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贵族男子,20岁算成年。年满20岁,要举行加冠仪式。就是将垂发束起来,挽在头顶,戴上冠,用簪把冠和发髻〔ji继〕固定在一起,然后由通过占卜选定的加冠嘉宾根据他名儿的含义,给起一个字,自此以后,就列入“丈夫”行列了。这就是《礼记·曲礼上》说的“男子二十冠而字”和《穀梁传·文公十二年》说的“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
为什么男子成年要“冠而字”呢?因为名儿是父亲起的,是幼年用的;长大成人了,别人不宜呼叫他的名儿,所以得另取字。《礼记·冠义》说:“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仪礼·士冠礼》则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另外还有一层原因。周人有避讳的习俗,人死之后,为了对他表示尊敬,就不再称他的名儿,这叫作“以讳事神”(《左传·桓公六年》)。为长远计,所以成年之后,就“敬名称字”了。
然而《礼记·冠义》还说,已冠而字,“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原来这“冠而字”并不仅仅为“敬名称字”,还有深意存焉。它是贵族阶层中,对一个成年男性承认并接纳为正式成员的一种表示,自此之后,便可以让他“治人”。难怪周人把冠礼看得如此庄重,把它当作是“礼之始”呢!
时移世易,发展到后代,世卿世禄制不复存在了,取字的深层次含义被过滤去了。人们取字,只是为了参与社会交际,所以也用不着隆重地举行冠礼了。汉以来,皇太子还有举行冠礼的,还可依稀看到点“治人”的影子,而士大夫阶层很少有这样循古的了。我们从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可以看到,起码由唐代起,连知书达礼的人家,对举行冠礼取字一事,都颇感不合时宜了。
取字原属贵族阶层的特权,后来扩展为知识阶层的事,而一般下层劳动人民还不得“染指”。宋代还不准下层社会的人取字。到了明清时代,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几乎无人无字。尽管也遭到文人士大夫们的抨击和嘲讽,但取字的习俗,还是被普遍推广开来。
先秦时代,字是举行冠礼时,由选定的嘉宾给起,后世不举行冠礼了,字则改由父祖、老师,或请其他通文墨的人给起,而且也不一定都到了成年才起,很可能是小名、大名和字一同起下的。当然,也有长成人之后,才请人起字的。有不少文章大家的文集中,常有“字说”这类题目的文章,这都是代人取字的“内容简介”,或者叫“取字说明书”。
上古的贵族女子,原本也起字。《礼记·曲礼上》说:“女子许嫁,笄〔ji机〕而字。”就是说,当女子成年许配人家时,把垂发挽在头顶,用笄别住,并给她取字。这一礼制,秦汉以后没承袭下来。虽然上层妇女中,有的也既有名,又有字,但不一定是“许嫁笄而字”。广大女性一般自幼至成年,就只有一个小名(闺名)。不过,这一礼制虽未推行开来,但在汉语中却留下了许多成语。如说女子已有婆家,叫作“已字”,“已字人”;没找婆家,则称“待字闺中”,“未字人”,“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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