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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商业 作者:吴慧
第二节 商、商人、商业




  物物交换,以及通过货币由生产者与需要者直接见面的交换,统称直接交换,都不能算是商业。当交换日益频繁,交换地区不断扩大,不可能产需都直接见面时,一部分人就从社会上游离出来专门买进卖出,充作产需双方的中间人;组织交换,成了他们的职业;有了这种社会分工,商人和商业于是产生。为什么专门从事交换的人和行业称商人和商业?原来这和历史上的商朝有关。

  在夏代,商部落就以善于交换出名。其部落首领王亥,代表本部落,常亲自带着牲畜等物同其他部落开展贸易。在一次到黄河以北易水附近的贸易中,狄人有易氏杀了王亥,夺走了他的牛车和“仆牛”(牛是交易品,仆是作为交易品或担任贩运劳动的奴隶),引起了一场部落纠纷。王亥之子上甲微为报父仇,起兵灭了有易氏,夺回了牛车及其他财物。商的势力由此扩展到易水流域。由于王亥始“服牛”,有利于商族的发展,商王朝兴起后其后人一直隆重纪念这位先祖。

  商王朝建立了一个奴隶制的大国(公元前1711—前1066年)。商统治者能取西方之玉石,采南国之铜锡,获东海之鲸贝,来北地之筋角,交换活动十分广泛。但此时远离生产、鄙视劳动的奴隶主,已无人愿意像过去部落首领王亥那样,不辞辛苦,不避风险,亲自去主持远距离的交换活动;交换之事已改由其手下的小臣(奴隶管事)率领奴隶去具体操办。这些人扬帆驾车,一出去就是好长时间,路上总是在盘算如何“得贝”、“朋来”(贝朋都是货币,五贝串成一索,两索分挂左右,名为一朋,商代的贝白色),希望如意顺利,“朋从尔思”。他们“不耕获,不菑畬〔菑,zi,初耕地;畬yu,开垦三年的熟田〕”,成了专门搞交换的人。由于役使奴隶跑买卖非常有利,在商朝上流社会里,这一行当就很受重视。有的大贵族更以交换为其主业。现存的商代的一个饕餮〔taotie涛帖,古代传说中的一种恶兽〕纹鼎的内部,刻有像人荷贝立在船里的铭纹,旁边还有一人以手划船的形象,一个人挑着货币,坐着船到别处去,显然是去做买卖。这只精美华贵的鼎的所有者,自豪地把做买卖的图形,用作自己官职的徽章和行业的标记了。

  商统治者所居的城市,称“邑”,里面有“市”、“肆”,为往来做买卖的人聚集之处。相传商纣王时姜太公——吕望就在朝歌和孟津的市肆内干过“负贩”、屠宰和卖酒的营生,这是从事交换的平民之例。后来这位做过买卖、富有社会经验的吕望,辅佐周武王起兵,终于推翻了奢侈暴虐的商纣王,由周族统治的新王朝——周朝,代之而兴(公元前1066—前770年,是为西周)。原先居统治地位的商族人沦为周朝的种族奴隶或虽保持平民身份而受严格控制。

  商遗民的境况大为窘困,许多人为了贴补家用,只好听从周公的告诫,以跑买卖作副业,在农事空隙牵牛驾车到远方去做生意,获利回来,父母欢欢喜喜地为他摆酒做菜来庆功(《尚书·酒诰》)。在过去“殷人重贾”、“殷人贵富”(殷即商)的社会风气熏陶下,商遗民中的许多人就干脆以出门跑买卖作为自己的主要职业。本来商族人行旅贸易于四方,也常到毗邻周族所居的地区去做买卖,在周人心目中,买卖人就是商族人。商亡后,商族人做买卖的更多了,商族人和买卖人交织在一起,给人们的这个印象更深了。以后,商族和周族之间的民族界限逐渐泯灭,非商族的买卖人也逐渐多了起来,买卖人虽已未必以商族人为主体,但人们却不分种族,仍把“商人”作为买卖人的通称。起先人们只把跑贩运贸易的人叫做“商”,坐市肆售物的叫做“贾”,即所谓“行商坐贾”,后来逐渐把他们统称为商人了。现在我们之所以称用于出售的生产物为“商品”,称专门从事交换的行业为“商业”,就是从“商人”一词沿用而来的。商族、商人、商品、商业,都和古时的商朝有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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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故事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