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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舍内有个家伙人称疯汉汤姆·欧贝兰,他其实是个名叫艾嘉的人乔装成疯子,原因是他被他的混蛋哥哥强暴了。同时,国王这时已完全疯了,而艾嘉也在假装疯子,而傻子当然举止像个傻子。我演的是格洛斯特伯爵,他是艾嘉的父亲,跟其他这些怪诞人物相较,他算是个正常人。 奎肯布希教授已经用一块毯子还是什么的草草充当一间茅舍,他还弄了一种制造风的机器配出暴风雨音效——就是一台巨型电扇,上面用晒衣夹子把一条条纸夹在扇叶上。总之,饰演李尔王的艾默·哈灵顿三世出场了,他穿着一个麻布袋,头上戴着一个滤锅。演傻子的那个女孩不知去哪儿弄了一套傻子戏服,头上的无边帽上系着小铃铛,脚上是阿拉伯人穿的那种鞋头翘起来的鞋子。演汤姆·欧贝兰的家伙找了一顶“披头”假发和一些从垃圾堆捡来的衣服,还用泥土把脸涂污。他们对这出戏都很认真。 我大概是这群人当中最好看的一个,因为珍妮当真坐下来用一块床单和梳头套替我缝了件戏服,穿起来像块尿布,她还用一块桌巾给我做了件披肩,就像超人穿的那种。 总之,奎肯布希教授打开他的制风机器,要我们从剧本第十二页开始演,也就是疯汉汤姆说出他悲惨的故事那一段。 “请布济邪魔侵凌之可怜汤姆吧!”汤姆说道。 李尔王就说:“咦?岂其女令其沦落至斯耶?汝其未能存留片瓦哉?岂皆予人矣?” 傻子就说,“唉,其已留有毡毯一张,否则吾等皆已蒙羞。” 这番屁话继续往来了一阵子,接着傻子说:“此冰寒之夜将致吾等皆成傻子与疯汉。” 这话,傻子倒是说对了。 大约就在这时,我该拿着火把进入茅舍,火把是奎肯布希教授向戏剧系借来的。傻子喊道:“瞧!一束游火临门!”于是,教授点燃我的火把,我走过教室,进入茅舍。 “此即邪魔弗利伯提吉贝特。”汤姆·欧贝兰说。 “其为何人?”国王问道。 我就说:“汝皆何人?姓什名谁?” 疯汉汤姆说他只是个“可怜汤姆,啖水蛙、蟾蜍、蝌蚪、及水蜥为食……”等等一堆屁话,继而,我就该突然认出国王,并且说: “咦!陛下岂无良侍矣?” 疯汉汤姆就回答:“黑暗王子乃君子——其名毛杜,亦名马胡。” 这时制风机器狂映,而我猜想奎肯布希教授造茅舍时大概没考虑到我身高二米二,因为我的火把头撞到了天花板。 疯汉汤姆这时应该说:“可怜汤姆寒澈骨,”但是他却说的是:“小心火把!” 我低头看剧本,想看看这句话打哪儿来的,可是艾默·哈灵顿三世对我说:“小心火把,你这白痴!”我回敬他:“这辈子我难得一次不是白痴——你才是!”继而,茅舍屋顶着火,掉在疯汉汤姆的“披头”假发上,把假发也烧着了。 “关掉那鬼电扇!”有人吼叫,但是太迟了。所有东西都烧起来! 疯汉汤姆又吼又叫,李尔王摘下他的滤锅盖在疯汉汤姆的头上灭火。教室里的人四处蹦跳,又咳又呛又骂,饰演傻子的女孩歇斯底里起来,尖叫连连:“我们都会烧死!”一时之间,情况看来确实如此。 我扭头看背后,我的被风居然着火了,于是我一把推开窗子,揽腰抱起傻子,两人一起跳了出去。窗子只有两楼高,而且,地上有一堆灌木丛挡住我们的坠落之势,但,当时正是午餐时间,有几百个人在院中散步。而我们全身是火,还冒着烟。 黑乎乎的烟从敞开的教室窗口往外涌窜,突然间,奎肯布希教授探身窗外,挥着拳头四下张望,整个脸布满煤灰, “阿甘,你他妈的白痴——你这笨蛋!你要付出代价!”他吼道。 傻子在地上匍匐爬行,嚎哭,拧着手,但是她没事——只是稍微有点烧焦——于是我索性拔腿就逃,用尽全力跑过校园,披风仍冒着火,后头拖着一道烟。我一直跑到家才停下,进了公寓,珍妮说:“哦,阿甘,情形如何?我打赌你一定演得好极了!”接着她脸上出现一种奇异的表现。“你有没有闻到焦味?”她问。 “说来话长!”我说。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没再去旁听“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因为,我见识的东西已经够多了。但是,每天晚上我和珍妮都跟“裂蛋”一起演出,整个白天我们做爱、散步,在查尔斯河堤上野餐,日子宛如天堂。珍妮写了一首好听的歌,歌名叫“全力踢我做爱”,其中我有五分钟的独奏。那年春夏美好极了,我们还去纽约灌了录音带绘费波斯坦先生,过了几星期他打电话通知我们将灌一张专辑。不久之后,到处有人打电话来请我们去地方小镇演出,我们用费波斯坦先生付给我们的钱买了一辆大巴士,车上有床铺等等,跟着就上路了。 在那段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在我生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天晚上,我们在“何爹”表演完第一场之后,“裂蛋”的鼓手摩西把我拉到一边说:“阿甘,你是个正派好人。不过,有样东西我要你试试,我认为它会让你的琴艺更上一层楼。” 我问是什么东西。摩西说;“呐,”他给我一根细细的香烟。我告诉他我不吸烟,谢谢。摩西就说:“这可不是普通香烟,阿甘。它里面有一种东西会拓展你的境界。” 我告诉摩西我不觉得我需要拓展什么境界,但是他的态度可以说有点儿坚持。“起码试试看。”他说。我考虑了一下,心想一根烟应该无伤,于是我就试了。 呃,容我说一句:我的境界的确拓展了。 用遭一切事物的速度似乎都缓慢下来,而且感受力变得鲜明敏锐。那天晚上的第二场演出是我毕生最棒的—次表演,我在演奏时似乎乐感增加了百倍,表演结束之后,摩西跟我说:“阿甘,你以为那叫正点?——等你做爱的时候试试它,你就知道了。” 我试了,结果这一点他也说对了。我花了点钱买了些这玩意,结果,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整天用它了。问题是,过了一阵子它似乎使我变得更笨些。我一早起来就点上一根大麻,然后整天躺着直到去表演。一开始,珍妮没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她自己也吸一、两口,但,之后,有一天她对我说:“阿甘,你不觉得那玩意你用太多了吗?” “我不知道,”我说.“多少是太多?” 珍妮说:“你用得这么多就是太多。” 但是我不想戒掉。不知怎的,它摆脱了一切我可能招心的事,不过那段时间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事。晚上,在演出场次之间的休息时间里,我会坐在“何爹俱乐部”后门阶上,仰头看星星。要是天上没有星星,我还是仰头看。一天晚上,珍妮走出来,发现我在仰头看雨。 “阿甘,你一定要戒掉这玩意,”她说。“我担心你,因为你什么事也不做,除了演出,整天就那么躺着。这是不健康的。我认为你需要离开一阵子。过了明天我们就结束外地档期了,所以我想,或许我们该找个地方去度假。也许上山。”我只是点头。我甚至不肯定自己听到了她的话。 呢,第二天晚上在外地演出时,我找到后台出口,走到外面点了根大麻烟。我一个人坐在那儿,只管自己的事,没去招谁惹谁,这时有两个女孩走过来。其中一个说:“喂,你不是‘裂蛋’合唱团的口琴手吗?” 我点个头,她一屁股就坐在我腿上。另一个女孩咧嘴笑着叫着,突然间脱下外衣。我腿上那个则试图拉开我的裤子拉链,又把自己的裙子往上拉,我就坐在那儿,脑袋昏沉沉。后台门突然打开,珍妮喊:“阿甘,时间到……”她戛然住口,旋即立刻说,“嗅,混蛋。”然后摔上后门。 我这才一下子跳起来,我腿上的女孩滚到地上,另一个咒骂着。我走进俱乐部,珍妮靠在墙上哭。我走过去,可是她说:“离我远一点,你这混蛋!你们男人统统一样,就跟狗一样——你们不尊重任何人!” 我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我不太记得我们演出的最后一场过程。回程路上,珍妮走到巴士前头,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那天晚上她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她说也许我该自己找地方去住了。就这样我收拾东西走了。我的头垂得低低的。我没办法跟她解释,什么法子也没有。又被撵出去了。 那以后,珍妮走了。我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摩西说我可以跟他挤一个窝,等我找到地方再搬过去,但是那段时间寂寞透了。由于我们暂且没有任何演出,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想也许该回家去看看我妈妈,或许去巴布的家乡做养虾的生意。也许我不是天生摇滚乐明星。或许,我心想,我终归只是个夜郎自大的白痴。 但是,有一天,摩西回家说,他方才去街角一家酒馆看电视,居然看见珍妮·可兰。她在华盛顿,他说,参加一项反越战的示威大游行,摩西说她应该在彼士顿跟我们赚钱,干嘛花精神去搞那种鸟事? 我说我必须去看她,摩西就说:“呃,看看能不能把她带回来。”他说知道她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因为有群波士顿人在华盛顿租了间公寓,去做反战示威。 我收拾行囊——我的所有东西——谢了摩西,立刻上路。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回来。 我到了华盛顿时,那儿的情况一团糟。到处是警察,人们在街上呐喊,扔东西,就像是暴动。警察用警棍敲那些扔东西的人的头,情况看起来快要失控。 我找出珍妮可能住的地方的地址,走到那边,但是没有人在家。我在门阶上等了大半天,到了晚上九点左右,一辆汽车停在门口,有几个人下车,她在其中!我起身朝她走过去,但是,她转身奔回汽车上。其他人,两个男的一个女孩,他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其中一个说:“听我说,要是我就不会现在去招惹她——她非常难过。”我问为什么,那家伙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下情: 原来珍妮刚出狱。她是昨天被捕,在女监待了一夜,今早,还没人来得及将她保出来之前,监狱里的人居然说她头发里可能长虱子,因为太长了等等,就把她的头发剃得精光。珍妮现在是个秃头。 呃,我想她是不愿意我见到她这副模样,因为她钻进汽车后座,趴着。于是我手脚并用爬过去,免得看见窗内情形,我说:“珍妮——是我,阿甘。” 她一声不吭,于是我一通告诉她对于早先发生的事我很后悔。我说我再也不吃药了。也不再参加乐团演出了,因为有太多不良的诱惑。我还说我很难过她的头发被剃掉。之后,我爬回门阶放行李的地方,从帆布袋里找出当兵时用的帽子,又爬回车子那儿,把帽子顶在一根棍子上,从车窗伸进去。她拿了帽子戴上,这才下车,说:“噢,别趴在地上,你这大笨蛋,进屋去。” 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其他那几个人吸大麻、喝啤酒,但是我统统没碰。他们在讨论明天要怎么做,因为在国会山庄会有一项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有一群越战退伍军人格当场摘下勋章扔到国会山庄的台阶上。珍妮突然说:“你们知道吗,这位阿甘曾经荣获国会荣誉勋章?!”在场的人立刻鸦雀无声,望着我,然后彼此对望,其中有个人说:“耶稣基督赐给了我们一份礼物!” 呃,第二天早上珍妮走进客厅,我睡在沙发上,她说:“阿甘,我要你今天跟我们去,而且要你穿军服。”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要去做件事,阻止越南的那些苦难。”于是,我就穿上军服,过了一会儿珍妮拿来一堆在附近五金店买的铁链,说:“阿甘,把这些铁链缠在身上。” 我又问为什么,但是,她说:“只管做就是了,待会儿你就会知道。你希望让我快乐,是不是?” 于是,我们就这样出发了。我穿着制服缠着铁链,跟着珍妮和其他人。那天晴空万里,到了国会山庄,外面有一群暴民,还有电视摄影机和全世界所有警察。每个人都在唱歌、叫喊,冲警察伸中指。过了一阵子,我瞧见另外有些穿陆军制服的家伙,他们聚集在一道,然后一个一个,陆续走到尽量最接近国会山庄台阶的位置,摘下勋章扔出去。这些人当中有的坐着轮椅,有的破了,有的缺胳膊断腿。其中有的只是把勋章抛在台阶上,但其他人却是真的用力扔。有人拍我的肩膀,说是轮到我了。我回头看看珍妮,她点个头,我就独个儿走上前。 场面变得有些安静,接着有人用喇叭筒宣布我的姓名,还说我将扔弃国会荣誉勋章以表示我支持结束越战,所有人鼓掌叫好,我可以看见其他勋章躺在台阶上。在这混乱的场面上方,国会山庄的阳台上,有一小撮人站在那儿,几个警察和几个穿西装的家伙。呃,我心想我得尽力而为,于是我摘下勋章,再看它一眼,我想起了巴布和那些经历,还有丹恩,那一刻,我也弄不清是什么,反正有一种感觉涌上心头,可是我非得把它扔出去,于是我把胳膊往后伸,使出全力把勋章扔出去。过了两秒钟,阳台上一个穿西装的家伙莫名其妙倒下去。不幸,我把勋章扔得太远,砸中了他的脑袋。 这下子场面大乱。警察们冲入人群,人们叫骂各种词汇,催泪瓦斯迸爆,接着突然有五、六名警察扑到我身上,用警棍揍我。又有一群警察奔过来,接下来我只知道自己被戴上手铐,扔进警车,送往监狱。 我在牢中待了一整夜,早上他们来带我去见法官。我有过这种经验。 有入告诉法官我被控罪名是“用危险武器——一枚勋章——攻击他人,并且拒捕”等等,又递给法官一张纸。“首先生,”法官说,“你可知你用勋章击中了美国参议院记录员的脑袋吗?” 我一声不吭,但是看情形这次我闯了大祸。 “甘先生,”法官说,“我不懂像你这样地位的人,一个曾经忠勇报国的人.怎么会跟一群邋里邋遢、扔勋章的家伙搅和,但是我告诉你,我要把你交付心理观察三十天,看看他们是不是能弄明白你为什么做出这么白痴的行为。” 他们把我带回牢房,不一会儿送上了辆巴士载我去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 终于,我被“关起来”了。 ------------------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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