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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特殊儿童自伤行为的研究综述
作者:孙立双 韦小满
关键词:特殊儿童 自伤行为 病因 干预方法
分类号:G760
从19世纪30年代Karl Menninger首次对“割腕综合征”进行描述性研究起,自伤行为的研究至今已有将近70年的历史。最近的二三十年,自伤行为逐渐成为众多研究者关注的热点。
自伤行为是一种危险性极大的行为,它导致肌肉或组织的直接损伤,并且可能引发感染,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对于儿童或青少年而言,这种行为使他们很难被社会所接纳,在安置形式上一般采取家庭安置和医疗机构安置,这就阻碍了他们受教育的进程,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自伤行为发生人群的范围很广,从有障碍的个体到普通人均有病例报道-,而且其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
1 自伤行为的界定
关于自伤行为的定义目前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用以描述这类行为的词语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比较常见的有自我损害(self—harm)、自伤(self—in.jury)、自残(self—mutilation)三个词汇。自我损害的外延最宽泛,用于描述一系列行为和意图,包括高致命性的行为,如淹溺、悬吊、服毒等,也包括一些低致命性行为,如切割、灼烧、纹身、过量服药等,还包括其它没有明显可见伤害性的行为,如过度锻炼、过度节食以及一些鲁莽行为(如飚车)等。而自伤通常被认为是自我损害的一种表现形式,更倾向于指那些可见的、直接的身体伤害,如割、抓、撞头等。
顾名思义,自伤行为是指个体通过自身的行为伤害或破坏身体的一种极端行为表现。至今为止,已有许多研究者对其进行了界定。关于自伤行为定义的争议主要在于其外延的大小。在特殊教育领域,研究者们较多地应用“自伤”这一术语,因为该术语并不带有明显的意愿性与目的性,而强调的是由于其它外在的或内在的因素导致的结果。
2 自伤行为的发生人群与发生率
与自伤行为相关的障碍种类有很多,Stephen(2002)总结了与自伤行为有关的障碍,包括发展性障碍,主要是在自闭症和智力落后个体当中;神经性障碍,如发声与多种联合抽动障碍(Tourette syn.drome);精神性障碍,如人格障碍、饮食障碍、拔毛发癖等;基因性障碍,如自毁容貌症(Leseh—Nyhansyndrome)、科妮莉亚德兰格综合征(Cornelia deLarge syndrome)等。在特殊教育领域,自伤行为最多的是发生于自闭症与智力落后群体当中。其它障碍,如学习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群体中也有一些个体表现出一定的自伤行为。
自伤行为发生率的统计受其定义的限制,研究者进行的调查都是从自身对自伤行为的理解和归类来进行的。正如一些研究者指出的,对自伤行为进行的调查大部分是建立在比较小的样本上的。因此,已有的统计结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不足为奇。
James等人(1987)对一个大学区中2663名发展性障碍儿童和青少年进行了一学年的调查,发现2.6%的学生至少有一种自伤行为的表现,其中男生占59%,女生占41%,大多数有自伤行为的学生有重度或深度的智力落后,平均年龄为10.2岁,而且至少有3/4的学生每天都出现自伤行为,多半的学生在这12个月中活动是受限制的,8.7%的学生在接受精神类药物的治疗。
Baghdadli等人(2003)通过对222名7岁以下被诊断为自闭症的儿童进行调查得出,有自伤行为的个体占53%。
3 有自伤行为个体的身心特征
关于有自伤行为个体的身心特征的研究不是很多,但从一些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有自伤行为的个体,一般都存在一定的认知缺陷。
首先,自伤行为与智力水平有一定的关系。自伤行为的程度和数量与个体的智商水平成反比,一些研究证实了这一关系。Collacott等人(1998)对英国东部一个郡中已登记的2277名学习障碍者的看护人员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有自伤行为的个体,其智力商数低于没有自伤行为的个体。Roberto Mi-1iterni等人(2002)通过研究发现,低智商组自闭症儿童更易于表现出自伤行为。
其次,自伤行为与言语水平有一定的关系。自伤行为越严重,个体的言语表达水平越差。言语是表达和交流的工具,个体由于没有或很少有言语,这种缺陷使他们很难与常人进行交流,只能用自伤行为来引起监护人的注意。Baghdadli等人(2003)的研究,结果显示自伤组与非自伤组的自闭症儿童,在言语水平、适应性技能、自闭的程度、围产期状况上存在差异。
再次,自伤行为与儿童的年龄有一定的关系。Roberto Militemi等人(2002)的研究还表明:年龄较小的自闭症儿童表现出更多的运动性或感觉性的重复行为,年龄较大的儿童表现出更复杂的重复行为,其中包括自伤行为。由此可见,自闭症儿童的自伤行为可能有随年龄增长而表现出越来越复杂、严重的倾向,因此,早期的发现和干预是非常重要的。
4 自伤行为产生的原因
医学领域的“对症下药”有着广泛的意义,在行为科学上也是适用的,因为只有找到问题行为的根源所在,才能找到恰当的方法来应对。然而,自伤行为这种让人困惑的行为在病因学上还处于发展阶段,关于究竟是何种原因造成个体残忍地对待自己身体的问题,研究者从医学、生物学、心理学等不同角度对之进行了分析,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4.1 生物学方面
(1)基因性因素
许多研究者认为自伤行为的产生存在器质性基础,也就是说自伤行为是由于机体的某种病变引发的。研究表明一些具体的病症与自伤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包括自毁容貌症、科妮莉亚德兰格综合征、帕德·威里综合征(Prader—Willi syn-dmme)和脆性x综合征等。患有这些症状的个体都表现出一定的自伤行为,如在自毁容貌症中,最常见的自伤行为是咬身体的某个部位。LowellAnderson(1994)的调查显示,在所调查的自毁容貌症群体中有这种行为的个体占92.5%。
(2)外伤性和生物化学性因素
动物实验结果表明,刻板行为以及一些自伤行为可能源于一系列外伤性的和生物化学上的因素,包括脑损伤、注射或摄取酒精、咖啡因等等。尽管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这些可能引起动物自伤行为的原因在人类中同样适用,但至少可以为研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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