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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北京市特殊教育发展及现状研究

作者:刘艳虹 顾定倩 焦 青



  摘要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收集数据,并借助文献法进行相关资料的分析与整理。结果显示:改革开放30年以来,北京市从学前特殊教育到高等特殊教育的体系已构建,并形成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的特点,民办特殊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办特殊教育的不足;北京市已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学校为骨干、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绝大多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经费投入方面对特殊教育有所倾斜。
  关键词
  改革开放30年 北京 特殊教育 发展
  
  近30年来,北京市的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本研究在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参考相关的文献报告,并对北京市23所特殊教育学校、北京市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以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问卷调查,梳理了北京市特殊教育的发展脉络,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市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1 北京市特殊教育的发展格局
  
  自1988年以来,我国确立了以大量设置在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特殊学校为骨干的适合中国具体情况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目前,北京市已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
  
  1.1 特殊教育学校
  1978年,北京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4所。1988年,北京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5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6所,培智学校8所。截止2006年,北京市现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23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5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2所,培智学校15所。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市特殊教育体系中起着骨干作用。市特教中心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当地的特殊学校,每学期在各区县开展随班就读的师资培训工作。有16个区县选派了65名特殊学校教师,做随班就读的巡回指导教师。
  
  1.2 随班就读
  1988年9月,北京市盲童随班就读试验首先在房山区石楼乡梨园店、大次洛两所小,学进行;1989年9月,弱智儿童随班就读试验在宣武区老墙根第一小学、朝阳区北花园小学、昌平县沙河镇中心小学进行;1990年国家教委确定在北京市开展聋童随班就读试验,并编写全国聋童随班就读教师指导手册。2005年,一项对北京市18个区县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情况的全面调查显示:北京市共有随班就读学校918所,其中中学305所,小学613所。随班就读学校数量占全市普通中小学总数(2264所)的40,5%。随班就读班级3378个,其中中学1048个,小学2330个。随班就读学生4439名,其中,中学1450名,小学2989名。智力残疾学生占随班就读学生总人数的79.6%;其次是综合残疾学生,占10.1%;第三位是听力残疾学生,占7.4%;最少的是视力残疾学生,占2.9%。随班就读学生占全部入学特殊学生(7167名)的61.9%,成为特殊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形式。“十五”期间,全市至少有近10000名教师接触到随班就读教学。全市每学期平均参加培训的随班就读教师达3300人次,全年达6000余人次。全市有15个区县建立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大兴、怀柔、门头沟三个区县尚待建设),并配备了资源教师。全市共建立资源教室40个,市教委和区县各投资兴建20个,其中中学9个,小学31个。资源教师利用资源教室对随班就读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
  
  1.3 民办特殊教育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北京市陆续出现了一批针对学前和学龄阶段残疾儿童的民办特殊教育或康复训练机构,如: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自闭症儿童教育康复机构)、博森特殊教育研究中心(自闭症儿童教育康复机构),新运弱智儿童养育院(智力残疾与脑瘫儿童的养育、教育、康复机构)、朝阳安华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和脑瘫儿童的教育康复机构)、丰台利智康复中心(智力残疾和脑瘫儿童的教育康复机构)、北京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康复机构)等,有的在全国很有影响。这些机构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一些残疾程度严重的儿童基本上不被公办学前或学校录取。客观上讲,最早开展关于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以及多重残疾和重度残疾等(这些儿童被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视为缺少“就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儿童的教育和康复训练尝试的是这些民办特殊教育机构。民办特殊教育将残疾儿童的托养、教育、康复结合起来,弥补了公办特殊教育的不足。
  
  1.4 残疾人职业教育
  1988年9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北京市盲人按摩中等专业班,学制三年,为全市培养中等盲人按摩人才。同年,北京市教委批准正式成立了全国第一所残疾人职业学校——“北京市残疾人职业高中”,学制三年,招收聋或轻度肢体残疾青年。目前,本市认定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有38所。近年来,6.6万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有1.3万残疾人取得了劳动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2 北京市特殊教育的结构层次
  
  1987年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以后,北京市已建立起从学前特殊教育到高等特殊教育的完整体系,并形成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的特点。
  
  2.1 学前残疾儿童特殊教育
  1988年11月25日,北京市北海幼儿园设立了全市第一个弱智幼儿班,当年招收弱智幼儿17名。1989年,西城区、崇文区、通县培智中心学校都相继办起学前班,对弱智幼儿进行学前教育。1990年9月,北京市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成立,招收两个康复班,并承担全市聋儿早期听力语言康复的业务指导咨询、家长和师资培训等任务。“十五”期间,北京市学前特殊儿童教育机构共有12所,分布在城乡各区,以城区为主,接受学前特殊儿童300余人。这类机构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专收学前特殊儿童的机构,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等;二是以招收特殊儿童为主的幼教机构,同时招收普通儿童,如中国聋儿康复中心等;三是招收以普通儿童为主的幼教机构,同时附设聋儿班。这些机构中,没有1所公立的特殊儿童幼儿园;没有1家能为0~3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专业机构;针对3~6岁智力、精神、肢体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的机构不到10家,而且大部分是民办机构,硬件设施和康复服务质量相对较差。2004年北京市教委指定了北京大学幼教中心等4所公立幼儿园作为学前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试点,1所试点幼儿园在每个班级中都设有专门为特殊儿童提供的“安全角”。同年,为北京市第六幼儿园等14所早期干预试点幼儿园配备了玩教具和康复设备。2007年9月,北京市教委又命名14所幼儿园为北京市第二批“北京市学前儿童特殊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按照“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的教育原则开展特殊学前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完成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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