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民间节日娱乐中,有一项重大的歌舞活动,叫作“踏歌”。人们手牵着手,踏地击节,载歌载舞。唱的歌子是同一个曲调,即兴填词,无限反复。民间踏歌常常夜以继日,通宵达旦。
这种应歌而舞,踏地为节的歌舞,起源甚早。青海大通上孙家寨出土的马家窑型彩陶盆上的舞蹈图纹,已经和后世的“踏歌”是同一模式。《吕氏春秋》所载的《葛天氏之乐》,操牛尾,投足而歌的八段歌舞,也很有“踏歌”的意味。“连手而歌,踏地为节”的歌舞,从汉代起已见之于文献。《后汉书·东夷传》说:“五月田竟……群聚歌舞。舞辄数十人相随,踏地为节。”葛洪《西京杂记》说:“十月五日,共入灵女庙……歌《上灵》之曲,既而相与连臂踏地为节,歌《赤凤凰来》。”《周书·宣帝纪》说南北朝时“周宣帝与宫人夜中连臂蹋蹀〔die谍〕而歌”。到了隋唐时代,“踏歌”之风大盛。《旧唐书》、《新唐书》等正史中,有关“踏歌”的记述颇多。唐代诗人刘禹锡的《踏歌行》诗更加脍炙人口:
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唱尽新词看不见,红霞影树鹧鸪鸣。
桃溪柳陌好经过,灯下妆成月下歌。
为是襄王故宫地,至今犹自细腰多。
新词宛转递相传,振袖倾鬟风露前。
月落乌啼云雨散,游童陌上拾花钿……
有时宫廷也出面组织规模盛大的踏歌。唐朝每逢元宵节,常常要在京城宫阙的安福门外组织灯会,有几千人参加踏歌。宫女们也有机会出来参加,所谓“三百内人连袖舞,一时天上著词声”。
隋唐时代风行的“踏歌”习俗,也是绵延不绝。《宣和书谱》记宋代“南方风俗,中秋夜,妇女相持踏歌,婆娑月影中,最为盛集。”陆游《老学庵笔记》说:“男女聚而踏歌,农隙时,至一二百人为曹,手相握而踏歌。”南宋画家马远还画过一幅《踏歌图》,画上六位野老踏舞于山阴道上,形态逼真,野趣正浓。
“踏歌”之俗历经元、明、清各朝,至今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依然蓬蓬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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