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高中课程写作个性化目标再探

作者:李金焕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第二部分“课程目标”对写作课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第4条指出:“力求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方面地积累素材,多想多写,做到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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