去触动他的盾牌。因为任何一个哥特人,如果盾牌被没收,便被视为奇耻大辱,而且,他还有可能被剥夺参与本部族公民大会表决和参加宗教仪式的权力。
  (4)哥特人的意识形态
  哥特人的意识形态还处在较低发展阶段上,这不仅表现在他们信奉的宗教上,也反映在与意识相关的思想、文化、艺术等方面。
  没有信奉基督教以前,哥特人信奉沃敦神。这是一种原始图腾崇拜。这种图腾与森林中的一些生灵有关,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树。他们深信:自己的族源与某一种树有着关系。平日,他们将信奉的图腾藏在森林里;临到战前,他们就将图腾神从森林里请出来,让它伴随自己共赴战场。他们相信,有图腾做保护神,他们必将战无不胜。
  随着社会向前发展,哥特人部落的保护神的数量和模样有所变化。塔西佗时期,哥特人的保护神一则是多了起来,二则是功能更加强大了。这时,哥特人信奉的最大神还是名叫沃敦。沃敦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地位至高无上。
  沃敦是位结了婚的神。他的夫人名叫弗列亚,也是一位神。弗列亚神" 主管" 婚姻、家庭,是家庭及家庭幸福的保护神。除了这一对神" 夫妻" 之外,哥特人还崇敬战神蒂乌神和敦纳尔神。蒂乌尔神是战争之神,哥特人崇尚武力,故对此神特别地崇敬;敦纳尔神是雷电之神,这和农业经济有关。
  和印度人、希腊人为神造像、为神修建庙宇截然不同,哥特人坚决反对把神塑造成人型,并反对用城垣圈围诸神。他们认为,将神塑成人型,或者为神修筑庙宇,那是对神不恭敬。每逢祭神,他们都在树林里进行。他们认为树林里是最洁净的地方,而且是诸神生活的地方。祭祀时,将森林奉献给诸神,那是功德无量的好事。除了沃敦神之外,祭祀所有诸神,都是用牛牲。
  祭祀沃敦神则用人牲。
  卜筮和筮人 哥特人相信卜筮,这种习俗与中原商周时期的居民十分地相似。他们进行卜筮的方法非常简单。遇到难以择决的大事,比如出征、攻掠等,他们心里没底,就举行筮卜。他们从核桃树上折下一根树枝,将树枝折成无数小段(筮棍),在树枝上标上各种不同的符号(每一种符号代表一种含意)。举行筮卜时,将筮棍杂乱无章地抛在白布上。主持卜筮的人有两种;卜问家事,由家长担任卜人;卜问国事,则由祭司担任卜人。这时卜人请占卜人在杂乱无章的白布上择取筮棍,然后根据筮根上的符号判断事物的凶吉。卜筮的程序是固定的:一,先由卜人向所卜问的神进行祈祷和问候;二,卜人两眼朝天,不能看摊在白布上的卜棍,然后连续三次将筮根抽出;三,对所抽出的筮棍进行解释。除了用卜棍来测问大事之外,哥特人还流行两种卜筮方法。哥特人对白马是非常崇敬的,他们平日就豢养着一批白马。这些白马整日被拴在一种被称之为" 神车" 的车旁。遇到大事时,领袖、祭司就来到白马旁,倾听白马嘶呜或鼻息,并从中悟得吉凶。
  哥特人的另外一种卜测方法挺有趣:临战之前,他们没有把握打胜仗,就派遣几个能干的人深入到敌人的营垒中去,抓几个俘虏回来。他们让俘虏吃得饱饱的,然后就让他们和自己族人当中最勇敢的人进行决斗。如果俘虏打败了自己族人中的勇士,他们就立即派遣使节去对方的营垒里向对方请求弭兵罢战;如果本族勇士将俘虏打败,他们立刻士气大振,全力以赴,去和敌人决战。
  阿利安教派 4 世纪上半叶,哥特人与罗马帝国频繁接触。一次,哥特王派遣一位使节到罗马王宫里去谈判。哥特人使节来到罗马后,不久就在基督教主教的拉拢下信奉了基督教。与其同行的其他随从也跟着信奉了基督教。
  这是第一批信奉基督教的哥特人。这位使节从罗马返回后,便在哥特人当中推行基督教。基督教在哥特人当中开始流行。最初,哥特王不愿意基督教哥特社会流行,曾经有过抵触情绪,而至4 世纪后期,哥特人深入到罗马帝国境内,频繁与基督教徒接触,开始普遍信奉了基督教。哥特人主要信奉阿利安教派。这个教派与罗马教廷信奉的教派不一样,没有得到罗马教廷的承认。
  2.匈奴人的生活习俗
  匈奴人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的一支,最初居住在阴山一带。公元前3 世纪至公元3 世纪,他们一直都活跃于亚洲北部的草原上。以后,他们又来到了欧洲北部草原,在那里活跃了将近三百年。
  (1)匈奴人的社会经济
  游牧  匈奴人的社会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畜群是他们的主要财富来源,是他们的基本生活资料,更是他们的生产资料。匈奴人以牛羊马匹的数量多寡来计算自己的财富。
  匈奴人的畜牧业发达,畜群繁盛,这在文献上有记载。据《史记》中《匈奴列传》和《卫将军列传》记载:公元前127 年,汉朝大将军卫青出击匈奴,在河南地打击匈奴,获得牛羊100 多万头;公元前124 年,卫青出击高阙一带的匈奴人,又获得了匈奴牲畜100 余万头;公元89年,东汉大将窦宪出击北匈奴,在乌布苏泊一带,又获得匈奴牛羊100 余万头。仅从以上所列数据,就可以看出,匈奴人的畜牧业是相当发达的。
  匈奴人的畜牧业以马匹为主,其次是羊和牛。马匹在匈奴人的生产和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匈奴人食马肉、饮马乳,以马匹作为交通工具,骑马与敌人作战。4 世纪前后,罗马的一位史学家,名叫阿密阿那期.马西米纳斯,写了一本关于匈奴人的书。在书中,他写道:欧洲的匈奴人不但战时骑马,就是平时也常在马上。他们能在马背上吃饭、闲谈、交涉,甚至可以在马背上睡觉。渔猎狩猎业在匈奴的经济生活中不占特别重要的地位,只是作为经济收入的有效补充。通过狩猎,匈奴人想达到多重目的。其一,通过行猎,他们谋取猎获物以补充自己的生活物资,文献记载,匈奴人无所不猎,小的至鸟鼠,大的至狐兔熊罴;其二,匈奴需要通过狩猎来取得协调各部之间战斗组合的经验。
  匈奴虽然大都居住在苦寒的草原地区,然而周围的湖泊并不少,河流更是众多。所有这些河流都盛产鱼类。文献记载,匈奴人在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时,就来到湖边和河中,去捞捕鱼类,以补充自己的生活不足。匈奴人的捕鱼技术并不高,多是以弓箭来射鱼,少数能使用最简单的撒网。
  耕种  匈奴人逐水草而居,绝不生活在城里,更不从事农业生产。这是西汉时期的著名史学家司马迁的说法。同时,也是许多古代史学家的说法。
  近些年来,考古工作者在匈奴人生活的地方,作了很多考古发掘工作,发现:在靠近水源的地方,在土地比较肥沃的地方,在气候比较适宜农业的地方,匈奴人都设有农业生产基地,如农舍、耕地等。
  手工业  匈奴人有悠久的手工业历史,而且享有较高水平,这在考古方面有惊人的收获。在公元前7-3 世纪的匈奴墓中,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不少用于随葬的金属器具,其中有铜刀、铜剑、铜铃、铜镞、铜斧、铜炉、铜炊具、铜勺、铜杯、铜钟、铜鼎、铜马、铜鹿。由此可知,匈奴人的采铜业和铸铜业都是相当发达的。
  匈奴人的冶铁业也是很发达的。1944-1951 年,苏联考古学家在布利亚特加盟自治共和国首府乌兰乌德附近,发掘了公元前1 世纪前后的匈奴人遗址。在遗址中,考古工作者们发掘出了一座铸造铁器的模型和一个炼铁炉。
  在炼炉附近,还出土了大量铁质生产工具。这些说明,匈奴人的铁器使用也是很广泛的。除了基础手工业之外,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在我们这个时期,匈奴人还有制弓业、皮革业、制车业、穹庐制作业和毛纺织业等等。比如在漠北诺颜山匈奴第6 号墓中,考古专家发现了一批毛织裤子,在第12号墓中,发现了一双皮靴。这是匈奴人拥有毛纺织业和皮革制作业的证据。
  贸易  匈奴人很善于经商,这是由他们的生产结构决定的。匈奴人主要从事畜牧业,但是生活当中却大量需要农业地区生产的手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由于想将畜产品换成农产品和副产品,匈奴就需要与农业部族发生商业上的往来关系。
  在东方的时候,匈奴人通过中原王朝的边关与中原贸易;匈奴人直接与东边的乌桓部族发生商贸关系;他们还和河西走廊以南的羌族人发生商业贸易关系。例如,文献记载,一次,乌桓人仗着东汉政府的支持,不肯与匈奴人做生意,匈奴人很生气,就派遣了一个强大的征税代表团,强行进入乌桓领地,要求他们按期纳税,并与自己做生意。匈奴代表团出发前夕,一些匈奴妇女就向匈驻单于提出请求:允许匈奴妇女组成的一支商贸团体与代表团一起进入乌桓,去采办一些货物。再如,公元36年,中原大乱,社会经济混乱,没有能力向匈奴输出商品,匈奴人便转而与羌人贸易,他们派遣使节去羌人那里,要求羌人的商团去武威,去与他们的商人在武威聚首,以实现相互交易。
  匈奴人不但从事境内的商业活动,而且还参与国际间的商贸活动。还在漠北的时候,中西方之间已经出现了丝绸贸易。为了赢利,匈奴人也参与了这种贸易活动:匈奴人从中原购得丝绸,然后通过自己的通道,向西输出到欧洲或西亚去,匈奴人在丝绸之路的贸易活动中,赢得了较丰盈的利润。
  (2)匈奴人的政治体制
  匈奴虽然在历史上相继建立了三四个强大的、威震四海的政权,比如前匈奴政权、北匈奴政权、南匈奴政权、后匈奴政权,以及西迁后在南俄草原所建的西迁匈奴政权等,但是,它的政权的组织形态都还是比较简单的。匈奴的政权机构简单,原因有三个:其一,匈奴社会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过来,各种体制还不够完备;其二,匈奴的经济结构简单,主要从事游牧活动,流动性大,它的权力机构不能过于复杂;其三,匈奴实行封建的分封制,匈奴将草地按爵位都分封给了部下,中央并不直接插手地方封地,故中央也就不需要设置那么复杂的政府机构了。
  单于  匈奴政权中最高的行政长官名叫单于,他的地位相当于中原的皇帝。匈奴单于的继承法很奇特:它是家族世袭制,而不是家庭世袭制,即:老单于死后,他的儿子并不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而只能是侯选的继承人之一,因为所有的挛鞮氏家族成员都有资格竞选单于。
  单于总揽一切行政、军事大权,由左右骨都侯辅政。骨都侯在匈奴的" 中央机关" 里,是仅次于单于的高级官吏。骨都侯通常都由匈奴中的最有影响力的家族出任。在西迁之前,骨都侯都是从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三个家族产生。
  阏氏  匈奴单于的妻子被称为阏氏,她们的地位相当于中原的皇后和贵妃。单于实行一夫多妻制。例如,公元前1 世纪中叶,北匈奴有位名叫郅支的单于,作战很勇猛,也很好色,据文献记载,他有好几十位阏氏。
  在匈奴,阏氏的社会地位很高。匈奴人往往通过联姻,娶邻近政权最高统治者的女儿或妹妹,立为阏氏,由此来达到政治联盟的目的。文献记载,匈奴很活跃的时候,曾经从中原娶回好几十位阏氏,比如王昭君就是其中的一位。匈奴阏于不但是单于的合法妻子,主持后宫的所有事务,而且还常常参与政务,在政治上起到很大的作用。比如,公元前200 年,西汉开国君主刘邦与匈奴决战于平城,刘邦兵少被困于平城。为了脱围,刘邦便托人带着丰盛的礼物去收买匈奴阏氏,让她影响单于,求单于退兵。阏氏贪得礼物,去单于处求情。单于拗不过阏氏,只好撤兵。
  盟会  匈奴从原始社会刚刚过渡到封建社会,对于原始社会时的一些习俗还记忆犹新。盟会就是其中一例。匈奴人很重视盟会,这是他们团结族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必要手段。匈奴法律规定,每年举行三次盟会。第一次在年初的正月,会盟期间,以单于为首的所有匈奴贵族都必须集中到龙廷里来,一起祭祀祖先、天地、鬼神。第二次是在秋天,这时马匹最为肥壮,匈奴要举行全国性的集会,所有贵族都要赶着自己的牲口齐聚一地,接受单于的检查,向单于交纳一年的贡赋。第三次盟会的时间不太确定,大多是在五月,主要是协调各部族之间的关系。
  举行盟会的时候,为了约束诸部的行为,匈奴人通常要举行歃血盟誓的仪式。盟誓时,盟誓双方都要割破自己的胳膊,将血流入一杯酒中,用金属刀将血搅均,对天盟誓后,将血酒分成等份喝掉。匈奴人深信:凡喝过血酒的人,都将认真对待自己的誓言,否则皇天不佑。
  文献曾经记载过一次较为详细的盟誓程序。西汉王朝派遣使节韩昌、张猛去出使匈奴。汉使很快就一些问题与匈奴单于达成了协议。为了确保协议实行,匈奴单于提议举行歃血盟誓。歃血盟誓程序是这样的:第一步,盟誓双方一起爬上高山,向苍天和过往神灵默默地祷告,将自己的心愿告诉过往的神灵;第二步,匈奴单于准备好一匹雪白毛色的马匹,将它杀掉,以表示自己的诚心;第三步,单于与西汉使节分别割破自己的肤肌,使血流入一个碗中;第四步,匈奴单于拔出金刀,将血搅匀,然后分成若干份,让所有参与盟誓的人都喝到肚里去。
  礼俗  匈奴部族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一些约定成俗的习惯法,并严格地执行着这些法律和习惯法。匈奴法律规定:族人严禁彼此蓄意格斗,如果哪一个人在发生口角时首先拔出刀剑,不论是否占理,都必须处以死刑;匈奴严禁族内偷窃(偷窃他族财产不在此例),如果发现哪个族人发生偷盗行为,就将他的所有家人沦为奴隶,并变卖他的财产,将所卖财物充公;匈奴有国家监狱,但是受到关监狱惩处的人极少,而且关监狱的时间也不长,最严重的刑期是十天。匈奴人的刑期极短,服刑的人也极少(文献记载全国的监狱犯人加在一起不超过十个人),这并不能说明匈奴人犯罪率低,因为大多数犯罪的人都被拉去砍头了。
  匈奴人的礼俗很多,尤其是以杀敌庆功习俗最为奇特。为了鼓励多杀敌人,匈奴法律强调,在战场上,如果你能杀掉一个敌人,单于将奖赏给你一杯酒,如果你杀掉了十个敌人,就奖赏给你十杯酒。与此同时,被杀人的亲属、家眷、财产也统统都成为你的战利品,可以由你任意处治。计算所杀敌人数量的多寡的方法很简单,以计算死者的左耳为准。
  与这一条礼俗相通,如果在战斗中,你将同族的战死的人的尸体抢回,并设法带回死者家中,那么,死者家中的所有财富将成为你的财富,他的妻室子女也都合法地成为你的妻室子女,除非你自己表示不愿意接受。
  匈奴人另外两个习俗与原始社会的生活习俗有关。他们尊壮轻老,遇到可口的食物,首先递给身体强壮的人,其次是较为能干的人,丧失劳动力和战斗力的人,通常不能坐在正桌上与大家一起进餐,而年长者只能靠剩饭维持温饱。
  匈奴人有猎头习俗。在战争中,或者在寻仇中,如果将对方杀死,胜者喜欢将死者的头颅割下,经过处理,将其做成容器。如果地位比自己高,就设法制成饮器;如果仇恨很大,或者地位很低卑,就设法制成溺器。匈奴人喜欢展现自己珍藏的容器,以表明自己的勇武。
  (3)匈奴人的饮食与服饰
  饮食  匈奴人的主食以肉食为主,主要是牛、马、羊肉,以及狩猎所得的野生动物的肉类。匈奴人喝奶,以马奶为主,另外还有羊奶。匈奴人的另外一种食品至今还被蒙古人所承系,即奶酪。马奶生产量大,一次喝不完,匈奴人就用特殊的技术,脱去马奶的油脂,而后制成奶酪。奶酪是匈奴人平日最喜欢咀嚼的食品之一。
  和汉族人接触之后,匈奴开始有了农业,他们种植小麦、高粱,以及一些旱稻。匈奴人种植农业作物的收成并不好,只能满足部分贵族的奢侈生活。
  在发展农业方面,保守的匈奴官吏始终都持反对意见,他们的言行被汉代史学记录下来了,保留在汉文史籍当中。
  除了临近林区的匈奴部族之外,生活在没有柴草的草原地区的匈奴人面对辽阔的草原绿色,很发愁自己的燃料。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匈奴人不得不试着去寻求另外一种途径:他们将所有马牛羊粪便集中起来,将其晒干,然后用它们来煮肉烧饭。
  匈奴人的食具多数都是木制的,或者是皮质的,因为这些原材料最容易解决,而且不会因为经常移动居址而有所破损。匈奴人已经掌握了烧制陶器的技术,但是不喜欢使用,因为陶器太易破损了。匈奴人西迁以后,在西方组建了强大的匈奴帝国。西迁后的匈奴帝国有位著名君主,名叫阿提拉。他统帅匈奴大军,多次深入欧洲,所向披靡,使欧洲世界震撼不已。后来发掘了他的墓葬,发现随葬品中的食器多是木质的。阿提拉很富有,生活也很奢侈,而其食具以木质为主,反映了匈奴人使用饮食器具的思想意识。
  匈奴人最初没有酒,他们发明了马乳,并通过发酵使其变成一种非常可口的饮料。这种饮料在匈奴贵族和平民中都很受欢迎,成为居民须臾也不可或缺的饮料。以后,匈奴人与南方居民接触,这才开始食饮中原的米酒、中亚的葡萄酒,和罗马的葡萄酒。自那以后,文献经常记载,匈奴的商人载着畜产品,来到上述之地,与当地农业部族做酒生意。匈奴人很喜欢喝酒。
  匈奴人用来饮酒的饮具,以骨质居多,比如有牛角的、犀牛角的,以及其他动物犄角的。在匈奴人那里,最珍贵的饮器是用人头骨制作的。和乌孙人、月氏人相同,匈奴人打死仇人之后,通常将仇人头胪取回家,掏去头颅中的杂质,剥去头皮,然后镶金银,用来做饮器。在遇到尊贵客人时,匈奴人必定要用这种饮具来待客。
  服装与发式匈奴人的服装并不复杂。制衣的主要原料是畜皮,正所谓" 衣其皮革,被旃裘".衣其皮革,就是穿皮革制的衣服;被旃裘,就是铺皮毛制成的褥子,盖皮毛制成的被子。匈奴人也穿丝绸服装,如在诺颜山晚期的墓葬中,就发现了许多件丝绸衣服。匈奴人将皮革加缝在衣服容易磨损的地方,如双肘、肩头、袖口等处。
  匈奴人的服装有裤子、外衣、长靴、长袍、尖帽或风帽等。匈奴人的裤子已经被考古所发现,这是一种以毛织物为主要原料,在一些经常磨擦的部位施以皮革的裤子。匈奴裤子裆很大很长,主要是为了方便于乘骑,匈奴人的外衣很简单,是从中原人那里学来的款式:它由两片或四片布(皮革)缝制而成,开襟,通常是左边的襟压着右边的襟。匈奴人用皮革制作鞋靴,也用毡。在诺颜山6 号墓中,就发现了毡靴。毡靴的样子款式都和皮靴相同:高腰、平底、敞口、束颈。
  匈奴人是被发民族,这一点和羌人是相同的。在诺颜山匈奴墓葬中,发掘到许多匈奴骨骼,都还保留着头发。从遗迹看,匈奴人辫发有两种基本形制:一种是大束的辫发,即将头发辫起来之后,再梳到脑后去;一种是将头发辫起后,用绸袋装起,垂于脑后。
  居住匈奴人的主要居处形式是穹庐。穹庐轻便,易于拆卸和组装,又保温防潮,所以成为匈奴人最理想的居处。穹庐,用现在话来说,就叫帐篷,它由木骨、毡墙、皮顶所组成。平日迁徙的时候,他们将穹庐拆下,或放在牛车上,或搭载在马背上。穹庐因为社会地位、家财多寡不同,可大可小。
  据文献记载,小的穹庐只能容纳二三个人睡眠,而大的穹庐可以容纳上百人召开会议。
  在草场理想、水源充足的地方,如果冬季不需迁徙,匈奴人便建盖固定房屋。目前发现的匈奴的固定房屋,都是半地穴式的。房间四壁,半地穴以下,土墙部分涂抹以白泥;半地穴以上部分,木骨墙壁外侧涂泥,内壁铺挂毡毯。
  无论是穹庐,还是半地穴房屋,匈奴房门都是东向。据说,这与他们崇拜太阳的信仰有关。文献是这么记载的。除开这个因素,还应当考虑到:匈奴所处之地多为寒冷地带,且伴凛冽刺骨的西北风,房屋东向和避风有关。
  匈奴人有城居生活。在险要路段,在重要经济区,为防异族入侵,匈奴人修筑过一些城池。匈奴人修筑城池的目的是非常明显的:其一,紧要关头让族人有个设防的避难场所;其二,长期战争中,使自己的粮草有个稳妥的去处。《汉书.匈奴传》记载,还在公元前1 世纪时,匈奴人就曾筑赵信城、郅支城,匈奴大贵族卫律还想建一座卫律城(不果)。在色楞格河左岸,与伊伏尔基河合流的地方,前苏联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座匈奴城。城内平面呈方形,四面有城垣,高约1.5 米,面积达到1 公顷。城内有居住遗址,分为普通房屋和贵族房屋两种。普通房屋一间约20平方米;贵族房屋一间约40平米。无论是贵族房间,还是平民房间,都设有取暖设备。匈奴从中原学到了土技术,然后将其应用到了漠北。他们利用烟道、烟壁、墙壁等来修筑取暖的设施。
  匈奴人西迁伏尔加河之后,由于地邻原始大森林,取材很容易,于是匈奴人就抛弃了从中原人那里学来的干打垒建筑技术,而开始用原木建筑住宅。西方古代文献记载了匈奴名王阿提拉的王庭建筑情况,称:除了浴室是用石头砌起来的之外,匈奴王宫廷里的其他所有建筑都是用原木建盖的;匈奴王居室里的木柱上都雕有图案,地上铺着地毯,壁上挂着壁毯。
  婚俗匈奴人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而来,因而婚姻上有着浓郁的原始社会收继婚的遗俗:匈奴流行一夫多妻制;父亲去世,儿子可以将所有后母收为自己的妻子,兄弟可以尽娶去世兄长的余妻。这是很正常的风俗。由于这种婚俗,在匈奴那里,所有的当婚妇女都有自己的丈夫。
  匈奴人实行氏族外婚制。匈奴有几个大氏族,如呼衍氏、兰氏、须卜氏和丘林氏,还有单于的氏族挛鞮氏。以上几个氏族彼此通婚。匈奴人还很重视婚姻与政治的关系。除国与国之间的联盟关系之外,匈奴各部族之间的某些婚姻也有结盟的含意。如果没有政治因素,匈奴人允许自由婚姻。一些重大的聚会场合,往往是青年谋求终生伴侣的最佳时刻。
  (4)匈奴人的意识形态
  信仰匈奴人很快就从原始社会进入到阶级社会,因而在匈奴人的社会意识,特别是在它的信仰习俗方面,既有较为古老的原始宗教的印迹,也有较高社会发展阶段的信仰形式。
  匈奴人是万物有灵崇拜者。他们相信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有灵性和意识,因而匈奴人对自然相当地崇拜。他们崇拜天,崇拜地,崇拜太阳,崇拜月亮,崇拜星星,崇拜河流,崇拜潮起潮落,崇拜山间的一切自然现象,甚至就连那些生得古怪树木的,也加以礼遇。
  匈奴人虽然无视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父辈,给他们吃最下等的饭菜,睡最差的房屋,聚会时,让他们坐在最没有面子的地方。更有甚者,在危险时刻,匈奴人可以将年老体弱的人当成无法行动的牲口,将其抛弃,让他们自生自灭。然而,对于那些有过英雄业绩、业已去世的父辈,匈奴人始终表现出相当大的虔诚和礼遇。他们至少一年去礼拜这些先辈一次,给他们敬献香火,奉献贡品,请求他们在阴间保佑自己平安无事、丰饶有余。这是祖先崇拜。
  匈奴人相信鬼神存在,为了能够礼拜鬼神,并与鬼神沟通,匈奴人延聘了许多巫师。巫师有男有女,以跳神方式使匈奴人与鬼神对话。对待鬼神,匈奴人的功利心是很强烈的。对于值得尊重的鬼神,匈奴人通过巫师跳神表达自己的敬意;对于那些地位较低且对自己有威胁的鬼神,匈奴人则以诅咒方式将其驱逐,或者用某些方法限制其神通,以达到不危害自己的目的。比如,匈奴人相信某一座城池的鬼神将对自己不利,他们就去捉一匹马来,将它的四蹄缚住,然后埋在城墙下。匈奴人相信,这样做了以后,鬼神就无法危害自己了。再如,如果他们发现道路上的鬼神将不利自己,将有利于敌人,他们就将牛羊埋在道路上,给道路的鬼神以莫大的" 好处" ,这样," 收" 了礼的鬼神们也就不会再为难自己了。
  匈奴人是漠北地区较早具有偶像崇拜意识的部族之一。文献记载,早在西汉时期,大约也就是公元前2 世纪前后,匈奴人已经有偶像崇拜了。据文献记载,公元前2 世纪末,西汉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前往现今的张掖市一带,去攻打匈奴右贤王部,在那里得到过匈奴人的" 祭天金人".丧葬匈奴人因为有灵魂不死的观念,故而相信人们死后还有灵魂或意识存在。在这个前提下,匈奴人很重视对另个一个世界的营建工作。匈奴人实行土葬,而且实行厚葬。近些年来,苏联考古学者在蒙古和前苏联地区,已经发掘了850 多座匈奴墓,中国考古学者在内蒙地区也发现几十座匈奴人的墓葬。目前发现的匈奴墓,大都有较为丰厚的随葬品,如铜器、陶器、铁器、丝绸、木器等。随葬品都比较精致。有的大型贵族墓还有殉人现象。殉人的数量,有时多达数千人。
  匈奴人葬俗,以仰身直肢葬为主,头大多北向,以象征自己来源于北方。
  匈奴墓葬都有墓穴,以石块砌垒,人们称之为石棺葬。少数为土坑墓。匈奴人的墓葬有棺椁,都是用原木制成的,它们的形状是长方形。
  文学艺术匈奴人给我们遗留下来许多文物,这使我们对匈奴人的文学、艺术,以及其水平与发展有了一个概要性的了解。
  匈奴人主要生活在漠北,而漠北自从公元前2000年就已经有相当发达的青铜文化流传。匈奴人显然承袭了青铜文化的文学艺术形式和内容,故而在民众中间,有相当多的半人半神的英雄故事在流传。这些英雄故事,大多都是人与自然作战的过程,也有人与神的抗争,还有自然神与自然神的激战。
  匈奴艺术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发展阶段。目前在匈奴墓葬中,发现了许多青铜饰牌。这些青铜饰牌上都镂刻或铸造有一些动物雕像。雕像有鹿、马、虎、熊、狗、鹰等,都是动态,而且线条流畅,造型极美,感染能力很强。有人研究,这是斯基泰人野兽纹艺术的延续,有一定道理。
  匈奴人最喜欢的乐器有胡笳、鼙鼓。东汉时期,中原有位很有名的大音乐家,名叫蔡文姬,去过匈奴,在那里学会了胡笳。她返回中原后,根据原曲,注入中原音乐旋律,创作了《胡笳十八拍》,成为东汉时期流传甚广的乐曲。鼙鼓也是匈奴人的一种乐器,与中原的鼓有一定的区别,流传到中原后,受到中原人的喜爱,故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中歌道:" 鼙鼓喧兮夜达明".匈奴人诗歌艺术也达到相当高的境界,目前流传甚广的一首诗,相传就是匈奴人的。诗云: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接触过匈奴诗歌和音乐后,有这么一种感受;匈奴音乐和艺术较多地突出了苍凉的意境,这和漠北秋煞严寒的整个自然地理是相吻合的。
  禁忌匈奴人与其他少数民族一样,也有很多禁忌。比如,月亮圆了的时候,他们就希望打仗,而且总以为这时打仗对自己十分地有利,然而到了月亏之时,他们就不肯出兵作战了,除了固守营寨外,他们只想退兵。
  3.突厥人的生活习俗
  突厥人是中国西北地区古代少数民族之一,最初居住在阿尔泰山一带。
  以后,他们的势力向东发展,相继征服了丁零、铁勒和柔然,成为漠北地区最强大的部族了。崛起后的突厥人,相继在欧亚草原建立起过突厥汗国、东突厥汗国、西突厥汗国、北突厥汗国、阿尔泰突厥汗国、后突厥汗国、塞尔柱突厥汗国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
  (1)突厥人的社会经济
  畜牧业在欧亚大陆上,从我国东北部的长城脚下,向西延伸,一直到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是一条宽阔的草原地带。在这漫长的草原地带,自古就生活着一些以游牧经济为主的游牧民族,突厥人就是其中的一支。
  突厥人的社会经济是以畜牧业为主的,而且相当发达。突厥畜牧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养马业。马匹不仅是突厥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而且是重要的财源。突厥马身材矮小,盘骨合度,用途很广。这种马匹一直沿用至今,是哈萨克斯坦马匹的始祖。突厥马用途广泛,广泛用于交通、拉车、载物、牧放牲畜、行猎、迁徒和战争。马匹成为突厥人生活和战争不可或缺的牲畜。
  由于马匹对于突厥人是那么重要,所以马匹成为突厥人衡量财富的重要尺度。
  突厥人的畜牧业中,数量占第二位的是羊。在漠北地区,草原广阔,天凉,草低,最适宜于羊的繁殖和生产。另外,羊的繁殖快,能够使牧民们迅速地获得肉、油、毛皮和脂肪,是突厥人稳获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
  突厥人中,牛的饲养占据着稍稍次要的地位,因为牛的生长周期长,谋得肉类不容易,而且牛的速度慢,不善奔跑,持久能力也差,在遭到袭击时最容易受到掠夺,故突厥人不太喜欢饲养牛。然而,在漠北的时候,以及后来来到中亚,突厥人都发现,南方农业地区需要大量耕牛。从贸易和赢利的角度,突厥人发展了牛的饲养数量。
  突厥人的牲畜中,骆驼的数量也是很多的。骆驼原是沙漠地带的产物,耐热而惧寒。最初,突厥人因为境内地寒,故不饲养骆驼。后来,随着中西交通发展,需要大量骆驼来横渡沙漠,而西域的骆驼不敷使用,饲养骆驼便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事业,突厥人这才开始大量饲养骆驼。突厥人将骆驼组织起来,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运输机构,使之在丝绸之路上运行,为丝绸之路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突厥人主要在楚河流域、巴尔喀什湖沿岸饲养骆驼。
  狩猎从总的方面来讲,狩猎业在突厥人的生活和生产中并不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但是也从来没有被忽视过。突厥人和匈奴人一样,一方面,将狩猎所得作为生活资料的有利补充,一方面,突厥人还利用大型围猎活动来锻炼部队的作战能力。
  农业突厥人的农业不发达,因为所处之地都比较寒冷,而且土地贫脊,无霜期短。但是在一些适宜于农业发展的地区,突厥人有农业生产部门。例如,在阿尔泰地区,考古工作者发现了突厥时代的水渠;再如,697 年,突厥默缀可汗向唐王朝提出请求,希望唐王朝给突厥人提供10万斛粟种和农业器具3000件,在突厥汗国境内,农业仅是畜牧业的补充。
  手工业突厥人的手工业比较发达。首先,突厥人精于冶铸,在他们没有崛起之前,他们就是柔然汗国的集体锻奴,为柔然汗国打造铁器。6 世纪时,有位希腊的史学家,名叫弥南,他记载了一件事:东罗马的使节前往西突厥汗国进行国事访问,行至索格底亚纳,遇到一群突厥人,突厥人以为他们是商团,便围上来向他们兜售铁器。除了冶铁业之外,突厥人还有制毡业、制革业和食品加工业等。
  商业突厥人境内的商业贸易并十分活跃,因为牧民们在生产的过程中,除了少许器具之外,大多都能自行制造。然而,突厥人的对外贸易则是很活跃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突厥人要求将自己的大量牲畜卖给南方的农业民族,从中获得利润;其二,突厥人要求与南方人贸易,从中获得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盐、茶和食粮;其三,当时,突厥人控制着中西交通中的重要路段,为了支持中西贸易,并从中谋得利益,突厥人很有必要发展商业贸易。
  突厥人首先是与黄河流域的政权发生了较为密切的商贸关系,他们与北朝贸易,接着通过河南道与南朝贸易,中原统一以后,他们又先后与隋唐两个王朝贸易。突厥人主要向中原提供马匹、牛,以及少量的羊,还有许多畜产品,如羊毛、毡、皮革、皮毛等等。突厥人主要从中原进口丝绸,其次才是一些生活资料。中原政权强大的时候,他们就以平等方式与中原贸易,如果中原发生了战乱,势力有所衰弱,他们就以比较蛮横的方式强行与中原贸易。
  突厥人还和波斯贸易。他们将从中国买回来的丝绸倒到波斯去,然后再从波斯进口必要的消费品。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在历史上,突厥人曾经做过很长时间的国际" 倒爷".考古专家在原西突厥境内,相继发现了1171枚波斯银币,应是这种贸易的最有力的说明。据文献记载,波斯与突厥的贸易场所,主要在莫夫、赫拉特、撒马尔罕、沛肯城、养吉干。
  突厥与东罗马的商业贸易大致发生在568 年以后,那一年,波斯王国与突厥的关系恶化,突厥人抛弃了波斯,将东罗马作为自己的西方主要贸易伙伴。
  突厥人有自己的货币。目前发现的突厥货币主要有以下几种:在伊塞克湖一带,考古学者发现了中突合壁的钱币,上面有中文,也有突厥文字;在谢米列契斯克发现的钱币,其圆形方孔,与中国古代钱币完全相同;在突骑施汗国境内发现的钱币,其圜边圆孔,面为粟特文字,背为蛇形纹。
  (2)突厥人的社会制度
  游牧封建制突厥人实行游牧封建制。首先,突厥可汗通常将汗国分成中、东、西三大部分,除了中部封地之外,其他两部分则分给另外的突厥贵族;突厥贵族得到封地之后,并不实行中央管理办法来管理自己的封地,而是将最好的一块留给自己,而将其它封地再分封给其他一些贵族。突厥人分封土地并不凭籍战功和能力,而是凭籍血统。血缘越近,得到的封地则越大。
  官制突厥汗国崛起之后,为了管理庞大的国家,在接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基础上,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置了一些官职。这些官职从总体方面来说是世袭的。突厥汗国内最高的统治者被称为可汗。可汗是突厥汗国最高的行政、军政长官,具有发动掠夺战争、停止战争、求和、分封贵族、分配战利品的权力。在突厥汗国时期,突厥汗国的可汗始终都是由阿史那氏族世袭的。可敦是可汗的妻子,也可译做贺敦、可贺敦、合敦、合屯、悟尊和可孙等。据文献记载,可敦通常都是由阿史德氏族世袭的。然而,由于政治需要,除了阿史德氏族之外,突厥可汗也曾娶其他氏族或国家的公主作为可敦。比如,义成公主原本是中原人,后来就被突厥汗王接纳为可贺敦。可敦在突厥汗国内部享有较高的地位,并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比如,她可以控制部队,在册立可汗的问题上有发言权,可以与可汗一起接见外国的使团等。除此之外,突厥汗国内还有主管地方的小可汗、分管几个部落或几个地方的行政长官叶护、高级贵族特勤、统兵将领设,以及颉利发、俟斤、啜、吐屯、梅录、阎洪达、訇等。
  兵制突厥人的兵制与他们的社会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突厥人是游牧民族,没有地域概念,故而征集兵马、部队管理,都是以族来区分的。突厥汗国治下,凡成年的牧民,按照法律,都是突厥汗国当然的作战成员。牧民平日作战,战时就是士兵;部族首领平日是家族或部族的酋长,战时就当然地成为该部族的统兵官。
  突厥兵种分为骑兵和步兵两种,而以骑兵为主,步兵为辅。骑兵的装备主要是战马、铠甲、呜镝、弓矢、长矛和马绊等;步兵的装备简单,大体只有刀、剑、长矛、铠甲、匕首等。突厥贵族通常着金属铠甲,而一般牧民只着皮革铠甲。
  突厥部队作战时,通常将部队为三种作战力量。一种是侍卫,突厥语称其为附离,汉语的意思是狼,这是保护突厥贵族的亲兵卫队,人数不多,但是战斗能力极强,与中原的禁卫军相似;一种是斥侯,这是侦察部队,他们的部队人数不等,有时几十人,有时数千人;最后是直接参战部队,他们由突厥兵、异姓突厥兵、被征服的其他部族组成。
  突厥人作战很精明。每逢打仗,他们通常都是让被征服的异姓突厥人打头阵,以此来消耗对方,有利于保护突厥人的实力。突厥部队都骑马,作战机动性极强,胜则如涛涛洪水,一拥而上,若败则如惊鸟,顿时撤得无影无踪。突厥人作战不计较战场上的胜负输赢,多以参战时所得掳获物多少来判断是否值得参加。他们的作战目的十分明确:如果获得大量掳获物,他们就认为打赢了,如果没有获得掳获物,或者损失了辎重,他们就认为打输了。
  法制突厥人除了注重以武力来征服异姓部族之外,还很注重利用法律来调解治下居民的各种矛盾。突厥汗国的法律条文比较简单,但也比较实用,都有针对性,而且很具体。突厥人的法律有处死和罚款两大类规定。
  凡是犯有以下几种罪,将会被处以死刑:背叛突厥或突厥可汗的反叛罪要处以死刑;贻误军期、失误军事者要处以死刑,在这一条当中,还包括另外一项内容,即如果指示某部去接应另外一支部队,这支部队发现被接应者已经处于绝境,投入战斗将会吃亏,有意不去接应者,不但本人要处以死刑,而且家人要被沦为奴隶,偿给被接应者;凡强奸有夫之妇者要处以死刑;凡盗窃他人马绊者要处以死刑;凡通奸者,不但要割去通奸人的生殖器,而且要被处以死刑。突厥法律规定的处死刑的方式有砍头、腰斩、活埋、闷死等几种。
  凡是犯有以下罪行者,都要处以罚款:强奸未婚女子者,将要重重地罚处他的财物,并将受害人嫁给他作妻子;打架斗殴中伤及他人身体者,视情节轻重,要受到罚款处罚,如将人眼睛打瞎,就要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受害者,若将人的肋条打断,就要赔偿受害人一匹马;偷盗他人马匹和财物的人,要处以10倍罚款;如果指挥失误,无意之间做了有损于国家和可汗的事,虽然不致处死,但是必须降为奴隶。
  (3)突厥居民的饮食与服饰
  饮食突厥人所处的时代,要比匈奴人所处的时代进步了许多,但是,由于漠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而言缓慢一些,饮食结构本身又具有相对稳定性,故突厥人的饮食,从总的方面讲,与匈奴人没有太大差别。
  突厥人没有进入漠北之前,经济以采集业为主,故食物主要是野百合、植物茎块。偶尔捕得一条鱼,或者捕得一只硕鼠,则会认为是运气极佳。畜牧业经济发展起来以后,他们开始以马、牛、羊肉为主要食物。这是他们的主食。
  除了主食之外,他们还有一些副食。比如,唐玄奘来到西突厥的时候,西突厥可汗盛情款待他,给他拿出了饼饭、酥乳、石密、剌蜜、葡萄等。所谓的饼饭,就是麦饼,也叫做馕,是一种烤制而成的麦面食物,酥乳就是经过发酵的马奶子,里面施以酥油。石蜜就是冰糖。
  突厥人的饮料有两种:一种是马奶子,这是经过发酵之后含有酒精的饮料,多饮欲醉,且长醉难醒;一种是葡萄酒,这是西域和中亚常见的饮料。
  当时中亚和西域都臣属于突厥,他们常以这些东西上贡,以供突厥贵族消费。
  发式突厥人不分男女,都留长发。为了游牧和骑射的方便,他们又常常将长发辫起来,梳于脑后。中原文献称这种发式为被发。突厥人的辫发,不是仅仅将头发束在一起,用绳扎捆了事。一些比较讲究的人,先是将头发分成一缕一缕的,辫成极细的小辫,最后再拢在一起,齐束于脑后。漠北草原相继发现的突厥石雕像中,就有这种辫发习俗。这种辫发习俗至今还在新疆南疆较为闭塞的地区流行,如维吾尔民族中的一些少女,在婚嫁之前,就保留着这种辫发习俗。
  帽饰突厥部族生活在漠北高寒之地,冬季时间长,天气极为寒冷,有时可以达到零下30度以上。为了御寒,突厥人戴有护耳的帽子。在漠北地区,比如明斯克、米努辛斯克、阿尔泰山区,相继发现了许多石人雕像。其中一部分是突厥人雕像。在这些雕像中,有那么一些雕像,头上就戴着这种有护耳的帽子。突厥的护耳皮帽流行时间很长,直到解放以前,这种款式的帽子还在东北和内蒙地区流行。西突厥贵族进入西域后,接受当地居民习俗,在被发之外,又喜用布帛裹头。例如,7 世纪初叶,中原有位著名的高僧,名叫唐玄奘,西行取经,来到了西突厥帝国。他看到西突厥大可汗头上裹着一丈多长的裹额,是彩帛质料的。突厥人当中还流行戴毡帽的习俗。毡帽有尖顶、圆顶的区分。
  服装在我们这个时代,突厥人的衣与裳是分开的,这点和中原居民的服装不尽相同。就目前的资料,突厥人的衣服可以分为上衣、下裤、靴靴、腰带、外套几大类。上衣是夏季时常穿着的衣服,左斜襟,竖领,有箭袖,其质料有丝绸、麻布、毛布等几种。突厥人的裤子宽裆、束腿,多为皮质,也有毛织品,偶见麻质布料裤子。突厥人的靴鞋目前看见的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高腰靴子,一种是矮腰鞋子,皮质为主,偶有毡质的。皮带即是服装的有机组成部分,还是装饰品的组成部分。有些讲究的贵族,束的皮带很宽,带上镶嵌各种铜质饰扣。突厥人最常穿服的是外套,有两种款式:一种稍长,过膝,显得厚重,这大概是冬季服装;一种稍短,刚刚及膝,显得轻薄,这应是春秋季服装。突厥大衣都是翻领,左边开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博物馆中,陈列着一尊突厥石雕像,来自于阿卡特乡,故称之为阿卡特石人,高约2 米,是典型的突厥人石雕像。这件石雕像身上就穿着一件过膝的大衣,翻领,左边开襟。
  居处突厥人居住在穹庐里。关于突厥人的穹庐究竟是什么样子,文献记载的很简约。《太平广记》记载了突厥的穹庐情况。它说:" 穹庐为帐毡为墙".从字面的意义来理解,突厥人的穹庐是木骨的,它以皮革为顶(防雨),以毡为墙(保温)。西方有位名叫雅库比的人,写了一本名叫《诸国志》的书。在这本书里,他写道:" 它们是带有棱角的圆顶帐,圆顶帐用牲口皮牛皮带钉住,外面是羊毛毡。" 除了穹庐之外,突厥时代中晚期,突厥人已经开始有城居生活了。突厥语将城称之为" 汗八里" 或" 斡耳朵".文献可以见到许多突厥城池的名称,如汗八里、别失八里、伊力八里、彰八里、仰吉八里等,都是突厥人兴建的城市。突厥城池布局是个什么样子,目前还不太清楚。大体知道:城内有网状街道,平面呈方形,城门东向,城垣多用土坯筑砌,城门四角还有塔楼。
  在城里,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大量木结构遗址,其中一些有彩绘并镀金粉,还可能有上过釉的雕瓦。除了民居建筑之外,城里还有大量宗教建筑,如塔寺等。
  婚俗突厥人同样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而来,还有着较多的原始社会的遗风遗俗。首先,突厥人与匈奴人一样,流行收继婚,即父亲去世后,儿子可以将父亲的后妻继续视为妻子;兄长死后,弟弟可以在收养诸侄的前提下,尽娶诸嫂为妻。在中原的文献里,称前者为蒸母婚,称后者为报嫂婚。春秋战国以前,中原也流行这种婚俗。突厥人当中流行报嫂婚和蒸母婚很普遍。
  其次,由于收继婚的存在,突厥人流行一夫多妻制,即一个男性可以同时娶几房夫人。
  除了政治因素必须使一对男女结合,以实现政治结盟的目的之外,突厥人允许自由择偶。值得注意的是,突厥人自由择偶的场合大都集中在死者葬所。一个同胞去世后,要埋葬了,大家都去送葬。在葬所,青年男子可以大胆地向女性求爱,如果得到女方首肯,他便可以在结束葬礼之后,返回家里,请求父母去带着聘礼去求婚。通常,突厥人不拒绝这种求婚。
  葬俗中国历史上有一套很有名的书,名叫《周书》,是记载南北朝时期北周这个王朝历史的。在《周书》中,专门有一节,是讲突厥人历史的。其中一段文字,专门介绍突厥人的葬俗情况。大致情况如下:突厥人死后,必须停尸于帐幕之内;死者子孙和亲属都要尽其所能,在死者面前屠杀羊马,并陈羊马于死者的灵前;死者亲属在此之后要围绕着死者的帐幕哭着转七圈,每至帐门口外,都需用锋利的刀刃,将脸上的皮肉割破,便其流下血来,七圈转完之后,丧仪初步结束。数日后,亲属将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和马匹,连同尸体一起火焚。火化尸体之后,亲属将死者的骨灰收起,小心地存放在一处,等待时机入土下葬。突厥人的规矩:春夏死去的人,要候到秋天才能入土下葬;秋冬死去的人,要候到春天才能下葬。入土安葬的那一天,还像初次举行葬仪那样,要宰杀马羊、围绕尸体大哭、转七圈、用刀割面。最后,将死者入土,在墓前竖建石标,其石标的多少,根据死者生前杀人的多寡而定。杀一个人,就树一块石头,杀十人,就竖十块石头。
  突厥人为死者哀哭时,要以锋利的刀子割刮脸面,有术语称之为" 嫠面" ,这是突厥十分普及的习俗。突厥人不但要求本民族必须这么做,就是一些参加丧礼外来人也必须做同样仪式。比如,东罗马一位名叫瓦伦丁的使臣出使西突厥,恰遇西突厥可汗室点密去世。新可汗达头为父亲举行丧礼,瓦伦丁参加了丧礼。哭丧时,达头要求瓦伦丁以刀割面,瓦伦丁不敢不从,只好照着割面。事后,瓦伦丁带着破了相的容貌离开了西突厥汗国。
  突厥人的埋葬方式,前文说过,是先行火葬,然后再土葬。土葬的墓穴形制,目前有许多种说法。有的人说,突厥墓葬是石棺葬,即墓室是用石头砌起来的;有的人说,除了在墓内砌石头之外,在墓表还砌有标识,如石封堆等。关于突厥人的真正墓葬形制,目前还没有搞清楚。目前看到的突厥人墓葬,以第一类埋葬形式居多。
  (4)突厥人的意识形态
  宗教信仰突厥人的早期信仰,与原始图腾崇拜有密切关系。文献记载,突厥人相信自己的先祖与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故深信自己的部族是深受狼庇佑的,故有狼图腾崇拜。突厥人在自己的军旗上,通常都绣着一个狼头,而将大汗的近卫军称之为附离,即狼,这都是狼图腾崇拜的遗俗。
  突厥人还信仰萨满教。萨满原是沟通人与天神关系的男巫,其词的原意是兴奋而狂舞的人。这种原始宗教广泛流行于漠北草原地区。突厥人对萨满教是很虔诚的,一切重要活动都需经过萨满向天神汇报之后才予以实施。
  突厥人还是典型的万物有灵信仰者。他们崇拜山洞、崇拜雨水、雷电、太阳、石头、天、地、鬼神等等。有些重要的活动,比如战争等,他们出兵之前,都要到相关的崇拜物的祠庙里去参拜一番,求得福佑后,才肯出兵。
  突厥人还有祖先崇拜。他们对于历史上的每一位有贡献的祖先,都修宗教建筑以志纪念,并行祭祀。由于所修的建筑大都在山洞里,所以就称这些处所为"先窟".近些年来,人们正在苦苦地寻求突厥人的先窟,还没有收获。东北学者在搜寻突厥先窟时,无意之间,竟然将深受突厥文化影响的鲜卑人的先窟给找到了。
  突厥人后来还信奉其他一些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景教和袄教等。
  突厥人信奉佛教的时间大致在6 世纪后半期;信奉袄教是在征服中亚两河流域以后;信奉景教约在六世纪前后;信仰摩尼教的时间大约在8 世纪前后;信仰伊斯兰教的时间大约是在10世纪前后。
  文字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突厥文字也是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而发展起来,并不断完善的。突厥文大约是在5 世纪时创制的,但当时应用并不普及,多数仍然刻木以纪事。6 世纪下半叶,突厥人以粟特文为书面文字。7 至10世纪是突厥文字形成并大力发展的时期。除了突厥人使用之外,突厥文字还在西伯利亚、蒙古、叶尼塞河流域、新疆、中亚地区广泛使用,是当时使用地域最广的一种文字。突厥文字即不是音素文字,也不是纯粹的章节文字,大致有40个左右的字母。
  文学突厥人喜欢在死者墓前立碑,这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些碑铭资料。通过这些碑铭,可以看出突厥人早期文学的特点:突厥人的文学结构比较完整;正文叙事清楚;语言词汇活泼、丰富、生动。突厥人的中期文学深受阿拉伯文化的影响,目前保留下来的文献多是用回鹘文写成的,也有用阿拉伯文字书写而成的。这时最著名的文献有《突厥语大词典》、《真理的入门》、《福乐智慧》、《乌古斯可汗的传说》等。
  艺术突厥人能歌善舞,有自己传统的舞蹈艺术,文献对此有较多的记载。
  突厥人还从中原输入音乐和舞蹈,并向中原输出音乐和舞蹈,这在文献中也有记载。比如,著名的龟兹音乐家苏氏婆擅长弹琵琶,懂七声,就是从突厥进入中原的,并对中原的音乐有较大的贡献。突厥人的雕刻艺术也很有名的,漠北地区发现的许多石雕作品,都是属于突厥人的。突厥人的雕塑艺术以表现现实主义为主,线条古朴、用笔拙沉,很有沉重感,反映了突厥人朴实的民风。
  娱乐活动突厥人有许多游戏,比如骞马、踢毽和赌博等。《隋书》就记载说:" 突厥人中,男子很喜欢赌博,女子很喜欢踢毽子;如果他们玩累了,就取出马奶子长饮一番,大醉之后,相对而歌,啸声震耳欲聋".历法突厥人有历法以纪年。在亚洲的时候,突厥人流行动物纪年历法。
  这种历法和中原历法略为不同,属动物纪年系列,即以狗、虎等作为纪年的标志。据文献记载,这是北方居民流行的一种很古老的历法,已经有三四千年的历史了。突厥人西迁至中亚后,曾经使用过伊斯兰历法。突厥是一个聪明智慧的部族,有较高的天文学修养,早在中世纪,就已经知道了土星、木星、火星和金星,以及十二黄道宫了。
  六、古代中国的生活习俗
  这里的" 古代中国" ,主要指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它在中国习俗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当时不仅出现了比前代更为丰富多彩的民俗事象,而且出现了更全面而具体地记叙或涉及前代和当时民俗事象的文献资料。
  《史记》中涉及的古史传说和民俗事象最多。如《货殖列传》在"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 方面列举了许多有关的习俗,并注意到了地区间的差异:陇蜀之地多商贾,长安又多四方之人,所以居民好取巧而不务本;巴蜀之地肥饶,特产众多,可以远通云贵,所以居民常以其所多换其所缺;三河(河东、河内、河南)之地位居天下之中,地少人多,所以居民比较勤俭;北方地区常受胡寇侵扰,所以居民好气任侠,不事农桑,等等。
  《汉书》中涉及的民俗事象也不少。如《礼乐志》十分注重礼俗的作用:"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别,为制婚姻之礼;有交接长幼之序,为制乡饮之礼;有哀死思远之情,为制丧祭之礼;有尊敬上之心,为制朝觐之礼……
  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乡饮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而争斗之狱蕃;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朝聘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渐起。" 又如《郊祀志》中有许多关于信仰、祭祀方面的习俗,《地理志》中有不少关于全国各地风土人情的记载等。
  除了《史记》、《汉书》等正史外,《风俗通义》、《四民月令》、《三辅黄图》、《西京杂记》、《淮南子》、《论衡》、《潜夫论》等文献也保存了较多的习俗资料。
  正是依靠以上所列以及还有某些未列的文献资料,再加上近年来相继涌现的考古发掘材料,如明器、壁画、帛画、画像石、画像砖以及其他各类实物,我们才能够相对容易地对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生活习俗进行客观的概括和分析。
  1.服饰习俗
  中国的服饰习俗丰富多彩,中国向以" 衣冠王国" 著称于世。众所周知,服饰具有生理与文化的双重功能。在远古时代,服饰主要是为了御寒、防暑、护体和遮羞,生理方面的功能相对强些;进入文明时代后,服饰常被用来区分等级、职业、民族、年龄和性别,并出现了服饰的审美价值日益上升的趋向,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服饰的文化功能越来越发达。
  关于这一时期人们服饰的状况,不仅在有关文献中不乏记载,而且在近年来考古发现的壁画、帛画、画像砖、画像石和陶俑上也可窥其大概。当时人的服饰常因场合和环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祭祀时应穿祭服,上朝时应穿朝服,参加葬礼时应穿丧服,结婚时应穿婚服,平常则穿常服。
  当时人的服饰也常因等级和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张书光先生多年潜心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墨笔单线描的手法,绘制出这一时期不同等级和职业人物的图像100 幅,其中包括帝王、贵族、士族、大臣、官吏、文吏、小吏、将军、将官、武将、武士、兵士、士兵、商贾、农夫、农妇、平民、胡人、艺人、贵妇、女官、民妇、使女等,形象直观,可以参考。一般说来,皇帝和皇后在服饰端庄华贵,武士的服饰威武壮观;仕女的服饰以高髻、穿花襦和褂裙曳地为特征,文吏的服饰以束带、穿裤裙和戴冠帻为特征,农民的服饰以束髻、穿草鞋和短袖长襦为特征,等等。当然,不同的个体会有差异,不同的地区和民族会有差异,同一个体在不同的季节和场合也会有差异。如1959年在新疆民丰县尼雅汉墓出土的一件身长133 厘米的" 万世如意" 锦袍在形制上即具有比较明显的民族特色。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分裂局面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服饰的等级性,当时在服饰上对各阶层人们的穿戴尽管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但违背规定的现象到处可见。如《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载:" 虽上下等级,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玄黄之采,已得通于下也。" 南朝刘宋时,周朗上书说:" 故凡厥庶民,制度日侈,……见车马不辨贵贱,视冠服不知尊卑。" (1)冠帽
  帽主要是后来的称呼,这一时期的帽一般被称作" 头衣" ,具体说来又有冠、冕、弁、巾和帻的区别。由于冠、冕、弁都是上层男子平时所戴的头衣,所以有时又统称为冠。据《礼记.曲礼》载,男子在20岁时应举行冠礼,表明已长大成为成年人,冠礼是男子一生中的重要转折,仪式一般都比较隆重。
  关于这一时期的冠,《后汉书.舆服志》记载得比较详细,共提及19种名目,即冕冠、长冠、委貌冠、皮弁冠、爵弁冠、通天冠、远游冠、高山冠、进贤冠、法冠、武冠、建华冠、方山冠、巧士冠、却非冠、却敌冠、樊哙冠、术氏冠、鹖冠等。
  此外,在山东嘉祥汉墓出土的《周公辅成王》图像中还有一种三个山形的冠,周成王所戴者即是。在浙江绍兴汉墓出土的画像镜上也有这种山形冠。
  另据明代瞿佑《剪灯新话》引《申阳洞记》中记唐大历二年(767 年)陇西李生曾梦见一神,据案而坐,顶三山冠,冠作高冠,前面耸起三条直柱,中间一柱特高,左右二柱略低。三山冠之名虽在汉代文献中未见记载,但上述图像和说法似可证明三山冠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孙机先生认为可暂称之为王冠,并推测王莽即帝位时所戴的王冠可能与此相似。
  戴冠是上层男子的特权,下层男子不能戴冠,只能戴巾或帻。《释名.释首饰》:" 二十成人、士冠,庶巾。" 《独断》:" 帻,古者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 巾就是包头布,秦始皇因自谓为水德,所以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上有所行,下必效之,一般秦人也尚黑色。他们常以三尺黑布巾包头,所以百姓又称黔首。到了汉末,此风大变,不仅百姓以幅巾包头,就是一些名儒雅士、王公大臣,甚至称雄一方的军阀都以裹巾为尚。汉末名士多服丝绦或葛制成的头巾,手持羽扇,习以成风。东汉名士郭泰,字林宗,他学富五车,博通经典,曾为太学领袖,名震京师,其一言一行都被天下儒士奉为规范。尝途中遇雨,郭泰将所戴头巾折一角,后时人皆仿效其法,将头巾折一角戴上,世称" 林宗巾".再如宿儒郑玄、名士孔融、军阀袁绍等也以巾裹头,自命风雅。《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傅子》说:" 汉末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钧之徒,虽为将帅,皆著缣巾。" 不过,头著白巾,在汉代则是官吏被罢免为民或地位卑贱者的一种标志。《汉书.朱博传》载:被斥罢的官吏,皆著白巾走出府门。而当时在官府里趋走的贱人,如诸司亭长之属的官役,也头裹白巾。
  帻原本只是包发的头巾,后来演变为便帽的样子。沈从文先生在精心研究秦汉以前大量文物的基础上,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提出:在白玉雕和玉雕人像头上,一再出现近似汉代平巾帻式的平顶帽或帽箍,说明这种帽式源远流长,最晚在商代即已出现。春秋战国时期在某些人头上还经常应用,并非像汉代史籍所说的,因王莽头秃无发才开始应用。但将帻纳于冠下,使之成为冠的衬垫物的作法,似滥觞于西汉。《后汉书.舆服志》说:" 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饰,为绛帕以表贵贱。其后,稍稍作颜题。汉兴,续其颜却摞之,施巾连题却覆之,今丧帻是其制也。名之曰帻,帻者,赜也,头首严赜也。主孝文乃高颜题续之为耳,崇其巾为屋,合后施收,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文者长耳,武者短耳,称其冠也。" 这里说的" 作颜题" 、" 高颜题" ,是指在帻的下部按额环脑处增加一圈介壁,这是帻脱离其" 韬发之巾" 的原始状态之关键步骤。至于提出文、武官要使帻耳与冠相称,似乎意味着这时已有加帻之冠,但在考古材料中从未见过,所以这种作法在西汉时纵使出现,也绝不普遍。
  帻分介帻和平上帻两大类。《独断》卷下说:" 王莽无发乃施巾。故语曰:' 王莽秃,帻始屋,' 屋状帻即介帻。东汉时文职人员所戴进贤冠之下衬以介帻,二者组合成为整体。文职人员于进贤冠下衬介帻,武职则于武冠下衬平上帻,即《晋书.舆服志》所说:" 介帻服文吏" ," 平上服武官也。" 身份低的不戴武冠的士卒,则只戴平上帻。如山东汶上孙家村画像石中持戟者、甘肃武威雷台汉墓中的铜骑俑,都戴着顶部低平的平上帻。不过自东汉中期以降,有些平上帻的后部加高。《续汉书.五行志》说:" 延熹中,梁冀诛后(梁诛于158 年),京师帻颜短耳长。" 颜短即前低,耳长即后高,这种式样的帻又名平巾帻。河北望都光和五年(182 年)墓所出石俑之帻可以为例。
  这一时期不仅用来束发的巾或帻的形式多种多样,而且对发式也相当讲究。秦人的发式从秦代兵马俑中可以窥见一斑,秦陶俑的发式变化颇多,大致可分三种:第一种是将前长发从中间分开各拉向耳边与两鬓长发相交编成两条辫子,将后脑长发分作三股编成一条辫子;第二种是先将头顶长发束以小髻,次将额前和两鬓头发梳向脑后,由脑后将发分成六股,编成一条板形发辫,上折贴于脑后;第三种是无髻俑,将头上长发由前梳向脑后,再由脑后分作六股,编成一板形发辫,上折贴于脑后,发辫中间卡一发结,发辫上端打一" ×\u8221X 形的绳结。这是属于武士的发型。至于妇女的发髻,见于文献记载的秦代妇女有神仙髻、凌云髻、垂云髻、迎春髻、望仙九鬟髻、参鸾髻、黄罗髻。汉代妇女有堕马髻、瑶台髻、三角髻、三鬟髻等。如果说秦武士俑分作三股、六股是与秦" 度以六为名" 、" 数以六为纪" 的制度有关,那么,妇女发髻中神仙髻、望仙九鬟髻、凌云髻则是这一时期崇信神仙术的反映。
  当时未必有这些发髻,可能出于神仙家的幻想。但垂云髻、望仙双鬟髻却常见于战国至汉代的女俑中。三角髻见于《汉武帝内传》、河南密县打虎亭东汉壁画和山东汉石刻画像中。密县打虎亭壁画上还有三鬟髻的妇女的画像。
  在这些发饰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髻。堕马髻是一种偏垂在一边的发髻,初兴于东汉桓帝时代,为飞扬跋扈的外戚梁冀之妻孙寿" 妖态" 的表现形式之一。
  据《后汉书.梁冀传》载:梁冀之妻孙寿长得十分漂亮,经常打扮得妖娆异常。她的头发梳成堕马髻,洁白的皮肤与黑发相映,更显得她妩媚丽艳,别有神韵,深得京师贵妇们的喜爱,竞相仿效,成为风靡全国的发饰,甚至流传后世,盛行不衰。南朝萧显《日出东南行》中就有" 逶迤梁家髻" 之句,说明堕马髻成为美丽的发髻式的代名词。汉乐府民歌《陌上桑》中罗敷的" 倭堕髻" 发式也是堕马髻的别名。
  (2)上衣
  这一时期上衣的种类十分繁多,不仅存在颜色、图案和质地上的不同以及长衣和短衣、内衣和外衣、单衣和夹衣的不同,而且也随穿衣者地位和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当时最为端庄华贵的上衣是帝王和大臣所穿的冕服。冕服的形制如冕冠一样,尊卑有别,颜色和图案(章纹)大不相同。皇帝冕服所用的图案为十二章纹(一章即一种图案)。上衣六章用绘,下衣六章用绣。十二章纹依次为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日、月、星辰,取其照临;山,象征稳重;龙,象征应变;华虫(即一种雉鸟),象征文丽;宗彝(祭祀礼器),象征忠孝;藻(水草),象征洁净;火,含义光明;粉米(白米),取其滋养;黼(斧形),象征果断;黻,象征明辨。
  皇帝在最隆重的场合必须穿十二章纹。诸侯、三公冠九旒者,衣裳则用山、龙以下九章纹,九卿以下冠长旒者,则用华虫以下七章纹,以此类推。
  皇后及王后等的礼服都是深衣制,即上下衣相连的一种服式。往往是深青带红色的衣裳,头带步摇。如逢祭祀,皇后等穿的祭服上有五彩野鸡图案。
  公卿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等级别官僚的夫人," 入庙佐祭者皂绢上下,助蚕者缥绢上下,皆深衣制。" (《后汉书.舆服志》)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画上有一贵妇,身穿属于深衣制的袍服,袖极宽大,服色为黑褐色,又近于绀色,上有织绣云纹,未见有野鸡一类的纹样。服色上下相似。因缥色是淡青色,此像中色泽不似缥色。因此该妇人的服饰,似属于助祭之服,只是不见有带缓等附件的装饰。也有可能此服不是《舆服志》中的入庙、助蚕等鞠衣类。因为西汉早期对于冕服及后、妃服等制度未定。谒庙、蚕服等也是后汉时才开始制定。所以此服可能为西汉时一般的朝祭服,而且服式又与一般出土的汉俑相似。
  这一时期上衣中的长衣包括袍服、禅衣和襜褕等,短衣包括襦、袭、衫和襜褕等。其中袍服、襜褕、袭和■是有里的夹衣,而禅衣、襜褕和衫是无里的单衣。在秦都咸阳的遗址发掘中曾发现已经炭化的丝绸衣服一包,其中既有单衣,也有夹衣和绵衣,只是其具体形制已难搞清。
  (3)下衣
  这一时期的下衣如笼统说来作" 裳" ,即所谓" 上衣下裳" ;但如具体说来,则有裈、袴、裙、蔽膝等的差别。
  裈有两种:一种形制短小,称作犊鼻裈,另一种是合裆裈;袴也有两种:一种是合裆袴,另一种是不合裆袴. 制作裈或袴的原料很多,以织造较为细致的生绢为原料的纨袴一般为上层人士及其子弟后穿,后来纨袴专指上层人家不务正业的子弟。以毛皮为原料的皮袴或韦袴一般象征着艰苦朴素。如《后汉书.马援传》:" (援)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乃尽散以班昆弟故旧,身衣羊裘皮绔。" 《后汉书.祭遵传》:" 遵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赏赐辄尽与士卒,家无私财,身衣韦袴布被。" 为了御寒,裈或袴还可以制成夹的或棉的,如要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的汉墓中发现一具男尸身穿棉布袴,这是我国迄今所见到的最早的棉织品。武将所穿的袴常绣有纹饰,称为虎文袴. 如《汉官仪》:" 虎贲中郎将衣纱縠禅衣,虎文绵袴,在河南洛阳汉墓壁画的上林苑斗兽图和洛阳汉墓出土的空心砖画面上都出现有武将身穿虎文袴,形制与纹饰基本相同。
  裙是秦汉妇女常穿的下衣。汉乐府《陌上桑》中罗敷的服装是" 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辛延年《羽林郎》诗也说:" 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下衣则穿的是" 绣■裙" ,即绣有花纹图案的里面两层的裙。这种裙不仅工艺精美,而且作料和款式也十分讲究。据诗中描写,刘兰芝穿上这种裙子,腰际纨素的光彩像水波流动一般潋滟生辉。
  她在房中走着纤纤细步,使人看来美不胜收,精妙绝伦。繁钦在《定情诗》中也说,当时妇女最喜欢的馈赠是情人送给的" 纨素三条裙" ,即装饰着三条花边的裙子。至于宫中妃嫔美人所穿的裙子则更为精致。曹植在《洛神赋》中描写:洛神膝下拖着轻薄的绢裙。这种绢裙用生丝帛织成,曳在身后轻薄如雾,给人以飘然欲仙、如行雾中之感。
  劳动妇女如穿长裙,在劳动时需要将长裙撩起,约在胯间使其短些,以便于操作,称为" 缚裙" ,这如同穿长袴的男子在劳动时,需要要将袴脚提起并约在膝上以便于操作一样,只是后者称为" 缚袴" 蔽膝是一种从大腿至膝部的下衣。蔽膝的形制与现在的围裙相似,所不同的是:蔽膝稍窄,而且一定要长到" 蔽膝" ;并不像围裙那样直接系到腰上,而是栓在大带上。是一种装饰。如将蔽膝放在帝王的冕服上,以表示不忘古制的意思。又如《汉书.王莽传》:" (莽)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问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见之者以为僮,使问,知其夫人,皆惊。" 但从当时的陶俑和画像看,身系蔽膝的妇女大多在进行某种操作,说明蔽膝的重要功能是保护衣服,以免劳动时擦破或弄脏。
  2.饮食习俗
  中国的饮食习俗源远流长,丰富多彩,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和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存在、发展和传播为整个世界文明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中国的饮食习俗也常被许多中国人引以为自豪。如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指出:" 我中国近代文明进化,事事皆落人之后,惟饮食一道之进步,至今尚为文明各国所不及,中国所发明之食物,固大盛于欧美,而中国烹调法之精良,又非欧美所可并驾。至于中国人民饮食之习尚,则比之今日欧美最高明之医学卫生家,所发明最新之学理,亦不过如是而矣。" 中国的饮食早在秦汉以前就相当发达,从宋玉(招魂)所描述的当时贵族宴会的一个食谱中可见一斑:
  家里的餐厅舒适堂皇,饭菜多种多样:
  大米、小米、二麦、黄粱,随你选用。
  酸、甜、苦、辣、浓香、鲜淡,尽会如意伺奉。
  牛腿筋闪着黄油,软滑又芳香。
  吴厨师的拿手酸辣羹,真叫人口水直流。
  红烧甲鱼,挂炉羊羔,蘸上清甜的蔗糖。
  炸烹天鹅,红焖野鸡,铁扒肥雁和大鹤,配着鲜腻的酸浆。
  卤汁油鸡,蜜馅作饼,又粘又酥香。
  玉色的果子浆,真够你陶醉。
  冰镇糯米酒,透着澄黄,味醇又清凉。
  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在前代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化和多元化,不仅宫廷饮食和贵族饮食继续改善,而且平民饮食也日益丰富。《盐铁论.散不足》在对比秦汉饮食与先秦饮食的不同时,曾对秦汉饮食的变化情况作过比较详尽的描述。中国古代的饮食具有一套比较严密的等级区别和礼仪规定,人们往往通过饮食活动来辨别君臣、尊卑和长幼等。如《礼记.礼器》说:" 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我们再比较一下平民的饮食之礼,《礼记.乡饮酒义》说:" 乡饮酒之礼,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 乡饮酒是乡人以时会聚饮酒之礼,在这种宴会上,最为恭敬的长者,也只能享受六盘菜的礼,只相当于一个下大夫平日生活水平,而且平民所享受的这种礼,在实际生活中也未必能够真正落实。另据考古工作者用碳十三来测定古代墓葬中出土的人体骨赂,发现不同阶层的人由于饮食不同,骨骼中的成分就不同,证明了贵族菜肴是以肉类为主,平民菜肴则以蔬菜为主,不同阶层的食谱分划极为显明。
  在饮食礼俗方面的规定十分严密,如《礼记.曲礼》认为,凡是陈设餐食,带骨的菜肴须放在左边,切的纯肉放在右边。饮食靠着人的左手方,羹汤放在右手方。细切和烧烤的肉类放远点,醋和酱类放在近处。葱等伴料放在旁边。酒和羹汤放在同一方向。如果另要陈设干肉、牛脯等物,则弯曲的在左,直的在右。《礼记.少仪》认为,如上鱼肴时,如果是烧鱼,以鱼尾向着宾客;冬天鱼肚向着宾客的右方,夏天鱼脊向宾客右方。凡是用五味调和的菜肴,上菜时,要用右手握持,而托捧于左手上。
  在进餐时也有一套繁文缛礼,如《礼记.曲礼》认为,陪长者进餐,如遇主人亲自取菜肴给你时,你应先拜而后食。大家一块进餐时不可只顾自己吃饱,并要保持手的清洁。进餐时还应注意:不要用手搓饭,不要落得满桌是饭,不要流得满桌是汤,不要吃得啧啧作声。不要啃骨头,不要将咬过的鱼肉放回鱼盘,不要将肉骨头扔给狗。不要偏食某种食物,不要将热饭翻来覆去,用手而不用筷子取食黍米饭。不要大口喝汤,不要搅和菜汤。不要当众剔牙,不要喝咸肉酱。如果客人在搅和菜汤,主人应抱歉说菜肴烹调得不好;如果客人吃到酱类的调料,主人应抱歉说食物备办得太少。湿肉可用牙咬,干肉要用手劈,吃烤肉不要一次嚼得太多。饭后,客人应起身帮助收拾碗碟,而主人应委婉地给予制止,请客人再次坐下。《礼记.少仪》认为,与尊长一起吃便饭时,先奉尊长食,同时要等尊长吃完了才停止;不要落得满桌是饭,流得满桌是汤,要小口地吃,快点吞下,咀嚼要快,不要把饭留在颊间咀嚼。
  如果与国君一起进餐,更要注意各种礼仪规范。如《礼记.玉藻》认为,通常按共食的礼节,都由主人先祭,客人后祭,如果君赐臣食,臣可以不祭。
  君以客礼待臣,臣就要祭了,但也得先奉君命,然后才敢祭。上菜以后,待食的臣子,要代膳宰遍尝各味,然后停下来喝饮料,等国君先开始吃才能吃。
  要是有膳宰代尝饮食,就不必品尝了,等国君开始吃就可以吃,但是吃饭也得啜饮以等候国君。国君请用菜的时候,就得一一尝一点,然后才能依自己的爱好来选食。凡是想吃远处的东西,必须先由近处的开始,然后才渐及远处的,这样可以避免贪多的嫌疑。如果国君还没有吃饱,侍食的臣子不敢先饱。国君吃饱了以后,臣下还要对国君劝食,但也只以三次为度。国君吃完离席之后,就把吃剩的饭酱拿出来分给随从的人吃。凡是陪侍尊者食,都不得放肆,不得吃饱。
  汉乐府《陇西行》对汉人接待宾客的情况,曾作过生动具体的描述:好妇出迎客,颜色正敷愉,伸腰再拜跪,问客平安不。请客北堂上,坐客毛氍毹。清白各异樽,酒上正华疏。酌酒持与客,客言主人持。却略再拜跪,然后持一杯。谈笑未及竟,左顾■中厨,促令办粗饭,慎莫使稽留。废礼送客出,盈盈府中趋。送客亦不远,足不过门枢。从诗中描写的情景看,当贵客临门之时,家庭主妇要面带微笑,热情地去迎接客人。客人进门以后,主客席地而坐,主妇要直起腰来,抱手当胸,俯身拜跪行礼,接着问安。然后请客人正式入席,把客人让在铺有花纹的毛毯上,就开始饮酒。席上摆好清、白两尊酒,酒尊上放着刻有花纹的酒勺,勺柄要摆向南方。接着主妇先从尊中舀好一杯酒给客人,客人要先表示谦让,主妇则再拜跪表示客气,这才主客各持一杯酒,边饮边叙谈。片刻过后,主妇便要吩咐供饭。饭毕,互相叙礼后,主妇才陪着客人缓步送出。客人出门后,主妇送至大门以内,再不远送。
  贵族们在举行宴会时,往往还伴以乐舞百戏来助兴。如山东沂水出土的一块画像石,中部刻绘着对饮的主宾,他们高举着酒杯互相祝酒。面前摆着圆形食案,案中有杯盘和筷子。主人身后还立着掌扇的仆人在小心侍侯。画像石两侧刻绘的便是乐舞百戏场景,使宴会显得隆重而热烈。又如成都市郊出土的《宴饮观舞》画象砖,中间置樽、盂、杯、勺和饮食之器。后面男女二人共席,席前置案,正在宴饮观舞。右边舞者长袖翩跃,左边一人屈身伸掌、拍鼓为节。左后二人,其一抚琴伴奏,另一人为舞者伴唱。《汉书.张禹传》说:张禹的弟子戴崇位至少府九卿," 禹将崇入后堂饮食,妇女相对,优人弦铿锵极乐,昏夜乃罢。" 可见其宴饮中有妇女对舞,优人奏乐,与画象砖所反映的何其相似!左思《蜀都赋》说:" 庭扣钟磬,堂抚琴瑟" ," 若其旧俗,终冬始春,吉日良辰,置酒高堂,以御嘉宾。金罍中坐,肴■四陈;觞以清醥,鲜以紫鳞。羽爵执竟,丝竹乃发;巴姬弹弦,汉女击节。起西音于促柱,歌江之上■历;纡长袖而屡舞,翩跹跹以裔裔。" 又好像是这个画面的描述。
  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的前室南北两耳室和中耳室,绘有许多厨炊、宴饮和进食场面,并画着管理膳馔、祭祀的共官椽史,充分反映了死者生前" 临渊钓鱼,放犬走兔" ," 煎炙齐和,穷极五味" 的奢侈生活。这座墓中画有大小厨房五个,饮食场面比比皆是。一座墓中能有这么多的厨房是已发现的汉墓中所罕见的。在各厨房灶、井附近有众多的男奴女婢,忙着汲水、涤器、加薪、切肉、酿造、击牛、宰羊、解兽、炙燔、烹饪等,正为男女主人准备丰盛的美餐,死者真算得上" 钟鸣鼎食,侍妾满前" 之家,其饮食的丰盛不亚于王侯。厨房内悬挂着兽头、鱼、肉、鸡、肺、肝、肠、雉、兔等鲜腊食物,各种肥美的肉食无所不备。厨房旁有饲养鸡、鹅、鸭等禽舍及供鸡栖的高树,以备随时宰杀和食用。厨房内陈放着釜、食案、碗、列鼎、尊、盒、钵、镬、盆、瓮、勺及满盛耳杯的厨架。食具内盛满各种各样的鱼、肉、以候迎主人享用,或男女奴仆正忙着向主人进奉酒食。宴饮时也常伴有乐舞百戏,有女艺人、男艺人和乐队为之助兴。
  河南密县打虎亭一号汉墓出土一幅宴饮石刻画,长1.53米、高1.14米。
  画面的上缘刻有垂帐,并垂有绶带,其下刻一个帐幕,帐内坐一人,似为墓主,其前刻有长方形大案,案上列有杯盘。画面右边刻四人,其居中一人,衣冠楚楚,作赴宴状。此人的左右各立一人:位于左边的一人双手棒杯;位于其右一人,以手示意,作迎宾状;其身后另立一人,冠戴衣着与赴宴者相似,尾随其后,可能是从属。画面的左边刻一人,席坐,席前刻有杯盘,其右刻二人:其中一人右手端一盘走向墓主;其身后一人,回首看席坐者。画面的下方刻参加宴饮的宾客二人,皆席坐,作答话状,其右有一仆,正在整理炉、盘、杯、樽。此人前后刻有竹笥、盆、壶诸器。画面右下隅所刻数器,图像不清,不知系何器物。从这幅画像石上所刻人物的形象可以清楚地看出:凡身躯高大肥胖、衣冠楚的楚的皆为官僚、地主的装束,他们占据画面的主要部位。而手棒杯盘的劳动人民则头戴小冠,在画幅上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
  封建统治者的阶级偏见在画面上表现得十分突出,显示着封建社会难以逾越的阶级界限。画面表现的仅是宴会之一角,整个宴会规模之大似可想见。这类宴饮图在各地出土的石刻画中比比皆是。
  有在前面大吃大喝的,就有在后面厨房内辛勤操劳的。密县打虎亭一号汉墓中还出土了一幅庖厨石刻画,原长1.72米,高0.92米,规模也很可观。
  画上共刻10人,按其操作的程序可分四组:第一组为屠宰。第二组是汲水和洗涤。第三组为烹饪。第四组是把烹调好的食物送上席面。画面的左上角刻肉架二,其上悬各种肉食;架下置牛头、牛腿各一。肉架的右侧刻一蹄足大鼎,鼎腹饰以铺首衔环。鼎裆烈火熊熊,鼎内烹煮肉食。鼎右一人,以棍伸入鼎内搅肉。鼎左一人负薪,向右作行进状,其前刻一灶,灶门可见柴禾燃烧。灶上刻有釜、甑、烟囱。灶侧一人作烹饪状。此图的右下隅刻一带架方井,其上悬有汲桶;井侧立一人,作汲水状。其旁一人,以手端盆,立于缸侧,作取水状。此人与方灶之间刻大盆一、圆形小灶一。图像中部刻有正在煮肉的大鼎。鼎左刻一勺置于瓢内,其下方刻二人,前一人端一盘,盘中盛鱼一尾;后一人端一圆案,其上置有耳杯等物。鼎右刻一人,双手伸向盆中作淘洗状。图的左下方,刻一煮肉大釜,釜下为三足炉,其腹部设有练环。
  釜右立一人,手持一曲柄勺。釜右一人作曲肢蹲坐状,一手伸向持勺者,另一手伸入盆内作淘洗状。盆前有长方形盘一、小盆一。另外在画像的空间刻各式盆缸多件。这幅画与上图联系起来组成了连环画,图上在席间端盘子的都是刚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前面大吃大喝的寄生生活与后边汗流浃背的拚力干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庖厨的规模越大,内容越丰富,越显出墓主人生前的富豪气派。同时,图上没有表现出来的宴会厅内的其它部分,以及无法表现的饮食的细节部分,都由这幅庖厨石刻画代为补充了。
  秦汉人每日进餐的次数在不同的阶层中有所不同。皇帝的进餐次数按礼制为每日四次,即平旦食、昼食、晡食、暮食。《白虎通》说:" 平旦,食少阳之始也。昼,食太阳之始也。晡,食少阴之始也。莫(暮),食太阴之始也。" 贵族的进餐次数为每日3 次,如《汉书.淮南厉王传》载,汉文帝时淮南王刘长因谋反而获罪徙蜀,朝廷特许他全家" 皆日三食,给薪菜盐饮食器席蓐" ," 肉日五斤,酒五斗".一般人的进餐次数则为每日二次,如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传食律》和《仓律》所示,大多数人都是早晚各一餐。居延汉简中" 朝三升,莫(暮)三升" 的记载和《礼记.丧大记》中" 朝一溢米,夕一溢米" 以及《汉书.晁错传》中" 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 的说法也反映了当时一般人每日两餐的情况。
  汉代人赵岐在《孟子.滕文公》的注解中认为每日两餐中的早餐称作" 饔" ,晚餐称作" 飧".早餐的时间大约将近午时,汉代人称" 隅中".《淮南子.天文训》说:" (日)至于衡阳,是谓隅中".衡阳在我国南方," 隅中" 是指当太阳运行至衡阳时,时间将至正端午时,所称" 隅中".早餐就是在这个时间开饭。《史记.项羽本纪》载,刘邦攻进关中后,欲独霸关中,项羽后至,闻讯勃然大怒,于是下令说;" 旦日享士卒,为击破沛公军。" 旦日,即指太阳刚刚出来的时辰,此时按当时习惯,本不是开饭时间,但项羽一怒之下,为了尽快进军关中,击破刘邦军队,于是立即下了提前开饭的命令。这种提前下开饭令的情况,大约不在非常情况下不会如此。晚餐除了称作" 飧" 外,也称作飧" 食" ,其时间大约是在申时,即今午后三至五时。当时人吃的晚餐多是早餐剩下的熟食,稍一加热便可。所以《说文》对" 飧" 的解释是" 食之余也".因为汉初在中原广大地区的炊具还是鼎、鬲、镬等青铜器,质地厚重,用火做饭很不容易,因此,晚饭往往只能吃早晚的剩饭。《史记.吕太后本纪》载;" 日■时,遂击产。" 当时周勃、陈平等诛灭诸吕之乱,正是利用吕产军队吃晚餐之时,猝不及防地给其以突然袭击,才击溃了吕产军队,从而夺取了吕氏军权。
  在秦代,南方的主食以稻为主,而北方的主食以粟为主。粟是黍和稷的总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粟就是产量最大也是秦人最常吃的食品。秦穆公时,晋国大旱,向秦借粮,秦" 与之粟,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另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仓律》所载,当时栎阳粮仓储粮" 二万石一积" ,咸阳粮仓储粮" 十万石一积".其中仅粟一种就分为黄、白、青三项不同加工种类收藏。秦国粟量之多可见一斑。秦人对麦的种植不感兴趣,因此,麦子的种植和食用远没有粟普遍。以至到了西汉中期,仍然是" 关中俗不好种麦" (《汉书.食货志》)。
  在汉代,黄河中下游地区以种植大小麦为最多,其次是粳稻、黍、粟;北方草原地区以种植荞麦、高粱为主;西北高原地区以种植黍、粟为主;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以种植水稻为最多。这种因地理气候的差异而形成的几个不同作物区,至迟在西汉时期就已经形成了。各作物区种植的主要谷类成为各作物区人民的主食来源。
  汉代的饼是面食的通称,凡以面粉加工的食品,在汉代都是以饼为名。
  各种饼的区别,往往由其加工方法或附加原料来确定,如蒸成的馒头和包子等叫蒸饼,水煮的面条和面块等称为汤饼,烧成的大饼叫烧饼或炉饼,油炸的叫油饼,加有芝麻的叫麻饼等。古籍中有关饼的记载首见于《三辅旧事》。
  汉代人所食面饼,最常见的当为汤饼和蒸饼。汤饼为水煮的面片和面团,或者是将蒸饼掰碎后再煮而成,现在的陕西人称为" 泡馍".当时的蒸饼未经发酵,食后不易消化。由于汉代以前中国就有了不下五千年历史的蒸食技术,所以面食很容易发挥甑蒸的长处而得以迅速发展,馒头便成了北方人的主食之一,尤其是南北朝时掌握了发酵的技术以后更是如此。有人认为,这个传统直到今天仍然是中国与西方饮食相区别的因素之一。西方蒸技晚出,烤技发达,同样是面食,西方却以烤法见长,制出了面包。这一蒸一烤,甚至可以看作东西方饮食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汉代的平民当然没有太多的机会吃饼,依然要按更古老的" 粒食" 传统,把麦子等谷类直接做成饭和粥来吃。这不仅省却了繁杂的加工程序,而且能充分利用谷类,可以连带麦■皮食用。难怪一些官吏为了标榜自己清俭的节操,也时常吃麦饭,史籍上往往还作为美谈加以记载。已佚的谢承《后汉书》说:" 左雄为冀州刺史,常食干饭;司马苞为太尉,常食漉饭;李固为太尉,常食麦饭。" 当官吃麦饭,有时还会受到赞扬。如孟宗在御筵上作呕,吐出了上顿所吃的几粒麦饭,使皇帝感到十分惊讶,连连叹道:" 至德清纯如此!" 名士井丹也好以麦饭为常食,有一次到权贵阴就家中作客,阴就命人以麦饭葱叶相待。不过这次井丹却一反常态,偏要了盛馔享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常见的饭有麦饭、粟饭、稻米饭等。麦饭即大麦米所做之饭。《南齐书.刘怀慰传》载:刘怀慰任齐郡太守时,郡中有一人送一斛新米为他。刘怀慰拿出自己所食的麦饭对他说:" 旦食有余,幸不须此".《梁书.武帝纪》载,萧衍父亡,其在服期之内不吃稻米,只吃大麦,每天只吃两溢。魏恶南北朝时期所见之饼,种类繁多,《晋书.何曾传》载:" ……
  每燕见,不食太官所设,帝辄命取其食。蒸饼上不拆作十字不食。" 《荆楚岁时记》载:" 六月伏日,并作汤饼,名为辟恶饼".《齐民要术》中有" 作烧饼法" :" 面一斗,羊肉二斤,葱白一合,豉汁及盐,熬令熟,炙之,面当令起。"
  3.居住习俗
  居住是社会风俗的重要环节和表现形式。从文献记载看,这一时期的住宅上承春秋战国,变化不是太大,体现出某种相对的稳定性,正是所谓" 两汉堂室犹存周制" ," 东汉末期建筑犹未尽变旧法" ,所以有人在论及这一时期居住状况时,往往以主要是反映春秋时期居住状况的《仪礼》的有关记载为依据。但《仪礼》所反映的情况具有阶层与空间的局限性,它主要涉及的是士大夫阶层住宅中的有限空间,即" 《仪礼》所言进退揖让之节,仅限于门堂房室之间,后儒绎经为图,其言宅第亦止於门、寝二者。然此特大夫、士住宅之一部耳,决难概其全体。何者,一家之中,有父子,有兄弟,父子兄弟又各有其配偶,子息繁滋,非东房、西室所能容。而厨、厕、仓、厩、奴婢之室,又皆生活所需,势所必具,决难付诸阙如。凡此数者,其配列结构之状,无关昏丧诸礼,皆十七篇所未言也。故昔儒据礼经释门寝,其劳固不可没,居今日而治建筑历史,则难举门寝而忘全局。且住宅者人类居住之所托,上自政治、宗教、学术、风俗下逮衣服、车马、器用之微,罔不息息相关,互为因果。自应上溯原始居住之状以穷其源,下及两汉宅第以观其变,旁征典章器物以求其会,而实物之印证,尤有俟乎考古发掘之进展,未能固步自封,窥一斑而遗全豹焉。" 因此,在论及这一时期居住状况时,应将文献记载与考古材料有机地结合起来。近年来在秦汉考古发掘中所发现的大量遗址、画像砖、画像石、陶屋及其他随葬品等,为我们全面而正确地认识这一时期的居住状况提供了丰富的形象资料。这些资料既涉及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也涉及室内装饰和家具;既涉及不同民族和地区的居住状况,也涉及不同阶层如皇帝、官僚、地主、平民等的居住状况;既涉及住宅整体结构方面的庭院式、楼阁式和干栏式等,也涉及住宅木架结构方面的穿斗式、抬梁式和井榦式等。以下择其要者进行介绍。
  (1)干栏式住宅
  " 干栏" 即考古学与民族学中所谓" 栅居" ,一般用竖立的木桩(柱)
  构成底架,建成高出于地面的居室。过去只在出土的铜鼓图案中得见有干栏的图案。干栏的历史记载最早见于《魏书》和《北史》。现在在汉画像石、画像砖里得到典型表现,时间上早于《魏书》、《北史》,形式上比铜鼓图案更为逼真,是民族史上的珍贵资料。干栏式建筑的历史渊源由来已久。考古学资料表明,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出现了干栏式建筑。《北史.蛮僚传》说:" 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 干栏'". 说明它是从远古的巢居方式演变而来的。云南民间传说《山树神的故事》一书说,远古之时洪水泛滥,很多人无路可逃,被凶猛的山洪吞没了。但曾有几家傣族人因巢居于大树之上而幸免了灭顶之灾。可见能防山洪也是干栏的独到之处。加之木构建房的工期短、造价低,山区木材就近易得等原因,所以它受到南方、西周地区民族喜爱,代代想传,在部分山区延续至今。
  从广州汉墓出土的汉代陶屋看,当地的干栏式住宅的结构比较简朴,其平面布置都有一定的局式。结构分上下二层,底层四周用矮墙围绕,构成一个方形的" 基座" ,有的施以斗拱,正面安设楼梯,供登降之用,整个底层都是用作饲养家畜的圈栏,有背面墙根处多数都辟有一个窦洞,以便牲畜进出。这种结构比在四川汉画像砖上所见下层只有支柱而不用围墙的栅居式房屋,在使用上是较为进步的。上层的面积约占底层的三分之二,高架于" 基座" 的前部,其平面分为横长方形和曲尺形两种,屋顶采用悬山式,正面开门,屋背有小窗。门的位置以居中者多,也有偏于一侧的,门旁还有直欞和菱形的窗穴,这是广州出土的两汉陶屋、陶仓中最常见的一种窗槅形式。
  西南地区值得提及的是四川省内江市东汉崖墓画像石上所表现的干栏式住宅。内江位于川南,秦汉时属" 西南夷" 边沿之地,又处于巴蜀两地接合部位,居住的少数民族特别多。由于炎热、多雨潮湿,为了通风、采光和防兽、防盗,利用当地丰富的竹、木资源,构筑成楼下架空的干栏式房屋。如今云、贵地区瑶族、傣族的竹楼,苗族的" 吊梯" 等皆具干栏特征,是古代干栏的标本。其楼上面设有宽敞的前廊,是为了扩大使用空间,增加采光,有利于通风散热。走廊后面为" 祭所" 和" 寝" 室。楼下架空,对防潮湿、防兽、防盗等有益。
  对于干栏的地方民族特点、建筑形式及其优越性能,古人早已作过考查,古文献上不乏记载,如《旧唐书.南平僚传》认为,南平僚住地" 土气多瘴疬,山有毒草及沙虱蝮蛇。人皆楼居,登梯而上。" 《西南风土记》认为,西南地区"其地下僚上雾,四时热毒,民多于水边构楼从居".宋代《岭外对答》认为,南方岭南山庄农舍" 上设茅屋,下豢牛棚,棚上编竹为栈,……
  考其所以然,盖地多虎狼,不如是则人畜不得安".至明代,新都杨慎(升庵)在《送协三峰公韶(内江人)守大理》一诗中,也曾言及" 南荒瘴疬".可见当地人构筑干栏从居,势在必然。
  内江民居干栏图一般为高浮雕,分布在墓门、内壁及石函、石棺上面,均为仿木构架,抬梁结构," 吊脚楼" 形式。楼分上下两层,下部采用架空的构造,用竖立的木桩承托整个屋顶和楼层,楼下是空的,仅置一梯,其四面无遮拦。楼上为居室,门、窗显然。从画像石的画面上看,内江的干栏式住宅具有以下七个特点:
  ①屋顶上为凹曲形屋面,有起翘的屋角。有的屋面似锯齿形,有的为悬山式顶。屋脊正中饰凤凰,两侧屋顶上有天窗。有的覆盖筒瓦,圆形瓦档,正脊很短,屋面做成上、下两迭形式,这是汉代庑殿式顶的重要特点。
  这些干栏式住宅已普遍采用了中原、成都地区流行的斗拱技术,增加了屋檐挑出宽度。这对于楼上前廊的构筑、采光、防雨有利。斗、栌斗、一斗二升斗拱、一斗三升斗拱及曲形斗拱等,图上均有反映。
  ③在群体建筑中,不同民族风格、各具特点的干栏式、楼阁式、双阙、平房、斗拱等协调组合为院落,排列有序,构图匀称,气势宏伟,表现出四川汉代建筑设计、建筑技术的高水平及庄园面貌,也反映出内江各民族之间在建筑技术上的交流与合作。这类" 甲第" 不可能是一般庶民之宅,只有"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 的地主官吏才有能力建造。图上的双阙为门阙,是封建礼仪的装饰性建筑,也是权势地位的象征。
  ④东周以来流行的高台基到汉代已经变得低矮了。从上述东汉干栏图上看,其楼下支撑柱的下端似乎是直接埋在地下的,不出柱础和台基,因它的楼下三面无遮拦,不住人,省去费工费时的台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把楼下支撑柱深埋于地下,同样能保证干栏稳固。
  ⑤内江近年发现两具东汉房屋造型(似殿宇)画像石棺,十分美观,为仿木构干栏式房屋造型石函。屋面(函盖)做成上下迭形式,似重檐,表现出汉代庑殿顶的特征,上盖筒瓦,饰圆形瓦当。石函身前两侧饰栌斗,呈对称状。函部部架空,用柱承托函身。把石棺刻造成干栏民居形状,可能是墓主人生前住宅的真实写照,反映出葬具的地方民族特色。
  ⑥楼上一般均为四柱三开间,看不出筑有" 前廊".有的楼上左侧为横长方形窗,有男女二人站立窗前远眺、私语,中为一门,一妇人侧身而立,右为壁。这同古文献上记载的" 人皆楼居" ,楼上为" 祭所" 与" 寝" 是一致的。
  ⑦楼梯是干栏的主要构件,因人们住在楼上,必须" 登楼以上".梯置楼层下,倾斜度约30至35度,其形状有三:一曰独木梯,在某些少数民族家中至今尚存,用较大的木料做成,制作简单,经久耐用。二曰双沿梯。三曰转角梯,一般是由于楼层较高,为降低梯的倾斜度才采用的。
  在属于北方地区的江苏铜山也发现了一幅刻划干栏式建筑的石刻画,这是在众多的徐州石刻画建筑图像中唯一的有关干栏式建筑的画面。从画面上看,住宅下用柱子、栌斗和一斗二式斗拱架空。这座干栏式建筑估计不会像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那样因多瘴气、毒蛇、毒虫而建造的,该建筑物的位置可能临水或者就在水面上。总之是为富豪们追求享乐而设计建造的。
  (2)住宅附属设施
  这一时期住宅的附属设施很多,常见的有厕、井、仓、灶、牛牢、马厩、羊圈、猪圈、狗圈、鸭栏、鸡埘等。以下主要介绍一下厕所与猪圈。
  这一时期的厕所与猪圈常常连在一起。如《汉书.燕刺王刘旦传》:" 厕中豕群出".师古曰:" 厕,养豕溷也。" 《汉书.酷吏列传》:" 郅都侍上,贾姬如厕,有野彘入厕,上目都击之,都不往,上欲行,都伏谏曰:一姬死复一姬进,上虽自轻,奈太后宗庙何.太后闻之赐都金".正是因为厕所与猪圈连在一起,听以吕后将戚夫人的手脚砍掉后,使其居于厕所,称之为" 人彘".从近年来出土的陶厕模型和其他考古材料看,汉代厕所的式多种多样,具体反映了当时不同地区的建筑风格和人们生活习惯的差异。
  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①圆或椭圆形猪圈上架空构筑厕所。这种厕的下部通常是一个由圆或椭圆形围墙(围栏)构成的猪圈,围墙上多有扩檐以保护墙壁,圈内常附有陶食槽和陶猪。厕所均架筑于猪圈之上。依其构筑方法不同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在猪圈围墙的圆周向外凸出一部分做为厕所的基座,上筑厕房。
  如河南灵宝张湾东汉墓所出的一件屋顶为四角攒尖式,一侧墙上开门,门外是一个便于人上下的斜坡道。厕房内地板上有一长方形便坑,下通猪圈,粪便可落入圈底。
  第二,厕所底部一端架于猪圈墙上,一端在圈内底部。例如湖南长沙小林子冲东汉墓所出的一件厕所为硬山式屋顶两面坡,山墙上开一小窗以利通风。厕房内地板上也有一便坑下通猪圈,圈内还有一只母猪哺乳着一群猪崽。
  ②基本结构和第一种类型大致相同,不过猪圈的围墙或围栏的平面为长方形。厕房也建筑的更讲究些。同样可以分两种形式:
  第一,在猪圈的一角凸出一部分,三面筑围墙一面向猪圈敞开,上建平台,台上修厕房。例如北京怀柔城北东汉墓所出的一件猪圈四周围以栅栏,在一角凸出的平台上建厕所,厕所周围平台为悬空的回廊,门前斜坡道有扶栏。
  第二,在长方形猪圈的一端横搭以板,成为平台,平台三面架在猪圈围墙上,厕所在平台一端,例如河南济原旧涧沟西汉晚期墓出的一件。
  ③在长方形猪圈的两侧或对角建两座厕所,大概分男女厕,分为两种形式:第一,长方形猪圈两侧对称起造两座形制完全相同的高台厕所,如湖南长沙伍家岭所出的一件,两座厕所之间的猪圈后墙上搭建檐棚,应为猪舍,猪圈前墙正中开一洞作为猪的出入孔。两座厕所均有便坑分别下通猪圈,并在各自门前筑有台阶。
  第二,长方形猪圈的一对对角上起造两座形式各异的厕所,如山东东平王陵山汉墓出土的一件猪圈三面围墙一面为一平台,平台一端是台阶,一端是一硬山式厕所,另一厕所建在猪圈右边靠墙的平台上,仅有矮隔墙,无顶,很简陋。两厕便坑皆通猪圈,其中简陋些的可能是男厕。
  在这一形式的陶厕中有一件堪称精品,为河南南阳杨官寺汉画像石墓所出。陶厕稍残,大部分保存完好。平面方形,后半部墙加高,上作敞棚悬山顶,顶有天窗可通风以散发臭气。前半部围墙成院,院与敞棚间有一道纵隔墙,分为左右大小两部,左院与棚之间有一道矮墙,墙偏左一小门相通。前院中间为一方形空地,周围铺设印有斜菱纹的方砖。敞棚内右后角为一厕,便坑设一台上,前有尿槽,下为粪池,旁有台阶。右院与敞棚间也作隔墙,隔墙作镂孔栏棚状。敞棚内为猪圈,前院后右角也作一有台的便坑,下为粪池。两厕所的便坑粪池皆与猪圈相通。这件陶厕底部通长42厘米,宽33厘米,前墙高16.8厘米,敞棚高36厘米。在这个墓里出陶厕的附近还出一陶槽及陶猪,槽当为猪食槽,二者应为原猪圈中的东西。像这种在一个厕院内并列着形制各异的两个厕所无疑是男女分用的。这件陶厕所结构复杂,制作精细,在所有出土陶厕中是罕见的。
  ④厕所附属于陶屋,和居屋组合成一套完整的院落。根据陶屋形式的不同分为四种形式,这里不再详述。
  ⑤复钵或复筒状猪狗圈,顶部开便坑。如湖南长沙汉墓出土的一件" 复碗形猪圈" ,像一只反扣的平底钵,在周壁镂刻出整个竖长窗和一个小门洞,顶部开有一长方形洞即为便坑。又如江西南昌东吴墓出土的" 狗圈" ," 与陶狗陶井同出于棺之右侧,筒形,壁上开斜长方形门平底,底上开有椭圆形孔".实际上反扣过来也是类似复钵形的厕所,椭圆孔即便坑,下通狗圈。
  陕西省旬阳县于1976年至1987年,陆续出土了三组汉代厕所与猪圈合一的陶制模型,这三组陶制模型中的猪圈形状,分别为刀把形、条盘形和椭圆形,生动地展现了汉代汉水中游地区居住习俗的一个重要侧面。张沛先生撰有《陕西旬阳出土的汉代陶溷厕》一文,论述较详,并附有图片,可以参看。
  汉代的厕所也有与猪圈分开而单独建造的。如山东沂南画像石中的一处厕所为架空的干栏式建筑,上部是厕所,下部是粪池,四周围以栏干,栏外环以砖铺的道路,再往外立着大水缸,还有做溺器用的虎子和盛粪便用的行清,旁边有位持帚的妇女正在打扫。
  广州出土的汉代陶楼院的特点是把各种用途的房屋紧凑地组织在一起,其厕所应位于屋内。一般说来,住宅平面属曲尺形的,后侧的长方形小室就是厕所,而住宅平面为横长方形的,厕所就附近在屋内的一侧处。
  (3)家具
  这一时期仍保持商周以来席地而坐的习惯,因此几、案、床等家具都比较低矮。后来,随着床、榻、胡床、小床等的出现,人们在继续席地而坐的同时,也在床、榻上就坐,这种坐法称为" 跪坐".有人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居住方面最能体现时代特点和习俗变化的要属坐卧具的发展,不仅坐卧具备自朝着专门化的方向发展,而且人们的坐姿也开始变化。
  这一时期的几、案外形不一,上面大多涂有黑漆或红漆,并绘制出各种精美的花纹,少数还在表现施有浮雕。它们与汉代精美的漆器杯、盘、尊、壶风格大体一致。汉代的案比先秦的长些。有的还做成重叠的二层案,好放更多的器物。食案则多做方、圆二形。前已述及,此处不赘。
  汉代的小坐具是枰,它比较矮,枰面为方形,四周不起沿。它和大小与之相近的食案之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足的形状:食案之足接近细圆柱形,而枰足的截面呈矩尺形,足间呈壶门形,比食案更能承受重量。《释名.释床帐》;" 枰,平也;以板作之,其体平正也。" 枰上只可坐一人,所以也称独坐。
  《埤苍》:" 枰,榻也,谓独坐板床也".《释床帐》也说:" 小者曰独坐,主人无二,独所坐也。" 河北望都一号东汉墓壁画中有独坐板枰的人像。不过枰除板制的外,也有石制的。河北刑台北陈村西汉刘迁墓、定县八角廊西汉刘修墓中均出土过石枰,后者还装有铜足。
  比枰大些的坐具为榻。《释床帐》:" 长狭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这里说榻狭而卑,是和床对比而言。服虔《通俗文》:" 床三尺五曰榻,板独坐曰枰,八尺曰床".以今制折合,则榻约长84厘米,床约长192 厘米。
  河南郸城出土的西汉石榻,有" 汉故博士常山大博王君坐榻" 刻铭,长87.5厘米,与《通俗文》所记长3.5 汉尺之数字极为接近。这种长度的榻当然不能卧,只能坐,如《高士传》说管宁" 常坐一木榻,积五十余年,未尝箕股,榻上当膝处皆穿".榻也以一人独坐为尊。《世说新语.方正篇》刘注引《语林》:" (杜)预征吴还,独榻,不与宾客共也。" 《排调篇》:" 刘尊祖少为殷中军所知,称之于庾公。庾公引见,坐之独榻上。" 这些史料的时代虽稍迟,但与汉制应无大异。二人共坐者,则称合榻。《三国志.吴志.鲁肃传》:" 合榻对饮".《诸葛融传》:" 合榻促坐。" 汉画像石上出现过二人坐一榻的图像,应即合榻。至于南北朝时多数人共坐之连榻,汉代似乎还未出现。
  榻除了主人自坐休息外,还用于待客,如《后汉书.徐稚传》:" 陈蕃为太守,不接宾客,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又用于见吏,如徐州十里铺东汉画像石中,一地方长吏端坐榻上,三个小吏模样的人,双手执笏恭敬地跪拜于前。宴饮时,榻更为常设,或主人自坐,或与贵客共坐。辽阳棒台子二号汉墓宴饮图中,男女主人即各坐一榻,中间设食案,榻上还施以幧帐,一边咭   疲   槐咝郎透栉*。另外,还有一种特小之榻,配以榻登,用于登大床。《释名》:" 榻登施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床也" ④。
  床比枰、榻都大,兼供坐、卧。一般为木制。《御览》卷七○六引《后汉书》:" 羊茂为东郡太守,夏日坐一榆木板床。" 也有石制者,望都二号东汉墓所出石床,长159 厘米、宽100 厘米、高18厘米,可容一人卧息。在汉代,床是比榻规格更高的家具,如《风俗通义.愆礼篇》:" 南阳张伯大,邓子敬小伯大三年,以兄礼事之。伯卧床上,敬寝下小榻,言常恐、清旦朝拜。" 大床常在一侧设屏、背后设扆,合称" 屏扆".山东安邱画像石与辽阳棒台子屯东汉墓壁画中均有其例。
  汉代人在床、榻上的坐姿,接近于现代通称的跪姿,因此,坐久了会感到累,所以有时要隐几而坐,膝纳于几下,肘伏于几上;这种几被称为凭几,其几面较窄,一般在20厘米左右。西汉时的凭几面常微向下凹曲,还接近战国时的式样。山东临沂金雀山一号西汉墓出土的此式凭几,几面两端雕成兔首状,颇为别致。东汉凭几的几面多为平板,有的装四条栅状足,有的只装一条曲足,这两类凭几的使用情况,在画像石上都能看到。满城一号西汉墓中的漆凭几,木质部分已朽失,但存有鎏金的铜几足,其上部装合页,使几足可以向内折叠。古乐浪出土的一件漆凭几,几足有上下两层,下层几足可撑开也可折入,从而可以调节几的高度,结构很精巧。在冬季,几上还加铺织物,如《西京杂记》卷一:" 汉制,天子玉几,冬则加绨锦其上,谓之绨几。……公侯皆以竹木为几,……不得加绨锦。" 马王堆一号汉墓的遣册中记有" 索长寿绣机巾一" ,长寿绣比绨锦更高贵,可见《西京杂记》所记并不完全准确。汉代通行跪坐,箕踞和垂足坐往往引起人们的反感。江苏铜山耿集发现的一块画像石,刻出一执刀人垂足坐于凭几之上。这是一种无礼的姿势,在当时十分罕见。
  榻上、床上和室内地上就坐之处一般都铺席。席大多以蒲草或蔺草编成。
  《急就篇》:" 蒲蒻蔺席" ,注" 蒻" ,谓蒲之柔弱者也。蔺草名也,亦莞之类也。蒲蒻可以为荐,蔺草可以为席。" 荐,即长卧席。《汉书.文帝纪》载,文帝" 以莞蒲为席" ,以示其俭。又《东观汉记》载:" 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遣策中载:" 莞席二,其一青缘,一锦缘。"实际则出土莞席四件,完好的有二件,一件长219 厘米,宽81厘米,另一件长222厘米,宽82厘米,席边均用黄绢包缝,边宽20厘米左右。竹席或称为床第,其精细的称为簟。《东观汉记》:" 殇帝诏有荏弱平簟。" 又《西京杂记》:" 会稽献竹簟供御,世号为流黄簟。" 宁夏银川平吉堡汉墓中出土的竹席,为民间样式。其色灰,席纹作人字形,用薄蔑片编制而成。
  除上述草席和竹席外,还有一种缀以兽皮的精席。《释名》:" 貂席,连貂皮以为席也。" 又《西京杂记》:" 昭阳殿设缘熊席,毛皆长一尺余,眠而拥毛自弊,望之者不能见也。坐则没膝其中,杂薰诸香,一坐此席,余香百日不歇也。" 坐席之礼也有一定规矩,尊者必有专席。家庭中为长辈设专席,讲堂上为老师设专席,而宫廷中则为帝王及皇后布专席。朝会时,为了优礼功臣耆儒,常常也设专席。《后汉书.王常传》:" 王常为横野大将军,位次与诸将绝席。" 又《张禹传》:" 张禹为太傅,尚书,邓太后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与三公绝席。" 东汉时,为了提高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等决策和监察官员的地位,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起,朝会时皆专席而坐,所以京师号为" 三独坐".席铺在地上能够移动,安富尊荣的贵族绅士可累坐八九层席。在学校中,讲学时每人坐一席,但主讲人讲得入情入理,驳倒别人学说的时候,就可以夺人之席。如东汉学者戴凭解经不穷,可以重坐五十余席(《后汉书.戴凭转》)。至于一般的寒士,如薛则就" 坐无完席" 了。
  汉代并不流行垂足高坐,所以这时似不应有桌、椅等家具。然而实际上,汉代虽然无椅,却已产生了雏形的桌。河南灵宝张湾二号东汉墓出土的一张绿釉陶桌,上置一圆底小罐。从其足和面的比例看来,这是一张较高的小桌。
  但陈增弼先生认为这不是小桌,而是" 一件与灶台配套使用的厨房中摆放烹调味品的灶边小案".只是由于陶桌是明器模型,所以它所代表的实物的尺寸难以确定。四川彭县出土的市场画像砖上的一张方桌,桌前之人与桌之人在进行交易,桌的高度可以通过人的体高间接推知,所以可以被确认。这张桌子的桌腿间无撑,形制较原始,但已与敦煌莫高窟35窟唐代壁画中的方桌十分接近了。
  供贮藏用的家具有厨和匮。《论衡.感虚篇》又《是应篇》谓燕太子丹质秦求归,秦王提出的条件中有:" 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归。" 这里所说的厨当指贮物之厨。西周青铜方鬲之座常在正面设两扇门,门上铸出守门之刖者。此风可能为后世之厨所沿袭,厨门上也饰有刖者木像,所以说:" 生肉足".《晋书.顾恺之传》:" 恺之尝以一厨画,糊题其前,寄恒玄。" 也应是此类厨。辽阳棒台子屯东汉墓壁画中有大厨,厨顶作屋顶形,一女子正开厨门取物,可见其中贮有黑色之壶。日本奈良法隆寺所藏7 世纪制作的玉虫厨子,厨顶仍作屋顶形,还沿袭着这一制度。与厨相比,匮则用以贮存较贵重的物品,如《楚辞.七谏》:"玉与石其同匮兮。" 《汉书.高帝纪》;" 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 山东沂南画像石中有其图像,河南灵宝与陕县刘家渠汉墓皆出土过陶匮,这些陶匮宽窄高低的比例十分协调匀称,直到唐代其造型仍无多大变化。
  4.婚姻习俗
  婚姻是男女结合为夫妻关系的一种社会现象,它在许多方面体现了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地域范围的礼俗,所以婚姻也是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时期的婚姻不仅在秦汉风俗中是不可缺少的环节,而且在整个中国婚姻史上的地位也十分引人注目。尽管它在某些方面继承了前代的传统,但尤其重要的是它在更多的方面开创了后代的先河。有关这一时期婚姻的文献资料和考古材料相当充足,这一时期婚姻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多彩,有时甚至使人眼花缭乱。这里只拟就婚姻形式略加描述。
  婚姻形式即嫁娶方法,是单偶婚阶段所特有的。这一时期除了注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婚外,主要还有以下14种婚姻形式。
  (1)掠夺婚
  掠夺婚又称抢婚、劫婚,是男子通过掠夺方式获取女子为妻的一种野蛮的强制婚姻类型。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公社的妻从夫居过渡的时期,在人类早期婚姻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有人认为,在父系氏族公社的族外婚时期,男子必须在本氏族以外寻求妻子,但某些女子却不愿意离开本氏族而嫁到外氏族。既然一方必须娶,而另一方不愿嫁,那么只能依靠掠夺的形式来完成婚媾。
  从目前所见的某些古典文献看,《易经》屯爻辞六二载:" 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寇" 与" 婚" 在这里同时出现,说明当时的婚姻与掠夺有关。
  梁启超曾对此评论说:" 夫寇与昏媾,截然二事,何至相混.得毋古代昏媾所取之手段与寇无大异耶!" 《易经》屯爻辞六四:" 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上六:" 乘马班如,泣血涟如".这种男子骑马奔跑、女子悲愤泣血的记载,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掠夺婚的情况。《说文》载:" 礼,娶妇以昏时,故曰婚。" 娶媳妇之所以要在夜晚,是因为掠夺婚在夜晚进行比较容易成功,《仪礼.士昏礼》载迎亲时的情况说:" 主人爵弁,纁裳缁袘,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 说明新郎的礼服、从者的衣服和车子的颜色等都是黑色的,一切都与黑夜相协调。《礼记.曾子》载:" 孔子曰:' 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女方之所以三夜不熄灯,是因为家中女子被抢走而昼夜思念;男方之所以三天不奏乐,是因为怕女方闻乐声前来抢回女子。《礼记.郊特牲》所记载的" 婚礼不用乐" 和" 婚礼不贺" 恐怕也具有相同的意义。
  这一时期前后的掠夺婚从其性质以及具体的掠夺方式或原因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①通过战争的掠夺。如晋献公征伐骊戎而掠夺骊姬成婚,曹操攻破邺城而掠夺袁熙妻给儿子曹丕成婚。
  ②依靠权势的掠夺。如卫宣公和楚平王皆强夺自己的儿媳成婚,三国吴孙皓强夺冯纯妻入宫封为左夫人,唐玄宗强夺儿媳寿王妃杨氏入宫封为贵妃。
  ③因其他原因的掠夺。如春秋时,郑国某商贩在至晋国的途中遇到一起迎亲的,他竟然掠夺新娘为妻。南北朝时,高乾向崔圣念女求婚,崔氏嫌他无权无势而拒绝,结果高乾与其弟高昂共同将崔氏女掠夺至野外,于是高乾与崔氏女" 野合而归".边疆地区的乌桓族也盛行这一婚俗。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载,乌桓族的婚俗是:先掠女子同居,半年或百日之后,送牛、马、羊至女家作为聘礼。然后男子随女子至女家,给女家服役一二年。之后,女家送一份厚礼给女儿,包括双方住宅、结婚用品,均由女家负责。乌桓族的这种婚俗具有多元性,它既是掠夺婚的形态,也有服役婚的内容。
  (2)转房婚
  转房婚又称" 收继婚".寡妇改嫁给原夫亲属的婚姻形式。分为两种类型:
  ①平辈间的转房婚,即" 夫兄弟婚" ,又称" 妻兄弟婚" ,是原始社会群婚制的残余。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中,女子出嫁后被视为夫家的财产,因此寡妇必须留在夫家内转嫁。在许多民族中广泛流行,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认为,世界民族的三分之二行此婚姻形式。还有的民族甚至允许兄健在时弟与嫂同居,称作" 先行夫兄弟婚".中国的哈萨克、达斡尔、鄂温克、独龙、景颇、傈僳、毛难、赫哲、哈尼、布依、怒、苗、壮、黎、彝等族也行此婚姻形式。
  ②非平辈间的转房婚,如侄可收娶婶母或伯母,子可以收娶父妾。《括地志》载:夏桀死后," 众妻" 被其子■鬻收娶。《左传》载:卫庄公死,姬妾夷姜被其子卫宣公收娶;卫宣公死,姬妾宣姜被其长子昭伯收娶。晋献公与晋惠公也都收娶过父妾。郑文公收娶过婶母。隋唐之后转房婚到处可见。
  汉代的匈奴、乌桓、西羌都实行这种婚俗。如《史记.匈奴列传》:" 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取其妻妻之。" 汉与匈奴和亲后,凡宗室女子嫁于匈奴单于为阏氏者大都无法逃脱转房婚的厄运,即使象积悲怨于后宫、主动要求远嫁呼韩邪单于的王昭君也不例外。当呼韩邪单于死后,她担心按照匈奴婚俗被转房于单于子,曾上书成帝要求返回故土,而成帝却不许,勒令她" 从胡俗".她无可奈何只好再嫁呼韩邪单于长子为阏氏。西域的乌孙也实行转房婚。汉武帝时,江都王刘建的女儿细君作为公主嫁给乌孙王昆莫为夫人。后昆莫要把细君嫁给自己的孙子岑陬。公主不听,上书武帝,武帝令其从俗。细君只好委曲求全,嫁给了其孙。《后汉书》载:西羌" 父没则妻后母".《三国志.乌桓传》引《魏书》:"乌桓者,东胡也。……父、兄死,妻后母,执嫂。" 《晋书.西戎传》:" 吐谷浑……父卒,妻其群母;兄亡,妻其诸嫂。" 《隋书.西域传》:" 附国者,蜀郡西北二千余里,即汉之西南夷也。……(父、兄死)妻其群母及嫂;儿、弟死,父、兄亦纳其妻。" 汉代少数民族其所以大都实行转房婚,其原因正如《史记.匈奴列传》中所解释的:" 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恶种性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 这些少数民族以流动性极大的畜牧业为主,而牧畜作为活财产是极易失散的,为了确保本族财产和血缘关系不出问题,便必须把妇女看成家长的活财产,让子弟以直接资格继承他们父兄的财产。
  (3)逆缘婚
  这种婚姻形式表现为" 妻姐妹" 或" 夫兄弟" ,是对偶婚的一种残留形式。汉代宫廷中妻姐妹的现象颇多。如汉景帝的王皇后与妹妹先后入宫,双双嫁给景帝,俱得贵宠;而体轻如燕、能作掌上舞的赵飞燕,也是姐妹同嫁成帝,专宠汉宫十余年,深得成帝爱幸,贵倾后宫;东汉时马严曾上书明帝,请纳马援三女;明帝后又纳阎章二妹为贵人。终汉之世,这类婚嫁形式在上层社会中较为多见。那时,不仅姐妹同入掖廷,还有长辈与晚辈同入后宫,同嫁一人的。如顺帝永建三年(128 年)梁商之女梁纳和姑姑同入汉宫,俱被立为贵人。再如蜀后主刘禅,先娶张飞长女为皇后,不久皇后去世,刘禅又娶张飞次女为皇后。
  汉代除妻姐妹的形式外,还有共妻制也属此类婚姻形式。如汉宣帝时,燕代间有" 三男共娶一妇,生四子。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乃致争讼。" 或者" 宾客相过,以妇待宿"." 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而九江郡一带,竟有淮南王令" 异国中民家有女者,以待游士而妻子" (《汉书.地理志》)的怪事发生。
  (4)童养婚
  这种婚姻形式一般有两种情况:①男家有儿子后抱养或买进别家幼女为养女,达到婚龄后与本家儿子成婚,养女转为儿媳;②男家婚后暂无儿子,先抱养或买进别家幼女为养女,待生子并达到一定年龄时再将养女转为儿媳,这又叫" 等郎婚" ,有的养女至10多岁才等来" 郎" ,如果始终等不来" 郎" ,则男家将养女出嫁。
  这一时期的童养婚在汉族中为数较少,而在少数民族中颇为流行。《三国志.东沃沮传》注引《魏略》载,当时东沃沮族(即今朝鲜族)的嫁娶之法,是在女孩10岁之后许配于人,由男家迎至家中,待其长大成人到了结婚适龄期,将其送回娘家,再举行成婚仪式。这种婚姻形式带有极大的剥削性和强制性,到了后世被汉民族所吸收。
  尽管童养婚具有节省结婚费用、增进婆媳和夫妇之间感情的功能,并可满足某些人的迷信需要:认为童养媳的第一胎会生男孩,这有利于传宗接代。
  但因其属于包办婚,所以这种婚姻的当事人多不幸福,而且由于童养媳多为廉价买来的劳动力,地位很低,不仅担负繁重的家务劳动,还常要遭受体罚。
  所以后来有首安徽歌谣唱道:" 养媳妇,到灶边,心中有苦赛黄连,骂声恶婆老不死,养媳妇受苦到哪年." 还有首歌谣唱道:" 养媳妇,实在苦,淘米拎水爬滩坨,冷粥冷饭吃一肚,挨打挨骂真正苦。" (5)交换婚
  交换婚是两家互以异性家属交换婚配的婚姻形式,具体表现类型主要有二:
  ①对称交换婚。其中又可分为三种:第一,对等交换婚。某男子用自己的一位姊妹为自己换来新娘,而这位姊妹嫁给新娘的一位兄弟。
  第二,三角交换婚。某男子娶某家一位女子为妻,作为交换,他不是把自己的一位姊妹嫁到妻子家,而是嫁到第三家,但这家与自己和妻子皆无血缘关系。
  第三,多边交换婚。指交换婚是在三四家或更多的家庭之间进行。
  ②形式交换婚。其中也可分为三种:第一,同期交换婚。指参加对等交换婚的两家要同时举行婚礼仪式。
  第二,信用交换婚。如果新郎暂时没有适龄的姊妹或其他女性亲属作为交换,也可许诺将来给女家一位女子。
  第三,任意交换婚或优惠交换婚。某男子娶一位新娘,有条件时向女家还一位女子,无条件时可以不还。
  一般而言,上层社会的交换婚主要着眼于政治,是政治利益的需要;下层社会的交换婚主要着眼于经济,是因为双方皆负担不起大量聘礼,交换婚可相互节省一些钱财。秦汉史籍中所载的交换婚主要是上层社会的,如《汉书.郑崇传》云,高密大族郑崇与王家世代婚配,互为嫁娶,成为交换婚的典型表现方式。到了东汉交换婚仍在继续风行。明帝、章帝各朝及其子孙多与功臣耿况的后代互为婚姻。到了顺帝、灵帝、献帝各种,皇室又与伏晨家族世代联姻。婚姻这个纽带成了联系君臣关系、体现权力和国柄的象征。
  交换婚客观上限制了某男子娶妻的数量,有利于一夫一妻制的巩固,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某些姑舅表亲婚实际上也属于交换婚,因为姑舅表兄弟双方如果各有姐妹,则表兄弟往往以自己的姐妹与对方相互交换为妻,从而成为事实上的交换婚关系。
  (6)表亲婚
  表亲婚即交错从表婚,又称" 交表婚" 或" 姑舅表婚" ,汉代人称之为" 重亲".异性同胞所生子女间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与" 平行从表婚" 或" 直表婚"相对。从对称方面说,包括" 对称交表婚" 和" 不对称交表婚" ;从对象方面说,包括" 姑表婚" 和" 舅表婚".流行于许多民族或地区中,其中多数民族或地区实行对称交表婚,但也有实行不对称交表婚的,其中既有允许姑表婚而禁止舅表婚的,也有允许舅表婚而禁止姑表婚的。这种婚姻形式往往具有交换婚性质。其产生原因一说是出嫁女子因留恋母亲而将女儿嫁回嫁家,以加强同母家的联系并使母家得到安慰;一说是为改变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的从妻居现象,而以男女双方家庭按氏族社会平等的交换原则所实行的一种补偿。
  这种婚姻形式在这一时期的上层社会中比较普遍,如《汉书.齐悼惠王传》载,懿王薨,厉王次昌继承王爵,其母纪太后让其娶她弟弟之女纪女为王后,"欲其家重宠。" 另外,重亲中还有互为婚姻的。如汉武帝立卫青的姐姐卫子夫为皇后,卫青又尚武帝姐平阳长公主。《宋书.后妃传》载,宋孝武帝之姑嫁给王偃,生子王藻,生女王宪源。宋孝武帝娶王宪源为皇后,又将妹妹临川长公主嫁给王藻。象这种结成世代通家之好的皇亲国戚,在这一时期可说是不胜枚举。
  重亲中有同辈中互为婚姻的,也有辈分不相当,或娶上辈女子或娶下辈女子为妻的。汉武帝为胶东王时,与姑母大长公主嫖之女互结姻缘,曾演出了" 金屋藏娇" 的滑稽喜剧,这是同辈结成的姑表亲。西汉时梁荒王刘嘉娶任宝姊妹为妻,又以自己的妹妹嫁给任宝。到梁荒王子立嗣后,任宝之兄又将女儿昭嫁给立。这又是两代同辈人结成的三重亲。不同辈者互结婚姻的也不少,如汉惠帝的张皇后是惠帝姐鲁元公主的女儿;吕后将侄孙女配给高祖之子刘恢为妻;汉成帝娶许后是以表姑为妻;元帝之子刘兴娶卫姬是以姨母为妻。
  (7)入赘婚
  入赘婚又称" 招养婚" 或" 招婿婚".男子结婚后到女方家居住的婚姻形式。是原始社会从妻居服役婚的遗存和发展。入赘婚的目的,从女家说有二;缺乏男性继承人,招婿是为了传宗接代,继承祭祀和家业。缺乏强壮劳动力,招婿是为了养老抚秦汉时期将这种婚姻形式称为" 入赘" ,将男方叫作" 赘婿".《释名》认为" 赘" 指附于人体上的肉瘤,可见对赘婿的轻视。秦始皇也很轻视赘婿,令他们与囚徒等一起开边和作战,有人认为这与秦始皇痛恨嫪毒与他母亲私通有关。汉朝也常将赘婿列为" 七科谪" 之一。
  这一时期不乏有关入赘婚的史料,如吴国沈莹在《临海水土异物志》中就记录有:当时沿海少数民族" 甲家有女,乙家有男,(女)仍委父母,(男)
  往就之居,与作夫妻".(8)指腹婚
  指腹婚又称" 胎婚" ,主要是流行于封建社会的一种包办婚姻形式。一般是两家主妇同时有孕,指腹相约,产后是一男一女,即结为夫妻。指腹婚在汉代已存在,如《后汉书.贾复传》载,贾复征战受伤,光武帝为表彰其功而当众宣布:" 闻其妇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魏书.王宝兴传》载:北魏司徒崔浩是高门的著名代表,他的两个女儿,一为尚书卢遐之妻,一为王慧龙之妻。恰好两女同时怀孕,于是崔浩对她们说:" 汝等将来之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后来,王家生了王宝兴,就娶了姨母之女卢氏为妻。《南史.韦放传》载:韦放与张率为其子女指腹为婚,后张率亡,有贵族向韦放请婚,韦放表示不失信于故友,终以子娶张率女,以女嫁张率子。宋代指腹婚空前盛行,司马光批评说:指腹为婚者" 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宦远方,遂至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9)自主婚
  这一时期也有不少体现男女婚前自由交往的记载,如晋、宋时期流行于长江下游的《子夜歌》中唱道:
  " 落日出门前,瞻瞩见子读。冶容多姿鬓,芳香已盈路。" " 芳是香所为,冶容不敢当。天不夺人愿,故使侬见郎。"
  晋、宋时期流行于长江下游的《四时子夜歌.春歌》:
  " 罗裳窄红袖,玉钗明月珰。冶游步春露,艳觅同心郎。"
  流行于今湖北一带的《西曲歌.襄阳乐》:
  " 朝发襄阳城,暮至大堤宿。大堤诸女儿,花艳惊郎目。"
  流行于今河北一带的民歌《幽州马客吟》:" 郎著紫裤褶,女著采裤裙。男女共游宴,黄花生后园。"
  这些流行于不同地区的南北朝民歌,都描绘了男男女女相逐相爱的情景。
  东晋葛洪把妇女的公开社交活动写得更为淋漓尽致:" 而今俗妇女,……
  舍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或宿于他们,或冒夜而反,游戏佛寺,观视渔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开车赛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转相高尚,习非成俗。" 还大胆地爱," 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子夜歌》)" 途涩无行人,冒寒往相觅。若不信侬时,但看雪上迹。" (《子夜四时歌.冬歌》)" 闻欢下扬州,相送楚山头。探手抱腰看,江水不断流。" (《莫愁乐》)两人难舍难分,竟使江水为之不流。
  在北朝民歌中,这种对爱情的追求则更为直率:" 黄桑拓屐蒲子履,中央有丝两头系。小时怜母大怜婿,何不早嫁论家计." (《捉搦歌》)就是相互约会,也显得非常干脆:" 月明光光星欲坠,欲来不来早语我。" (《地驱乐》)" 摩捋郎须,看郎颜色。郎不念女,各自努力。" (《地驱歌》)
  可以相互爱就爱,如不能相爱,不肯践约,那就各走各的。
  自主婚与包办婚的重要区别在于:后者只能形成夫妻关系,却不能保证夫妻间的恩爱。《游仙窟》中给张文成和寡妇崔十娘撮合幽会的五嫂说了一句谚语:" 线因针而达,不因针而稳;女因媒而嫁,不因媒而亲。" 这句话很精辟地揭示了婚嫁和爱情的重要区别,不自主的婚姻并不因成婚而自然地产生爱情。
  (10)和亲婚
  和亲婚是中国古代以公主出嫁异族的婚姻形式。最早由刘敬于公元前200 年(汉高帝七年)提出,汉代及以后各代均实行之,成为中央政权同异族友好交往的有效形式。西汉共向异族出嫁了13位公主,她们远离家乡,身处异族,生活不惯,十分凄苦。汉武帝时,远嫁西域乌孙王的细君公主曾作歌道:"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但出嫁的公主为了巩固中央政权,多数老死于异域,起到了" 和亲" 的作用。如汉代细君公主、解忧公主出嫁乌孙,起到了联合乌孙等西域诸国以断匈奴右臂的作用;王昭君出嫁匈奴,起到了加强汉朝与匈奴间友好关系的作用;后来,唐代文成公主出嫁吐蕃,起到了增进汉藏两族密切关系、促进汉藏两族文化交流的作用。
  (11)冥婚
  冥婚是男女两家或一家为死亡子女联姻的婚姻形式。有人出于迷信思想,认为人死后虽然离开阳世,却生存于冥界,阳世未得绪婚,应使其去冥界成婚。冥婚可分三种:
  ①娶死者为妻,称作娶鬼妻。定婚后女方死去,男方要恭敬地把未婚妻的牌位请到家里,并同牌位举行婚礼。此后男方可与其他姑娘结婚。
  ②嫁死者为夫,称作嫁鬼夫。定婚后男方死去,女方要抱着未婚夫的牌位或公鸡等象征性的物品举行婚礼。此后女方不可再嫁他人,必须终身守寡。
  ③男女双方死后举行婚礼,称为鬼娶鬼。多数生前已有婚约,死后由别人代行婚礼;少数生前并无婚约,死后由别人包办成婚。
  冥婚起源较早,但开始时为礼制所禁止,如《周礼》载:" 禁迁葬者与嫁殇者。" 其中" 迁葬" 指男女双方活着的时候不是夫妻,死后结成夫妻同穴而葬。" 嫁殇" 指未成年女子死后嫁人。此外,未成年男子死后娶妻,称作殇娶。汉代之后不乏冥婚事例,如曹操幼子曹冲夭亡,曹操先欲聘邴原亡女合葬而遭拒绝,邴原辞曰:" 嫁殇非礼也" ,曹操后又改聘甄氏亡女与曹冲合葬。三国魏明帝爱女淑死后,与魏文帝甄皇后的亡从孙黄合葬成婚,追封黄为列侯,为之置后袭爵,陈群谏曰:" 八岁下殇,礼所不备".《北史.穆崇传》:" 崇元孙平城早卒。孝文时,始平公主薨于宫,追赠平城附马都尉,与公主冥婚。" (12)选婚
  选婚是中国古代挑选女子纳入后宫的婚姻形式。据《汉书.外戚传》载,汉文帝窦皇后原先就是选入宫廷后又赐给当时还为诸侯王的刘恒的。东汉将选婚作为定制,规定每年八月派人借检查户口之机,在全国范围内为皇帝挑选美女。《后汉书.皇后纪》:" 汉法常因八月算人,谴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岁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所以明慎聘纳,详求淑哲。" 以后各朝多仿此制。
  (13)赐婚
  赐婚是中国古代由帝王或后将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的婚姻形式。如汉代吕后将窦姬赐与汉文帝,三国魏灭蜀后将宫人赐与未婚将领,孙权将何姬赐与马和。
  一些出身庶姓的大官僚,能得到即使因罪没官而另嫁的名门之女为妻,也以为荣。据《北史.陈元康传》,左卫将军郭琼因罪处死,妻子是名门卢氏之女,被没入官,后被赐与出身寒门的陈元康为妻,陈元康立即把原来的妻子赶走。当时人也认为这种赐妻是一种殊荣。又《北史.孙骞传》载,孙骞出身寒贱,朝廷把出身名门的罪人之妻韦氏赐给他,不仅他自己感到光荣,别人也很羡慕(14)野合而婚
  野合而婚指男女在野外性交,有时也指不合礼法的两性关系。是原始群婚的残余形式。关于这种婚姻形式,汉代史籍中没有任何记载,但四川成都近郊出土了一块汉代" 野合而婚" 的画像砖,形象真实地展现了这一存在于汉代的婚姻形式。这块画像砖的作者不仅完全运用写实的笔法着意描绘" 野合而婚" 的场面,而且在创作态度上也十分鲜明地表现出绝不鄙视、甚至多少具有欣赏玩味的意向。这表明在汉代蜀郡的某些地区颇为广泛地存在着" 野合而婚" 的婚姻形式。
  5.丧葬习俗
  这一时期在丧葬习俗方面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厚葬比较盛行,一般而言,秦汉时期的厚葬特点十分明显,而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兴起一股引人注目的薄葬之风,但这种薄葬之风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种逐渐减弱的趋势。所以,以下重点谈谈厚葬。
  先以秦始皇陵为例,《水经注》卷八载:" 秦始皇大兴厚葬,营建冢圹于丽戎之山,一名蓝田,其阴多金,其阳多玉,始皇贪其美名,因而葬焉。
  斩山凿石,下锢三泉,以桐为椁,旁行周回三十余里,上画天文星宿之象,下以水银为四渎百川五岳九州,象其地理之势。宫观百官,奇器珍宝充满其中。令匠作机弩,有所穿近辄射之。以人鱼膏为灯烛,取其不灭者久之。后宫无子者,皆使殉葬,甚众。坟高五丈,周回五里余,作者七十万人,积年方成……项羽入关发之,以三十万人,三十日运物不能穷。关东盗贼销椁取铜,牧人寻羊烧之,火延九十日不能灭。" 秦始皇陵在三国时残存的封土堆仍高达120 多米,底部周长2167米。据考古工作者的实地测量,现在陵高约65米,底边长485 米至515 米,有人测算建陵时堆土约1180多万立方米。
  秦始皇陵还围有长方形的内、外二域。内城周长3840米,面积972675平方米;外城周长6210米,面积2035100 平方米。1974年,在陵东1500米处发现了规模巨大的、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兵马俑坑。据秦俑考古队的发掘报告,一号兵马俑坑已出土陶俑、陶马约2000件,木质战车20乘,各种青铜兵器40000 余件。估计此俑坑内埋藏的陶俑、陶马约6000件,战车40余乘。二号俑坑根据试掘情况估计有战车89乘,驾车陶马356 匹,陶质鞍马116 匹,各类武士俑900 余件。三号俑坑计有驷马战车1 乘,陶马4 匹,各类武士俑68件。总计三个兵马俑坑面积约20780 平方米,有陶俑、陶马7000余件,战车100 余乘。
  汉代的丧葬习俗仍然依照秦代实行厚葬。如《晋书.索琳传》说:" 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献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 这就是说,一个新皇帝继位一年之后就开始给自己建造陵墓。要把每年天下贡献的三分之一贡赋作为修筑皇帝陵的费用。如果此说不误,那么汉代皇帝群中寿命最长的汉武帝即位后共执政五十四年,他的茂陵要耗费汉代鼎盛时期十八年的贡赋,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吃惊的数字。据《长安志》引《关中志》说:西汉陵墓一般高汉尺十二丈,方一百二十步,唯茂陵高十四丈,方一百四十步。近年考古工作者实测,茂陵现高仍有46.5米,顶部东西长39.5米,南北宽33.5米,陵底边长240 米。陵园垣墙长430 米,南北宽414.87米,墙基宽5.8 米。其他各陵如高帝长陵底部东西162 米,南北132.3 米,高31.94 米;吕后陵底部东西153.9 米,南北135米,高31.84 米;景帝阳陵底部东西166.5 米,南北155.4 米,高31.64 米;昭帝以后诸陵的底部边长也都在150 米以上,高30米左右。这些数字与《关中志》所载基本上是一致的。
  茂陵不仅工程规模浩大,令人瞠目结舌,而且埋葬的珍宝之多也使后世为之惊叹不已。据文献记载,汉代皇帝死后则沐浴饭含,饭含之物为珍贵宝珠。身上穿的衣服是以玉为襦、以黄金为缕的珠襦玉匣(详见后文" 玉衣" 部分)。据《汉书.贡禹传》载,茂陵多藏金钱财物,有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等生禽,共有190 种物品。及至武帝死时,由于平日储藏过多,竟达到陵中不复容物的程度。此外,相传武帝墓中还有外国赠送的玉箱、玉杖,以及他生前阅读的杂经三十余卷。尽管后来这些丰富的葬品被赤眉军发掘去一部分,但时隔2000多年后的今天,仅茂陵附近的群众就交献了鎏金兽头银盘、金饼等文物118 件。茂陵还出土了我国稀有铜犀牛尊等珍品。以此推测,茂陵中仍遗存着极为珍贵而丰富的古代文物。
  汉文帝被称为倡导" 薄葬" 的皇帝,《汉书.文帝纪》说:" 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 但晋建兴年间(313-316 年),人有盗掘了霸陵和杜陵(汉宣帝的陵墓)却获得了大量珍宝,以致当时的晋愍帝都大为惊叹:" 汉陵中物何乃多邪!" (《恶书.索琳传》)。
  汉成帝为修造陵寝," 大兴徭役,重增赋敛,征发如雨" 、" 取土东山,与谷同价".(《汉书.扬雄传》)。其劳民伤财的情况就可想而知。结果弄得国库空虚,民穷财尽,竟然到了" 公家无一年之畜,百姓无旬日之储,上下俱匮,无以相救" (《汉书.谷永传》)的地步,也真是骇人听闻了。
  秦汉时期不仅皇帝的陵墓高大如山,贵族的汉墓也具有相当的高度。《周礼.春官.冢人》注引汉律:" 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如同周代相比,则汉代列侯坟墓的高度超过周天子的陵墓。因为周天子的陵墓才高三仞,即高二丈四尺。
  又如汉文帝窦皇后幼年家贫如洗,其父以钓鱼为生,不幸坠渊而死。后来窦氏入宫,被立为皇后,于是"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朝廷派遣使者重新安葬了皇后父亲,起大坟于观津县城之南,高大如山,百姓号曰" 窦氏青山".西汉名将卫青死后,武帝为他筑冢像庐山。霍去病死后,武帝为他筑冢像祁连山,并在冢前雕刻了大型石人石马及其他动物塑像。其中像马踏匈奴、跃马、卧马、伏虎等石雕,都堪称一流的珍品。
  贵族厚葬的习俗在考古发掘中也可窥其大概。如湖南长沙马王堆一、三号墓尽管受当时文帝" 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 禁令的限制,没有随葬金银珠宝,但所花费的钱财仍然十分惊人。拿漆器来说,西汉漆器被统治阶级视作很时髦的东西,价钱很贵。据《盐铁论.散不足》说:" 夫一文(纹)杯得铜杯十".就是说一件有花纹的漆杯要卖十件铜杯的价钱。如果家里拥有大批漆器,被认为是豪富。《史记.货殖列传》列举了当时" 通都大邑" 商贾们用以致富的若干种商品,其中就有" 木器髹者千枚" 一项,认为手里掌握了千件漆器,只要经营得法,可以富足得" 比千乘之家" (和千户侯一样的富有)。这里虽然没有具体地讲到漆器的价钱,但可看出它一定是十分昂贵的。马王堆三座墓共出土七百多件漆器,该是要耗费多大的一笔财富!此外,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墓的墓主是一普通地主,但从墓中发掘的大量豪华的随葬品来看,其葬礼竟与周天子不相上下。
  据《后汉书.光武帝纪》载,东汉初有人对社会上的厚葬陋俗感叹道:" 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殚财,法令不能禁,礼仪不能达".因埋葬死者弄得倾家荡产,致使活着的人无法维持生活。光武帝针对这一弊病而提倡" 薄葬送终" ,但收效甚微,到了东汉中期以后,不仅厚葬之风未能稍减,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史载,安帝恭陵高十五丈(《后汉书.礼仪志》注引《古今注》)。其高远远超过茂陵。一般大臣死后,也往往在冢前修筑石祠、石庙、石阙,雕梁画栋,备极华丽。如《水经注.济水篇》载:" 黄水东南流,水南有汉荆州刺史李刚墓,有石阙、祠堂石室三间,椽架高丈余。镂石作椽瓦,屋施平天,造方井,侧荷梁柱,四壁引起,雕刻为君臣宫属、龟、龙、麟、凤之文、飞禽走兽之象,作制工丽,不甚伤毁。" 此外,还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汉司隶校尉鲁峻冢、蜀郡太守王子雅墓等,其墓旁建筑也都规模巨大,石材精美,雕镂工丽。对于当时的这种厚葬陋俗,时人多有讥讽。如《后汉书.赵咨传》说:" 国资糜于三泉,人力单于郦墓,玩好穷于粪土,伎巧费于窀穸,自生民以来,厚终之弊未有若此者。" 贵族死后,国家有时特遣羽林孤儿或派军队列阵送行。如西汉重臣孔光死后,送葬时羽林孤儿诸生共达400 人,车辆达万余乘,道路皆举哀以过丧。
  霍去病死后送葬时,武帝发属国玄用军阵送行,从长安一直摆到茂陵。由于厚葬成风,所以有时一般人的送葬队伍也蔚为壮观。如《汉书.爰盎传》:" 剧孟虽博徒,然母死,送葬车千馀乘。" 《后汉书.范式传》:" 乃见有素车白马,号哭而来。会葬者千人,咸为挥涕。" 又《后汉书.郭太传》:" 四方之士千余人,皆来会葬。" 厚葬成风还表现在助丧家钱财的赙赠上。赙赠分为官赙和私赙两种。如果说私赙还具有某种" 助生送死" 的意义的话,那么官赙则完全是厚葬的产物并促进了厚葬的盛行。西汉时官赙并不常见,从史料记载看,只限于诸侯王、三公、太后、太后之师以及二千石官吏。到东汉时,官赙已很普遍,见于正史记载的就很多,再加上其它文献资料,东汉官赙内容十分丰富,并且不限于钱和帛,绢、缣、布和粟也成了官赙的内容。据《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记载:" 自中兴至和帝时,皇子始封薨者,皆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嗣王薨,赙钱千万,布万匹。" 据此可知,在东汉光武帝至和帝时期,诸侯王的赙赠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遵照执行。但个别也有超过赙赠制度的规定,如光武帝的儿子中山简王刘焉,死后竟得" 赙钱一亿" ,这是汉代赙赠钱数最多的一次。相当东汉全部官吏一年俸禄的二十分之一。安帝时,官赙制度发生了变化,由于" 戎狄叛乱,国用不足" ,始封诸侯王和嗣诸侯王的官赙数量不得不有所削减,如始封诸侯王在和帝前为赙钱三千万,安帝时减为一千万;嗣诸侯王在和帝前为赙钱一千万,安帝时减为五百万;二千石赙钱为百万。
  在厚葬之风盛行的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有识之士反对厚葬的薄葬之论。如《汉书.杨王孙传》载,武帝时杨王孙" 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亡所不致。得病且终,先令其子曰:' 吾欲裸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则为布囊盛尸,入地七尺,即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但对于杨王孙的要求裸葬,其儿子却很为难,如按父亲的遗嘱办则于心不忍,如不按父亲的遗嘱办又违抗父命。不得已便将此事告诉了父亲的好友祁侯。
  祁侯反对杨王孙裸葬。于是杨王孙重申自己的薄葬论。说裸葬的主要目的是要矫正和改变当时社会盛行的厚葬之风:" 盖闻古之圣王,缘人情不忍其亲,故为制礼。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也。夫厚葬诚亡益于死者,而俗人竞以相高,糜财单币,腐之地下。或乃今日入而明日发,此真与暴骸于中野何异." 又说:" 故圣王生易尚,死易葬也。不加功于亡用,不损财于亡谓。今费财厚葬,留归鬲至,死者不知,生者不得,是谓重感。于戏!吾不为也。" 最后祁侯称" 善" ,杨王孙也实践了自己的裸葬主张。此外,刘向、王充和王符等人对厚葬之风的盛行也有猛烈的抨击。
  这一时期的居丧习俗也值得注意,居丧又称守丧、值丧或丁忧,是人们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而产生的一种习俗。在居丧期间,死者的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一般要遵守某些特定的规范或禁忌,这些规范或禁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
  秦始皇曾以法令的形式首先在国丧中强制人民实行居丧制度。如《晋书.礼志》:" 秦燔书籍,率意而行,亢上抑下。……乃至率天下皆终重服,旦夕哀临,经罹寒暑,禁塞嫁娶饮酒食肉,制不称情。" 按照儒家礼制的规定,臣为君服斩衰三年,民为君服齐衰三月。而秦朝却规定臣与百姓一律为天子服丧三年,所以《晋书》的作者说是" 率意而行".秦朝规定天下臣民皆为天子居丧三年,并不准饮酒食肉,嫁女娶妇,显然不太符合现实,所以《晋书》说其" 制不称情".
  汉代时的居丧制度出现了礼、法统一的趋向。西汉初年,汉高祖国江山草创,所以下令承袭秦制," 因而不革" ," 率天下为天子修服三年".但实行不久,汉文帝便意识到" 其制不可久行" ,在遗诏中改变了这一制度,要求" 出临三日,皆释服" ;既葬," 服大红(功)十五日,小红(功)十四日,纤七日,释服".(《汉书.文帝纪》)。在这里,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被" 以日易月" ,变成36天,并垂为定制。儒家原来服丧三年的主张,到此时被文帝的一纸遗诏修正了。
  武帝初年," 好儒术" 的窦婴、田蚡二人想恢复儒家原来的三年之丧制度,但未能成功。据《汉书.翟方进传》记载,成帝时方进为相,其后母终,葬后三十六日除服,起视事,声称" 不敢逾国家之制".可见当时仍然遵循文帝之制。到了哀帝时,又开始提倡三年之丧。如《汉书.哀帝纪》:哀帝诏曰:" 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行三年之丧而可得万户侯的封赏;博士弟子虽有父母死,也诏准告假丁忧。王莽时,开始盛倡三年丧制。《汉书.王莽传》说:" 平帝崩,大赦天下,莽征明礼者宗伯凤等与定: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 又说:" 居摄三年九月,莽母功显君死,意不在哀。令新都侯宗为主,服丧三年。""建国五年二月,文母皇太后崩,莽为太皇服丧三年。" 这样,汉文帝的短丧制度又被正式取消。
  东汉光武帝刘秀执政期间,国政多趋向简易,因此遗诏丧葬制度" 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 (《后汉书.光武帝纪》)。诏告大臣不许" 告宁".但在这一时期,三年之丧在社会上已蔚然成风。如《后汉书.韦彪传》:" 彪孝行纯至,义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羸疾骨立异形,医疗数年乃起。" 《后汉书.鲍永传》:" 永迁扬州牧,会遭母忧去官".《后汉书.廉范传》:" 父遭丧乱,客死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
  年十五,辞母西迎父丧归葬,服竟,谐京师受业。" 《后汉书.刘平传》:" 拜济阴郡丞,太守刘育甚重之,任以郡职,上书荐平。会平遭父丧去官,服阕,拜全椒长。" 《后汉书.江革传》:" 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母终,至性殆灭。尝寝伏■庐,服竟不忍除,郡守遣丞掾释服,因请以为吏。" 以上这些事例,据杨树达先生考证均发生在光武帝时期。
  由此可见,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经封建最高统治者和儒家的反复倡导、宣扬,至此已深入民心,以致光武帝不许大臣" 告宁" 及" 如孝文皇帝制度" 的短丧遗诏也变成了一纸空文。光武帝以后,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更是大行于世。不仅孝子贤孙们多行此制,而且女子亦行之。如《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 永元四年,当以选入。会(父)训卒,后昼夜号泣,终三年不食盐菜。憔悴毁容,亲人不识之。" 如果大臣不服三年之丧,便为天子所讥。
  到明帝时,天子本人也自行三年之丧。安帝永初三年(109 年),邓太后临朝执政时,又提倡三年之丧。《后汉书.刘恺传》说:"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以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 这一诏令,后又被列入《汉律》之中。此后,行三年之丧成为选举仕进的一种资格。久而久之,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终于成为" 天下之通丧".至于三年之丧的履行,也有某些特殊情况,如按规定,军人可以" 遭丧不服" ;皇帝也可专门下诏,令臣下释服,后代称此为夺情起复之制。还有某些人利用丧期弄虚作假,欺世盗名,如《后汉书.陈蕃传》所记载的赵宣,葬亲后在墓道中居丧二十多年,被当地人称为大孝之子,但后来太守陈蕃发现赵宣的五个孩子皆在所谓居丧期间所生,真相由此才大白于天下。
  按照汉代的居丧之礼,死者的某些亲属主要是子女在死者未葬时应居服舍,葬后应居住在墓旁的草屋中,并不饮酒吃肉,不近妇人,不作乐,不聘妻,不访友。杨树达先生曾援引大量史料对此做过认真的考证。
  居丧之礼对于贵族的规范尤其严格,例如汉武帝元鼎元年(公元前116 年),隆虑侯陈融、堂邑侯陈季须都因在为母居丧期间奸淫、兄弟争财而服罪自杀。元鼎三年,常山王刘勃也因在父服丧期间奸淫、饮酒作乐而被其庶兄刘悦告发,结果削去爵位,徒徙房陵。刘贺则因居丧违礼被废去帝位。《汉书.霍光传》载:汉昭帝死后无子,大将军霍光等文武大臣迎立昌邑王刘贺继承皇位。但刘贺在居丧期间,毫无" 悲哀之心" ,当昭帝的灵柩还停放在前殿时,他居然让随从的昌邑乐人击鼓、吹箫、唱歌、演戏。而且还经常派人去买猪肉、狗肉,私下偷偷吃掉。他还与随从的昌邑官员一道偷吃祭灵用的供牲食品和美酒。刚即位二十七天,他就开始与宫女淫乱。由于刘贺居丧作乐、饮酒食肉及淫乐等丑行违背了居丧制度,引起了朝廷上下的一致不满,于是即位不到一月的刘贺被废去了皇位。又据《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赵惠王刘乾因居父丧私下纳妾淫乐而获罪,被汉安帝削去王位。
  汉朝对于遵守居丧之礼的贵族一般都给以赞美和奖励。如《后汉书.东平王苍传》:" 敞丧母至孝,国相陈珍上其状。永宁元年,邓太皇增邑五千户。" 《后汉书.济北惠王传》:" 次九岁丧父,至孝。建和元年,梁太后下诏曰:' 济北王次以幼年守藩,躬履孝道,父没哀恸,焦毁过礼,草庐,土席,衰杖在身,头不枇沐,体生疮肿。谅暗已来,二十八月。自诸国有忧,未之闻也。朝廷甚嘉焉。今增次封五千户,广其土宇,以慰孝子侧隐之劳。'"《后汉书.任城孝王尚传》记载:任城王尚也" 博有孝行,丧母服制如礼" ,为此曾受到桓帝嘉奖,增封三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