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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不足儿童拾垃圾行为干预的个案研究

作者:刘盛敏



  摘要 本文选取了浙江省某特殊学校一例有拾垃圾行为的智能不足学生进行了个案研究。干预方法主要以正强化、负惩罚、拾垃圾比赛和榜样学习法为主。研究结果表明干预显着降低了被试课间拾垃圾行为的发生频次,说明通过适当的行为干预,拾垃圾行为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本文最后探讨了行为改变的有效策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 干预 行为改变 个案研究 智能不足儿童
  分类号G764
  
  1992年美国智能不足学会对智能不足(mental retardation)的定义为:指个人某些能力的缺陷,一般智能表现显著低于平均数两个标准差以下,同时存在一些适应能力缺陷[1]。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儿童智力低下的同时往往伴有很多适应性问题行为。行为改变技术引入特殊教育领域后,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但用于改变拾垃圾行为的研究在国内比较少见。本文选取了浙江省金华市某特殊教育学校的一例中度智能不足儿童拾垃圾行为进行了个案干预研究,试图探讨行为改变的有效策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1 个案基本情况
  
  小明(化名),男,19岁。韦氏儿童智力测验测得IQ小于54(由学校提供),根据Grossman(1973)对智能不足者水平的分类[1],属中度智力落后,可以过半独立自主生活,在教育上为可训练性智能不足。
  小明两岁半开始学会独立行走,三岁半时学会简单会话。语言理解能力和使用能力发展较迟缓,只具备简单会话能力,对熟悉的人交流比较顺畅,但对陌生人很难顺利沟通。抽象思维能力明显欠缺,难以进行基本的识数和10以内的数学运算。生长发育迟缓,个子矮小。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仍然需要他人的督促和帮助,如无法独自回家。小明自五、六岁就有拾垃圾的问题行为,一般在地上拾垃圾,他把拾来的垃圾当作心爱之物,藏到任何地方,如口袋里、书包里、课桌抽屉里、床头、被子里甚至嘴里。拾垃圾行为高发频段在课间,一般上课时不太会出现。小明平时除了喜欢拾垃圾外,还喜欢受到老师的关注和表扬,喜欢老师发给他的食物,喜欢在操场上跑动,爱劳动。
  小明的父母智力正常,均为商人,平时无暇管教,将他送入该校后也很少过问。小明的问题行为出现后,父母采取的措施基本上是责备和打骂,但反而增加了他的问题行为发生频率。进入该校后,班主任的干预方式有:如果将拾来的垃圾扔掉,则加以表扬或以食物奖励,或以他喜爱的课间到操场上跑动代替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跑动,如
  果不听老师劝告跑开,则等到他回来时批评他。但这样的干预方式并没有取得显著的效果。
  
  2 研究方法
  
  2.1 实验设计
  本研究采用改变标准设计。典型的改变标准设计包括一个基线期和一个干预期[2-3]。根据功能评估,被试拾垃圾行为高发频段在课间。本研究选取白天课间频段实施干预,并记录干预效果,和基线期比较。
  2.2 确定目标
  根据功能评估结果,认为如果要消除被试课间的拾垃圾行为非常困难,因此确定被试的目标行为是:课间拾垃圾行为次数低于2次。
  确定被试的强化物主要有消费性强化物:喜欢吃的食物;社会性强化物:如老师的微笑、表扬等;活动性强化物:允许他课间到操场上跑动代替在教室外走廊上跑动、班会课上多给予他活动机会;类化强化物:小红花标示。由于考虑到被试数的概念很差,所以不使用代币制。
  2.3 干预方法
  干预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四种:
  2.3.1 正强化。只要出现积极的行为就给与强化。如果被试看到了地上或垃圾桶里的垃圾而不去捡,或者出现将捡来的垃圾扔进垃圾桶或其它适应良好的行为就给与其一定的强化物。由于考虑到被试的自我意识发展水平很低,实施惩罚和塑造可能不能为被试所意识,效果可能不显着,所以主要实施正强化。第一干预阶段采取连续行为强化,之后的干预阶段采取间歇强化,越到后面的干预阶段标准定得越高,强化次数不断减少,强化物也以慢慢转变为以社会性强化物和小红花标示为主,以维持积极行为,并达到泛化。在跟踪阶段撤离强化物,检查干预的效果。
  2.3.2 榜样学习法。安排班级里的同学主动垃圾扔进垃圾桶,另外最好在被试去拾之前并且当着被试的面扔进垃圾桶,以提供榜样学习的机会。
  2.3.3 组织拾垃圾比赛。考虑到被试平时劳动积极性很高,且希望被试的拾垃圾行为朝正向行为转化,可以组织班级同学进行拾垃圾比赛,将拾来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对执行好的同学给与奖励。
  2.3.4 负惩罚。若出现问题行为且被劝说将垃圾扔进垃圾桶但不执行的情况下,取消他班会课上的活动机会和课间外出跑动的机会。
  2.4 实验程序
  2.4.1 基线阶段(3月13日~17日)
  在实施干预前,先建立被试问题行为的基线水平,为期五天。在此阶段不对被试采取任何干预,只记录课间其问题行为的发生次数。观察主要以副班主任记录(在此之前曾尝试让班主任记录,结果五天内被试问题行为平均每天课间只出现一次,原因可能是被试在班主任面前不敢表现出拾垃圾行为,而副班主任在班内的威信不高,学生在副班主任面前无掩饰行为,故改为副班主任记录,以记录其在自然状态下的实际情况),其中有两天由本文作者和副班主任一起记录,以求观察记录的可靠性,经对照发现完全相同。
  2.4.2 沟通阶段
  由于小明的认知发展水平很低,让其明白改变行为的益处并形成行为改变的动机有一定难度,但可尽力与其沟通:“小明,从今天开始,你不可以再捡垃圾了,如果做到了我就表扬你,奖励你好吃的东西和小红花,还让你下课时去操场上玩,班会课击鼓传花时让你多击几次鼓,如果你不听话还捡垃圾,我就把吃的东西都给其它小朋友,不让你参加击鼓传花。”这样至少让他明白接下来要实施一个计划:自己捡垃圾会受到惩罚,不捡则有很多奖励。
  2.4.3 第一干预阶段(3月20日~24日)
  此阶段持续五天,目标是能将问题行为控制在每天课间5次以内。其中,20日组织一次拾垃圾比赛。若被试看到了地上或垃圾桶里的垃圾而不去捡,或者出现将捡来的垃圾扔进垃圾桶或其它适应良好的行为,可连续得到强化。强化物为活动性强化物和消费性强化物。
  2.4.4 第二干预阶段(3月27日~31日)
  此阶段持续五天,目标是能将问题行为控制在每天课间4次以内。其中,27日组织一次拾垃圾比赛。实施间歇强化程序中的定比强化,每出现两次适宜行为强化一次。强化物以活动性强化物和消费性强化物为主,配合使用社会性强化物。
  2.4.5 第三干预阶段(4月3日~7日)
  此阶段持续五天,目标是能将问题行为控制在每天课间3次以内。其中,3日组织一次拾垃圾比赛。实施间歇强化程序中的定比强化,每出现三次适宜行为强化一次。强化物以活动性强化物和社会性强化物为主,配合使用类化强化物。
  2.4.6 第四干预阶段(4月10日~14日)
  此阶段持续五天,目标是能将问题行为控制在每天课间2次以内。实施间歇强化程序中的不定比强化。强化物以活动性强化物、社会性强化物、类化强化物为主。
  2.4.7 跟踪阶段(4月17日~21日)
  取消干预,对被试跟踪记录五天,看能否自行将捡垃圾行为控制在每天课间2次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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