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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的地方;我为何生活(2)


  除掉了一条小船之外,从前我曾经拥有的唯一屋宇,不过是一顶篷帐,夏天里,我偶或带了它出去郊游,这顶篷帐现在已卷了起来,放在我的阁楼里;只是那条小船,辗转经过了几个人的手,已经消隐于时间的溪流里。如今我却有了这更实际的避风雨的房屋,看来我活在这世间,已大有进步。这座屋宇虽然很单薄,却是围绕我的一种结晶了的东西,这一点立刻在建筑者心上发生了作用。它富于暗示的作用,好像绘画中的一幅素描。
  
  我不必跑出门去换空气,因为屋子里面的气氛一点儿也没有失去新鲜。坐在一扇门背后,几乎和不坐在门里面一样,便是下大雨的天气,亦如此。哈利梵萨说过:“并无鸟雀巢居的房屋像未曾调味的烧肉。”寒舍却并不如此,因为我发现我自己突然跟鸟雀做起邻居来了;但不是我捕到了一只鸟把它关起来,而是我把我自己关进了它们的邻近一只笼子里。我不仅跟那些时常飞到花园和果树园里来的鸟雀弥形亲近,而且跟那些更野性、更逗人惊诧的森林中的鸟雀亲近了起来,它们从来没有,就有也很难得,向村镇上的人民唱出良宵的雅歌的——它们是画眉,东部鸫鸟,红色的碛鶸,野麻雀,怪鸱和许多别的鸣禽。

  我坐在一个小湖的湖岸上,离开康科德村子南面约一英里半,较康科德高出些,就在市镇与林肯乡之间那片浩瀚的森林中央,也在我们的唯一著名地区,康科德战场之南的两英里地;但因为我是低伏在森林下面的,而其余的一切地区,都给森林掩盖了,所以半英里之外的湖的对岸便成了我最遥远的地平线。在第一个星期内,无论什么时候我凝望着湖水,湖给我的印象都好像山里的一泓龙潭,高高在山的一边,它的底还比别的湖沼的水平面高了不少,以至日出的时候,我看到它脱去了夜晚的雾衣,它轻柔的粼波,或它波平如镜的湖面,都渐渐地在这里那里呈现了,这时的雾,像幽灵偷偷地从每一个方向,退隐入森林中,又好像是一个夜间的秘密宗教集会散会了一样。露水后来要悬挂在林梢,悬挂在山侧,到第二天还一直不肯消失。

  八月里,在轻柔的斜凤细雨暂停的时候,这小小的湖做我的邻居,最为珍贵,那时水和空气都完全平静了,天空中却密布着乌云,下午才过了一半却已具备了一切黄昏的肃穆,而画眉在四周唱歌,隔岸相闻。这样的湖,再没有比这时候更平静的了;湖上的明净的空气自然很稀薄,而且给乌云映得很黯淡了,湖水却充满了光明和倒影,成为一个下界的天空,更加值得珍视。从最近被伐木的附近一个峰顶上向南看,穿过小山间的巨大凹处,看得见隔湖的一幅愉快的图景,那凹处正好形成湖岸,那儿两座小山坡相倾斜而下,使人感觉到似有一条溪涧从山林谷中流下,但是,却没有溪涧。我是这样地从近处的绿色山峰之间和之上,远望一些蔚蓝的地平线上的远山或更高的山峰的。真的,踮起了足尖来,我可以望见西北角上更远、更蓝的山脉,这种蓝颜色是天空的染料制造厂中最真实的出品,我还可以望见村镇的一角。
  
  但是要换一个方向看的话,虽然我站得如此高,却给郁茂的树木围住,什么也看不透,看不到了。在邻近,有一些流水真好,水有浮力,地就浮在上面了。便是最小的井也有这一点值得推荐,当你窥望井底的时候,你发现大地并不是连绵的大陆;而是隔绝的孤岛。这是很重要的,正如井水之能冷藏牛油。当我的目光从这一个山顶越过湖向萨德伯里草原望过去的时候,在发大水的季节里,我觉得草原升高了,大约是蒸腾的山谷中显示出海市蜃楼的效果,它好像沉在水盆底下的一个天然铸成的铜市,湖之外的大地都好像薄薄的表皮,成了孤岛,给小小一片横亘的水波浮载着,我才被提醒,我居住的地方只不过是干燥的土地。

  虽然从我的门口望出去,风景范围更狭隘,我却一点不觉得它拥挤,更无被囚禁的感觉。尽够我的想象力在那里游牧的了。矮橡树丛生的高原升起在对岸,一直向西去的大平原和鞑靼式的草原伸展开去,给所有的流浪人家一个广阔的天地。当达摩达拉的牛羊群需要更大的新牧场时,他说过,“再没有比自由地欣赏广阔的地平线的人更快活的人了。”

  时间和地点都已变换,我生活在更靠近了宇宙中的这些部分,更挨紧了历史中最吸引我的那些时代。我生活的地方遥远得跟天文家每晚观察的太空一样,我们惯于幻想,在天体的更远更僻的一角,有着更稀罕、更愉快的地方,在仙后星座的椅子形状的后面,远远地离了嚣闹和骚扰。我发现我的房屋位置正是这样一个遁隐之处,它是终古常新的没有受到污染的宇宙一部分。如果说,居住在这些部分,更靠近昴星团或毕星团,牵牛星座或天鹰星座更加值得的话,那末,我真正是住在那些地方的,至少是,就跟那些星座一样远离我抛在后面的人世,那些闪闪的小光,那些柔美的光线,传给我最近的邻居,只有在没有月亮的夜间才能够看得到。我所居住的便是创造物中那部分;——

  曾有个牧羊人活在世上,

  他的思想有高山那样

  崇高,在那里他的羊群

  每小时都给与他营养。如果牧羊人的羊群老是走到比他的思想还要高的牧场上,我们会觉得他的生活是怎样的呢?

  每一个早晨都是一个愉快的邀请,使得我的生活跟大自然自己同样地简单,也许我可以说,同样地纯洁无暇。我向曙光顶礼,忠诚如同希腊人。我起身很早,在湖中洗澡;这是个宗教意味的运动,我所做到的最好的一件事。据说在成汤王的浴盆上就刻着这样的字:“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我懂得这个道理。黎明带国来了英雄时代。在最早的黎明中,我坐着,门窗大开,一只看不到也想象不到的蚊虫在我的房中飞,它那微弱的吟声都能感动我,就像我听到了宣扬美名的金属喇叭声一样。这是荷马的一首安魂曲,空中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歌唱着它的愤怒与漂泊。此中大有宇宙本体之感;宣告着世界的无穷精力与生生不息,直到它被禁。黎明啊,一天之中最值得纪念的时节,是觉醒的时辰。
  
  那时候,我们的昏沉欲睡的感觉是最少的了;至少可有一小时之久,整日夜昏昏沉沉的官能大都要清醒起来。但是,如果我们并不是给我们自己的禀赋所唤醒,而是给什么仆人机械地用肘子推醒的;如果并不是由我们内心的新生力量和内心的要求来唤醒我们,既没有那空中的芬香,也没有回荡的天籁的音乐,而是工厂的汽笛唤醒了我们的——如果我们醒时,并没有比睡前有了更崇高的生命,那末这样的白天,即便能称之为白天,也不会有什么希望可言;要知道,黑暗可以产生这样的好果子,黑暗是可以证明它自己的功能并不下于白昼的。一个人如果不能相信每一天都有一个比他亵读过的更早、更神圣的曙光时辰,他一定是已经对于生命失望的了,正在摸索着一条降入黑暗去的道路。感官的生活在休息了一夜之后,人的灵魂,或者就说是人的官能吧,每天都重新精力弥漫一次,而他的禀赋又可以去试探他能完成何等崇高的生活了。
  
  可以纪念的一切事,我敢说,都在黎明时间的氛围中发生。《吠陀经》说:“一切知,俱于黎明中醒。”诗歌与艺术,人类行为中最美丽最值得纪念的事都出发于这一个时刻。所有的诗人和英雄都像曼依,那曙光之神的儿子,在日出时他播送竖琴音乐。以富于弹性的和精力充沛的思想追随着太阳步伐的人,白昼对于他便是一个永恒的黎明。这和时钟的鸣声不相干,也不用管人们是什么态度,在从事什么劳动。早晨是我醒来时内心有黎明感觉的一个时候。改良德性就是为了把昏沉的睡眠抛弃。人们如果不是在浑浑噩噩地睡觉,那为什么他们回顾每一天的时候要说得这么可怜呢?他们都是精明人嘛。
  
  如果他们没有给昏睡所征服,他们是可以干成一些事的。几百万人清醒得足以从事体力劳动,但是一百万人中,只有一个人才清醒得足以有效地服役于智慧;一亿人中,才能有一个人,生活得诗意而神圣。清醒就是生活。我还没有遇到过一个非常清醒的人。要是见到了他,我怎敢凝视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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