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期

艳遇(小说)

作者:刘 莉




  如果王兰花的车能准点到达的话,她应该5点左右到深圳,这个时间很好,正好接了她就可以一起吃晚饭。好朋友相见,特别是两个女人,可以聊个通宵达旦,从老公孩子婚外恋一直到做爱技巧都是彻夜长谈的话题。这回王兰花有了新要求,她要我跟她吃完晚饭去“芝加哥”。深圳的年轻人应该都知道芝加哥吧,据说那是最出名的男抠女女抠男遭遇一夜情的地方。我去过芝加哥,是跟六七个狐朋狗友,夜色阑珊中一伙人冲进芝加哥黑洞洞的大门前,我又畏缩起来,不是我怕里面的男人把我给吃了,我的担忧是没有男人愿意抠我,因为我年过三旬,风韵不存。我蹩在门口不愿进,狐朋过来扯我让我进去,狗友说你装什么粉扮什么嫩啊?好像还怕怕似的。这么一说,我还就装上了粉嫩,怯怯地跟他们说:“我们立个规矩,如果我们男的泡不到妞,女的抠不到仔,我们就男女自己互相抠好不好?”他们大笑,抚掌同意。结果为我不幸言中,我没抠到仔,还有一些人也没抠到,我们这些没抠到的只好互相抠,在一起喝酒调情,最后还跳起了贴面舞。这是芝加哥给我留下的惟一印象,不好玩,一点都不好玩。
  王兰花是从她那个城市的报纸上知道的这个芝加哥,也足见芝加哥声名远扬。形容男人好色,人们常用见美女就像苍蝇见了臭肉这样的比喻,我的姐妹王兰花也配得上用这样的比喻。如果说王兰花是苍蝇,她的臭肉就是美男子、声色场所、八卦新闻,当然也有正经一些的东东,比如伊拉克战争、好莱坞大片,如是等等。王兰花的品位不可捉摸,今天跟你谈莎乐美,明天又跟你说小时候隔壁扎花圈的王大爷是个天才。难能可贵的是王兰花每每谈起这一切都能保持高度热情,总让我想起巴甫洛夫的狗,想起那些情难自抑呼哧直淌的条件反射的口水。
  我把芝加哥视为不好玩的地方,现在王兰花要去,我也不能不去。在她最先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我还试着拒绝了一下,结果弄得王兰花兴头更高,我鼓起勇气再一次拒绝,我说那个地方不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老女人,但是这话王兰花根本听不进,第一她不承认自己是老女人,她认为自己越活越年轻;第二天底下压根就不会有她王兰花不适合去的地方。我只好硬着头皮跟她去,所谓硬着头皮就是埋下头,让头皮变得像盾牌一样坚硬,可以承受来自各方的眼光;在硬起头皮的同时,我还变得像过街的老鼠一般,嗖嗖嗖地一个劲儿往前钻,钻到一个角落里,立马面朝墙壁坐下来。王兰花跟在我后面也是一溜小跑,终于坐下来对着我耳朵喊:“你怕什么呀?这么鬼鬼祟祟的,我们又没干什么坏事!”我也冲着她的耳朵喊(里面声音太大了):“可是你是想来干坏事的,我虽不想干坏事,万一给朋友熟人看到也会认为我在准备干坏事。”王兰花很不屑:“干坏事又怎么啦?这世道谁管谁呀?”她这话我可不爱听,第一,我没干过什么坏事,干吗要让别人以为我干了?第二,她那口气像孙二娘,或者像街坊张大婶,女人再上年纪也不要一副我是老娘我怕谁的嘴脸呀!不过我也知道王兰花,其实跟我差不多,是个银样蜡枪头,嘴上荤荤素素,前几年才明白那事还有体位一说。想当年,王兰花身穿荷叶边的连衣裙,梳着清汤挂面头,爱上了一个姓杨的小帅哥,她给他写情书:“杨,想起你就想起天边的白杨……”,这情书还在我这边,因为她写了不敢送过去,后来要跟老公结婚,就交由我收管。我很奇怪我当年怎么就收下这个东东来,不小心翻着了一看还是直犯恶心。天真纯洁的王兰花变成了王大婶,真真是岁月不饶人呀!
  王兰花从广州来,王兰花在来自广州前来自南京,在来自南京前来自河南。跟王兰花一起在南京的时候,大家在宿舍畅想未来,王兰花说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见,一定是一拍大腿:“哎呀我说老妹子呀……”,现在看来穿荷叶边连衣裙的王兰花颇有先见之明,没到二十年,我们再相见,每回就开始拍大腿了。王兰花是个稀里糊涂浑浑噩噩的家伙,之所以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了非同一般的见识,也是源于她河南老家的一些经验。我们知道豫剧《朝阳沟》里有一出:“老妹子哎,我们来把家常拉一拉呀……”王兰花高兴起来就会哼一哼,这戏可不是白唱的。
  再来说回芝加哥吧。朝阳沟的大婶们当然不会来这地方,可是我们来了这地方又跟朝阳沟的大婶有什么区别?没有男士勾引我们,我们也叫不出那些红酒啤酒洋酒的名字。当然这只是我的感受而已,王兰花那边还左顾右盼,只是任她怎么摇曳也不能生姿,可不是?一个晚上没有一个心存不轨的男人多看她一眼。到最后,她盯上了我们旁边的两位女士,这两位看上去年岁跟我们差不多,其中一个似乎颇有市场,不时有男士凑过来请她喝上一杯两杯,这个女士有点清高劲,鼻孔一直冲着天花板,仿佛所有来到跟前的男人都是她的北京哈巴狗。深圳男人还不算太掉价,如此架势也就一两个回合就另觅高枝去了。一边的王兰花倒为男人打不平,她跟我说我们应该告诉她,张爱玲教导我们:一个人无论如何都不能鼻孔朝天,因为你鼻孔里的秽物一定在人眼前暴露无疑。她没看多少张爱玲,但是把张爱玲的各种稀奇古怪的糟践话记得特清楚,比如我们一起看到一棵广玉兰树,花儿开得好好的,她就来跟我说你知道张爱玲怎么说广玉兰的吗?她说从没见过这么晦气的花儿,搭在那儿跟块脏手帕似的。这个人刻薄起来最来劲,她忘了,她叫王兰花,不过她可以说她不是广玉兰,不过也没关系,就算是,她也不在乎。
  那两个女人,除掉一个有三分姿色又格外清高的,剩下一个也跟我们差不多,一个晚上无人过问。但是人家比我们酷,我们俩,王兰花一个晚上东张西望、唧唧喳喳,间或还搔首弄姿卖卖风情;我就像我斜对角也同样坐在角落里的小个子男人,目光游移缩头缩脑,风月场所的老手一看就知这样的人是心存邪念又不敢胆大妄为,所以才这副模样。天地良心,我一点邪念都没有,我只是怕给朋友熟人撞上罢了。说实话,我对艳遇毫无兴趣,一来我怕染上脏病,二来我家庭和睦、生活幸福,我还没有遭遇艳遇的理由。尽管我是酒桌饭局上打情骂俏的一把好手,一到这样的场合还是看得出是土得掉渣的良家妇女。先看人家穿什么,是一件露肚脐的紧身黑色小恤衫,头发飞飞的好像一直都有一股子风在吹,还吹得很有型。我穿了一件吊带绿裙子,裙型很好看,错就错在颜色了,这样的裙子应该穿出去逛街比较好。这个女人一个晚上都在跟她的同伴玩骰子,看得出她很厉害,差不多每回都赢,每赢一回她也不说话,不借酒乱欢呼,只是把手一伸做出一个请对方罚酒的手势,这姿势让我想起王小丫,就是这样把手一伸:“选A?选B?你确定吗?”王的这个手势在我看来要多傻有多傻,这样的手势就应该用在这样的女子身上,要多酷有多酷。
  王兰花足足看了她们有一支红酒的时间,最后她来跟我说我还是喜欢深圳的女人,你看这两个女人,可能跟我们一样好奇或者无聊约了来酒吧,但是她们只是两个人玩,一个人挨抠绝不丢下另一个没人抠的,如此同心同德说明她们不是重色轻友之徒,说明她们知道友情比爱情重要,女伴比男人重要。看来她已经开始改变对那个鼻孔朝天的女人的坏印象,她给这两个女人总结出这样的结论,可能跟她喝掉一支红酒有关。
  
  酒过三巡的时候,王兰花按捺不住了,也顾不上成为一个重色轻友之徒,她坚持认为是我坏了她的好事,因为我坐在她身边,所以弄得男子不敢上来搭讪。我知道她酒喝多了,纯属无理蛮缠,借事生非。我又不是男人,要勾引她的男人介意我干什么?这不,她开始行动了,撇下我一个人坐到一边继续卖弄无边风情。说实话,她的做派我很看不惯,前面说过她是个银样蜡枪头,真有男人上她也是临阵就脱逃的,为什么还要苦苦等待苦苦招摇?只有天知道。王兰花常常干些匪夷所思的无聊事件,最过分的是三年前暗恋隔壁公司的一个小帅哥,天天一同上下电梯,还就整整暗恋三年,最后终于讲了第一次话,终于第一次拉手,终于第一次约会……这个约会有些意思,王兰花把他约到广州的死党悠悠家里,悠悠给他们准备好了热茶热水热被窝,王兰花和她的情人一直端坐在沙发上谈情说爱,王兰花说我爱你,我三年前就爱你。王兰花的情人说我有什么好,我不值得你爱。王兰花说我就爱你,王兰花的情人还是说我不值得你爱。两个人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就只好以行动来解决。王兰花的情人开始拥吻王兰花,王兰花欲死欲仙,王兰花的情人也开始欲死欲仙。最后王兰花的情人把王兰花从沙发上抱起来,他抱着人高马大的王兰花在客厅转了几圈,就开始冒汗喘气,王兰花示意他卧室在另一边,王兰花的情人还是抱着她沿着客厅转。在王兰花终于忍不住准备自己下来带他去房间的时候,王兰花的情人发现新大陆似的抱着王兰花一头扎进了洗手间,然后轻轻放下王兰花,把自己的头伸到水龙头底下开了水龙头对着自己劈头盖脸冲起来。冲过一阵子,王兰花的情人拧了一只毛巾,无限柔情地给王兰花洗脸擦汗。王兰花懵懵懂懂地由着他擦,擦好了,王兰花的情人又把王兰花抱到沙发上,拥抱接吻谈情说爱,谈得欲死欲仙了就到水龙头底下冲头洗脸,有时还到空调底下凉快凉快。整整一个晚上,王兰花的情人就把王兰花和他之间的情氛调得像壶茶,烧热了,降温,冷却了,再烧热。王兰花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把他骗上床。最后离开的时候,这个稀奇古怪的情人跟王兰花深情拥吻:“我是真的爱你的。”他对王兰花说。王兰花本来想说“我也是。”结果她说成了英语“ME TOO”,她的英语是十多年前的水平还要打掉一个大折扣,更何况大学四级还没过,这个节骨眼上还拿出来丢人现眼,全因为她脑子里不知怎地忽就想起了个英语“ME TOO”的段子。王兰花事后跟我们讲这一段,我们就把她概括成“ME TOO”,在我们看来这个“ME TOO”一点都不比那个“ME TOO”逊色,想想看吧,一对幽会的情人,谈谈情,说说爱,你侬我侬热血沸腾了就浇水冲凉,如此这般折腾了一个晚上,这算什么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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