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众多诸侯国,开始相互攻伐侵吞,强并弱,大灭小,使见于春秋文献者120余国,至战国时期,仅剩下七国,史称战国七雄。在这一过程中出现并形成了作为地方行政区划的郡县及郡县地名。
春秋初年,楚、秦、晋等强大的诸侯国首先在新开拓兼并的土地上置县,打破并取代了原有封土食邑的陈规旧制,加强了君主集权和地方治理,这显然是一种进步。县的始设,最早出现于南方的楚国。据徐少华教授的研究,春秋时楚国设县共30个。
春秋楚县建置表
其中权县是楚武王灭权国置县,即取名权县,为春秋创置的第一县。至春秋后期,各诸侯国才把县制逐渐推行到各自内地,即所谓王畿为县,而在新兼并的边远地区置郡,其面积较县大。但因其地处边远,地广人稀,地位反比县低,所以晋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哀公二年》)。至战国时期,随着边地的开发与繁荣,才在郡下析置若干县,形成郡、县二级政区制。战国时期,各国基本上均推行了这种行政制度,北方的燕国将境土划分为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郡下亦置有县。至秦统一六国后,最终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且从郡辖县。郡县建置的结果便出现了一批郡县政区地名,丰富了地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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