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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还有一个修道士仪表堂堂,像个长者,
        他爱好打猎,骑在马上威风凛凛,
        又道貌岸然,有资格当一名修道院长,
        他的马厩里有的是漂亮的高头大马。
        每逢他骑上马背飞驰,缰辔上的铃铛
        便随着风的呼啸叮当直响,
        宛如教堂中发出的嘹亮清晰的钟声,
        他作为它的长老在那里拥有一个酒窖。
                        乔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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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见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总引”一节。
  尽管他的伙伴不时叮嘱和指责,而且马蹄声也越来越近,汪八还是一种上磨磨蹭蹭,找各种借口闲逛,一会儿在榛树上抓一把半熟的坚果,一会儿扭回头去打量路过的农村姑娘。这样,那些骑马的人很快就赶上了他们。
  这些人大约有十来个,骑在前面的两个似乎是有些来头的大人物,其余的只是他们的随从。一个大人物的身份和地位是不难确定的,显然那是一个高级教士,他穿着西多会[注]修士的服装,只是它的质地比那个修会一般所允许的好得多。他的斗篷和风帽是用最精细的佛兰德毛料做的,褶裥宽大,然而裹在他有些发胖、但仍很优美的身体周围,并不显得臃肿。他的脸色很少安贫乐道的气息,正如他的衣着毫无鄙视世俗浮华的迹象。他的相貌可以算得端正,只是眼角边总是隐隐约约潜伏着一抹贪图逸乐的闪光,这表明他怀有一种小心掩饰的酒色之欲。在其他方面,他的职务和地位教会了他随时控制他的表情,他可以一下子板起脸来,变得道貌岸然,尽管那张脸天然轻松愉快,他的性情也爱好寻欢作乐。修道院的清规戒律,教皇和教廷的皇皇上谕都不能约束这位贵人,他翻起的衣袖上露出了珍贵的皮毛,他的斗篷领圈上用的是金搭襻,他的整个装束虽然与他的修会一致,但衣服之精美,饰物之华贵,就像当代公谊会女教徒,尽管保持着本教派的衣着打扮,然而精致的衣料和做工,仍能给简朴的服饰增添一种卖弄风情的妩媚意味,让人嗅到太多的世俗的虚荣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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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天主教隐修会中的一派,以会规严格著称。
  这位尊贵的教士骑着一匹饲养得很好的、步子从容不迫的骡子,它的全套装备都显得富丽堂皇,缰绳上按照当时的风气,饰有许多银铃铛。他骑在马上毫无出家人的笨拙姿势,态度相当悠闲、潇洒,完全像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士。确实,像骡子这种低等坐骑,不论装饰多么华丽,也不论步子多么从容不迫、安闲自在,对这位气派不凡的修士而言,只是供旅途中行路之用。他的后面跟着几名随从,其中一个在俗的仆役牵着一匹非常漂亮的酉班牙小种马,它来自安达卢西亚种马场,是供他在其他场合使用的——当时的商人费了不少周折,冒了不少风险,才引进了这种专供达官贵人乘坐的马。这匹马打扮得十分豪华,鞍子和马衣上还覆盖着一块长及马蹄、几乎触及地面的马披,马披上绣了复杂的花纹,其中有主教冠、十字架和教会的其他标记。另一个在俗的杂役牵着一匹驮骡,上面载的也许便是那位上司的行李;还有两个地位较低的修士、也属于他的修会,他们骑在最后,彼此说说笑笑,但不大理睬队伍中的其他人。
  高级教士的同伴约四十多岁,瘦高个子,生得身强力壮,肌肉发达,像一个运动员;长期的劳累和不断的磨练,似乎没有放过他身上任何一个较柔软的部位,以致他的整个身体几乎全由肌肉、骨骼和腱子组成,它们已经历过一千次的苦役,还准备再接受一千次。他头上戴一顶镶皮边的鲜红便帽,它的形状像倒置的研钵,因此法国人把它称作白帽。这使他的脸完全露在外面,它的表情即使不致引起恐惧,至少会使别人对他产生一定程度的忌惮。脸上各部分由于经常接触炎热的阳光,几乎晒得像黑人那么黑了;它们轮廓分明,天然具有强烈的表现力,但在一般情况下,它们只是处在感情的暴风雨过去之后的沉睡阶段;然而他额头上那些突出的青筋,以及情绪稍有激动,上嘴唇和浓密乌黑的唇髭便会出现的颤动,让人鲜明地看到,感情的暴风雨随时可能重新苏醒。他那对敏捷锐利的黑眼睛发出的每一次闪光都在表示,他一生中克服过无数困难,战胜过不少危险,因此任何违背他意愿的挑战,都不在他的话下,他可以凭他的坚定意志和勇敢无畏,把它们从他的道路上一扫而光。他的眉毛上有一条深深的刀伤,这使他的容貌更显得严峻可怕,也给他的一只眼睛增添了一种凶险的神色,这只眼睛同时受了些轻伤,虽然没有影响视力,但眼睛有些斜视和损坏了。
  这个人外面的衣服,从形状看与他的同伴穿的差不多,是一件修道士的长披风,但颜色是深红的,这说明他不属于四大修会中的任何一派[注]。披风的右肩上用白色绣着一个形状特殊的十字架。这件外衣里面却是一套与它不太协调的内衣,即镇子甲,袖管和手套也一样,都是用精细的工艺交错编缀而成,因而柔韧灵活,贴紧身体,就像现代织袜机上用细软材料织制的东西。从披风的重叠处可以看到,他的大腿的前部也是用锁子甲遮蔽的;膝部和脚则用薄钢片,或巧妙地连结在一起的金属薄片保护;铁甲袜子从膝部直达脚踝,有效地保护了小腿;这一切构成了骑马者的全部自卫装束。他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双刃长匕首,它是他身上唯一的进攻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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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天主教隐修会中的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奥斯定会和加乐默罗会称为四大修会,它们提倡苦修,因此服饰十分朴素,大多穿灰色、黑色衣服
  他与他的同伴不同,骑的不是骡子,而是一匹专供长途跋涉的强壮的马,他那匹威武的战马则处在休息状态,由一个扈从牵在后面,但它仍是全副战时装备,头上套有钢片编制的马头甲,头甲前面矗立着一根短短的钢刺。马鞍一边挂着一柄短战斧,上面雕有大马士革钢的波形花纹;另一边挂着它的主人的翎饰头盔和镇子甲风帽,还有一把当时骑士用的长长的双手重剑。另一个扈从则高举着主人的长矛,矛尖上飘着一面小旗子或饰带,旗上也画有十字架,形状与他外衣上绣的一样。他还拿着他的小三角盾牌,它的顶端相当阔,足以保护胸部,下端则缩小成了尖头。盾牌上披着一块红布,这没了它的花纹。
  这两个扈从后面还跟着两个仆人,他们的脸黑黑的,围着白头巾,衣服也是东方式样,这说明他们来自某个遥远的东方国家[注1]。这位武壬和他的随从的整个外表,都带有原始的异国情调;那些扈从的衣着花哨华丽,那些东方仆役头颈里都戴着银项圈,黝黑的双腿和手臂上也戴着同样金属的镯子,手臂从肘部起,双腿从膝部到脚踝,都露在外面。丝绸和绣花是他们的服装的特色,既显示了他们的主人的富裕和高贵,又与他本人朴素的军人穿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们的武器是弯弯的长马刀,刀柄和肩带都镶了金,工艺之精美可以与土耳其短剑媲美。他们的鞍头上都挂着一捆箭或镖枪,大约四英尺长,有锋利的钢尖,这是萨拉森人[注2]常用的武器,在东方国家的军事演习中使用的所谓钝头嫖枪,还保留着它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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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见作者附注二。——原注
  [注2]萨拉森人,十字军东征时期,西方对阿拉伯人和穆斯林的称呼,意为东方人。

  这些仆人的马,从外表看与骑马的人一样,也来自外国。它们是萨拉森种,因此具备阿拉伯马的血统,腿细小玲珑,距毛不多,鬃毛稀少,步履安闲轻快,与那些强壮的大骨骼马具有明显的区别,后者是佛兰德和诺曼底培育出来的品种,专供当时穿戴全副盔甲的军人乘坐,东方的战马与它们并列在一起,简直跟它们的影子差不多。
  这一行人的独特样子,不仅引起了汪八的兴趣,而且使他那位不太活跃的同伴也产生了好奇心。那个修士,他一眼就认出,是茹尔沃修道院的住持,方圆数十英里内的居民都知道,这是一个爱好打猎和吃喝玩乐的人,如果传说不错的话,他有些娱乐活动,甚至与他的修会的戒律更显得南辕北辙。
  然而那个时代,不论对修道院外的教士还是修道院内的教士的行为,要求都是不高的,因此艾默长老在修道院一带还保持着美好的名声。他又性情随和,从不疾言厉色,对平常的一切过失随时准备给予赦免,这使他在当地的贵族和主要绅士中深得人心,何况他也出身诺曼世家,与其中一些人还沾些亲戚关系。尤其是夫人小姐们,她们看到一个人对她们公开表示赞赏,自然不忍心再对他的道德过多指责;在古老的封建城堡中,寂寞无聊难免侵入那里的客厅和闺房,而这个人却掌握着给她们消闲解闷的许多法儿。长老对野外的游戏总是特别热心,以致在本郡北区饲养了一大群训练有素的猎鹰和跑得最快的猎犬——这些情况使他大大得到贵族子弟们的赏识。对于年长的一代,他扮演的是另一种角色,每逢必要的时候,他便会彬彬有礼地粉墨登场。他的书本知识不论如何浅薄,仍足以使那些无知的人肃然起敬,认为他拥有丰富的学问;他的言谈举止庄重得体,在引经据典阐述教会和教士的权威时,他的声调高昂洪亮,这一切同样也使那些人对他产生了神圣的印象。哪怕喜欢对大人物吹毛求疵的老百姓,也能体谅艾默长老,不计较他的放荡行为.他为人慷慨;大家知道,善行可以掩盖无数罪恶,[注]但这与《圣经》上讲的意思并不相同。修道院的收入大部分由他支配,这给了他大肆挥霍的便利,但这也提供了他在农民中乐善好施的力量,使他可以时常解救被压迫者的疾苦。如果艾默长老热衷于打猎,或者流连灯红酒绿的生活,如果有人看见艾默长老在曙光初露时,从夜幕笼罩下的约会中悄悄回到家中,溜进修道院的后门,那么人们只会耸耸肩膀,对他的不拘小节一笑置之,认为他的许多同仁都在这么于,尽管他们并不像他那样具备将功折罪的条件。就因为这样,艾默长老和他的为人,我们那两位撒克逊奴仆相当熟悉,他们向他匆匆表示了一下敬意,他也向他们作了相应的问候:“我的孩子们,上帝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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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圣经》上译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见《彼得前书》第4章第8节。
  但是他那位同伴和他的随从们与众不同的外表,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激起了他们的好奇心,以致在茹尔沃的长老问他们,附近一带有没有可以宿夜的地方时,他们几乎没有听到,只是在琢磨那个面目黝黑的陌生人又像修士,又像军人,究竟是何许人,他那些东方仆从穿的是奇装异服,又带着武器,究竟要来干什么。不过也可能长老的祝福和询问所用的语言,两个撒克逊农夫虽然不是一无所知,却觉得很不顺耳,因此不愿答理。
  “孩子们,我是问你们,”长老提高了嗓音,用法语混合语,那种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交谈时使甩的语言问道,“这里附近一带,有没有哪位善心的人出于对上帝的爱,对神圣教会的虔诚,愿意给它的两个最谦卑的仆人和他们的随从提供方便,让他们得到一夜的食宿?”
  尽管他认为必须使用客气的词语,他的声调却显得高高在上,与前者构成了强烈的对照。’
  “教会的两名最谦卑的仆人!”汪八在心里念叨,他虽然愚蠢,却没有让这些想法形成语言,“那么它那些执事,那些管家,那些不可一世的高等仆役,应该算什么脚色呢!””
  在心里对长老的话作了这一番评注之后,他才抬起眼睛,回答向他提出的问题。
  “如果两位尊敬的教长,”他说,”希望吃到鲜美的酒菜,住进舒服的卧室,那么只消再走几英里,便可以到达布林沃思的修道院,在那里受到应有尽有的款待;但如果他们宁愿度过清苦的一夜,他们也可以穿过离此不远的一片林间空地,前往科普曼赫斯特的隐修所,那里有一位虔诚的修土,他会让他们在他简陋的小屋里过夜,与他一起做祷告。”
  修道院长对他的两个方案都频频摇头。
  “我的正直的朋友,”他说,“如果你帽上的铃子没有把你的头脑弄糊涂,你也许会懂得‘教士不向教士收什一税’这句话,那就是说,我们教士不会彼此要求款待,我们宁可叨扰俗人,让他们得到一个为上帝效劳的机会,招待和供应他所任命的仆人。”
  “确实,”汪八答道,“我只是一只驴子,现在居然也像大人的骡子一样荣幸,挂上了铃子;不过据在下看来,对教会和它的仆人的布施,也像其他布施一样,应该先从自己人做起。”
  “穷小子,不许你再放肆,”骑士用傲慢威严的声音插了进来,不让他继续讲下去,“如果你知道,就告诉我们,那条路怎么走……艾默长老,你讲的那个庄园主叫什么名字?”
  “塞德里克,”长老答道,“撒克逊人塞德里克。朋友,告诉我,他的家是不是在附近,你知道走哪条路吗?”
  “这条路可不容易找,”葛四第一次打破沉默,回答道,“而且塞德里克家的人早已睡了。”
  “住口,你这家伙,不准你这么跟我讲话,”骑马的军人说。“哪怕他们睡了,也得起床,满足我们的需要,我们这样的旅人不必要求他们,我们有权命令他们。”
  葛四听了,闷闷不乐地嘀咕道:“这些人认为他们有权得到食宿,不是像一般人那样要求照顾,对这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把主人的住处告诉他们。”
  “不许跟我顶嘴,奴才!”军人说,踢了踢马,使它在路上打了半个圈,同时举起手中的马鞭,摆出要对农民的冒犯进行惩罚的架势。
  葛四皱紧眉头,用仇恨的目光狠狠瞪了他一眼,尽管还有些迟疑,他已咬紧牙关把一只手搭到了刀柄上;但是艾默长老把骡子骑到了猪棺儿和他的朋友之间。制止了这场一触即发的殴斗。
  “不,圣马利亚啊,要知道,布里恩兄弟,你现在不是在巴勒斯坦,你统治的不是土耳其异教徒和邪恶的萨拉森人;我们的岛民是不喜欢挨打的,除非那是神圣的教会对它所爱的人的惩罚。告诉我,小伙子,”他对江人说,一边递了一个小小的银币过去,“到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家怎么走;你不可能不知道,再说,哪怕一个不像我们这样担任圣职的人迷了路,你也是有责任指点他的。”
  “说真的,尊敬的神父,”小丑答道,“您那位高贵的朋友的萨拉森作风,吓得我连回家的路也忘记了,我自己今晚回不回得了家,还不知道呢。”
  “别讲了,”修道院长说道,“你愿意的话是可以告诉我们的。这位尊贵的兄弟一生都在为恢复圣墓[注1]跟萨拉森人战斗,他是圣殿骑士团[注2]的骑士,这名称你也许听到过,他一半是修士,一半是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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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圣墓,指耶稣的墓,在耶路撒冷,十字军东征便是在夺回“主的坟墓”,拯救圣地耶路撒冷的名义下进行的。
  [注2]圣殿骑士团,十字军的主要组织之一,一种宗教性军事机构,奉行西多会的严格教规,总部设在耶路撒冷圣殿,故名。

  “既然他只是半个教士,”小丑答道,“他就不应该对路上遇到的人这么不客气,哪怕他们不想马上回答那些跟他们无关的问题,他也犯不着这么大动肝火。”
  “我宽恕你的强辩,”院长答道,“只要你肯告诉我前往塞德里克庄园的路。”
  “那么好吧,”汪八答道,“您只要沿着这条路走去,便会看到一个陷在地里的十字架,它在地面只剩了一英尺多,然后您向左拐,因为有四条路在陷落的十字架那儿会合;我相信,在暴风雨开始前,你们就可以得到安身之处了。”
  修道院长感谢了那位明智的指路人;这队人随即踢动了马,像一群指望在黑夜的暴风雨降临前赶到客店的人那样匆匆走了。
  在马蹄声逐渐消失后,葛四对他的同伴说道:“如果他们听从你的英明指导,这些大老爷今晚就甭想到达罗瑟伍德了。”
  “对,”小丑咧开嘴,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不过只要运气好,他们还到得了设菲尔德,这对他们也是一个合适的地方。我还不是一个这么坏的管林人,只要我不想伤害鹿,我就不会给猎狗指点鹿的藏身之处。”
  “你做得对,”葛四说,“不能让艾默看到罗文娜小姐,何况事情可能更坏,因为塞德里克说不定会跟这个又是修士、又是战士的家伙吵架。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当我们的仆人,多听多看,但什么也别说。”
  现在再谈那些骑马的人,他们很快就把两个奴仆甩得远远的,在用诺曼法语进行下面的谈话了——除了少数还以撒克逊血统自豪的人以外,上层阶级通常都是使用这种语言的。
  “那些家伙没大没小的,毫无顾忌,他们打算干什么!”圣殿骑士对西多会修士说,“你干吗拦阻,不让我教训他们?”
  “算了,布里恩兄弟,”修道院长答道,“说到其中的一个,他本来是傻子,喜欢胡说八道,我跟他讲什么道理。至于另一个,那是个暴徒,这种人又野蛮又凶恶,不可理喻,正如我时常告诉你的,在被征服的撒克逊人中,这样的人还有的是,他们最喜欢干的,就是运用他们所有的一切手段,向我们这些征服者表示反感。”
  “我揍他几下,他就懂得礼貌了,”布里恩说,“我跟这种叛逆精神早已打惯交道。我们的土耳其俘虏也是又凶恶,又不可理喻,简直跟奥丁[注]本人一样难以驾驭;然而到了我手下,我那个管教俘虏的队长,就把他们收拾得服服贴贴,要他们怎样就怎样,一切都听你的。我说,先生,你必须警惕毒药和匕首;这种人只要你给他们一点机会,他们马上会拿起其中的一种来对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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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奥丁,本为北欧的神,在撒克逊人皈依基督教后,便把他看作恶魔的化身。
  “对,”艾默长老答道,“可是殴打这个家伙,并不能使我们知道塞德里克的住处;要知道,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风土人情,不明白这点,哪怕我们找到了他的家,你也非跟他闹翻不可。记住我说过的话:这个富裕的庄园主是傲慢、凶恶的,他恨我们,总想伺机报复,要与我们诺曼贵族对抗到底;他的邻居牛面将军雷金纳德和菲利普·马尔沃辛都不是好惹的孩子,可是即使这些人也不在他眼里。他要维护他的民族特权,态度十分坚决,又自命不凡,认为他是七国时期的著名拥护者赫里沃德[注]一脉相承的后代,因此大家普遍称他为撒克逊人塞德里克;他公然以属于这个民族自豪,尽管别人都在竭力隐瞒这种出身,免得承担‘败者遭殃’的不幸命运,蒙受被征服者的耻辱。”“艾默长老,”圣殿骑士说道,“你是一个风流人物,你对美女有深刻的研究,像行吟诗人一样熟悉一切有关爱情的事;但是我希望这个著名的罗文娜真的具有天姿国色,这才足以抵消我为了得到她必须作出的牺牲和克制,因为据你介绍,她的父亲是一个叛乱成性的暴民,为了取得他的欢心,我不得不委曲求全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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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赫里沃德是十一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民族英雄,曾坚决反抗征服者威廉,主张建立撒克逊人自己的国家。七国时期是公元五至八世纪七个王国在不列同时并存的时期,这七个王国全由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和统治。
  “塞德里克不是她的父亲,”院长答道,“只是她的一位远亲;她的出身甚至比他吹嘘的更高,她与他只有很远的血统关系。然而他是她的监护人,据我猜想,这是他自封的;不过他确实把这位义女看作掌上明珠,像他的亲生女儿一样。关于她的美貌,你不久就可以自己作出判断;如果她洁白的皮肤,那对温柔的蓝眼睛发出的庄严而又多情的目光,不能从你的记忆中驱逐那些梳黑辫子的巴勒斯坦姑娘,对,还有者哈里发宫中那些妖艳的女人,那么我就是个异教徒,不是教会的真正儿子。”
  “要是你吹嘘的那个美女,在我的天平上分量不足,那么你记得我们打的赌吧?”圣殿骑士说。
  “我的金项因对你的十桶希俄斯酒[注]啊,”院长回答。“它们肯定得归我所有了,我觉得好像它们已运进修道院的酒窖,给管酒库的老丹尼斯锁在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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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希俄斯酒,希腊希俄斯岛生产的名酒。
  “这可得我来评定,”圣殿骑士说,“只有我自己承认,从去年圣灵降临节[注]到现在,我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少女,我才算输了。是不是这么讲定的?院长,你的项因已发发可危啦,到了阿什口镇的比武大会上,它就得戴在我的护喉甲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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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圣灵降临节,基督教的重要节日之一,又称五旬节,在复活节后第五十日。
  “只要你赢得光明正大,给你戴自然可以,”院长说。“我相信你会作出诚实的回答,像一个骑士和教士一样心口如一。然而,老弟,听从我的劝告,管好你的舌头,说话客气一些,你在统治异教徒俘虏和东方奴隶中养成的习惯,在这儿不管用。撒克逊人塞德里克不是好惹的,你得罪了他,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你的骑士身份,我的高级职位,它们的神圣性质,都不在他的话下,他会把我们马上赶出屋子,哪怕这是在深更半夜,他也会让我们去跟云雀作伴。还有,你怎么看罗文娜也得当心。他把她当宝贝一样防备得无微不至,不让任何人多看她一眼;你一旦引起他的警觉,我们在这方面就休想有所作为了。我听说,他的独生儿子就是因为跟那位美女眉来眼去,给他从家里赶走的。看来只能远远地观看,不能靠近她,不能流露任何非分之想,就像我们在圣母马利亚的神龛前面瞻仰圣容一样。”
  “好啦,你讲得够了,”圣殿骑士答道,“我决定在这一夜保持必要的约束,行动像小姑娘一样文雅。不过,怕他把我们赶出屋子,那是不必要的,我和我的扈从,还有哈迈特和阿布达拉,都可以保证你绝不受到侮辱。你尽管放心,我们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
  “但愿事情不致变得那么坏,”院长答道。“哦,这便是小丑说的陷落的十字架了,可是周围一片漆黑,简直看不清我们该走哪条路。我想,他是要我们向左转的。”
  “向右转,”布里恩说,“我记得清清楚楚。”
  “向左转,肯定是向左转;我记得,他还用木剑指了指方向呢。”
  “对,但他的剑虽然握在左手,指的时候却是把它横过身体向有指的,”圣殿骑士说。
  两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如此;于是只得向随从查询,但他们离汪八远了一些,没听清他的话。最后,布里恩有了新发现,这是他在夜色中开头没察觉的:“瞧,有一个人睡在十字架脚下,不过也可能死了。休戈,用你的长矛柄捅他一下。”
  扈从立刻照办,那个人站了起来,用纯正的法语喊道:“不论你是谁,打扰我的好梦是不礼貌的。”
  “我们只是想问你一声,”院长说道,“到罗瑟伍德怎么走,我们要找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住处。”
  “我自己也要上那儿,”陌生人答道,“如果我有马,我可以给你们当向导,因为这条路不大好找,但是我很熟悉。”
  “我的朋友,”院长说,“只要你把我们安全地带到那里,我会感谢你,还给你报酬的。”
  他吩咐一个随从骑上他牵的那匹马,把自己原来骑的马让给陌生人,以便他充当他们的向导。
  这人带领他们走的是另一条路,与汪八骗他们走的那条路正好相反。这条路很快就深入了森林,通过了好几条溪流,溪流两旁尽是长满水草的沼泽,这使穿越溪流变得相当危险,但是陌生人似乎凭本能知道哪里的地面最结实,哪里的渡口最安全。这样,由于他的谨慎和小心,这伙人终于顺利地走上了一条他们还没见过的较宽的林荫道。他指着林荫道末端高处一大片参差不齐的矮房子,对院长说道:“那儿便是罗瑟伍德,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住处。”
  这对艾默长老真是个大喜讯,他本来胆子不大,在穿过那片危险的沼泽地带时一直提心吊胆,战战兢兢,以致没有心思向带路人提出任何问题。现在他觉得轻松了,离宿处不远了,他的好奇心开始苏醒,于是向这位向导打听他是谁,是干什么的。
  他答说他是“一个朝圣者,刚从圣地回来”。
  “你应该留在那里,为收复圣墓战斗,”圣殿骑士说。
  “讲得对,尊敬的骑士阁下,”朝圣者回答,他看来对圣殿骑士的装束相当熟悉。“不过,既然那些曾经宣誓要为收复圣城战斗的人,可以跑到离他们的职守这么远的地方来,像我这么一个和平的农夫不想履行他们撇下的任务,这又有什么值得惊异的呢?”
  圣殿骑士听了很生气,正想骂他几句、但给修道院长拦住了,后者再度表示,他们的向导长时间外出之后,仍对森林中的道路了如指掌,令他十分钦佩。
  “我是出生在这一带的,”向导答道。在他回答时,他们已来到塞德里克的大院前面,那是一群低矮而不规则的建筑物,分布在相当辽阔的土地上,其中包含着几个庭院或用场;它的规模说明这是一个大户人家,但它与诺曼贵族居住的、塔楼围绕的城堡式高大建筑,又截然不同,尽管后者在英国已到处可见,成了流行的建筑式样。
  然而罗瑟伍德也不是毫无防御设备;在那个动乱的时代,没有一所住宅会甘冒风险,不怕在一夜之间给洗劫一空,夷为平地的。一条深坑或壕沟,环绕在全部房屋周围,其中灌满了从附近河道中引入的水流。壕沟的内外两边都围了篱墙或木栅,它们全用尖头柱子组成,木材取自邻近的森林。西边有一个人口穿越外层木栅,经过吊桥与内层篱墙上相似的缺口沟通。为了防备万一,这些入口都处在突出的角塔的保护下,必要时弓箭手或弹弓手可以从侧翼进行狙击。
  在这个入口前面,圣殿骑士吹响了嘹亮的号音,因为早已威胁着这一带的暴雨,现在已开始哗啦哗啦的倾泻而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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