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6期

我不是凶手(小说)

作者:畀 愚




  莫丽死在自己的床上。我推开房门见她四肢朝天地躺着,起先还以为她正在以这种简洁的姿态迎接我的光临。可是我很快就发现,她的睡裙是从领口被撕开的,而不是自己故意敞开的。地板上扔满来自抽屉与柜子的衣物,也表明这里遭到了洗劫。这不可能是一个女人反复无常的心情所致。
  她已经死去多时了,却仍然像睡着一样安详。我在触摸她袒露的胸脯时,手里充满了一种冰凉的热水袋的感觉。我马上意识到应该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置身事外是当时唯一的想法。
  我不敢回家,也不敢在任何一个公共场所久留。到了这时我才发觉这座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城市,竟然没有我的藏身之地。我很想远走他乡。去任何一个地方都行。不过口袋里又没有足够的路费。我目前能去的地方看来只有毛灰那里。
  天在这时下起了小雨。
  其实,毛灰的家就在我家隔壁。我们同在一幢灰色的饮料厂宿舍的三楼。这幢昔日一到晚上就灯光辉煌的青工楼,随着工厂的倒闭如今变得冷冷清清。我用身份证打开门,毛灰的衣服与阿妹的裙子纠缠在床上,还有那些非法同居者的必要措施被随手丢在地上。这间屋里毫无节制的零乱让我感到安全。他们在一个星期前为躲债而失踪,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所幸的是冰箱里还有一些食物。
  我就是在冰箱旁的牌桌前认识莫丽的。那段日子,我们没日没夜地搓麻将。据说她是阿妹在舞厅结识的姐妹,她身上的珠光宝气与脸上呈现的美貌相映成辉。这也是女人仅能吸引我的地方。我与毛灰时刻盘算着怎样把她皮包里的钱弄进我们的口袋,我们这种默契的配合由来已久。我就是这样一个衣着体面,却常常身无分文的蹩脚的诈赌者。除了搓麻将,就是泡在舞厅里。我经常邀请莫丽一起去跳舞,看得出她是个喜欢吃喝玩乐的人。我知道我接下去干什么了。
  我很快在一天深夜实现了这个愿望。在离开毛灰黑暗的楼梯口时,我请她去我那里坐坐。说完我扶住她的肩膀,她片刻间的犹豫对我是种鼓舞。我很快打开门。当这里的黑暗结束的时候,她在我简陋的床上表现出来的羞怯,让我觉得她像是个良家妇女。
  这几年复杂的生活变化培养了我厚颜无耻的习性。我时常幻想能过上一种不劳而获的生活,可惜父母偏偏都是年迈而无能的病退职工。如果我是个女人,而且长得还算可以的话,在这种处境中,我会毫不犹豫地投身于一个或几个风流而富有的男人。但我如此伟大的献身精神,自有生以来的性别就注定我无法得逞。所以在第一眼看见莫丽时,就觉得她就是那种与我想象一般生活着的女人。但随着对她的日渐熟悉,我发现她最坏也只能算是个耐不住寂寞的有夫之妇。她的丈夫曾是银行的信贷主任,此时却在一个遥远的农场服刑。在我堂而皇之地躺在他的床上时,他在墙头的照片里笑吟吟地注视着我。这种平静的眼神充分体现了人的无知与善良。
  说实话,我在初次进入这套装修豪华的住宅时,曾一度充满了自卑。事实上我盼望着有这样一套居所已经很多年了。这里精致的摆饰,巨大的按摩浴缸,还有那张弹性十足的床,它们甚至比莫丽更加吸引我频繁地出入这里。尤其那张床,莫丽在上面暴露出女主人的随意,她在尽情摆布我的同时,一边腼腆地笑着,解释说,我习惯自己熟悉的地方。
  这是非常可笑的。她的呼吸在我耳边潮水般涌动,我却冷静得无法入睡。有一天在与毛灰喝酒的时候,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看来你上岗了,可要卖力干啊。他忍不住为自己的幽默嘿嘿笑着。而阿妹这时醋意顿生地瞪着他,说,你用不着眼热,反正现在流行竞争上岗。
  把寻欢作乐作为生存之道,无疑是种炙手可热的行当,难怪前段日子有人去应征做鸭,让人骗了一大笔报名费。天下没有这样便宜的事。我常想让莫丽摘掉挂在床头的照片,她却笑嘻嘻地问我为什么?然后抬头端详着她的心平气和的丈夫,说,妨碍我们了吗?
  我说我不习惯让人看着。
  她想了想,伸手关了床头灯,黑暗使四周变得沉静。我看见窗外的光线照在天花板上,像湖水那样随风荡漾。出于无话可说的原因,我重新触摸她的身体。她的脖子纤细而冰凉,在我掌中正发出喉头滚动的声音。如果有一天需要扭断它,这里将是最脆弱的部分。这话出自一本关于暴力杀手的自述。阅读犯罪纪实与研究法律,是我唯一远离现实世界的爱好。我迷恋于罪犯的凶残与法律的无情,这与我具有的铁石心肠不无关系。我经常运用真正的法律,审判地摊杂志上那些虚拟的罪犯,严明得如同公正的法官。
  这是项浩大的工程。长久以来对民法与刑法的研究,使我非常清楚自己在做的事。我像个胸怀大志的法律系学生,后来陆续把这些典籍都搬进了莫丽的家里。在一些相对无言的时候,我就靠在床头阅读它们,还认真做着笔记。我这种举动曾让她感到惊奇,她将信将疑地看着我,问我,难道你想成为律师?
  我说我将为自己辩护。
  可是现在我越来越后悔,那些至今仍留在她床头柜上的笔记里,有我对许多法规条例的诠释,我对它们的要害与漏洞的记载,很容易让人将我看成一名狡猾的罪犯。最要命的是我还纠正了许多凶杀案例进行的过程,我自作聪明地弥补了凶手们的过失,让其完美得再也找不到人证与物证。在法医抬走莫丽尸体的时候,警察肯定会把那些作为证据放到塑胶袋里,上面尽是我的指纹与名字。
  按理说警察应该在四处找我了。可事实是连我的手机都没响过。一连下了几天的雨,已经使什么都变得潮乎乎了,这样的天气住在莫丽四周的邻居不可能闻不到她腐烂的气味。现在是个树上长个马蜂窝都要报警的时代。我越来越奇怪整幢楼房里呈现着宁静,却只能惶惶不安地等着,隔着窗帘的缝隙向外张望。楼下过道上的雨时急时慢,把两边的冬青树洗得一尘不染。那些从这里过往的人,虽然身体都藏在雨披或伞下,但他们没有一个是警察。
  莫丽的表弟就是名警察。他的眼睛深藏在帽檐下的阴影里,有种不可预测的锋芒。那天我正洗澡出来,身上披着她丈夫的毛巾浴衣。要是我听到有人进来,肯定会留在浴缸里。我不想在此时碰见其他人,何况还是名警察。可我已经出来了,只能装出若无其事地拿起茶几上的烟递给他,并给他点上。我想他真正的姐夫也曾这样做过。他的脸上布满了青春痘,而且正以少年气盛者的好奇,无所顾忌地打量着我。
  当然,感到窘迫的人是莫丽。她说我是她朋友。警察扭头看着莫丽,显然她草率的介绍无法消除他身为警察与表弟的疑惑。他问我在哪里高就。我说我是下岗工人。
  他不怀好意地一笑,又说,是自由职业吧。
  我说并不自由,不是还有你们吗?
  我十分确信他是莫丽的表弟,门边的地上放着一箱甜橙一箱雪碧。是他带来的。相信他也看出了我是哪种人,就像我同样可以在无数张脸中辨认出警察一样。我不能让莫丽发觉我的怯意。在他起身告辞时,我们在门口握了握手。这是我第一次与警察握手,我看见他笑了。
  我不怕让人知道与莫丽的关系,如果她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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