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财
  

克雷洛夫
  



  共有房产,共开店铺,

  几位商人合伙共事,

  果然赚得了可观的盈余。

  他们把业歇了,开始分利。

  谁见过分财不发生争执?

  为钱为货他们吵得一塌糊涂。

  忽然屋外有人喊起来了:

  “着火了!快!救火!救店铺!”

  第一个说:

  “你们先去救火,以后再说。”

  第二个吵:

  “先给我一千钞票,这是至少。”

  第三个喊:

  “给我少算了两千,这很显然。”

  第四个嚷。

  “我绝不退让,得把理讲!”

  他们吵得忘乎所以,

  火己燃眉,他们犹在争利。

  烈火攫住了他们和财物,

  连人带物化成了灰烬瓦砾。

  在比这个重大得多的事情上,

  往往与此同样,大家共同灭亡。

  人们不忘为自己的私利争执,

  却不在共同的灾祸中同舟共济。

  (何世英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