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科举考试的回顾与当下高考改革之忧
作者:李世进
一、高考指挥棒之忧——导向作用被异化
据媒体报道,近日,教育部长周济表示,目前尚未从整体上改变应试教育的倾向,学生课业负担依然很重,几经努力仍未能有效扭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整体上说依然步履艰难、任重道远。
现在高中教学的实际情况是一切围绕高考指挥棒转: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此种现象从古到今都存在,没有多大变化。
唐代科举常规考试中以明经、进士两科地位最高,报考者甚众。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有人将其概括为“以经义取士”);进士科主要考文学,即试杂文,包括箴、铭、论、表、诗、赋等文体(有人概括为“以诗赋取士”)。此外,两科还要试策文(属议论文)若干道。这两科在考试过程中都存在很大不足:“明经射策不读正经,抄撮义条,才有数卷。进士不寻史传,惟诵旧策,共相模拟,本无实才。”(《唐大诏令集·条流明经进士诏》)这里的“正经”指儒家经典原文;“义条”指经文解答的辑要,犹如现在的“标准答案”、“模拟试题”之类;“不寻史传”指不去研读史传本文来借鉴历史回答现实问题;“惟诵旧策”指不通过自己的潜心思考提出对策,而只是背诵现成的范文或拟作来应付考试。应试者这样做,可谓捷径,简便省事。国家又怎能培养和选拔出真正的人才?
于是,社会上随即出现重文轻儒的现象:“幼而能学,皆诵当代之诗;长而博文,不越诸家之集。递相党与,用致虚声,《六经》则未尝开卷,《三史》则皆同挂壁。”(杨绾《条奏贡举疏》)
宋代科举考试内容则在经术(指经学儒术)与文学(主要指诗赋)之间摆动。北宋王安石曾对科举考试内容进行了改革,规定考试以经术为主。朝廷还颁布了王安石所著的《三经新义》,作为考试的专用教材和标准答案。结果举子们专门去背诵《三经新义》,而不注重经学道理的阐发,本欲变学究为秀才,却变秀才为学究,与改革的初衷相违。
南宋秦桧当政时出于政治需要,主张罢诗赋,专以经义取士。连宋高宗也说:“当日行诗赋,为宋人不读史。今若专用诗赋,士人不读经。”可是,秦桧死后,诗赋因其易学性而重新受到士人的青睐。
到了元代,科举以经义取士,采用程朱理学作为考试内容,基本上将诗赋文学排除在科举考试的内容之外。朱熹的《四书集注》作为考试指定用书,考生答题必须以程朱理学为标准。
毛主席曾写过《反对党八股》一文,文中把党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概括为“党八股”。其实,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专用文体。其命题内容出自《四书》、《五经》,考生作答必须“代圣人立言”,不准自由发挥。当时的举子们为了走捷径,争相学习科第高中者的八股文,书商们也以选编八股文来渔利,形成“考试经济”。顾炎武曾说:“天下之人,惟知此物可以取科名,享富贵,此即为学问,此即为士人,而他书一切不观。”
可见,只要存在考试,我们很难改变“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的格局。
二、分省命题、分省录取之忧——高考公平性更难衡量
周济表示,要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省命题范围,到2006年,北京、天津、广东、山东、福建、辽宁等16个省份实施了自主命题,覆盖全国六大区域和考生总数的65%左右。
分省命题该不该?如果分省录取原则公正,分省命题就无可厚非,一定意义上说,还是高考改革的“创新”。在分省录取的情况下,同一省份的考生只要做同样的试卷就可以了。考生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省内竞争,而非全国性竞争。所谓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只不过是省级水平上的平等,而非全国性意义上的平等。实际上,现在的高考已经由全国性的考试降低为省一级的考试。随着分省命题范围的扩大,我们已经很难比较省际之间考生水平的差异。这种比较也显得没有多大的价值,那些讨论高考全国公平性的话题也随之失去意义。
从历史上看,录取中的地域差异(或歧视)、分省录取、以及由这两者所引发的考试移民问题,古已有之。
隋唐时已经实行各地定额报考制度,规定各州县按人口多少可以贡举解送一至数人到中央参加考试。不过,“有奇才者不限其数”,实际上还是完全自由竞争,当时考中者多为北方人士,南方人士很少。随着科举的发展,整个北宋时期,科场上考中的南方人士占绝对优势。明代逐步把全国分为南、北、中三大地区,在会试中分南、北、中卷,定额取中,按比例取士。清代在乡试中也采用分省定额录取,并且重视对文化落后的边远地区士人的照顾,在省内专门划出名额录取这些地区的士人,其规定比明代更为具体。
而现在高考中的地域差异已经演化为农村与城市录取人数之间的差异,表现在上名牌大学中农村考生远比城市考生少,其实质是城乡差别在教育上的体现。
“高考移民”的现象历史上也不鲜见。唐代贡举时京兆府(首都地区)名额比其他地方多,柳宗元曾说:“京兆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登贤能之书或半天下。”离首都较近的同州、华州录取的机会也较大。当时许多外地考生也都千方百计到以上地区找关系,开后门,以获取推荐考试的名额。同样的情形在明代也存在,从现有资料看,乡试中顺天和应天的录取比例较高,而京畿之外的地区录取比例则少得多。明代为了推行南北分卷录取制度,将冒籍行为归入典型的考试作弊之列,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清代对冒籍的处理也与明代相似。现在我们又该如何应对“高考移民”现象?
三、增加主观性试题之忧——阅卷者自由裁量权膨胀
多年来,一些专家(比如孙绍振先生)一直反对高考的标准化试题,建议增加主观性试题比重,减少甚至取消标准化试题;并且认为标准化试题是舶来品,从美国托福考试借鉴来的,而美国的托福考试已经改革,增加了主观性试题的比例。
标准化试题的形式也许是借鉴外国的,但其思想原则原本是中国土产。中国科举考试一直在沿着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自唐宋时代起,就有“以经义取士”与“以文学取士”之争,原因固然复杂,但是考经义有较为固定的标准,的确比考文学要客观些。争论的最终结果是经义战胜了文学,也即是客观性命题战胜了主观性的命题。明清科举采用的八股文就是考试文体向标准化方向发展的最终产物。其内容就是儒家的“四书五经”,在形式方面还具有一定的文学性(比如它要求的对偶,就是典型的文学手法)。刘海峰认为,八股文是一种有效的测验文体,能较为充分地体现考试的客观公正性原则。他这样总结八股文的功用:“牢笼英才,驱策志士;规范竞争,引导备考;严定程式,防止作弊;客观衡文,快速评卷;训练思维,测验智力;训练写作,锻字炼句。”
如今,主观性试题增加俨然已成趋势,但这个现象似乎值得忧虑。主观性试题或许能够提高应考者的答题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检验其创新能力。但同时也意味着阅卷者自由裁量权的加大,评分的主观性增加,降低了公众对高考公平性的评价。目前,阅卷工作还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例如,改一篇高考作文平均只有“90秒钟就判定死生”,这跟草菅人命有何区别?现在的阅卷队伍也是良莠不齐,大部分是高校的教师或在读研究生,还有一部分是中学一线教师,这样一来,阅卷的公正性是十分值得怀疑的。加上分省命题,阅卷的公正性就更值得打个问号(关于高考阅卷内幕请看2002年4月26日《南方周末》署名李汉的文章《高考作文阅卷手记》)。所以狠抓阅卷队伍建设是一个极为迫切的工作,在拥有高素质阅卷队伍的前提下,讨论增加主观性试题分量才是有意义的。
四、自主招生之忧——招生腐败的潜在危险
周济还表示,要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选拔录取方式,逐步扩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院校范围和招生数量,2006年新增11所高校参加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试点高校达到53所。
自主招生的目的在于打破长期以来一考定终生,一卷定终生的现象,希望能够更好地选拔人才。其愿望是好的,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招生腐败的危险。众所周知,这几年,媒体上批露了不少在硕士、博士录取过程中的招生腐败事件。事实上,现在的博士招生容易受人为关系的影响,硕士招生次之,高考情况好一些。所以我们很希望那些拥有自主招生权的学校能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尽量减少走后门的现象。
鉴往知来,高考改革困难重重,负重前行,亟需新思维、新突破。让我们报以宽容之怀,耐心等待吧。
李世进,湖南文理学院中文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