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士冠礼》谈到字的格式时,是这样说的:
伯某父。仲、叔、季,唯其所当。
这个典范格式是,先出其人在弟兄中的排行次序的字眼,再列和名儿相配的“表字”,最后缀上一个男性最美好的称呼字眼“父”。举个常见的例子印证一下。如孔夫子名丘,字叫仲尼父。为什么这样?因为其父母祷于鲁国的尼丘山才生下孔子,所以名“丘”字“尼”以记其事。孔子只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字叫孟皮。孔子行二,所以行第字用了一个“仲”。如果父母就生他一人的话,行第字就用不着了。这一格式在先秦常见。如孔子的先祖中,有名何字弗父的,有名周字宋父的,有名嘉字孔父的。孔子是殷人之后,本姓子,孔作氏,就是从这位孔父来的。
“伯某父”这一取字格式,在春秋时代最为流行。但为了方便,使用时多有省略。其格式有二:
(1)“某父”式:鲁国开国君为周公之长子,字叫伯禽父,《左传·昭公十二年》称为禽父,鲁公子仲庆父,《左传·庄公八年》称为庆父。孔子字仲尼父,鲁哀公称之为尼父。其他如鲁公子益师之称众父,公子翚〔hui挥〕之称羽父,公敛阳之称公敛处父,中行桓子之称荀林父,等等,都是省去行第字眼,只称“某父”。
(2)“伯某”式:伯禽父又称伯禽,除见于《左传·定公四年》外,文献古籍中多用此称。周之内史叔兴父,《左传·僖公十六年》又称之为叔兴。孔子除《哀公十六年》鲁哀公称之为尼父外,其他处皆称为仲尼,《论语》记述各方面人士谈论孔子时,也是多称为仲尼。
以上二者皆是称字的方式,而非取字的方式,但对后世取字却产生了影响。“某父”式颇为博雅好古的文士所采用,尤多见于宋代。如孔文仲字经父,孔武仲字平父,孔平仲字义甫(父),刘敞字原父,刘攽字贡父,洪刍字驹父,洪朋字龟父,等等。“伯某”式后世取字仿效尤广,仅就《三国志》所见,就不可胜数了。如:孙策字伯符,孙权字仲谋,陆逊字伯言,姜维字伯约,马超字孟起,马良字季常,马谡字幼常,许褚字仲康,郭淮字伯济,程昱字仲德,嵇康字叔夜……
至于那个“伯某父”的典范取字格式,后世取字虽未袭用,但于著作、作品或某种庄重场合署名时,却还是要启用的。譬如明人魏学洢〔yi衣〕在《核舟记》记述微雕艺人在舟的背面这样刻道:
天启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远甫刻
这“叔远甫”就是仿“伯某父”,也就是“叔远父”。汉代时嫌这个“父”字太刺眼,改用“甫”。虽然“父”作表字缀饰时也读作第三声,和“甫”一样,可是后代人还是少用,只有某些爱仿古的人还偶而使用。这样倒给汉语中添了一个礼貌用语。朋友初次相识,彼此先问:“贵姓?”得到对方回答后,接着便问:“台甫?”这“台甫”的意思就是“尊字”,或是“您的字”。
“伯某父”这一取字的典范格式,在先秦不但适用于贵族男子,也适用于贵族女子,所不同的是,女子要将“父”改作“母”,并于行第字眼后列出姓。如春秋时代的铜器铸公簠〔fu府〕铭文上有“孟妊车母”,干氏叔子盘上有“中(仲)姬客母”。其中“孟”“中(仲)”表行第,“妊”、“姬”是姓。其所以标姓,是因为先秦很强调“同姓不婚”,担心同姓相婚,“其生不繁”,于是形成了“男子重氏(只有贵族才有氏),女子重姓”的风气。这一习俗一直延续到后代,张姓女子嫁到王家便称王张氏,李姓女子嫁给赵家便称赵李氏;名可以不列,姓不能不标。除于行第字后列姓而外,还有于行第字前列国名的。如齐侯匜〔yi仪〕上有虢〔guo国〕孟姬良母。女性名字前之所以列国名,当是礼俗如此。譬如鲁昭公娶了吴国女子,为避免受同姓相婚之讥,便管这位吴国夫人叫吴孟子,让她像宋国女子一样(宋为子姓),而不敢叫吴孟姬。
先秦贵族女性取字格式,《仪礼》、《礼记》皆未载,这是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通过对金文的研究之后才揭示出来的①。因为发现得较晚,对后世女性也就谈不上什么影响了。
在先秦时代,另一通行的取字格式,是在“表字”前加修饰字眼“子”。子为男子美称。孔子诸弟子的字,有不少是采用这一格式的。如:陈亢字子禽,南宫[辶昏]〔kuo括〕字子容,卜商字子夏,言偃字子游,端木赐字子贡,颛〔zhuan专〕孙师字子张,仲由字子路,等等。这一格式,在后世颇为流行。如汉代张良字子房,苏武字子卿,三国赵云字子龙,诸葛瑾字子瑜,唐杜甫字子美,柳宗元字子厚,等等。
先秦还有不加任何修饰字眼的一个字儿的字。如公子巩字石,申党字周,公子务人字为,白丹字圭,屈平字原。这其中也可能原本有“子”而可以省去的。例如颜回,《论语》只称颜渊,而《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却颜子渊、颜渊并用。不过后代却一度用过一个字儿的字,如项籍字羽,陈胜字涉。汉以后逐渐少见。唐代又一度出现,如房玄龄字乔,颜师古字籀〔zhou昼〕。
自汉代起,不少人有将“子”置于表字之后的。这种格式似是摹仿先秦各国卿大夫谥号,如季康子、赵宣子、赵简子等。汉人将“子”置于表字后的,如朱买臣字翁子,白光字少子,张禹字长子,陈遂字长子,王崇字少子,东汉张衡字平子。魏晋以来仍有采用这一格式的。如晋司马道子字道子,唐吴道玄字道子。
后世还有将表行第的字当作后缀的。这大概也是仿效春秋时代对已故之卿大夫谥字并称的格式。如齐国田完称田敬仲,齐桓公之相管夷吾称管敬仲,鲁大夫臧孙辰称臧文仲,臧孙达称臧哀伯。这敬、文、哀都是谥,仲、伯一向皆以为是字,不过也可能是行第。周人习惯于50以后称伯仲,人们以称行第为敬,于是就认为是字了。秦汉以后的人,将伯、仲、叔、季等字置于后,则无疑是表行第。如西汉翟义字文仲,史丹字君仲,三国王象字羲伯,何晏字平叔,李密字令伯,杜恕字务伯,等等。
后世字的格式变化,主要是修饰成分的变化。历代都有一些时尚字眼,或置前,或缀后,有的只能缀后(如父、老、叟,村、堂、斋等),情况不一。但不论如何变易,也不论出现多少新的修饰成分,它只能起陪衬辅助作用,不能同主体平分秋色。
但是,后世取字,有许多是引用经书,使用典故,或袭用古人姓名,则往往两个字儿都一并起作用,不同于行第字眼和其他修饰性字眼。如唐代陆羽字鸿渐,用的是《易·渐卦》“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宋代楼伯圭字禹锡,用的是《书·禹贡》“禹锡玄圭”;宋代章宪字叔度,用的是东汉黄宪的名和字;清代的庄曰璜字渭川,用的是姜太公钓于渭水,得一玉璜,后遇文王的故事。这些都是两个字儿的字,都是实体,无一是修饰性的,难分主次。
从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人的表字绝大多数是由两个字组成的,其中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为主的与名相协,为辅的只起修饰帮衬作用,有的是表示行第。辅助字有的置前,有的置后,有的只能缀后不能置前。使典用事的字,往往两字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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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三《女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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