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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15期
儿童文学与儿童写作能力的培养
作者:应玲素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1—2年级写话要求“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3—4年级习作要求“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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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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