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国风·齐风.还




  还

  题解:猎人互相间的赞美。

  【原文】

  子之还兮①,遭我乎峱之间兮②。并驱从两肩兮③,揖我谓我儇兮④。
  子之茂兮⑤,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6),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7),遭我乎峱之阳兮(8)。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注释】

  (1)还(xuan):身体轻捷的样子。
  ②遭:相遇。峱(nao):山名。
  (3)从:追赶。肩:三岁的兽.
  ④揖:相见时作拱手状的礼节。儇(xuan):敏捷灵便.
  ⑤茂;美好。
  (6)牡:雄兽.
  (7)昌:强壮勇武。
  (8)阳:山的南面.

  【译文】

  你真敏捷又矫健,咱们相遇在峱山。共同追赶两野兽,向我行礼夸我好。

  你真英俊又貌美,咱们相遇峱山道。共同追赶两雄兽,向我行礼今我好。

  你真强壮又勇武,咱们相遇峱山南。共同追赶两只狼,向我行札夸我好。

  【赏析】

  这是一首猎人相遇互相赞誉猎技高超的诗。旧说中《毛诗序》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人)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朱熹《诗集传》虽谓此诗“以便捷轻利相称誉”,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我们觉得从本诗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旧说显系比附,今不取。

  本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我们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我们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我们知道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在《诗经》中堪称佳作。方玉润《诗经原始》引章潢的话评论说:“‘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儇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已皆与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

  【读解】

  女人相见,互相夸赞的多半是美貌、服饰、气色之类。男人相见,互相夸赞的多半是勇武健壮、本领高强。这是天性使然。

  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当兵,应该闯荡天涯,建功立业,而不应围着女人的石榴裙打转,不应泡在油盐柴米、锅碗瓢盆、婆婆妈妈之中。如果男人不长胡子,溜肩细腰,面皮白嫩,手无缚鸡之力,嗲声嗲气,应当算作是违背天性的悲剧。

  挽弓当挽强,擒兽要擒王,是男子汉的气度,是真正值得夸赞的力的美。这种力的美,不仅仅体现在容貌体态之上,也体现在作派和气度之上。气壮如牛,声如洪钟,膀粗腰圆,虎背熊腰,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泰山压顶不弯腰,刀山火海也敢闯,都体现了力之美的精神,体现了天地间的阳刚之气。

  血气方刚的汉子,纵然可以花前月下,儿女呢喃,卿卿我我,柔情似水,却断不可因此失去刚毅勇猛的天性。天地间失去了阳刚之气,“如大地上没有了阳光,“体没有了骨架,万物失去了生命,地球的两极失去一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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