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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化佛教法器服饰略说 作者:白化文
第一节 供具与供物




  “供具”这个词语,本是汉语中固有的,在汉代很流行。它的意思大致是“备供酒食,具设食具食物”。例如,《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范雎大供具,尽请诸侯吏,与坐堂上,食饮甚设。”还有那《汉书·叙传上》:“迎延满堂,日为供具。”看起来,这个词语属于并列结构,即“供”和“具”,都有“大事安排酒宴”之意。后来佛家用之,却有新的发展。

  首先,“供”成为“供养”的简称。“供养”虽也是汉语中固有的词语,有“赡养、奉祀”之意,但在佛教中,自从用来翻译梵文的Puja(其动词化为Pujana,汉语也译为供养)一词后,便成为专门祭祀、奉养佛和佛的眷属的专门性术语了。所谓佛的眷属,广义地说,是包括得佛果的一切人的,如菩萨、罗汉与诸天,以及往生西天极乐世界(还有别的佛世界)的善士,均可包容在内的。“具”呢,作为并列性词语,已和“供”的意思差不多,合起来,当做动词性词语使用,则为“献供”之意;当做名词性词语则为所供物品之总称,这种意义的“供具”又可统称“供物”,实为“供具之物”之简称也。

  进而言之,“供具”又成为“供养用的道具”之简称。必须说明的是,“道具”指修行佛法所必备的资用器具,从僧尼随身的三衣六物到修法供奉必用的金刚杵、三具足等,名目众多,种类与数量至今没有个统一的说法。佛家认为,俗家把舞台用具也称为道具,是错误的。为了在口头上与前一种意义的供具即供物相区分,佛家用于供养的器皿,也可称为“供器”。

  总之,我们这一节中所讲到的“供具”,乃是统括供物与供器而言。必须进一步说明的是,佛教所谓供养的涵义相当广泛而且在历史上是有发展的。据说,在释迦牟尼佛亲自传法的时代,佛教团体即僧团所受的供养,主要就是指供给资养佛和僧人日常生活必需的四类物品,一般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指衣服、饮食、卧具、汤药,这是从《增一阿含经》卷十三中的记载得出的;另一种是指衣服(可能把卧具包含在内)、饮食、汤药、房舍的,乃是从《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三的记载得出的。我们取后一种说法,因为在法轮初转之时,为僧团建立根据地是佛教能否流传的生死攸关的大事,就是到了现在,毁了庙和尚也无处栖身啦。因而这四项特称为“四事供养”。按性质来说,这些都属于“财供养”的范畴。可是,穷苦的大众无财供养,僧众本身也身无余财,如何供养呢?不要紧,可以采用“法供养”,即进行“恭敬供养”、“赞叹供养”、“礼拜供养”等精神上的供养方式,这些都称为“法供养”。佛涅槃后,则又出现以塔为对象进行财供养和法供养的,特称为“塔供养”,初期只限于葬佛舍利的塔,后来,一方面发展为可以对所有的塔进行财供养和法供养;另一方面,也发展为对一般的逝者从佛法的角度进行供养,并可进行“回向”,即把供养所得福缘回施给指定的人或众生。追本溯源,这些都是从塔供养一脉相传下来的啊。

  按供养的内涵来区分,主要可分两类。一类属于广义的,即包含佛殿中某些“庄严具”和精神上的供养在内的,代表性的是《妙法莲华经·法师品》中提到的“十种供养”,它们是:“一华,二香,三璎珞,四末香,五涂香,六烧香,七幡盖,八衣服,九伎乐,十合掌恭敬。”另 一类则是狭义的殿中供养,代表性的说法是《苏悉地羯啰经》卷下提到的“五种供养”,再加上《大日经·具缘品》补充的一种,用来和六度(六波罗蜜)配合的,称为“六种供养”,又称为“六种供具”的,即“涂香”表“持戒”,“华鬘”表“布施”(按《真俗佛事编》卷二,则“花”表“忍辱”),“烧香”表“精进”,“饮食”表“禅定”,“燃灯”表“智慧”,再加上“阏伽”(水,特指净水)表“忍辱”(《真俗佛事编》认为表“布施”)。附说:“阏伽”是梵文Argha的音译,音译又作“阿伽”、“遏伽”、“遏啰伽”,意译为“功德水”,音加意译则为“阏伽水、阏伽香水、香花水”,特指佛前上供所用的内经香花加香的水。当代汉化佛教日常供奉时常用净水。密宗则必用特制的香水。现当代汉化佛教殿堂和家庭中所供养的,主要是狭义的“六种供养”的发展,即把“涂香”与“烧香”合并为“香”之一类,又按中国的情况分成线香、檀香两种。至于供器,也是按这种情况,采取汉化了的安排方式,以“三具足”为主,再环绕三具足配上别的器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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