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书院 作者:王炳照


第二节 北宋的三次兴学及其对书院发展的影响



  宋初的统治者经过50余年的努力,政权基本得以巩固,社会比较稳定,经济得到初步恢复和发展,为文教事业的发展准备了一定的条件,也对文教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已经有可能也有必要对文教建设的方针做出某种调整。

  北宋文教建设方针的调整对书院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1)北宋文教建设方针的调整

  宋初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兴文教,抑武事”被确定为基本国策。

  为了贯彻“兴文教,抑武事”的基本国策,在文教建设上重点实施两项方针和措施。一是强化科举考试制度;二是鼓励和支持民间或私人办学。

  强化科举考试制度,提倡“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既为朝廷吸收社会人士,扩大统治基础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又为贫寒的社会下层文人提供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机会。宋真宗有一首“劝学诗”很有代表性,诗称: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

  出门莫愁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宋初不断扩大科举登第名额。唐代科举每举不过10余人,最多不过二三十人。宋初开宝三年(公元970年)原只取进士八名。宋太祖赵匡胤见未及第者众多,决定将诸科十五举以上终场者106人,“并赐出身”,使登第名额猛增十余倍。开宝六年(公元973年)李昉知贡举,取宋淮等11人。太祖嫌取额太少,极不高兴,遂亲自在讲武殿复试落第举人,取诸科96人,皆赐及弟,为宋代皇帝亲自殿试开一先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宋太宗赵光义亲御讲武殿复试,取进士190人,诸科107人,十五举以上终场者184人赐及第,总额为500人,为科举考试以来所未有。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宋真宗赵恒亲试,共取各科登第者1800人。宋太宗赵光义当了22年皇帝,共取4500余人。宋仁宗赵祯共有13次举贡,登第者达14000余人,每举都在千人以上。

  宋初科举不仅及第者人数大增,而且及第后的待遇也很优厚。宋初取消了唐代科举登第者须再试吏部方可授官的制度。改为礼部科举考试,及第后直接授官,进士登第者不数年往往赫然显贵,名利双收,极富吸引力。读书人趋之若鹜,埋头苦读,一心追求“功名”,皓首穷经,以求登第。

  宋初强化科举调动了读书士人的积极性,促进了读书风气的兴盛,也确实解决了大部分用人之急需。然而取额过多过滥,读书士子为逐功名,埋头读经,不务实学,且作弊流行,毒化了社会风气,难得有用之才。就连宋初的最高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科举弊端丛生。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宋真宗曾下诏书,指出:“贡举之门,因循为弊,躁竞斯甚,缪滥益彰……仍委礼部贡院,自今科场,务精考试,无容滥进,用革浇风。”(《宋史·真宗纪》)天圣二年(公元1024年)宋仁宗又下诏书,指出:“学犹殖也,不殖将落。逊志务时敏,厥修乃来。朕虑天下之士,或有遗也,既以临轩较得失,而忧其屡不中科,则衰迈而无所成,退不能返其里间,而进不得予于禄仕,故常数之外,特为之甄采。而狃〔niu扭〕于宽恩,遂坠素业,颓弛苟简,浸以成风,甚可耻也,自今宜笃进厥学,无习侥幸焉。”(《宋史·仁宗纪》)就是说,朝廷本来担心科举名额过少,屡不中举,无以显身,所以扩大名额,为这些人增加进身的机会,结果却助长了苟且侥幸的恶习。

  朝廷尽管三令五申,社会风气终难扭转,科举之弊,愈演愈烈。统治者的主观意图与客观效果背道而驰,不得不设法寻求摆脱困境的出路,对文教建设的方针和工作重点重新审视,理顺培养人才与选用人才的关系。有识之士更感忧虑,强烈要求调整文教建设的方针和工作重点,探讨发展文教事业新措施成为朝野内外普遍关心的问题。

  宋初统治者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或私人办学,使书院得到良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但民间或私人办学毕竟力量有限。尽管创办了一批书院,但限于种种条件数量难以增加,规模也难以扩大。全国书院最多不过二三十所,每所书院生徒最多不过百余人。实难满足读书求学的要求,也难满足朝廷的人才需求。造成了人才需要、读书要求与人才培养场所和条件不足的尖锐矛盾。而且民间或私人办学的教学内容、培养目标、教学的方法随意性很大,难于统一,也不利于人才培养。

  实践证明,宋初统治者强化科举考试制度,鼓励和支持民间或私人办学的方针陷入了新的困境,必须做必要的调整。有识之士普遍认为走出困境的唯一途径就是加强官府办学,将朝廷文教建设转移到重点兴办官学的轨道上。而且认为文教建设方针的调整、工作重心的转移不仅有了必要,而且也有可能。兴学运动已成为大势所趋。

  (2)北宋的三次兴学

  北宋文教建设方针的调整,集中体现在改革和兴建各级官学。所以三次相继发动的兴学运动,实际是兴办官学的运动。

  北宋第一次兴学,是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由参知政事范仲淹主持的。

  范仲淹对于当时科举考试,朝廷或官府只管设立科目,以考试选人,而不在选考之先培养教育人,早有不同意见,曾多次上书陈述,对重科举不兴学校提出批评意见。

  范仲淹在《上执政书》中明确提出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狄戎、杜奸雄、明国听等六大施政纲领。其中“重名器”的办法就是慎选举、敦教育。他尖锐批评不教育而只举人的科举制度,就好比农民“不务耕而求实”。他认为择而不教,久则乏人,贤才必难以继出。所以朝廷和官府应把兴教育人放在第一位,然后才可望选拔有用之贤才。无奈那时他位卑言微,他的合理建议未被重视,当朝执权者都是既得利益者,极力反对他的主张,因此他的意见无法得以实施。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八月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他近20年的宿愿才得到实现的机会。他任职后的第一个建议就是《上十事札》,十件事中的第三件就是“请精科举”,接着就建议兴学校。

  范仲淹的建议,得到宋仁宗的支持,于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三月下诏各州县设立学校,并由本道使者选属部官为教授,遇有不足再聘请乡里宿儒有道业者充任。

  庆历兴学的重点在于使应科举者先受相当的官学教育。规定所有参加科举考试者,必须在官学读书三百日,曾经应试的士子也必须在官学读书百日。不入官学者不得应举。

  兴学运动取得明显成效,朝廷和官府重视兴办官学,读书士子增强了入官学读书的积极性,官学得到发展。据记载,兴学不久,国子监生员由70人增至300人,讲官博十也增十余人。各讲官分经教授,中央官学得以扩充和改进。为了满足生员不断增多的需要,又扩充国子监房舍,还把锡庆院拨给国子监做讲殿。地方官学也得到迅速发展。著名学者和教育家胡瑗正是在庆历兴学运动时期先后任教苏州州学和湖州州学达20余年,并创立了闻名于世的“苏湖教法”。仁宗皇祐(公元1049—1054年)末,更召胡瑗入京为国子监直讲,将地方官学的先进教学经验引入中央官学,“苏湖教法”运用于国子监教学。胡瑗主持国子监后,四方学子不远千里,云集受业。

  然而不久,由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激化,范仲淹在斗争中失败,并以朋党之嫌,被斥离职,更由于兴办官学,经费大量增加,而朝廷财政支绌,难于维持兴学费用。于是,原来反对兴学,反对改革科举的舆论又如沉渣泛起,“言初令不便者甚众”。宋仁宗迫于这种压力,遂下诏说:“科举旧条,皆先朝所定也,宜一切如故。前所更定,今悉罢。”入学日限被取消,锡庆院也重新收回。地方官学虽未明令取消,但有些地方官吏只为贪图崇儒之名,敷衍应付,地方官学多流于虚设。更有些地方官吏借兴学科敛民财,败坏了官学声誉。读书士子入官学求升迁的愿望难以实现,竟有人把入官学视作混饭吃的场所。

  第一次兴学运动就这样,宣告失败了。

  北宋第二次兴学,是在熙宁(公元1068—1077年)和元丰(公元1078—1085年)年间,王安石执政时发起的。

  王安石亲眼看到北宋王朝的内忧外患,国力衰竭,人才不济。遂产生了教育兴邦、人才救国的思想,立志改革科举,兴办官学,培养有用人才。他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范仲淹兴学失败的前夕,写了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王安石认为,天下之乱在于不知法度,而欲求革新,又苦于人才不足,而欲得人才必须使陶冶得其道。他详细论证了教之、养之、取之、任之的一整套办法。他提出:教之之道,在于择材而教,教以实用之学,反对单纯讲说章句和课试文章;养之之道,在于“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取之之道,在于改革科举,反对以诗赋、文辞取士,而代之以考试经义;任之之道,在于反对只问身世,不论其德,只讲资格,不察其才的做法,主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关键是改科举,兴学校。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参知政事,即着手实现他的主张,变风俗,立法度,改科举,兴学校。

  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创立太学“三舍法”,将太学生增至1000人。“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内舍、外舍和上舍。外舍生700人,每年年终考试,成绩优良的升入内舍;内舍生200人,每二年升级一次,入上舍就读;上舍生100人,学行成绩优良者可直接授官。实际上是用太学升舍的办法代替了科举考试,将育人的学校与选人的科举归于一途。太学的规模也加以扩大,在锡庆院和朝集院西庑建讲书堂四所,增设太学直讲十人,每二人共讲一经。

  熙宁兴学,除改革太学之外,还设立武学,讲习诸家兵法;律学,讲授法律律令;医学,讲授医药病理。总之,是为了更多地培养应用型的人才。

  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规定各级各类官学必须以他亲手修订的《三经新义》为必读教材。

  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通令各州、路、府设学官53员,加强兴办地方官学的专职机构和人员。将兴学运动推及全国各州、路、府。

  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正式颁布“太学学令”共140余条,太学生增至2400余人,学舍80斋,每斋容纳生徒30人。兴学经费也有所增加,“岁赐缗钱至二万五千,又取郡县田租、屋课、息钱之类,增为学费。”

  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发展官学。而熙宁、元丰年间的太学、各类专门学和地方各级官学也确实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和发展。特别是大胆实施太学“三舍法”,将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并轨,这一大胆的尝试,其成功与失败都值得总结。

  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他的教育改革也失败了。 自元祐(公元1086—1094年)至元符(公元1098—1100年)末,旧制一一恢复,第二次兴学运动又告破产。

  北宋第三次兴学是在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蔡京执政时发起的。

  崇宁元年八月,蔡京下令全国兴学,十月建辟雍,可容纳生员3000人。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续增州县生员名额,规定大县50名,中县40名,小县30名。有的县竟多达1000余人。地方官员兴学有功者受奖。如建州蒲城县县学生员达千人,县丞徐秉哲因此受奖,特升一级。办学不力者即受罚,因此便多处发生强行向民众摊派入学名额,称作“聚学粮”的事件。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二中记载:“崇宁间初兴学校,州郡建学,聚学粮,日不暇给。士人入辟雍,皆给券,一日不可缓,缓则谓之害学政,议罚不少贷。”

  崇宁兴学,在中央官学基本上仍沿袭王安石的太学“三舍法”,进一步扩大中央官学的规模,增加生员数额。崇宁兴学的重点在发展地方官学。府、州、县学普遍设立,并且形成比较稳定的体制和规模。但由于地方官员办理不认真、不得力,更由于经费有限,许多地方官员以兴学为名,科敛民财,强行摊派学额,索取粮钱,遭到强烈反对,最终地方兴学也多流于形式。

  北宋庆历年间至宋朝南迁,即从公元1043年至1126年,80余年间,先后掀起三次大规模的兴学运动,从朝廷到府、路、州、县各级官府致力于振兴官学,文教建设的方针和工作重心转向兴办官学。从中央官学到地方官学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兴办教育的全部经费都由朝廷和地方官府负担,实难得到保证。因此,除了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之外,经济上力不从心也是造成兴学不力,归于失败的原因。

  三次兴学运动着眼于解决培养人才与选拔人才的矛盾,解决科举与学校的关系,然而却忽视了官方办学与民间或私人办学的关系。这也是北宋兴学的一个值得重视的教训。

  (3)三次兴学对书院发展的影响

  北宋三次兴学,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府均致力于发展官学,对民间或私人办学很少顾及,民间或私人创办的书院,朝廷和地方官府也很少过问。结果,宋初一度兴旺的书院在兴学运动中反而日渐沉寂了。

  宋初朝廷为了表示对书院的支持和鼓励,不断有赐书、赐额、赠田、赠屋的举动。宋初的著名书院,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应天府(睢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金山)书院……等,差不多都先后得此殊荣,这些书院也因此名闻天下,扩大了社会影响。朝廷的这些举措也激发了更多的人热心于创建书院。但自庆历兴学以后,直到宋朝南迁,80余年间,几乎未见一代皇帝对任何一所书院赐书、赐额、赠田、赠屋之举。虽然从未采取过任何限制或约束书院发展的措施,实际上不闻不问,等于冷落了民间或私人办学,冷落了书院,客观上影响了书院的发展,削弱了书院的社会影响。

  三次兴学为了保证官学的发展,分别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官学发展的措施,如:第一次兴学规定:应科举者须在官学读书300日;第二次兴学实施太学三舍法,以官学的考试升舍取代科举应试;第三次兴学对地方官兴学有功者奖,兴学不力者罚。这些措施不仅把各级官府的注意力引向了兴办官学,更重要的是将读书士子拉进官学读书。只有热心官学者才能受奖,热心私学或书院者不仅难得奖赏,反而会有兴办官学不力的嫌疑。各级官府自然也就无心关心私学或书院了。读书士子只有入官学读书才可能获得应举资格,获得晋升的机会,自然也就不愿再空守山林入书院求学自修了。这也是造成书院长期沉寂的原因所在。

  在三次兴学运动中,一批名宿硕儒先后被中央或地方官学聘任,主持或掌教于各级官学,如:胡瑗、周敦颐、程颢、程颐、李觏〔gou够〕、张载等,都先后在中央官学或地方官学任职从教,这也扩大了官学的影响,提高了官学的声誉,吸引了更多的读书士子入官学读书受教。

  三次兴学的来历和意图在于振兴官学,纠正或弥补科举考试的弊病和不足,并非有意抑制书院的发展。但朝廷重在兴办官学,减少了对书院的关注。而官学在一定程度上的发展,缓解了读书士子“无所向学”的矛盾,书院处于自生自灭,少有人过问的境地,从而导致了北宋书院长期沉寂。王袆〔hui挥〕在《游鹿洞记》一文中竟说:“书院至崇宁末乃尽废。”这是王袆面对北宋书院沉寂发出的感叹。三次兴学未必造成书院尽废,有些书院废毁也不一定全与兴学有关,但在长达80余年的三次兴学运动期间,书院确确实实是沉寂了。

  兴学运动与书院的沉寂是北宋教育发展史上的极富思考价值的教育问题。它提醒人们,特别是主持教育决策和指导责任的官府,怎样处理好官学与私学的关系,特别是在文教建设方针和工作重点转移时,如何避免顾此失彼,是很值得后人思考的。

  兴学运动客观上造成书院沉寂,但沉寂不能说“尽废”。同样,北宋书院并未“尽废”,也不能说北宋兴学期间和兴学以后的书院比宋初还要发达、兴旺。

  北宋书院从数量上看,从庆历兴学至北宋末的书院和宋初相比还是有所增加,部分地区增加的数字还不算少,例如:江西共有书院40余所,建于庆历兴学以后的约占3/5;浙江共有书院30余所,建于庆历兴学以后的约占80%;湖南共有书院十余所,建于庆历以后的约占60%。但宋初只有40余年,庆历以后的北宋有120余年,相当于宋初的三倍,而且宋初战乱仍未平息,社会经济生活遭受长期破坏,在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局面下,书院发展到近40余所,确属兴盛之势。庆历兴学后的百余年,社会相对稳定,经济有所发展,书院发展有了更好的思想文化条件和经济物质基础,却只建书院不足百所。关键在于朝廷的政策导向,重视了官学而忽视了书院,书院与官学相比,北宋中后期的书院与宋初相比,明显地呈现出沉寂之状。

  考察书院发展的态势,不仅看其数量多寡,主要看其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庆历兴学前书院和其他形式的民间或私人办学影响极大,几乎成为当时教育的主导形式,对教育发展起着支配作用。而庆历兴学后,各级官学明显地成为教育的主体,书院的地位和影响大为下降了。所谓书院沉寂正是指其地位和影响不像宋初那样显赫了。

  北宋兴学期间和兴学运动之后也建有一些书院,但无太多特色,无太大的影响,都不如宋初的书院那样闻名于世。宋初闻名于世的著名书院在兴学运动之后也再未显示其辉煌业绩,有的甚至多次遭废弃之祸。这也反映了人们对书院的关注程度大为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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