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胡适对现代文学观念的影响

作者:王晓兵




  另外,胡适文学观点的另一重要内容是:要求文学承担社会和政治责任。不管胡适所写的小说也好,戏剧也好,散文、游记也好,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和政治责任。比如,他的独幕剧《终生大事》并不仅仅是为了娱乐,而是揭露专制社会对女权的压迫而作;如他的诗歌中大量出现这样的意象:贫穷、工人、黄包车夫、小商贩等,而如家庭的解体和妇女的解放,新型教育和东西方文明的冲突等问题也在胡适文学作品的创作范畴之内。他认为:文学应当承担起某种社会作用,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它都不应该是一种描写个人隐私趣味的私人艺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处于动荡不安的境地,内忧外患,每一类人都在寻找着关于中华民族命运的道路,因此作为文学家也需要负起这一份责任。同时,胡适所反对的古文学中就是因为言之无物,没有任何的社会内容。与这一思想相适应的是胡适在提倡白话文运动时将文学创作所应承担的责任作为评判文学作品高低的条件之一。因此,胡适在评价古代文学时也是依这一标准衡量,如他对杜甫的评价就比对李白的高,所以他的关门弟子唐德纲先生以此认为胡适的文学欣赏水平是有问题的。正是胡适对文学作品这样的提倡和要求产生了诸多负面的影响。正如德里格指出的:“倘若只关心社会问题,就会使文学在要与整体信奉的社会意识保持一致的要求面前失去抵抗力。更重要的是,除了一些有生气的方面外,使中国当代文学具有一种平面的、人物性格贫弱特征的,正是这种要求艺术为社会和政治服务的倾向。”确实,在胡适等人提倡的文学为社会和政治服务的要求之下,中国的近现代文学表现出了单一化的模式,文学只有一种使命:社会性。而在这种要求之下,文学渐渐的失去了它的本性;文学的审美性和艺术性。其实文学应该有更加广阔的书写空间,任何的存在和不存在都可以成为文学的素材和书写对象。即使文学创作者是自觉的为政治和社会服务,而这时候这个有关政治的含义也应该是宽广的,至少他应该在自己不受任何外力影响的情况下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抒写自己的政治情怀和政治理念。但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以强力要求写作者为政治服务而写作,这正如我们反对任何形式干涉学术的自由一样,同样坚决的反对干涉写作的自由。写作者自己要写什么,不写什么,该怎样写,都应该由写作者自己决定,而不应该由外力来决定。也就说我所反对的并不是文学为政治服务本身,而是反对文学被政治的强力所强奸,反对政治权力直接规定文学写作者应该写什么,反对政治权力者要求写作者只能写他们所要求的政治,直接为政治这样一个权力体服务,这就是我们所称的附庸文人、御用文人。这时候的写作者已经不再是作家的身份,而是官员的身份,他所写的内容也不再是文学作品,而是政治报告。虽然我不同意文学只为政治和社会而写,但任何作品都不能缺乏政治情怀。我这里所称的政治情怀是一个比较宽广的范畴,包括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人性问题、人道主义、饥饿、贫穷、文明的冲突等等。但现在我们的文学写作却很难做到这一点。
  总之,胡适写作《白话文学史》是想通过提倡白话文学,使白话成为启蒙大众的工具,他的目的实现了。而且还给我们带来了文学和文学史的新观念新思维,但另一方面,《白话文学史》毕竟是为了当时政治改革、思想启蒙的需要而写的,所以我们不能完全把它作为文学作品来衡量。
  
  注释:
  [1]引自《白话文学史·引子》第2页,胡适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
  [2]引自胡适的《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新青年1918年10月15日,收入《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662页胡适著(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8月第一版。
  [3]引自《胡适口述自传》第424页,《胡适文集》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引自胡适《中国文学过去与来路》《胡适文集》第十二卷,第28-2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胡适日记全编》第二卷,第42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底版。
  
  参考书目:
  1、《胡适思想与中国文化》胡明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版。
  2、《胡适经典文存》洪治纲主编,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
  3、《胡适代表作》张菊香主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1月第一版。
  王晓兵,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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