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书法 作者:郑小华·欧阳中石·叶培贵·解小青


第四节 秦代的书法艺术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吞并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大一统王朝的当务之急,是改变战国时期各自为政的局面,于是订立了一些利于统一的制度,“书同文”是其中的一项。史载,赵高撰《爰〔yuan 元〕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李斯著《仓颉篇》,利用前此秦国已积累的成果,以大篆为基础,取其适中,依照易于辨识,利于书写,尤其便于推行的原则,编定了基本不违形意关系而规范统一的三篇字书,对春秋战国以来混乱的文字进行了厘订规范,在书法艺术的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历史上称这种文字为“秦篆”。为区别于大篆,又谓之“小篆”。因为李斯是主要推行者和最重要的书写者,故也称为“斯篆”。

  秦始皇曾巡狩各地,所到之处常刻石以为志,通常认为,所书文字多出李斯之手。他的字瘦硬婉通,号为“玉箸篆”,是小篆的正宗。著名的刻石分别在泰山、峄〔yi 义〕山、琅玡、芝罘〔fu福〕、碣石、会稽,共六处,其中琅玡、泰山两处刻石原石犹存,但余字已不多;而峄山、会稽的原石早已不知所终,虽有拓本但皆系重刻;芝罘、碣石则早已绝无踪影了。泰山刻石虽已残损,但其体型格局确是可信原物,应该说这是秦篆的典型。

  秦代虽然制定、推行“小篆”,但没有把前此的各种字体尽行废毁,而任由它们自生自灭。前人记有所谓“秦书八体”,即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shu 书〕书、隶书。其实,固然有的是字体不同,但也有的只是因为所书的地方不同而为名的。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隶书。

  关于隶书,早就有“秦篆”、“汉隶”之说,那是说时代的代表字体,并不是指的字体的开创。其实,隶书在春秋战国即发端萌芽,至秦代,则应已有了雏型。据载,秦时有吏程邈〔miao秒〕,因获罪被关押在云阳狱中;他深感小篆书写困难,便潜心改革,作出了一种便于书写,而非当时正式使用的字体。因非正式文字,又通行于下层小吏之中,所以谓之“隶书”,或“佐书”。显然,程邈对隶书有整理之功。遗憾的是程邈当时的手书未存真迹,但从稍早的简帛书便可看出端倪。

  秦代之变大篆为小篆,从简牍出佐书,简单看来,只是文字实用改革所致的字体发展,而深入地看,则也是艺术上的进步:从错落到严整,符合艺术的要求,从松散到对称平衡,也符合艺术的要求;而从规范到萧疏、从圆转到方折,又何尝不是一种艺术上的开拓、又何尝没有艺术的要求在起作用呢!这种进步,更加显示了汉字本身优秀的艺术素质,也更加昭示了我们祖先杰出的智慧和自觉的审美创造力。

  短短二世而终的秦代,竟有如此之多的创建开拓,应该说,这是我国书法开始走向繁荣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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