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  录

下一页

一个奇特的被告

上一页

目  录

下一页

 

   秋夜,高利贷者山岸甚兵卫在自己的家中被杀。凶手夺得了老人的手提
保险匣潜逃。逃跑途中,凶手砸坏了保险匣,抽出了其中五份借据,然后把
保险匣丢在水池里逃走了。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植木寅夫最有嫌疑。他是山岸甚兵卫高利贷的受害
者,所开的中国页馆加上地产已抵不上债务。在案发时间,他提不出“不在
现场”的证明,而且还有人看到他到山岸甚兵卫的家中去。于是,警方逮捕
了植木寅夫。
    青年律师原岛直己被指派担任这一事件的辩护律师。他着手了解案情。
    山岸甚兵卫是个孤身老人,居住在一幢二层楼房里,从房里的陈设看,
当时他已经睡了,为接待一个他熟悉的来访者又起身。他是被钝器击中脑门
死亡的。
    植木寅夫在对警方的供词里,完全承认了他杀人的事实。动机:不堪高
利贷盘剥。方法:以还款为名引诱与山岸甚兵卫见面。凶器:檐下的劈柴。
事后处理:窃取手提保险匣,在路上取出五份借据后,就把保险匣丢掉了。
但是在被发现的保险匣里,他的借据和其他十几份借据仍留在那里。他解释
说,这是因为当时光线昏暗而错拿了一份“猪木重夫”的,在丢弃保险匣前
把五份借据用火柴燃烧掉了。
    植木寅夫对警方还表现出相当配合的态度,特别是当警察押着他再赴现
场时,主动地从柴垛里拿出了一根合手的劈柴说:“这就是凶器!”还比划
着当时击毙山岸甚兵卫的样子,说:“上面可能还留有我的指纹。”事实上
由于劈柴粗糙,上面是留不下指纹的。
    可是,植木寅夫后来在法庭上却翻供了,只承认到山岸甚兵卫家中去过,但没多久就离开了,至于以后的杀人、盗匣、傀借据的情节,都是在警察的诱供和逼供下招认的,实际上是天大的冤枉。
    植木寅夫的辩护律师原岛直己就找警察进行了解,警察们对寅木植夫的
翻供非常反感,不客气地说:“法庭对翻供之事不予承认,审判将按期举行。”
    原岛直己律师到拘留所会见嫌疑犯,对植木寅夫说:“你应把真实情况
告诉我,否则我就无法为你辩护。”
    直木寅夫态度非常诚恳:“我是有证据的。”
    他所提供的证据主要是两点:一、所谓凶器是警察给他指定的,原先警
察要他承认是用撑门用的棍子作为凶器,后因棍子大细且是圆形造不成死者
脑门上八公分宽的凹陷,才改为用劈柴,劈柴的平页也只有四公分宽,又诱
使他承认连击三次才致于死命。二、既然要赖账,就应拿淖自己的借据。如
果说在拿时光线昏暗,看不清楚,但点燃火柴销毁时,应该借火柴的光亮看
得清楚的。
    原岛直己认为嫌疑犯所提供的问题很值得重视,请求对作为凶器的劈柴
进行检验。检验表明,劈柴的宽度不足以造成死者脑门八公分宽的凹陷,即
使速击三下,宽度能够达到,但形状就有变化,而死者却是被一次击死的,
有了这个鉴定,原岛直己律师倾向于植木寅夫是无罪的,为此作了苦苦的辩
护。
    法庭正式开庭了。直木寅夫提出的翻供振振有词,而作为证人出庭的警
察却一个个张口结舌,不知所云,这更增强了原岛的信心。法庭最后宣判:
被告直木寅夫虽然疑点很多,但证据不足,应无罪释放。
    一年之后,原岛律师看到一本英国法官詹姆斯·海顿所写的书《无罪判
决案例研究》上面记述了一个案例,几乎是与山岸甚兵卫被杀案一模一样,
凶手钻了法律的空子得以逍遥法外,他推断植木寅夫一定是模仿这个案例作
的案,并摸案例中的凶手,逃脱了法网。他的办法是先行跟警察密切合作,
提供一切证据,使警察失去警惕,不进一步查实其他提供的证据留有很大的
疑点,以此作为以后翻供的依据,加上在法庭上神态自若,此时警察为他的
厚颜无耻,并觉察到自己的失误而不知所云。“好心”的辩护律师则充当帮
凶为凶手辩护,以致最后使法庭作出无罪的判决。而值木寅夫知道被害者并
无亲属,所有的借据将会自动作废的规定,故意拿走了“猪木重夫”的借据
为自己翻供伏下线索,而实际上达到赖债的目的。
    原岛律师这一次的推断是符合事实的,植木寅夫真是杀害山岸甚兵卫的
凶手。但他在审判一结束无罪释放时,就变卖了财产而不知去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