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勖是明末著名的火器理论家,他所编著的《火攻挈要》,对明末及清代的火器制造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火器理论家焦勖
焦勖,宁国(今安徽贵池)人。生卒年月和事迹不详。他主要活动于明末动乱之时,目睹朝政腐败,武备松弛,人民遭受的战乱之祸,于是“日究心于将略,博访奇人,就教于西师,更潜度彼己之情形,事机之利弊,时势之变更”(《火攻挈要·自序》),反复研究西方先进的火炮制造技术,以为救时之用。他在德意志传教士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公元1591-1666年,1622年初来华,在京学汉语,后到西安传教。1630年回京参加修订历法,编成《崇祯历书》,后又受聘主持制造西洋火炮)口授制炮技术的基础上,采“名书之要旨,师友之秘传,及苦心之偶得,去繁就简,删浮采实,释奥注明”,编著成《火攻挈要》。
(2) 研制西洋火炮的专著《火攻挈要》
《火攻挈要》成书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原书分上、下两卷,附《火攻秘要》一卷,今北京图书馆藏有原刊本的清抄本。清道光年间,军事技术家丁拱辰对书中疏漏之处,曾加以修正。之后不久,军事技术家潘仕成在编辑《海山仙馆丛书》时,收录两书于其中,合称《火攻挈要》,又名《则克录》,分上、中、下三卷,共约四万字,附图27幅。此外还有清汪于泗刊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等。全书以介绍火药、西洋火炮及各种火器的制造与使用方法为主,涉及到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与数理化知识,反映了西方先进火器技术传入中国后,使中国火器技术开始从阴阳五行学说的旧窠〔ke 棵〕,转向以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新轨道的概况,是中国古代火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
《火攻挈要》反映了焦勖制器、用器的思想。首先,焦勖认为火器虽为破敌之利器,但必须制造得法,使用有方,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若制造无法,不能胜敌,则百器不能获一器之用”(《审量敌情斟酌制器》)。为此,他要求制器、用器要胜敌一筹,或以大胜小,或以长胜短,或以多胜寡,或以精胜粗,或以善用胜不善用。其次,焦勖认为军队仅仅拥有先进的火炮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贤良的将帅,胸怀取胜的韬略,治军有方,指挥得法,对部下恩威并施,赏罚分明,使将士胆壮心齐、技精艺熟,才能使用火炮战胜敌人。其三,焦勖认为使用火器必须掌握时机和敌我双方的距离,如敌人远在火炮射程之外就发弹射击,则会发生空射甚至当敌人接近而炮弹已射完的后果。因此,他要求火炮不能轻放,须在有效射程内发射,即能远射三四百步的火炮,要在敌接近至五六十步时再放;能射百步的火器,待敌接近至二三十步时再放,这样才能充分杀敌。其四,焦勖认为火器威力虽大,但不能专恃,而要与各种兵器搭配使用,做到“长短兵器远近相救,彼此相卫”,“击法与卫法兼资以用”(《救卫之备》),这样才能克敌制胜。 由此可见,《火攻挈要》关于使用火器战法的论述,比《兵录》又前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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