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乱弹之:“醉打蒋门神”



  “醉打蒋门神”一回,关键词不是“打”,而是“醉”,值得回味处则不是“醉打”,而是为什么要打。
  俗话说“在人矮檐下,怎敢不低头。”然这武松初到孟州便视牢狱潜规则如无物,对所谓“送人情”嗤之以鼻,“小人身边略有些东西。若是他好问我讨时,便送些与他;若是硬问我要时,一文也没!”上的大堂亦出言无状,一百杀威棒临身,竞不皱眉头,“要打便打毒些,不要人情棒儿,打我不快活!” 果真一条铁铮铮的硬汉子。
  不过这条威武不能屈的好汉不多久被糖衣炮弹击倒,被富贵所“淫”了。杀威棒“寄下”之后,武松住进了单间,每日有专人伺候,好酒好肉款待着,没数日便软化了,态度立马改变,虽然他也明白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此举必有缘故,不过却已经认定对方“想他必是个好男子”。看起来,对武松而言“好男子”的标准很低,就是看不看的起洒家,给不给洒家面子。
  这样一来,施恩出来“看着武松便拜”,灌几句花言巧语的黄汤,武松即刻醉倒,以身相许,承诺:“你要教人干事,不要这等儿女相!恁地不是干事的人了!便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一条所谓好汉就这么简单地成了死心塌地的亡命徒,雄纠纠地为施恩卖命去了。
  送几餐好酒好肉,灌一点奉承黄汤便收复了一位名震四方的“打虎英雄”,驱使其不问是非,不辨皂白,或仅信一面之词,二话不说就情愿两肋插刀。虽说快活林之争只不过是黑道上的地盘之争,里面没甚么正邪善恶可言。不过在下却甚为遗憾,因为比之当下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职业杀手、专业保镖时价,堂堂打虎英雄是不是也太便宜,太廉价了?
  一部《水浒》,主旨就是两个字:“忠义”。“忠”是宋江后来加进去的,而“义”却是贯穿始终。可惜这个“义”在很多时候就是如此廉价,其中没有原则,没有道义,甚至没有是非。所谓“有奶便是娘”,私德早已取代了公德,效忠卖命的驱动力仅为个人恩怨和利害得失。也难怪后来宋江每擒一将,只要使出“叱退左右,亲解其缚,扶于座上,纳头便拜”这十六字诀,就可以让对方心悦诚服,随即心甘情愿地归附,加入到“聚义”的行列中。这里的“义”无所谓道德、公义判断,是一种人的贬值出售,“士为知己者死”仅仅成为某种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就看你开不开得起价。
  决斗蒋门神之时,武松当然没有真醉,那是惑敌之策,否则焉能施展出“玉环步,鸳鸯脚”这等非同小可的必杀技?不过在下又以为武松确实是在“醉打”,因此前他就已被黄汤灌醉,早丧失了自觉的理性判断与选择(也或许原本就没有),已成了一台纯粹的“打架机器”。
  假如那蒋门神果真了得,连武松也非其敌,在下倒是相信武松这条汉子即便不敌也不会屈服的,即使蒋门神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决不会皱一皱眉头。可那又如何?白白一条性命枉送于黑道火并而已。再假如蒋门神方是监狱长的公子,对武松亦好生款待和尊重,武松转而“醉打”施恩,这基本100%肯定的事。就如“醉打”之后又有张都监格外“看重”,武松遂感激道:“小人是个牢城营内囚徒;若蒙恩相抬举,小人当以执鞭随镫,服侍恩相。”
  曾有网友著妙文一篇《武松是个小人》,尽数武松之杀戮成性,不法枉为之举。在下觉得,武松之不法,盖因其眼中无法,不仅没有王法,或者连天法地法亦没有,不过在下倒也欣赏武松的敢作敢为,不违职业操守,起码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此表明他至少还有心法,还识得行规。即便可以被理解为小人,那至少还是人。比之连心法都丧失了的,只会依仗权势或官方,看风使舵、两面三刀、口蜜腹剑之类的走狗或乏走狗强却又不知强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