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文房四宝 作者:齐儆


第一节 早期的毛笔



  广义上的“笔”,应该说自人类书绘“符号”(兼有绘画与文字性质的原始“图画文字”等)时就已有了。远在旧石器时代,我们祖先就在一些岩穴中、石崖上绘刻有彩画、线画、浮雕等,这就是岩画。绘制这些岩画,最初可能是利用具有一定“笔”功能的天然物品,或者是稍经加工的半天然半人工物品,这些绘写器具,大概算是最早的“笔”了。

  人工制作毛笔起于何时,历史上有一些传说和记载。如清代梁同书的《笔史》上辑录西晋文学家成公绥的《弃故笔赋》上说:“‘有仓颉……乃发虑于书契,采秋毫之颖芒,加胶漆之绸缪,结三束而五重,建犀角之元管,属象齿于纤锋’,是笔始于皇颉也”。这里所说的皇颉就是仓颉,是传说中黄帝的史官。由于赋中所描述的“采秋毫”、“加胶漆”、“结三束”、“建犀角”、“属象齿”等等,显然不是初期的制作毛笔方法,因此不是“笔始”,这种传说的历史根据是不足的。

  关于毛笔的起源,过去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蒙恬造笔”。蒙恬是秦代名将,唐代《艺文类聚》所引晋代张华的《博物志》上就有这样的记载。关于蒙恬是制造毛笔的祖师,还有不少传说,如湖笔之乡的浙江省湖州市善琏镇,便流传有蒙公(指蒙恬)造笔的有关故事,称蒙公为“笔祖”,在善琏镇上还建有“蒙公祠”。在我国许多产毛笔的地方,也都筑有“蒙恬庙”。有趣的是,唐代韩愈曾写过一篇《毛颖传》,以拟人手法描绘毛笔,同样表达了上述看法:“毛颖者,中山人也……因封于卯地,……八世孙[需免]〔nou耨阴〕……居东郭者号曰鵕〔jun俊〕,……秦始皇时,使蒙将军恬南伐楚,次中山,将大猎以惧楚……不角不牙,衣褐之徒,缺口而长须……遂围猎毛氏之族,拔其毫载颖而归,……秦皇帝使恬赐之汤沐,而封之管城,号曰管城子。”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所谓《毛颖传》就是毛笔的传。那没有角与牙、裂唇有须、有毫颖的又名[需免]与鵕的“毛氏之族”就是指的兔类,而在中山之楚地的“衣褐之徒”,则是唐代宣州(今安徽省宣州市)一带的有黄褐色毛的野兔。从这些猎获物身上拔取的兔毫,经制笔工的加工“束缚”于笔管制成毛笔,谑称为“管城子”。从此毛笔又有了“管城子”的雅号。但由于文中多次提到蒙恬,也给人造成了毛笔为蒙恬所发明的印象。那么毛笔是不是蒙恬发明的呢?毛笔又是怎样制出和发展的呢?这些问题应从考古、历史文献等方面,加以考察与说明。

  新石器时代,人类发明了陶器。在我国磁山文化遗址(今河北省武安市磁山)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陶器上,虽然器表以素面为主,但在一些部位,已出现有画绘的平行曲折纹。在大地湾文化遗址(今甘肃省秦安县大地湾)的陶器上,有些口沿外边,画绘有紫红色宽带纹。这些原始画的线条柔和,在转弯和收尾处,往往留有劈开的岔道,在同一线条上,又有粗细变化,从这些情况看来,它们似是用鸟羽兽毛或植物絮穗制成的原始“毛笔”绘出的。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的《中国陶瓷史》上有下面一段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某些花纹的细致现象和流畅笔法,即可得到说明。例如有的花纹上还留有笔毫描绘的痕迹,而有的花纹线条又是画得那样流利(如弧纹线、涡纹、圆点等),可以推想当时已经使用毛笔,否则是难以胜任的。”

  磁山文化与大地湾文化,根据放射性碳素断代(放射性碳素断代,是利用死亡生物体中碳14不断衰变的原理,进行推断年代的技术),知其所处的时期,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这也就是说,距今7000年前,我国就已经有毛笔了。

  除绘画与纹饰外,新石器时代的一些彩陶与黑陶器皿上,还绘写与刻划有许多符号,以后的甲骨文字,看来就是由这些符号发展而来。远古时代,人们就有把龟类视为“通灵神物”的灵龟观念,所以便利用龟甲进行占卜。占卜时,把要问卜的事情和占卜的结果刻契到甲骨上,这就是“卜辞”。甲骨文是商代的最主要的一种文字。

  甲骨文是如何刻写的呢?人们发现,在出土的甲骨中,有些甲骨上有写了而未刻的文字,也有写了全部文字而仅刻其直划者。从这些未完工的情况,可以推想,许多甲骨文是先写后刻的。此外,许多甲骨文笔划粗壮,雄浑庄重,与金文不相上下,很难想像,这些文字是直接用刀刻上去的,一定也是先写后刻的。这些都说明,那时在卜辞刻契之前,是普遍先用毛笔写好待刻的。关于这一点,在篆刻碑石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如《隶释》上说:“石经,蔡邕〔yong雍〕丹书,使工镌刻。”这就是说,东汉《熹平石经》是由书法家蔡邕先以红笔书写好汉隶体的经文,再由刻工镌刻而成。再有,在商代出土的一些陶片上,也发现有毛笔书写的文字。如在安阳殷墟出土的一枚陶片上,就有一墨书的“祀”字,约有一寸见方,笔划粗壮,纤锋宛然。这是当时确已使用毛笔的又一佐证。

  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一文中说得好:“殷代不用说是在用笔了,除刀笔之外,也有毛笔。这从文字中有‘聿’字或以‘聿’为偏旁的字也尽可以得以证明。甲骨文有‘聿’字作‘’,‘画’字作‘’,金文也大抵相同。 ‘聿’即古笔字,像右手执笔,《说文》解释为‘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秦谓之笔’。《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郭璞注:‘蜀人呼笔为不律也’。朝鲜呼笔为Put,越南呼为But,日本呼笔为Fude(所谓‘训读’)或Hitsu(所谓‘音读’);前者是古音,后者是今音。这些读音,无论古今中外,都是笔音的转变。”

  后来在台湾省的考古学家董作宾在《甲骨学五十年》一书中,谈到甲骨文书契的问题时也说:甲骨文中一些字“是用朱或墨写了未刻的文字,笔顺起讫,笔锋收敛,十分清楚,因而可以断定,殷代写字确是用精良的毛笔”。

  上面我们从古代遗存的纹饰与字迹上推断,远在殷商乃至新石器时代已经有了毛笔。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在考古发掘中发现的一些毛笔实物。历史上,由于考古发掘工作进行的较少,加之毛笔易朽,较难保存,长期间毛笔的实物很少发现。近年来,随着考古事业的发展,经广泛发掘,已有不少毛笔实物出土。

  我国现存最早的毛笔实物,是1954年6月出土于湖南省长沙市左家公山战国晚期楚墓里的一支毛笔。笔杆竹质,长18.5厘米,直径0.4厘米。笔头为优质兔箭毛(即紫毫),长2.5厘米。有竹管笔套,长23.5厘米。此笔与现在毛笔有些不同,一是将笔毛围在杆的一端,用细丝线缠绕,外面涂漆,使其牢固,而不是将笔毛插在杆腔内。这与东汉蔡邕在《笔赋》中所描述的“削文竹以为管,加漆丝之缠束”的情况相仿。二是笔套的用法与现在不同,笔套很长,毛笔出土时是整体装在笔套中的。

  由于有了上述楚笔实物的发现,确凿无疑地说明了,至少早在战国时代,就已有了毛笔,这样也弄清了毛笔是否由蒙恬发明的问题。晋代崔豹的《古今注》对蒙恬发明毛笔的说法早就提出过质疑:“牛亨问曰:‘自古有书契以来,便应有笔,世称蒙恬造笔,何也?’答曰:‘蒙恬始造即秦笔耳’。”唐代徐坚等辑的《初学记》,对蒙恬造笔更持否定观点,如说:“秦以前已有笔矣……”再有,宋葛立方《韵语阳秋》引《博物志》说:“蒙恬造笔,以狐狸毛为心,兔毛为副,心柱遒〔qiu囚〕劲,锋鋩〔mang忙〕调利,故难乏而易使。”按照这一说法,蒙恬所造之笔,用料已多样,是属于兼毫之类的毛笔,制造方法与工艺也较复杂。这种兼毫毛笔,不可能是原始或初期的毛笔。所以也有人说,所谓“蒙恬造笔”的“造”字,指的是制造之“造”,而不是创造之“造”,即不是发明的意思,看来这种说法还比较有些道理。蒙恬虽不是毛笔的发明者,但他改进了毛笔的制作技术,在文化史上也是有贡献的。

  蒙恬时的秦代毛笔,已有实物发现。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西部睡虎地11号秦墓里,曾出土三支毛笔。这些毛笔的笔杆下端较粗,镂空成腔,笔头栽入腔内,与现代的毛笔已很相似了。这种结构能较好地克服因笔毛束缚在笔杆外围,中心有空隙,笔尖容易岔裂的缺点,在制笔史上是一大进步。

  这三支毛笔的笔杆上端都被削尖,看来很可能属于历史上所说的“簪笔”。关于簪笔,《汉书》上说:“(张)安世本持橐〔tuo驼〕簪笔,事孝武帝数十年。”这是说,当时在朝廷负责记言的史官,为了奏事录事时使用毛笔方便,将笔端削尖,插在发束或帽冠上,顺手可取,随手可放。再有,簪笔也是古代的一种冠饰。此虽为汉事,但汉承秦制,上述笔端削尖的秦笔当属“簪笔”。

  秦代文字上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统一了文字,由大篆改为小篆;二是推行传说由程邈“创造”的隶书。秦笔的制作已较进步,功能也较完善,这是与当时文字改革及文化艺术的发展相适应的。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应天故事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