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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顿时失重了。被摧毁了。激动给我内心造成一片空白,一场婚礼的美梦随即填补了真空。舞会上战士们一起翩翩起舞,我看着他们的华尔兹舞姿。我当时似乎觉得,有两个看不见的外籍军团士兵淡入占据了整个画面。由于激动,他们又淡出不见了。如果说从《拉莫娜》舞曲开始,他们的舞步仍是庄重无邪的话,那么,当他们一旦在众目睽睽之下互送秋波(好比交换戒指)从而结为伉俪时,他们跳舞还能那样规矩吗……一位教士在画外频频发出指令,军团上下一呼百应:是!他们俩都披着婚纱,又都穿着笔挺的军礼服(白色的武装带,红绿相配的绶带)。他们彼此雄情脉脉,互相传递着新婚燕尔的羞涩。他们的激情居高不下,舞步更轻盈,更舒缓了,尽管经过长歌曼舞疲于奔命的跋涉,阳刚之气开始减弱,但在粗糙的布堡垒里面,却又肆无忌惮地互相逞强和挑逗。他们的大盖帽顶顶撞撞互相摩擦着。我意识到我已被史蒂利达诺征服了。但我还是要耍耍滑头:
  “这并不证明你能付钱。”
  “相信我吧。”
  如此刚强的脸,如此健美的体态,如何叫我不信任他!萨尔瓦多一直看着我们。他知道我们一见钟情,知道我们已铸成了他的失败,他被抛弃了。多么残忍,多么单纯,我是一处变幻莫测的仙境。华尔兹舞一曲告终,相拥相抱的两个战士只好分开双手。他们刚才还是端庄体面、如醉如痴的整体,现在却一分为二,各自恋恋不舍地走开,却又庆幸逃脱了无形的婚礼,随便邀请一位姑娘跳下一曲华尔兹舞了。
  “我给你两天时间付清,”我说。“我需要钱。我也一样,在军团呆过。我开了小差。同你一样。”
  “一言为定。”
  我把风衣递给他。他用独手接过风衣但又还给了我。他笑了笑,武断地说:
  “把它卷一卷。”尔后又挖苦地补充说,“等以后给我卷一卷。”
  我知道他话中有话:“溜一溜①。”我没有顶嘴,照他说的做了。风衣转手不见了,被藏进了老板看管的寄存柜子里。也许是这小小的赃物给了我不少面子,要不就是史蒂利达诺想表示一下亲热,他又对我说:
  “你不请我喝一杯?邀请一位贝拉贝斯的老战友?”
  
  ①法语“rouler”兼有卷东西和溜冰的意思,而溜冰在俗语里又有用舔舌亲吻的意思。——译注

  一杯酒要花两个苏。我口袋里只有四个苏,而且必须交给萨尔瓦多,他正注视着我们呢。
  “我身无分文。”史蒂利达诺说,有点洋洋得意。
  玩牌的人重新组合,有一阵子萨尔瓦多看不见我们。我嘀咕道:
  “我有四个苏,我悄悄给你,但得由你出面付钱。”
  史蒂利达诺笑了。我忘乎所以。我们靠一张桌子坐下。他开始大谈特谈外籍兵团,突然,他刹住话题,盯着我看:
  “不过,我觉得你很面熟。”
  我呢,倒是记得很清楚。
  我务必牢牢抓住无形的吊绳,不然就要咕咕咕咕发嗲了。我说的话,我的声调不仅仅要表示我的热情,也不仅仅唱唱歌,我喉咙要发出的正是发情的野鸟求欢的鸣叫。说不定我的脖子上已支起了洁白的羽毛。一场大祸可能就要降临。我们逃不出变态的盯梢。惶惶不安反而使我得到保护。
  我惶惶然不可终日,生怕发生变态。为了使读者对我最惊心动魄的心情有所体察,我得承认爱情已展翅(有如大隼,当然这并非是唯一的修辞比喻)向我猛扑过来,我顿时有了斑鸠的念头。我当时的感受现在已难以描摹,但如果用猛禽与受害的小鸟的关系来形容史蒂利达诺的出现给我造成的狼狈相的话,那是再恰当不过了。(即使我当时并没感到脖子里充满了咕咕咕咕的柔声细语,但起码像只红脖子鸟。)
  要是我一激动就会变成受刺激的飞禽走兽,那么每当我心血来潮时,就有一只怪兽出现:我暴跳如雷,脖子就像眼镜蛇,而同样的眼镜蛇又会在那不好明说的地方勃然兴起;当我肆无忌惮时,就有万马奔腾、木马飞旋的景象……至于一只斑鸠,我只保留了发嗲的咕咕声,史蒂利达诺已经觉察到了。我于咳了起来。
  在帕拉勒洛街的后面,有一片空地,是流氓玩牌聚赌的地方。(帕拉勒洛街是巴塞罗那一条林阴大道,与闻名遐迩的兰布拉斯大街相平衡。在这两条宽阔的大道之间,小街小巷纵横交错,阴暗而且肮脏,构成了唐人区。)他们蹲在地上下赌布阵,把牌摔在一块方布上面,或者索性就在尘土中厮杀。正好一个茨冈小伙子坐庄摆局,我便凑过来,掏出口袋里的几个苏碰碰运气。我并不是赌徒。富丽豪华的夜总会吸引不了我。各种吊灯耀眼夺目,明晃晃的气氛令我生厌。赌徒们一个个风度翩翩,装模做样、潇洒自如的样子让我恶心,对各种赌具如滚球、轮盘、小木马之类又不能颐指气使,发号施令,实在使我泄气,不过我喜欢尘土世界,埋汰地方,流氓迫不及待的模样。或由于怒不可遏,或因为利欲熏心,我俯身压在扎瓦身上,发现他脸上有硬枕压出来的痕迹。他脸上痛苦、恼怒的表情和千虑一得的容光焕发,我不时可以在那些成天蹲趴在地上、头发蓬乱的顽童脸上观察到。这帮赌徒个个千钧一发紧张地关注着输赢。每条大腿不是因为疲劳过度就是因为惶惶不安而发抖。这一天,天气预报有暴风雨。我也焦躁万分,大发西班牙少年的少年狂。我下赌而且我赢了。我弹无虚发,百发百中。我一进入赌局,总是一言不发。何况茨冈那小子并不认识我。按照惯例,我可以把赢的钱揣进口袋里,然后一走了之。小伙子脸色好极了,以至于我于心不忍就这样扬长而去,否则真对不起他那张饱经暑热、多愁善感的俊脸。我客气地把他的钱还给了他。他颇为惊讶,接过了钱,只向我简单道了谢。
  “你好,佩佩①”一个鬈短发、黑脸膛的瘸子路过时喊了一声。
  
  ①法语“pepe”在俗语中有“娃娃”和“姑娘”的意思。——译注

  “佩佩,”我自言自语,“他叫佩佩。”我明白了,因为我刚才注意到了,他的手纤巧细嫩,很有女人味。我刚在小偷、妓女、乞丐、男妓群中走了几步,就觉得有人拍我的肩膀。原来是佩佩。他刚从赌局中退了出来。他用西班牙语同我说话:
  “我叫佩佩。”他说着把手伸给我。
  “我,让。”
  “过来。喝几杯去。”
  他不比我高。刚才他蹲在地上,我居高临下,看他的脸好像被压过似的,现在再看好多了,更显得眉清目秀,细皮嫩脸。
  “莫非是个姑娘。”我不由联想到他的嫩手,以为他来奉陪没有好事。他肯定是要用我赌赢却还给他的钱两人喝光。我们形影不离,从一家酒店喝到另一家,他显得可爱动人。他没有穿衬衫,只套一件蓝色紧身衣,领口开得很低。粗大的脖子从领口裸露出来,同他的脑袋一样宽。当他扭头而上身保持不动时,一股粗壮的肌腱绷紧鼓出。我不由对他的肉体想入非非,尽管他纤手柔嫩,但身体一定很结实,只见轻薄的长裤把两条大腿裹得紧紧撑撑的。天气很热。暴风雨即将来临。我们身边的赌徒们神经质狂热越发高涨。姑娘们益发显得懒洋洋无精打采。嚣尘滚滚,骄阳似火,闷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没有喝含酒精的饮料,不过灌了点汽水。我们坐在流动摊点边上,难得对上几句话。他总是面带微笑,稍有倦意。我觉得他挺大度。他是否猜出我喜欢他的那张小白脸,我不得而知,因为他毫无表示。何况,我也以同样的态度回敬他,韬光养晦,含而不露,随时准备同这位衣装得体的闲汉较劲,他青春,我也青春;他身上有污点,我也不是没有,而且我是法兰西人。傍晚时分,他又想赌,但开赌局已为时太晚,赌场已座无虚席。我们在赌徒们之间晃荡了几下。佩佩与妓女们擦身相碰时,他总要调戏她们几句。有时候,他也拧她们几把。热气蒸人,越来越沉闷。天低云暗,步步紧逼着地面。赌徒群情激奋,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茨冈小子早已耐不住性子,正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的手在口袋里乱摸着钱币。突然,他拽起我的胳膊。
  “走!”
  他拉着我朝离赌场不远的一间公共厕所走去,这是帕拉勒洛街唯一的方便之所,由一个老太看管着。他的冒失令我吃惊,我不由问他:
  “你想干什么?”
  “你等着我。”
  “为什么?”
  他回答我一句西班牙话,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说我听不懂,他哈哈大笑,当着老太太的面,做了一下摇晃的动作,老太太正等着向他收两个苏呢。他从厕所出来时,脸上泛着光彩。还是那副嬉皮笑脸。
  “现在好了。我已准备就绪。”
  我这才明白,这里的赌徒们凡有大博,事先通常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使头脑更加冷静。我们又回到那片空地。佩佩选择了一组赌局。他输了。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输光了。我本想阻止他,但来不及了。按照惯例,他有权要求庄家在抽头中借出一笔以便接着下注。但庄家不干。此时此刻,我似乎觉得风云突变,茨冈人一改满脸的和颜悦色,像牛奶发酸似的,顿时怒气冲天,这是我始料不及的。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把抢过了庄家的钱。那人一跃而起,正要给佩佩一个飞脚。佩佩一闪躲过。他把钱递给我,我还来不及装进口袋,他就亮开了他的短刀。他一刀捅进了那个身材高大、脸色黝黑的西班牙小伙子的心口,小伙子应声倒下,只见他脸色由黑变白,浑身抽搐,来回滚作一团,浑身都是尘土,上气不接下气。我第一次目睹一个人当场毙命。佩佩已经逃之夭夭,我不忍再看死者,抬头却看见史蒂利达诺,他正瞅着死人,嘴上微微一笑。夕阳奄奄欲坠。我似乎觉得,死人和天下第一美男子在金黄色尘埃中竟然厮混在一起了,周围混杂着一大群世界各国的水手、大兵、流氓和小偷。地球不转动了,它因为要载着史蒂利达诺围绕太阳转而发抖。我在同一时刻见识了死亡和爱情。此情此景转瞬即逝,此地不可久留,惟恐有人发现我同佩佩在一起,也害怕死者的朋友把钱从我口袋里夺走。不过,当我远离这个地方时,那辉煌的场面仍然历历在目,并回荡着我的画外音:
  “一个翩翩少年成了杀人犯,一刀捅死了一条成年大汉,大汉的脸色竟会由黝黑变成惨白,最终落得个死人相,一个金发伟岸的小伙子在冷眼旁观,而我却暗暗对他情有独钟。”
  我只朝史蒂利达诺身上一瞥,就把他健美的肌肉看得体无完肤,只见他嘴巴微微张开,口里滚动着一团白沫,又黏又稠,像一条白蚕在蠕动。他挑逗着白蚕上下翻滚,弄得双唇白花花一片。他光着脚站在尘土上,他的两条腿紧紧裹着一条磨旧褪色的蓝牛仔裤。他穿着绿衬衫,袖口向上翻卷,其中一只袖口露出断掌手腕的嫩皮细肉,愈合的伤口仍然留有一块微微泛白的玫瑰色疤痕。
  史蒂利达诺微微一笑,奚落了我一通。
  “你瞧不起我?”
  “有一点。”
  “你可以从中渔利。”
  他仍然笑眯眯的,但睁大了眼睛。
  “为什么?”
  “你知道你年轻又漂亮。你以为你可以无视所有的人。”
  “我有这个权利,我讨人喜欢。”
  “你敢肯定?”
  他哈哈大笑。
  “当然。错不了。我这人跟谁都见面熟,弄得老有人缠着我不放。为了甩开他们,我不得不对他们耍点无赖。”
  “什么无赖?”
  “你想知道吗?等着瞧吧,你会看到我如何行动的。来日方长,你会弄明白的。你住在哪里?”
  “就这里。”
  “不可久留。警察马上就要搜查。这里首当其冲。跟我来。”
  我告诉萨尔瓦多,今夜我不住店了,有一个军团老战友为我安排了房问。萨尔瓦多脸色刷地变得煞白。他委屈痛苦之极,令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为了在离开他时不留下怨恨,我得臭骂他一通。我可以这样做,因为他爱我爱得发狂。看着这个可怜的窝囊废悔恨交加的眼神,我的回答只用了一个词:“鸡奸犯!”我转身找史蒂利达诺去了,他就在外面等我。他住的旅店位于本区最阴暗的死胡同里。他已经在里面住了好几天了。走廊开向人行道,有楼梯通向各个房问。路上他对我说:
  “你愿意呆在一起吗?”
  “如果大家愿意的话。”
  “说得对。大家同舟共济嘛。”
  到了走廊门口,他又说:
  “给我火柴。”
  我们两人早已共用一盒火柴了。
  “空空如也。”我说。
  他骂了一声。史蒂利达诺拉着我的手走,因为我在右侧,他的手得从我背后搭过来。
  “跟我来,”他说,“轻一点,楼梯爱唠叨。”
  轻轻地,他带着我一阶一阶往上登。我被弄得晕头转向。一个动作极其敏捷的竞技运动员带我进行夜间训练。一个更为古老更有希腊味道的安提戈涅①领着我在耶稣受难的陡峭而黑暗的髑髅地里攀登。我的手有了信心,可我感到羞愧,不时被一块石头或一个树根拌了一脚,甚至失足落空。
  
  ①安提戈涅,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俄狄甫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女儿,她为双目失明的父亲导盲。——译注

  史蒂利达诺在黑夜中牵着我的手,在布满愁云惨雾的天空下,跑遍了千山万水,领略了世界上最美丽的风光。是一股什么激流从他身上传到我的内心世界,使我如释重负?我在险象环生的岸边行走,两岸是凄凉的荒原,我已经听到大海的咆哮。我刚触摸到扶梯,楼梯就变了样:它就是上帝。就这东鳞西爪的回忆,我本可以大书特书,描写悠闲自得的漫步,气喘吁吁的逃亡,在我未曾涉足的世界各地周游。
  拐骗者把我劫持走了。
  “他要叫我发疯了。”我想。
  然而,他却客气地耐心地帮助我,一再嘱咐我不要做声,今晚他把我们的初夜搞得如此神秘,以至于有一阵子我还以为他对我有意呢。屋子比起唐人街区其他房子来也坏不到哪儿去,但房屋糟糕透顶的气味,对我而言,不仅是永远的洞房,而且是温柔之乡,信任之地。史蒂利达诺的气味,他腋窝的气味,他口腔的气味,我的嗅觉对此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突然如获至宝,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真理,这些气味使我具有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有时候,晚上我遇见某个小子,陪同他到史蒂利达诺的房问。由于这类小流氓住在不三不四的旅店里,所以他一到楼梯口就拉我的手。同史蒂利达诺带我上楼时一样机灵。)
  “小心。”
  他絮絮叨叨地重复着这句话,我听了感到温柔极了。我们抱臂的姿势使我得以贴近他的身体。有一阵子,我感到他灵活的屁股在扭动。出于尊重,我拉开了一点距离。我们一步一步向上爬着,狭窄的楼道碍手碍脚,薄薄的隔板里面,寄店的妓女、小偷、掮客和乞丐们正迷迷糊糊睡大觉呢。我简直像一个由父亲小心带领着的孩子。(今天,我却成了孩子爱护的父亲。)
  到了第四道楼梯口,我进入了他那寒酸的小房问。我的整个呼吸节奏被搅乱了。我在爱。在帕拉勒洛的许多酒吧间里,史蒂利达诺曾给我介绍他的小伙伴们。他们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喜欢男人,因为在唐人区同性恋司空见惯。我同他一起干了几起没有风险的小偷小摸勾当,也就是混混日子罢了。我住在他房间里,睡在他床上,但这个大小伙子还挺洁身自好,我竟然未能窥其全豹。我若能从他身上得到了我孜孜以求的东西,史蒂利达诺在我眼里必是富有魅力的坚强主人,但他的力量和魅力满足不了我追求的所有男子汉气概的欲望:战士、水手、小偷、罪犯。由于他无动于衷,他成了我所称道的基本象征,那些人至今令我丧魂落魄,哑口无言。我当时还是纯贞的。有时候,他凶狠地要我把他的腰带解开,可我的手却发抖。他装着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自得其乐罢了。(我后面会谈到我的双手的特征和颤抖的感觉。有人对印地安人说,神圣的或超凡的人和物是摸不得的,这似乎不无道理。)史蒂利达诺很高兴有我鞍前马后听他调遣,但当他将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时,则把我当做他得力的右臂。原来他的右手被截肢,我一再痴心妄想,不用说我就是他的右臂膀。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据说在卡门街有几个妓女做他的情妇,但我并不认识她们。他夸大了他对同性恋的蔑视。我们就这样生活了几天时问。
  一天晚上,我正在克里奥拉街闲逛,一个妓女叫我快走。她告诉我说,有一个海关警察来过。他正在追查我。肯定是那家伙,开始我满足了他的要求,后来我顺手牵羊偷走了他的风衣。我回到了旅店。我告诉了史蒂利达诺,他说他负责处理此事,然后就出去了。
  1910年9月19日,我出生在巴黎。作为公共救济院收养的弃儿,我无从知道我户籍的来历。直到21岁,我才得到一个出生证。我母亲叫加布里埃尔·热内。我的父亲仍然是个谜。我是在阿萨斯街22号问世的。
  “我兴许还能了解到我出生的一些情况。”我自言自语。于是我来到阿萨斯街。22号是一座妇产科医院。院方拒绝向我提供情况。我是在莫尔旺地区由农民抚养大的。正好是黄昏,我在参观完吉尔·德·雷斯①退居的迪佛日废墟返回的路上,恰巧在荒野里看见了“热内”花,我对这种木本染料花表示深切的同情。我满怀珍重,温情脉脉地把“热内”花看了又看。整个大自然都使我触景生情,惆怅茫然。我虽在世上孤苦伶仃,但我并不肯定我就不是百花之王——也许是花中仙子。花团锦簇夹道欢迎我,点头而不哈腰,但对我一见如故。它们知道我是它们活生生的代表,灵活机动,反应敏捷,是风的征服者。而它们则是我在自然界的化身,我依靠它们在法兰西土地上扎根,吉尔·德·雷斯曾在这里烧杀成性,多少青少年尸骨成灰,酿肥了这片土地。
  
  ①吉尔·德·雷斯(1400-1440),法国元帅,圣女贞德的同僚,1435年退避迪佛日,痴迷于炼金术,手段残酷,致使众多儿童丧生。——译注

  正是通过塞文山区②这种浑身长刺的植物,我才参加了瓦歇的犯罪冒险活动。也正是通过这种与我同名的花树,整个植物世界才与我亲密无问。我看重这一朵朵鲜花,可以不带悲天悯人之心,因为它们与我同属一个家族。倘若也通过它们的引导,我加入了低等植物的行列,我毕竟照样远离了人类③。我心甘情愿沦为乔本蕨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沼泽和藻类。
  
  ②就在让·科克托碰见我的同一天,他称我是他的“西班牙热内”。他并不知道这个地方已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原注
  ③植物学家还发现了“热内”的变种,并命名为“翼状热内”。——原注

  据说,天王星上大气极其沉闷,导致蕨类植物只能爬地蔓生;动物也迫于大气重压而慢吞吞地爬行。我宁可与肚皮终日贴地匍匐爬行的卑贱野兽为伍。倘若灵魂转世允许我到一所新居再生,我必选择这个受人唾骂的星球,与我的苦役犯同类在那里厮守。我混在这群青面獠牙的爬行动物里,追逐着一种悲惨的永恒的死亡,度着暗无天日的时光,树叶一片漆黑,沼泽水深叵测,寒冷刺骨。睡眠与我无缘。相反,我头脑更加清醒,我认清了钝吻鳄笑里藏刀卑鄙无耻的手足情谊。
  我横下心来当小偷,很难确定是在我一生的哪段时刻。只是出于懒散和想入非非,我才被送进了梅特勒轻罪教养所,我本来要在那里一直呆到“21岁”。但我从那里逃了出来,然后参军入伍,服役期限为5年,不过是为了领取入伍补助罢了。但没过几天,我就拎着黑人军官私人的行李箱开了小差。
  有一段时间我以盗窃为生,但我更乐于出卖色相,这样可以更加逍遥自在。我当时20岁。我跑来西班牙之前,已经体验过军队生活的滋味。一身军装给我带来的尊严,被强制远离尘嚣的隔世感,以及当兵职业本身,都给我带来一点安宁——虽然军队紧挨着社会——和自信。我天生就受人欺凌的童年窘境得到几个月的改善。我到底品尝到了受人欢迎的温暖。然而我在西班牙悲惨的生活,是一种慢性蜕变和羞耻的堕落。我已经堕落了。但这不等于说,在军队的日子里,我是一个纯洁无假的战士,遵守为维护等级制度而制定的严厉的军纪条例(仅同性恋一项就足以使我遭到谴责),其实在我的灵魂深处,仍然旧习不改,终于有一天突破了规范。很可能是因为当兵精神空虚——我成天呼吸空虚的空气——使我欣赏背叛行为,并爱上了叛徒。爱好孤独恰好是我孤傲的标志,而孤傲又是我有力量的表现。使用孤傲,则是这种力量的证明。因为我似乎把与尘世间最牢不可破的种种联系——爱的联系——统统粉碎了。我从爱中汲取力量来摧毁爱,何爱之有,千不该万不该呀!就是在军团,我第一次(至少我认为是第一次)目睹了被我偷窃的士兵的绝望情绪。当兵的偷当兵的,这分明是背叛行为,因为我切断了我同被盗士兵之间友爱的纽带。
  普罗斯特内英俊、健壮而且轻信。他爬上床去翻开背包,颠过来倒过去看了又看,就是找不到那张100法郎的钞票,那是我在一刻钟之前就偷走的。他慌乱的动作简直像一个小丑。他自己犯糊涂起来。乱七八糟的旮旯都怀疑到了:刚用过的饭盒,牙刷袋子,肉罐头盒子。他昏头昏脑十分滑稽可笑。他说:
  “我没疯呀,我没把钱放到哪儿吧?”
  他不敢肯定自己真的没有昏了头,他到处搜寻,毫无结果。明知找不到,但总希望能找着。自认倒霉吧,于是他一头倒在床上,但突然又起来把刚才看过的地方再搜索一遍。不论从双腿强健,从肌肉发达而论,普罗斯特内向来具有男人不可动摇的自信,但现在我却亲眼看到他的自信在粉碎,在破灭,眼看着他身上涂抹了一层淡淡的脂粉,这种娇柔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就连他那尖锐的指甲也磨得圆滑了。我静观这种无声的变化。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过我觉得,这位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年轻战士是何等的可怜可悲:他不谙世事,他遇事惊慌失措,他在一场不明来历的恶作剧面前大惊小怪——万万没有想到,首次以他为牺牲品的恶作剧竟然敢在他面前进行充分表演——还有他找不到钱的恼羞,所有这一切实在让我感到于心不忍,差一点就要痛下决心,索性把那张面值100法郎的钞票还给他算了,我早已把票子反复折叠,偷偷藏到军营晒衣场附近的围堵墙缝里。人若被盗,容颜必丑。如果有几个被盗者的脑袋围绕着小偷转,小偷反而会增加一种孤傲感。我冒昧对他冷言冷语:
  “你好难看呀。好像你闹肚子了。上厕所蹲一蹲,拉一泡就好了。”
  说完这风凉话,我反倒得到了自我解脱。
  我躺在床上舒服得不得了,有一种逍遥法外的感觉,浑身上下特别轻松灵活。难道这就是背叛?我猛然挣脱了可恶的战友情谊的束缚,是爱的本性误导我陷入战友情谊之中。我不胜惊讶,事到临头竟然有一种这么大的力量。我终于同军队一刀两断,也把友谊的锁链砸得粉碎。
  有一幅名为《独角兽妇人》的挂毯总搅得我心神不安。其中原因我在此无须赘述。不过,我记得从捷克斯洛伐克越境进入波兰国界之时,正好是夏天的一个中午。这是一条理想的路线,穿过一片金浪翻滚的熟透了的黑麦地,麦浪恰似波兰金发少年,一片天真烂漫,温馨甜蜜的情调颇有波兰风味,尽管我知道,波兰历史上曾饱经沧桑,怨声载道。与我同路的还有一个小伙子,跟我一样是被捷克警察局驱逐出境的,但我很快就看不见他了,也许他躲进了一片小树丛里,或许他故意甩开我,总之他已无影无踪。黑麦地波兰一侧连着一片树林,树林的边沿镶嵌着亭亭玉立的白桦树。捷克一侧也有一片树林,不过是枞树林子。我久久地蹲在地边上,陷入了冥思苦想:这片麦浪滚滚的田野窝藏着什么秘密?我若穿过麦地,会不会有海关稽查员埋伏其中?肯定有野兔在地里奔跑,只是看不见罢了。我不安起来。正午时分,天空明净清纯,整个大自然给我出了一道不可名状的谜。
  “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我寻思着,“就是出现独角兽了。”因为此时此地,只有独角兽才会降临。
  在翻越边境时,我总感到害怕,坐立不安,待到中午烈日当空,诚惶诚恐的心境首次幻化出海市蜃楼。我壮着胆子扑向金浪滚滚的麦地,就像真的投进了海洋的怀抱。我挺起胸膛,在一丘又一丘黑麦田里穿行。我慢慢地稳步向前推进,俨然进入了纹章人物角色。因为有了这个人物,整个大自然才得以形成大纹章:蔚蓝的天空,金黄的田野,火红的太阳,碧绿的森林。我尽情想象,置身在梦境之中,我的波兰之梦因此显得更加绚丽多彩。
  “白日中天,必有白鹰翱翔!然而人们却看不见。”
  到了桦树林,就意味着我已进入了波兰的领土。别有洞天的奇迹即将在我面前出现。对我而言,《独角兽妇人》恰好表达了我在中午时分跨越边界的高雅境界。因为害怕,我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自然界的神秘产生某种迷茫,而我特别喜欢夜游的法国乡村,则到处游弋着瓦歇杀手的鬼魂,多少牧羊人惨遭毒手。我一边漫游,内心听着一定是鬼魂弹奏的风琴曲,精神上竟然把众多儿童请来,让他们自投刽子手的怀抱。不过,我上面所说的,只是为了告诉您,到底从何时开始,大自然就令我惶惶不安,因为它激起了我内心自发创作一只怪兽的灵感。或者说,它启示我创造种种条件,制造多起事端,使我沦为令人畏惧又惹人喜欢的囚徒①。
  
  ①我写的第一首诗是《收获吁吁喘息的人》,连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写到这里才想起旧作。——原注

  翻越边界以及由此在我内心引起的惶恐,很可能直接使我对所进国境的民族本质产生疑虑。我不是进入一个国家,而是进入一幅图画。当然,我想拥有这幅画,而且还要对它产生影响。鉴于军事机器把它表达得淋漓尽致,我便要对军事机器加以歪曲。身处异国他乡,除了搞间谍活动别无办法。也许其中还掺和着杂念,企图通过背叛来玷污一种以忠诚(或效忠)为根本品质的制度。也许我还想远走高飞,离我自己的国家越远越好。(我的自圆其说,乃是我思想本能的流露,似乎只符合我个人的实际。人们接受我的解释,也因为它仅仅符合我自己的情况。)但不管怎样,我想通过某种天然仙境的渲染(仍然洋溢着我面对大自然的澎湃激情,并且具有人类公认的能力),准备采取行动,不是从道德规范出发,而是遵循小说美学的某些规律往往把间谍塑造成一个惟恐天下不乱、神出鬼没而且法力无边的人物。再说,我除了被另外一个邻国驱逐出境的理由外,到底凭什么进入一个对我没有任何强制的国度,总得处心积虑作出实际的辩护吧。
  在写到我面对大自然触景生情时,我才提到间谍活动。但当我被史蒂利达诺抛弃时,这个念头又涌上心头,对我进行安慰,仿佛要把我深深地扎在你们的土地上,殊不知在你们的土地上,孤独和贫困逼得我走投无路,只能以偷盗为生。因为我一贫如洗,人家早已指控我偷盗成性,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仍然屏住呼吸,蹑手蹑脚跟着脚走出卧房,惟恐在窗帘或帷幔上面留下漏洞。我不知道史蒂利达诺到底掌握了多少军事秘密,也不知道他从军团某上校管辖的各个办公室能刺探到什么东西。但他早有充当间谍的念头。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从事间谍活动会给我带来什么危险,这些并没有诱惑力。惟有背叛的念头挥之不去,显示越来越大的魅力,死死地纠缠着我不放。“把情报卖给谁?”
  “德国。”
  不过,他考虑了片刻,断然决定:
  “意大利。”
  “可你是塞尔维亚人。他们是你们的敌人。”
  “没完啦?”
  要是我们一鼓作气干到底,间谍冒险说不定可以给我一点转机,帮我摆脱无以自拔的卑贱境地。对间谍活动这类把戏,各国无不以为耻。但正因为它太可耻了,各国只好欲盖弥彰,益发加以推崇。我们完全可以从间谍的荣耀中受益。只是我们的情况不一样,事关叛变问题。后来,我在意大利被捕,军官们一再审问我有关我国边境防御的情况,我摇唇鼓舌,雄辩地证明我的供词没错。若是现在,史蒂利达诺必可助我一臂之力。我当时只不过想通过泄密一举成名,煽动出一场可怕的灾难。史蒂利达诺可以出卖他的祖国,而我出卖我的祖国是出于对史蒂利达诺的爱。下面我要谈到扎瓦,我将向您披露类似的性格,甚至与史蒂利达诺的面目也大同小异。他们俩就像一个大三角的两条边,顶角的交点在高空,史蒂利达诺和扎瓦交会的顶点是一颗永远熄灭的明星:马克·奥贝尔①。
  
  ①马克·奥贝尔的相貌与另外一个叫拉斯内尔的盗贼极其相似,1936年我曾同他一起干过。我刚从《侦探》周刊得知,拉斯内尔被判处流放。也就在同一周内,一批作家联名上书共和国总统,要求赦免对我的流放刑罚。拉斯内尔的出庭照片被安排在文件的第二页上。记者报道时讥讽说,拉斯内尔被判处流放似乎很得意。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在桑特监狱时,他就是一个小国王。后来在里奥姆,或在克莱沃,他也是一个小头目。好像他是南特人。他也对男嫖客进行过敲诈勒索。我从一个伙伴那里得知,有一个受害者驾着一辆小车找了他好久,跑遍了全巴黎,企图故意制造车祸轧死他。同性恋者因受骗上当而进行报复的事件屡有发生。——原注

  如果说,这件从海关稽查员那里偷来的蓝风衣已经给了我预感,归根结底,法与不法彼此混淆,互相掩盖,而且彼此不无眷恋地论证反面的道德,那么这件风衣促使史蒂利达诺进行了一次冒险。谈不上什么高明美妙之举,不过更深入日常生活实际,家常便饭而已。也还谈不上背叛的问题。史蒂利达诺是一个强者。他的自私划定了他的天然边界。(史蒂利达诺对我来说是一个强者。)
  史蒂利达诺夜里很晚才回来,他告诉我一切都办妥了。他见到了海关稽查警察。
  “他让你放心。事情过去了。你可以像以前那样随便出门。”
  “可风衣怎么办?”
  “我留着呗。”
  我已经猜到,这一夜肯定熬出了一锅怪味粥,低三下四,勾勾搭搭,无奇不有。我是局外人,还是少说为佳。
  “行了!”
  他用那只活动的手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要脱衣服了。我同往常一样,跪在地上为他解下葡萄串。
  他事先在裤裆里挂好一串工艺葡萄,葡萄球薄皮内塞满了棉絮。(葡萄球颗粒硕大如意大利李子,当时当地风流女子喜欢在翘边草帽上装饰这种工艺品。)每次,在克里奥拉街,总有某个男嫖客被他鼓鼓囊囊的裤裆搅得神魂颠倒,不由伸手去摸。受宠若惊的手指一旦碰到那假玩意儿,顿时畏惧起来。敢情那串货真价实的宝贝东西,枝头上挂的果也太多太离奇了。
  克里奥拉并不光是男妓们出没的夜市。也有几个穿裙子的小伙子在那里跳舞,还有一些家庭妇女助兴。娼妓们带来自己的掮客和嫖客。史蒂利达诺本来可以赚许多钱,只要他不唾骂男色鬼就行。他蔑视这些鸡奸客。他挂上葡萄串是故意挑逗他们恼羞成怒寻开心。玩笑开了好几天。我把那串用保险别针牢牢挂在蓝色牛仔裤里的葡萄摘了下来,可我没有像往日那样笑嘻嘻(因为我们行动时经常哈哈大笑互相取乐)地把葡萄串搁到炉子上,而是情不自禁地把它捧在手里,贴到我的脸上。史蒂利达诺居高临下看着我,脸色可怕极了。
  “扔掉它!下流胚。”
  我得蹲下才能解开他的裤裆。史蒂利达诺暴跳如雷,超出了我往日热情的承受能力,吓得跪了下来。这一姿势是我下意识造成的,正好面对他。我一动不动。史蒂利达诺用他的双脚和单拳狠狠地揍了我一通。我本来可以挣脱逃跑,但我留在那儿不动。
  “钥匙就在门上。”我想。他的两腿疯狂地夹击我,我从他的裤裆间看见钥匙挂在门锁上。我真想再转两圈关上保险,索性把我和打我的凶手一起关在里面。我不打算对他如此出格的暴怒及其原因进行追究,因为我的思想对心理活动不感兴趣。至于史蒂利达诺,打从这天起,他就不再挂葡萄串了。天快亮时,我先回到房间,等着他。在一片寂静中,我忽然听到发黄的旧报纸发出神秘的沙沙声,那张报纸代替玻璃贴在出气窗孔上。
  “真见鬼。”我自言自语。
  我发觉许多话语特别耳新。房间里一片寂静,我心头上也无声无息,在等待史蒂利达诺之际,低声细语弄得我坐立不安,我当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心烦意乱紧张了好一阵子。是谁——或什么东西——在一个穷光蛋的房间里鬼鬼祟祟瞎捣乱?
  “这是一张西班牙文报纸,”我又自言自语,“怪不得我听不懂他弄出来的声音。”
  我顿有流落他乡为异客的感觉,我的神经质后来使我具有我称之为诗的渗透力(实在找不到别的词)。
  在灶台上的那串假葡萄令我恶心。一天夜里,史蒂利达诺特地起来把它扔进厕所里。身挂葡萄串的时候,他的美貌外观并没有受到影响。相反,夜幕降临时,下面塞得有点鼓鼓囊囊,致使他的双腿稍有弯曲,走路稍显摇摆圆滑不便。特别是或前或后挨着我走路的时候,我就感到一阵美滋滋的骚动,因为是我亲手为他准备披挂上阵的。正是通过这葡萄串的神通圈套(我至今还这么认为),我才同史蒂利达诺形影不离。直到有一天我才得以解脱,那是在一个风琴舞会上,我同一个水兵跳舞,我的手不知不觉地摸进了舞伴的衣领里。表面上纯洁无邪的动作往往会暴露致命的德行。我的手平贴着年轻水兵的后背,知道会受到水手身上天真标志的掩盖。我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动,不由以为是扎瓦在拍打翅膀。但在这个时候谈论扎瓦未免为时太早。
  我还是小心为妙,不对葡萄串这个神秘的港湾妄加评论。不过我在史蒂利达诺身上高兴地看到一个自怨自恨的男妓形象。
  “他故意为难和伤害那些向他求欢的人,非要让他们感到恶心不可。”每当我想他的时候,我就这样自我宽慰。特别是好梦难圆辗转反侧之时,这种念头更搅得我心神不宁(我可以加以利用得大头):史蒂利达诺曾买了一块人造伤疤贴在最尊贵的地方;我知道他那块伤疤妙极了;他的目的是要清洗因断手而受到的蔑视。于是,经过一番胡思乱想的自我安慰后,我又重弹乞丐及其苦难的老调。在现实或伪装的肉体痛苦背后(这种痛苦一目了然,但也因此容易被人遗忘),往往隐藏着更加隐秘的心灵病痛,我不妨把这些难言的内伤和毛病罗列如下:
  牙齿蛀蚀,
  呼吸恶臭,
  手被砍断,
  脚臭熏人,等等。
  如果要掩盖以上伤痛,也为了激发我们的自尊,我们有自己的招数:
  断手,
  瞎眼,
  假肢,等等。
  我们一旦带有失足的印记,就只能在倒霉中堕落。我们自己心里清醒得很,伪装欺骗的伎俩再高明也是不管用的。惟一可以使用的武器就是我们的高傲,苦难要求我们高傲,我们要经营最恶心的伤痛来博得别人的怜悯。我们落到这般田地,已经构成了对你们幸福生活的谴责。
  然而,我和史蒂利达诺生活得极其悲惨。有时候,多亏嫖客开恩,我带回了一点小钱,但他总是显得盛气凌人。我有时不免寻思,他在我记忆中,是不是因为他自我吹嘘才显得高大,而我恰恰成了他吹嘘的借口和主要心腹。我的爱情真谛要求他表现出男子汉气概。假如他是那只可爱的斗兽,凶狠使他阴险,也使他闪光,那他就应当投身到无愧于凶狠的命运大赌博中去。我激励他去偷盗。
  我们决定偷一家店铺,他也一起去。电话线安装得很随便,就从店铺门边通过,只要用钳子把电话线剪断就行。巴塞罗那五金商店很多,我们随便进了一家:
  “你看我使招时,千万别乱动。”
  “那我干什么?”
  “什么都不干。你留点神。”
  史蒂利达诺脚上依然穿着草底帆布鞋。他上着土黄色衬衫,下是蓝色工装裤。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什么奥妙,可当我们出门时,我才大吃一惊,看见他衬衫口袋纽扣盖上,有一样类似小蜥蜴的东西沉着冷静地张望着,牙齿紧咬着纽扣钩。这是一把我们正需要的钢钳子,史蒂利达诺刚刚偷到了手。
  “让他耍猴子玩,逗男人和女人开心,还可以。”我这么想,“他身上吸引人的磁性来自那镀金般发达的肌肉、环状鬈发和琥珀般晶莹透亮的皮肤。若用这些魅力来吸引目标,那该是什么性质的吸引力?”不过,我并不怀疑,无论什么东西到他手里,总是言听计从,服服帖帖的。换句话说,他对它们了如指掌,如身便臂。他太了解钢的本性了,这段特殊的钢材,大家叫它钳子,你看它紧紧勾搭着他的衬衫,不知疲倦,千依百顺,恋恋不舍。别看它尖嘴猴腮,却死死地咬着布扣,那么准确无误,而且丝丝入扣,无论怎样也掉不下来。不过,有时偶尔一个拙笨的动作也会惹恼这些小家伙,从而使他本人受到伤害。史蒂利达诺也有切肤之痛,他的手指头轻伤累累,指甲有的断裂发黑,但这反而增加了史蒂利达诺之美。(据物理学家说,落日绯红是因为只有短波光线穿透较厚的大气层所致。中午时分,天空万里无云,我们的心头也更显风平浪静,但只有到傍晚才能看到无限好的美景。傍晚是一天中最悲怆动人的时刻,夕阳西下远道,为追逐神秘的命运而亡命天涯。某些物理现象可以给万里长空带来绚丽多姿的辉煌,而最能激发想像力任意翱翔的时刻,乃是最灿烂天体的失落。)不起眼的日常事物都可以美化史蒂利达诺。他的(卑劣行为)慵懒本身就化解了我的艰难困苦。我爱他的好懒作风。有人说他是可以从密封容器中偷偷溜走的气体。我们弄到钳子以后,他就勾画了一条退路。
  “很可能有狗看门。”
  我们考虑在牛排中放毒干掉这只狗。
  “富人家的狗,不是什么东西都肯吃。”
  史蒂利达诺突然想起流浪吉卜赛人的传奇把戏。据说,小偷裤子涂上狮子油可以防狗。史蒂利达诺知道这是异想天开,根本不可能弄到狮子油。但这个主意激发他触类旁通。他顿时刹住了嘴。他无疑进入情况,夜里,他穿着一件油彩裤,在一片小树林子里窥视着猎物的动静。他本来就猛如雄狮,野蛮无比,随时准备投入野战,随时准备赴汤蹈火,随时准备受红烙刑具的煎烤,随时准备走进坟墓。他浑身油彩武装,极富想像力,真是帅极了。我不知道他本人是否意识到年富力强之美,胆大浪漫之美,也不知道他是否有意这样深入社会,领教三教九流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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