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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华侨史话 作者:巫乐华
第一节 古代华侨移居南洋




  1840年鸦片战争后的100年间,中国人,主要是东南沿海省份的劳动人民,大规模出国谋生,每年平均在10万人以上,累计出国人次超过1000万人,足迹遍及全世界,形成了“海水到处,便有华侨”的格局。

  中国人在鸦片战争后大量移居国外的原因主要是:第一,由于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自然经济被破坏,大批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处于极端的贫困之中,为寻求生路,不少人飘泊异乡。第二,西方殖民主义者为了掠夺东南亚和其他殖民地的资源,加快了对这些地方的开发。特别是19世纪后期,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开始了向落后国家进行资本输出。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特别需要来自中国的劳动力。在殖民主义者眼中,中国人不仅是廉价的劳动力,而且是“不持武器而又勤恳的民族”,有较高的劳动技艺,这是矿山开采、园丘种植、公共设施的修筑中不可缺乏的。因此,他们大批招诱中国人出国。此外,华侨的大规模出国,和清政府政策的改变也有很大的关系。清初承袭明朝的“海禁”政策,将出国视为大逆不道,一律禁绝,如有私出,要治杀头之罪。鸦片战争后,随着《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清政府被迫废除“海禁”政策,使西方资本主义在中国掠夺劳动力合法化,这也是形成华侨大规模出国的重要原因。

  华侨在这一时期移居的地方遍及世界各地,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南洋。有一部分人是以自由人的身分到南洋去的,但大部分人是通过“契约华工”的方式出国的。

  “契约华工”,是西方殖民者的叫法,是指华侨“自愿”通过签订契约,应招到外国去做工。其实华工的“契约”是在暴力、诱逼下签订的,几乎和卖身契差不多。也有把“契约华工”叫“苦力”(coolie)的,它源出于印地语。还有一种更普通的叫法是“猪仔”,说明“契约华工”在殖民主义者眼中与牲畜无异。“契约华工”在鸦片战争前已经出现,但规模小,影响不大。大规模的“契约华工”出国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它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期才结束。

  “契约华工”的买卖(“苦力贸易”、“卖猪仔”)是在“招工”的牌子下进行的。它大致的过程是这样的:

  1.“招工”。 南洋各地的种植园主和矿场主将自己所需的华工人数及条件列出,交到设在中国东南沿海的洋行,由他们代招。洋行再转由专事人口贩卖的“猪仔馆”去操办。“猪仔馆”付款给人口贩子即“猪仔头”,由他们到各处去“招”人。所谓“招”其实是采取欺骗或掳掠等手段,将壮劳力拉进“猪仔馆”。常见的手段,是用花言巧语诱拐被招募的对象,如说出洋做工可以赚大钱,勾引那些赤贫的人们上钩。为凑足所需人数,在诱拐不成时,不惜采取野蛮的绑架手段,在荒村僻巷、通衢歧路,突然袭击,将人劫走。“猪仔”一进入“猪仔馆”就失去了自由。这种挂着“招工”牌子的“猪仔馆”,在我国东南沿海各口岸均设有,其中以澳门最多。1855年,清末著名学者容闳曾亲眼看见“猪仔馆”的“无数华工以辫发相连,结成一串,牵往囚室”。这种“奴隶牛马之惨状”使他感到鼻酸。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猪仔馆”囚禁的华工在登轮出洋前,还要受到雇工单位及当地官吏的盘查,供词先由“猪仔头”口授,要说外出做工是出自“自愿”,否则就押回去吊打一顿,直至说出“自愿出洋”而被记录在案为止。“契约”是洋文的,主要内容是出洋做工,完全出于“自愿”,并规定了做工年限、地点、工资等等。猪仔大部分是文盲,当然也认不得洋文,一切只得任人摆布,在“契约”上按上本人指印。契约合同一经签立,领得一点“安家费”后,就“已为砧上之肉,釜中之鱼,欲炙炙之,欲烹烹之”(《郑观应集》上册12页)。下一步便是苦难的海上航程了。

  2.“浮动地狱”。 运载“猪仔”的客船多是几百吨到一千吨的帆船,设备简陋,饮水不足,航速很低。由于贩运“猪仔”十分有利可图,船主为攫取暴利往往超额滥载。“猪仔”登船后即监禁于舱门紧闭的船舱里,形同囚徒。他们被锁在隔成几层的底舱里,非常拥挤,白天只能肩挨着肩屈膝而坐,晚上人靠人躺下。空气混浊,卫生条件恶劣,致使疾病滋生。“猪仔”们稍有不顺,即遭鞭笞。在漫长的旅途中,他们要忍受着肉体上病、饿、渴、闷、打的煎熬和人格的侮辱,死亡率高达20%—30%。在这海上的“浮动地狱”中忍无可忍的“猪仔”们常常被迫奋起反抗。他们杀死可憎的人口贩子、船长和水手。如果反抗失败,就宁可投海自尽而不屈服。“浮动地狱”的幸存者到达目的地后就被送进“新客馆”等待出售。

  3.“苦难岁月”。 运到南洋的“猪仔”,主要以新加坡为集散地,那时那里共有六家“新客馆”。馆中设有一排圆木大栅栏,用来禁闭新到的“猪仔”。而且还有武装的会党人物防守,严防“猪仔”逃脱。从这里“猪仔”陆续被卖往东南亚各地的矿场和胡椒、香料、甘蔗等作物的种植园,在这些地方,“猪仔”的命运是十分悲惨的。一名“猪仔”,从招募至运达南洋,盘缠食宿费用约五六十元,售价二三百元。根据契约合同,每月工资五元,期限三年,工资共180元,但经层层抽剥,“猪仔”本人所得不过几十元而已。如果无其他嗜好,三年约满,可以恢复自由。但是在种植园内,往往有烟、酒、赌博引诱,稍有沾染,就需欠债,到时只能继续当“猪仔”以抵债。“猪仔”们还会遇到生命危险。在印尼的勿里洞岛矿区,劳动条件极为艰苦和恶劣。如挑锡泥,华工要踩着狭窄的木板从三四十米深的湖底把锡泥挑上来,每担有百多斤重,劳动强度极大,许多人因体力不支,失去重心而身坠湖底。正像广东客家山歌唱的那样:“挑等(着)锡泥过浮桥,千转(回)过得千转好,一转失脚命会无。”熬过了苦难的“猪仔”生涯,许多人获得了人身自由,虽然心怀家乡,总想攒够了钱,落叶归根,回归祖国,但实际上能实现愿望的人并不多,更多的是终生留在南洋。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在异国他乡辛勤劳动、生息、发展。

  契约华工制度从19世纪中期起盛行至20世纪初期才结束。这是华侨史上血泪斑斑的一页。

  从古代到近代,中国人大批出国到南洋,主要目的是外出谋生,他们绝不是去征服和掠夺的殖民主义者。他们来自一个有优秀文化传统的国度,刻苦坚毅,有很好的生产技术,在远离家乡的新天地里,他们凭着自己的劳动和智慧,谱写出有血有肉的历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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