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们在公园中遇见一位警察———一个急于要显示他的权威的警察。
“你不给那狗戴上口笼,也不用皮带系上,还让它在公园里乱跑,你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我知道是违法的,”我轻柔地回答说,“但我想它在这里不至于会伤害什么。”
“你想不至于!你想不至于!法律可不管你怎么想。那狗也许会伤害松鼠,或咬伤儿童。这次我放你过去,但如果我再在这里看见这只狗不戴口笼,不系皮带,你就得去和法官解释了。”
我真的遵守了几次。但雷克斯不喜欢戴口笼,所以我决意碰碰运气。起初倒没什么,后来有一天下午雷克斯和我到了一座小山上,忽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骑着一匹红马。雷克斯在前面正向着那警察冲去。我知道事情已毫无办法了。
所以我没等警察开口说话,就先发制人。我说:“警官,我愿意接受你的处罚。我没有托辞,没有借口。你上星期警告我如果我再把没戴口笼的狗带到这里,你就要罚我。”
“哦,好说,好说,”这警察用温柔的声调说,“我知道周围没有人的时候,让这样一只小狗在这儿跑一跑,是一件诱人的事。”
“那真是一种引诱,”我回答说,“但那是违法的。”
“像这样一只小狗是不会伤人的。”警察说。
“不,但它也许会伤害松鼠。”我认真地说。
“哦,我想你对这事太认真了,”他说,“我告诉你怎样办,你只要让它跑过小山,我看不见它,就没事了。”其实,那位警察也挺有人情味,他只不过要得到一种被人尊重的感觉。所以当我开始自责时,他惟一能滋长自尊的办法就是采取宽大的态度,以显示他的慈悲。
我不与他争辩,因为我承认他是绝对正确的,我绝对错误。我迅速地、坦白地、热忱地在承认。我们各得其所,这件事就友善地结束了。
如果我们知道自己一定会遭到责备时,我们首先应该自己责备自己,这样岂不比让别人责备好得多?听自己的批评,不比忍受别人的斥责容易得多吗?如果你将别人正想要批评你的事情在他有机会说话以前说出来,他就会采取宽厚、原谅的态度,以减轻你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