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聚义厅



  当我站在台上,为“替天行道”誓师大会发表声明的时候,自己心既在激动的笑,也在感动的哭。
  吴用用他特有的风格开始点名:“这么多胸毛?李逵!叫你刮刮嘛,说了今天是大场面。”
  “梁山第一帅,柴进,帅啊,幸好我不搞GEY。”
  “你是扈三娘还是母大虫,我们梁山就这么几个女人,啊,原来是后院厨房的大妈,不好意思。”
  “怎么只有107个呢,哦,王英你原来在底下啊,谁叫你这么矮,得了,别抱怨了,‘丝米马赛’。”
  庐俊义把上个月的业务考核交给我;我们猪圈的母猪生了两之小猪,一个有八只脚,一个头有四百多斤重;在石迁儿兄弟的带领下,灭“四害”的成绩显著,臭虫苍蝇依旧在,鸡全没了;还有戴宗,为梁山开展了特快转递业务,树立了一面赚取外快的旗帜。
  那天我在声明里说了什么早已全然不记得了,大概是些鼓励士气,脱了裤子放屁之类的话,因为我喝高了,一个喝高了的人,忘记什么都是正常的。其实不只是我,所有人都喝高了,都翻到桌子底下去了。李逵以前叫我“哥哥”,结果那次醉的非要喊我“爷爷”;鲁智深差点把“替天行道”的杆子当垂杨柳拔出来;庐老二大概是真晕了,把他那把家传的碧玉匕首硬往我包里塞,说我不要就看不起他
  !总之,我们那一晚玩的很疯,也很过分,以前没有过,以后估计也不会再有了。
  当我从梦中惊醒,我刚好看到阎婆希用她那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在她的眸子里,我分明看到自己眼里充满了晶莹的液体,我翻出枕头底下的碧玉匕首,它也同样映出我眼睛里模糊的东西。
  尽管除了一些没有任何关联的片断,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我还是写了一首诗:
  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说它熟悉是因为我记得院子里的桃花
  说它陌生是因为记不得那桃花我种了多少年头
  熟悉而又陌生的朋友
  说他熟悉是因为我们曾在雪天喝酒吃肉
  说他陌生是因为忘记了我们谁喝倒谁
  当陌生和熟悉成为混淆的感觉
  当白雪和阳光芒刺着我的双眼
  屹立在山顶的只有那四个大字
  如果你不相信
  你可以在我心里找到它
  还有帮我书写他的友情”
  我只用了四分之一柱香完成了这首诗,因为我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记得梦里的事,所以我要抓紧。
  阎婆希成为了我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当我再看她眼睛的时候,我却已经分不清那泪光到底是我的,或者是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