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谥号是依据传说为周公旦制定的《谥法》进行的。这部《谥法》就是《逸周书》中的《谥法解》①。唐代张守节作《史记正义》时,把它抄录下来,附在了后边,仍袭用《逸周书》中的名称。现附于《史记》的后边。
自东汉刘熙以来,注解《谥法》的有六家。因为各家所据的本子不同,加上历代传抄讹错,条目、文字、次序都互有出入。宋代苏洵奉皇帝之命,重新编定。《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说:
取刘熙等六家《谥法》,删定考证,除其糅杂,凡所取者一百六十八谥三百十一条,新改者二十三谥,新补者十七条,又有七法八类,于旧文多所刊正。
这部《谥法》就是历代定谥号的“宪法”。其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三类:褒扬,贬斥,怜悯。我们各举数例如下(据《史记》所附者):
褒扬类
民无能名曰神
靖民则法曰皇
德象天地曰帝
扬善赋简曰圣
敬宾厚礼曰圣
照临四方曰明
谮〔zen〕诉不行曰明
经天纬地曰文
道德博闻曰文
学勤好问曰文
慈惠爱民曰文
刚强直理曰武
威强敌德曰武
克定祸乱曰武
贬斥类
外内从乱曰荒
好乐怠政曰荒
不勤成名曰灵
好祭鬼怪曰灵
杀戮无辜曰厉
好变动民曰躁
不悔前过曰戾
怙威肆行曰丑
壅遏不通曰幽
动祭乱常曰幽
好内远礼曰炀
去礼远众曰炀
名与实爽曰缪
怜悯类
早孤短折曰哀
恭仁短折曰哀
年中早夭曰悼
在国遭忧曰愍
祸乱方作曰愍
慈仁短折曰怀
《谥法》的内容,大致如上。看来并不复杂,但如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是否能恰如其分,能否做到“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却也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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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解”字为注释者所加,如同《淮南子》各篇皆加“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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