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乡村文化、教育重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作者:钱理群




  乡村文化曾是我们精神的庇护所
  
  今年年初一曾写了篇《活着的理由和活法》,讨论的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丹麦王子的著名命题的中国回应。于是,谈到了鲁迅的《孤独者》所提出的三个层次的“活着的理由”:为自己活着,为“爱我者”活着,为“敌人”活着;谈到了我们那一代人曾经面临的“活,还是不活”的问题:一旦被宣布为“敌人”(右派、坏分子、现行反革命等等),就既剥夺了你“活着”的一切理由,又不让你“不活”,让你长时期地处于“不死不活”,“活着等于死”的状态。讨论的重点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支撑着人活下去的理由、力量是什么?于是,谈到了信念的力量、爱的力量、人性的力量等等。又谈到了那个时代许多人都有过的遭遇:当以戴罪之身,被遣送回到农村,却得到了意外的保护。房东老大爷召集全家,郑重宣布:“大姐(大哥)不是‘分子’,是‘落难之人’,你们要善待她(他)。”这里,体制的逻辑——“镇压一切阶级敌人”,受到了民间伦理逻辑——“善待一切落难之人”的抵制。而这样的民间生活伦理又是乡村文化长期熏染的结果:在民间戏曲里,就有不少这样的善待落难者的故事。在文章的结尾,我谈到了民间社会老百姓日常生活伦理和逻辑的力量,乡村文化的力量:“它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所固有的,经过长期的文化渗透,已经扎根在普通民众精神结构的深处。在那些时刻需要面对‘活下去,还是不活’的问题的严酷的日子里,它事实上成为体制的控制的反力,对总体的有效性构成了无形的破坏和削减。”乡村社会也就成了那个时代受难者的庇护所,是他们可以回去,哪怕是暂时喘息的生活和精神的“家乡”。我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民间乡村文化“它不显山,不露水,甚至不易被察觉,却又是极其顽强的。而且这最终的胜利者仍是这平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伦理,或者说,历史总要回到这块土地上的大多数人的生活逻辑上来”。——这样,我的文章也终于有了点亮色。
  不料,这两天,我在读《中国乡村教育的问题和出路》这本书稿,准备为之写序时,却遭遇了新的尴尬:我突然发现,在当下中国的现实中,这一点“亮色”也成了问题:我还是太乐观了——
  
  乡村教育和文化的危机
  
  收入《乡村教育的问题与出路》的中央党校课题组的调查报告告诉我们:西部农村教育“用‘凋敝’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我们总是在夸耀已经“基本上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且不说这是一个虚数,水数,就算真的“基本普及”了,也掩盖不住一个事实:15%的人口——大约为1亿8000万人——所居住的地区远没有普及,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有数百万的儿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难以享受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另一个事实也不容忽视:“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到2000年‘基本普及’之前的15年间,总计有1亿5000多万少年儿童完全没有或没有完全接受义务教育。”如一位作者所说,“这一庞大人群的一部分显然在以各种形式显示着他们的存在:从国家今年公布的‘8500万青壮年文盲’,到各地以种种暴力手段威胁着社会的低文化层青少年犯罪”(张玉林《中国农村教育:问题和出路》)。这些沉重的事实是不能回避的。
  而尤其令人感到沉痛的是,越是教育凋敝,农民越把希望寄托在教育上。但有两个事实,却又是更加无情的。一是教育的成本越来越高,教育资源的分配越来越不公平。社会学家告诉我们“一个大学生4年学费大约相当于一个农村居民20年纯收入”。不用说西部贫困地区,连基本脱贫的东部地区的农民孩子“大学梦也越来越远了”(《故乡:现代化进程中的村落命运》)。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统计:新世纪以来,“农村孩子在大学生源中的比例在明显下降,与1980年代相比,几乎下降了一半”,这就意味着“通过高考,农村孩子向上流动的渠道”的“缩窄”。
  社会学家指出的另一个现实是:“出身农村家庭的大学生就业更加困难”,北大的一个调查显示,“父亲为公务员的工作落实率要比农民子弟高出14个百分点”(孙立平《大学生生源农村孩子比例越来越小了》)。这意味着什么呢?农民本来是中国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长期推行的“人民教育人民办”的教育体制,其实就是“农民办”,而直到现在,“贫困家庭用于教育的支出仍占其收入比例的92.1%”(《中国农村教育:问题和出路》),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说是倾其全力支持了教育的发展;而现在一旦出现了“毕业即失业”的学生就业危机,仍然主要转嫁到农民身上: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
  于是,在当下中国农村就出现了两个触目惊心的教育和社会现象:一是大量的学生“辍学”,湖南的一个调查表明,“农村贫困生的失学率高达30.4%”(《中国农村教育:问题和出路》),而且有这样的分析:“辍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1990年代生的那一代,是所谓的真正的长在阳光下的一代。而这一代的父母有的过去还能读到高中毕业,而他们初中还没有读完,接受的教育还超不过他们的父母。”(《农村九年义务调查》)由此导致的劳动者文化素质的下降,对未来中国的发展的影响,确实堪忧。
  同时,大批的辍学生和失业的大、中学校毕业生,游荡于农村和乡镇,成了新的“流民”阶层的主要来源。如作家韩少功所观察的那样,“他们耗费了家人大量钱财,包括金榜题名时热热闹闹的大摆宴席。但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正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自我心理压力,过着受刑一般的日子。但他们苦着一张脸,不知道如何逃离这种困境,似乎没有想到跟着父辈下地干活正是突围的出路,正是读书人自救的人间正道。他们因为受过更多的教育,所以必须守住自己的衣冠楚楚的怀才不遇”(《山里少年》)。这就是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堵塞了农民子弟向上流动的渠道,而城市取向的教育(包括农村教育)又使得他们远离土地,即使被城市抛出,也回不去了:他们只能成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游民”。而这样的“游民”一旦“汇成洪流”成为“流民”,就会造成社会的大动荡,大破坏:这是中国历史所一再证实了的。而“游民阶层中的腐败分子”,就成了“流氓”,并形成“流氓意识”,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把维系“父子、兄弟、夫妇、朋友”间的正常关系的伦理观念“一一打破,又把礼义廉耻,扫荡净尽”。这样的流氓意识对社会风气的败坏、危害极大,将造成我们在下文将要分析的民间文化、社会生活的“底线”的失守(参看王学泰《从流氓谈到游民、游民意识》)。——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昨天报纸上的一条新闻:长春农安县一个农民家庭老老少少六口人被杀,凶手竟是这家的三儿子,而他就是一个“初中毕业后整日游手好闲”的“游民”,他因受到家庭的谴责而恼羞成怒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兄嫂、妹妹、外甥女(新华社2007年2月24日电讯)。
  问题是这样的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失业游民,又成为某些在校学生心目中的“榜样”,以至“英雄”。收入本书的《湖南农村留守型家庭亲子关系对儿童个性发展的影响》的调查报告告诉我们,家庭亲情和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无力和无奈,社会风气的影响,使得许多“留守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非常消极,他们厌学、逃学,就自然地羡慕那些“整日游手好闲而不缺钱用”,又有“兄弟义气”的游民、流氓,甚至以此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成了游民阶层的后备力量。中国的农民工为了生计奔波,也为城市建设做贡献时,他们的子女却面临沦为游民的危险:这实在是残酷而不公。而遍布中国农村和城镇的“游民”,至今还未进入我们的视野,这样的忽视是迟早要受到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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