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青铜文化 作者:李先登


第十一节 简牍、帛书与帛画



  1949年以来在楚、曾、秦等国的墓葬中,由于当地地下保存条件较好,出土了几批战国时期的简牍。主要有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的竹简、湖北江陵楚墓出土的几批竹简、湖北荆门包山楚墓出土的竹简、湖南长沙楚墓出土的竹简以及四川青川战国时期秦墓出土的木牍等。这是中国目前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简牍。简牍是中国古代在纸张发明以前使用的主要的书写材料,简是修治好的细长的竹片,牍是修治好的较宽的长方形薄木板(或竹版),在上面用毛笔书写文书等。其中时代最早的是战国初期(约公元前433年)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共计240余枚,6686字。简长72厘米至75厘米,宽约一厘米。内容记载用于丧仪的车马兵甲,属于“遣策”一类。遣策即墓中随葬品的清单,是竹简中最常见的。例如湖南长沙仰天湖一号墓及湖北江陵望山二号墓出土的竹简,可与墓中随葬品相互对照。而在信阳长台关一号墓出土的竹简中有一组108支竹简,约600字,内容有“周公”、“先王”、“三代”等,反映了儒家的思想,是目前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真正的书籍。此外,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竹简中,又有记载墓主人患病期间进行占卜及祭祀祷告于神祇和祖先等的内容。荆门包山二号墓(左尹邵□墓)出土有字竹简278枚,共计12472字,内容有遣策、卜筮祭祷记录及文书三类。在祭祷简中记载了楚人先祖老僮、祝融和媸酓〔xiong熊〕(鬻熊)的先后世系,可与《史记·楚世家》相互印证。文书简中包括有狱讼、审理案件的记录,对了解楚国的司法制度有重要价值。青川木牍内容则是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命丞相甘茂等修订的《为田律》等。

  楚帛书,1942年湖南长沙子弹库战国中晚期楚墓出土。书写于白色丝帛之上,长47厘米,宽38.7厘米。中间有墨书两段。一段8行,为正书;一段13行,方向相反。内容提到伏羲、女娲、共工、禹、契等,还涉及天象灾异及四时、昼夜形成的神话,可能是数术性质的佚书。周围用彩色绘出12个神的形象,有的三头,有的鸟身等,旁边题有神名,与《尔雅·释天》12月名相合,分别代表一年中的12个月,按上夏、下冬、左春、右秋排列。每个神旁又附有一段关于本月宜忌的文字。整幅帛书总计共900余字。四角又绘有青、赤、白、黑四色植物枝叶图像。中国古代在纸张发明以前,除用简牍外,还用丝帛作为书写材料。根据《晏子》外篇第七:“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榖其县十七,著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至迟在春秋齐桓公时已经有了帛书。但由于丝帛在地下不易保存,所以楚帛书是目前发现的时代最早的用丝帛书写的书籍,弥足珍贵。

  楚帛画。已发现两件。一件为1946年湖南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画在白色丝帛上,长31厘米,宽22.5厘米。画一个侧立的广袖细腰长髻女子合掌立于新月形物体之上,左上方有一龙一凤。另一件1973年出土于长沙子弹库楚墓之中,与上述楚帛书同出于一座墓。长37.5厘米,宽28厘米,上缘包裹着一根细竹条,上系有棕色丝绳。出土时平放在椁盖板与外棺中间的隔板上面,画面向上。上面绘有一个高冠长袍佩剑男子驭龙而行,龙作船行,下面有鱼,后面有鹤。据研究,帛画上的人物就是墓主人的肖像,帛画的内容是表示墓主人的灵魂在神灵动物的引导下飞升登遐,与当时流行的神仙思想有密切关系。这种帛画的性质是葬仪时使用的铭旌。这两幅帛画构图巧妙,形象简洁,线条流畅,代表了战国时期绘画达到的高度水平,在中国美术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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