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人本特教宣言

作者:孟万金



  1 树立“人本特教”科学发展观,开创人本特教新局面
  
  1.1 树立“人本特教”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切行动的纲领。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殊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特殊教育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本特教”科学发展观。
  “人本特教”即“以人为本的大特殊教育”,具体而言,就是“人人都有特殊需要,人人都需要特殊教育;人人都关心特殊教育,人人都享有特殊教育”,这是广义的大特殊需要教育理念。
  “以人为本”就是从人的本质出发,重视人的价值,肯定人的作用,承认人的力量和能动性。人不仅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根本和主体,而且是人本身的根本和主体,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全体人民,既包含个体又包含群体。因而,我们的特殊教育不应只面向或偏向某一类学生或某一类残障,而应面向全体学生和全体有特殊需要的人。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具有高度心理、生理差异的在具体环境中生活的实体。因而,我们的特殊教育不能只见残障不见“人”;要“承认差异,允许差异,尊重差异”;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发展的人,有潜能的人,有尊严的人。
  “以人为本”的教育,就是要以人的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为根本,肯定人的价值,尊重个体,承认差异,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重视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致力于开发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身心和谐性,提高人的素质,发挥人的潜能,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的大特殊教育就是根据人的不同特点,采取个性化手段施以特别的教育,满足所有学生的特殊需要,使全体学生都能得到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进而使人的独立人格完美形成并获得良好发展。对明显残障的学生,在提供最少限制的环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LRE)中安置——尽可能不要把他们从普通班、家庭、社区中隔离,让他们的生活与学习都尽可能在一般情境中进行。使每一个身心障碍者,不论类型、程度,尽可能地与其所属文化中的正常人一起受教育和一起生活,尽可能地融合在一般社会中。
  
  1.2 开创人本特教新局面
  人本特教概括了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殊教育长足发展的经验。日益完善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为更多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了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经费逐渐增加,为更多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了有力的经济基础;不断提高的入学率和就学率标志着残疾儿童教育公平进程不断加快;特殊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层次不断提高,为更多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教师资源。实践证明,“以人为本”是引领中国特殊教育长足发展的灵魂。
  “人本特教”肩负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特殊使命。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平均不到五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实现社会公平和谐必须优先考虑残疾人及其家庭,努力开创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教育公平新局面。
  
  2 继承中华人本思想优秀遗产,彰显中国气派
  
  2.1 发掘中华文化人本思想宝贵遗产
  在璀璨的中华文化历史长河中,汇集着众多“人本思想”的源头:
  ——天生百物,人为贵。
  ——天地之性,人为贵。
  ——惟人万物之灵。
  ——天之所生,地之所养,人为大矣。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
  ——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
  ——天地之所贵者,人也。
  ——万类之中,惟人为贵。
  ——夫天地之所贵者生也,万物之所尊者人也。
  我国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约前725年一前645年)将这些宝贵思想概括成“以人为本”,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不论是儒家的“仁”学,还是墨家的“兼爱”,都是以“人”为核心的;即便老子的“道”也是同“德”相通的,也离不开人的修身养性。“以人为本”的中国传统赋予了“人本特教”中国特色、中国气派。
  
  2.2 弘扬传统“人本”教育思想,彰显人本特教中国气派
  弘扬孔子“仁”学优良传统,坚持“仁者爱人”,爱一切人和一切人都相互爱,提倡关怀人、爱护人、维护人的尊严,重视人的价值,反对肆意践踏、歧视人性。
  吸收孔子“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的思想精华,对所有的人敞开教育的大门,对各种各样的学生一视同仁,每个人都有享受特殊教育的权利,保证教育的公平性。
  大力落实孔子“因材施教”思想,承认人的身心有差别,人的性格有不同的特点,针对人的不同特点施教,使人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使所有人得到最大限度发展。
  
  3 扬弃西方人本教育思想,突出马克思主义人本立场
  
  3.1 扬弃西方人本教育思想
  吸收西方当代人本主义教育中注重人的内在价值的实现,鼓励发挥人的内在潜能,强调人的自由、平等、尊严、个性、幸福等基本权利等积极、合理的成分,摒弃西方人本主义的抽象人性论和“自我中心”等缺陷,实现对西方人本主义的超越。
  
  3.2 突出马克思主义人本立场
  人的现实生命活动是教育的前提,特殊教育要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关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现实、具体、活生生的人。
  人本特教的最基本任务是建构人与世界的和谐关系,关注怎样培养人们适应世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意识与能力。
  人本特教要以人的现实条件为基点,坚持人与教育的互动发展。未来的理想目标是以每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培养具有生活和实践能力的人,造就人的全面发展,使每一个人成为他自己。
  人本特教要使受教育者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在更高层面上体现教育的终极关怀。
  人本特教既要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使每个学生在获得知识、发展技能外,收获到与同学、老师构筑和谐关系的能力与乐趣;又要积极引导学生朝着与社会需要相协调的方向自觉发展。
  
  4 更新特教观念,扩大特教范围
  
  4.1 特殊儿童教育不等于特殊需要教育
  特殊儿童教育是指针对特殊儿童(exceptionalchildren)的教育。特殊儿童是指其身心特质显著地低于或高于常模或平均表现水平的儿童,需要提供特殊教育方案及其它相关服务才能符合其需要,才能发挥其潜能。
  “人本特教”所主张的特殊需要教育,是指满足所有儿童特殊需要的教育。正如1994年6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中明确指出:“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志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
  
  4.2 不仅重视补偿性、纠正性教育,更强调建设性、发展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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