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字典词典史话 作者:张明华


第五节 字书的释义方式



  字义、词义是指字、词所表示的意义。古代的字书是用文字来解释字词的涵义。在汉语创造文字的最初阶段,一个字的字形结构,是和这个字在语言里所要表示的意义相一致的。字形可以直接表示的语义,就是词的最初意义,也叫词的本义。在汉字的使用过程中,往往用一字表示多种不同的意义,这样词从一种意义引申转变为多种不同的意义。

  古代典籍中,有些词的使用还保存了它的本义。但词的本义不一定就是这个词的常用义,而很多词的引申义和转义成了常用义,词的本义却很少用。《说文解字》是古代专门解说文字本义的字书,而一般字书的释义比较注意文字常用义的解释,在排列文字各种意义时,一般都把常用义排在前,罕用或冷僻义附于后。

  古代词义的解释又称为训诂。“训诂”一词,最早叫“诂训”,或称“训故”:“训”,即“训释”之意,就是用通俗的语词去具体解释词语的涵义、应用范围,以及它与其同义词、近义词的分别;“诂”,即用当代标准语、通语的词去解说古语词、方言词的意义。

  古代字书训诂的基本方式有三种。形训:用分析文字形体的方法解说词义。声训:又称音训,或“谐声训诂”,是采用声韵相同或相近的字去解释词义。义训:不必借助于字音或字形,而是直接用通行的词语去解释古词或方言词的意义。

  释义中以词释词,一般是用同义词、或有关的词、或反义词去解释另一个词的意义。它包括如下的方式。

  同训:把一系列同义、近义词罗列在一起,然后用一个同义词来解释它们的意义。如“怡、怿、悦,乐也。”直训:用一词释另一词。如:“元,始也。”互训:用两个同义词互相训释。如“颠,顶也;顶,颠也。”递训:用三个以上的同义词辗转训释。如:“语,论也;论,议也。”反训:形式上是用反义词对词义加以训释。如“乱,治也。”

  采用以词释词的方式,有时对被释词的意义不可能解释得很准确。因此从《尔雅》开始,古代字书更多地采用定义释义的方式,就是用词组、语句给词义下定义,确定词义的内涵。如《说文解字》“系”部:“孙,子之子曰孙。”

  采用定义释义,有时也很难下定义,或对所要定义的词,很难有明确的解释。因而在释义中,常常引用例证,就是引用经典的原文、古代的字书、名家的注疏、前人的论说、或调查得来的材料,作为释义的根据。一部字书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词义的解释是否全面、准确、简明。释义方式的选择是根据被释词的特点和各种字书的编纂要求来决定的。事实上,古代的字书,没有哪一部是只采用一种释义方式,一般都是以某一种或某几种方式为主而兼采多种,互相补充,以期释义的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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