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的侠义观



  梁山好汉中颇有一些人是喜欢以侠义自居的,尤其是武松,动辄宣称自己专打不明道德的人,而一般人心中,也往往会以为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个个是行侠仗义的好汉,是他们在溷浊的人间主持着正义。
  这种看法不能说全无道理,如上节所说,梁山好汉中确实有慷慨正直的汉子,奋身忘我地去诛锄人间的邪恶,但这部分人事的比例实在不应高估。
  许多好汉心里,其实是并没有一个崇高的道德律令的,这些江湖人物的行事,更多地是为一己之恩怨情感所支配。
  这一切信息在水浒世界第一个出场的好汉九纹龙史进的故事中就已透出。史进最初在史家庄组织起庄园的自卫武装,无疑是与附近的少华山强人在立场上是相对的。所以跳涧虎陈达带领强人到史家庄借路,跟他扯什么“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时,史进毫不买帐,出马便擒了陈达。但少华山其余两位头领朱武、杨春行了一条“苦计”,来史家庄跪请受缚,愿与陈达同死,史进受了感动,将他们都放了。但再接下来故事的演进就耐人寻味了:
  过了十数日,朱武等三人收拾得三十两蒜条金,使两个小喽罗,乘月黑夜送去史家庄上。……(史进)初时推却,次后寻思道:“既然好意送来,受之为当。”……又过半月有余,朱武等三人在寨中商议掳掠得一串好大珠子,又使小喽罗连夜送来史家庄上。史进受了,不在话下。
  又过了半月,史进寻思到:“也难得三个敬重我,我也备些礼物回奉他。”次日,叫庄客寻个裁缝,自去县里买了三匹红锦,裁成三领锦袄子;又拣肥羊,煮了三个,将大盒子盛了,委两个庄客去送。
  史进虽然单纯,但并不是弱智,他也该当明白,少华山三头领送他的金子和一串珠子,都是打劫来的。但他没有去想这些,或者认为根本不必要想这些,要紧的是他们是“好意”,是“难得敬重我”,这才是最最重要的。
  这就是梁山好汉乃至中国人的侠义观、道德观,重人情,遂至立场不分。因此豪侠的武松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里,一旦与张青结为兄弟,那就任由他们夫妇将做人肉包子的黑店开下去,不再过问干涉。同样,地方恶霸金眼彪施恩能凭几顿好酒好肉,就请武松平了蒋门神,替他夺回黑道地盘(参见“好汉话题”中“武松”一节,“金银话题”中“黑道攫财”一节),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更妙的是,任何版本的《水浒》,讲说这一段时,回目统统是:“施恩义夺快活林”。可这“义”字从何说起呢?与此相映成趣的是,《三国演义》关羽华容放曹那段的回目是:“关云长义释曹操”,这里的“义”字又是从何说起呢?
  答案很简单,是从个人的情感说起。《水浒》中是频繁地使用“义”字的,如仗义疏财,如聚义,如结义,等等。可这里的义都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正义”,而是指个人义气。孙述宇先生在《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一书中,对《水浒》中的“义”剖析得很清楚:“义”字确实有“正”、“宜”、“善”的意思,如“义士”、“义举”、“见义勇为”等,但它还有一个相反的意思,那就是“假”,如义父、义兄、义足、义肢等。因此所谓的结义不是“结伙伸张正义”,而是说“结为义兄弟”,至于结为义兄弟以后干什么,那可就难说了,固然可能是同去伸张正义,但结伙为非作歹的可能性也同样很大,如宋江发配江州时在揭阳镇先后遇到的混江龙李俊、催命判官李立、船伙儿张横等这群混世魔王。“聚义”的含义也不外如此,绝不是如某些人一厢情愿地理解得那样“聚而起义”,所以孔明、孔亮两个地主少爷因私忿杀了另一个地主后上山造反,书中也称为“聚义”。
  总之,水浒世界里轰轰烈烈的好汉故事里,真正的侠义精神,虽不能说没有,但远比一般人想象的少,推动这一幕幕江湖故事演出的,更多的是:
  “冤仇若不分明报,枉做人间大丈夫。”
  “丈夫第一关心事,受恩深处报恩时。”
  这些都是在侠义小说中最容易见到的话,把它们合起来,就是中国古代侠义精神中源远流长的快意恩仇。
  早在《史记·刺客列传》里,就可看到对“快意恩仇”的演绎,传中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刺客,为报恩慷慨赴死,为报仇亦慷慨赴死。他们惨烈的行动,固然有如荆轲刺秦王那样兼及力抗暴秦的天下公义的,但更多的是纯从个人恩怨出发。而《游侠列传》中的大侠郭解,则“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
  到了唐传奇中,快意恩仇更是成了那些来去倏忽的侠士行侠的主要动力,或报主人之恩,或酬知己之情,或复家族之仇,演绎不尽的是个人恩仇,红线、昆仑奴、聂隐娘、古押衙、谢小娥、贾人妻……,莫不如此。
  《水浒传》也不例外。晁盖等为报宋江通风报信活命之恩,一在梁山扎稳了脚跟,就派刘唐给送去百两黄金;宋江为报坑陷之仇,江州法场上刚捡回一条命,就带众好汉攻破无为军,活捉活割了黄文炳;梁山好汉为报朱仝几番相助的情分,不惜使出辣手,派李逵劈死小衙内,强拉朱仝上山;石秀为报被冤屈之仇,怂恿杨雄将老婆潘巧云开膛破肚……
  水浒世界里,最能体现这种快意恩仇精神的是行者武松。他的人生行旅,几乎就是报恩与复仇的双重变奏。为报兄长无辜被害之仇,诛杀了潘金莲、西门庆;为报施恩几顿好酒好肉之恩,醉打了蒋门神;为雪张都监倾陷之恨,鸳鸯楼连杀十五人,直杀得“血溅画楼,尸横灯影”,刀光血影里,武松俨然如一座威风凛凛的金甲的复仇之神。(在“好汉话题”中“武松”一节里,对此将细为分说,请参看)
  整个梁山大寨更是要讲究快意恩仇。除了要对宋江、朱仝、柴进等人先后报恩外,更不忘的是血腥报仇:只要是梁山好汉的对头,无论是清风寨、扈家庄、祝家庄、高唐州,还是青州、华州、大名府、曾头市、东平府,只要庄园或城镇被破之日,对庄主、太守及他们的将佐,一定是不分良贱、满门尽灭!
  说到这里,也许列位看官中有的朋友已经从这“快意恩仇”中嗅出了阴冷的气息。对此加以深省,不能说没有必要。
  在鲁迅先生编录的《会稽郡故书杂集》一书中,《会稽典录卷下》收有“朱朗”一条,正文是:
  朱朗,字恭明,父为道士,淫祀不法,游在诸县,为乌伤长陈頵所杀。朗阴图报怨,而未有便。会頵以病亡,朗乃刺杀頵子。事发,奔魏。魏闻其孝勇,擢以为将。
  说的是,三国时期吴国有个叫朱朗的家伙,他的父亲是个专搞一些乌烟瘴气的不法勾当的道士,流窜到会稽郡一带,被乌伤县的县令陈頵抓住杀掉了。这朱朗暗中图谋替他那被正法的老爸报仇,一直没得到机会。等到陈頵病死,朱朗便刺杀了陈頵的儿子,而后逃到魏国。魏国听说了他“孝勇”的名声,便提拔他做了将官。
  对此,鲁迅先生写了一段按语,大加鞭挞,说按道理,一个人犯法该杀,那么其他人就谈不上有什么报仇的义务,况且即使要报仇,也只应找正主,现在朱朗的父亲做了坏事被杀,死有余辜,而朱朗竟为了报仇杀了县令的儿子。就是这样一个无耻之徒,居然博得了“孝勇”的好评,且受到提拔重用,充分暴露了国民性中丑陋的一面。
  的确,这件史事的结尾,让今人读了觉得恶心。
  但问题是,今人觉得恶心的事儿,在那个时代却受到了赞美,这是因为中国古人心中有一个近乎于天经地义的价值信条,那就是:快意恩仇。
  快意恩仇,说到底,是全然以一己之恩怨为是非标准。有恩报恩,哪怕这恩人是个恶棍;有仇报仇,哪怕其曲在己,并且不惜滥杀无辜,而理性和良知,从来就是完全缺席的。
  如水浒世界里的青面兽杨志,被发配到大名府后,得到梁中书的赏识,因此列位看官便看到,梁中书要将自己搜刮来的金珠财宝即生辰纲送往东京蔡京处、请杨志押解护送时,好汉杨志是何等的替他的赃官“恩相”竭诚尽力。怪只怪他的运气太坏,遇到老谋深算的吴用,使他这个老江湖竟而栽了,没法交差,最后只得窜入山林。杨志的落草,实在是因此后报恩无门,且不得已而避祸,绝不是因他的觉悟提高了,要加入农民起义的队伍。这里不妨做个杀风景的假设,假设梁中书能“明察秋毫”,派人找到流荡江湖的杨志,对其温言劝慰,道些“生辰纲一事原委已尽知,皆系老都管等掣肘误事,闻君匿迹江湖,风波寒苦,不胜悬念,冀速归”之类,那么以杨志的“觉悟水平”,会不会感激涕零呢?哪位看官还能保证此后水泊梁山中照样还会有青面兽杨志这号人物?
  至于说到梁山好汉及整个梁山大寨的复仇,固然有诛锄邪恶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要获得血腥屠戮带来的快意,便如武松鸳鸯楼连杀十五人后所说:“我方才心满意足。”
  毫无疑问,复仇的杀戮会带来莫大的快感,即所谓“快意”。所以即使在《水浒》之后的武侠小说中,也常可以读到类似的情节,如民国时期王度庐的《宝剑金钗》中,俞秀莲杀死武功高强的恶霸苗振山,殊无快意,“因为苗振山不过是一个恶霸,并非我的仇人”,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李慕白终于杀死了仇人黄骥北后,“痛快得他要发出狂笑来”;新派武侠小说家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中,厉胜男要求金世遗只能助她复仇而不准替她复仇,仇人孟神通必须得死在她之手。又如金庸的《射雕英雄传》中,一灯大师的弟子农夫听说当年重伤他的欧阳克已死,竟会勃然大怒,怪别人多事,使他不能亲手杀仇人。但若他一直没能力或没机会亲手复仇,那恶棍继续为非作歹残害他人又当如何?这却没兴致去考虑。同样,《飞狐外传》中的侠女袁紫衣,为了能对她那恶贯满盈的父亲凤天南快意恩仇,决定救他三次不死,以报生身之恩,然后再亲手杀死他,以报逼害母亲之仇。为了实现这计划,袁紫衣不惜在凤家祠堂外引走了正要杀凤天南的胡斐,导致钟阿四一家惨遭凤的报复而被杀害,但是侠女袁紫衣对钟阿四一家的惨死并无半点内疚,侠肝义胆的胡斐对袁并无半点责怪,素有香港“良知的灯塔”之称的作者金庸在叙事里对此也并无半点批判,读者对此也很少提出异议,这后面的三个“并无”和一个“很少”实在是太耐人寻味了,它们说明具有悠久传统的快意恩仇对国民心理产生的深刻影响,它竟而会造成价值理性判断的盲点。
  也正因如此,水浒世界里,宋江攻破祝家庄后,一度要下令洗荡了祝家庄,就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了。不过总算有曾得钟离老人之助的石秀求情,祝家庄数千人众,才终于逃脱了一场灭顶之灾,免遭尸横在“替天行道、保境安民”的梁山大军的刀斧下的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