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唐代相比,中国与印度的医药交流到宋元明时期出现了不同的特点:在医学理论方面,古印度的医理到宋代时已基本被中医融合消化,元明时代更是很少有人再提。而在药物方面,这一时期的交流则更加频繁,数量可能更为可观。其主要原因是海上交通和贸易的发展,使中印间的药物得以成批量流动。
《元史》卷十二和卷一三一,都有印度进献药物的记载。《明史》卷三二六记榜葛剌国的“贡物”,有乳香、熟香、乌香、麻藤香、乌爹泥、藤竭、粗黄等。另据《西洋番国志》、《星槎胜览》等书,当时印度人特别喜欢中国的麝香,中国与当地人有麝香交易。
这里要特别提起的是《本草纲目》。
明人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部药书,它为我国中药学和植物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此书共52卷,190余万字,收载药物1892种,附方11096则,附图1100余幅。书中,李时珍根据古籍的记载和自己的亲身实践,对各种药物的名称、产地、气味、形态、栽培、采集、炮制等作了详细的介绍,并通过严密的考证,纠正了前人的一些错误。他在书中介绍和考证了许多来自印度的药物,并广征佛书,给其中许多药物注出了梵文译名,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因此,《本草纲目》一书也汇集了中印医药文化交流的宝贵史料。但需要说明的是,李时珍在书中所列印度传来的药物,许多都是明代以前传来的,而有些相关的古籍已经失传,这就使他的工作更加意义重大。下面举几个具体的例子。
如,《本草纲目·石部》卷——“光明盐”条写道:“《吴录》云:天竺有新淘水,味甘美,下有石盐,白如水晶。”在“消石”条写道:“升玄子《伏汞图》云:消石生乌场(印度西北一国)。”
又如《本草纲目·草部》卷一二“仙茅”条,说仙茅又名婆罗门参,“梵音呼为阿输乾陀”,“颂曰:其根独生。始因西域婆罗门僧献方于唐玄宗,故今江南呼为婆罗门参。”“颂曰:五代伪唐筠州刺史王颜著《续传信方》,因国书编录西域婆罗门僧《服仙茅方》,当时盛行。云五劳七伤,明目益筋力,宣而复补。云十斤乳石不及一斤仙茅,表其功力也。本西域道人所传。开元元年婆罗门进此药,明皇服之有效,当时禁方不传。天宝之乱,方书流散,上都僧不空三藏始得此方,传与司徒李勉、尚书路嗣恭、给事齐杭、仆射张建封服之,皆得力。”
再如《本草纲目·木部》卷三五“诃梨勒”条,说它又名诃子,“梵言天主持来也”。“《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除病品》云:‘热病下药,服诃梨勒’。”
同样,对郁金香、藿香、茉莉、瞿麦、曼陀罗花、白药子、天竺干姜、庵罗果、天竺桂、沉香、檀香、熏陆香、苏合香、龙脑香、阿魏等等,都作了相应的注释和解说。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能一一列出。
总之,《本草纲目》在中印医药文化交流中的贡献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它博取前人有关记载,给以总结和辩证,尽管有时不免有牵强附会甚至误解之处,但大多数都是正确的,是有据可依,有理可循的。其对印度药物记载之翔实,征引之广泛,胜过历代任何同类书籍。二、它收取了一些印度传入的药方,并对其制作、效力等进行介绍和评价,说明当时这些药方仍被医家采用。而一些含有印度药物的药方,则可证明当时有一部分印度药方已经汉化,融入了中医。这是两种文化交流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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